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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10篇

时间:2022-09-26 15:45:06 来源:网友投稿

交通局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10篇交通局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改善人居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根据《**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局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10篇,供大家参考。

交通局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10篇

篇一:交通局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改善人居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根据《**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 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府厅发〔2017〕48 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府办字〔2018〕229 号)要求,结合新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___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借鉴先进城市工作经验,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协同推进、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系统与再生资源利用系统有效衔接,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不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共同营造“清、净、整洁,精、细、秀美”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机制,强化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示范引领,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养成主动分

 类的习惯,共同营造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坚持统一领导,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各部门的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分工协作,合力推进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新区气候特征、经济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方面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

  4.试点先行,逐步推广。以有害垃圾分类为重点,选取部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和居民小区等主体进行分类试点,注重经验总结和推广,不断完善管理模式。

  5.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探索建立激励约束、市场调节机制。加强技术创新,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构建“互联网+垃圾分类”、智慧环卫等新模式。

  (三)主要目标 2019 年开始,开展恒大帝景小区、市行政中心、凤凰小学进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为全面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积累经验。2020 年开始,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其中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群团组织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建立完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厨余垃圾收运系统、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系统和其他垃圾细分处置系统;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体系、宣传引导体系、运行管理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新区居

 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 95%,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等公共机构实现全覆盖,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 60%;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3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推行分类投放 城市综合执法局牵头,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共同参与的长效机制。

  1.明确分类标准。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并结合《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及新区实际,将生活垃圾分为四大类。

  (1)可回收物:适宜回收和再生利用的生活废弃物,包括纸类、塑料、橡胶、玻璃、金属、衣物、家具、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及其他大件垃圾。主要包含:

  ①纸类,包括书、报纸、包装纸等未污染的废纸; ②塑料,包括容器塑料和包装塑料等,如塑料瓶、桶、盆、桌椅和包装袋等未受污染的废塑料; ③金属,包括各种类别的金属制品,如易拉罐、金属餐具、文具盒、玩具等废金属; ④橡胶,包括轮胎等各类废弃橡胶制品; ⑤玻璃,包括无色玻璃和有色玻璃,如玻璃杯、盒和平板玻璃等未受污染的废玻璃; ⑥衣物,主要是干净整洁、无破损、可重复使用的衣物,包括穿戴用品、床上用品、布艺用品、布绒玩具等旧衣物; ⑦小家电,包括影碟机、吸尘器、微波炉、电饭煲、烤箱、热水器等小家电,以及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等; ⑧其他大件垃圾,包

 括电视机、电冰箱/柜、空调、洗衣机、音响等大型家电,床架、床垫、沙发等具有坐卧或贮藏等功能的大型家用、办公用具,其他不同材料制成的大件物品等。

  (2)有害垃圾: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生活垃圾,包括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过期药品、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主要包含:

  ①灯管类,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等。

  ②家用化学品,包括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过期药品,废弃杀虫剂、消毒剂、油漆和溶剂、胶片像纸、矿物油脂等日用化学品及其包装物。

  ③电池类,包括各类可充电电池、干电池、扣形一次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等。

  ⑶厨余垃圾:家庭或单位在生活、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易腐性的垃圾。主要包含:

  ①居民家庭生活产生的餐厨垃圾,主要有剩菜、剩饭、菜叶、果皮、蛋壳、茶渣、汤渣、骨头、废弃食物、废弃食用油脂等和厨房下角料等; ②单位或个人在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活动过程中产生的餐饮垃圾,主要包括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过期食品、废弃食用油脂(包括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等垃圾; ③果蔬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的蔬菜、瓜果、皮核等食材。

 ⑷其他垃圾:除上述类别之外,未能单独收集的各类生活垃圾。主要包含:

  ①灰土类,包括灰土、砖、瓦、煤灰、花盆、陶瓷制品、玻璃纤维制品等; ②装修垃圾,包括家庭、单位、店铺、企业等在进行楼房建设和装修时产生的木料、砖、水泥等废弃物; ③绿化垃圾,包括落叶、枯枝以及城市绿化美化和林业抚育、果树修剪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树木枝干、草屑及其他修剪物; ④其他废弃物,包括卫生纸、卫生巾、面巾纸、纸尿裤、湿纸巾、烟头等被污染的纸类、塑料制品和纺织物等。

  2.遵循分类规定。居住区域,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单位区域,包括政府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办公场所,有集中供餐的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三类,有条件的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分、细分。主次干道两侧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

  3.配置投放设施。统一配置垃圾桶和可回收物垃圾袋、厨余垃圾袋、有害垃圾袋、其他垃圾袋的外型、型号、颜色等。庐陵新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根据生活垃圾分类规定和“桶车对接”要求,按照不同区域分类要求确定垃圾桶的类别、

 体量、数量和位置。

  4.明确投放要求。垃圾产生者按照分类规定将产生的垃圾投入对应的垃圾桶内,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负责将责任片区内需要转运的垃圾以桶为单位,按本区域收运路线和时间规定转移至收集点,无缝对接进入环卫系统收运网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按下列规定确定:

  (1)业主自行管理的居住区,业主委员会为责任人;没有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的,居民(村民)委员会为责任人;委托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 (2)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管理区域和生产场所,本单位为责任人; (3)公共建筑,所有权人为责任人;所有权人委托管理的,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人; (5)集贸市场、商场、展览展销、商铺等经营场所,举办管理单位和店主为责任人; (6)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交场站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经营或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7)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下通道等公共设施,清扫保洁单位为责任人。

  按照前款规定不能确定责任人的,对管理责任范围有争议的,由庐陵新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组织相邻责任人协商确定。如协调不成的,由庐陵新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确定。市中

 心城区涉及跨区争议的,由市环卫主管部门确定。

  5.鼓励企业参与。鼓励有资质的环保企业统一收运、处置有害垃圾;鼓励有资质的企业采用投放智能回收箱或使用APP 预约上门回收的方式处置可回收物。

 (二)推行分类收运 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庐陵新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运输”,实行分收分运。

  1.建立收运体系。按照属地管理、“桶车对接”的要求,生活垃圾分类后的可回收物进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有害垃圾由有危险废物运营资质的运输公司进行运输;厨余垃圾采取直运模式运输至餐厨垃圾处置中心或临时餐厨垃圾处理场;其他垃圾转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或垃圾填埋场;绿化垃圾由园林作业部门收集,大件垃圾由环卫作业部门收集,装修垃圾由城管部门收集。

  2.实行分类收运。统一确定垃圾转运车辆选型,按需组织采购,并对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实行单独运输。具体收运时间和次数由庐陵新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确定。

  3.严格收运要求。建设与周边环境相适应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采用密闭、环保、高效、智能的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完善生活垃圾收运登记制度,提高生活垃圾收运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保洁收运人员培训、管理,实行分类收运,

 杜绝混收混运混处等现象。

  (三)推行分类处理 按照分类处理要求,将生活垃圾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处置。

  1.可回收物处理。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连锁经营,规范可回收物站点管理,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的计量统计,并将该计量统计指标纳入生活垃圾统计指标体系。探索可回收垃圾免费收运、让利保洁员等经济手段,激发市民和保洁员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其中,要逐步建立废旧家具、家用电器等大件垃圾资源回收利用和管理机制,完善旧货交易市场,提高大件垃圾资源再生利用水平。

  2.有害垃圾处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公开招标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新建有害垃圾处置中心集中进行处理。

  3.厨余垃圾处理。厨余垃圾运至当地餐厨垃圾处置中心(未建成的运至临时餐厨垃圾处理场),也可采取片区集中处理、源头生化处理以及向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处理。

  4.其他垃圾处理。中心城区产生的其他垃圾暂先运至市樟山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部分砖瓦类装修垃圾可在市建筑余料余土回填基地投入使用后运往处置,绿化垃圾在绿化垃圾处理厂新建完成后进行专业处理。

  三、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庐陵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新区主要领导任组长、新区分管领导

 任副组长,党政办、党群工作部、工程建设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社会事业局、城市综合执法局、监察室、征收管理办、稽核评审办、规划分局、国土分局、安保部、禾埠街道、滨江街道等 15 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市综合执法局,由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城市综合执法局作为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主体,要加强对本辖区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开展工作,细化分解管理、监督职责,形成具有区域特点且有效的生活垃圾分类做法。

  2.设立工作机构。设立“垃圾分类管理中心”机构,通过内部调剂、政府购买服务、公益性岗位等方式落实人员,负责指导、协调、规划及督导新区垃圾分类工作;各街道、社区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实施主体,要配备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工作,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督导员。参照市级组建。

  四、保障措施 (一)拓宽资金来源。不断强化生活垃圾分类资金保障,各地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科学核定政府在设施建设、设备采购、购买服务、宣传培训、科学研究等方面的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相关的政策和扶持资金,发挥中央、省级、市级投资引导带动作用,落实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税收优惠、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措施,支持相关生活垃

 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和完善。创新投融资模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按照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方向,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

  (二)健全制度保障。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法规制度,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到地方性法规、规章建设体系,与城市管理相衔接,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处罚标准。加大执法力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不断健全计量收费、分类计价、易于收缴的垃圾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的良性循环。建立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各类型区域管理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相关考评激励办法。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运输等技术规范,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不断提升垃圾分类处置设施功能。

  (三)注重机制创新。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提升垃圾分类回收整体水平。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探索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奖励机制,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积分兑换站”等形式,激励引导市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探索“社工+志愿者”、社会第三方监管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

 务。积极采用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全过程。

  (四)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宣传栏等多种载体,持...

篇二:交通局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2 -2022 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2022 年是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以下简称垃圾分类)工作全面推进年。围绕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习惯养成打基础上台阶两项基本工作,充分发挥示范街道(镇)引领作用,全面推广先进经验,带动全市工作水平显著提升。坚持推进垃圾分类全体系规范,深入开展各环节全流程再造,尽快实现全链条效能大幅提升;建立健全法规政策体系、形成常态化执法机制,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充分发挥政府、人大、政协以及媒体的作用,通过协同化监督促进垃圾分类工作有力开展;广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提高全民参与水平。(二)主要目标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进一步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城市区域对 5000 个以上居民小区入户宣传,撤桶并点 3000 处,建设密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 255 处,推动 1000 个居民小区定时定点分类投放,5000 个居民小区实现指导员站桶

 - 3 -指导,全市厨余垃圾精准分出率达 15%以上,推选 200 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农村区域创建 10 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道)、200 个示范村(社区)和 1000 个示范户,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进一步成效。结合分类投放情况,调整优化分类收运体系,重点建设厨余垃圾收运专线。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平度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成投运,推进胶州市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全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 38%,资源化利用率达 85%。二、主要任务(一)源头减量1.限制过度包装。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09)等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指导和监督生产企业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要求,经常性地开展治理过度包装执法活动。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建立健全快递包装治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全市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达 85%,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 4.25 万个。加强对果蔬、农副产品等生产、销售环节的管理,大型商超、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推行净菜上市。(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市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任务措施均需各区、市政府落实,不再列出。)2.禁止或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

 - 4 -号),推动公共机构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鼓励有条件的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探索使用直饮净水机替代塑料瓶装水;督导农贸市场推广使用可降解购物袋,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塑料购物袋;开展电商快递包装协同治理,逐步降低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的使用;到2022 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到 2022 年底,全市城市和县城(市、区)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倡导全市范围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倡导“光盘行动”,引导适量消费。通过公益广告、主题宣传等形式,持续推广“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党政机关、市直国企带头采取优化食堂配餐、改进内部管理、加强引导监督等方式,遏制“舌尖上的浪费”;贯彻《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发改办环资〔2021〕949 号),将反食品浪费专项执法结合到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建立反食品浪费监督检查机制,依法严厉查处各类浪费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曝光食品浪费典型。(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市场

 - 5 -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持续推进“绿色办公”。结合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推进公共机构无纸化办公,鼓励使用再生制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办公场所倡导不使用一次性纸制品;推动公共机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加强塑料、纺织品、玻璃等可回收物收集利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负责)6.加强园林垃圾管理。进一步完善园林垃圾分流运输体系,加强沿道路作业管理,避免大量枯枝落叶在清扫后就近倒入生活垃圾桶;在落叶集中季节,对园林垃圾打包,采取设置场地集中暂存、适当粉碎堆肥后回用于公园绿地养护等措施,缓解末端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压力。(市园林和林业局等负责)(二)分类投放1.加强示范引领作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典型案例推广和示范创建工作,城市区域推选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 200 个,农村区域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道)10 个、示范村(社区)200 个、示范户 1000 个;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公共机构典型案例100 个,生活垃圾分类学校典型案例 60 个;积极推送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服务优秀企业和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基地(中心)典型案例。(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持续改善投放环境。积极推广“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指导员站桶指导”示范模式,实施投放点位置优化和密闭投放点新改

 - 6 -建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等设施设置工作的通知》(青城管〔2021〕124 号)要求,督促新建住宅小区开发、旧区改建开发单位同步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鼓励使用智能开锁、视频抓拍监控、称重数据实时上传等智能化手段,提高投放桶点智慧化管理水平。(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升级改造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按照完善投放设施设备、改善投放品质环境、提升投放便利程度、促进投放习惯养成的原则,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升级改造导则》,利用三年时间,逐步完成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升级改造;结合参与社区(村庄)规划建设等,探索改造共享花园式垃圾分类投放点。(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强化生活垃圾投放管理。明确定时定点小区验收标准和各区(市)任务数量,落实主投放点指导员站桶指导制度,积极吸纳志愿指导员补充指导员队伍,重点针对厨余垃圾投放准确率实施攻坚。依托有害垃圾集中投放日、有害垃圾预约投放机制,提升有害垃圾收集量;通过设置可回收物智能回收设备、实施可回收物二次分拣等手段,提升可回收物有效收集量。(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7 -5.实施厨余垃圾投放精细化管理攻坚行动。以居民小区为单位,逐步建立生活垃圾产生(收运)量基础信息库;结合推选示范小区工作,以厨余垃圾投放容器(口)定时锁闭、指导员站桶指导、强化执法检查等为抓手,逐步实现厨余垃圾定时投放、专人看管、管执联动;强化餐厨废弃物管理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明确各区(市)厨余垃圾分出量年度任务,确保全市厨余垃圾分出率达到目标要求。(市城市管理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全面规范垃圾分类前端硬件设施。新设置和改造的垃圾分类投放点、新更换的垃圾投放容器,应使用住建部新版垃圾分类标志;规范设置大件垃圾、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加强日常管理;以居民小区、公共机构为重点,推动各类场所具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能力,做到“专桶专投”;统一公示栏内容,明确宣传栏形式,完善指示栏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7.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巩固提升“管行业就要管垃圾分类”,公共机构、学校、宾馆、餐饮、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快递、公共交通、医院、建筑工地、银行网点等行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每季度总结一次本行业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配置、宣传发动等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法律责任的情况,宣传引导本行业按标准要求配置垃圾分类设施,其中各公共机构和窗口单位在2022 年 6 月底前率先完成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和改造。(市机关

 - 8 -事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青岛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分类收集1.严防混合收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居民小区保洁人员(拖桶工)的分类收集作业培训,有效减少不同类别桶混合收集情况;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采取预约收集并由收运人员现场指导二次分拣等形式,确保收集过程中的垃圾纯净度。(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改善分类收集方式。各区(市)选取一定数量的居民小区(村庄)推行换桶直运模式,新增 40 个居民小区推行小车进楼院收集模式,改善现有人工拖桶、三轮车挂钩拖桶等方式,不断提升机械化分类收集水平;2022 年 6 月底各区(市)完成生活垃圾转运站排查,并制定新建、改建、整合、提升实施方案,争创省级模范转运站。(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进一步规范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收集运输。加强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收集作业公司信息公开,探索建立预约上门收集、设置密闭箱收集等收集渠道,丰富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收集手段;逐步建立定期定点收运与预约上门收运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完善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收运体系。(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9 -4.逐步完善厨余垃圾收运作业计量机制。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排放登记台账和制度,实行收集、运输、处置联单管理;新增80 个居民小区加装厨余垃圾计量称重系统,未加装的居民小区(村庄)建立手工填单模式,逐步实现居民厨余垃圾收运量统计。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政府投入与收费相协调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分步有序推进;结合现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执收情况,充分考虑非居民单位承受能力,逐步到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分类运输1.加强分类装车点管理。摸排建立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装车点台账,因地制宜调整装车点,再减少沿道路设置的装车点 100处,垃圾桶在装车点停留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升级调整厨余垃圾收运线路。根据厨余垃圾分类投放情况,合理调整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线路,设置厨余垃圾日间收运线路达 225 条,配置厨余垃圾分类运输车辆达 300 辆以上,逐步形成一次运力与厨余垃圾分出量相匹配的收运线路。(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强分类运输作业协同监督。市、区(市)两级城市管理部门通过媒体公示作业车辆信息,公示栏新增和更换时,同步公示作业车辆信息,数量不少于 1300 处;加大微信有奖举报宣传

 - 10 -力度,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对生活垃圾运输作业企业分类装车情况、生活垃圾运输作业企业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分类收集情况的双向监督机制;生活垃圾运输作业企业发现装车点的厨余垃圾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应当要求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拒绝接收并及时报告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综合执法)部门或者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倒逼各居民小区(村庄)和单位在源头强化分类投放管理,提升分类投放质量。(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分类处置1.规范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处置。建立装修垃圾分拣处置机制,设置装修垃圾中转分拣场,打通再生骨料、可回收物、有害垃圾、轻质可燃物等协同处置渠道;推进大件垃圾分拣和处置场选址、建设工作,满足大件垃圾处理需求;加强对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分拣处置场区监督管理,并向社会公示。(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提升有害垃圾运输和处理效能。各区(市)定期报备有害垃圾归集点收集的有害垃圾数量;建立有害垃圾运输和处理协调机制,危险废物处置企业根据有害垃圾收集情况,每半年清运和处置一次有害垃圾,清运和处置情况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及时协商解决清运和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青岛海湾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11 -3.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理能力。推进胶州市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平度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成投运,推动小涧西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达产运行;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明确本区域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方式、处理设施能力和处理设施建设时间,鼓励有条件的区域开展居民社区(村庄)就地堆肥、镇(街道)微循环处置等,作为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有益补充。(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回收利用1.构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继续完善各居民小区可回收物投放功能,确保各居民小区均有可回收物垃圾桶或智能回收箱等自助型“两网融合”投放点。落实《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商流通函 〔2021〕176 号),支持再生资源回收点进社区,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按产生废弃物数量合理布局回收点;对难以设立固定站点的区域,探索使用统一管理、规范作业的流动回收车,在社区、商超、学校、办公场所等推广智能回收终端,综合借助电话、便民服务平台等各种方式,构建便民利民的回收网络。(市商务局、市发展改...

篇三:交通局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XX 县交通运输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特制定交通运输部门办公大楼以及食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各部门应积极支持和配合。

 一、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要求 1、日常办公室的各种生活产生的茶叶渣、水果皮核、各种废纸等应按规定的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投放相应垃圾桶; 2、门卫对打扫环境卫生的树叶、枯树枝以及烟头废弃物等应按指定的位置投放; 3、食堂工作人员对剩饭剩菜以及各种生活垃圾(包括污水)应严格设立厨余垃圾桶,按规定处理; 4、上班工作人员在食堂用餐的,应将剩饭剩菜、骨头、蛋壳等投放到厨余垃圾桶内。

 5、逐步推进相关节约办公用纸工作,稳步取缔招待用一次性纸杯。

 二、可回收物的处理 1、报纸、废弃纸张(非文件)及其他可回收物等办公人员请投放到回收垃圾桶内,由门卫统一收集; 2、饮料瓶、纯净水瓶投放前请将喝剩的饮料倒尽,再投

 放到可回收垃圾桶内。

 三、有害垃圾的处理 要特别注意有害垃圾的投放,如灭蝇灭蚊药瓶、废旧电池等一定要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内,由门卫按规定处理。

 四、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落实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问责 1、各部门负责人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如出现不按规定乱扔垃圾的,要追究责任人责任由局主要领导进行谈话教育批评; 2、门卫要按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如发现一次不按规定处理,罚款 50 元; 3、食堂垃圾由食堂负责人指定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其他垃圾中,并做到“日产日清”; 4、各部门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检举报告; 5、对各部门执行和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每月组织一次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评,年终进行年审总结。

 6、具体监督检查由局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以及本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监督。

篇四:交通局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本市垃圾分类体系,促进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社区为着力点,按照国家和省、市推进垃圾分类的总体部署,把垃圾治理全面融入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文明创建领域。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

 2019 年底前,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 2020 年,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每个区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 2022 年,XX 区(规划建成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 2025 年,市区(规划建成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

 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根据省城市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统一实行生活垃圾四分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居住区以及党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菜场、集贸市场、商业综合体、车站等实行四分法,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可根据垃圾产生实际情况实行除厨余垃圾(湿垃圾)之外的三分法。(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

 2.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本市居住小区、单位、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分类收集和存储容器。分类收集容器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按照规定设置。

 居住小区:根据居住小区实际,科学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收集容器设置应当符合四类垃圾投放需要。多层、高层住宅小区可根据小区实际,合理设置其他垃圾、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住宅小区垃圾箱房或垃圾压缩站应当成组设置四类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可细化设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配置可回收物打包设备。

 办公和经营场所:应当设置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及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投放点。有食堂或无食堂但集中供餐的单位,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区域应当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

 器。单位配置垃圾箱房的,应当成组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产生餐厨垃圾的,还应当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

 公共场所: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客运站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可回收物及其他类别垃圾“两桶式”收集容器。餐厨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应当增加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临时大型活动场所,应当根据活动安排及服务内容,在活动期间设置分类收集容器。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经开区管委会、XX 管委会、XX 区政府、XX 区政府)

 3.稳步拓展强制分类实施范围。按照“先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后全面覆盖企事业单位”的安排,分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市直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XX 新区、XX 新区、XX 率先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2020 年,居住区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以区、街镇为单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各区、管委会至少建立 1 个街道垃圾分类片区。坚持整区域推进,2022 年,XX 区(规划建成区)全面建成垃圾分类系统。2025 年,市区(规划建成区)建成垃圾分类系统。(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市住建局,经开区管委会、XX 管委会、XX 区政府、XX 区政府)

  4.强化分类执法保障。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纳入依法实施轨道。相关管理部门要做好分类义务、分类标准、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等告知工作,并加强日常督促监管和指导,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强化部门联动。(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市住建局,经开区管委会、XX 管委会、XX区政府、XX 区政府)

 (二)着力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量。

 1.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鼓励居住小区因地制宜设置定时定点投放点,设定投放时间,制定分类投放规范等。沿街商铺应当按照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的要求,结合环卫作业单位“上门收集”工作,实行定时定点分类交投各类垃圾。(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经开区管委会、XX 管委会、XX 区政府、XX 区政府)

 2.深化绿色账户正向激励机制。以“自主申领、自助积分、自由兑换”为方向,开通完善“亭城绿色账户”激励机制。拓展绿色账户开通渠道,不断拓展绿色账户覆盖面,力争到2025 年,实现绿色账户与垃圾分类同步覆盖。完善绿色账户积分规则,发挥绿色账户在促进分类、可回收物回收方面的激励作用。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引进第三方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监督工作。完善绿色账户监管模式,提升绿色

 账户第三方服务质量。探索绿色账户市场化运作方式,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参与,多渠道募集资源,增强绿色账户影响力吸引力,提升绿色账户实效。(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经开区管委会、XX 管委会、XX 区政府、XX 区政府)

 3.加快推进“两网融合”。市城管执法、商务部门按照“有分有合,分类分段”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职责,加快推进居住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两网融合”。推进源头垃圾分类投放点和再生资源交投点的融合。推进标准化菜场、连锁企业、商业楼宇等企事业单位结合垃圾分类开展“两网融合”工作。加快培育各区可回收物收运服务企业。鼓励通过建立二手用品调剂平台、旧货商店、跳蚤市场等,促进闲置物品的直接再利用。(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

 4.不断完善“大分流”体系。坚持“大分流、小分类”的基本路径,不断完善“大分流”体系。加强装修垃圾管理。规范居住小区装修垃圾堆放点设置,引导居民对装修垃圾开展源头分类及袋装堆放。搞好大件垃圾收运服务。鼓励通过交换、翻新等措施,实现木质家具等大件垃圾再利用;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利用大件垃圾。结合建筑垃圾中转分拣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大件垃圾破碎拆解体系。促进枯枝落

 叶的资源化利用,完善枯枝落叶单独收集体系,鼓励绿化养护企业通过就地粉碎、堆肥等方式做好枯枝落叶的就地资源化利用。完善集贸市场垃圾分流体系,强化集贸市场垃圾的源头分类,结合垃圾收运及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促进集贸市场垃圾的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

 (三)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

 1.全面实行分类收运

 (1)明确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要求。分类后的各类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运。

 有害垃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置。可采取预约收运或定期收运方式。采取定期收运的,每月至少清运一次。

 可回收物。可采取预约或定期协议方式,由经本市商务部门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收运后,进行再生循环利用。采取定期收运的,每半个月至少清运一次。

 厨余垃圾。由收运企业采用密闭专用车辆收运,严格落实作业规范,避免收集点对周边环境影响,避免运输过程遗撒滴漏。厨余垃圾应当做到“日产日清”。

 其他垃圾。由收运企业采用专用车辆收运。根据垃圾中转站贮存条件合理确定收运频率。

 (2)监督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生活

 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责任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的义务,严格实行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坚决杜绝收运环节的混装混运。对收运环节混装混运的,严肃追究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

 (3)加强环卫收运作业监督管理。环卫收运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分类收运规范,对各类生活垃圾实施分类收运,杜绝混装混运,并通过公示收运时间、规范车型标识等举措,接受社会监督。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经开区管委会、XX 管委会、XX 区政府、XX 区政府)

 2.建立完善分类转运系统。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强化其他垃圾转运系统,全市新建 8 个垃圾中转站。完善餐厨垃圾中转系统,推进市、区两级中转设施建设,新建 5 个餐厨垃圾中转站,配置餐厨垃圾专用转运设备。建设可回收物转运系统,合理布局建设可回收物中转站、集散场。各区要结合实际,建设一批低价值可回收物转运场(站),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分类、储存、中转等功能。规范有害垃圾中转运输,完善有害垃圾收集暂存点布局强化有害垃圾中转运输过程污染控制,防止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局,经开区管委会、XX 管委会、XX 区政府、XX 区政府)

  (四)大力增强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处理能力。

 1.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保障。注重规划引领和保障作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保障。针对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按照“统筹功能、合理布局、节约土地”的原则,做好各类垃圾处理设施的总体规划布局。充分挖掘已建成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周边空间潜力,进一步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做好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处理及利用设施相关规划并抓紧实施。各区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相关规划,确保辖区内规划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管委会、XX 管委会、XX 区政府、XX 区政府)

 2.加快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建立完善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体系。继续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建设使用、大件垃圾破拆设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满足无害化处置需求。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厨余垃圾等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努力推进静脉(循环)产业园建设,积极打造市级静脉(循环)产业园,全面提升垃圾综合处理、循环利用效能。论证推进和建立市级可回收物集散中心,布局本市再生资源产业,提升资源利用水平。结合本市危险废弃物处置能力建设,将有害垃圾纳入危

 险废物处理系统。(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经开区管委会、XX 管委会、XX 区政府、XX 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体制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市、区两级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等工作平台,加强统筹协调,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协同。坚持条块结合,落实属地责任。

 (二)加强法治保障。按照法定程序,加快研究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章制度。研究建立限制过度包装、控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及对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联合惩戒等“硬约束”机制。建立环保、规划、城管执法等多部门管理执法协作机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实现监管信息共享,切实加强对分类源头参与主体、投放管理主体、收运作业主体的执法监督。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标准体系,引导物业企业参与垃圾分类管理,保障物业企业在垃圾分类管理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并完善政府依法监管、第三方专业监管、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区、街镇、社区属地监督检查机制,加强

 考核督办,对拒不分类、混装混运、无资质收运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在媒体曝光。

 (四)注重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充分发挥媒体报道、社区宣传栏、宣传横幅的作用,形成舆论氛围。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作用,引导居民开展垃圾分类,提高垃圾分类在文明创建测评体系中的比重,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垃圾分类典型经验。

篇五:交通局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于全面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 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属地管理”原则,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稳步推动,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体系,加快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20 年工作目标:主城区所有居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至少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的“三分类”标准投放到位;同步推进居民小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四分类”,并逐步投放“互联网+”自动回收设施,年内覆盖率达到 30%;完成 29 个省分类达标小区的考核任务;各级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 50%以上;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 90%以上;居民知晓率达 80%以上。全面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太湖流域上游重点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基本实现全覆盖,同

  步推进周铁、新庄 2 个建制镇(街)的镇村全域垃圾分类省级试点工作,完成 30 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省级考核任务。各镇(园区、街道)的所有行政村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实质性推进各项工作。重点做好方案制定、分类容器设置、分类车辆配置、临时分拣点等体系建设,镇村全域开展宣传发动、氛围营造等工作;完成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一期工程。

 2021 年工作目标:主城区生活垃圾“四分类”的居住区(含投放“互联网+”自动回收设施)覆盖率达到 50%(年内新增20%);各级公共机构、党政机关和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 80%;居民知晓率达 90%以上。各镇(园区、街道)加快推进集镇区居民小区、各自然村的垃圾分类房(亭)、分拣中心、易腐垃圾处置设施等分类设施建设,进一步构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体系。

 2022 年工作目标:基本完成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布点建设,生活垃圾“四分类”的居住区(含投放“互联网+”自动回收设施)覆盖率达到 80%。所有公共机构、居住区、党政机关、企业、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总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 60%以上,形成全民知晓和参与垃圾分类的氛围;各镇(园区、街道)全面完成所辖居民小区、自然村的垃圾分类房(亭)建设,合理配置分类收集车辆,可回收物分拣中心、易腐垃圾处置全链条建设完成,形成全民知晓和参与的垃圾分类氛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达到省考核评价标准;推进厨余垃圾处理厂的二期工程。通过努力,为 2023 年基本建成我市生活

  垃圾全程分类管理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全面完善《条例》贯彻落实的体制机制 1 、加强组织领导。以《条例》贯彻施行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党委、政府推动力度,充分发挥市人大、政协的监督协商作用,强化城市管理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并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统筹协调、循序渐进”的思路,进一步落实各级职责,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体系。

 2 、推进基层建设。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建设,形成基层党组织、居委、物业、业委会“四位一体”合力抓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格局。对接城市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大对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质量信息采集力度,定期分析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整改。

 3 、明确职责分工。市各相关部门、各镇(园区、街道)根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

 镇(园区、街道)承担本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属地主体责任,负责制定辖区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加强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统筹协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全程运行管理;做好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和临时堆放点的建设与管理;负责易腐垃圾等分类设施的建设与运行管理。

 市公用事业局牵头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制定

  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指导性文件、分类标准和规范;实施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工作;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的监督检查考核制度;监督检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相关单位。

 市委宣传部(文明办)负责统筹协调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组织志愿者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指导督促各类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有害垃圾的运输、处置进行监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督促物业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建设工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指导督促景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城管局按照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相关规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管理相关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的回收管理工作,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指导督促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和大型商场、超市、综合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督促中小型生产类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督促医疗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全面组织实施全市公共机构、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及督查考核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对农产品产地、集贸市场和超市等的管理,引导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

 团市委、妇联、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关工作。

 4。

 、落实指导制度。在已分类小区建立专职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协助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进行入户宣传引导,并在垃圾投放高峰期充分发挥指导监督和管理纠错等作用,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各单位也要相应配备至少一名指导员,负责宣传指导和监督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 1。

 、提高分类覆盖率。对照目标,将覆盖率指标细化分解到“居民小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镇村”等具体项目,并加快分类投放设施的布点、整改和整合,确保投放容器、标志标识规范化。公共机构要率先行动,对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节约型机关等创建活动,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创建指标的重要内容,率先完成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社团组织、公共服务场所(场馆)、金融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到公共机构率先垂范,形成浓厚氛围。以农村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抓手,统筹推进全镇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

 、落实分类收运作业和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行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和再生资源利用体系“两网融合”,培育玻璃制品、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利用市场,构建垃圾分类到回收利用的完整产业链。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以及终端处置设施建设情况,分步骤逐年配足、配齐相应的分类收运车辆,统一标识,严禁混收混运,主动接受监督,尤其要结合《条例》的贯彻实施,逐步构建居民厨余垃圾的收运体系,力争 2023 年基本到位。加强对有害垃圾收运管理,建立全链条台账记录。

 3。

 、推进分类基础设施建设。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垃圾分类的重要保障,加大投入、规范标准、加快推进。全面推进小区垃圾分类配套设施的规范管理与提标改造。新建小区要按照市新建住宅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管理规定,必须有 80 平方米的生活垃圾集中站和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老小区也要根据实际,重新建设新的垃圾分类集中点或者对现有临时点进行提标改造,确保每个小区必须有一个以上垃圾分类房(亭)。建设标准按照上级部门印发的公共配套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范要求实施。推进垃圾分类收运大体系的建设运行管理,分步推进分类收运机械化,配置与分类进度相匹配的分类作业车辆,规范标识,落实分类收运;按需设置和建设市级可回收物分拣中心、有害垃圾分拣场所、临时存放点,推进生活垃圾收集站(点)及中转站的新(改)建工作,满足生活垃圾转运需求。加快终

  端处置设施建设。严格按照《市固体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三年计划(2019-2021)》要求,加快餐厨废弃物和有机垃圾处置等项目的建设,推进易腐垃圾处置设施的建设,使得处置能力与前端产生量相匹配,为全程垃圾分类提供保障。

 4。

 、培育垃圾分类试点亮点。各单位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在部分公共机构,党政机关、学校、企业、小区、村庄探索分类信息化示范模式,打造亮点,作为榜样窗口展示,为全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五、全面营造生活垃圾分类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 1。

 、推动源头减量。把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作为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内容,推动旅馆、宾馆、餐饮行业限制或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倡导绿色消费,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加强对本市经营的快递、外卖行业的督导,减少包装性废物的产生,提高包装物回收再利用;加强对农产品产地、集贸市场和超市的管理,加大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的推进力度。大型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建设小型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就地处理易腐垃圾。

 2。

 、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行业监督,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全程信息化系统,规范收集运输行为,杜绝混装混运现象。逐步落实“不分类、不处置”制度,强化处置设施生活垃圾分类质量的控制管理。鼓励社会监督,公示监督电话,畅通举报渠道。组织社区居民、新闻媒体、“两代表一委员”等社会各界,定期对分类投放、分类收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开展执法行动,统

  筹部署生活垃圾分类、餐厨废弃物等专项执法整治行动,重点针对收集容器配置、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垃圾分类收运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提高监管执法实效。

 3。

 、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培训,采取分级分类培训的办法,每年组织 2-3 场全市性的大型专业分类培训,对各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社区干部、物业(行业)单位负责人、志愿者进行统一培训,各责任单位组织的教育培训活动,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海报、手册、宣传片等多种形式,集中优势资源加大各类媒体宣传力度。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微课堂,将分类宣传阵地前移至居民小区和业主单位。开展社会动员,广泛招募社会志愿者、公益组织,不断壮大社会力量,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入户宣传和现场引导,切实提高广大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强化生活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机关、进医院的精准宣传,全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生活垃圾分类氛围。落实分类责任。充分发挥镇(园区、街道)、社区的城市管理基础作用,积极落实居住区、企事业单位、其他公共机构的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努力推动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自觉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六、全面优化生活垃圾分类的制度保障 1。

 、强化资金保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应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不断加大财政公共资金“以奖代补”力度,推进分类工作顺利展开。通过投资补助、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等方式,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 、加强行业指导。对照《条例》精神,修订完善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规范文件和标准,形成配套管理制度,指导全市依法依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新建住宅区应设置垃圾分类相关设施,有条件的可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用房或生活垃圾桶集中点。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推动、设施配置、分类质效等情况进行定期监测评估,提升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3 、严格考核激励。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综合考核机制,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范围,全面落实各级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结合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实际需求,设立专项预算资金,按照对各单位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考核结果,实行以奖代补。对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单位及年度考核达标的镇(园区、街道)等给予奖励,对工作优异、亮点突出的组织单位予以表彰,充分调动各级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制度,因地制宜,多措并举促进和引导个人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坚决打赢生活垃圾分类的攻坚战、持久战。

 附件: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暂行)

 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设置规范(暂行)

 附件

 1、总则 1.1 目的意义 为全面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布局合理、卫生适用、节能环保、便于投放和收集的原则,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 集 容 器 设 置 , 依 据 《 城 市 环 境 卫 生 设 施 规 划 标 准(GB/T50337-2018)》、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结合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暂行)。

 1.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居民区、农村居民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中供餐单位、宾馆、饭店和集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单位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道路、广场、公园、高铁站等各类公共场所。

 2、分类目录 2.1 制定原则 结合...

篇六:交通局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运输局垃圾分类工作总结

 全市开展垃圾分类集中整治月以来,市交通运输局积极贯彻落实相关整治要求,对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场所、全市 18 家客运场站、7 所驾培学校开展垃圾分类整治行动。截至 12 月 7 日,共开展自查整改 40 余次,常态化开展路面巡查,发现问题 60 余处(均已整改到位或上报问题),报送宣传报道 4 篇,钱江晚报网页版录用 1 篇,编写本系统通报 4 篇,共开展 2 次集体培训,有 100 余名职工参加培训。

 目前交通系统行业垃圾分类工作整治情况总体良好,客运场站、办公场所、驾培学校均完成分类垃圾设施和宣传海报全覆盖,更新垃圾分类正确标识。同时,明确各点位垃圾分类责任人,落实定点专人专管。

 在整治过程中,交通系统行业尚存在的需要多部门合力、社会齐力解决的部分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垃圾自觉分类待加强。因客运场站人流比较大,依旧存在不同程度的垃圾混投现象。而且受限于小区定时定点投放,周边商户或小区居民因在白天无处投放垃圾,弃投于场站现象时有发生。以汽车北站为例,场站不大,但周边居民区集中,路边树木落叶多,使得 2 个大的其他垃圾桶经常满溢。

 二是易腐垃圾清运不及时。场站易腐垃圾产生不多,但也需要每天清运。而汽车东站存在易腐垃圾清运不及时问题,发生过

 长达 10 天仍未被清运现象。目前已由中队对接联系城管局易腐垃圾清运总负责人,具体情况待跟进。

 三是开放式场站管理难。目前每个场站的垃圾分类桶、茶叶篓等分类设施均设置到位。受限于视频监控死角等因素,汽车南站发生过可回收物被人取走(有视屏和照片),茶叶篓 2 次不知去向的问题,分类设施硬件存放点管理难。

 四是沿路沿线孤桶解决难。各执法中队开展国省道县道路面巡查时排查出辖区孤桶野桶,分布范围广、散,需要上级分类办督促属地乡镇解决。目前已上报分类办三处沿路沿线孤桶野桶,分别为乾潭 2 处,三都 1 处。

 接下来,为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杭州市及建德市下达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市交通运输局将持续推进垃圾分类整治行动,加强场站垃圾分类责任人分类知识科普,进一步做好垃圾分类宣传指导,使得垃圾分类管理走向制度化、常态化。

 (篇五)

 为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减量化水平,加快垃圾分类体系、制度建设,根据**市委、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金凤区高度重视,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四进”宣传普及,持续推进金凤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将一年的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健全机构。成立了由政府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各相关单位、街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

 组,设立金凤区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由综合执法局直属中队和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专职负责垃圾分类指导和推进工作。制定了《金凤区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方案,通过长远规划、加强考核监督、明确责任分工等多种措施,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按照公共机构带头,示范小区引领,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初步形成“以法制为基础、政府推动、属地管理、全民参与、市场运作、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工作机制。

 (二)大力宣传,稳步推进 利用微信、QQ、条幅、宣传栏等平台,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普及垃圾分类有关知识,提高全员做好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准确性。同时,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及标准,配备分类回收箱,张贴醒目标识,建立台账,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

 1.打造阅海万家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示范片区涵盖居民小区、商业网点、学校等,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针对示范片区内居民、商户进行入户宣传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2.开展垃圾分类进小区。在居民小区分别投放了资源垃圾回收箱、有毒有害垃圾箱、旧衣物回收箱、厨余垃圾回收桶等配套分类设施,督促指导各物业公司将生活垃圾正确分类、餐厨垃圾

 干湿分离,避免二次污染。充分利用智慧社区、街道和社区宣传栏、宣传橱窗、电梯等载体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采用分发宣传资料,小礼品等讲解垃圾分类知识与创办垃圾分类积分兑换机制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大力有效地宣传,全年共在小区进出口义务宣讲活动 220 余次,入户宣传 100 余次,在小区内培训垃圾分类知识讲座 40 余场次,取得了良好成效。

 3.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以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垃圾分类知识小课堂”、“制作酵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讲。通过组织学生观看垃圾分类宣传动漫视频,开展垃圾分类小游戏,组织垃圾分类知识竞赛、设立垃圾分类积分荣誉榜、开展垃圾分类运动会和趣味游戏,为居民和同学们发放小礼品等活动,激发大家参与垃圾分类的热情,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3.开展垃圾分类进单位。利用各机关单位电梯视频、试点小区宣传栏,微信,进行全方位宣传,多层次覆盖。组织对全区各机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培训,制定了金凤区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要求机关干部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我是城管人,垃圾分类我先行”活动,引导广大城管队员率先垂范,争作垃圾分类的宣传员、引导员和监督员。

 4.开展垃圾分类进商圈。采用微信知识宣讲、办公室集中宣讲和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方法在金凤区各大主要商业网点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进一步营造垃圾分类氛围,增强公众垃圾分类的意识和能力。

 (三)措施得力,成效明显。通过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入宣传,市民的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城市整体文明程度不断提高。截至目前,垃圾分类共覆盖五个街道办事处居民小区 189 个,学校 21所,行政事业单位 4 个,商业网点 5 个。全年共注册绿色账户覆盖 11683 户,回收资源垃圾 74.82582 吨、废旧衣物 58.00999 吨、玻璃和泡沫类 14.1 吨、厨余垃圾 223.07735 吨、有害垃圾 1.02535吨,积分量 507 万分,已兑换积分 328 万分、已兑换次数 41042次。

 二、存在问题 **年以来,金凤区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部分突出问题。一是生活垃圾分类中端及末端处理不配套、垃圾分类基础设施仍参差不齐等问题。二是部分居民垃圾分类意识不强,相关知识模糊,时常发生居民将生活垃圾错误分类投放的情况。三是目前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和奖惩机制,生活垃圾分类约束性不强,全靠居民自觉。四是在垃圾分类活动开展中,儿童和老年人参与的积极性更高,青年群体由于工作繁忙,参与度普遍较低。

 三、**年工作安排 (一)大力推广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在**年底前打造两镇(丰登镇、良田镇)五个街道(长城中路街道、北京中路街道、**西路街道、黄河东路、满城北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示范片区涵盖居民小区、商业网点、学校等,实现“三个全覆盖”,

 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针对示范片区内居民、商户进行入户宣传工作,打造示范片区创建标准和示范片区基本台账。

 (二)进一步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改进现有的垃圾分类宣传模式和方法,采取更加灵活、有效的形式,加大对辖区居民的宣传力度;将宣传重点逐步由“氛围营造”向“指导实践”转变,由“知识普及”向“行动实践”转变,加大对垃圾分类活动氛围的营造,强化垃圾分类督导员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把对党员干部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作为全区干部学习的必修课,形成一个干部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部门的良好氛围。强化垃圾分类督导员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三)垃圾分类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对垃圾分类责任主体协调到位,力促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居委会、各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各级教育、各公共场所、各行政事业单位宣传等成员单位之间能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

 (四)建立考评标准,加大考核力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垃圾分类检查标准、考核细则,对辖区各街道办事处采取“普查与抽查相结合、明查和暗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各街道检查、考核力度。

篇七:交通局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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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五篇

 目录 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 1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 8 2020 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 14 2020 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 25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 30

 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强化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置,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社区为着力点,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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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重要抓手,不断提高城市品质,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地级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年,各地级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全省所有地级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重点任务 (三)制定实施方案。

 各地级城市要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明确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配套政策、具体措施、时间节点、责任单位等。要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持续抓好落实,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四)公共机构率先示范。

 各地级城市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要组织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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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单位率先实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并逐步扩大到国有企业、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落实公共机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加大考核力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五)夯实学校教育基础。

 各地级城市教育等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依托课堂教育、校园文化、社会实践三大平台,将生态文明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课堂、融入家庭、融入社区。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通过创编垃圾分类歌曲、歌谣、漫画、微视频等作品,加强学生与家长之间的互动,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培养一代新人”的效果。

 (六)开展青年志愿活动。

 各地级城市团委等部门要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带头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广泛凝聚培养青年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创新工作和活动模式,不断提升专业性和社会性,引导青少年深入基层社区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和体验实践、志愿服务活动,让绿色、低碳、公益成为更多青少年的时尚追求,动员广大青少年在普遍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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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垃圾分类工作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七)动员家庭积极参与。

 各地级城市妇联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服务大政方针的桥梁纽带和社会支柱作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面向广大家庭大力传播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逐步提高知晓和参与率,引导家庭成员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

 (八)开展示范片区建设。

 各地级城市要以街道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发挥示范片区引领作用,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到全市。

 三、加快实施分类系统建设 (九)规范分类投放。

 各地级城市要以“有害垃圾、干垃圾、湿垃圾和可回收物”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型,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逐步做到干、湿垃圾分开,努力提高可回收物的单独投放比例。要依靠街道社区党组织,统筹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联动协作,充分发挥党员骨干、热心居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鼓励居民在家庭滤出湿垃圾水分,研究专用容器盛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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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湿垃圾,减少塑料袋使用,逐步实现湿垃圾无玻璃陶瓷、金属、塑料橡胶等杂物。鼓励定时定点投放,应根据居民生活习惯确定并公开收集时间段。启动生活垃圾分类的社区,要配备必要的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员,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监督指导、纠错等工作,记录相关台账和数据。

 (十)落实分类收集。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社区要优化布局,合理设置分类收集站点,配套标识明晰的分类容器,确保分类收集容器数量满足需求、分布合理,标志和标识要做到喷涂统一、规范、清晰,功能完善,并保持干净整洁。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与新建小区和区域开发建设应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投用,老旧小区在改造过程中应同步配套设置分类收集设施,满足分类收集要求。有害垃圾按照便利、安全原则,可设置独立的集中贮存场所,且具备防潮、防渗和防火等安全措施。鼓励在公众机构、社区、企业等设置可回收物临时存放点,对不同各类可回收物进行收集。生活垃圾分类单位和社区应同步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的分布、开放时间,以及各类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单位、收运频率、收运时间和处置去向等信息。

 (十一)配套分类运输。

 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必须实施分类运输,要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运输系统。分类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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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输车辆配置类别齐全,数量满足需要,标志标识喷涂做到统一、规范、清晰,明示所承运的生活垃圾种类。按规定时间、频次和路线对不同类别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运,做好物业部门和环境卫生部门的衔接,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推广“车载桶装”、直运等密闭、高效的易腐垃圾运输系统,合理规划线路,增加运输频次,避免在装车和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滴漏”等二次污染。有害垃圾根据区域产量合理安排收运频次,并按规定交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单位定期进行分类收运。

 (十二)完善分类处理。

 各地级城市要加快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相匹配的分类处理系统,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专项规划。推动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处理设施能力短板,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需求。现有处理设施不达标的,要尽快实施提升改造。按照长期布局和过渡安排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既有设施改造,统筹解决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园林垃圾、果蔬垃圾等易腐垃圾的处理问题。加快生活垃圾清运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促进循环利用。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鼓励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区建设,优化技术工艺,统筹各类垃圾处理。

 四、完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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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全面系统推进。

 各地级城市政府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地级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卫生)、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要在同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探索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加快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运行系统。

 (十四)完善政策支持。

 推进《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为全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供法规支撑。各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或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修订工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法规支撑;要结合实际,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政策体系,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政策保障。

 (十五)加强宣传发动。

 各地级城市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意义的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入户宣传和现场引导,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自觉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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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强化督促考评。

 省级相关部门要加强考核评价,建立健全激励、奖惩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城市党委、政府生态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并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制定科学有效的考核办法,建立综合考评与专项考核相结合的考评体系,提高考核权重。建立工作信息月报、季度考核通报制度。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0年,所有公共机构(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区管的文化展览馆、旅行社、宾旅馆、车站、码头、体育场馆、饭店、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窗口单位、公共场所)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农村“生态美超市”乡镇覆盖率达到90%。

 2021年,非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力争实现全覆盖。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0%,农村“生态美超市”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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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覆盖率达到95%。

 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以上,农村“生态美超市”乡镇实现全覆盖。

 二、分类标准 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普遍实行四分法: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居民居住区以及党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车站等一般实行四分法;公园、广场、城市干道、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可根据垃圾产生的实际情况实行除餐厨垃圾之外的三分法;农村按“生态美超市”要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职责分工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全区垃圾分类工作的牵头、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配套政策,部署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指导各相关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了解掌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对各成员单位进行督促和考核。负责对本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实施监督、管理、考核。负责区餐厨垃圾收集转运项目、区建筑垃圾调配厂(堆放点)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对不按规定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生活垃圾的行为进行行政执法管理和处罚。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负责指导、协调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文明单位、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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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文明社区等群众性创建活动的考评内容和城市文明创建督查内容,协调指导驻区单位、相关志愿者组织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委统战部:负责指导促进宗教团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对全区宗教活动场所有重点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和管理。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并负责相关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

 区文旅体局:负责推进落实全区文化、旅游、体育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并督促区管文化和娱乐场所、旅游景区、旅行社、宾馆、民宿、游泳场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树立绿色经营理念。并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星级酒店、绿色酒店和星级旅游景区评比的内容之一。

 区教育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学内容并进行宣传教育。负责区属中小学、幼儿园等本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在区职业等院校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区科技经信局:督促工业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在消费品生产领域反对过度包装、倡行适度包装。负责鼓励促进低碳、循环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为循环经济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提供科技支撑。

 区民政局:负责本系统及养老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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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司法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指导和督促各职能单位落实资金保障。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所需用地指标的落实;负责协调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的规划和选址,协助城管部门确定环卫专用车辆停放及垃圾收集设施设备置放的用地范围。

 区住建局:负责物业小区垃圾分类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建筑工地及项目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公交场站、客运场站等公共场所和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牵头落实农村“生态美超市”。区商务局:负责督促落实超市等商业综合体的垃圾分类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构建将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两网融合”。

 区卫健委:负责医疗机构等本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落实餐饮服务...

篇八:交通局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篇 1

 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工作成效,根据《关于印发〈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萧城管〔2018〕24 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孙行军同志任组长,沈阳同志任副组长,李晓玲、徐恩、朱宁宇、沈伟、沈琦敏、戎振松、方超、占月华、朱红星任成员,推进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各项工作开展,包括制定实施方案、指导设施配置、监督检查、宣传培训、垃圾集中堆放点选址等。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 年 5 月 31 日至 6 月 24 日)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机关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

 2、召开动员会议。召开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动员会议,提出实施方案、落实任务要求。

 3、开展宣传发动。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识,完成各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开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采取分发公开信及操作指南、专题讲座等方法,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8 年 6 月 25 日至 6 月 30 日)

 1、落实分类职责。建立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

 宣传员牵头做好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专管员负责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

 督查员根据日常检查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机关垃圾分类工作。

 保洁员负责每日对各楼层及会议室易腐垃圾、其他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统一收集至机关大院的投放点;每周定时收集各办公室的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每半月对大院投放点的可回收物进行分拣、清理并集中到堆置点;做好公共场所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对各办公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清理收集食堂内垃圾,分类投放至投放点,严禁乱倒乱放,定期清洗垃圾桶,确保干净整洁完好。

 2、实施分类投放。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检查分类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总结阶段(2018 年 7 月 1 日起)

 1、做好自查自检。各科室认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实现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街道办事服务中心根据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 7 月底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设施配置及投放要求

 (一)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层卫生间各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桶和一个易腐垃圾桶,开水间设置一个带过滤设施的茶叶渣收集容器。

 2、街道机关:在机关大院内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废品及可回收物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易腐垃圾双拼垃圾桶。

 4、食堂:设置易腐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各一个。

 5、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在机关大院内设立一处废品及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

 (二)投放要求

 1、易腐垃圾: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倒入开水间的专用茶叶渣收集容器,纸杯等倒入其他垃圾桶;水果皮核、枯枝树叶等投放至各办公室易腐垃圾桶内,再投放至卫生间易腐垃圾桶内。

 2、其他垃圾: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卫生间其他垃圾桶内。

 3、废品及可回收物:(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每周由保洁员统一上门收集;(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集中投放点,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确保可回收物干燥。

 4、有害垃圾:投放至集中投放点。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全街道机关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是党员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等,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当好样板、做好示范。

 2、严格管理。本着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原则,合理配置分类设施,规范分类标识,落实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做到坚持不懈,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文明意识,共同维护好工作环境。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篇 2

 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置,是大力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的目标;是全面实施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基础,为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在我区的顺利开展,现根据盘锦市教育局关于下发全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量,探索学校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可行途径,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全面开展,提高我区各校师生的环保意识,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科学精神,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并以实际行动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掌握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常识。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内容

 (一)明确垃圾分类标准

 依据《辽宁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导则》,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它垃圾四类。可回收垃圾是指具有市场价格的适宜回收和再利用的废弃物,包括单独存放的纸类、塑料、橡胶、金属、织物、废旧家具、废旧家电等。

 有害垃圾是指含有害物质,包括对人体健康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灯管、家用化学品、电池和过期药品、化妆品等。易腐圾是指因易腐性物质直接或间接产生恶臭的垃圾,包括厨房等产生的废弃食材、废弃食物、废弃食用油;花草、落叶等废弃物;卫生间的废纸、卫生巾等废弃物;其它被易腐性物质污染了的纸张等。其它垃圾是指除上述类别之外,未能单独收集的、失去利用价值的各类生活垃圾。包括废弃纸张、塑料、橡胶、宣传、玻璃等失去利用价值废弃物。

 (二)落实垃圾分类责任

 学校幼儿园的食堂、宿舍楼、教学楼、实验楼、保安室等分别落实垃圾分类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分类设施设置标准

 1.实验楼、宿舍楼区域设置可回收垃圾(蓝色)、有害垃圾(红色)、易腐垃圾(绿色)和其它垃圾(灰色)四类垃圾桶,并将不同种类垃圾图样标识印制在桶上;有害垃圾筒的设置数量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它三类垃圾桶一般为每一个单元楼为一组。

 2.教学楼、办公楼、操场、食堂、保安室等学生集中或人员密集通行区域,应在方便位置放置 1-2 组可回收垃圾、易腐垃圾、其它

 垃圾三类垃圾桶。各单位自行采购标准的垃圾分类桶和标识,并落实责任部门负责垃圾桶的日常维护工作。

 (四)垃圾分类作业流程

 1.分类投放。学生或教职工将生活垃圾分类装入不同垃圾袋内,分别投放到统-设置的对应种类垃圾桶内。

 2.监督指导。学校按垃圾投放区域成立值周教师和值周学生组成的垃圾分类督导小组,监督指导师生的垃圾投放,严把“垃圾投放关”学校健全保障制度,把垃圾投放工作纳入《量化考核》,同评选“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学生文明行为规范生”相结合,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严把“习惯养成关”。

 3.收集运输。学校积极同街道、社区或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选派垃圾清运员,负责学校垃圾收集和集中贮存,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定期回收。学校为进出校园车辆和人员办理通行标识。

 三、工作目标

 第一阶段为试点阶段。设立平安学校、西安学校、三校为试点学校,开展试点工作,探索生活垃圾分类保障政策和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积累经验;

 第二阶段为推广阶段。2017 年底前,实现全区学校生活垃圾分类设备完备,人员配备齐全,垃圾分类覆盖面达 100%;

 第三阶段为巩固阶段。自 2018 年起,学校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实施,并实现垃圾分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四、实施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有序推进。

 1、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2、健全队伍,加强垃圾分类管理。

 (1)成立各校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明确各部门负责人为各校指导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组(室)的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日常宣传指导和管理、监督和检查。

 (2)规范垃圾回收方式和渠道,加强学校层面的垃圾收集和处置工作。

 3、加大投入,完善设备设施。

 向各部门、组(室)、班级等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宣传资料、垃圾袋等,指导全体教职工、学生将垃圾分类投放;各校增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箱,班级内分设可回收垃圾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食堂提供可重复使用餐具,设置餐厨垃圾桶、其他垃圾桶、剩余汤水桶,会议室设置茶水桶、消毒柜、陶瓷杯(不使用一次性杯子);办公室设置可重复使用的办公用品,自备可重复使用茶杯。

 (二)加大宣传、体验实践,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有效开展。

 1、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教职工大会、校园广播、电子屏幕、橱窗、横幅、黑板报、班会课、展板、分发宣传手册等形式,等多种形.式开展垃圾分类普及教育,强化师生垃圾分类减量意识,提升知晓率。

 2、多途径开展各种实践活动,努力提升垃圾分类减量践行率。

 (三)实施步骤

 (1)前期部署阶段(4 月 18 日前)

 (2)试点阶段(4 月 18 日-6 月 25 日)试点单位完成垃圾分类设施设置规划,布置设施设备等工作,6 月 25 日至 7 月初总结工作经验。

 (3)推广阶段(7 月 5 日-10 月 31 日)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学校同相关部门对接落实垃圾清运员和分类运输车辆;部署垃圾设施设备,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培养师生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

 (4)提升阶段(11 月 1-12 月 31)总结经验,建立管理制度,制定考核办法,健全垃圾分类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学校垃圾分类管理和配套设施体系建设,逐步提高垃圾分类质量。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校要明确职责,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工作,要将其作为建设文明校园、落实节能减排的工作来抓,积极做好实施和推进工作。

 2、加强监督,务实求效。校领导小组定期对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监督和评价,各部门、级组和班级要加强对责任区域的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工作的监督,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各校要加强宣传垃圾分类减量活动,并注重挖掘活动中的典型案例,及时上报,使师生自觉践行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全方位全角度培养学生的文明习惯。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篇 3

 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x〕180 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委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宣传动员,营造氛围

 一是围绕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立足回应社会关切,在委机关集中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实施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的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崇尚自然简约的生活方式,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培养积极向上向善的良好风气。

 二是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短信平台、微信群等宣传工具,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介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三是源头抓起、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在全委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1.机关各处室承担委机关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后勤服务中心承担主管责任,后勤总务科负责拟定、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制度及办法、管理和职责,负责分类垃圾的回收处置工作。

 2.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委机关目标责任制及文明单位创建内容一并实施监督考核,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适时引入专业化、社会化的保洁公司、服务公司负责机关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确保机关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三、垃圾分类小常识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纺织物、编织袋,废金属,废玻璃等。

 2.不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药具、废油漆、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以及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如剩菜剩饭、骨头残渣、菜根茶叶、蛋壳果皮等。

 3.其他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弃计算机、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电视机、空调,以及废弃交通工具及办公家具等。

 四、相关事项

 1.委机关涉及保密、机要等废旧文件、资料的回收处置,严格按保密规定及处置权限进行回收。

 2.委机关废弃固定资产的分类处置,严格按《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处置规定执行。

 五、工作举措

 一是动员发动,宣传教育,普及知识,营造...

篇九:交通局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管理工作 实 施 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 号)、《关于印发信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信政办〔2018〕128 号)要求,扎实有效推进商城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省、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推行垃圾分类和清洁直运为突破口,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分、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试点先行、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强化源头抓起、系统治理、依法管理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逐步形成标准化要求、市场化运作、智能化监管工作机制,努力促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目标 按照信阳市《关于进一步落实 2019 年信阳市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目标的通知》要求,2019 年,信阳市全面启动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县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达到 1 万户以上,试点所选取的单个居住小区居民户数不少于 300 户。2019 年6 底前,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试点区域和工作目标。

 2019 年底前,在全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县城由赤城办事处、鲇鱼山办事处分别确定 2-3 个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在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强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乡镇由仁仁洁公司根据乡镇实际情况,包括镇区环境、通往县垃圾场的路况及村民整体素质,确定汤泉池管理处和产业集聚区为试点。

 到 2019 年底,试点范围内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实现全覆盖,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 80%,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 9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到 100%。

 到 2020 年底前,要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体系,形成可推广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中心城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 5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20%以上。

 三、责任分工 县政府各部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职责

 1. 县文明办:将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纳入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等创建评选考核内容,对垃圾分类管理不合格的单位,在文明单位考评中予以适当扣分。

 2.:

 县城区各辖区政府及仁仁洁公司(乡镇):负责本辖区内居民小区、企业事业单位、商业网点、公共场所、学校等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工作。设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措施和对街道、相关单位的考核标准等工作。负责对不按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生活垃圾分类具体推进工作由各街道(乡镇)、相关单位负责,形成县、街道(乡镇)二级管理体系。

 3.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等创建工作考核;加强对各医疗单位医疗废物管理,严禁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4. 县发展改革委:负责本县财政投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的审批管理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规划的编制工作。

 5.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制定全县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分批次完成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垃圾分类工作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开展全县教育系统垃圾分类监督考评,在县中小学、幼儿园中组织垃圾分类进课堂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垃圾分类的实践活动,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

 6.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制定和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方案,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并印制垃圾分类宣传册。负责落实环卫设施专项规划,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设施项目建设和分类桶设置,对单位和小区分类桶配置,第一次由政府无偿提供,以后由使用单位自行承担。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人员培训、组织推进、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

 7. 县财政局:负责垃圾分类的资金保障。

 8.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和指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试点社区和乡政府及仁仁洁公司要负责对本辖区居民(单位)进行垃圾分类重要意义的宣传;负责对辖区居民(单位)进行垃圾分类投入的指导示范;负责招募垃圾分类推广志愿者;负责对城愿者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培训;负责监管本辖区居民(单位)垃圾分类落实情况的调查、考评。负责对本辖区内垃圾分类相关信息的收集、人员情况的统计等。

 9. 县生态环境局:指导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监督;负责分类收集后的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和监督管理。

 10.: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督促建筑工地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新建住宅区、开发地块建设开发单位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设施;对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督促物业企业

 积极配合环卫部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指导业主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纳入物业管理的考评内容。对未纳入物业管理的小区,督促全部实行物业管理。

 11.: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指导监督各单位尽量不使用一次性用品,减少使用办公耗材,倡导绿色办公。

 12.:

 县民政局:指导社区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居民公约内容,严格规范对社区公益性旧衣捐赠的监督管理,杜绝捐赠的旧衣物流入二手市场。

 13.: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广大市民广泛参与、积极支持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监督指导宾馆酒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逐步取消一次性用品,加强行业管理。

 14.:

 县商务局:引导商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并执行限售限用塑料袋相关规定,促进商业企业规范经营、绿色经营。监管废品回收治理,加强废旧塑料制品纸质物品等可回收再利用工作。

 15.: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餐饮服务单位依法回收餐厨垃圾并与餐厨垃圾管理部门或有资质的专业公司签署收运协议。

 16.: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车站、公交站等场所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并负责公交车、出租车司乘人员的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教育培训。

 17.: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知识内容纳入在职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18.:

 县市场发展中心:负责监督各类市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提倡“净菜进城”。

 19.:

 县司法局:会同主管部门开展垃圾分类立法调研、法规起草工作,负责相关立法送审工作。

 20.:

 县妇联:负责组织妇女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宣传活动,引导家庭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

 21.:

 团县委:负责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及志愿者参与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到社区、公共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宣传和体验活动。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县人民政府职能划分,督促本系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

 四、实施计划 为全面扎实稳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县里统一布署,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垃圾分类工作总的推进原则是先试点、再全面;先生活垃圾分类、再全面实施分类;宣传、指导工作要贯穿在整个分类推广过程中。

 (一)垃圾分类方法

 1. 日常生活垃圾实行三种分类:

 (1)可回收物:纸张、玻璃、废金属、塑料等。

 (2)有害垃圾:废电池、废日光灯管、毒药试剂、毒药瓶、废油漆桶等。

 (3)其它垃圾:不可归入以上分类的垃圾。

 小区居民(单位)的日常生活垃圾分成三类后,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由环卫部门或专业公司负责从指定点运往未端处理点,其它垃圾由物业送至指定的中转站或委托有资质专业公司负责送至指定中转站。投放时间:早上 6:30-8:30,下午 5:30-8:30;乡镇垃圾分类后由仁仁洁公司根据乡镇居民生活习惯和规律自行定投放、收集时间,然后运往县垃圾场处理。

 分类垃圾袋由县政府提供,具体配发标准:以户为单位,有害垃圾一月一个回收袋;可回收垃圾一周一个回收袋;其它垃圾一天一个回收袋,小区由物业发放,居民由社区发放。

 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电子垃圾、绿化垃圾由专用车辆进行收集运输,杜绝与生活垃圾“混装、混运”。

 宾馆、酒店及从事餐饮行业的单位,除了将生活垃圾分为三类外,还需将餐厨垃圾单独分类、专业处理。

 2. 分类投放管理 实行管理责任区制度,管理责任人负责责任片区内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确定责任人遵照以下规定:

 (1)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和生产场所,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单位自管的,本单位为责任人。

 (2)住宅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所在办事处确定责任人。

 (3)广场、公园、风景区、道路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或者其委托的清扫保洁单位为责任人。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人。

 3. 分类设施标志 (1)标志颜色:可回收物的标志采用绿色;有害垃圾采用红色;其它垃圾采用宝石蓝色。

 (2)标志字体:标志的中文字体为大黑简体。

 4. 有害垃圾管理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辐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接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拉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拉扱标志。我县尚无终端处置设施,先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贮存或将有害垃圾交由具

 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

 (3)以旧换新。为鼓励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可以进行一些惠民活动,比如废旧电池的以旧换新,投资不多,但是家家户户常用的也是更换比较勤的有害垃圾。换新方式,政府投资,城管局负责采购保管,各部门到城管局领取,居民到物业或社区领换,企事业单位职工在本单位领换。

 (二)试点先行,强化工作推广 1. 民意调查、试点选取 做好垃圾分类工作,首先要取得广大社区居民(单位)的支持理解。社区在开展工作前,应先进行广泛的居民问卷调查,了解居民接受情况,并针对调查结果,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建议社区选取民意调查结果支持率高的小区为试点,重点推进。

 2. 集中宣传、指导示范 采用致居民的一封信、宣传栏、小手拉大手、社区活动等多种手段,对社区居民宣传教育,使得垃圾分类理念进入民心,保证大多数居民能够正确掌握垃圾分类方法、能够正确使用垃圾分类工具。

 3. 垃圾分类志愿者招募、相关人员培训 面向社会招募垃圾分类推广工作志愿者,动员社会各界有志之士;任命社区专职垃圾分类辅导员;对垃圾分类推广

 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迅速建立起一支专业、热情、负责的宣传队、工作队。

 (三)建设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 加快分类处理设施的建设,编制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好的前提和基础是必须有终端处理设施,否则无法达到分类处理的标准,根据我县情况,一要建立健全有害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二要建设餐厨(厨余)垃圾处理中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高规格的商城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县长以及人大、政协各一名副职担任,成员单位涵盖承担垃圾分类工作的辖区政府、县直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县长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等日常事务。

 (二)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充分利用户外广告、宣传栏等多种宣传模式,推广普及垃圾分类的知识,动员全社会参与,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加强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

 意识。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树立先进典型,由财政给予适当奖励。

 (三)加强政策配套。完善出台垃圾分类相关政策制度,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落实经费保障,积极筹措和争取资金,支持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

 (四)加强考核监督。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定期考核制度。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并组织对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的监督和工作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依法进行处罚。

 六、考评办法 (一)考评内容 考评工作由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宣传培训、硬件配置、组织管理、分类效果等六个方面的工作完成情况。其中,组织领导 15 分、宣传培训 15 分、硬件配置 25 分、组织管理20 分、分类效果 25 分,月考评成绩当月汇总并排名。考评中需各单位提供的佐证材料,必须是加盖单位公章的方案、意见、计划、纪要、报告等有效资料或图片、影像资料。

 (二)考评工作安排

 垃圾分类工作考评每月为一个周期,考评时间为每月 25日前由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当月考评情况。

 1. 周汇总。建立周报制度,各试点单位(社区、乡镇)安排专人负责,每周五下午 5 点前上报工作推进情况、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需县级层面协调解决的有关事项等,由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并拟发工作简报。

 2. 月检查。每个月对各试点单位(社区、乡镇)开展垃圾分类进展情况跟踪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现场记录扣分;对突出问题限期整改,定期复查;对复查中仍未解决的问题两倍扣分,并下达整改通知书重点督办。根据跟踪检查情况,每月 25 日前进行一次...

篇十:交通局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XX 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9 部门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闽建管〔2019〕4 号)、《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关于 XX 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148 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美丽 XX 行动纲要要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着力形成依法治理、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不断改善全市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 政府主导,共同参与。加强政策引导,统一顶层设计、统一规范标准、统一管理要求,探索建立社会资本参与机制,

 2 倡导城市志愿服务,鼓励与民间组织合作,充分发挥市场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以及资源回收利用中的作用。

 2. 因地制宜,科学实施。统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各环节在时间、空间、流程上的关系,做好顶层设计,结合各地实际,周密制定计划,全面做好准备,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实施。

 3. 教育引导,示范引领。坚持教育引导、动员全民参与,坚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示范,以辖区带动小区方式整体推进,逐步扩大垃圾强制分类范围。

 4. 源头减量,系统治理。注重生活垃圾源头减量,通过宣传教育,倡导文明习惯,尽可能在源头减少垃圾产生。完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共同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大环境。

 (三)目标任务 在全市城市建成区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2020 年底,城厢区城市建成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湄洲岛全岛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体系;其他县(区、管委会)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投放户数占总户数比例达 50%以上,至少有 1 个镇街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全市城市建成区所有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知识进课堂,各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达到 100%。

 2.2021 年底,全市城市建成区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3 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同时,按照“大分流,小分类”的原则,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农村地区提倡生活垃圾“干湿”分离, 以打造美丽乡村为目标,在 2019 年 7 个省级试点村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处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采取“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全面覆盖”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

 二、分类方法 (一)主体范围。全市城市建成区 2021 年底前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以辖区为单元,居住区域、单位区域、公共区域连线成片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四位一体”机制。

 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生活垃圾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4 类;单位区域包括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大厦等办公场所,有集中供餐的一般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4 类;无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3 类;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一般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有条件区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分、细分。

 (二)分类类别。结合本地区实际,将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 4 个大类,并统一规定垃圾箱颜色进行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

 4 1. 可回收物。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

 2. 有害垃圾。《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

 3. 厨余垃圾。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

 4. 其他垃圾。表示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外的生活垃圾。

 “厨余垃圾”也可称为“湿垃圾”,“其他垃圾”也可称为“干垃圾”。农村按能否腐烂为标准,将生活垃圾分成“干垃圾”和“湿垃圾”两类。干垃圾中“可回收”部分(如纸类、塑料、金属、织物等)由村民或保洁员统一收集后集中存放一段时间,待存放一定数量后再由回收公司或个人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中,灰渣、砖瓦、海蛎壳等惰性垃圾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无法就地减量处理的垃圾按原有垃圾处理体系和模式,进行焚烧发电、卫生填埋等无害化处理;“有毒有害”部分单独收集在贮存场所,定期交由相关部门收集处理。湿垃圾(包括厨余垃圾、枝条、果皮等有机物)就地就近处理、沤肥返田、种菜种果种树或运往厨余垃圾处置厂处理,有条件的购买有机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进行处理。

 未纳入分类的生活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三)分类投放要求。生活垃圾产生者按照《XX 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附件 1)将产生的生活垃圾投入对应的垃

 5 圾桶内,责任人负责将责任片区内需要转运的生活垃圾转移至收集点,无缝对接进入市、区环卫系统收运网络。

 三、工作任务 (一)加快终端处理设施体系建设 按照生活垃圾“四分类”要求,建立完善分类处理终端设施。加快厨余垃圾处置场、危险废弃物处理厂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的建设。

 1. 建设厨余垃圾处置场。2020 年底前,由市统一筹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以便于统筹管理。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市场化运营,改造、升级垃圾处置场设施设备,建设厨余垃圾处理生产线,解决全市厨余垃圾处理问题。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城市管理局

 2. 建设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场。2020 年第一季度前,完成我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项目建设,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秀屿区人民政府

 3. 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2020 年底前,建成可回收收运体系。利用现有废品收购站建立完善可回收物资网络,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中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管理。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工作。各县(区、管委会)至少建设 1 个具备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进行统一布置,规范管理,严格登记造册等。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

 6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商务局

 4. 建设大件垃圾处置场。2020 年底前,建设 1 座大件垃圾收集破解处置场,负责处理居民家庭沙发、橱柜、床铺等大件垃圾及园林修剪的绿化垃圾和一般工业边角料,解决大件垃圾、绿化垃圾、一般工业边角料处理问题。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生态 环境局

 5. 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场。2020 年底前,各县(区、管委会)至少建设 1 个规范运行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若干个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鼓励社会资本建设 1 个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场。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

 (二)建立健全分类收运体系 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收运需求配齐收运车辆、规划收运路线、模式,形成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 6 大收运体系,配备 6 种不同类别的收运车辆,统一喷涂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明示所承运的生活垃圾种类,做到标识清晰、分类收运,避免混装。

 1. 建成其他垃圾收运体系。依托现有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由专职保洁或管理人员将其他垃圾收集桶汇集至垃圾收集点,辖区环卫部门或垃圾收运企业安排垃圾收集车定时定点收集,运送至垃圾转运站进行中转,每天 2-3 次定时定点收运,做到

 7 日产日清。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城市管理局

 2. 建成可回收物收运体系。各县(区、管委会)要配齐可回收物专用收运车辆,制定可回收物收运模式及收运频率,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至再生资源回收点,也可联系经商务部门备案核准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环卫收运企业直接上门收集,分拣后依托各品种资源化处理中心进行资源化处理,确保满足可回收物分类收运需求。探索完善绿色账户、积分兑换、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等激励机制,促进可回收物的回收再利用。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商务局、城市管理局

 3. 建成厨余垃圾收运体系。各县(区、管委会)要配齐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制定厨余垃圾收运模式,按照收运路线定时定点进行收运,物业小区或各单位安排人员负责将责任区内的厨余垃圾投放到专用运输车辆上,每天 2-3 次定时定点收运,做到日产日清。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市城市管理局

 4. 建成有害垃圾收运体系。各县(区、管委会)要配齐有害垃圾专用收运车辆,制定有害垃圾收运模式。各单位将收集的有害垃圾暂时妥善储存在各个乡镇(街道)设置的暂存点,由生态环境部门核准的危废收运处置企业安排车辆,每月不定时收运 1-2 次。由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对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收

 8 集运输及处置服务企业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

 5. 健全餐厨垃圾收运体系。各县(区、管委会)要按照《XX市餐厨垃圾管理的实施意见》(莆政办〔2016〕154 号)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餐厨垃圾二级收运机制,配齐餐厨垃圾专用收运车辆及人员,做到餐厨垃圾应收尽收,日产日清,并建立全链条的工作记录,形成闭环监管。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

 6. 建成大件垃圾收运体系。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和一般工业边角料由各县(区、管委会)、乡镇及街道自行收集运输至市大件垃圾收集破解处置场。各县(区、管委会)科学制定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和一般工业边角料收运模式,通过预约上门、定时定点收集等方式建立大件垃圾收运体系,同时积极探索大件垃圾有偿收运等市场化运作模式。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城市管理局

 (三)科学构建分类收集体系 1. 科学设置分类收集设施。小区因需设置至少 1 个以上固定垃圾投放点,因地制宜配建垃圾分类屋(亭)。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单位要配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合理规范摆设;在责任区域内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布局图,标明投放点的具体分布位置、投放种类;生活垃圾收集桶分类标识要规范、清晰,

 9 颜色正确;垃圾桶外观干净、密闭、无残缺破损问题。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城市管理局

 2. 构建垃 圾分类收集责任体系。居住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政府牵头负责,乡镇及街道全面负责指导辖区物业、小区及各单位设置垃圾分类容器,协助其与分类收运单位建立工作对接。社区居(村)委会具体负责指导辖区内无物业小区、单位、社会团体等按照分类投放要求进行垃圾投放;小区物业公司负责安排人员督促小区居民及保洁人员按照分类投放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及收集工作。市场主体、学校、党政机关及其他公共场所按照职责分工,由市直相关部门进行对接,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工作。

 各小区、单位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由责任人监督管理责任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分类投放要求,将产生的垃圾投入对应的垃圾桶内,同时与收运部门对接,组织分类转运。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教育局、商务局、机关事务管理处、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

 3. 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市、县(区、管委会)、乡镇(街道)、社区、居民常态化监督机制。市、县(区、管委会)、乡镇(街道)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分管领导、牵头部门和专业管理单位要定期深入社区(物业小区)、单位等检查、指导垃圾分类工作。建立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制度。社区、物业小区每 300 户配 1 名督导员,督导员

 10 日常工作重点是对不按照分类要求投放垃圾的居民加以劝导和教育,对分类不准确的居民加以指导。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4. 建立基础台账强化信息管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基础台账,完整记录各类垃圾产生量、分类投放正确率、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各环节的责任主体、作业形式、作业时间等信息。建立垃圾产生单位、个人信用档案制度,加强对单位、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相关信息的采集。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四、教育引导 (一)强化宣传,形成风尚 1. 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微博等各级各类媒体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开展全方位宣传教育,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宣传正面典型,营造良好氛围。积极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鼓励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带头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让绿色、低碳、公益成为更多青少年的时尚追求。充分发挥工青妇、工商联、新阶层等群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活动,多形式、多渠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开展常态化宣传,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民政局

 2. 紧抓全民教育。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推广教育计划,编写

 11 生活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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