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法治宣传工作计划5篇统计局法治宣传工作计划 1 乡镇统计局统计法制工作计划与乡镇统计工作会议简报汇编 乡镇统计局统计法制工作计划 20**年全县统计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十八届四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统计局法治宣传工作计划5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统计局法治宣传工作计划
乡镇统计局统计法制工作计划与乡镇统计工作会议简报汇编
乡镇统计局统计法制工作计划
20**年全县统计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市统计法制工作要求,以加快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为核心,以巩固提高拓展统计“四大工程”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统计,深化统计普法宣传,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统计执法监督,为统计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法制教育,切实增强依法统计的意识和能力统计人员要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统计违法违纪行业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努力营造统计干部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理念,始终恪守职权法定原则。自觉养成依法办事习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统计发展、化解统计矛盾、维护统计秩序。不断提高统计干部依法统计意识和统计工作能力。
二、深化法制宣传,努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1、扎实推进统计“六五”普法工作。20**年是“六五”普法的收官之年,认真贯彻执行统计“六五”普法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普法年度计划,完善普法工作机制,明确普法宣传内容,有力推动统计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2、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12.4”、“12.8”为契机,结合统计开放日、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点,认真谋划,精心组织,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知识竞赛、征集书画作品等,广泛深入地开展纪念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全局干部开展好学法用法无纸化普法考试。
3、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实效。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将法制宣传与报表布置、业务培训、数据核查、执法检查、工作指导、从业资格考试、继续教育等工作紧密结合,形成富有实效的“渗透式”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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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执法检查,保障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1、坚持将统计执法与统计业务工作相结合。与服务基层促进统计基础建设相结合,与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相结合,与教育整改相结合。转变执法方式,强化事前预防、严格事中检查、注重事后整改指导。积极采用约谈、督办、限期整改等执法手段,增强执法检查效果。
2、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执法程序开展统计执法,不断强化对日常执法工作和办案质量的监督检查。认真实施立案、结案报告制度和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备案制度,扎实开展查处案卷的督查和评审,规范案卷归档,确保查处的案卷归档资料合法有效。
3、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突出查办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中的统计违法行为,将“四条红线”执行情况作为统计执法检查的重中之重,对非法代填代报、干预企业独立上报等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依法依纪处理相关责任人,努力排除对企业源头数据的各种干扰,保障企业独立真实报送数据。
4、加强统计巡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围绕名录库维护、工业统计、投资统计、住户调查等重点领域,针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主动地、有计划地开展统计巡查或专项执法检查,为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机制提供重要依据。
5、发挥统计执法的服务功能。主动适应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的要求,将服务理念贯穿统计执法全过程。继续推行并不断完善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使广大调查对象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对企业的业务指导,推动企业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认真做好对被检查地方、被处罚单位的回访指导工作,巩固执法成果。加强正面教育和宣传,树立统计守法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企业诚信统计。
6、全面落实执法工作任务。根据市统计局要求,今年,我县全年办结统计违法案件不少于 5 件。
四、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法治化进程努力将统计工作各方面、各环节纳入法治轨道。进一步推进法制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保证各项统计工作有法可依、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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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统计活动各参与方在法律框架下行使职权和权利、履行职责和义务,保证整个统计工作更加规范、有序、透明、高效。着力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加强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以“八有八化”为统缆,细化基层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努力做到,牌子统一规范、制度上墙规范、统计流程规范、数据审查上报规范。二是建立联网直报企业数据上报制度。用制度规范上报流程,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三是建立统计服务制度。定期公布统计数据,接受社会监督,为各级正确决策提供优质服务。
五、夯实法制基础基层建设,提高统计法治保障能力 1、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由“一把手”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机构,完善“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牵头、法制人员组织实施、相关专业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大对普法宣传教育的投入,落实必要的执法设备和办案工具,及时解决统计法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统计法制工作人员的配备,充实统计执法力量。加强统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对执法骨干的培养和锻炼,努力提高统计执法队伍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技能。
3、完善统计执法责任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任务到位、责任到人的年度法制工作计划,及时上报各种资料、执法案卷和法制宣传信息。
**年,我局的双拥工作要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为中心,立足规划行业特点,强化双拥工作领导、健全双拥工作机制、浓厚双拥工作氛围、落实双拥政策规定、创新双拥活动形式、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和庆祝建国 65 周年系列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推进双拥工作创新发展。现根据市双拥工委《关于印发**市**年双拥工作计划的通知》(池拥字〔xx〕2 号),提出如下工作计划。
一、强化双拥工作领导、健全双拥工作机制 1、始终坚持把双拥工作摆上我局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目标考核和岗位责任制考核。认真贯彻落实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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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大会和省、市双拥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双拥工作例会,部署我局双拥创建工作任务。
2、进一步完善双拥工作载体,健全双拥工作机制,努力开拓双拥工作新局面。
3、及时调整充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兼)职双拥工作人员。
4、对照工作职责,认真整理双拥创建档案资料,迎接双拥工委的考核验收。
二、深入双拥宣传教育、浓厚双拥工作氛围 1、切实将国防教育列入干部职工学习教育计划,结合政治学习、业务培训、文化体育等活动,对干部职工进行国防教育培训,使广大干部职工树立牢固的国防观念。
2、结合国庆 65 周年等重大节庆及纪念日的宣传教育活动、双拥宣传月、“八一”、征兵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进一步夯实军民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不断巩固和发展我市双拥创建成果。
3、充分利用池州城乡规划网、报纸、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国防宣传教育,扩大国防宣传教育的影响面和效果,并及时报送双拥信息。
三、落实双拥政策规定、扎实拥军优属工作 1、全面贯彻落实《**市城乡规划局拥军优属实施办法》,努力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2、要把军民融合式发展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规划行业技术优势,在规划设计审查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为部队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积极支持和配合部队完成训练演习、战备执勤、科研试验和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
3、认真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切实保障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军队转业干部、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退役士兵等各类安置对象接收安置工作,继续关心和帮助在我局工作的军队转业安置人员,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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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新双拥活动形式、开展双拥共建活动 1、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纪念建国 65 周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拓宽领域,丰富内涵,广泛开展具有时代特色的双拥共建活动,促进双拥活动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2、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在春节、八一建军节等节日期间,积极组织走访慰问驻池部队,及时了解、解决驻池官兵训练、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3、通过结对帮扶、走访慰问、临时救助等各种形式帮助部分困难重点优扶对象和现役军人家属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缓解他们的困难。
20**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及三届五次市委全会精神,牢固树立“规划立市”理念,多措并举推进“多规合一”试点工作,依法行政,有效作为,转变作风,提升形象,促进系统全面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牢固树立规划立市新理念,充分彰显规划的引领指导作用。立足“一中心、两基地”建设,结合城市框架进一步拉大的发展现状,启动第五版《**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进一步优化空间结构,科学确立城市功能定位和形态,加强城市空间开发利用管制,在新版总规的引领指导下,构建功能完善、协同互补的“一城五区”发展新格局。积极配合做好“三规合一”试点工作,借鉴国内兄弟市的先进经验,研究将城市总体规划将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中涉及到的相同内容有机融合,并落实到一个共同的空间规划平台上,强化规划的实施和管理,不断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效率。按照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总体要求和城市发展需要,编制完成《**市城市紫线、蓝线、绿线控制专项规划》和《**市东沙大道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各类专项规划。要继续强化对县区、工业园区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全面提升县区城乡规划编制水平。二是强化规划监察,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着力抓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工作,确保修订后的《规定》更科学、更容易操作。深入推进“阳光”规划,认真落实建设项目批前公示制度。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不断提升规划审批效率。完善规划许可“绿色通道”和服务“直通车”制度,积极主动服务于中心城区学校医院、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重大民生工程建设,确保中心城区重大社会公益性项目顺利实施。加强建设项目批后管理,认真落实建设项目批后“三线”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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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日常跟踪管理和规划专项核验制度,将违法建设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加大规划效能监察力度,狠抓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及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的工程规划专项稽查工作,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是以省市示范镇村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和省市关于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有关指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全面推进城镇化进程。抓好锦界、东坑两个省级重点示范镇建设,以项目建设为重点,健全完善公共服务功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强化监督检查,促进重点示范镇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推进“双十二”试点工程,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合理安排建设时序,稳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通过月通报、半年观摩讲评、年终考核的工作方法,力争 20**年完成三年建设任务目标,促进市级重点示范镇、市级新型农村示范社区辐射带动作用有效提升。指导神木高家堡、横山波罗、绥德名州三个省级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加快配套设施建设,高标准打造省级文化旅游名镇。四是以质量安全为核心,大力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创新监管模式,强化施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逐步转变以工程实体质量安全为主的监管模式,实现实体监督与主体责任落实并重监管。探索以抽查、抽测为主要方式、监督执法为基本特征的监管新模式,突出抓好项目经理在岗履职情况、施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监管工作。加强过程监管,建立市场与现场联动的监管机制,将工程质量监管、从业企业市场监管与资质管理结合起来,发挥诚信体系的市场约束力,规范建筑市场,进一步保证工程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施工企业挂靠资质承包,中标项目经理(建造师)与项目实际负责人不符、建筑起重机械未履行使用登记等突出问题,确保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平稳运行。研究制定出台**市建筑业转型升级改革发展实施意见,不断加强建筑业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建筑业实名制工作开展。推进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抽取定标招标方式,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强化建筑节能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严格备案登,确保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达到 98%以上。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试点开展农村建筑节能示范项目,促进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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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以测绘地理信息和防震减灾为基础,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高质量完成榆林中心城区 200 平方公里 1:1000 遥感航测图和 1200 平方公里 1:10000 遥感航测图,继续做好**市地理信息数据库及三维数字地图系统的更新、扩容及平台维护工作,为规划管理工作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信息。榆林中心城区做好城市地下管线资料收集和补测,更新维护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各县要启动县城所在地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强化对各县区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逐步规范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加强地震台网及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不断增强地震监测预报能力。落实抗震设防审查备案制度,提高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大力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县区信息节点建设等“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
篇二:统计局法治宣传工作计划
1 页 共 4 页 8 2018 年统计局工作计划一、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提升统计服务水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将统计工作重心从以经济统计为主向经济统计与社会统计并重转变,抓住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焦点问题,进一步拓展统计服务领域,提高服务的针对性。
二、以数据质量控制为核心,提高统计基础工作水平。严格控制基层报表数据质量,强化统计业务培训,定期召开数据质量评估分析会,抓平时、抓细节,高标准、严要求,精心组织年定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切实提高统计基础工作水平。
三、完善名录库建设、夯实一套表基础。定期和工商、税务部门联系,掌握新增企业情况,以及现有企业税收情况,筛选出可能达限企业并进行调查核实,对全县企业名录库及时更新维护,为一套表工作打好基础,确保应统尽统,真实反应全县经济情况。
四、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各项普查、调查工作。全力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后续各项工作,为下一个五年计划的制定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一是继续做好普查表数据审核;二是精心做好数据发布和资料开发应用工作。
五、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升统计软实力。一是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统计干部队伍。二是加强党风廉政、统计行风建设,树立统计人求真务实的良好形象。三是加强统计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六、加强以法治统,提升统计法制工作水平。强化依法行政理念,
第 2 页 共 4 页 以依法统计推进各项统计事业,提高统计的公信力,努力构建统计大执法格局。一是认真开展“六五”统计普法工作,营造依法统计氛围。二是认真开展执法检查,提高执法效果,大力促进全社会依法统计的氛围。
第 3 页 共 4 页 8 2018 年统计局普法工作计划
依据市、县“六五”普法规划,结合我部实际,深化“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场所”工作,推进“六五”普法深入开展。深化“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场所”工作。坚持党组学法制度,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举办法制讲座,组织年度学法考试和新提拔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普法教育,增强机关、单位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二、突出重点,加强法制文化建设 抓好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六五”普法深入开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牢固树立“大普法”理念。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繁荣法治文化,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力和感染力,扩大覆盖面,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为推进全县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强县富民的目标提供法治保障。
加强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积极推进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群众文化建设的融合,广泛调动群众(尤其是信教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各种宗教活动日、传统节日、重大节庆日等时机,组织法制宣传工作者,深入基层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在寓教于乐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围绕各种宗教活动日、重大节日和应对重大事件,开展宗教领域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法律法规宣传。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各种宗教活动日、重大节日以及应对重大事件特殊时期,积极开展
第 4 页 共 4 页 维稳专项法制宣传活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正确处置重大事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围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以“12〃4”宣传日为契机,创新“12〃4”活动形式,丰富“12〃4”活动内容,积极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三、创新工作方法,推进普法宣传深入人心 创新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总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各项学法用法制度和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监督检查机制等,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公民中的知晓率、参与率和覆盖率,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继续坚持健全各项制度,努力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普法大格局,确保组织落实。采取措施,强化保障。完成全年普法工作,要有组织、制度、人员、经费作保障。要采取积极措施,切实解决影响普法职能发挥的体制、机制、制度上的问题,尤其是组织、人员、经费保障问题,强化普法各项职能,确保“六五”普法工作的圆满完成。
篇三:统计局法治宣传工作计划
普法教育工作计划为认真组织实施我市统计“五五”普法教育工作,根据《杭州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和《20*年全市统计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继续开展“每月学法”活动。20*年市局及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列入每月学习计划之中,组织干部职工以处(科)室、中心为单位开展“每月学法”活动,并做好学法记录,全年干部职工学法时间不少于 40 学时(每半天为 4学时),切实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的落实。
二、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工作。市局及各区、县(市)统计局要重视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把法制学习列入本单位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之一,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不少于 4次,并做好学法记录。
三、加强统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市局上半年将举办一期统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班,请省统计局、市政府法制办和市中级法院的有关专家对统计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关知识进行专门辅导,并组织区、县(市)统计局外出学习取经,以提高我市
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能力与水平。各区、县(市)统计局也要通过实地办案、现场观摩、案例剖析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素质,提高全市统计执法水平。
四、认真开展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工作。根据省统计“五五”普法规划的安排,今年统计普法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市局将积极争取市人大和市依普办的支持,举办一次市级部门领导干部统计普法讲座。各区、县(市)统计局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对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实施方案,进一步争取当地党委、人大、党委组织部门、普法办、党校的重视和支持,将依法统计知识纳入今年当地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人大法制讲座、领导干部培训班及公务员普法考试的内容之中,并做好具体实施工作。
五、继续开展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工作。市局今年将继续与市委组织部共同在市委党校举办两期全市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统计工作培训班。各区、县(市)统计局要积极做好有关配合工作,并确保人员的落实。
六、抓好基层企业统计人员普法教育工作。市局及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将统计普法列入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之一,抓好对基层企业统计人员的统计普法培训、考试、发证工作。
七、积极推进统计调查对象普法教育工作。市局及各区、县(市)统计局要结合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业务培训、统计稽查、统计年报会等工作,面向基层和社会公众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把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融入统计行政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特别是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意识和统计法律素质。
八、组织开展《统计法》颁布二十五周年宣传活动。今年12 月 8 日,是《统计法》颁布二十五周年纪念日,市局将根据国家和省局的部署,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纪念活动。拟组织一次各城区统计局参加的广场统计普法宣传咨询活动;制作一批统计普法宣传图板,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举办一次以各区、县(市)为单位,由统计局、乡镇(街道)
和企业人员组成代表队参加的全市《统计法》及统计知识电视大赛。各区、县(市)统计局在积极参与各项活动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以统计法制故事、对联征集、书画大赛、板报等多种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抓好本地区的纪念活动,营造浓厚的依法统计氛围。
统计局机关学习计划
2012 年区统计局机关党的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市第十次党代会、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抓住根本、围绕中心、强化基础、务实创新”的总思路,以建设和谐机关为目标,以提高执政能力为核心,统一思想、促进和谐,提高素质、增强能力,强基固本、夯实基础,扩大民主、加强监督,提升效能、服务群众,凝聚人心、推动发展,进一步做好机关党建工作,为推进统计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一、强化理论武装,着力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 1、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工作。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
最新成果作为理论武装工作的中心内容,继续抓好《江泽民文选》的学习,突出抓好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的学习,加强现代经济、统计和法律等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切实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全局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上党课、专题报告会等有效做法,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
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把握社会转型期思想意识发展变化的新特点,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尤其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和体现于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全过程。要通过组织演讲比赛、学习交流会和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党员明辨道德是非、荣辱界线,用马克思主义引领多样化的社会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牢固树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成效。
3、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按照区委加快建设文化大区的决定和要求,以培育“求真务实、高效统计”精神、抓好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建设廉政文化、规范文明礼仪和活跃群团文体生活为重
点,大力加强机关文化建设。
二、夯实基层基础,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1、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要对党支部委员会换届工作予以指导,要深入开展机关党支部建设“四个好”目标管理活动,进一步规范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建立健全机关党支部目标管理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机关党支部在抓好学习教育、严格组织管理、切实改进作风等方面的作用。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认真落实党员学习教育制度和思想政治工作制度,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民主评议的经验,扎实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继续实行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公示制、发展党员票决制、党内重大事项公开制等,进一步研究探索扩大党内民主和加强党内监督的具体途径和方法。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党员示范”行动,始终保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党员队伍的先进性。
三、推进和谐统计,着力创建文明机关 1、研究实施“建设五型机关、提高六种素质、推进和谐统
计”工程。即按照和谐社会的“六大特征”要求,大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和谐型、节约型、廉洁型“五型”机关,切实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工作业务素质、民主法制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努力实现“统计文化增强和谐理念,统计工作围绕和谐推进,统计改革谋求和谐发展,统计产品反映和谐成果,统计队伍营造和谐环境”。
2、要充分发挥局党团组织、工会作用,组织多种形式的各类文体活动,不断丰富文化体育生活,活跃气氛,提高局干部职工的工作情趣,为构建和谐机关提供精神动力。
3、在建设“五型”机关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和谐机关建设。要按照“求真、求新、求精”的要求及“和谐统计”理念,进一步提升“求真务实,高效统计”服务品牌的质量,不断完善和推进品牌服务体系、管理体系和保障机制的建设,落实创建品牌的各项工作,真正实现由品牌确立到社会群众认可的转变。力争在创建文明机关工作中,取得“和谐统计”的丰硕成果。
四、构建惩防体系,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继续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要认真抓好胡锦涛总书记在
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区纪委第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继续组织好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今年的重点是围绕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等五个方面建设,在工作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
2.继续强化源头预防和治理的措施。二要继续强化源头预防和治理的措施。要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廉政规定,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抓好落实。
3.继续加强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一方面要加强机关内部效能监管,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制度,查处违规,督促整改,规范机关行政行为。另一方面要继续强化统计法制建设,推行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抓好统计法制各项工作贯彻落实。要进一步规范统计数据认证制度,防止数据腐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必须坚决予以查处。
篇四:统计局法治宣传工作计划
2020 年全区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要点和统计执法工作要点2020 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七五”普法考核验收之年。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 2020 年全区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要点。
一、提高思想认识,突出工作重点 2020 年,是全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考核验收之年,各级统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政治担当,深刻领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有关统计工作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普法宣传,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不断增强全面推进依法治统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内法规。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学习宣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
(三)进一步加强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思想论述,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积极参加“12.4”
宪法日宣传活动,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学习宣传监察法,准确把握监察法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四)组织实施统计“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将根据市局、区司法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组织制定本区统计普法考核验收方案,开展自查,并及时总结推广普法工作中的新做法、新经验,积极迎接省局、市局的检查。
二、落实普法责任,以点带面推进 (一)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工作落实落细。
(二)认真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活动。加强统计系统领导干部的学法工作,把法治学习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领导班子集体学法的重要内容,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及统计法律法规等。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活动不少于 4 次,原则上每季度 1 次,并做好学法记录。
(三)切实抓好“关键少数”人员学法用法。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人员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继续联合组织部门、党校(行政学院)等,积极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工作。大力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出台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对统计法律法规的重视程度,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及制度防线。
(四)突出抓好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推进各地、各部门、各专业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始终将依法统计、不出假数作为政府统计部门重大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政治任务。把宣传宪法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及有关统计法规制度作为普法教育重点,不断扩大统计法律法规的社会影响力。推
进各级各有关部门学习《意见》《办法》《规定》,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区各级统计系统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 学时,全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培训班,党校至少举办一期统计法专题讲座,做到学法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
(五)重点抓好统计调查对象学法懂法守法。充分利用统计业务培训会、年报会等载体,把统计违法典型案例、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统计信用建设列入必讲内容,不断提高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意识。紧抓人口普查、统计监督检查、工作检查、调研走访等时机,通过上门送法、检查中普法的方式,向统计调查对象开展面对面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各地统计机构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的组织统计人员开展依法统计重要性、统计法定义务、统计违法危害性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等方面培训,切实增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创新宣传理念,营造法治氛围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推进宪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六进”活动,不断增进社会公众对宪法、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工作的了解,提高对统计工作的支持配合程度,增强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各级统计机构要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中国统计开放日、以及人口普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借助电台、电视台、网络、报刊、杂志、统计出版物、统计微博、XX 统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我局将根据具体情况在普法宣传中,解读统计法律法规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增加人机互动、人人互动等环节,更多地体现体验和参与,推动形成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新形态,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知度,营造全社会“学法、懂法、守法、尊法”的浓郁氛围。
(二)结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开展普法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今年统计工作的重点任务,各级统计机构和普查
机构要坚持普查未动法律先行,把普法宣传贯穿于普查工作全过程,落实到普查工作的各个方面,将安排专人对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坚决杜绝自行修改人口普查资料,坚决杜绝编造虚假数据,坚决杜绝泄露普查对象个人信息。
(三)扎实推进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各级统计机构要始终坚持警钟长鸣,对典型案件一经查实,坚决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教育一片、震慑一方。加强统计诚信建设,严格实施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和统计人员失信公示制度,推进统计领域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联合惩戒制度。同时加大对重大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曝光、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和人员的公示力度,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的社会氛围。
附件 2 2020 年全区统计执法工作要点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统计体制”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发挥统计监督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对统计工作的部署,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意见》《办法》《规定》,全面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力度,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以高水平的统计法治工作来服务和保障全区统计中心任务,为建设美丽 XX、深化统计改革创新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
一、全面构建立体化的统计执法体制机制 (一)完善统计执法机构。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选优配强法治工作人员,充实统计执法力量。保障必要的统计执法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配齐执法装备,保证统计执法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加强执法骨干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培训及考试工作,及时建立全区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加强对入库执法骨干的学习、培养与锻炼,积极参与各类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统计业务和人普
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打造高素质的统计执法人才队伍。每年至少要参加一次上级统计机构开展统计执法培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提高执法水平,打造一支敢执法、能执法、善执法的统计执法队伍。
(三)加强信息公开和交流。不断归纳总结本区法治建设的新情况、好经验和好做法,及时报送有关法治、信用信息等内容,实现信息交流和共享,推进全区法治建设信息和诚信建设信息的公开透明化。
二、努力形成规范化的统计执法防范制度体系 (一)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全面推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依法履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职责,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大主动审查力度,提升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加强重大执法决定和执法文书的合法性审查。
(二)健全统计执法检查机制。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统计执法检查制度,建立统计执法检查责任制,完善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分类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制度,认真执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统计执法检查规范》《XX 省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行为的通报曝光力度。
(三)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结合国家统计局、XX 省统计局有关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建立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干部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以及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等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筑牢防范数据造假的制度笼子,积极营造良好的统计生态环境。
(四)切实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根据中央《意见》和市统计局转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办法》的要求,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保证每季度报送一次记录情况,加强数据质量监督问责,确保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不受侵犯,切实防范和惩治
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
三、积极构筑专业化的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机制 (一)继续推进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定和实施全区统计系统随机抽查实施方案,今年下半年,将结合近几年双随机检查情况,随机抽查 1 个镇(街道),实现“双随机”检查全覆盖,实现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常态化,有效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开展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执法检查工作。针对各专业统计工作的重点内容,配合有关专业组织开展区级专项统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单位和镇(街道):有关重要统计指标数字增速异常的镇(街道)和相关指标之间匹配性、协调性差的单位;统计法治基础工作薄弱的镇(街道)。
(三)开展人口普查执法检查。加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法律法规的宣传,多途径公布违法违纪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前移统计执法检查关口,将各级普查机构、普查工作保障、普查人员的选聘及培训、清查摸底、入户登记等纳入执法检查内容,依法保障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行使职权,保障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依法核查统计违法举报案件。区统计局已在网站公开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和邮箱,举报信息管理有专人负责,依法受理、核实和处理有关举报线索。对国家、省市移交、群众来信来电举报、媒体披露、领导批示的统计违法案件,及时调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严肃追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人责任,努力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体制机制。
(五)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回访工作。区统计局将根据有关计划对 2019 年被检查或被举报的镇(街道)及重大统计违法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回访工作,检查国家统计局和省局反馈结果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有关被处罚单位的整改情况等,巩固整改成效,提高统计执法工作水平。
(六)加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推进
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巩固专项整治阶段性成效。制定分专业统计数据评估办法,建立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和追溯机制。继续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不符合国家统计规则的文件和做法。加强和规范企业单项统计资料管理,依法严管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减轻基层负担,将统计工作全流程都纳入法治轨道,依法规范统计调查行为。
四、不断提升常态化的统计执法查处曝光力度 (一)加强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各级统计机构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精神,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统计违法案件零容忍,保持惩治高压态势。严格依法查处虚报、瞒报行为,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对各类弄虚作假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尤其是触犯“25 个不得”法律底线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强力推进案件查办,切实增强执法效能。
(二)强化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约谈问责制度。针对在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贯彻统计法、统计制度不到位,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力的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区统计局将继续按照统计行政执法约谈制度对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进行约谈。同时,对统计数字严重失实的地区、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增强统计监督检查威慑力。
(三)主动公开曝光统计违法行为。对于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区统计局将及时通过统计信息网、社会媒体和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等途径及时通报和曝光,依法依规公示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对拒报统计资料、拒绝统计调查、干预统计工作、抗拒统计执法检查等统计违法行为要严加惩处,尤其对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影响的统计违法单位,列入统计严重失信名单。
(四)加快推进部门间统计违法联合惩戒工作。全面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和中央、国家 44 部委《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
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推进企业统计诚信承诺制度,强化政府部门之间对统计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对于故意造假、弄虚作假的企业,情节严重的纳入部门联合惩戒之中。
(五)继续参与统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XX 省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规范化暂行规定》和《XX 省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的规定,积极参与由市局组织的对各县(区)统计局办理的部分统计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工作,逐步提高办案质量,市局将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
篇五:统计局法治宣传工作计划
ldquo;区统计局全区统计普法教育计划”教育工作计划下文为大家整理带来的“区统计局全区统计普法教育计划”教育工作计划,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为认真组织实施我区统计“五五”普法教育工作,根据《**市**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和《2020 年全区统计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开展“每月学法”活动。2020 年我局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列入每月学习计划之中,组织干部职工以科室为单位开展“每月学法”活动,并做好学法记录,全年干部职工学法时间不少于40 学时每半天为 4 学时,切实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的落实。
二、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工作。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把法制学习列入本单位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之一,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不少于 4 次,并做好学法记录。
三、加强统计执法检查业务。我局上半年将举办一期统计执法检查业务班,请有关专家对统计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关知识进行专门辅导,并组织我局人员外出学习取经,以提高我区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能力与水平。
四、认真开展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工作。根据省统计“五五”普法规划的安排,今年统计普法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我局将努力争取在区人大、区党校的中举办统计法制讲座,并采取发送
统计普法学习资料、播放统计普法教育片等方式方法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五、抓好统计人员和全社会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和统计业务培训、统计稽查、统计年报会、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统计继续教育等,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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