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初一读后感600字1 《史记》是司马迁忍辱负重、呕心沥血,花费一生的精力来创作的。它是一部伟大的历史著作,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的一颗璀璨的明珠,更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曾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史记初一读后感600字3篇(范例推荐),供大家参考。
史记初一读后感600字1
《史记》是司马迁忍辱负重、呕心沥血,花费一生的精力来创作的。它是一部伟大的历史著作,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的一颗璀璨的明珠,更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曾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大哲学家培根说过:“读史使人明智”,一代明君唐太宗也感喟:“以铜为鉴,可正衣冠;以古为鉴,可知兴替;以人为鉴,可明得失。”《史记》为我们生动形象的展现了波澜壮阔的社会画面,还塑造了一大批栩栩如生的历史人物形象,让我们从历史中明白道理,揭露丑恶行为,歌颂高尚的品德。
《史记》中那一个个活灵活现、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对人谦恭有礼、和蔼可亲、孝敬父亲的虞禹;令人尊敬、勤政爱民、为了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大禹,受到了大家的爱戴;还有那残暴、沉迷于酒色、过着奢侈糜烂的生活最终丢失了江山的商纣王;只为博得美人一笑,点起烽火、不惜一切戏弄诸侯的周幽王,“宫中美人一破颜,惊尘溅血流千载。”这就是周幽王堕落生活的真实写照;不忘亡国之耻,卧薪尝胆从而最终战胜吴国的越王勾践。知识渊博、见闻深广、始终以祖国的兴亡,人民的疾苦为念的伟大的爱国主义诗人屈原,用“发愤以抒情”的方式创作的《离骚》而名垂千古。
历史就像一面镜子,映照着千古,映射着未来。读完《史记》,让我读出历史的真实,读懂了一点点历史发展的规律。读史使人明智,就是要从历史中吸取经验教训,把理解历史当作把握人生的一把钥匙。明智的人既要不忘过去、重视将来,更要全力把握现在、创造将来。站在历史的角度上,看到圣贤真正的精神何在?我认为这才是读《史记》的最大意义。
史记初一读后感600字3篇扩展阅读
史记初一读后感600字3篇(扩展1)
——初一读后感600字10篇
初一读后感600字1
人们说过书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完全不可读的书;二是可读可不读的书;三是必读的书。当我一看到这个题目,我不禁想:一个人五分钟就能造就一生吗?于是,我带着疑问进入了书中。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卡尔·华尔德给爱尔斯金教课的时候,问了爱尔斯金许多问题。才让爱尔斯德懂得:每天挤出一点空余的时间,哪怕是5分钟,爱尔斯金每天见缝插针,渐渐的积少成多,到了学期结束后,他就写了一大堆厚厚的手搞。最后他创作了许多长篇小说。
看完《五分钟造就一生》后,我认为后来的爱尔斯金是一个见缝插针的人,现在我明白时间就像海滩上的沙粒,要一点一点地抓取,积累很多的时候,我们才知道它的份量。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的我只是睡觉前,中午吃完饭后看会儿书,剩下的空余时间都在玩耍,打游戏、看电视……我真后悔把时间用在不该用的地方。
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多挤出时间来看书,即使一天10分钟用来看书,那一周就有70分钟,一个月有300分钟,一年也不有3650分钟,“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我决定一定要多挤出时间来学习,哪怕是5分钟。
当我拿到《亲亲我的妈妈》这本书时,书面上画着一个男孩子,在窗户上粘了一片梧桐树叶,一开始,我还以为故事的内容一定是一个调皮的男孩子在窗上东画画,西粘粘。但是等我读完这本书时,我认为被爸爸称为“安宝儿”,又被妈妈称为“弟弟”的赵安迪是一个胆孝孤独而又寂寞的人,他也是一个关心妈妈,爱妈妈的小孩子,其中有一件事情让我非常感动。一次,妈妈晚上要去加班,但还没有吃过晚饭,于是,“弟弟”就亲自动手炒了一碗没有放盐的蛋炒饭,并在纸上写了一段温馨的话语:“妈妈,你今天没有吃晚饭。我给你做好了,你回来放进微波炉热一热就可以。三分钟。”虽然这句话表面看上去**淡淡的,但却充满了对妈妈的关心和关爱。更感动的是,弟弟找卫东*叔叔制作了一片梧桐树叶,并把它粘在窗户上,等妈妈打开门时,看见了这片树叶时,明白了自己有危险,不应该这么做。啊!多么爱妈妈的孩子呀!
卫东*叔叔有着一颗善良、体贴关心孩子们的心灵。一次,卫东*叔叔为了帮赵安迪再找到几盒“三国演义”的香烟盒,把空余的时间都放在找香烟盒里,卫东*叔叔找到了二个,最后也把第三个找回来了,对赵安迪的妈妈舒一眉说:“我已经帮他收过了几张,如果最后一张还是我收的,他会觉得这一套烟标来得太容易了,跟他自己没有多少关系,心里不爽。”瞧!仅仅一句话,却这么体贴孩子,关心孩子啊!
可李轻松却有两张脸,舒一眉在的时候对“弟弟”好一些,舒一眉不在家时,就指挥弟弟打扫房间,自己舒舒服服地躺在沙发中间看喜剧片,好让舒一眉回来的时候以为是他出了力,真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一个有着轻微孤独症的孩子,一个有着轻微忧郁症的母亲是多么可怜啊!对于我们来说,生活在多么幸福的家庭里,就像鱼儿离不开大海,鸟儿离不开大树,我们应该要好好珍惜这些美好时光。
初一读后感600字2
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的时候离开家乡,20年之后你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风景呢?当你遇到你的儿时伙伴时,他/她又是怎么一副脸色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而我国的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然而在他长大之后他便注意到了这个问题。
在鲁迅幼儿之时,在他们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让鲁迅先生认识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他叫做闰土。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是他拥有鲁迅儿时所为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在闰土的口中,鲁迅先生听见了一些他所未知的东西。在鲁迅的心中,闰土是自己的偶像,是一位勇敢机智的农村少年。然而鲁迅当时却没有想过在自己长大的时候,闰土会变成什么样子?
20年后鲁迅先生回到家乡,看到家乡的样子几乎完全不相信。自己儿时的朋友--闰土,已经是脸上布满了深深的皱纹。一点也不想儿时的活泼和机灵,一见到鲁迅,就下跪叫老爷。这样大的反差,实在是让我难以置信,在世代推进下,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人们的侵犯下和*的无能下,人们过着悲惨的生活,而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
在文章的最后一自然段中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
初一读后感600字3
《小王子》通过对现代的讽刺,表达了一种深深的痛苦,即童年的梦想无法连接*的现实。每次参观完一个星球,小王子的感受是:“这些大人太不寻常了。”而当飞行员无法像小王子那样透过盒子看到羊时,他感到:“我也许和大人们有点相似,我恐怖是老了。”
小王子在旅行中接触着新的人和物,自大的的怪人,比如占有星星并自认为严肃的商人,但是小王子厌恶着他们的生活,他一路上只是感觉到大人的怪异和不可理喻。
而直到他来到地球,他碰到了小狐狸,并且在小狐狸的要求下驯养了她。她认为,但是,如果你要是驯服了我,我的生活就一定会是欢快的。我会辨认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其他的脚步声会使我躲到地下去,而你的脚步声就会象音乐一样让我从洞里走出来。再说,你看!你看到那边的麦田没有?我不吃面包,麦子对我来说,一点用也没有。我对麦田无动于衷。而这,真使人扫兴。但是,你有着金黄色的头发。那么,一旦你驯服了我,这就会十分美妙。麦子,是金黄色的,它就会使我想起你。而且,我甚至会喜欢那风吹麦浪的声音…”小王子与小狐狸在一起的日子里,小王子懂得了玫瑰的.独一无二,并且他开始认为玫瑰驯服了他,他必须对玫瑰承担起责任。小王子在狐狸那里学会了爱,认识到了他所要追求的东西,他要离开小狐狸去承担他的责任。小狐狸送走了小王子,并且告诉他,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
《小王子》的故事是哀伤的,一个关于爱情的伤痛。爱得认真并且真诚,痛得切骨而且难以忍受。
初一读后感600字4
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
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
道路阻且长,会面安可知。
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
相去日己远,衣带日已缓。
浮云蔽白日,游子不顾反。
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己晚。
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
本篇为“古诗十九首”中的第一首,写一女子与丈夫别离时的痛苦及别离后的相思,言辞深切,生动感人。行行重行行:走了一程又一程。有渐行渐远的意思。“生别离”:活生生地分开。用《楚辞·九歌·少司命》“悲莫悲兮生别离”语意。“道路”一句:用《诗经·秦风·兼葭》“溯回从之,道阻且长”句意。“胡马”二句:胡马南来后仍依恋北风,越鸟北飞后仍筑巢于南向的树枝。此二句系当时成语。《文选》李善注引《韩诗外传》:“《诗》云‘代马依北风,越鸟翔故巢’,皆不忘本之谓也。”“相去”二句,言离别愈久衣带愈宽松。喻人因相思而愈来愈消瘦。乐府古辞中已出现“离家日趋远,衣带日缓”的诗句,参见《古歌》“秋风萧萧”。此后“带宽”作为“人瘦”的代词,常常在文学作品中出现。如唐东方虬《王昭君曲》:“自然衣带缓,非是为腰身”;骆宾王《行路难》:“雁门迢递尺书稀,鸳被相思双带缓”;宋柳永《蝶恋花》词:“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朱淑真《问春古律》:“粉泪洗干清瘦面,带围宽尽小腰身。”“浮云”句,道出丈夫远行难归的理由,具体内容已难详明。“岁月晚”:一年将尽。也暗指年华老去。言自己因相思面容颜憔悴。“弃捐”二句:是劝君与自勉之辞。意谓:什么都不必再说了,还是多多保重吧。弃捐,抛弃。加餐饭,当时熟语,参见《饮马长城窟行》。
初一读后感600字5
青青陵上柏
青青陵上柏,磊磊涧中石。
人生天地问,忽如远行客。
斗酒相娱乐,聊厚不为薄。
驱车策驾马,游戏宛与洛。
洛中何郁郁,冠带自相索。
长衢罗夹巷,王侯多第宅。
而官遥相望,双阙百馀尺。
极宴娱心意,戚戚何所迫。
本篇为“古诗十九首”中第三首。诗言人生短促,所以应该适意行乐;并以为王侯贵族忧戚中的富贵,不如*民百姓快乐中的贫贱。“陵”:高丘,这里指坟墓。磊磊:众石累积貌。涧:山涧、山沟。两句以墓柏之常青、涧石之久在喻人生之短暂。“人生”二句:言人生在世,如远行过客,稍驻便去。忽,短暂。“斗酒”四句:言斗酒虽少,也可相娱为乐,驾马虽劣,也可驾之出游。聊厚,姑且以之为厚。驽马,能力低下的马。游:戏,悠游嬉戏。宛与洛,指最为繁华的都市。宛,南阳郡宛县,东汉时有南都之称,即今河南省南阳市。洛,洛阳,东汉京城,“游戏宛与洛”的言外之意是:身游名利地,不生名利心。“郁郁”:这里是形容繁华热闹。“冠带”:戴冠束带的作官之人。相索,相连。此句谓京都里达官贵人众多;东汉张衡《西京赋》曾以“冠带交错、方辕接轸”,形容京城的缙绅之多、车马之盛,与此笔法相同。“长衢”:长街,四通八达的大路。罗:罗列。此句:言大街两旁排列着小巷。“两宫”:洛阳的南北二宫,据说两宫之间相距七里。“双阙”:宫廷外的阙门。由两座上圆下方的楼观组成。张衡《东京赋》中“建象魏之两观,旌六典之旧章”二句,即咏此阙。“极宴”二句:言这些住在第宅官阀里的王公贵族本应尽情尽情宴享欢乐,为什么反倒忧戚惶恐,那样压抑呢?
初一读后感600字6
想写《我的妈妈是精灵》这本书的读后感已有好久了(虽然当时并未看完),却总无头绪,今天,终于看完了,。说实在的,这本书与那些文学名家写的书相比,几乎不值一提(我认为)。书中,没有什么太过优美和经典的词句,但,却还是将我牢牢套住了。
这书,读第一遍,似乎毫无感觉,当读第二遍,再细细品味时,便可发现书中有很多地方在为后*铺垫,每个动作和心理想法又让人觉得,是那么真实、可信……此书所讲的,是一位叫陈淼淼的小学生的家庭情况:她的妈妈竟然是个精灵,不吃人也滴酒不沾,令人伤悲的是——要靠喝新鲜的青蛙血来维持人形,否则就会变蓝,变轻……淼(以下简称淼)的爸爸知道后,想要离婚,但为了孩子的学业,而睡了九年的沙发,保守了九年的秘密!哦,这就是父爱的体现!只可惜,这些秘密最终仍被淼给发现了。
她很伤心,因为她知道单亲家庭中的孩子的生活是啥样的,她的好友李雨辰就是这样的家庭。她们为了不让悲剧重演,就绞尽脑汁想办法,为此,她们曾尝试生病、变坏,甚至逃夜……这是最让我感动的:为了让自己有个完整的家,而努力着!一切一切,那带着天真、幼稚,却用心良苦的种种表现,父母们尽收眼底,心知肚明,尽管努力的去尝试复合,但是……唉——我真为她们感到心酸,再想想自己,真的太幸福了!不知为什么,看完这书,我忽然觉得这世界上似乎真的有精灵似的。这本书,不仅告诉了我,幸福就在我们身边,还让我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友谊——没有秘密+信任!这本书,粗看不一定好,但仔细读,它会给你启示!
初一读后感600字7
前不久,我利用闲暇时间读完《理想点亮人生》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一个人拥有理想才可能登上人生的高峰;理想能使我们射放出迷人的光彩;理想可使我们尝到成功地喜悦。
书中介绍了许多名人、伟人为目标而奋斗,为理想而追求的感人的故事。也许最后完成梦想就这么简单,但在长期坚持的过程中,谁又能不断磨炼自己、挑战自己呢?是像张海迪一样为“我不能碌碌无为地活着,活着就要学习,就要多为群众多做些事情。既然我是颗流星,就要把光留给人间,把一切奉献给人民的目标而奋斗。”;是像邓亚萍为“玩命训练,为国争光。”;是像吴大观“航空救国”的梦想而追求?还是像年仅12岁的何宇轩一样为“长大当一名优秀的钢琴家”的理想而努力?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儿童预示着祖国的希望,而未来就把握在我们的手上。是的,我们是初升的太阳,正处在人生的金色时光,我们应该努力实现自我价值的理想,我又一次被“钢琴小王子”何宇轩震撼了,和我同一般的年龄,虽然他失去了光明,整天与黑暗作伴,但他却用他的琴声博得了世界的喝彩,可以说,一位盲人,练琴所花时间要比正常人多几倍,所花的精力比正常人也消耗的更多。同样的年龄,我为何不能像他一样向理想一步步迈进呢?何况我身体健全,我在心中也定下了决心。
我的理想是当一名优秀的学生喜爱的人民教师。理想似一盏明灯,点亮我们人生的道路;理想似一艘航船,载我们驶向胜利的彼岸;理想似一枝神奇的笔,等待我们普写一篇篇锦秀文章!
初一读后感600字8
小时候,最喜欢看电视里的《西游记》,看了几乎不下十遍,至今还爱看,这个寒假,我看了吴承恩写的《西游记》,不觉感叹万分!
漫漫长路,多年跋涉,师徒四人历尽九九八十一难,去西天取经,为的是普度众生。
在《西游记》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孙悟空了,他有七十二变化。在西天取经路上,悟空付出了很多,他不仅本领高强,而且机智聪明,随机应变。当师傅落入敌手,他总是与敌人周旋,其中的坎坷都一一化解,是当之无愧的大英雄。
尽管猪八戒给大家的印象不太好,但我还是要为声“冤”,首先是错投了猪胎,变得人不人,猪不猪的,到哪都吓人,尽管老猪本性贪婪好色,但他在西天取经路上帮助悟空降妖除怪,出了不少力,他吃苦耐劳,善良正直在西天取经路上,沙僧肩挑旦扛的身影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路上,他无微不至地照顾师傅,陪师傅打坐念经,任劳任怨。唐三藏是取经人的核心,本着一颗慈悲之心,他经历了14年,风餐露宿,任何磨难都无法打倒他西天取经的决心。
奔流的河,如果没有暗礁的阻挡,就无法激起迷人的浪花;羽毛丰满的小鹰,如果没有暴风雨的搏击,就无法实现展翅高飞的自由;人的一生,注定要经历风雨的洗礼,才能“长大”。
人生就像五味瓶:酸、甜、苦、辣、咸,而苦就是磨难的滋味,只有品尝过“苦”,享受“甜”时,才更有滋味,只有品尝了人生五味,什么才更有意义。
《西游记》让我领悟到办成任何一件大事,都绝非易事唐僧师徒四人取经,经历了众多的险难,并非全是玄虚离奇的就拿我们的学习来说吧,我们经历的每一天又何尝没有困难呢?
初一读后感600字9
我从小爱看《三国演义》,在一、二年级的时候,就常捧着厚厚的《三国演义》啃,似懂非懂地沉入惊心动魄的大战之中。
《三国演义》真不愧是我国最著名、最杰出的历史小说,他向我们展示了精彩壮阔的三国兴亡的历史画卷。无论是足智多谋的诸葛亮,还是阴险狡诈的曹操,还是心胸狭窄的周瑜、英勇善战的关羽、赵云……一个个栩栩如生的形象,都已深深印在我心中。
诸葛亮是我在《三国演义》中最欣赏的一个人物,他的一生鞠躬尽,死而后已,他熟知天文地理,足智多谋,他火烧博望坡,借东风,草船借箭,巧摆八阵图,空城退敌、以木偶智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一个个故事打动人心。使人难以忘怀。就拿“草船借箭”来说吧,虽然他知道周瑜妒忌他,想用造十万支箭陷害他,可他顾全大局,豁达大度,不愿意在大敌当前时与周瑜闹翻,而是将计就计,立下军令状。他预测三天内必有大雾,了解鲁肃的忠厚,知道他不会泄露借船机密,更深知曹操多疑,料定他不敢轻易出兵。诸葛亮安排草船,精心伪装,利用大雾,“一字儿摆开”,是为了受箭的面积大、数量多;让军士“擂鼓呐喊”,是为了虚张声势,提示曹军射箭方向;下令把船“掉过来,船头朝东,船尾朝西”,既能增加受箭面积,使船身保持*衡,又能使回程顺风顺水,巧妙地利用草船“借”来十万多支箭,粉碎了周瑜的阴谋,使周瑜自叹不如……诸葛亮的神机妙算,怎能不让人佩服得五体投地呢?
《三国演义》真是一部百看不厌的好书,每阅读一次,我就感觉多了一次不同的体验,让我收益匪浅。
初一读后感600字10
小雨滴滴,丝丝凉意透过半敞的窗户,桌上的奶茶还散发着缕缕的飘香。
我坐在窗边,细细欣赏着音响里空灵的声音。
清澈的不含一丝杂质的声音伴随着缓慢的音乐,在耳畔响起,钢琴的节奏慢慢奏响,满是向往的声音啊,这是一个孩子诉说着怎样的故事?蓝天碧草,孩子们开心的大笑着,笑声缓慢的奏成一支乐章,我的嘴角也不禁翘起一丝弧度。
声音却忽的高昂起来,激动地感情透过音响,就那么清清楚楚的展现出来,这是怎样的感情?对弱小者的怜悯?对冷漠人的憎恶?我竟一时读不懂····难以想象,这只是一个十岁的孩子唱出来的,或许他太小了,不明白世事无常,但是一个孩子最真实的情感确是无法掩埋的,他幻想着没有战争的世界,他在询问世界的人们,告诉他,为什么会有战争,为什么会有那么多需要帮助的人。
他想要反抗,他想要向一切人证明,他是有存在的价值的,他要反抗那万恶的黑暗!他渴望着光明!他好像听见了动物们的哭泣声,他们失去了家园时绝望的求救,所以他在呼喊,在呼吁着人们。
他用他那清澈的声音求着人们,不要用子弹穿透那幼小的灵魂,不要见到那些可怜的在路边冒着寒风乞讨的孩子们还厌恶的赶他们离开,不要让生命充满贪婪,不要让一寸土地伤害了所有人的幸福,不要让我们闭上良知的眼睛。他在呼喊:“tellmewhy”是啊,告诉我为什么。
凉意愈加重了起来,音乐也结束了,我看着已经见了底的杯子,内心渴望和*,渴望美好的愿望再一次被燃烧起来,我知道我不能做什么,所以我只好用文字来叙述自己的情感,告诉人们,请去帮助你身边需要帮助的人,不要让这世界,蒙闭上你的眼睛。
史记初一读后感600字3篇(扩展2)
——初一读后感600字10篇
初一读后感600字1
近,一本名为《老人与海》的书在我们家成为热点话题,这得源于我从图书馆借回书后,一直在反复品读,妈妈看我爱不释手,便给我买了一本。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老人常年独安闲海上打鱼。有一次,他钓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碰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解数和鲨鱼搏斗。最后,鲨鱼把能吃的肉都吃完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有人说:老人胜利了,可是,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啊,要说胜利者也应该是鲨鱼,是鲨鱼把鱼肉吃了个精光,胜利者怎么会是老人呢?其实,说老人胜利了,是因为他那坚持不懈、顽强的精神,是因为他能够在海上、在风浪中与鲨鱼搏斗,老人是在精神上胜利了!
喜欢怎么样的生活
在读这本书时,我仿佛不是在阅读一本枯燥的书,而是在阅读一颗生动的心,一颗赤红的心,一颗跳动的充满激情的心。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就像>故事中,老人曾说过:“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老人敢于挑战极限,一次又一次地超越,这这种精神不得不让我们敬佩,他所带给人类的是一种自信,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
从《老人与海》这本书中,我联想到了奥斯特洛夫斯基,那个著名的无产阶级作家,一个全身瘫痪却仍然写出了世界名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他不就和老人一样吗——敢于挑战自我,超越极限!其实,在这时,胜利已不重要了,留在人们心中的是他们自信、顽强抗争的精神力量,坚韧的人生态度已成为我们对他们敬佩的理由!
初一读后感600字2
小王子生活在一个非常小的星球上,哪里·有两座火山和一朵他爱的玫瑰花。后来,他和玫瑰花吵了一架,小王子赌气离开了他的星球,成为宇宙中一个孤独的旅行者。他在另一些星球上见到了一些古怪的大人,最后来到了地球上。地球上有一只爱他的狐狸,小王子驯养了这只狐狸,和它生活在一起。可是,小王子越来越想念自己的星球,想念那朵玫瑰花。虽然地球上有许多玫瑰花,但那一朵,是他曾经去爱过的玫瑰花。他最后离开了地球,回到了自己的星球上。
首先让我感到的是小狐狸。它请求小王子驯养它。当小王子驯养和照顾了小狐狸后,一切金色的东西,在小狐狸眼里都会有特别的意义,只因为小王子有金色的头发。当我们爱一个人的时候和他有关的一切,在我们眼里都有非同一般的含义。所以,小狐狸的爱让我感动。
还有,星球上的那朵玫瑰花也让我感动。小王子爱着玫瑰花,玫瑰花也爱着小王子。可惜,小王子赌气离开了他的星球,也离开了那朵他爱过的玫瑰花。可是,小狐狸的话唤醒了小王子心底对玫瑰花的思念。当小王子看到无数朵娇艳的玫瑰花时,心里却只想着自己的那朵玫瑰花。在他的眼里,只有那一朵玫瑰花是独一无二的,因为那是他爱过的玫瑰花。
是这本书,告诉我友谊的重要。如果一个人,失去了爱,他就会孤独,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我们都在寻找那遗失的美好。
其实,我觉得每个人都是小王子,但我们不要像小王子这样再错过那朵玫瑰了。即使那朵玫瑰不如别的玫瑰漂亮和完美,但既然有缘相识,就值得珍惜。
读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感想就是,同窗四年的我们,马上就要毕业分离了,同学之间的友谊和爱,会让我永远铭记在心,让我今后的旅程不在孤独和忧伤。
初一读后感600字3
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
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
道路阻且长,会面安可知。
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
相去日己远,衣带日已缓。
浮云蔽白日,游子不顾反。
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己晚。
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
本篇为“古诗十九首”中的第一首,写一女子与丈夫别离时的痛苦及别离后的相思,言辞深切,生动感人。行行重行行:走了一程又一程。有渐行渐远的意思。“生别离”:活生生地分开。用《楚辞·九歌·少司命》“悲莫悲兮生别离”语意。“道路”一句:用《诗经·秦风·兼葭》“溯回从之,道阻且长”句意。“胡马”二句:胡马南来后仍依恋北风,越鸟北飞后仍筑巢于南向的树枝。此二句系当时成语。《文选》李善注引《韩诗外传》:“《诗》云‘代马依北风,越鸟翔故巢’,皆不忘本之谓也。”“相去”二句,言离别愈久衣带愈宽松。喻人因相思而愈来愈消瘦。乐府古辞中已出现“离家日趋远,衣带日缓”的诗句,参见《古歌》“秋风萧萧”。此后“带宽”作为“人瘦”的代词,常常在文学作品中出现。如唐东方虬《王昭君曲》:“自然衣带缓,非是为腰身”;骆宾王《行路难》:“雁门迢递尺书稀,鸳被相思双带缓”;宋柳永《蝶恋花》词:“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朱淑真《问春古律》:“粉泪洗干清瘦面,带围宽尽小腰身。”“浮云”句,道出丈夫远行难归的理由,具体内容已难详明。“岁月晚”:一年将尽。也暗指年华老去。言自己因相思面容颜憔悴。“弃捐”二句:是劝君与自勉之辞。意谓:什么都不必再说了,还是多多保重吧。弃捐,抛弃。加餐饭,当时熟语,参见《饮马长城窟行》。
初一读后感600字4
前不久,我利用闲暇时间读完《理想点亮人生》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一个人拥有理想才可能登上人生的高峰;理想能使我们射放出迷人的光彩;理想可使我们尝到成功地喜悦。
书中介绍了许多名人、伟人为目标而奋斗,为理想而追求的感人的故事。也许最后完成梦想就这么简单,但在长期坚持的过程中,谁又能不断磨炼自己、挑战自己呢?是像张海迪一样为“我不能碌碌无为地活着,活着就要学习,就要多为群众多做些事情。既然我是颗流星,就要把光留给人间,把一切奉献给人民的目标而奋斗。”;是像邓亚萍为“玩命训练,为国争光。”;是像吴大观“航空救国”的梦想而追求?还是像年仅12岁的何宇轩一样为“长大当一名优秀的钢琴家”的理想而努力?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儿童预示着祖国的希望,而未来就把握在我们的手上。是的,我们是初升的太阳,正处在人生的金色时光,我们应该努力实现自我价值的理想,我又一次被“钢琴小王子”何宇轩震撼了,和我同一般的年龄,虽然他失去了光明,整天与黑暗作伴,但他却用他的琴声博得了世界的喝彩,可以说,一位盲人,练琴所花时间要比正常人多几倍,所花的精力比正常人也消耗的更多。同样的年龄,我为何不能像他一样向理想一步步迈进呢?何况我身体健全,我在心中也定下了决心。
我的理想是当一名优秀的学生喜爱的人民教师。理想似一盏明灯,点亮我们人生的道路;理想似一艘航船,载我们驶向胜利的彼岸;理想似一枝神奇的笔,等待我们普写一篇篇锦秀文章!
初一读后感600字5
"杨红樱的书总能反映一个道理",这是我对《笑猫日记》系列儿童文学丛书的评价,自由之道---《笑猫日记之绿狗山庄》读后感。最近,我又"翻"完了一本书——《绿狗山庄》。
这本书充满了神秘色彩,就连绿狗山庄的主人也神秘兮兮的。
可爱的宠物狗"小白"突然失踪了,于是笑猫和球球老老鼠便出发寻找它。终于,在偏僻的绿狗山庄,找到了一只貌似小白的绿狗。它们两个几经周折,终于成功秘密潜入绿狗山庄。它们得出了一个结论:绿色全是这个神秘的雕塑家染上的、而且这些绿狗的耳朵都不是耷拉着的、雕塑家这样折磨绿狗们是为了雕塑。
我想,这些被染上绿色的、耳朵里埋着钢丝的狗一定十分可怜,因为它们孤独,不能和自己的家人见面、交流情感,而且它们成天就只能在绿狗山庄里,在一个指定的房间里游荡,失去了自己的自由,读后感《自由之道---《笑猫日记之绿狗山庄》读后感》。
说到这儿,开头第一句话的道理就不言而喻了。我们生命短暂,于是,我们要把握住生活的每一分钟。当然,这些绿狗50%的时间都被这个在"用心"的雕塑家所占据。当然,我们不是狗,但是我们也有自己的权利,我们是需要自由的,只有自由才能创造出美好的人生境界。自己的自由是由自己做主的,像现在许多孩子的自由都被补习班所剥夺,所占据。没有了自由,我们就像一条脖子被铁链拴住的、在一个空间狭小的笼子里的家养狗,时不时地被主人召唤着,完全没有了生命的意义、生活的意义、生存的意义了。
所以,自由在我们这条漫漫的人生路上是必不可少的,没有了自由,人就丧失本性了!
初一读后感600字6
小时候,最喜欢看电视里的《西游记》,看了几乎不下十遍,至今还爱看,这个寒假,我看了吴承恩写的《西游记》,不觉感叹万分!
漫漫长路,多年跋涉,师徒四人历尽九九八十一难,去西天取经,为的是普度众生。
在《西游记》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孙悟空了,他有七十二变化。在西天取经路上,悟空付出了很多,他不仅本领高强,而且机智聪明,随机应变。当师傅落入敌手,他总是与敌人周旋,其中的坎坷都一一化解,是当之无愧的大英雄。
尽管猪八戒给大家的印象不太好,但我还是要为声“冤”,首先是错投了猪胎,变得人不人,猪不猪的,到哪都吓人,尽管老猪本性贪婪好色,但他在西天取经路上帮助悟空降妖除怪,出了不少力,他吃苦耐劳,善良正直在西天取经路上,沙僧肩挑旦扛的身影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路上,他无微不至地照顾师傅,陪师傅打坐念经,任劳任怨。唐三藏是取经人的核心,本着一颗慈悲之心,他经历了14年,风餐露宿,任何磨难都无法打倒他西天取经的决心。
奔流的河,如果没有暗礁的阻挡,就无法激起迷人的浪花;羽毛丰满的小鹰,如果没有暴风雨的搏击,就无法实现展翅高飞的自由;人的一生,注定要经历风雨的洗礼,才能“长大”。
人生就像五味瓶:酸、甜、苦、辣、咸,而苦就是磨难的滋味,只有品尝过“苦”,享受“甜”时,才更有滋味,只有品尝了人生五味,什么才更有意义。
《西游记》让我领悟到办成任何一件大事,都绝非易事唐僧师徒四人取经,经历了众多的险难,并非全是玄虚离奇的就拿我们的学习来说吧,我们经历的每一天又何尝没有困难呢?
初一读后感600字7
我从小爱看《三国演义》,在一、二年级的时候,就常捧着厚厚的《三国演义》啃,似懂非懂地沉入惊心动魄的大战之中。
《三国演义》真不愧是我国最著名、最杰出的历史小说,他向我们展示了精彩壮阔的三国兴亡的历史画卷。无论是足智多谋的诸葛亮,还是阴险狡诈的曹操,还是心胸狭窄的周瑜、英勇善战的关羽、赵云……一个个栩栩如生的形象,都已深深印在我心中。
诸葛亮是我在《三国演义》中最欣赏的一个人物,他的一生鞠躬尽,死而后已,他熟知天文地理,足智多谋,他火烧博望坡,借东风,草船借箭,巧摆八阵图,空城退敌、以木偶智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一个个故事打动人心。使人难以忘怀。就拿“草船借箭”来说吧,虽然他知道周瑜妒忌他,想用造十万支箭陷害他,可他顾全大局,豁达大度,不愿意在大敌当前时与周瑜闹翻,而是将计就计,立下军令状。他预测三天内必有大雾,了解鲁肃的忠厚,知道他不会泄露借船机密,更深知曹操多疑,料定他不敢轻易出兵。诸葛亮安排草船,精心伪装,利用大雾,“一字儿摆开”,是为了受箭的面积大、数量多;让军士“擂鼓呐喊”,是为了虚张声势,提示曹军射箭方向;下令把船“掉过来,船头朝东,船尾朝西”,既能增加受箭面积,使船身保持*衡,又能使回程顺风顺水,巧妙地利用草船“借”来十万多支箭,粉碎了周瑜的阴谋,使周瑜自叹不如……诸葛亮的神机妙算,怎能不让人佩服得五体投地呢?
《三国演义》真是一部百看不厌的好书,每阅读一次,我就感觉多了一次不同的体验,让我收益匪浅。
初一读后感600字8
对于社会来讲,人生的目的在于你对社会的贡献。也就是人生的价值。
人生的价值就是人完成了时代所赋予给他的某个人生目的的成就和贡献(这种成就和贡献也可能是负面的——对不同的人而言)。
就个体人而言,家庭是左右人生的第一个环境。有人说将门出虎子,有人讲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的会打洞。这些话都从侧面说明家庭环境对于人生所具有的巨大的影响。其实对于正常的人而言,人基本上都是一样的,人生下来之时都是一样具有不满足的本性,都是一样赤条条地来到了这个世界,只是因为他们生在不同的环境,从而造就了他们不同的人生目的,不同的人生渴求,不同的人生价值观和幸福观。岳飞就是一个受家庭环境影响的典范,因为岳母“精忠报国”刺字的深刻影响,从而造就了岳飞伟大的人生目的,伟大的渴求,伟大的幸福观和价值观。
就个体人而言,走出家门所接触到的人和事是影响人生的第二个环境,这个环境是看得见的社会。如果家庭疏于影响一个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那么这个看得见的社会环境就可能会影响人的一生,从而决定一个人的一生。比如一个老师的好坏,一个同学、朋友的好坏往往会影响或造就一个人不同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幸福观。比如一个好上网玩游戏的同学使你进网吧打游戏上了瘾,从而使你荒废了学业,改变了人生目的,变成了一个坏孩子,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那么你的人生价值体现在哪里呢?你的人生价值就体现在第一为网游公司创造了利润,第二为后来人做了一个警示的作用。
就个体人而言,影响人的第三个环境就是书本、媒体以及*的方针政策等看不见的社会。
初一读后感600字9
俄国讽刺作家果戈里的代表作《钦差大臣》1836年果戈里发表了讽刺喜剧《钦差大臣》,它改变了当时俄国剧坛上充斥着从法国移植而来的思想浅薄、手法庸俗的闹剧的局面。《钦差大臣》描写纨绔子弟赫列斯达可夫与人打赌输得精光,正一筹莫展,从彼得堡途经外省某市,被误认为“钦差大臣”,在当地官僚中引起恐慌,闹出许多笑话。果戈理用喜剧这面镜子照出了当时社会达官显贵们的丑恶原形,从而揭露了农奴制俄国社会的黑暗、腐朽和荒唐*。
这是出喜剧。它的发生地点,是俄国的某个小城市。而这个城市在粗鲁而贪污的*和一群本身是歹徒而实际是笨蛋的官吏主宰下,变得腐败不堪。当这群污吏风闻首都已派出微服私巡的钦差大臣时,每个人都慌乱得不知如何是好。正当此时,突然听到有一位叫赫列斯达柯夫的人正投宿于城内唯一的旅馆里,于是,他们就误认这位外形不凡、而实际上因赌博、游荡而辞官返乡,途经此地的赫列斯达柯夫为钦差大臣了。*大人立刻在家里开了一个盛大的欢迎会,且不断贿赂这年青人。在*等人的百般奉承之下,青年的心里升起一个邪恶的念头,因此便向*的女儿求婚。而*则以为只要和他攀上了关系,就能打开在首都升官发财的门路,所以,欣然允诺了。
然而,这名青年却因担心骗局被揭穿而匆忙逃走。当*官邸里正处于热闹的高潮时,邮局局长手捧一封信走进来。那封信是青年写给彼得堡的朋友的,他在信里大肆嘲笑那些把自己误认为是钦差大臣的笨蛋,并为每一个官吏取了一个令人难堪的绰号。当*与官吏们正为这件事而哑然失声时,真正的钦差大臣——来临了。帷幕就在大家呆若木鸡的情况中落下……
初一读后感600字10
珍惜时间,爱惜时间的文章我们读了很多,也背了很多。可是我第一次真正深刻的体会到时间的宝贵,却是在今天的一节短短的四十分钟的语文课上……
今天,我们一起学习了第二课《匆匆》,学后的我感到了异常的兴奋,因为我终于学会了珍惜时间和爱惜时间,我也终于感受到了时间的可贵。
第二课《匆匆》是朱自清的一篇散文。文章利用了大量的排比、比喻、拟人等等修辞手法,可以说是一篇有代表性的散文。文章主要讲的是作者时间的感慨,和对自己没有在过去的时间内留下什么痕迹、做出什么贡献的遗憾。文中时间的描写非常全面,感悟也非常深刻。使得我刚刚读时以为这是朱自清晚年的一篇作品,后来我才知道,这竟是朱自清24岁时的作品!从此,每当我回忆起这是朱自清青年时做的作品时,不免十分激动……
每每想到这里,我十分激动,但我一想到现在的我们,更是无与伦比的激动!我们都已经十三了,粗略的算一下,已经度过四千七百四十五个日日夜夜了,已经度过十一万三千八百八十个小时了,已经度过四亿零九十九万六千八百秒了!我们又积累了什么呢?放宽一点,从一年级开始算。那也是有两千一百个日日夜夜了。在两千一百多个日日夜夜里,我们又在哪里留下过什么有价值的痕迹呢?如果问我们积累的知识和我们历经的时间能成正比吗,有谁能胸有成竹的说:“能!?”
世界上最长寿的人才活了六万多天,况且那还是从前。随着环境的改变,空气和食物的污染,我们最多能活一百零几岁了,也就是三万多天。而我们现在已经度过了整个人生的七八分之一了,如果不想让我们白白浪费这一生,那么只有珍惜时间。就让我们在有限的时间内,为社会尽可能的做出我们的贡献吧!
史记初一读后感600字3篇(扩展3)
——史记高一读后感600字3篇
史记高一读后感600字1
司马迁出生在黄河岸边的龙门,他父亲司马谈立志要编写一部史书,临死前嘱托司马迁帮他继续完成史书。然而,司马迁因替一位将军辩护而遭受酷刑,他几次想血溅墙头,了此残身,但想到《史记》还没有完成,便打消了这个念头。最后,一部鸿篇巨著《史记》诞生了。
司马迁在忍辱负重的情况下写完了《史记》,那是多大的痛苦!这是因为他有强烈的责任感,他才能继续坚持下去。没有了责任感,任何事情都无法很好完成。
试想想,如果校长没有责任感,我们的学校会是什么样子?如果老师没有责任感,我们的班级又会是什么样子?所以我们应该从小事做起,即使做一个小小的班干部,也要有责任心,尽职尽责帮助老师分担工作,帮助同学。如果连这一点点责任感都没有,将来怎么可能成为栋梁之材?
为了自己、为了社会,让我们从小做起,从现在就开始培养自己的责任心吧!
最近,我们学习了第11课《司马迁发愤写《史记》。这篇文章讲述司马迁从小就受母亲河和英雄故事的激励,有收父亲影响,喜欢上了历史,后来当他专心写作时,因为他为一位将军辩护,而得罪了汉武帝,入狱受了酷刑,他在监狱里宁愿把个人耻辱抛之脑后,也要把《史记》写完,就这样,他奋笔疾书,忍辱负重了13年,终于完成了这部《史记》,为国家做出了贡献,死得便有价值,死得重于泰山。
像司马迁这样的人数不胜数。
春秋战国时期,吴国带兵打下了楚国,并活捉了楚王勾践。吴王让楚王当马夫,楚王为了不让国家灭亡,受尽了耻辱,忍辱负重了几年,才回到自己的国家。回国后,他每天睡在柴房里,每到饭前都要尝一尝胆的苦味儿,就是为了让自己不忘记在吴国的耻辱,并让自己牢记"落后就要挨打"他每天一边种田,一边练兵。在他的不懈努力下,楚国后来发奇兵灭掉了吴国。
汉朝开国大将韩信,在汉朝未统一之前,有一次,一个小混混看不起他,便在大路上拦住了他,说:"你有本事就拿剑刺我,要么就从我的裤子底下钻过去。"韩信知道:如果杀了他,就要坐牢,如果不杀他,就要忍受极大的侮辱。最后,韩信为了能为国家效力,从小混混裤子下面钻了过去,忍受了"胯下之辱"。
社会上也有些人一受到侮辱就想不开了,,甚至去死,这样的死毫无意义,一点价值也没有,可以说是轻于鸿毛。
读完这篇课文,我终于明白了:一个人在面对别人的侮辱或是嘲笑时,不能消沉泄气,要忍辱负重并做好自己该做的事,为国家做出贡献,你才死得有价值,才是死得重于泰山!
史记初一读后感600字3篇(扩展4)
——西游记初一读后感600字5篇
西游记初一读后感600字1
说到《西游记》大家一定看过吧!它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家喻户晓。这部小说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为了去西天求取真经,路上经历了九九八十一种磨难。我是百看不厌,书里面有心地善良的唐僧,贪吃好色的猪八戒,忠厚老实的沙和尚,还有一位最重要的人物,那就是我最喜欢的神通广大的孙悟空。
说到孙悟空,我要特别介绍一下他。孙悟空的身材十分矮小,*时喜欢穿黄色的衣服,头戴一顶佛帽,看起来十分的有精神。如果你仔细观察,你会发现他的脸就像一个桃子,有一双火眼金睛,能看穿任何妖怪。他还有一张雷公嘴,非常能说会道。孙悟空十分机智聪明,能随机应变,西天取经的路上全靠他与妖魔鬼怪斗智斗勇,保护唐僧,取得真经。
孙悟空虽然机智聪明,但有时也会太过急燥。偷人参果就是的例子,他受了猪八戒的怂恿偷果,后遭到道童辱骂,结果一怒之下推倒了人参果树逃离,却被镇元大仙捉回,无奈之下只得求助观音医活果树。
文中我讨厌唐僧的善恶不分,例如三打白骨精时,他险些为自己不分善恶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可他坚定的求佛之心还是令人感动的。
读了《西游记》,我明白了想要办成任何一件大事,都绝非易事。唐僧师徒四人取经,经历了众多苦难,我们每一天的学习生活中又何尝没有困难呢?我们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到高中毕业考大学....仅是九九八十一难呢?战胜困难的过程就孕育了成功。相信“功夫不负有心人”!而我们只要有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决心,就一定会取得成功。
西游记初一读后感600字2
今年寒假,我静下心来认真阅读了*名著《西游记》,从头到尾几乎看了三遍。《西游记》情节引人入胜,取经路上的每个降妖除魔故事,都带着深深的人生哲理。
在《西游记》中,师徒四人性格分明,各有特长。比如唐僧慈悲为怀,取经之心最为坚定,风餐露宿中仍然手不释卷,钻研经学。孙悟空机智勇敢,在降妖除魔中即使受到很大委屈仍对唐僧不离不弃,毫无怨言,从来不会为失败找借口,而是拼尽全力为成功找方法,是一个有担当有职责的大师兄。猪八戒虽然贪婪好色,但善良正直、乐观豁达,帮忙孙悟空打败很多妖魔鬼怪。沙僧少言寡语,但照顾唐僧无微不至,吃苦耐劳是他最大的特点。最终,师徒四人多年跋涉,漫漫长路中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经过团结协作,直到取得真经。
为了普度众生,为了心中的这个梦想,世间能有几人能够做到像师徒四人一样?所以,让我想起了老子的名言: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唯有历尽艰辛,长期坚持,一步一个脚印,才能看到远方的风景,实现心中的完美梦想!不付出,不努力,只能原地踏步,做一只井底之蛙。
作为新时代少先队员,我们何尝不是每一天都在遇到困难、解决困难呢?困难并不可怕,只要我们有过硬的本领,坚持克服,就能成功解决困难。战胜困难的过程,就需要我们有唐僧的坚定目标、孙悟空的机智果敢、猪八戒的善良乐观、沙僧的吃苦耐劳,互相帮忙,取长补短,才能成功!
欲行千里,需要我们从此刻开始,一步一个脚印坚持走下去。在学习上,要认真领会书本知识,欢乐地畅游于知识海洋;在活动上,要积极 那么,就让我们在这个伟大的时代,与胸前的红领巾相伴,为争当一个有梦想、有职责、有志气的新时代优秀少先队员而努力奋斗吧!
西游记初一读后感600字3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明代吴承恩耗费毕生心血写出的传世之作。
它讲述的是唐三藏一行斩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的故事。书中每一个人物都有着鲜明的个性,无论是一心向佛的唐僧,还是并不出彩的小妖小怪,都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但最令我牵肠挂肚的,仍是那只无法无天的野猴子。
当我第一次看到那只猴子时,并没有多么喜欢他,甚至有点讨厌。但当我看见这只猴子被逐出菩提祖师的门下,看见了他的恋恋不舍,看见了他的重情重义。从那一刻起,我便喜欢上了他。而他真正让我魂牵梦绕的地方,是大闹天宫。回去的孙猴子自由自在,不服管束,当他被招入天庭做弼马温时,他竟敢义无反顾的下界去,着实令人佩服。对阵天庭时,面对各路神仙十万天兵天将却毫不慌张,上断头台也毫无惧意,甚至还敢将天庭闹得天翻地覆,令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之后,如来佛的五指山一压,原先狂放的孙悟空野性所剩不多,我愿称如来那一招为“悟空的新生。”后来的悟空少了几分以前的狂放,却多出一份温和,而又不失勇气、尊严,更加令人喜欢。
其实,我最喜欢孙悟空的原因,是因为他教会了我勇气,使我对生活不再迷茫。
一次,我跟哥哥们一起去打球,表哥戏谑地对我说:“来单挑呀!”我自然不敢应战,等下打输了又要被嘲笑。忽然,我想到了孙悟空,想到他面对十万天兵天将的镇定,于是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这时表哥身体对抗将我撞飞,我痛得站不起来。忽然,我又想起了孙悟空,想起了他上断头台的从容,与悟空相比,这又算得了什么?想到这,我义无反顾地站了起来。
谢谢你,悟空。你让我学会了面对生活,让我拥有临危不惧的勇气。
西游记初一读后感600字4
《西游记》这部名著想必大家都读过,但书中最精彩的部分是什么呢?有人说是孙悟空大闹天宫,有人说是三打白骨精,还有人说是三借芭蕉扇……还有很多很多,但我认为车迟国斗法才是最精彩的。
这个故事讲述了师徒四人来到车迟国,遇到了三位自以为是的“大仙”,“大仙”要求唐僧和孙悟空与他们斗法。最后,战胜了“大仙”,还让妖怪(大仙)现出原形,为车迟国国王除了祸害。斗法可真激烈啊!先是唐僧与大仙们高台打坐、隔板猜物等,因有孙悟空的暗中帮助,唐僧都赢过了大仙。大仙不服输,又和孙悟空比,结果诡计被识破,白白葬送了性命。
我认为这个故事人物形象鲜明。孙悟空神通广大,还对唐僧忠心一片,与狡诈、自以为是的妖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孙悟空能变化,能使假身,还能长出头来、剖开肚皮、跳进油锅,孙悟空用谦和的姿态,帮助唐僧赢了三位大仙,真是厉害。而妖怪却十分自大,自认为能够赢过孙悟空,吃掉唐僧肉,结果却白白送了性命。除此之外,我还体会到猪八戒对孙悟空的了解,唐僧的善良以及他对孙悟空的关心。
看完这篇文章,我通过文中的三位大仙想到了自己。有几次我因为一些小的成就而自满,在那个时候,我的听课效率明显降低,做的作业也一团糟,而且我当时还犯了许多低级错误,还安慰自己说这次只是失误,我的实力不会是这样的。到头来我才发现,我这不正像这三位大仙吗?我的盲目自大导致了成绩的飞速倒退,还一叶障目地装作若无其事。如果没有这篇文章警示我,我恐怕已经成为全班倒数了。
所以,通过这篇故事,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也要改掉自己自大的坏毛病,成为更好的自己!
西游记初一读后感600字5
星期六,我在家里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做:《西游记》。
《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之一相信大家一定知道另外三个名著。《西游记》的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这本书一共有十八回。比如第十三回的`主要内容是:三藏勒马感到天气炎热,悟空便去查看,发现是火焰山。
孙悟空听说芭蕉扇是铁扇公主的,他认为很好借。于是去找铁扇公主借,可是牛魔王没有在家。铁扇公主没有将芭蕉扇借给他。还把孙悟空从洞中扇了出来。
孙悟空变成一个虫子钻进了铁扇公主的水杯里被铁扇公主喝到了肚子里。铁扇公主疼的不行,只好答应借给孙悟空芭蕉扇。可是铁扇公主才没那么傻呢,她借给了孙悟空一个假的芭蕉扇,结果火越扇越大。
孙悟空看到火越扇越大后才知道自己上了当,只好又去找牛魔王。牛魔王也没有借给他,他便和牛魔王大战了一场。后来孙悟空变成了牛魔王的样子,去铁扇公主那儿骗来了芭蕉扇。
牛魔王回到家后发现自己和铁扇公主都上了当。他也会变呀,他变成了猪八戒的样子,又去孙悟空那骗来了芭蕉扇。最后孙悟空大怒了和猪八戒打到了芭蕉洞。
天兵天将来帮助孙悟空。铁扇公主没有办法了,只好交出了芭蕉扇。借到芭蕉扇后,孙悟空等人拿着芭蕉扇去灭了火,老百姓们也不用再受苦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江湖的险恶和人的足智多谋。还让我认识到啦机智多谋、勇敢、善良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善恶不分、菩萨心肠的唐三藏。忠厚老实的沙僧。
我们做人不能险恶,当然也要善良,可是光善良还不够,要分清善恶。否则即使善良也会遇到恶人。
史记初一读后感600字3篇(扩展5)
——城南旧事初一读后感3篇
城南旧事初一读后感1
伟大的哲学家笛卡尔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城南旧事》这本书让我领悟到了这一点。《城南旧事》的作者是著名文学家林海音,主要讲了主人公英子年少时的生活,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和真实情感。
当我读到“我虽然很害怕,但是也得硬着头皮去做——这是爸爸说的,无论什么困难的事,只要硬着头皮去做,就闯过去了”时,我仿佛看到了一位慈祥的父亲正语重心长地教导女儿做人的道理,字里行间都透露着真挚的父爱。
我掩卷深思,不禁联想到我自己:在家我是个“小公主”,在校我有时所谓的“娇娇女”,谁也惹不起。可英子呢?她天真可爱,纯洁善良,不仅学习优异,而且尊老爱幼,我和她简直就是天壤之别。记得又一次,一个同学不小心踩了我一脚,他立马低下头向我道歉,我不但不答应,还狠狠地骂了他一顿,弄得他满脸羞愧。现在想想,我当时的行为真能算得上是“没素质”。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童年却一去不复返。朋友,珍惜童年,让我们像英子一样做一个真诚善良的孩子吧!
城南旧事初一读后感2
五一期间,我阅读了《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是著名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初一下学期,我们在语文课本里学习了这本书里的最后一章——爸爸的花儿落了。这本书给我留下的十分深刻的印象。这本书是记叙了作者幼时七岁到十三岁在北京的生活。《城南旧事》里人物有:英子(林海音的小名)、骆驼队的领队、惠安馆的疯子——秀贞、爸爸、妈妈、宋妈、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 这些人都陪过书中的小主人公——英子在一起,第一章里,作者介绍了骆驼,它们的神态、细嚼慢咽的动作,个个都描写得活灵活现,让人似乎身临其境;
第二章讲了说的是小英子和秀贞及妞儿之间的故事,小孩子的勇敢,小孩子的机智,让人回味无穷,宋妈、妞儿和疯子——秀贞,在惠安馆里,开始作者还以为秀贞是和她玩“过家家”,后来英子把她那块很漂亮的表送给了秀贞书中的“惠安馆”;英子记得,秀贞跟她说过,小桂子(就是秀贞的孩子)脖子后头正中间有一块青色的胎记,而妞儿的脖子后边正中间也有一块胎记,于是,英子带着妞儿去找秀贞,秀贞立马带着妞儿赶火车去了;因为那天下着倾盆大雨,英子发高烧,昏迷了十天。 第三章的题目很有趣,是:“我们看海去。”这是一个小偷儿跟英子说的,虽然我不喜欢偷东西的小偷,但是不知为什么,似乎是林海音的语言打动了我,我觉得这个小偷很好玩,很可怜,看到他被人家抓到的时候,好像一只老鹰在欺负一只小鸡,而且还要听着周围人的骂声。第四章题目就很明显了,题目是:“兰姨娘。”
这章里讲的是德先叔和兰姨娘,德先叔是一个大学生,因为那时候要枪毙大学生,于是躲到了英子家里来;后来兰姨娘也来了,雇她的人家不要她了;后来,兰姨娘和德先叔一起走了。第五章的题目也很新颖,是:“驴打滚儿。”刚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我还以为林海音要写驴怎样打滚儿的。结果不是;内容主要是,宋妈的小栓子死了,小丫头子不见了,宋妈很伤心,宋妈和英子在找小丫头子歇息的时候,看见有人买一种叫:“驴打滚儿”的吃的,那是把黄米面煮熟了,里面包黑糖,再在绿豆粉里滚一滚,很香;找不到小丫头子了,宋妈就骑着驴走了。
最后一章,就是课本里学过的,就不多介绍了。 这本书的字里行间里都表现出英子幼年的天真、童趣、可爱和善良。英子的世界一片纯美,她从不给自己的心灵上锁,什么人都可以和天真的英子成为好朋友。在英子纯洁的心里,眼前的一切都是美好的。这本书将孩童的内心善良表现的淋漓精致,让我记忆犹新。
城南旧事初一读后感3
童年是一朵美丽芬芳的花朵,增长一岁,花瓣就掉落一片,花瓣掉光了,我们的童年也就过完了。——题记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特别有意义的书——《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是台湾女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品。
二十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海音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在上个世纪的老北京,不时响起小贩叫卖声的胡同、种着夹竹桃的四合院、屋里冒着热气的暖炉、厚厚的能直立起来的小棉裤、西厢房的小油鸡、佛照楼的八珍梅、城南游艺园、大鼓书场……
书中的小主人英子被这些充满温情的事物包围着,又被慈祥而严厉的爸爸、操持着家务的妈妈、善良的宋妈等人宠爱着,再加上几乎每年都会新加一个的弟弟或妹妹……这样一大家子的生活故事仿佛一场韵味十足的大戏。
看了《城南旧事》,心头荡漾起一丝丝的温暖,因为已经很少看见这样充满童真的故事,因为她不刻意表达什么,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
英子的童年趣事多体现在《惠安馆》里。英子的妈妈和宋妈都不让英子去惠安馆旁玩,甚至每当走到惠安馆门口时都会加快脚步:因为那儿有一个“疯子,”可英子还是经常背着她们去那儿了,并慢慢地与“疯”女人秀贞成了朋友。原来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被家人扔到城根下,生死不明,她是因为想念自己失散多年的孩子——小桂子而“疯”。英子对她非常同情。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又发现她脖颈后面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只是可怜的母女俩最后竟惨死于火车轮下!
读着《城南旧事》里面的"故事情节,仿佛身临其境。作者的那些往事,好像在我身边发生过一样真切:惠安馆的秀贞,草丛里的小偷,爱笑的兰姨娘,伙伴儿妞儿,不理睬英子的德先叔,从小就陪伴英子的宋妈,患有肺病去世的父亲,东阳下的骆驼队。这些美好的人、事、物都离英子远去了。但唯一没有远去的是英子对童年的回忆。
《城南旧事》故事中的主角都与英子建立起一定的感情,但随着事情的变化,这些人都由于种.种原因离开了英子,甚至是永别。
小英子也乐于助人,会帮助有困难,被冤枉的人,还勇敢、善良……这些优点我们都要向她学习。
《城南旧事》这本书看似*淡,却巧妙地记录了英子的童年,让人回味无穷。
英子的童年很短暂,在如花的童年时,就要用稚嫩的肩膀扛起全家人的生活,同时还要面临生死离别,尝尽人生的酸甜苦辣。
童年是快乐的,童年的许多趣事为童年增添了色彩。童年,像一条小河,一去不复返,我们的童年过得很快很快。所以要珍惜自己所拥有的美丽童年时光!
现在我们正处在美好的青少年时光,我们要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随着现在的科技发达,我们不会向英子那个年代一样,失去朋友就联系不上。我们更要好好珍惜身边的每件事和每个人。
史记初一读后感600字3篇(扩展6)
——昆虫记初一读后感3篇
昆虫记初一读后感1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
昆虫记初一读后感2
《昆虫记》是法国文学家法布尔的一部不朽的著作,他用了人生大部分时间来观察昆虫,更写出了十卷观察后的感言,世界怎能不为之轰动?《昆虫记》不仅是一篇文学巨作,还是一部昆虫科学百科呢!法布尔用他一生大量的时间观察千奇百怪的昆虫,收获非同小可,他利用智慧观察到了昆虫们的所有习性,并且不断思考,必要时总会将昆虫带到家里养,以便观察更方便。其实,这篇文章还赞颂了动物生命的宏伟——世界上无处不在的就是生命,往往一些微小的生命容易被忽略,人类虽然在生物链的顶端,可我们却不知道如果没有了这些微小的生命这个世界到底会有怎样的变化,这些小生命就是法布尔所赞美的——昆虫,他们是食物链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它们对我们来说万般重要,它们的生命也应该得到尊重。整本书很多处都用了拟人句,形象生动地使这些动物变得更加可爱。
整本书介绍了不同昆虫的不同习性和各自捕捉猎物的方法,勤劳的蜜蜂,愚笨的毛虫,漂亮的蛾,可怕的蜘蛛,它们可称得上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其中,我对《狼蛛》这一篇最感兴趣,每个动物都会有自己的“杀手锏”,狼蛛的“杀手锏”则是它的两颗毒牙,十分凶猛,可以立刻致它的猎物于死地。狼蛛的腹部长着黑色的绒毛和褐色的条纹,腿部有一圈圈灰色和白色的斑纹,长着四只可怕的眼睛,最喜欢住在长着百里香的干燥沙地上,每天都会吃新鲜的食物,它杀敌的方法就是扑在敌人身上,将毒牙刺入敌人致命的地方才能将它彻底杀死,成为自己丰盛的晚餐。
看了《昆虫记》,我才发现昆虫的世界也是如此丰富多彩,在昆虫的身上其实也能看到人类的身影,尽管他们不会像人类一样用言语表达,但它们的每一个动作定有它的深刻含义。以前,我总是为了自己的快乐,频频杀伤小昆虫们,根本不顾它们的感受,看了这本书,我才后悔到了自己的错误,动物的生命同样也应当得到尊重,不应该做无谓的杀害,如果站在它们的角度上去考虑,它们是多么得痛苦,它们得多么憎恨我呀!今后,我一定不会如此做了,要保护它们,使它们不收到无谓的伤害。
法布尔的坚持不懈使我很敬佩他,因为他不怕困难,不论是炎炎夏日,还是寒冷的冬天,他都要捉到活着的昆虫来观察,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我一定要向法布尔那样,努力、坚持不懈,我们的成绩一定会更好的!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体会到的。
昆虫记初一读后感3
《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著作,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的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的动作慢了,它甚至回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法布尔对昆虫有着浓厚的兴趣,因此他的《昆虫记》也让我在读时仿佛自己就是一只在旁观的昆虫。每一只昆虫都有人一样的情感。如:“已经慌了神的蝗虫,完全把‘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这一招忘到脑后去了。”
《昆虫记》是法布尔以一生的时间与精力,他仔细的观察了昆虫的生活和为生活以及繁衍种族所进行的斗争,并将观察所得记入详细确切的笔记,最后编写成书。《昆虫记》十大册,每册包含若干章,每章详细、深刻地描绘一种或几种昆虫的生活: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
我最不喜欢的昆虫是红蚂蚁。它们很懒惰,*时它们的工作都是黑蚂蚁宝宝做的。红蚂蚁经常偷黑蚂蚁的孩子,把它们当作奴隶,自我就什么活也不干。黑蚂蚁的妈妈就可怜了,因为它们失去孩子,它们肯定很想念它们的孩子。可恶的红蚂蚁,真坏啊!
让我最感动的是蝉。你们明白吗?公蝉是一名优秀的歌唱家,母蝉是不会唱歌的,但她会生许多蝉卵。小蝉要经过四次痛苦地蜕皮,而且在蜕皮过程中还要避开小鸟和蚂蚁,最后才能成为一只真正的蝉。但是成为真正的蝉后没有多久,它们就衰老而死了。
法布尔先生菜地里的昆虫给我带来了许多昆虫的知识,原先昆虫是那么神奇、那么可爱!我真想变成一只小昆虫,去昆虫世界里探索更多的奥秘。
史记初一读后感600字3篇(扩展7)
——哈姆雷特高一读后感600字3篇
哈姆雷特高一读后感600字1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集中体现了莎士比亚的思想特点和创作成就,被誉为莎翁戏剧王冠上最璀璨的一颗钻石,它是莎士比亚的骄傲。
《哈姆雷特》主要写丹麦王子哈姆雷特为父王复仇的经过。后来用“哈姆雷特”来比喻那些遇事犹豫不决,顾虑重重的人。所谓“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就概括了他的复杂性。
莎士比亚在剧中说:“这是一个颠倒的时代”。不错,彼时丹麦国的状况是:婚礼紧接着葬礼;敌军压境,宫中却仍在纵欲狂欢;朝廷里众大臣尔虞我诈,互相倾轧;社会上民众群情激奋。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哈姆雷特生活的时代与环境,这一切造就了他的性格与一系列看似怪异的行为。
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整个人都笼罩着悲观主义色彩。在哈姆雷特的理想幻灭后的眼中,人类本体是丑恶的,他对人的这种认识带有偏激。所以,既然人在本体意义上是恶的,那还值得斗争吗?人活着还有意义吗?
这种种的考虑,无不造成他复仇行动上的犹豫延宕。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重重的顾虑是我们全变成了懦夫,决心赤热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
其实很多时候,对于未知的事情,我们总是抱着保留的态度,对于未知的领域,我们总是犹豫不前。因此对来之不易的机会,我们就这样白白地放弃了。或者有些时候,碰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如奸王克劳狄斯所说,“因为旁人弄舌插足、老天节外生枝,这些都会消磨延宕想做的愿望和行动;该做的事情一经耽搁就像那声声感慨,越是长吁短叹越会销蚀人的精力和志气。”所以,想做的,想到了就该做!
史记初一读后感600字3篇(扩展8)
——海底两万里初一读后感600字 (菁选3篇)
海底两万里初一读后感600字1
本书描述了三个人的奇幻探险,作者凡尔纳以自己独特的写作方式,向大家介绍了千姿百态、无奇不有的海底,和其妙的海底生物,能让读者隐隐约约的感觉到自己仿佛置身于清澈透明的的海底世界之中,观看着五彩斑斓的鱼类。让我们能够陶醉其中……
这本书着重描述了一向*静的大海里突然出现了一些列骇人听闻的怪事儿——一只巨大的“独角鲸”常常出没其间,兴风作浪。
原来,这是一艘巨大的核潜艇——“鹦鹉螺”号。船长尼摩为人不让自己的秘密泄露出去,便把他们软禁在了核潜艇之中。从这以后,他们便失去了自由,与“鹦鹉螺号一起展开了海底两万里的神奇历险。其间,他们看到到了海底的千变万化,比如:海中之湖、红海……
这使他们惊奇不已,叹为观止。他们还在小岛遭到了土着人恶劣的袭击,但最终还是虚惊一场,参加海底葬礼也是十分有趣的,海底狩猎,这就更刺激了,随后,它们又划破了大西洋的海浪。向渺无人烟、无人能及的南极挺进,最终,他们以非凡的"能力战胜了层层的冰山,成功抵达了南极点成为了第一个登上南极的英雄,光荣是属于他们尼摩船长的。最后,他们还大战了一次章鱼,将章鱼们打得落花流水,最后,章鱼们无奈的仓皇而逃了。他们不仅大开了眼界,饱了饱自己的口福,同时,它们也进行了许多新的探索,有了很多新奇的发现。
这本书也同时教会了许多人生的道理,它告诉我们,要像仆人康塞尔那样,别人给你酬报,那么你同样也要付出你那一份应有的责任,当他和主人同样遇到了呼吸困难的问题时,他立即果断地将最后一丝空气让给主人,自己却在黄泉路上徘徊……也同样要像尼摩船长学习坚韧不拔、百折不挠的好精神……
海底两万里初一读后感600字2
寒假里,我被一本叫《海底两万里》的书深深地吸引了。这本书是法国著名小说家、预言家——凡尔纳的豪情杰作。凡尔纳1828年出生于法国南特,被称为“科幻小说之父”,代表作品有《海底两万里》、《八十天环游地球》、《地底旅行》等。
这是一本神奇的科幻小说:接二连三的海难事件震惊了全世界,阿龙纳斯教授和助手康塞尔、鱼叉王尼德·兰参加了追捕“海怪”的行动,结果意外地爬到了“海怪”的身上,发现所谓的“海怪”其实是潜水艇。他们别无选择,只好跟着“鹦鹉螺”号潜艇的船长尼摩一起周游各大洋,开始了一段段惊心动魄的海底之旅:遇上土著人、南极冒险、血战章鱼、海底复仇……
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静。阿龙纳斯,一位热爱海洋、知识渊博的教授,到“鹦鹉螺”号上后,他把那些奇特又罕见的动物、植物全部记录到笔记本中,回到陆地上后公诸于世,真令人敬佩啊!康赛尔,教授身边忠诚的仆人,他们共同经历了几十万公里的海底航行,饱览了很多壮丽的景观,他们共患难,同艰辛,成了真正的朋友。“鱼叉王”尼德·兰是一名勇敢、优秀的叉鲸手,百发百中,在危机时刻拯救了教授和康赛尔。尼摩船长是一位海洋的“隐者”,勇敢而智慧,带领水手们成功从南极脱险,勇斗鲨鱼,血战章鱼,无人能敌,但一直隐居大海,很少露面。
《海底两万里》不仅让我认识了这些勇敢、执著、真诚、阴郁的人,也让我游览了太*洋、印度洋、红海等七大洋,欣赏到奇幻美妙的海底世界。《海底两万里》富含地理、生物等知识,既是一本引人入胜的科幻小说,又是一本富含海洋知识的百科全书。同学们,开来看吧!
海底两万里初一读后感600字3
看到这书名并不觉得是个有意思的故事,海底两万里能有什么值得去探寻的呢。看完后才知道是自己的孤陋寡闻。并不是只有热带雨林,无垠的沙漠,高耸的险峰能让人们产生征服的欲望。那广袤的海洋更是一个蕴藏数之不尽宝藏的.地带。
正因为陆地上有限的空间、能源,使人们不得不把视野扩展到占有地球面积70%以上的海洋里。现在人们能够从海里捕鱼,采矿等,仅仅是发挥了海洋一点点的功能。Julesverne用他丰富的想象力为我们展现了如何利用海洋中的能源物质来生活(虽然有一些是缺乏理论支持,且就现在我们所拥有的技术条件无法达到的)。但正因为有如此多的设想才能使我们世界不断进步与发展,而不是仅局限于小小的陆地上。
未来不是建筑师也不是航海员的我,无法想象如何潜入几千米深的海底,也无法想象在暗波涌动的海底如何建筑象童话海的女儿中美丽的城堡与花园。未来的几十年将要把医病治人作为职业的我,在中医博大精深的草本中是否可以多加入些海洋中的未知生物呢,兴许现在很多无法治愈的疾病在海洋医学的重大突破下可以得到无法预想的结果。
不过就如马克思哲学所言,任何事物都是有相对的两面性。工业革命的产生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却把我们生活的环境弄得一团糟,什么温室效应海*面不断上升、大自然稀有物种灭绝食物链的破坏,人们也得到了应有的报应。以后若是将利爪伸向海洋后还会发生什么呢,无法遏制人的欲望也许会把人类推向历史发展最高峰,自然是按照它的规律向前进的,否极泰来的道理是不变的。万恶的人们,不要过多的要求,适可而止会让我们生存的"更长久些呢?
史记初一读后感600字3篇(扩展9)
——最新昆虫记的初一读后感600字
最新昆虫记的初一读后感600字1
天下午,我终于读完了我最心爱的这本书《昆虫记》。为什么要说是我最心爱的书呢?因为我想这本书把一个五彩缤纷的昆虫世界,活灵活现的从这本书中体现了出来。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作者法布尔经常一丝不苟的观察昆虫们有趣的生活,他把观察的一点一滴都记录下来,法布尔几乎穷尽了大半生的时间与精力陆续写成了10大卷《昆虫记》。《昆虫记》的发表,在世界上引起了一片赞叹之声,为此,法布尔还被称之为昆虫荷马。在1910年时,晚年的法布尔曾因此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呢!
读完了这本书以后,我感受到了法布尔的一生那种刻苦勤奋、锐意进取、自学成才的.能力与他的那股钻劲儿、韧劲儿、孜孜不倦的劲儿,简直是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他对昆虫的那份好奇,那份爱,是非常人能够所理解的。法布尔对于昆虫的研究之深,使他笔下的那些小虫子,一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充满了灵性,让人看了以后,着实的感到了昆虫的可爱,就连让人最恶心的食粪虫让人看得都妙趣横生。从这一点就不难看出,我们应学习法布尔的这种精神,在任何情况下,干任何的一件事情,都必须要有一股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精神,只有这样,我们再会不断的进步,让自己更上一层楼;我们要踏踏实实的干好每一件事,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认认真真的干好我们的每一件事,不要老是浮在水面上,如果是这个样子,那么你将一事无成;我们在观察一些事物的时候,要对那个事物表示有一种好奇心,这样才可以写出一篇好的观察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