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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对照检查材料(16篇)

时间:2022-12-31 08:40:29 来源:网友投稿

中央环保督察对照检查材料(16篇)中央环保督察对照检查材料  环保督查整改情况汇报  环保督查整改情况汇报1:  根据《关于印发〈来宾市兴宾区关于中央第六批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央环保督察对照检查材料(16篇),供大家参考。

中央环保督察对照检查材料(16篇)

篇一:中央环保督察对照检查材料

  环保督查整改情况汇报

  环保督查整改情况汇报1:

  根据《关于印发〈来宾市兴宾区关于中央第六批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镇党委高度重视督察组的反馈意见,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来宾市兴宾区关于中央第六批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下发后,我镇立即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人员,专题部署整改工作;二是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分工,明确整改要求和目标;三是及时制定《桥巩镇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整改方案》,并将整改任务具体层层落实到全镇各责任站所、村(居)委和单位,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效果。

  二、认真对照,逐条整改完善

  对《来宾市兴宾区关于中央第六批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列出的问题,进行了逐条对照、逐案梳理、逐项整改。

  (一)对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够问题

  镇党政主要领导以身作则,主动查找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已召开整改协调会,认真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带头认领问题,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内存在的问题,落实了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对具体整改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镇党

  委坚持立行立改,落实“两个责任”,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把环境保护整改工作作为我镇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我镇坚持举一反三,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及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制度,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通过整改工作,推进全镇环保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空气质量下降问题

  我镇《制定禁止焚烧甘蔗叶的实施方案》并印发各站所、村(居)委。组织乡镇干部深入村屯,广泛宣传焚烧甘蔗叶的危害性和甘蔗叶还田及综合利用的益处,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农民禁烧甘蔗叶和甘蔗叶还田的认识,引导、教育农民群众少烧甘蔗叶。同时,各责任站所、村(居)委和单位密切配合,组成检查工作组,深入田间进行巡回检查,对违法焚烧甘蔗叶情况进行教育和制止,我镇辖区范围内焚烧甘蔗叶想象明显减少。

  (三)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我镇进一步加强对全镇范围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按照“零排放”要求实行全面整治,整治不达标予以关闭。大力引导养殖户提高环保责任意识,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切实加强环境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广大公众环保意识。

  (二)统筹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环境违法整治活动,动态掌握辖区内各类污染源变化情况,做到早防范、早报告,力争把环境污染现象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环境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坚决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人居环境安全。

  环保督查整改情况汇报2:

  根据20**年月底省厅领导对我县的督查情况,现就涉及我县存在的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逐一汇报。

  一、共性问题

  1、当前环境保护工作中,个别地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还未完全落实到位,对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认识还有差距,压力传导不够,工作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将环保工作放在全县的主要位置,严格落实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我县成立了乌兰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并于20**年月27日召开十四届县委第5次常委(扩大)会议,于20xx年1月23日召开县环保约谈会等多次会议,来明确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各职能部门环境保护任务及责任,并制定《乌兰县环境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会议制度》,在20**年全年环境执法检查和环保专项行动中,我县由环保、国土、安监、发改、交通建设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共出动9次、出动人员36人(次),着力解决当前环境监管中环保部门独自支撑、单打独斗的局面,以此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的产生,保障环境安全,推动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部分企业不履行环境治理主体责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打折扣,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环境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甚至存在偷排漏排、逃避监管等问题。

  整改情况:20**年以来,我县环保部门出动45余次对我县县域进行环境执法检查。对全县采矿选矿、工业、旅游景点、市场等重点区域开展了多次生态环境整治检查,针对存在问题的企业,逐项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实行了销号管理。对我县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联产项目氮氧化物排放超标5.15倍一案,按照新的《环保法》和四个配套办法进行了严厉查处,对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于20**年**月21日做出了罚款**万元决定,在20**年11月**日启动连日计罚程序,罚款260万元,共计罚款270万元现已全部到账;并于20**年**月21日对热电联产项目进行了停产整治。

  3、未制定《农牧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也未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

  整改情况:自20**年5月28日《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颁布以来,我县积极筹备编制我县《农牧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目前,我县农牧部门已制定《农牧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下一步将按照方案紧密实施。

  4、未设立大气治理的专项资金。

  整改情况:20**年以来,我县正在不断加强大气治理工作力度,针对目前我县尚未设立大气治理专项资金的问题,我县财政局将此项资金纳入了20xx年财政资金预算,20xx年设立大气治理专项资金**0万。

  5、未完成20**年“煤改气、煤改电”目标任务,未制定煤质管理办法,也未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整改情况:20**年来,我县针对全县燃煤锅炉进行了全面彻底排查,

  已完成了82家燃煤锅炉的登记造册的阶段性工作,并研究制定了《乌兰县关于加快推进燃煤锅炉“煤改气”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并协助各镇政府认真落实“煤改气”改造工作,对20**年来全县各类新建项目均提出禁止新建燃煤锅炉的要求。同时,县财政局将“煤改气”专项资金纳入了

  20xx年财政计划,以便开展下一步“煤改气”工作。

  6、继续完成环保部综合督察整改任务。

  整改情况:环保部综合督查问题中,我县共梳理出18项共性整改任务,18项整改措施。通过近一年来狠抓落实,截止目前,18项整改任务中:**项已完成整改,2项完成阶段性整改工作(其中:煤化二期焦化项目验收未通过正在整改中、庆华煤化15万吨焦油深加工项目正在组织验收中)。18项整改措施中:17项已完成整改,1项未完成(环保机构未单独设立,但目前已通过增加调配临聘人员,努力解决环保人员不足的困难)。

篇二:中央环保督察对照检查材料

  xx街道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汇报材料

  为扎实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工作不断深入,xx街道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积极组织各社区及有关部门扎实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整改工作。为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有序开展、执行到位、取得实效,xx街道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整改任务具体层层落实到全街道各社区及相关部门,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效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分工,明确整改要求和目标,进一步抓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落实。二、对照清单,切实推动工作进展。对《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列出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进行了逐条对照、逐案梳理、逐项整改,对问题的整改实行清单制,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三、整改问题进展情况。涉及xx街道整改事项共有3大类、12项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一)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方面。

  -1-/4

  一是街道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及时研究部署、协调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二是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社区及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推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全面落实。三是出台了《xx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社区、街道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文件,构建了明晰的环保责任落实体系,严格考核问责,严肃追究责任,真正形成了环保工作党工委、办事处统领全局,各社区以及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良好局面,形成工作合力,构建起xx街道大环保格局。

  (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落实方面。全力推进辖区燃煤小锅炉淘汰改造和“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对辖区xx处燃煤锅炉进行了整改和关停,整改“散乱污”小作坊xx处,确保燃煤小锅炉和“散乱污”企业整治到位,坚决杜绝死灰复燃;完成xx亩绿化工作,超额完成区里安排“三年”增绿xx亩工作任务;积极与市园林局等部门对接,配合开展辖区裸露土地治理工作;强力推进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对辖区内建筑工地重要区域铺设密目网xx万平方米,清理各类垃圾xx万余方;依法关闭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建立了“一场一档”、“一户一档”,研究制定了畜禽养殖关闭搬迁实施方案和补偿政策,共清理散养户xx户,搬迁养殖专业户xx户;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治理任务,聘请专业治水公司,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技术进行彻底整治,确保水系质量达到环保标准;精

  -2-/4

  准发力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街道对2017年3月修订的《xx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再次重新修订,并于今年x月xx日正式发布实施,新修订的《预案》扩大了预警范围,预警条件也更加严格,秋冬季以来,共启动xx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为补充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项目清单数据,严格落实涉气企业管控措施,对辖区内所有涉气企业详细排查摸底,并根据排查结果,建立涉气企业基本信息台账;2017年环保督政期间,收到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环保案件xx件,中央交办件xx件,所有信访件均得到有效办理,做到一案一档;今年,街道对已办结的中央转办件开展“回头看”,逐一逐项核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真正实现问题不反弹;2018年上半年,共受理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信访件xx件,所有信访案件均按办理程序和规定要求及时办理,严格按照“一案一档”要求,做到案卷资料齐全,办理程序合法,答复材料规范;对受理的12369环境信访件,街道均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及时予以回复,调查处理率、回复率、群众满意率为100%;扎实开展环境保护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活动,对辖区汽修行业污染情况进行排查整治,即查即改不拖延,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认真对照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情况要求,对辖区加油站进行了拉网式检查,细化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全部规范运转;街道新建1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并正式投入使用,实现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全覆盖。

  (三)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方面。

  -3-/4

  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东城街道全面部署,突出重点,一是对涉及辖区的突出环境问题高度关注,及时掌握有关情况,跟踪解决;二是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加大对生活垃圾、污水直排、露天烧烤、道路扬尘等整治力度;三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回应,及时进行落实反馈,对辖区环境信访投诉案件进行再梳理,逐项落实责任人、责任单位,并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台帐,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问题整改到位;四是密切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把综合整治工作不折不扣地抓紧抓好;五是建立环境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增强社会各界“同呼吸、共担当、齐行动”的社会责任,共同倡导和形成生态、低碳、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

  四、下步工作措施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坚持工作力度不减,措施手段更硬,继续实行定期汇报、调度、督查制度,切实强化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明察暗访,加大对重点难点问题的协调推进力度,办结销号。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成果,严防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明确具体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账督办;对常年工作的整改任务,常抓不懈,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4-/4

篇三:中央环保督察对照检查材料

  1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xx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深化控尘控煤控车控排控油控烧减排措施持续整治燃煤污染工业污染扬尘污染机动车污染和城市生活面源污染倒逼能源产业交通用地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材

  料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材料针对xx省委省政府第七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经过逐项梳理,制定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共性问题25个,个性问题26个,共51个),具体如下:

  1.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有待提升。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虽然多数同志对xx市的结构性、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都有基本了解,但过多强调历史原因和客观因素制约,存在从根本上解决这些环境问题需要长期的过程,不能操之过急的模糊认识,甚至还有环境保护影响经济发展的错误观念。个别同志存在满足现状、松懈麻痹思想,缺乏久久为功的决心,对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走绿色发展之路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

  整改目标: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自觉,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夯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全面落实。

  :(1)成立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的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建立市委常委分包重点县(市、区)、市政府领导分口负责的污染防治攻坚推进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在我市全面落实到位。(2)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xx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学习计划》《2019年度县处级以上党委(党组)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的安排意见》。在2018年度市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时,要把习近平生态文

  明思想学习情况纳入考核内容。(3)在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中,依托各级党校、干部学院等平台,以五大发展理念教育培训为引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内容比重,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4)研究制定对各县(市、区)党(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以及市直有关部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细则,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5)健全环境保护督察机制,重点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开展督察,夯实各级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责任领导:李xx,刘xx牵头单位: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委相关部委,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2.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不够健全。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长效机制方面,市委、市政府制定了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分工、三年行动计划等制度方案,但在推动落实中尚存不少问题。定期研究谋划、统筹安排部署、合力推进落实、强化督导考核等机制推进不畅,存在“上热中温下冷”情况,部分市直部门和县(市、区)在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统筹推进不力、协同配合不够、责任落实梗阻、执法问责松软、督导考核流于形式、压力传导逐级衰减等问题,攻坚合力尚未全面形成。2016年、2017年xx市对县(市、区)政府社会经济发展目标考核中,生态环境保护权重只有5分,其中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只占1.5分,且对考核结果只进行了排序。

  整改目标: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提高市委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加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频次,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难点问题加快解决。

  整改措施:(1)市委常委会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市委常委会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的决定事项开展督查,确保落实到位。(2)全市(xx市,下同)各级党委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3)全市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涉及饮用水源地等重大环境敏感区域的环境问题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推动解决落实。(4)健全环境保护督察机制,优化环保督察机构,重点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地方党委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开展督察,夯实各级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责任领导:李xx,刘xx牵头单位: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委相关部委,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3.《x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xx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相关要求在部门职责中没有进一步明确。散乱污取缔、油烟治理、矿山整治、渣土车管理等工作,相关部门职责不明确,联动作用成效不明显,联合执法机制不健全。

  整改目标:明确市直部门大气污染防治职责,理顺工作机制,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治污,社会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格局。

  整改措施:(1)在《xx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中进一步厘清市直有关部门的大气污染防治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分解压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强化部门协同治理大气污染的合力。(2)散乱污企业取缔由市工业信息化局牵头负责,油烟治理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矿山整治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渣土车管理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3)市攻坚办对负

  有大气污染防治监管职责的部门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其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职责,定期进行目标考核,对履职不到位、工作推进慢的部门实施督办问责。

  责任领导:侯xx牵头单位: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2019年4月底前4.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和问责力度不够大。相关部门环境监管执法偏松偏软,难以对违法行为起到警示震慑作用。同时,一些部门和地方责任追究力度偏小,问责的层面以乡科级以下干部居多,问责的手段也以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居多,真正动真格的追责少,警示震慑效果不明显。

  整改目标: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和问责力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对存在破坏生态环境的部门和地方领导追究到位。

  整改措施:(1)强化宣传,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促使其学法、懂法、守法。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文明执法水平。加大巡查力度,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依法进行严管重罚。(2)强化督查监督和考核问责。坚持日常督查常态化,各相关部门始终要把环境执法放在首要位置,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管理制度,严防环境问题反弹。充分利用*****环保热线监督举报平台,鼓励广大群众举报监督。(3)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问题逐一核查,坚决纠正问题,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主管责任和监管责任。(4)加强以案促改,深刻剖析原因,加大整改力度,堵塞监管漏洞,形成长效机制,杜绝已经执法到位的环境违法行为反弹。(5)住建、农业和城管部门要对扬尘、垃圾清运、秸秆焚烧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顶格处罚,情节特别严重、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物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打击处理不力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责任。

  责任领导:徐xx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5.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和反馈意见涉及问题整改工作存在差距。xx市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和反馈意见涉及问题的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进度不快,整改验收标准偏低,且不规范不统一,与举一反三、以点及面、彻底整改的要求尚有差距。督察期间,督察组通过逐一核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涉及的8个问题和74个持续整改的交办案件,并随机抽查34件已整改到位的交办案件,发现有27个案件不同程度地存在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目标:督促各县(市、区)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会)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涉及的8个问题和74个持续整改的交办案件全部彻底整改到位,相关责任追究到位。

  整改措施:(1)对所有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化管理,采取日常督察、重点督察、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并解决各地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杜绝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2)查清省委省政府督察组所抽查的27个案件存在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问责。(3)对各级督查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弹。

  责任领导:徐xx,侯xx牵头单位: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市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6.大气环境质量不容乐观。截至2018年10月29日,xx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6.031,优、良天数仅155天,pm10和pm2.5累计浓度分别为99微克/立方米和56微克/立方米,各项指标在汾渭平原城市排名中处于中游,但在全省18个省辖市和全国169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均处下游。

  整改目标: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完成2019年市定年度目标

  任务(pm10平均浓度控制在105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5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56.2%)。

  整改措施:(1)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xx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深化“控尘、控煤、控车、控排、控油、控烧”减排措施,持续整治燃煤污染、工业污染、扬尘污染、机动车污染和城市生活面源污染,倒逼能源、产业、交通、用地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2)修订完善《xx市空气质量考核暨生态补偿办法》。将空气质量考核结果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建设体系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实施最严格的问责奖惩。(3)建立微型站点和产业集聚区考核追责机制。对微型站和产业集聚区空气质量进行排名,采取通报批评、约谈、问责等行政措施,推动基层环境监管网格发挥作用。(4)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有效推动分管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推进计划,细化工作措施,完善任务清单,明确完成时限,压实大气攻坚职责。

  责任领导:侯xx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7.一些河流断面水质长期超标。2018年1-10月份,省控伊洛河汇合处断面水质按三类水质标准考核,达标率只有60%。此外,13个市控考核断面中,仍有4个断面未达标,其中,瀍河潞泽会馆断面达标率仅为28.6%,栾川明白河庙湾断面水质达标率仅为23.5%,涧河丽春桥断面达标率仅为14.3%。

  整改目标:全市地表水国、省重点监控的7个断面达到或优

  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100%;市重点监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80%以上。

  整改措施:(1)启动水污染动态排查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定期召开分析研判会议,生态环境、水利、住建、城管等部门充分发挥涉水管理部门职能,加强工作推进落实,联动治污。(2)强化河渠治理,加快推进截污治污工程。(3)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完善城中村、城郊村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4)继续切实加强对城市区已建成的雨、污水管道设施进行监督管理,并继续做好服务工作,加强城市区入河雨水口的巡查,加大督查力度,对排查出的排污口进行持续动态跟踪,建立台账,发现一起,督办一起,治理一起。

  责任领导:王xx,侯xx,王xx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8.水攻坚工程项目多项未能按期完成。全市23个流域重点工程项目中,目前仅完成4个,19个逾期未完成,其中瀍河区、汝阳县、偃师市3个项目已过完成时限但尚未开工。

  整改目标:认真梳理未按时完成工程项目,确保7月底前完成全市23个流域重点工程项目,做好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达到预期效果。

  整改措施:(1)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全力保障水攻坚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高效推进,如期完成。(2)各相关县(区)加强领导,抽调骨干力量充实重点项目建设队伍,确保顺利完成建设项目的建设任务。(3)编制科学合理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对施工计划进行动态控制,根据工程进展程度,不断优化施工方案,倒排工期,安全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促使工程早日建成并投入运行。(4)瀍河区、汝阳县、偃师市成立专班工作组,分析研究工程未开工原因,督促尽

  快开工,协调工程进展中的问题,确保工程保质完成。(5)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成效。

  责任领导:王xx,王xx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2019年7月底前9.水攻坚工程项目中,154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仅26个按期完成。

  整改目标:按照水攻坚工程要求,高标准完成154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并做好验收工作。

  整改措施:(1)各县(市、区)政府成立由发改、财政、国土、住建、农业、环保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分析研究未完成的整治项目存在问题,并协调解决。(2)加大资金投入,确保财政投入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相适应。(3)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

  责任领导:王xx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已经完成,长期坚持10.伊河流域钼因子超标问题不容忽视。栾川县和嵩县钼资源经历40余年的开发建设,给伊河上游留下了众多小矿洞、小尾矿库、小渣场,伴随着雨水冲刷,形成了大面积钼浓度较高的土壤、河流,最终导致伊河流域水质钼因子长期超三类标准,加上钼污染综合治理难度大、周期长、见效慢,因此必须按照既定的综合整治方案加快推进。

  整改目标:2019年底前,完成两县县域内14座尾矿库闭库工作;完成河流沿岸及道路边遗弃矿石、废渣清理处置及露天采场及排土场污染治理;完成废弃地下井巷及废弃矿洞的外排废水治理。

  整改措施:(1)合理设定乡镇地表水监测断面。以确保出境断面水质达标为核心,结合当地实际,设定乡镇地表水监测断面,每两个月监测1次。如有异常情况或突发事件,随时进行加密监

  测,监测结果报县攻坚办,依据考核办法,对当地政府给予奖惩。(2)加强企业监管力度,确保稳定运行。确保涉钼企业安全稳定运行,明确专职人员,每周不低于2次对涉钼企业进行现场监察,发现问题严肃查处。不定期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对涉钼企业进行突击检查,以督促企业打消侥幸心理,使稳定运行成为常态。(3)开展伊河嵩县段生态文明保护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12亿元,建设河道整治工程、建筑物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开展河道治理专项行动,取缔伊河嵩县段非法采砂场(点),投入400余万元,实施生态修复,平整河道、回填砂石70万方。

  责任领导:宗xx,王xx责任单位:栾川县、嵩县人民政府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11.相当一部分工地施工方不按扬尘管控要求作业,加上主管部门履职监管不给力,致使工地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督察期间,督察组共抽查28个工地,其中建筑施工工地15个、道路施工工地7个、园林绿化工地3个、拆迁工地3个,大多存在车辆冲洗设施建设标准低、设施故障或闲置、黄土裸露未覆盖、土石方施工未采取湿法作业、百分之百围挡及喷淋措施标准不高、“三员”管理制度不落实等现象。

  整改目标:扬尘管控力度持续加大,污染防治水平显著提高,扬尘贡献比重逐步降低。

  整改措施:(1)修订完善全市《扬尘污染综合防控实施细则》,建立长效工作机制。(2)发挥合力控尘作用,扩大监管范围,将全市涉及扬尘的商砼站、砂石料场、堆场、垃圾处理场、闲置或待开发土地全部纳入扬尘监管范围,精准核实扬尘源。(3)实施人防和技防相结合,提高防控效能。各县(市、区)政府要强化辖区控尘办队伍建设,采取劳务派遣或政府购买等多种方式,配齐配强不少于20人专职控尘队伍。发挥远程视频监控和无人机巡航监控的技防作用。(4)加强重点区域和重要时段扬尘管控,对国控点周边区域实施严格管控,及时按照管控指令强化调度指挥,实施应急管控措施。

  责任领导:王xx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12.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存在短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全市9大类336项治理任务,但相当一部分项目推进缓慢。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2018年9大类336项工业治理任务。整改措施:(1)加大督导督办。2018年12月底确定的2018年9大类336项工业治理项目,除偃师市xx华润电力首阳山有限公司和大唐xx首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堆场封闭改造因工程量大、治理周期长的原因任务时限延期外,其余任务已全部完成。对尚未完成工业治理的企业,每周进行定期调度,督促企业加快治理进度,尽早完成治理任务。(2)实施联合惩戒。根据省攻坚办下达的《关于对未按期完成2018年度治理项目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9〕15号)文件要求,对未完成工业治理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最大限度降低其发电负荷、取消企业2019年度电力直接交易资格、取消企业2019年度标杆引领机组评选资格、取消2019年度绿色环保引领企业评选资格、扣除企业环境信用相应评分。(3)严格目标考核。对偃师市2家未完成治理任务企业,将作为年度目标考核依据,取消辖区评先资格。责任领导:侯xx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13.xx市机械加工企业众多,多数企业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治理不到位,如焊接工位焊烟收集效果不佳,喷漆车间密闭不严,对企�党谂欧殴ひ辗掀际跫嗫厥侄胃簧稀D突鸩牧稀⒙潦蜕盏刃幸滴拮橹欧胖卫硗平郝琕ocs治理活性炭普遍更换不及时。整改目标: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全市钢铁、建材(水泥、

  耐材、陶瓷、石灰、砖瓦、搅拌站)、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焊剂、刚玉、玻璃、磨料磨具等行业和燃煤锅炉企业的无组织排放治理。全面淘汰单一的活性炭吸附去除vocs技术。

  整改措施:(1)按照《关于做好工业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洛市环〔2018〕83号)要求,全市工业企业全面实施密闭生产、密闭传输、密闭封装、密闭装卸、密闭储存、密闭运输措施;工业堆场要落�党〉赜不叵路郎⒎掷喽汛娴孛娣懒魇А⒈砻娓哺强罩蟹姥锷�;强化环境监管,做到视频监控安装要到位、自动监测设施要到位、空气质量微型站安装要到位、tsp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要到位、�党靖装沧耙轿弧⑽奕嘶吆讲樵匆

  轿弧�(2)开展vocs净化技术升级,淘汰单一的活性炭吸附技术,凡未采取焚烧技术的现有vocs净化设施升级为“a+b”复合净化技术;在天然气覆盖区域且有用热需求的涉vocs企业,鼓励采取燃烧式销毁技术。

  责任领导:侯xx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2019年10月底前1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滞后,统计数据显示:xx市企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施接入国家监控平台的企业仅172家、监控点位250个,与管控企业点位实际情况相比,数量明显不足。

  整改目标:全市共有210家污染源排放企业自动监控站点接入国家在线监控数据平台、监测点位280个。9月30日前完成涉气企业84家、涉水企业24家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安装。

  整改措施:(1)指导督促已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企业尽快完成与省市监控平台联网。(2)实行周报告、月调度、季通报督办制度,强力推进污染源监控设施安装工作。(3)结合日常监管,及时完成符合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企业建设安装,力争做到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全覆盖。(4)重点污染源排污企业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工作列入我市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要督办内容,逾期未

  完成安装联网任务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责任领导:侯xx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相

  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15.土壤攻坚任务进展缓慢。

  整改目标:加快推进土壤攻坚任务,完成省定污染耕地治理修复和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任务。栾川、洛宁、汝阳、嵩县治理与修复试点初见成效。

  整改措施:(1)督促市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省攻坚办调整任务提出各县(市、区)任务建议,由市攻坚办分解并下发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市下发任务,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完成时限,明确责任人。(3)约谈栾川、洛宁、汝阳、嵩县人民政府,督促加快治理修复试点建设。

  责任领导:王xx,侯xx,王xx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16.禁燃区仍有燃煤锅炉未按期淘汰。督察发现,在xx市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仍有燃煤设施生产运行。

  整改目标:2020年10月底前,城市区燃煤锅炉全部停运(燃煤机组除外)。

  整改措施:(1)按照“主体移位、切断连接、注销登记、清除燃料、永不复用”的标准,2019年10月底前淘汰未列为备用热源保留的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2)2020年10月底前,集中供热锅炉停运应急备用,实现城市区燃煤锅炉“基本清零”。

  责任领导:侯xx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2020年10月底17.未开展重型柴油车辆遥感检测。督察发现,省攻坚办要求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10套以上固定尾气遥感监测设备、2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截至10月底,xx市机动车尾气固定遥感检测任务招标工作尚未完成,所辖县区也未完成1套以上固定尾气遥感监测设备、1套移动式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安装的任务。

  整改目标:完成城市区10套固定尾气遥感监测设备、2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及所辖九县(市)各1套以上固定尾气遥感监测设备、1套移动式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安装任务。对重型柴油车辆进行遥感监测。

  整改措施:(1)城市区10个点位14套固定机动车遥感检测设备已经全部安装并投入运行,2台移动遥感车已投入运行。新安县、汝阳县1套固定机动车遥感设备和1辆移动遥感车均已经到位。下步将加大督导督办。每周对各县(市、区)固定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安装情况进行调度,向进展缓慢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下达督办单,要求加快施工安装进度,限期完成建设任务。加快监控平台建设,协调并督促网络运行商抓紧建设,尽快投入运行。

  责任领导:侯xx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18.“双替代”工作存在“误区”。督察发现,xx市一些县区对“双替代”工作存在“概念不清、定位不准、资料不全”等问题。各县区虽在农村整村推进“双替代”,但替代后农户用电用气取暖成本增高,致使闲置取暖设备、重新用煤的尴尬情况时有发生,减少散煤燃烧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部分县区在完成此项工作后,不注重整理收集相关资料,致使该项工作不可验收、不可量化、不可考核,增加了“双替代”工作后期的核查、监督难度。

  整改目标:明确“双替代”供暖范围、职责和要求,将国家、省、市“双替代”供暖工作要求全面落实至用户。制定落实好“双替代”供暖工作运行补贴政策,进一步提升居民清洁取暖设备使用

  积极性;强化“电代煤”“气代煤”供暖改造的村庄居民建档立卡工作,确保工作可统计、可核查、可考核。

  整改措施:(1)召开清洁取暖工作专项部署会议,压实压强责任主体,将国家、省、市“双替代”供暖工作政策传达至县(市、区),严格落实“双替代”供暖对象、要求和政策。(2)制定落实好“双替代”供暖工作运行补贴政策,继续实施按照“一户一表”的原则进行“分户计量,打包交易”,降低居民清洁取暖成本,进一步提升居民清洁取暖设备使用积极性。(3)联合市供电公司和城镇燃气公司加强对县(市、区)“双替代”供暖检查,督导“电代煤”“气代煤”供暖改造的村庄居民建档立卡,确保工作可统计、可核查、可考核。

  责任领导:王xx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2019年3月底前19.产业结构调整动力不足。xx产业结构偏重、能源偏煤、布局偏乱的局面还没能从根本上改变。相关数据显示,2017年全市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6.9%,其中传统工业增加值又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70%。煤、电、铝、水泥、玻璃、耐火材料、棕刚玉等产业亟待转型升级。虽然xx市正在构建“五强六新五特”现代产业体系,实现了产业结构由“二三一”向“三二一”的转变,但产业基础并不牢固,部分领导对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决心不大、办法不多。

  整改目标:传统行业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工业结构持续优化。到2020年,全市第二产业占gdp比重由46%下降至45%,第三产业占gdp比重50%以上。

  整改措施:(1)严控传统行业新增产能。全市禁止新增钢铁、电解铝、水泥、玻璃、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铸造等产能,禁止耐火材料、陶瓷等行业新建、扩建以煤炭为燃料的项目。深入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节水改造,有效降低工业能耗、水耗。(2)巩固“三产超二产”的格局。以建设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基地为目标,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积极推进现代产业体系8个重大专项329个项目。加快建设智能制造、大数据等六大产业园,力争2019年银隆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格力中央空调等130个项目建成投用。依托老工业基地,加快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紧紧围绕冷链、快递、电商三大重点,加快推进七大工程建设。立足历史文化禀赋,生态资源优势,提升旅游、文化、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开展服务业“两区”和专业园区提质升级专项行动。依托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创新服务业发展新路径,制定落实社会力量进入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具体方案,吸引各类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领域,提升服务业开放发展水平。

  责任领导:王xx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篇四:中央环保督察对照检查材料

  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总结

  我局高度重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认真落实《____区落实____

  检查,出动执法人员____余人次,督促整改____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三)举一反三创举措。在环保督察期间“亮剑”小作坊整治,关停食品小作坊____家,拟制____区食品加工小作坊规范发展指导意见,引导退城入园____余家,在魏兴食品药品工业园区将____余家牛肉半成品加工小作坊整合,抱团取暖,规范加工,使其做大做强,成为小作坊集中加工的典范,区人大在对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调研时,受到全体人员的一致好评。同时严格食品经营许可和小作坊、小经营店的备案工作,截止目前,办理食品经营许可____件,小作坊备案____家,小经营店备案____家。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餐饮油烟排放,我局无执法权限,只能是督促教育。二是许多小作坊、小加工点隐蔽于小区院落,隐蔽性和流动性较大,社区和居民不上报,我们就不知道,监管难度较大。三是小作坊、小经营店业主身份特殊、安全意识较差,安全隐患较大。三、下一步打算一是继续加强监管,依法从严规范餐饮食品经营行为,同时做好辖区内小餐饮店____年度的备案登记工作;二是加强对食品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继续加强宣传培训力度,提高食品经营者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同时倡导公众参入共同监管;四是做好餐厨废弃物监管工作,督促食品经营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防治大气污染。

  五是完善监控手段,完成辖区学校及大型餐饮企业远程视频监管,加大监管力度。

  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总结(二)

  按照《落实____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总结____》文件要求,我局认真梳理我局涉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主要做法、工作亮点、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现将____年我局涉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我局把落实____

  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环保理论政策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环保责任意识结合《____县委组织部关于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理论政策纳入中心组学习____》文件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理论政策,通过对《彭清华同志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____县委____<县落实____

篇五:中央环保督察对照检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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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受省政府委托,现就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一、工作成效党的十八以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对江西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力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省委书记鹿心社同志、省长刘奇同志在各种会议、场合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每次下基层调研必问环保,讲发展谈产业必谈环保,特别是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多次听取汇报、专题研究、作出部署、提出要求。省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整改工作,专门召开座谈会听取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落实情况及1050件环境信访件办理情况汇报;开展“环保赣江行”活动,对8个设区市整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推动问题的整改。各地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61个问题正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1050件环境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其中95件反映的问题正在解决中;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11个责任追究问题,已查明责任人员,正在按程序处理。全省共抓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保护的态势正在形成。(一)水环境质量和全省空气质量得到改善。今年1-6月,全省地表水达标率(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6.4%,比上年同期上升5.1个百分点;截至今年7月21日,全省空气质量中pm10平均浓度为73.5微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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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文共计5494字

  立方米,面对1-4月空气质量下滑态势,按照心社同志、刘奇同志“打好改善空气质量攻坚战”的要求,全省上下齐心发力,6月份pm10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比上月和上年同期分别下降44.2%和14.0%,7月1日-21日,pm10浓度持续下降为42.7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正逐步向好。(二)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扎实推进。省政府投资43.85亿元重点推进的48个县(市)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计划建成污水管网1829.17公里,截止6月底已建成污水管网1739.71公里;重点推进的25个城市新区(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已建成743.95公里,工程实物量完成率为103.84%。(三)工业园区环境问题整改统筹推进。省政府在3月17日召开全省工业园区环境整治会议,进行部署,提出要求,并组织开展了全省工业园区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的10个工业园区卫生防护距离问题正在推进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业园区环境问题,各地采取了停产整顿、局部整改、规范排污口设置、强化污水集中处理效果、加大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等措施推动问题解决。(四)区域性行业性环境污染问题整改有序推进。赣州市10个稀土矿山治理项目已完成2个,其余8个正在施工;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承担的28个矿山治理项目已完成立项批复;9个尾水收集利用处理站,1个已开工建设,其他8个正在立项。抚州市临川区涉及的2家铜冶炼问题企业,1家已完成防护距离内117户居民的搬迁工作;另1家已停产整改,2台冲天炉已拆除到位。九江市取缔关闭石材加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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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文共计5494字

  525家,其中永久性关停庐山市花岗石加工企业433家,并将105家石材加工企业整合成31家规模企业,入驻环保石材产业园。宜春市关闭年产万吨以上造纸企业12家,淘汰落后造纸生产线45条;基本完成陶瓷企业废气脱硫、除尘改造。萍乡市排查陶瓷企业60多家,查处整顿违法违规企业28家,整改完成11家。(五)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全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未配套建设粪污处理利用设施的2634家养猪场,已整改完成1875家,占比70.5%,其中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的1961家,整改完成1526家,占比77.8%;全省107个畜禽养殖县(市、区、开发区)已全部完成畜禽养殖“三区”划定和地理标注。(六)城镇垃圾处理问题整改稳步推进。全省已建成55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另有15座正在建设;建有4座垃圾焚烧处理厂,1个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另有3个垃圾焚烧项目正在建设中;有16座市、县垃圾填埋场已启动或正在进行无害化处理整改工作,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预计84.93%。(七)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备用水源建设加快推进。全省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已基本划定完成;上饶市、萍乡市已建成备用水源,其他设区城市的备用水源建设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八)河湖违规采砂问题整改强力推进。印发了《关于不再受理鄱阳湖进贤01号等5个可采区采砂申请的通知》,缩小采区范围,坚决避开省级自然保护区。同时,举一反三,严格赣江中下游采砂审批,加大鄱阳湖区巡查力度,严肃查处非法采砂行为,规范全省湖区、河道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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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砂秩序。二、主要做法(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省委、省政府领导先后分别多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调度会、推进会等,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工作,多次专题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并作出重要批示。心社同志强调,“要进一步研究有针对性的举措,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刘奇同志要求,“各市党政主要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下决心抓整改见实效,爱惜政治生命,不留终身遗憾”。心社同志和刘奇同志先后分别多次深入南昌、九江、赣州、鹰潭、抚州、宜春等多地现场检查、现场督办、现场推动整改工作。刘奇同志三个月时间内先后2次赴环保部走访、座谈、沟通,密切了省部关系,为推动我省环保问题整改奠定良好基础。副省长郑为文同志多次主持召开整改调度推进会,并赴11个设区市现场指导督导问题整改落实,还约谈了6个存在环境质量问题的设区市分管副市长。6月30日,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省环保厅关于《中办国办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精神及当前我省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汇报,研究重点、难点问题整改工作,再次强调中央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必须不折不扣按要求整改到位。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各地、各部门积极跟进,确保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二)精心组织,密切协作。省委、省政府成立了由刘奇同志任组长的

篇六:中央环保督察对照检查材料

  为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将环保工作放在全县的主要位置严格落实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我县成立了乌兰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并于20年12月27日召开十四届县委第5次常委扩大会议于2017年1月23日召开县环保约谈会等多次会议来明确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各职能部门环境保护任务及责任并制定乌兰县环境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会议制度在20年全年环境执法检查和环保专项行动中我县由环保国土安监发改交通建设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共出动9次出动人员36人次着力解决当前环境监管中环保部门独自支撑单打独斗的局面以此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的产生保障环境安全推动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环保督查整改情况汇报

  环保督查整改情况汇报环保督查整改情况汇报1:

  根据《关于印发〈来宾市兴宾区关于中央第六批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镇党委高度重视督察组的反馈意见,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来宾市兴宾区关于中央第六批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下发后,我镇立即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人员,专题部署整改工作;二是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分工,明确整改要求和目标;三是及时制定《桥巩镇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整改方案》,并将整改任务具体层层落实到全镇各责任站所、村(居)委和单位,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效果。二、认真对照,逐条整改完善对《来宾市兴宾区关于中央第六批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列出的问题,进行了逐条对照、逐案梳理、逐项整改。(一)对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够问题镇党政主要领导以身作则,主动查找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已召开整改协调会,认真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带头认领问题,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内存在的问题,落实了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对具体整改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镇党委坚持立行立改,落实“两个责任”,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把环境保护整改工作作为我镇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我镇坚持举一反三,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及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制度,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通过整改工作,推进全镇环保工作取得新成效。(二)空气质量下降问题

  我镇《制定禁止焚烧甘蔗叶的实施方案》并印发各站所、村(居)委。组织乡镇干部深入村屯,广泛宣传焚烧甘蔗叶的危害性和甘蔗叶还田及综合利用的益处,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农民禁烧甘蔗叶和甘蔗叶还田的认识,引导、教育农民群众少烧甘蔗叶。同时,各责任站所、村(居)委和单位密切配合,组成检查工作组,深入田间进行巡回检查,对违法焚烧甘蔗叶情况进行教育和制止,我镇辖区范围内焚烧甘蔗叶想象明显减少。

  (三)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我镇进一步加强对全镇范围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按照“零排放”要求实行全面整治,整治不达标予以关闭。大力引导养殖户提高环保责任意识,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切实加强环境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广大公众环保意识。(二)统筹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环境违法整治活动,动态掌握辖区内各类污染源变化情况,做到早防范、早报告,力争把环境污染现象消除在萌芽状态。(三)强化环境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坚决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人居环境安全。环保督查整改情况汇报2:根据20**年12月底省厅领导对我县的督查情况,现就涉及我县存在的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逐一汇报。一、共性问题1、当前环境保护工作中,个别地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还未完全落实到位,对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认识还有差距,压力传导不够,工作成效不明显。整改情况:为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将环保工作放在全县的主要位置,严格落实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我县成立了乌兰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并于20**年12月27日召开十四届县委第5次常委(扩大)会议,于2017年1月23日召开县环保约谈会等

  多次会议,来明确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各职能部门环境保护任务及责任,并制定《乌兰县环境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会议制度》,在20**年全年环境执法检查和环保专项行动中,我县由环保、国土、安监、发改、交通建设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共出动9次、出动人员36人(次),着力解决当前环境监管中环保部门独自支撑、单打独斗的局面,以此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的产生,保障环境安全,推动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部分企业不履行环境治理主体责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打折扣,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环境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甚至存在偷排漏排、逃避监管等问题。

  整改情况:20**年以来,我县环保部门出动45余次对我县县域进行环境执法检查。对全县采矿选矿、工业、旅游景点、市场等重点区域开展了多次生态环境整治检查,针对存在问题的.企业,逐项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实行了销号管理。对我县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联产项目氮氧化物排放超标5.15倍一案,按照新的《环保法》和四个配套办法进行了严厉查处,对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于20**年**月21日做出了罚款**万元决定,在20**年11月**日启动连日计罚程序,罚款260万元,共计罚款270万元现已全部到账;并于20**年**月21日对热电联产项目进行了停产整治。

  3、未制定《农牧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也未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

  整改情况:自20**年5月28日《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颁布以来,我县积极筹备编制我县《农牧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目前,我县农牧部门已制定《农牧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下一步将按照方案紧密实施。

  4、未设立大气治理的专项资金。整改情况:20**年以来,我县正在不断加强大气治理工作力度,针对目前我县尚未设立大气治理专项资金的问题,我县财政局将此项资金纳入了2017年财政资金预算,2017年设立大气治理专项资金**0万。

  5、未完成20**年“煤改气、煤改电”目标任务,未制定煤质管理办法,也未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整改情况:20**年来,我县针对全县燃煤锅炉进行了全面彻底排查,已完成了82家燃煤锅炉的登记造册的阶段性工作,并研究制定了《乌兰县关于加快推进燃煤锅炉“煤改气”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并协助各镇政府认真落实“煤改气”改造工作,对20**年来全县各类新建项目均提出禁止新建燃煤锅炉的要求。同时,县财政局将“煤改气”专项资金纳入了2017年财政计划,以便开展下一步“煤改气”工作。

  6、继续完成环保部综合督察整改任务。整改情况:环保部综合督查问题中,我县共梳理出18项共性整改任务,18项整改措施。通过近一年来狠抓落实,截止目前,18项整改任务中:**项已完成整改,2项完成阶段性整改工作(其中:煤化二期焦化项目验收未通过正在整改中、庆华煤化15万吨焦油深加工项目正在组织验收中)。18项整改措施中:17项已完成整改,1项未完成(环保机构未单独设立,但目前已通过增加调配临聘人员,努力解决环保人员不足的困难)。二、个性问题1、都兰河断面水质超标整改情况:根据海西州20**年地表水水质监测调查表,显示我县都兰河断面20**年4、5、6、7月份总氮各超标1.7、1.3、1.6、0.4倍。我县水利局就超标原因展开了调查,对都兰河流域附近人群居住、放牧情况及工矿企业进行了排查,并请省水科所专家对都兰河流域进行了实地勘查和水质分析。初步判断,造成总氮超标的原因可能为流域附近牧民放牧及村民生活垃圾未得到合理处置导致。同时,我县加大了对该流域范围内放牧情况和垃圾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向周边村庄配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进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往镇垃圾填埋场集中填埋。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加强对水源地环境监管,加快都兰河水质自动站的建设进度,进一步做好都兰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2、乌兰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污水处理设施未按时投入

  运行;乌兰工业园区未办理环评手续,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整改情况:污水深度处理项目于20**年5月29日开工建设,20**

  年4月5日复工,截止目前完成项目投资4580万元,其中项目场地场坪、桩基工程、调节池、生物滤池、事故池、生化池、调节池、污泥浓缩池、软化澄清池、设备间、地下管网、管廊及设备基础砼浇筑、爬梯平台、生化池钢结构等工程已完成,正在进行非标制作、设备和工艺管线安装。前期由于进入冬季停工,膜处理阶段部分还未完工,现计划于2月**日复工;固体废物处置场建设目已完成工程量90%,现正在进行防渗系统施工,预计2017年三月底完工。

  20**年3月15日,国务院批复《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总体规划》,明确乌兰县循环经济工业园是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重点循环经济工业园“一区四园”之一,初步规划面积**.5平方公里,但具体范围一直未明确。目前,察汗诺煤化工业园已入住青海矿业和庆华煤化公司两家企业,两家企业均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了项目环评。其中青海矿业建成但未投入运行。20**年8月份,根据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通知要求,我县发改部门赴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等部门先后三次就乌兰工业园四至范围、规划范围、规划时限、功能定位、用地总体布局等相关事宜进行对接和沟通。20**年8月下旬,《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乌兰工业园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工作资料汇编》经省级政府、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审核通过。目前,县发改部门已委托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正在编制园区规划环评,下一步将加大衔接力度,抓紧推进此项工作,力争尽快完成乌兰工业园区的整体规划环评工作。

  3、未制定秸秆综合利用规划。整改情况:我县下发了《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知》,同时,茶卡旅游景区等重点地区,也由当地镇政府印发了农作物秸秆禁烧的通知,并联合环保部门进行了相关宣传及监督检查。并且由我县农牧部门于2017年1月底制定了《乌兰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下一步将按照方案做好我县秸秆回收利用工作,从而保证乌兰县县域的空气质量环境。

篇七:中央环保督察对照检查材料

  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总结[甄选]

  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总结[甄选]

  按照《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总结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认真梳理我局涉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主要做法、工作亮点、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现将2021年我局涉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我局把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长期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工作,并成立县城市管理局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大队、所工作人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认真梳理整改事项,明确整改任务

  我局按照《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lt;县落实中央第五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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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保护督查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gt;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梳理我局涉及环保工作事项,明确环保整改任务内容。对照《县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查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认真梳理整改任务中涉及我局的环保工作任务,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股室、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确保环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制定细化整改方案,确保任务清晰明确、措施有的放矢、整改高质高效。严格落实整改任务“销号制”和按月“交账制”,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环保理论政策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环保责任意识

  结合《中共县委组织部关于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理论政策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理论政策,通过对《彭清华同志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lt;县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gt;的通知》、《县生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重要环境保护相关理论政策文件的学习,切实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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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念,为扎实有效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思想保障。

  四、积极推进整改任务,落实整改措施

  我局共涉及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4项,按照整改任务对应的整改方案,我局积极推进整改工作,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环保整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整改任务一:1、制定我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治理方案,开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治内容、时间节点。2021年12月底前,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和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规范农村临时堆场。

  整改进度:按照《州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阿委办〔2021〕37号)文件要求,结合《州城乡垃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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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我局已制定《县城市管理局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治理方案》,我局正严格按照该方案进行实施。目前,我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效率明显提升。

  整改任务二:1、2021年7月底前完成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方式效果后评估,根据后评估结果,2021年8月底前对未能达到处置效果的制定渗滤液处置设施建设方案。(2021年8月底前);2、2021年12月底前,按照渗滤液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完成建设并投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1、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方式效果后评估工作,完成相关问题整改。2、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方式效果后评估工作,完成相关问题整改。

  整改进度:我局通过前期市场询价,寻找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实施我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效果后评估工作。我局已收到由雪蓉花蓝盔集团蓝盔环境治理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的技术评估报告》,该评估报告结论表明:截止目前,该填埋场可供使用的蒸发面积足够,加之所在地蒸发量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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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且填埋场周边700m范围内基本没有村民定居点,环境容量较大,渗滤液采用的“蒸发-回喷”工艺技术可行、安全,符合相关环保要求。结合该评估报告结论,我局已对此项整改任务进行销号,目前,已完成销号工作。

  整改任务三:认真执行调整后的《州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2021年12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进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项目建设;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升级改造任务,2021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考核评估工作。(2021年6月)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我县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等设施升级改造(扩建、改建)。

  整改进度:由于我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喀哈尔桥湿地保护区实验区,我局前期准备的几种垃圾填埋场改扩建方案均未能通过建设项目生态影响评价和环评手续。就此情况,我局积极与州住建局对接,经向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汇报情况后,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局将该项目资金用于我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膜更换、环境监测设备采购、购置地磅。目前,我局正通过市场询价,寻找相关资质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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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制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膜更换、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配置地磅设计方案。

  整改任务四:各乡(镇)进一步强化县城、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设施设备维护及日常管理。统筹布局县城、农村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科学合理选址建设。(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生活品质。

  整改进度:我县城区环卫保洁工作已实现市场化运作,我局以此次环境保护整改任务为契机,统筹布局县城区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落实专人负责城区环卫保洁监督管理,强化环卫保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区垃圾收运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分开清运、日产日清原则,我局积极与智瑞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展对接工作,要求智瑞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县城市管理局垃圾收集清运制度》要求,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分开清运制度,做到城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且清运质量达到标准,保证清运干净,不留积存垃圾。目前,此项整改

篇八:中央环保督察对照检查材料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其他环保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其他环保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一、关于对“对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到位,地方党委、人民政府认识不到位,认为生态环境优越、紧迫感不强,对环境保护面临问题和压力认识不足,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不严,对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现象现状敏感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1、针对地方党委政府认识不到问题。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及相关问题整改通知后,我镇高度重视,一是

  二是配合县市环保部门对辖区内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配合县环保部门做好企业“三同时”竣工验收工作。

  三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驻村干部定期对所驻村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巡查检查、包组干部负责对所包组进行环境保护巡查检查。严防农村生活垃圾下河。

篇九:中央环保督察对照检查材料

  环保督查检查材料内容

  环保监察检查内容

  01

  企业生产情况

  企业所属行业及主要产品

  上个月的产品及产能,各条线是否存在运营。企业主是否违法建设,是否环评一致。有无新增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

  02

  企业环保落实情况

  项目是否依法履行环评手续,查看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等。(环保执法人员或督察人员来企业或环保局查看环评文件),校核项目现场污染治理措施是否和环评大体一致),环评文件(环评公参)是否涉及造假。(注意!两高环保司法解释对环保造假的处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其人员,故意提供虚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节严重的,或者严重

  不负责任,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者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定罪处罚。)

  查看项目的性质、生产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采用的污染治理的措施等是否与环评及批复文件一致。环评批复五年后项目才开工建设的,是否重新报批环评。

  检查项目投运后,是否进行了环保竣工验收。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是否完备。企业是否存在污染治理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就投入生产的。

  生产车间:超或原料涉酸、碱、及其他易腐蚀性的车间地面是否做防腐处理,并定期进行保养。生产过程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场。

  检查排污许可证申领、排污申报执行、排污费缴纳执行

  注:【各项污染及治理情况现场检查】企业无相关排污环节的(如环节对地下水影响等),可不检查。

  环保督查企业现场主要检查内容

  01

  企业不能阻挠环境监察

  两高环保司法解释:第四条,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犯罪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尚不构成妨害公务等犯罪的;

  02

  企业环保问题投诉

  根据各级环保等部门收到的群众来点来信投诉相关企事业单位的环保问题投诉。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关注的环保问题,解决大家之所及。有无偷排废气、废水、违法处置转移(危险)固废;噪声是否扰民。污染治理设施是否简陋老旧,能否做到达标排放问题?

  03

  排污检查

  两高环保司法解释:第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含有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污染物,同时构成污染环境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04

  废气污染检查

  随着党和国家、人民群众对雾霾的关注,废气这块是日益重视,同时也是各级环保督察的第一要点。废气不但做到达标排放,同时尽可能的对污染物减量化和上污染治理措施。检查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量。

  锅炉、石化、化工等燃烧产生的废气检查

  1.检查化工、石化等企业连续产生可燃性有机废气是否合理的处理方法,采取回收利用或焚烧方式处理,间歇产生可燃性有机废气采用焚烧、吸附或组合工艺处理是否合理。

  2.检查锅炉燃烧设备的审验手续及性能指标、检查燃烧设备的运

  行状况、检查二氧化硫的控制、检查氮氧化物的控制。3.工艺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源4.检查废气、粉尘和恶臭排放是否符合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要求;5.检查可燃性气体的回收利用情况;6.检查可散发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的运输、装卸、贮存的环

  保防护措施;大气污染防治设施1.除尘、脱硫、脱硝、其他气态污染物净化系统2.废气排放口3.检查排污者是否在禁止设置新建排气筒的区域内新建排气筒;4.检查排气筒高度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

  5.检查废气排气筒道上是否设置采样孔和采样监测平台

  6.检查排气口是否按要求规范设置(高度、采样口、标志牌等),有要求的废气是否按照环保部门安装和实用在线监控设施。

  无组织排放源

  1.对于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烟尘的排放点,有条件做到有组织排放的,检查排污单位是否进行了整治,实行有组织排放;

  2.检查煤场、料场、货物的扬尘和建筑生产过程中的扬尘、是否按要求采取了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或设置防扬尘设备;

  3.在企业边界进行监测,检查无组织排放是否符合相关环保标准的要求。

  污水污染治理督察

  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水量、废水的分质管理、处理效果、污泥处理、处置。是否建立废水设施运营台账(污水处理设施开关键时间、每日的废水进出水量、水质,加

  药及维修记录。)

  污水排放口监察

  检查污水排放口的位置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排污者的污水排放口数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检查是否按照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设置了监测采样点、检查是否设置了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总排污口须设置环保标志牌等。是否按要求设置在线监控、监测设备。

  排水量复核

  有流量计和污染源监控设备的,检查运行记录;有给水量装置的或有上水消耗凭证的,根据耗水量计算排水量;无计量数及有效的用水量凭证的,参照国家有关标准,手册给出的同类企业用水排水系统数进行估算。

  排放水质

  1.检查排放废水水质是够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2.检查监测仪器、仪表、设备的型号和规格以及检定、校验情况。

  3.检查采用的监测分析方法和水质监测记录。如有必要可进行现场监测或采样。

  4.检查雨污、污污分流情况,检查排污单位是否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05

  污水污染治理督察

  水污染源环境监察

  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水量、废水的分质管理、处理效果、污泥处理、处置。是否建立废水设施运营台账(污水处理设施开关键时间、每日的废水进出水量、水质,加药及维修记录。)

  污水排放口监察

  检查污水排放口的位置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排污者的污水排放口数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检查是否按照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设置了监测采样点、检查是否设置了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总排污口须设置环保标志牌等。是否按要求设置在线监控、监测设备。

  排水量复核

  有流量计和污染源监控设备的,检查运行记录;

  有给水量装置的或有上水消耗凭证的,根据耗水量计算排水量;

  无计量数及有效的用水量凭证的,参照国家有关标准,手册给出的同类企业用水排水系统数进行估算。

篇十:中央环保督察对照检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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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报告

  为切实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实际,针对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梳理了我局整改工作相关事宜,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践行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持久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奋力把我州建设“川西北生态经济示范区”和“国家生态文明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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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示范区”。我局坚持通过宣传发动,统一大家的思想认识,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分析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的形势,充分认识当前一些地区环境造成的危害,务必抓好环保工作,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的同步发展,协调发展。一是认真学习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增强大家对环保工作的认识;二是利用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三是借助“环境保护日”,印发宣传资料、书写临时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通过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宣传发动,真正营造起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使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家喻户晓”,工作开展以来,共召开环保方面会议4次,led滚动播放专题标语4条,进一步加强了干部职工的环保意识。

  二、工作亮点

  对照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局的整改任务,制定我局《整改任务清单》,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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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落实中央、省、州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坚决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总体要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绿色发展融入人社事业的具体工作中,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二)全面压紧压实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细化、实化、量化各股室、各二级局责任,全面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严格依法落实职能股室工作责任。

  (三)强化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干部职工考核的重要内容,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实绩作为干部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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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取得的成绩

  确立了从源头抓起,从基础抓起的指导思想,在对我局环保工作进行调查,建立统计台帐的基础上,坚持把好“关”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意识。通过“二五”学习,集中座谈、干部交流等形式,提高干部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注重环保的自觉性,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县人民政府有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升我局干部职工保护生态环境意识,形成“爱护环境、人人有责”的长效机制。二是深入自查,及时行动。结合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我局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相关要求,开展了“周五大扫除”活动,及时对公区卫生、办公场所、政务服务办公地等进行卫生大扫除,促进我局干部职工的身心健康良性发展,为干部职工的工作开展创造了更好的积极性。三是完善制度,规范场所。为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环保意识和环保能力,我局特制定人社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度,让制度成为我局干部职工环保的标准和准则,促进了办公场所进一步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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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报告—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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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总的来看,我县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大检查大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开展了一些工作,但与州委州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工作开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我县地处“川甘青”结合部的高原藏区,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环境保护紧迫性的思想认识,应当加强思想认识力度,加强环境保护力度;二是考核力度不足,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及时纳入干部职工考核的重要内容,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实绩作为干部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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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中央环保督察对照检查材料

P>  “回头看”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专项督查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到20xx年底,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的具体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交办的环境信访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并销号;省级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推进整改。二、督查内容1.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我县的2项个性问题整改情况。2.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我县的36件环境信访问题整改情况。3.省环保督察反馈我县的4项个性问题整改情况。4.省环保督察反馈的18件环境信访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三、督查方式主要采取各责任单位自查和县级抽查的方式进行,结合具体问题的整改方案,对已销号的问题,重点督查是否存在问题反复,污染反弹现象;对未完成整改销号的问题,重点督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问题整改是否到位,是否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限保质保量完成整改销号工

  作任务。四、工作安排(一)自查自纠(9月底前)。对照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

  整改方案的要求,对所有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各科室、下属单位自查自纠情况于9月底前报送综合科。

  (二)县级抽查(10月至12月)。综合执法局及时根据综合科排出的计划,对重点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整改不力、进度迟缓的或无法完成整改的,县级核查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各相关单位,提出处理建议。

  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提升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抓好长江保护修复和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的决策部署的重要行动,各科室、下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履行责任,扎实推进,不推诿、不扯皮,确保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改,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二)加强调度。综合科及时根据工作需要和省厅、市局要求,协调安排,调度进展,及时反馈。综合执法局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发现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反馈给相关地区、单位和部门,重大事项及时上报。

  (三)总结提升。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科室、下属单位根据督查情况,及时总结、归纳整治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对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各地相互学习借鉴。

篇十二:中央环保督察对照检查材料

P>  环保督查整改工作汇报材料

  为进一步抓好我镇各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的整改,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按照《2021年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战斗任务清单》,及市环保督察反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四项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的整改,确保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按照市明确要求环保局每月上报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知的要求,现将镇本月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

  为彻底消除镇秸秆焚烧、生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问题,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财政、环保、交通、林业、派出所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秸秆焚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分类、转运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处室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检查、验收、考核等工作。制定方案并与镇村干部年末绩效奖挂钩。

  二、整改进度

  (一)关于“中央反馈任务十三:全省目前仍有70%以上的行政村尚未达致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方面

  我镇第二季度按照《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标准,推进推进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硬件基础设施建设,配齐配全车辆、人员,为村收集,镇转运提供必要保障;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日益完善治理基础设施,将垃圾治理费用污泥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预先安排落实专门经费,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效开展,实施治理工作季度通报和检查制度,各村要及时全乡维修和新建垃圾收运设施设备,确保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规范;镇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健全和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动机制,建立健全镇、村卫生保洁各支部管理、监督、考核机制,确保有人清扫,有人管理,有人监督考核镇、村制定村规民约签订“三包”责任书,增强爱护环境尽责,镇政府年初开展月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现状调查摸底工作,仔细分析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转运、市处理”治理目标找差距,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落实专人负责,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需要进行整改落实工作.

  (二)关于省级反馈任务十五:省控双胜断面仍为劣V类水体。2021年和2021年1—5月份双胜断面是劣V类水质。市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更稳定,污水、污泥牵涉到直排现象,镇、镇、重点镇等大鹏建制镇生活污水直接排入辉发河及其支流方面。

  我镇第一季度制定出境断面水质出水口达到省级考核要求。加大畜禽养殖粪污执法监督治理力度。镇政府组建领导小组督促养殖户做好养殖粪污“日产日清”工作;由小组成员不定期下去检查,镇政府特别针对没有建设空间、养殖规模小、动态变化大的散养户,在养殖密集区域建立符合环保标准的集中堆肥场(现已建完)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及时处理。逐步实现全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认真落实《市试行河长制实施工作市方案》。全面加强对流经我镇支流的河道综合整治。

  (三)关于地市级反馈任务十八: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难题突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只劳作做到了村收集,转运过程乡镇存在随意掩埋的现象,污染周边环境。方面

  我镇第一季度各村屯已建设统一设置、统一标识的垃圾收集点。镇政府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保护措施,一抓到底”的原则,扎实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现状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推进水源地精细化建设,初步完成农

  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地理界标、警示标示或标语,大力加强村规民约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和村民应承担的保护责任纳入村规民约。

  (四)关于“回头看”反馈任务十四:第一轮督察指出,省有关部门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饮用水取水水质管理、煤炭评估风险质量管控等方面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履职不严不实结构性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推动从污染源、体制机制上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但督察发现,一些地方和单位虽然在这些方面开展了工作,但责任压得不实、工作浮于表面,整改推进比较被动方面。

  第四季度我镇定制“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书,成立领导小组,并依据《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考核办法》对服务企业或进行日常监管。严把饮用水水源地项目关至审批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稳定达到100%;导入规范煤炭经营,杜绝伪劣煤炭的流通销售。

  (五)关于“回头看”反馈任务十五:2021年6月,省制订《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案整改推进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县做好拖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并于7月底前完成整治方案制订并上报备案。截止“回头看”进驻时,全省仍有10个县区未按要求制订工作乡镇方案,18个县(市、区)一直未上报排查情况方面。

  第一季度因地制宜建立符合本辖区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完善村庄和道路清扫清扫完备长效机制,健全工作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堆治理工作台账,制定农业农村污染环境治理宣传和教育方案。将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

  三、整改要求

  我们将把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收集转运等生态环保工作纳入工作议事议程,加大宣传力度,层层压实责任,严肃追究疏失行为,积极探索科学处理办法,有效保证生态环境继续好转。

篇十三:中央环保督察对照检查材料

P>  我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特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瑞英为组长的德兴市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落实了信访件市领导包案制度一个市领导负责一个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每天调度信访件办理情况从快从实做好信访件的回复工作并对信访件中涉及的相关问题坚决从速从严处理

  2017中央环保督查汇报材料

  2017中央环保督查汇报材料一17日,国新办就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情况举行发布会。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在会上指出,目前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已经通过,即将全文发表。

  环保部副部长翟青在介绍《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时表示,在环境保护督察结束后,重大问题要向中央报告,督察结果要向中央组织部移交移送,这些结果作为被督察对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

  翟青称,对存在以下6种情形的,包括环境问题十分突出、环境质量明显恶化、国家下达的任务没有完成,以及领导干部在环境保护方面不作为、乱作为,甚至于失职、渎职的,滥用权力的,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会按程序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这项工作今年按照方案要求先试点,明年开始要全面推开。

  关于环保督察的内容,翟青表示,首先要督察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包括环保的法律法规、规划计划,特别是《大气十条》《水十条》的落实情况。

  2017中央环保督查汇报材料二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江西省工作动员会精神,根据《上饶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环境保护自查和整改

  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我市认真对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要求,迅速进行动员部署,做了大量迎检准备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期工作总结

  领导重视,高位推动

  1.召开工作会议

  7月18日起,我市连续召开了迎检工作动员会、迎检工作部署会和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会等3次大会,市委副书记、市长刘瑞英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2.成立组织机构

  我市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瑞英为组长的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党组书记李长根任办公室主任。

  3.制定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的重点内容,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工作的工作方案》,共细化出33项工作任务,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提出了迎检工作的具体要求。同时,我市迅速开展了辖区内“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印发了《德兴市“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集中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时间安排、责任分工和具体要求,出台了《“十五小”企业处置标准》和《“十五小”“新五小”企业的界定标准》。

  4.编制工作简报

  我市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工作简报制度,每日编制一期迎检工作简报,主要是报道市领导关于迎检的指示和活动,宣传各地各部门的迎检工作动态,通报全市迎检工作进展情况,指出迎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供市领导进行参考。

  5.建立微信工作群

  为便于调度全市迎检工作,我市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德兴市迎接环保督察”微信工作群。市里主要领导、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乡镇分管环保的领导等加入了群,是目前全市最活跃的工作群。

  清理整治,办好信访

  1.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经排查,我市共清理出9个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分别属于德兴市浩晟实业有限公司、江西品汉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德兴科润化学有限公司、德兴市德邦化工有限公司、德兴市盛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博尔化肥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上饶市永达电器有限公司、江西金德铅业有限公司、德兴市昄大乡大福机砖厂等9家企业。目前,各项目均按要求进行停产检修,市环保局每日组织人员前往核实。

  同时,赣环委字【2016】7号文件指出,德兴铜矿和银山矿业环保设施投入不足,在暴雨期不能对酸性涌水全部收

  集处理,导致外排废水pH值超标。目前,德兴铜矿和银山矿业均进行了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情况汇报。其中,银山矿业已经选好酸性库新址,计划于下月招标建设。此外,蓝蜻蜓实业有限公司鉴于其喷涂车间气味大,群众反映大,已主动关停该车间。

  2.集中整治“十五小”企业

  截止2016年8月1日,我市共排查出“十五小”企业32家,涉及小炼油、小炼铝、小化工、小造纸、小染料、塑料粒子、布头漂洗、电子垃圾焚烧等多个领域。我市要求各地依据《“十五小”企业处置标准》进行整治。目前,32家“十五小”企业已全部取缔到位。

  “十五小”企业大部分来自浙江、广东等地,德兴成了“十五小”企业的外移基地。有的“十五小”企业与当地黑恶势力形成利益共同体;有的“十五小”企业背后有基层特别是村级党员干部的影子;有的“十五小”企业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处置难度较大;有的“十五小”企业建在辖区交界处给处置带来了困难;少数乡镇干部认为取缔工作会给“十五小”企业主造成经济损失,心太软,下不了手;部分市直有关部门履职不到位,市环保局前段时间监管不到位,供电、国土、林业的基层单位为“十五小”企业提供了电力、土地、林地等。

  为进一步加强“十五小”企业整治工作,我们建议:一

  是坚持“属地管理”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截止2016年7月31日,对未按照《“十五小”企业处置标准》整治到位的乡镇,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环保局分别约谈该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乡镇分管领导。二是将为“十五小”企业提供电力、土地、林地、厂房、场地的、参与“十五小”企业的党员干部以及监管失职的等问题,纳入全市“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活动的内容,由市纪检监察部门负查处责。三是市环保局移交的涉及环境违法犯罪的“十五小”企业,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司法部门要根据新《环保法》和“两高”司法解释,做到快侦、快审、快判,形成震慑力。四是市环保局应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制度、日常巡查制度、“一案双查”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长效机制,从源头防止“十五小”企业死灰复燃。五是市电视台、铜都网、铜都报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十五小”企业危害性和“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工作的宣传,提升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营造“人人关心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

  3.认真办理环境信访案件

  目前,全上饶市收到17批中央环保督察组通报的共55件信访件,其中德兴有9件。现已回复上饶市政府8件,还有1件正在办理。我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特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瑞英为组长的

  德兴市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落实了信访件市领导包案制度,一个市领导负责一个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每天调度信访件办理情况,从快、从实做好信访件的回复工作,并对信访件中涉及的相关问题坚决从速、从严处理。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进驻江西以来,我市环境信访案件次数明显增多,为此我市专门成立目前,我市受理上级交办环境信访件3件,受理12369环保热线环境信访件7件,受理“o2o为民服务平台”环境信访件4件,现已办理完4件。其中,“万村乡墩上村电子垃圾焚烧厂”信访件,市公安局已经将该业主。

  4.全面排查重点督查项目

  据了解,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是本次的重点督察内容。因此,我市重点检查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其中,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现已基本整改到位,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存在异常情况,我市相关部门正在加紧排查水质异常原因,现已取得一定进展。

  强化督查,落实到位

  我市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十五小”企业处置标准》,对辖区的“十五小”企业进行彻底整治,要求对已经取缔的“十五小”企业逐一过堂、逐一检查,务必做到取缔到位,严防企业死灰复燃。

  7月22日,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和市环保局组成的迎检工作督查组,对全市“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和挂牌督办环境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重点关注的几个方面

  根据周边县市反馈的信息,结合我市实际,迎接好这次中央环保督察组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市委办、市政府办要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的接待安排和协调工作。

  2.环保局一要做好三个再排查,前期信访件在排查,“十五小”企业再排查、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再排查;二要做好乐安河流域重点企业,德兴铜矿、银山矿业、百勤异Vc钠有限公司对接协调;三要配合工业园区、城管局做好各项工作。

  3.发改委、林业局、建设局、水利局、国土局、矿管局、规划局、城管局、农业局、环保局要做好调阅材料、座谈约谈的准备工作。

  4.环保局、矿管局、水利局、工信委、安监局要做好交办信访案件的办理,处罚、现场停产、移送、取缔等措施落

  实到位,防止死灰复燃。

  德兴市龙头山百石特矿业有限公司等石材加工厂污染问题,责任单位:市矿管局。

  德兴市乐安河海口、香屯段非法采砂问题,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新岗山永达电器有限公司水、气污染问题,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龙头山古井头同西坑非法采煤问题,责任单位:市矿管局。

  万村乡大理石矿厂及渡头村、潘家湾村钙粉加工厂问题,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5.城管局要做好城市垃圾填埋场、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准备好运行台账,老垃圾填埋场闭库后管理工作。

  6.交警大队加强通过饮用水源——双溪水库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管理和防范省外危险废物非法向我市境内转移、倾倒。

  7.工业园区一要做好工业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准备好运行台账;二要做好园区企业停产检修工作;三要做好香屯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执行情况汇报。

  8.公安局、信访局要做好维稳工作和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

  9.宣传部要做好环境保护正面宣传,接待好市外媒体记

  者。

  2017中央环保督查汇报材料三近年来,我市坚定不移地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和谐发展、生态优先的发展目标,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环保工作的系列政策、法规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况

  二、环保工作主要成效

  强化措施,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今年,上级政府给我市下达了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较2015年各减排3%,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较2015年各减排4%的任务。我市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重点污染源整治和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全市今年上报减排项目9个,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减排污染物**已经初步认定分别削减1500吨、64吨、131吨、39吨,已经全面完成年初下达的减排任务,也将对我市的县域经济考核中的环境保护四项指标的排名奠定较好的基础。

  扎实推进“水十条”,持续改善我市水环境。

  1.以**总干渠水质达标为重点,切实做好突出环境问题

  的整改工作。一是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审议**总干渠水质达标整改方案,对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面源污染、沟渠疏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方面进行统筹整治,实行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三污同治”。二是进一步加大辖区重点河流的水污染防治力度,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环境安全,市政府出台了《**市重点水域水污染防治河湖长划分方案》,对各地辖区内的河流保护实行“河湖长”制,各地乡镇负责人为“河湖长”,对辖区内河流、跨界的湖泊实行跨界断面水质考核。

  2.以环保专项行动为手段,全面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全面开展园区企业“黑臭水体”专项整治活动。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染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市环保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园区所有企业进行摸底,对重点污染企业依法下达环境监察通知,限期整改到位。对行动缓慢的企业依法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书,对未按照要求限期整改的企业依法处罚,督促企业建设治污设施。

  3.以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为重点,有效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一是疏导结合,防治污染。市环委会召开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专题会议、印发了《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方案》,联合畜牧局开展了**市畜禽养殖总体规划编制,制定了《**市畜禽养殖区划及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畜禽养

  殖行为,引导畜牧产业健康发展。二是加强监管,遏制污染。严把环评审批关,凡新建设的规模化养殖场,都要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确保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同时严格环保执法,对造成环境影响的养殖场,加大查处力度。三是综合利用,消除污染。我市争取国家环保专项资金50万元,在新堤办事处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项目正常运行后,日处理畜禽粪便能力可达到10吨、有机肥料生产量12吨,为有效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探索了新途径。对规模化养殖场严格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做到达标排放。对农村专业户,以三格化粪池、人工湿地等方式处理污染;对农村散养户,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生态化”的原则,通过修建专用存贮设施,采用沼气工程、干湿分离、生物堆肥技术,处理污染危害。

  4.以生态环境建设为核心,切实加强大湖的水环境治理。按照省政府工作安排,我市今年计划拆除15万亩的围网养殖面积。在**湿地局的大力配合下,目前已拆除了万平方米的湖区围网,在全省大湖拆围进度中处于领先地位,预计今年年前可彻底拆除大湖全部的围网养殖。此外,我市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实施**湖泊生态保护项目。投资近5000万元,对**金湾片实施湖底清淤、生态修复和生态护坡工程。累计清挖底泥70万立方,种植水草11850平方,生态护坡2240米长,栽植树木648株,实现了水有草、坡有形、岸有

  树的目标,极大地改善了该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

  5.以实现河清水秀为目标,不断加大城镇水污染治理力度。我市筹资3000余万元,进一步完善城东污水收集管网,并对城西部分污水管网进行了升级改造,特别是对直排城区内荆河的多个排污口进行了截污改道,减轻了内荆河的污染负荷。投入近2000万元,启动了望江渠综合整治和雨污分流工程,重点完善该渠附近的污水收集管网,实现雨污分流。加强对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管,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的收集系统,乡镇污水处理能力大幅增强。与此同时,我市还建立了严格的监管机制,加强城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通过环保管水质监测、住建管水量核定、财政管资金拨付,保障了污水处理厂的稳定正常运行。

  认真开展专项整治,空气质量全面提升。

  今年以来,我市以“气十条”为方针,从多方面推进大气的环境质量改善工作。一是全力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市、乡镇两级党委、政府靠前指挥,3000余名机关干部一线值守,对沟渠边,交界处、鱼池旁重点巡查,确保“禁烧”工作全天候、无死角、无盲区,禁烧工作在**市处于前列。二是开展“两禁”专项整治。中心城区全面开展“两禁”工作,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履职、社会联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三是坚定不移推进粘土砖瓦厂关停。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期关闭粘土砖瓦生产企业的通知》,

  2016年我市范围内的38家粘土砖瓦厂已经全部关停。四是依法关停污染企业。严格贯彻新《环保法》和《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通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依法污染企业,保持了对违法排污企业依法打击的高压态势。五是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以政府办牵头,市食药局、城管委、环保局、工商局、卫计局等职能部门参加,组织集中执法行动,专项整治餐饮油烟污染,取得了明显效果。六是提升车用燃油品质,督促规模企业的加油站全部安装符合规定的油气回收装置,开展车用柴油国4#柴油的转换工作;加强对机动车的尾气检测,对不达标车辆不予发放环保标志,不准上路行驶。

  通过以上的多方面的努力,我市今年空气质量指数优良天数较2015年较明显增加。

  加强生态创建,深化示范引领。

  我市把开展生态创建工作纳入到镇乡区办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畴,作为推动农村环境保护、提升农村生态文明水平的重要举措,狠抓落实。一是科学规划,大力推进。出台了《**市城乡一体化环境保护规划》、《**市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工作方案》、《**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成立了“两创”工作领导小组,编印《农村环境保护宣传手册》,以确实规范、引导、激励和推动“两创”活动在全市广泛开展。二是明确标准,认真实施。按照生态乡镇、

  生态村建设指标要求,我市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加强指导,突出特色,分期分片建设,扎实稳步推进,确实把“两创”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定期考核,积极申报。按照“两创”工作程序,严格检查考核标准,每年3月认真进行初审和预验收,对达到创建标准的乡镇及行政村及时组织申报,以提高创建成功率,现已形成了以地方党委政府推动、乡镇村组实施、相关部门配合、干部群众参与的强大氛围。确保“两创”活动深入持久。

  截止目前,我市已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省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村17个,创建**市生态乡镇9个、生态村74个。

  三、下段工作打算

  尽管前期我市在环境整治方面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们所面临的环境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整改任务仍然相当艰巨,迫切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强领导,严厉打击,严格问责,确保全面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大员上阵,用强有力的领导把整改做实做细。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行市领导领办难点环境保护问题并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问题整改责任的通知》,采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的难点环境保护问题领办制度,将我市的难点环境

  保护问题归类成31件,分别交由29位市领导进行领办,同时明确责任单位和任务完成时。各级党政一把手对整改落实工作负首责、第一责任、总责。各乡镇区办和责任部门对照《重点问题整改任务责任清单》,落实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协作,扎实做好整改工作。

  突出重点,用严肃的问责促进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形成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条块互动、齐心协力、共抓整改的工作局面。一是组织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环委会办公室成立联合督查检查组,对照已列出的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逐项督查整改效果,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直至任务全部完成。二是督促各有关单位按照整改方案,现场办公、挂图作战。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要防止反复和反弹,不能让已取得的成果因监管不力再次流失;对容易出现反弹现象的问题,要督促各有关单位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反复督查,确保整改任务干一件成一件,持续巩固和扩大成果。市环委会办公室每周向市政府报告各单位的行动情况。市电视台、宣传部门对整改主动、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宣传报道,对落实不力、整改滞后的进行公开曝光,需要问责的,由市纪委监察局按有关规定执行。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用铁的手腕打击违法行为。市政府已经研究出台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理办法,启动了对党政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责任追

  精品文档

  究考评机制,各地各部门全力抓好各自职责范围的环保工作。组织电力、公安、税务等部门,充分发挥联动作用,形成强大的环保工作合力。对污染严重、恶意违法的企业,果断采取断水断电、清查税收等措施进行综合打击。对执法过程中“搞变通”“打折扣”的人员,要坚决惩治,决不以罚代管、遮丑护短。对无视法纪、管理松散、偷排偷放的企业和行为人依法从重打击,并公开在媒体上曝光,对需要整改的重点环境问题通过不同形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构建环境保护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机制,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全力支持环境执法活动,始终保持从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工作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完不成任务的部门,纪检部门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不搞下不为例,不搞情有可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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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四:中央环保督察对照检查材料

P>  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企业自查重点

  题记: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9年、2020年、2021

  年,利用3年时间对被督察对象开展第二轮督察;再利用2022年一年时间,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开展“回头看”,2022年实现对所有省份第二轮督察全覆盖。

  2021年将启动第二轮第三批督察。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对地方督察,将注重推动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更加突出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对央企督察,注重通过发现问题、传导压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

  那么,企业应该如何做好准备工作?本文从环保管理的系统性出发,整理了企业迎接中央环保督查需要注意的几个主面,旨在为大家提供一些指导。

  一、做好环保许可管理(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制度,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严格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中的污染防治措施。(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

  企业应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确保建设项目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及风险防范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现有排污企业应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规定的时间前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完成排污登记,新建排污企业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建设项目在投入正式生产前,建设单位应自主完成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等相关程序。(三)排污许可证申领与执行

  1.企业应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完成排污登记工作,提供必要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各类环境信息真实有效,不得瞒报或谎报。

  2.排污企业应按照规定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并确保排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企业排污必须按照许可证核定的污染物种类、控制指标和规定的方式排放污染物。

  3.排污企业在申请排污许可证时,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编制自行监测方案、环境管理台账及季度、年度执行报告。

  4.排污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后,应确保排污许可证副本中的规定得到有效执行,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排污企业应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实施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2)排污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证中关于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要求,根据生产特点和污染物排放特点,按照排污口或者无组织排放源进行记录,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3)排污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关于执行报告内容和频次的要求,编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4)重点排污单位应及时如实公开有关环境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5)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法律法规规定的与排污单位有关的事项发生变化的,排污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核发生态环境部门提出变更排污许可证的申请。

  (6)排污单位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的,应当在排污许可证届满60日前向原核发的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请。

  (7)排污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审批部门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手续。(四)环境保护税缴纳

  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环境保护税,并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企业应当知晓缴纳环境保护税不免除其防治污染、赔偿污染损害的责任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二、污染防治管理

  (一)生产车间管理1.企业办公楼门口应当悬挂整体平面布置图,标示出生产车

  间、办公楼、锅炉房、固废仓库、废水及废气治理设施等位置,以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回用水、清下水管道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清下水以及生产废气排放口位置。

  2.产生废水的车间地面应当落实防腐防渗保护措施。并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对车间内废水需分类收集的,应当分类收集并进行类别及流向标识;对产生废水的生产工艺,应当在进水端和出水端分别装有水表流量计;对废水收集管明管明渠,应当落实无杂物覆盖。

  3.产生废气的车间应当落实完善的收集处理设施。并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对需要密闭车间进行密闭,不得设置排气扇,生产时不得开启门窗,车间要做到负压效果。对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二)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的企业,应当对相关设备进行有效

  管理,建立设备基础信息档案,提出对监控设备运行管理要求、信息传输检查要求等内容,以保证监控设备稳定运行,监测数据有效传输。具体包括:规范建设在线监测站房,确保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和维护;建立和完善监控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章;对符合要求的第三方运营单位日常运维情况进行监督;提出

  在线设备故障时手工监测数据上报的管理要求;对监控数据传输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发现异常数据应及时报告,查找原因,并实施整改。

  同时,还应同时,还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必须安排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上岗证的操作人员专人专职负责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2.根据国家及地方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相关制度规范,制定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3.严禁弄虚作假,不得擅自修改设备参数和数据;4.严禁擅自闲置或停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将在线监测(监控)系统作为污染治理设施其中一部分进行管理;5.做好日常运行维护环境台帐记录,包括日常数据台帐记录、日常维护台帐记录和设备故障台帐记录。如发现数据异常或设施故障,要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尽快查明原因,实施修复。6.在线监测(监控)场所应悬挂环保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等标牌。

  (三)废水污染防治企业应建立废水防治管理制度,明确废水防治管理的部门与

  责任人。明确废水排放指标,建立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管理台账,加强废水处理设施的现场管理,除被允许的情况外,应实现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清下水“三水”分开,规范收集、运营和排放,定期监测废水排放情况,对照相关排放标准做合规性评价,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同时,还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保持废水处理场所整洁,废水处理场所内不得从事与废水处理无关的加工作业或作为仓库。除必要的备用件和维修工具、检测工具外,与废水处理无关的杂物、软管和消防水带、潜水泵等必须清除,拆除与废水处理无关的管道;2.调节池、厌氧池等易产生臭气或异味的池体应对废气进行收集、输送、处理,以减少臭气或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3.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规范化排放口,并安装排放口标志牌;4.有条件的企业或明确要求设置废水检测化验室的企业,应配置排污许可证列明许可排放污染物相对应污染物的检测设备,并对废水进行检测;5.在废水处理场所应悬挂环保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污染治理设施工艺流程图及环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标牌;6.处理设施的设备管理:(1)流量计电源线必须直接连接,不准设开关或插座;(2)废水管道、污泥管道流向标示清晰,中间尽量不设三通管道;

  (3)设施的电源线管、气管线、自来水管必须分类标识清楚,按“横平竖直”要求码齐。

  7.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1)设有化验室的企业,每日定期检测废水水质,检测结果记入运行台帐。没有化验室的企业,根据在线监控数据,或通过简易快速检测设备、试剂等每日对废水进行测试,掌握废水排放情况。出现故障或超标问题,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查明原因,实施修复。配备取水量表、井盖钩、强力电筒等工具;(2)每班如实填写运行台帐,台帐中水质检测结果、用药量、排水量、污泥产生量及处理量等重要内容必须如实填写;(3)废水处理设施重要部件(电控仪表、水泵、探头、斜板沉淀池、流量计等)必须经常检查,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复和更换;(4)定期巡查,重点检查车间收集管网是否损坏、是否存在混流、生产废水泄漏混入雨水管道或生活污水管道、是否存在高浓度的废酸废碱进入收集系统等问题。8.处理设施的安全管理:(1)废水处理药品酸与碱、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存放;(2)高浓度的废酸废碱、脱镀液、蚀刻液以及电镀洗缸水不得排入污水治理设施,必须按有关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地点进行分类收集,并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理;

  (3)废水处理设施的护栏、楼梯、栏板、支架定期维护和检查,属有限空间,必须按照相关要求设置标识并配备完善安全预防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复或更换;

  (4)废水处理车间应安装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良好的照明和通风设备。企业安保视频监控系统应对废水处理区域进行全覆盖并确保正常运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3个月;

  (5)全部用电设备的电源线必须套管,电源线连接必须符合电气安全规范;

  (6)操作工人必须持证上岗,穿着劳动保护服,穿戴必要的防护装备;

  (7)废水处理场所必须安装紧急冲洗装置,用于操作工人面部或身体受到有害物质污染时进行紧急救护;

  (8)污水处理场所禁止住宿,禁止养狗,工作期间禁止关门;

  (9)备齐应急处置物资,出现污染事故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立即处置,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四)废气污染防治企业应建立废气防治管理制度,明确废气防治管理的部门与

  责任人。明确废气排放指标,建立废气收集、输送、处理设施管理台账,对各类废气排放源分别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定期监测废

  气排放情况,对照相关排放标准做合规性评价,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同时,还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保持废气处理场所整洁,废气处理场所内不得从事与废气处理无关的加工作业或作为仓库,拆除与废气处理无关的管道。

  2.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规范化排放口,并安装排放口标志牌。

  3.在废气处理场所应悬挂环保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污染治理设施工艺流程图及环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标牌。

  4.处理设施的设备管理:(1)在废气治理设施的进出口处分别设置采样口,以及建设检测平台,方便检测人员采样;(2)在一般情况下,禁止开启旁路。如发生故障或进行检修,必须报经生态环境部门同意后,才能开启旁路。对已明确不得设置旁路的设施,不得设置旁路;(3)必须按照工艺要求定期添加药剂或进行维护,以保证处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转。5.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1)对具备自主监测条件的企业,每日应当检测废气排放情况,检测结果记入运行台帐。对不具备自主监测条件的企业,建议购买简易快速检测设备每日对废气进行检测(自买设备的质控情况应当符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要求),或根据在线监控数据,掌握废气排放情况。出现

  故障或超标问题的,应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查明原因,实施修复。

  (2)每班如实填写统一印制的运行台帐,台帐中检测结果、用药量、排气量等重要内容必须如实填写;

  (3)废气处理设施重要部件(电控仪表、水泵、探头、风机、布袋、电极灯管、吸附材料、加(喷)药装置等)必须经常检查,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复和更换;

  (4)定期巡查,重点检查车间收集管道是否存在漏气、堵塞等问题。

  6.处理设施的安全管理:(1)添加的药品酸与碱、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存放;(2)废气处理设施护栏、楼梯、栏板、支架定期维护和检查,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复或更换;(3)废气处理车间应安装良好的照明和通风设备;(4)全部用电设备的电源线必须套管,电源线连接必须符合电气安全规范;(5)操作工人必须持证上岗,穿着劳动保护服,穿戴必要的防护装备;(6)废气处理场所必须配备紧急救护物资,用于操作工人面部或身体受到有害物质污染时进行紧急救护;(7)废气处理场所禁止住宿,禁止养狗,工作期间禁止关门;

  (8)备齐应急处置物资,出现污染事故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立即处置,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9)涉及粉尘、VOCs等易燃易爆气体的收集和处理设施的设计和验收,应当有安全生产专家意见,并向安全生产部门报告。

  (五)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企业应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工业固体废物管理

  的部门与责任人。明确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目标指标,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的档案,按年度向所在镇街生态环境分局申报登记。申报登记事项发生重大改变的,应当在发生改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报。涉及跨省转移工业固体废物的,需办理跨省转移工业固体废物手续后方可转移。

  企业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依法依规对工业固体废物实施管理,优先对其实施综合利用,降低处置压力。

  (六)危险废物管理企业应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危险废物管理的部门与

  责任人。明确危险废物处置的目标指标,建立危险废物来源清单和危险废物处置商及处置情况清单。

  当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生产工艺、污染治理工艺等发生变化,新、改、扩建设项目投产,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后,企业应及时重新识别危险废物。对于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难以分辨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的固体废物,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进行鉴定。企业应制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现场防渗、防泄漏、防雨等措施并规范实施,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有关标准,处置应选择有资质单位并进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备案,备案通过后,如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存档。

  危险废物管理注意如下几点:(1)每日定期检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及转移情况,检查

  结果记入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如有危险废物流失、盗失等情况,及时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造成污染事故,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2)危险废物转移时,应登录所在地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如实填写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

  3.安全管理(1)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与管理等必须遵循《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

  (2)禁止混合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以免发生事故;

  (3)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和设施必须定期维护和检查,如有破损、渗漏等情况时,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4)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安装良好的照明和通风设备;(5)全部用电设备的电源线必须套管,电源线连接必须符合电气安全规范;(6)操作工人必须持证上岗,穿着劳动保护服,穿戴必要的防护装备;(7)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必须配备紧急救护物资,用于操作工人面部或身体受到有害物质污染时进行紧急救护;(9)备齐应急处置物资,出现污染事故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立即处置,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三、突发环境事件管理(一)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

  1.隐患排查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方法。并对隐患进行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聘请专业单位对有毒有害物质的地下储罐、地下管线、污染治理设施等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

  2.排查范围与方法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可采取综合排查、日常排查、专项排查及抽查等方式开展隐患排查工作。3.隐患治理根据隐患排查和分级的结果,企业应当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并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分别开展隐患治理。其中,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内容应包括:治理目标、完成时间和达标要求、治理方法和措施、资金和物资、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责任、治理过程中的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或应急预案。重大隐患治理结束后企业应组织技术人员和专家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和验收,并编制重大隐患治理验收报告。4.监测预警企业可采用仪器仪表等技术手段及管理方法,对废水、废气等重大环境因素建立应急监测预警系统及报告机制,并与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

  (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1.应急准备企业应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建立环境应急管理机

  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在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执行备案规定。

  建立与本企业环境风险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人员并组织培训和演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评审、发布、培训、演练和修订应符合相关规定。

  企业应按应急预案的要求,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对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并对应急演练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

  2.应急响应企业在明确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依照应急预案开展事故处理,采取切断或者控制污染源以及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3.事故调查与处理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应按规定成立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调查。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查明事件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污染程度和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事件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件的直接、间接原因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按照有关规定编写突发环境事件调查报告,针对事故原因举一反三,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落实到位。

  四、清洁生产(一)清洁生产审核

  企业应按照审核程序和时限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以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二)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鼓励企业采用原辅材料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工艺,减少各类污染物的产生,并将资源能源消耗指标纳入企业各级考核要求。(三)废弃物综合利用

  企业应坚持“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业废水处理回用、能量梯级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并将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指标纳入企业各级考核要求。(四)节能减碳管理

  企业应建立节能与减碳管理制度,明确节能与减碳管理的责任部门与责任人,设定能源节约及碳排放减排的目标指标,定期核算能源节约及碳排放削减的绩效统计并留档。

  五、环境信息公开(一)公开制度与内容

  企业应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对新、改、扩建项目应按要求进行公众意见征求与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

  及《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中涉及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内容的有关规定,定期公开企业环境管理信息。(二)公开方式

  企业日常信息公开可采取以下一种或者几种方式予以公开:当地政府网站或企业网站;公告或者公开发行的信息专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信息公开服务、监督热线电话;本单位的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开栏、信息亭、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场所或者设施;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方式。对于企业年度环境信息公开,应在上一年度工作完成后的半年内,编制环境信息公开报告书。企业应保留环境信息公开相关投诉、沟通、处理等信息与记录。(三)公共关系

  为避免因环保问题引发公共关系危机,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周边社区、新闻媒体的沟通管理机制,如定期组织执法单位、社区代表、媒体召开座谈会等,确保对企业环保问题的任何投诉、建议,能得到及时处理与反馈。

  六、其他要求(一)落后产能淘汰

  属于国家规定的落后产能行业的企业,应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逐步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工艺,勇于创新,积极转型。

  (二)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涉废气排放的企业应编制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载明不同级别预

  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明确具体停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在启动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涉废气排放的企业应积极响应减排措施,特别是涉VOCs排放企业,应错峰生产或减产限产。其中重点管控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应暂停生产,待应急响应解除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三)企业项目终止或搬迁管理

  企业项目终止或者搬迁的,应事先对原址土壤和地下水受污染的程度进行监测和评估,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报所在镇街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对原址土壤或者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应当进行环境修复。

篇十五:中央环保督察对照检查材料

P>  对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验收报告

  根据《防城港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办发〔20__〕9号)的任务分工,我委认真组织落实整改。现将有关整改验收情况报告如下:

  一、验收工作开展情况我委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的实施方案》内部分工文件,组织相关科室对照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台账在委内部进行初步验收。二、整改目标要求实现情况按照《防城港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整改目标要求,制定单位内部工作方案,对涉及我委的整改问题均已按措施要求落实到位。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一是严格项目备案。按属地管理按项目所在区域进行备案登记,经我委备案的工业项目,原则上落户在防城港经开区和高新区内。二是积极协调推进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我委20__年已组织召开推进企沙和大西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专题会议,召集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监督管理局、防城港经开区等部门研究推进工业园区污水提供改造事宜,积极推进大西南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工程。经开区内大西南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行,企沙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已进入收尾阶段。四、验收结论性意见2021年11月20日,我委采取对核查台账资料的方式,对“回头看”反馈问题(十五)“沿海三市工业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滞后问题”开展核验。经

  核验,以上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基本达成、整改台账已全面具体。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一、有的地方和部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不够,对推动督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紧。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生态环保委员会成员单位整改时限:20__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长期推进整改目标和措施:(一)强化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抓生态建设就是讲政治、就是抓民生福祉、就是抓高质量发展,就是抓长远、抓可持续,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抓生态__建设,确保环境质量改善走在全省前列,使青山常在、绿水常流、空气常新。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生态__建设重点工作会议,县乡级党委、政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将环境保护工作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明确工作目标。各级党委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研究制定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市委、市政府分别与分管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签订责任状,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要求、完成时限,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布,督促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三)落实工作责任。市委、市政府成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王浩书记、丁绣峰市长任组长;成立市政府系统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丁绣峰市长任组长。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生态环保工作格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包联制度,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四)加强督导检查。市委、市政府将督察整改和退出后十工作纳入全市重点工作大督查范围,市委和市政府督查室成立专门督查组,注重现场检查和实地核查,加强明察暗访、专项督查,持续跟踪问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综合协调、督导调度和信息沟通,每季度通报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定期组织研究会商,协调联动抓好整改落实。(五)严肃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__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试行)》,加大生态环保领域执纪问责工作力度,盯死目标任务,监控推进过程,评估实施效果,对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大气污染防治退出后十工作落实不主动、不作为、不彻底,甚至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芦台经济开发区整改方案除个别地名人名外,其余内容完全一致,明显相互抄袭。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芦台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整改时限:20__年11月18日前完成整改整改目标: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将环保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对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再次进行回头看并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问题整改。整改措施:(一)严肃追责问责。按照市委常委会部署,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芦台经济开发区敷衍整改问题,市纪委监委成立专项调查组直接介入,开展调查核实,厘清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严肃进行处理。(二)开展自查自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芦台经济开发区对照20__年《__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进一步全面深入开展回头看,对涉及的各项问题列出清单、全面对比,压实整改责任,落小落细落实,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三)严格方案审核。针对20__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方案制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芦台经济开发区要加强方案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审核、亲自把关,确保质量,编制方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

  导向,既要高标准、严要求,又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坚决杜绝简单套改现象,确保任务目标明确、整改措施可行、保障措施有力。

  (四)抓好问题整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芦台经济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坚持亲自研究、部署、协调、督办,把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到各级各部门,把工作压力传导到基层和一线,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全力整改的工作合力。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效果清单,拉条挂账、卡定节点、强力推进、办结销号,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督察整改各项目标任务。

篇十六:中央环保督察对照检查材料

P>  对于中央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回头看”迎查工作汇报

  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回头看”迎查工作的汇报按照中央要求,5月31日,以__为组长,生态环境保护部副部长__为副组长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将进驻我省开展为期约一个月的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一、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任务内容三个方面:一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总体落实情况及其成效和问题;二是督察整改方案中重点环境问题具体整改进展情况;三是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和推进情况。四个重点:一是整改不力,“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官僚问题;二是列入督察整改方案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查处、整治情况;三是人民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四是地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责任追究情况。二、省市安排部署情况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回头看”迎查工作,__书记、__省长做出批示,要求全力配合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工作。5月25日上午,__省长专门主持召开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__副省长对迎接督察整改“回头看”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__省长从提高政治站位、逐项对照自查、强化组织保障三个方面就全力做好环保督察“回头看”各项工作进行了强调。26日下午,__副市长主持召开了全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回头看”和迎查工作会议,市长__、市政府党组成员、高新区管委会主任__、市政府副秘书长__、市委副秘书长__、市政府秘书长__及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直有关部门主要或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__副市长要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对中央环保督查涉及的三个方面及四个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逐条对照《__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_发〔20__〕__号),逐项梳理,严格做好自查整改,材料收集整理、服务保障、舆情管控等七方面工作。

  __市长就关于落实中央环保督查重点内容提出了严自查,确保问题真发现;严整改,确保问题真解决;严执行,确保政策真落实的“三严三确保”的总体工作思路,要求对规上企业排查、能结构调整、污染企业搬迁、散乱污整治、散煤防治等五方面工作进行从严管控、严肃查处进一步增强执法力度和问责追责力度。

  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__就督导检查的三方面重点内容和各县市区面临的污水处理厂监管、纳污坑塘治理、水保护区、散乱污治理、双代工作以及网格化管理等十一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强调,要求各县按照实际情况抓紧整改,一把手亲自推动。省委成立督察组自5月26日-31日起对各市县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目前已进驻我市开展工作。

  三、我县迎查工作准备情况27日上午,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秀力、副县长__召开环保督查整改“回头看”迎查工作会议,要求全县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省、市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各项迎查工作。

  (一)开展自查整改。各部门、各乡镇政府逐条对照《__县20__年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项梳理核查问题整改和督导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分类建档、另册管理,特别是对环保部交办我县的明胶企业排污、力马燃气排污、建陶企业粉尘污染及散乱污企业非法生产等7个信访案件进行再核查,确保解决到位。

  (二)全面准确及时提供各类资料。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督察组工作,对照中央环保督察组调阅资料清单,抓紧收集整理相关材料,确保整改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组织部、县纪委负责提供自20__年以来调查处理涉及环保问题的案件及责任追究情况;财政局负责提供环保专项资金预算、支出明细及资金使用情况;其他与整改有关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督察组要求认真准备书面汇报材料、佐证材料。市政府要求今天中午前务必上报转办案件查处情况及各县整改方案和自查报告。同时,昨天晚上省

  地、危险废物、“散乱污”、“双代煤”、秸秆禁烧等25项重点生态工作开展情况如实上报。

  (三)对照环保重点工作开展“回头看”。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近两年省、市、县“1+18”、“1+19”方案要

  求,对“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拆除、纳污坑塘治理、道路工地扬尘治理、涉水企业及工业企业监管等重点工作逐一梳理。具体到我县而言,重点要抓好储煤场、小化工、小铸造等“散乱污”企业的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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