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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情况汇报4篇

时间:2022-10-14 20:05:04 来源:网友投稿

住建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情况汇报4篇住建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情况汇报 住建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总结报告现将我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以来的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筑牢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情况汇报4篇,供大家参考。

住建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情况汇报4篇

篇一:住建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情况汇报

局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总结报告 现将我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以来的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筑牢安全生产发展理念 (一)抓学习论述。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 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深入学习各级关于安全生产指示批示精神,把安全生产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培训内容,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抓监管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分解细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分工表,明确责任领导和科室,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依法依规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效能,全面落实各项整治任务,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抓企业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强化企业内设部门安全职责,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二、实施精细化管理和执法,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一)落实清单制管理。印发《xx 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抓好清单制管理示范工作,编制《xx 清单模板》,对履职清单口诀化。2021 年 x 月,我局在全省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培训会上作经验交流。2021 年 x 月,印发《xx清单模板》,在总结前期清单制工作经验基础上,会同部分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对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安全责任清单参考模板进行了修订、优化、完善,进一步制定和完善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使得清单制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在实施过程中更要注重责任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全市超过xx 家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近 xx 家物业企业和 xx 家燃气经营企业制定完成了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二)建立两个清单。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通过全面实行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管理,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

 (三)强化监管执法。印发《xx 通知》(x 号),充分发挥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参与安全生产的一线作用,各建设工地监理单位实行每月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告,根据报告形成清单台账,督促整改,同时不定期开展检查,督促监理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监理从业人员依法履行监理职责,充分发挥监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管控作用,全面提升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三、紧盯重点领域管控,整体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建筑施工。编制和印发《xx 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指导手册》《xx 市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指南》,召开“xxx 现场观摩会”“2021 年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暨扬尘治理现场观摩会”,进一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全员质量安全岗位责任,将质量安全要求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员工、每道工序,落实到工程建设全过程,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城镇燃气。深刻汲取国内燃气爆炸事故教训,通过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全面治理城镇燃气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入户检查工作,加强对用户端的安

 全管理和安全用气宣传,提升企业服务和百姓安全用气的意识,确保消除隐患。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入户检查工作,加强对用户端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用气宣传,提升企业服务和百姓安全用气的意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城市燃气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xx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先后印发《x 燃气爆炸事故通知》《xx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xx 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提示函》等文件,安排部署城镇燃气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人员密集场所、商业集中区域、餐饮场所、商场、小区、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点等燃气设施设备和密闭空间燃气设施开展全覆盖检查,确保消除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期间,累计排查隐患 x 处,发放《用气须知》和《燃气用户告知书》宣传资料 x 余份,协同城管执法部门,全市累计完成燃气管线违规占压清理 x 处。

 (三)房屋安全。建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判会商解决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多层次开展技术服务,抓好基础数,据采集汇总,全面排查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隐患。对经评估鉴定为 C、D 级房屋的,第一时间发送《房屋隐患整治告知书》,针对不同情况,通过依法拆除一批、修缮重建一批、搬迁转移一批有力有序开展整治

篇二:住建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情况汇报

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姓名 职

 务 职

 责

 1 XX 局党委书记、 局长 1.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县林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担任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依法履行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本系统的贯彻落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严格考核奖惩。

 3.及时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组织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办法和措施;每年主持召开 2 次以上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会议。

 4.安排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机构、设备、经费等,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开展。

 5.对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及重大涉险事故,必须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救援及善后等相关工作。

 6.支持和督促局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局属各部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完成情况进行巡查督查和年终考核。

 2 XX 局党委副书记 1.按照工作分工,对局产业股、森林公安分局及其他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担任林业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

 2.带队检查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分管相关场所的安全检查,协调重大隐患整治工作;分管部门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及重大涉险事故,必须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导、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3 XX 局党委委员、 局武装部长 1.协助局长具体抓好林业安全生产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按照工作分工,对局机关、防火办、安办及其他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及时听取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加强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措施;每季度组织召开 1 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3.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方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4.带队检查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分管相关场所的安全检查,协调重大隐患整治工作。

 5.分管部门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及重大涉险事故,必须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导、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4 XX 局党委委员、 副局长 1.按照工作分工,对局林权办、林政股、资源站、数字办、林业执法大队、林业检查站、规划队、行政服务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及其他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带队检查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分管相关场所的安全检查,协调重大隐患整治工作;

 2.分管部门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及重大涉险事故,必须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5 XX 局党委委员、 副局长 1.按照工作分工,对局基建组、林业站及其他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带队检查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分管相关场所的安全检查,协调重大隐患整治工作。

 2.分管部门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及重大涉险事故, 必须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6 XXX 局党委委员、森林公安分局局长 1.按照工作分工,对森林公安分局及其他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带队检查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分管相关场所的安全检查,协调重大隐患整治工作。

 2.分管部门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及重大涉险事故,必须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7 XX ( 挂职 )

 副局长 1.按照工作分工,对局县国有林场、林建公司、总公司清算组及其他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带队检查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分管相关场所的安全检查,协调重大隐患整治工作。

 2.分管部门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及重大涉险事故,必须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8

  XX

  副局长 1.按照工作分工,对局党政办、人事教育股、木材检验中心、多元调处中心、湿地公园、野动站、XX七台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及其他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带队检查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分管相关场所的安全检查,协调重大隐患整治工作。

 2.分管部门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及重大涉险事故,必须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1.按照工作分工,对局营林股、竹业股、森防站、种苗站、绿化办、林来科技推广中心、林下经济办及其他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带队检查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分管相关场所的安全检查,协调重大隐患整治工作。

 9 XX 副主任科员 2.分管部门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及重大涉险事故,必须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附件 2

 XX 县林业局股室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序号 部门(单位)

 安全生产职责

 1 党政办 1.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编制局机关年度林业安全生产投入预算;负责局机关大院内办公楼消防、用电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督检查,建立落实安全责任;协助局安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负责落实全局行车安全责任;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应急响应期间的车辆、物资、运输等保障,协助局安办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3.承办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按规定做好局领导等安全生产监管资料收集及档案管理。

 2 林政股(资源站、野动站、森防站)

 1.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林业站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贯,配合局安办指导、督促木竹材经营加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各级森林自然保护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承办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3 产业股(安办)

 1.负责人是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负责分管范围内及部门综合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县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林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分析林业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工作计划,协调提请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林业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参与协调林业防汛防台风等工作;负责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及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工作,承担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3.承办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做好安全生产监管资料及档案管理。

 4 计财股 1.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将林业局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聘请中介专家、宣传教育培训及会议、应急处置等项目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3.承办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5 人教股 1.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配合局安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督促局直属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赔偿工作,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落实到部门工作职责范围规定中。

 3.承办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6 营林股(竹业)

 1.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督促营林(竹业)外业劳务队伍的安全生产及保险工作。

 3.负责全县竹业病虫害的预警预测,适时发布全县竹业病虫害等级预报,制定全县竹业病虫害防治方案,指导防治工作。

 4.承办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做好安全生产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6 县防火办 1.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分析全县森林防火形势,研究解决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编制、完善全县森林防火工作预案,组织预案演练,并制定和实施森林火灾防范的对策和措施。

 3.加强火情预警预测,适时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号,编制制定县市森林防火宣传方案,对森林火灾进行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预防机制,指导全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4.承办林业局交办的其 他安全生产事项;做好全县森林防火资料及档案管理。

 7 县国有林场、 总公司清算组 1.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县属国有林场、总公司清算级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做好辖区内的森林防火、森林旅游、关停并转企业固定资产等安全生产工作。

 3.承办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做好安全生产监管资料及档案管理。

 8 执法大队 1.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监督全县林业执法队伍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局安办建立健全林业安全生产监管相关制度。

 3.承办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做好安全生产执法及档案管理工作。

 附件 3

 XX 县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序号 企业主体责任 1 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合法合规责任 1.企业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2.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2 组织机构保障责任 企业设置的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符合行业要求。

 3 规章制度保障责任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主要职责,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套考核机制并加强监督,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5)安全生产全员目标考核制度;(6)安全生产奖惩制度;(7)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职业卫生管理制度;(9)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0)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1)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12)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1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档案管理制度;(14)领导值班及交接班制度;(15)符合本行业、本单位生产特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安全操作规程:企业制定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

 4 安全投入保障责任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提取标准及使用范围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执行。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4.持续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自主管理能力。

 5 教育培训保障责任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2.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

篇三:住建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情况汇报

《青海省落实安全生产“15 条措施”责任清单》,结合住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提出如下工作责任清单。

 一、清单内容 (一)严格落实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1.始终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责任,通过召开党组会、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中心组学习会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等,通过学习宣传,营造全省住建系统学习安全生产、重视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责任领导:葛文平

 王发昌 责任单位:厅办公室、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厅党组、厅务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专题分析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各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动抓安全,层层抓安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局面。

 责任领导:葛文平

 王发昌 责任单位:厅安委会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研究制定《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行业风险防控《指导手册》,分行业领域建立风险识别、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制度,形成涵盖住建领域所有行业领域的风险防控体系。结合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对各地住建部门及企业风险管控体系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帮助和指导各地住建部门和企业落实《指导手册》明确的各项制度,综合运用典型案例通报、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措施,确保制度落实。

 责任领导:王发昌 责任单位:厅建筑业监管处、城市建设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燃气供热处、村镇建设处、勘察设计处 完成时限:4 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二)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4.加强对各地安全生产督导,建立厅级领导分片督导制度,将安全产生纳入督导范围,压实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责任领导:各分管厅领导 责任单位:厅安委会成员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建立全省住建领域事故分析研判、跟踪追溯和每季度定期通报制度。强化事故分析研究,定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

 报告评估,每季度召开一次事故分析研判会议。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增强事故调查的实效性。

 责任领导:各分管厅领导 责任单位:厅安委会成员 完成时限:2022 年底前初见成效,长期坚持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6.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对履行职责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到位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除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外,还要暂扣安全考核合格证,并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考试。

 责任领导:各分管厅领导 责任单位:厅安委会成员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7.项目经理是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施工项目安全全过程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对履行职责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到位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除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外,进行信用扣分。

 责任领导:熊士泊 责任单位:厅建筑业监管处、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深入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 8.根据《青海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紧盯房建市政施工、城镇燃气、市政运营、房屋安全,坚持企业自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健全机制相结合、监督检查与督查巡查相结合的原则,着重抓好责任落实、措施落地。

 责任领导:各分管厅领导 责任单位:各市州住建部门,厅安委会成员 完成时限:2022 年底前 9.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强化危大工程管控,全面排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采取停工停产、追究刑责等措施。

 责任领导:熊士泊 责任单位:各市州住建部门,厅建筑业监管处、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完成时限:2022 年底前初见成效,长期坚持 (五)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10.强化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技术能力,把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源头关。加大对“未审先建”和“未验先用”建设工程的处

 罚力度,增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意识,形成懂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领导:熊士泊 责任单位:各市州住建部门,厅勘察设计处、建筑业监管处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 11.持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结合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聚焦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恶意竞标、串通投标、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恶意拖欠工程款等突出问题,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建筑工程围串标分析平台运用,运用信息化手段遏制围串标行为。

 责任领导:熊士泊 责任单位:各市州住建部门,厅建筑业监管处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2.强化市场和现场联动,全面实行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信息化考勤管理。开展春季开复工、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质量、招投标市场检查,常态化开展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落实《青海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 以信用手段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推动落实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设。

 责任领导:熊士泊 责任单位:各市州住建部门,厅建筑业监管处、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完成时限:2022 年底前 13. 制定《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的通知》,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对建设单位存在质量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依法处理,发现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坚决责令停工整改,并追究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责任领导:熊士泊 责任单位:各市州住建部门,厅建筑业监管处、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完成时限:2022 年底前 (七)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14.全面实行建筑工地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加强对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和抽查,对不落实实名制制度的建筑施工企业,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责任领导:熊士泊 责任单位:各市州住建部门,厅建筑业监管处 完成时限:2022 年底前初见成效,长期坚持

 15.强化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和日常监督检查,持续整治持假证上岗、无证上岗行为,确保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责任领导:熊士泊 责任单位:各市州住建部门,厅建筑业监管处、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完成时限:2022 年底前初见成效,长期坚持 16.将岗前安全教育作为日常监督必查内容,扎实推进建筑施工班前安全警示教育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结合实际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岗前安全教育学习全覆盖。以落实“一会三卡” 为重点,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落实三级教育。

 责任领导:熊士泊 责任单位:各市州住建部门,厅建筑业监管处、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完成时限:2022 年底前初见成效,长期坚持 (八)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17.开展住建领域“打非治违”专项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未批先建、无资质施工、未验先用、使用非法起重设备行为;城镇燃气企业无证经营、超许可经营,非法占压、损毁地下燃气管道行为。

 责任领导:熊士泊、张志杰

 责任单位:各市州住建部门,厅建筑业监管处、燃气供热处、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完成时限:2022 年底前初见成效,长期坚持 (九)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18.结合“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实行安全生产执法任务具体化、目标考核指标化,紧密围绕防范较大以上事故、专项治理、解决重大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查办大案要案,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行为。建立执法检查通报制度,对年度执法立案起数少、处罚金额低的地区实行通报批评。

 责任领导:各分管厅领导 责任单位:各市州住建部门,厅安委会各成员 完成时限:2022 年底前初见成效,长期坚持 19.全面推进执法信息公开和违法行为曝光,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事前公布、事中公示、事后公开,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利用电视、短信、微信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加大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曝光力度,真正达到“执法一次、触动一片,处罚一家、警示万家”的效果。

 责任领导:各分管厅领导 责任单位:各市州住建部门,厅安委会各成员 完成时限:2022 年底前初见成效,长期坚持 (十)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20.针对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术力量较弱的实际情况,举办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市政公用运营监管等执法人员培训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高基层执法质量。

 责任领导:各分管厅领导 责任单位:厅人事处,厅安委会各成员 完成时限:2022 年底前初见成效,长期坚持 (十一)重赏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21.开通并通过相关媒体公布全省及各市州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发动各方面力量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

 责任领导:各分管厅领导 责任单位:各市州住建部门,厅安委会各成员 完成时限:2022 年底前 (十二)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 22.进一步做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及时了解并上报事故信息,以电话报告、书面报送、网上报送等相结合的方式,及时上报事故信息。严厉查处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行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

 责任领导:熊士泊

 责任单位:各市州住建部门,厅建筑业监管处、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三)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23.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部署,在做好疫情防控、安全防护措施的基础上,积极推动住建领域在建项目复工复产。

 责任领导:各分管厅领导

  责任单位:各市州住建部门,厅建筑业监管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住房改革与保障处、村镇建设处、城市建设处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厅安委会成员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确保各项工作责任清单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厅安委会成员要对照工作责任清单,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全省房屋市政工程专项治理行动要求,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落实具体工作措施,推进安全责任落实。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任务完成到位。厅安委会成员要对各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开展督导,对措施不力、进展迟缓的,及时通报、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严格信息报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厅安委会成员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月 25 日前向厅安委会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每年 6 月底和 12 月底前报送总结报告。

篇四:住建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情况汇报

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按照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市住建局牵头了建筑工程和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这两个专项整治工作,近期以来,我局强化工作统筹调度,既加强市直单位的横向协同,又强化各级主管部门的纵向联动,同时积极推进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各项重点任务。下面,将工作开展有关情况予以汇报,不足之处,请予指正!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发挥牵头抓总职能,积极谋划“两个专项”工作推进。

 一是制定了全市建筑工程和城市建设两个专项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夯实筑牢专项整治责任基础、狠抓重点工作落实制定目标任务。二是建立各项制度措施,制定了两个专项整治组的组长办公会议制度、办公室主任会议制度、定期调度和挂图作战制度、信息(资料)报送制度、督查检查制度、联络员制度、工作汇报制度、通报制度,各项制度严谨务实,落实有力。三是加强工作统筹调度,及时向两个专项整治组成员单位传达省、市决策部署,适时开展工作推进交流座谈会议,研究具体贯彻落实,同时发挥好整治组办公室职能,对方案落实、机制建设、风险防范、清单建立、手段创新、宣传报道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并做好调度。

 (二)推进行业贯彻落实,全力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一是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以推进“两个清单”建立为导向,部署开展了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老旧危楼排查整治、农村住房保障、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等检查。今年以来全市住建领域累计检查项目8265 个,检查企业 2179 家,出动检查人员 6824 人次;排查发现安全隐患 17596 条,已整改 17383 条,整改率 98.9%;限期整改项目 2146个,停业整改项目 271 个;处罚企业 3 家,处罚金额 3 万元;通报批评企业 7 家,约谈企业 15 家,作不良记录行为 1 起,查处典型案例 3起。二是紧盯关键环节管控,大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落实安全管理力量,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建设到位,推进落实危大工程方案编制、审批、实施环节的把关,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项目安全风险防范化解。三是注重工作推进方式,组织举办了两次建筑工程和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现场观摩会议,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主体责任宣传月”“监管执法月”活动,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监管导则》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手册》宣贯培训,开展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操培训,开展了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培训,总计培训人员 5000 人以上。

 二、取得工作成效 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不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入脑入心,企业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

 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取得积极进展,隐患排查整治逐步引向深入,安全风险防范能力不断提升,“两个清单”建立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全市住建领域今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 2 起,死亡 2 人,同比去年下降 14 起 14 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大幅双降,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合力还没有完全发挥。建筑工程和城市建设涉及行业领域广,责任单位多,目前来看,各成员单位均按照要求开展了相关工作,但联动配合机制还没有发挥到淋漓尽致,信息互通程度有所欠缺,涉及需要多个成员单位协同开展的一些工作,目前在紧密联系上还存在一定短板。

 二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上存在一定差距。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安全责任建立不完善,安全投入还有欠缺,落实技术力量、管理制度、人员培训、操作规程、隐患整治等方面还有不足,“两个清单”建立不完善、不规范。

 三是深化专项整治还有待加强。目前,建筑工地施工定型化、标准化防护设施还没有全面普及,“智慧工地”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城市体检评估还有待国家出台指导政策,安全生产信息化和诚信体系的综合利用还有待深化。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专项整治的要求,牢牢把握冬季安全生产特

 点,密切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大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和两个专项整治组成员单位的密切联系,共同谋划,相互提醒任务事项,并形成定期调度、按时统计、季度分析、年终总结的工作模式。

 (二)不断深化各项工作措施。认真总结前期通过各类形式、各类活动开展工作所取得的一系列经验,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做好安排部署,特别是其中的各项重点任务,结合会议安排、集中整治、示范试点、经验推广等一系列方式,打好组合拳,完善长效机制,使各项工作抓细抓实。

 (三)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行业领域各类安全生产隐患,督促行业领域规范建立“两个清单”,着力重大风险防范和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同时结合冬季安全生产和岁末年初工作,大力开展好督查检查,强化雨雪凝冻天气现气象预警和应急措施,提升冬季安全防范能力和突发情况处置能力。

 各位领导,下一步,市住建局将严格落实三年行动具体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并按照今天会议的重要要求,抓细抓实,确保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我的汇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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