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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篇

时间:2022-09-20 20:55:05 来源:网友投稿

企业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篇企业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程序 1. 范围和应用领域1.1目的为确保动土作业安全,制定本程序。 1.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在XX公司范围内的动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篇,供大家参考。

企业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篇

篇一:企业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作业安全管理程序

 1.

 范围和应用领域 1. 1 目 的 为确保动土作业安全, 制定本程序。

 1. 2 适用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在 XX 公司范围内的动土作业。

 2.

 参考文件 承包商安全管理程序 工作安全分析管理程序 3.

 术语和定义 动土作业指在 XX 公司所辖范围内地面、 埋地电缆、 电信及地下管道区域范围内, 以及交通道路、 消防通道上开挖、 掘进、钻孔、 打桩、 爆破等各种作业。

 4. 职责 4. 1 技术开发部、 生产技术部、 动力车间、 运保车间、 施工区域所属单位负责施工地点地下设施、 设备审核, 联合进行现场地下情况交底, 并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最后由属地部门、车间主管签发《XX 公司动土作业许可证》。

 4. 2 属地部门、 车间责审核作业施工方案、 安全措施、 应急预案, 并会签《XX 公司动土作业许可证》。

 4. 3 属地部门、 车间负责作业人员 的安全教育, 制定、 落实

 施工方案、 安全措施, 对作业过程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4. 4 工程管理部负责审核施工单位制订的施工方案, 配合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

 5.

 管理要求 5. 1 危害识别 5. 1. 1 作业前, 针对作业内容, 应进行危害识别, 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5. 1. 2 将安全措施填入《XX 公司动土作业许可证》 内。

 5. 2 动土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5. 2. 1 动土作业前应办理《XX 公司动土作业许可证》, 无证禁止作业。

 5. 2. 2 作业前, 施工单位向属地部门、 车间提出申请。

 5. 2. 3 属地部门、 车间组织总图主管部门及技术开发部、 生产技术部、 机械动力部、 综合管理部、 安全环保部、 动力车间和破土施工区域所属单位、 地下设施的主管单位进行确认。

 将施工区域地质、 水文及地上、 地下的设备、 设施等情况向施工单位交底, 并在《XX 公司动土作业许可证》 上签署意见。

 5. 2. 4 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 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 制定施工方案, 落实安全措施, 经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和基层单位现场负责人确认并在相应栏签字。

  5. 3 作业安全措施 5. 3. 1 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逐条落实安全措施,

 并对作业人员 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

 动土作业涉及到电力、 电信、 地下供排水管线、 生产工艺等地上、 地下设备、 设施及建(构) 筑物时, 施工单位应设专人负责现场监督。

 5. 3. 2 作业前应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 严防地面水渗入到作业层面, 造成塌方。

 破土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建 ( 构)

 筑物、 道路、管道等下沉和变形, 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 加强观测, 防止沉降和位移。

 动土破土时应由上至下逐层动土, 严禁采用挖空底脚和挖洞的方法。

 在破土开挖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滑坡和塌方的措施。

 5. 3. 3 在邻近建、 构筑物进行动土作业时, 如深度大于等于距建、 构筑物边界距离或大于等于建、 构筑物基础深度时, 必须经过设计计算, 对建、 构筑基础采取防护措施。

 凡深度超过建、构筑物基础深度的必须分段动土, 每段长度不得大于 2 米。

 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观测和检查, 由施工单位负责, 防止邻近已有建、构筑物、 道路、 管道等下沉、 沉降和位移。

 5. 3. 4 在动土地坑、 地沟时, 如土壤湿度适宜, 无地下水及挖方敞露时间不长, 且不会受水冲或深度不超过定值( 砂土及砾石土为 1 米; 粘质砂土及砾质粘土为 1. 25 米; 粘土为 1. 5 米;特密实土为 2 米; 湿陷性大孔土为 1. 5 米)

 时, 可挖成直壁, 不加支撑, 否则必须放坡或加支撑防护。

 5. 3. 5 在深度超过 5. 2. 4 项规定, 又因条件限制不能放坡时,必须采用固壁支撑, 固壁支撑木料不能有糟、 朽、 断裂, 木料板

 厚不小于 5 厘米, 撑木直径不小于 10 厘米。

 深度超过 2 米时,支撑必须经设计计算, 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 验收。

 使用机械挖土时, 不得损坏支撑。

 拆除固壁支撑时, 应按回填顺序, 由下而上逐步拆除; 在垂直面上拆下的支护板每次不得超过三块, 如为松土、 砂土每次不得超过一块。

 5. 3. 6 开挖沟、 坑、 槽作业时, 距离边沿 0. 8 米内禁止堆土,0. 8 米一 3 米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 1. 5 米, 3 米一 5 米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 2. 5 米。

 塔吊、 振动机械距边沿不少于 4 米, 汽车不少于 3 米, 翻斗车往沟、 槽内卸料时必须在距边沿 1 米处打掩。

 5. 3. 7 使用机械动土时, 沟( 槽、 坑)

 下作业人员 应按程序坡度顺序作业, 不得进入机械旋转半径内; 人工开挖土方时, 作业人员 横向间距不得小于 2 米, 纵向间距不得小于 3 米, 严禁掏洞和从下向上拓宽作业。

 深度大于 2 米时必须设置人员 上下梯子等保证人员 快速进出设施。

 5. 3. 8 在施工过程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报告工程主管部门, 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进行作业:

 5. 3. 8. 1 需要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之外的场地;

 5. 3. 8. 2 可能损坏道路、 管线、 电力、 邮电通信等设施的;

 5. 3. 8. 3 需要临时停水、 停电、 中断道路交通的;

 5. 3. 8. 4 需要进行爆破的。

 5. 3. 9 在道路上( 含居民区)、 危险区域内及其它区域开挖深度超过 2 米的施工, 应在施工现场设围栏及警示牌, 夜间应设

 警示灯。

 在地下通道施工或进行顶管作业而影响地上安全或地面活动影响地下安全时, 也应设围栏、 警示牌、 警示灯。

 5. 3. 10 在施工过程中, 如发现不能辨认物体时, 不得敲击、移动, 应立即停止作业, 报工程主管部门查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后, 方可施工。

 5. 3. 11 当发现边坡有裂纹或不断落土及支撑变形、 折断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 经处理检查无问题后方可继续施工。

 5. 3. 12 在破土开挖过程中, 出现滑坡或塌方时, 应做到:

 5. 3. 12. 1 立即停止作业, 撤出作业人员 及设备;

 5. 3. 12. 2 设立警示牌、 夜间设警示灯, 划出警戒区, 设置警戒人员 , 日 夜值勤;

 5. 3. 12. 3 通知设计、 工程、 安全等有关部门共同对险情进行调查处理。

 5. 3. 13 作业人员 在作业中应按程序着装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5. 3. 14 动土作业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加强检查, 雨后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后方可作业。

 各职能部门定期对动土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施工检查。

 5. 3. 15 使用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5. 4 许可证管理 5. 4. 1《XX 公司动土作业许可证》 一式三联, 第一联施工现场作业负责人持有, 第二联动土作业点属地单位留存, 第三联工

 程管理部门留存。

 5. 4. 2 一个施工点办理一张《XX 公司动土作业许可证》

 5. 4. 3 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为一个施工周期。

 5. 4. 4《XX 公司动土作业许可证》 保存期为一年。

 5. 4. 5 动土作业涉及用火、 临时用电、 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 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6.

 管理系统 6. 1 资源支持 公司现有资源都是协助实施本程序的可利用的资源。

 6. 2 管理记录 公司安全环保部保留本程序各版本的留存记录和修改明细。

 6. 3 审核要求 公司应把动土作业许可管理作为审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必要时可针对动土作业许可管理组织专项审核。

 6. 4 复核与更新 本程序应定期评审和修订, 最低频次自 上一次发布之日 起不超过 3 年。

 6. 5 偏离管理 公司动土作业许可管理程序在执行时发生的偏离, 应报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偏离应书面记录, 其内容应包括支持偏离理由的相关事实。

 每一次授权偏离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

 6. 6 培训和沟通

 本程序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 监督培训。

 相关管理、维护和操作人员 都应接受培训。

 本程序应在整个组织内沟通。

 6. 7 解释 本程序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7. 附则 7. 1 动土作业许可证 7. 2 动土作业流程图

 附则一:

  动土作业许可证

 挖掘/开凿地点:

 挖掘/开凿作业描述:

 作业时间 挖掘/开凿 地点的地下/墙内管线分布(打并注明注意事项)

 运保车间 电缆□:

 动力车间 水管□ 蒸汽管□:

 技术开发部 通信□:

 生产技术部 物料管线□设备□:

 工程部 其他:

 安环部 消防设施、 管□:

 挖掘/开凿地点管线草图:

 有□

 无□, 挖掘点无管线

 主

  要

  安

  全

  措

  施 1 已按施工方案图划线施工 2 作业现场围栏、 警戒线、 警告牌、 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3 需要时进行放坡处理和固壁支撑。

 4 人员进出口和撤离保护措施已落实, A. 梯子(); B. 修5 备有可燃气体和有毒介质检测仪,

 6 作业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

 A. 普通灯(); B. 防爆灯( )

 7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护器具 8 强制通风 9 边坡裂纹、 不断落土停止作业 10 支撑变形停止作业 11 滑坡或塌方停止作业 12 挖出地下设施及时上报 13 施工单位现场应派监护人 补充措施

 危害识别

 本人(以下申请人) 在工作开始前,

 已同工作区域负责人讨论了该工作及相关的安全计划,

 并对工作地点进行了检查,

 我对本工作的安全及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工作执行人(公司员工或承包商负责人) :

 工作完毕,

 管线图若有更新, 交维修部存档。

 年

 月

 日

 时 至

  年

 月

 日

 时 签字

  确认签字

 本人(以下批准人) 已同工作执行单位(人员) 讨论了该工作及安全计划,

 并对工作地点进行了检查,

 该工作许可证之安全措施已落实。

  批准人(区域主管或其指定人) :

 项目代表签字:

 时 间:

 部门检查设备完好。

  区域代表签字:

 时 间:

 附则二:

  动土作业流程图

篇二:企业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为了预防动土作业中出现安全事故、 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 特建立本作业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动土作业。

 2 职责 2. 1 安全处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 负责本制度的修改、 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 2 基建处、 其他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 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3 定义 动土作业是指挖土、 打桩、 地锚入土深度在 0. 5m 以上; 地面堆放负重在 50kg/m2以上; 使用推土机、 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4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4. 1 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 没有《作业票》 不准动土作业。

 4. 2 作业前, 作业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 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

 4. 3 作业前, 应检查工具、 现场支撑是否牢固、 完好, 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4. 4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 盖板和警告标志, 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4. 5 严禁涂改、 转借《作业证》, 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 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4. 6 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 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 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

 4. 7 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 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 应立即停止作业, 妥善加以保护, 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 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4. 8 挖掘坑、 槽、 井、 沟等作业, 应遵守下列规定:

 4. 8. 1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 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 挖出的土石严禁堵塞下水道和窨井。

 4. 8. 2 在挖较深的坑、 槽、 井、 沟时, 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 当使用便携式木梯或便携式金属梯时, 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作业时应戴安全帽。

 坑、 槽、 井、 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 行走。

 4. 8. 3 要视土壤性质、 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

 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 槽、 井、 沟边沿 0. 8 m, 高度不得超过 1. 5 m。

 对坑、 槽、 井、 沟边坡 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 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 如发现边坡有裂缝、 松疏或支撑有折断、 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 应立即停止工作, 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4. 8. 4 在坑、 槽、 井、 沟的边缘安放机械、 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 应保持适当距离, 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 确保安全。

 4. 8. 5 在拆除固壁支撑时, 应从下而上进行。

 更换支撑时, 应先装新的, 后拆旧的。

 4. 8. 6 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 并对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进行监测。

 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 应立即停止作业, 待采取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4. 8. 7 所有人员不准在坑、 槽、 井、 沟内休息。

 4. 9 作业人员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 2m 以上, 防止工具伤人。

 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 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4. 10 在危险场所动土时, 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 当所在生产区域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 现场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 迅速撤离现场, 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4. 11 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 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4. 12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 并恢复地面设施。

 5《作业票》 的管理 5. 1《作业票》 由动土作业部门到安全处办理。

 5. 2《作业票》 一式三联, 安全处、 申请单位、 现场作业人员各一份。

 5. 3 一个施工点、 一个施工周期内办理一张作业票。

 5. 4 作业结束后, 将《作业票》 交回安全处。

 否则每丢失一份罚款 50 元。

 5. 5《作业票》 保存期为一年。

 动

 土

 作

 业

 票 编号:

 工程名称

 填写人

 施工单位

 监护人

 施工地点

 施工内容

 电源接入点

 作业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相关作业票编号

 序号 主要安全措施 选项 确认人1 电力电缆已确认, 保护措施已落实。

 2 地下供排水管线、 工艺管线已确认, 保护措施已落实。

  3 通信线路已落实, 保护措施已落实。

  4 已按施工方案图划线。

  5 已进行放坡处理和固壁支撑。

  6 作业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

 A、 普通灯

  B、 防爆灯

  7 作业现场围栏、 警戒线、 警告牌、 夜间警示灯按要求设置。

  8 人员进出口和撤离保护措施已落实:

 A、 梯子

 B、 坡道

 9 配备可燃气体检测仪或有毒气体检测仪。

  10 作业人员佩戴防护用品。

  11 道路施工作业报交通、 消防、 安全监督管理、 公共事业等部门。

  12 其他补充安全措施:

  危害识别:

  施工单位意见:

  签名:

 工程主管部门意见:

 签名:

 施工区域单位意见:

 签名:

 安全管理部门意见:

 签名:

 厂 领 导 审 批 意见:

  签名:

 完工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时分 验收人签名:

 验收人签名:

篇三:企业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作业安全规定 1 目的 为了明确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加强动土作业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动土作业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3.1

 公司安全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破土作业的执行。

 3.2

 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动土作业安全负责。

 3.3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动土作业过程负责。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没有《作业证》严禁动土作业。《作业证》见附录 A。

 4.2 《作业证》经单位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工程等部门会签,由安全部审批。

 4.3 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

 4.4 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4.5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4.6 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4.7 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

 4.8 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4.9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4.9.1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严禁堵塞下水道和窨井。

 4.9.2 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当使用便携式木梯或便携 式金属梯时,应符合 GB 7059 和 GB 12142 要求。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 GB 2811的要求。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4.9.3 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 m,高度不得超过1.5 m。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4.9.4 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4.9.5 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4.9.6 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并对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进行监测。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采取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4.9.7 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4.10 作业人员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m 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4.11 在危险场所动土时,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当所在生产区域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现场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4.12 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 GB/T 13869 和 JCJ 46 的有关要求。

 4.13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5 《作业证》的管理 5.1《作业证》由安全部负责审批、管理。

 5.2 动土申请单位在安全部领取《作业证》,填写有关内容后交施工单位。

 5.3 施工单位接到《作业证》后,填写《作业证》中有关内容后将《作业证》交动土申请单位。

 5.4 动土申请单位从施工单位得到《作业证》后交单位安全部,并由其牵头组织工程有关部门审核会签后审批。

 5.5 动土作业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签发《作业证》。

 5.6 动土申请单位应将办理好的《作业证》留存,分别送档案室、安全部、施工单位各一份。

 5.7《作业证》 一式三联,第一联交审批单位留存(安全部),第二联交申请单位,第三联由现场作业人员随身携带。

 5.8 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内办理一张作业许可证。

 5.9 《作业证》保存期为一年。

 6 相关文件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7 相关记录 动土安全作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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