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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建防办【2022】6号4篇

时间:2022-09-24 17:05:49 来源:网友投稿

余建防办【2022】6号4篇余建防办【2022】6号 意见通知(三) 经费保障 土壤普查经费由中央财 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 中央负责 全国技术规程制定、平台系统构建、工作底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余建防办【2022】6号4篇,供大家参考。

余建防办【2022】6号4篇

篇一:余建防办【2022】6号

通知( 三 )

 经费保障

 土壤普查经费由中央财

 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 。

 中央负责

 全国技术规程制定 、 平台系统构建 、 工作底图制

 作 、 样点规划布设等 ; 负责国家级层面的技术培

 训 、 专家指导服务 、 内业测试化验结果抽查校核 、

 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等:地方负责本区域的外业

 调查采样 、 内业测试化验 、 技术培训 、 专家指导

 服务 、 数据分析 、 成果汇总和数据库样品库建设

 等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工作进度安排 , 将

 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监督审

 计 。

 各地可按规定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

 查相关工作 。( 四 )

 宣传引导

 通过报纸 、 电视 、 广播 、 网

 络等媒体和自媒体等渠道 , 大力宣传土壤普查对

 耕地保护和建设 , 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

 业高质量发展.支撑 “ 藏粮于地 ” 战略实施 , 夯实

 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促进乡村振兴 , 推进生态文

 明建设 , 实现 “ 碳中和 ” 目标的重要意义 , 提高全

 社会对土壤三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

 认真做好舆

 情引导 ,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

 的外部环境 。( 五 )

 安全保障

 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

 度 , 建立并落实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确保普查

 信息安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统筹做好 2022 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 [2022]

 6 号各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农业农村 ( 农牧 )

 、 畜牧兽医 、 渔业厅 ( 局 、 委 )、 财政厅 ( 局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

 农村局 、 财政局 ,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省农垦总局 :贯彻落实党中央 、 国务院关于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部署要求 , 为更好发挥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

 益 , 引导和撬动更多资源要素向乡村汇聚 , 探索产业集聚发展模式 , 整体提升农业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

 平 , 农业农村部 、 财政部 2022 年继续统筹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丁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总体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 、 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

 央经济 T. 作会议 、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 2022 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围绕保供固安全 、 振兴畅循环

 的工作定位 , 统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 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 农业产业强镇政策任务资金•紧扣稳产保

 供目标任务 , 优化产业布局 , 汇集资源要素 , 推进集聚发展 , 完善利益联结 , 推动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

 系 ,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59

 意见通知2022 年 , 在对以前年度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延续支持的基础上 , 中央财政支持新创建 50 个国家现代

 农业产业园 、 40 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 200 个农业产业强镇 , 椎动乡村产业形态更高级 、 布局更优化 、 结

 构更合理 , 并将其打造成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有力抓手 。二 、 建设重点2022 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 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主导产业选择要进一步突出 “ 抓主抓重 ” , 重点围

 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 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 、 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 、 特色农产

 品优势区等规划布局 , 聚焦稻谷 、 小麦 、 玉米 、 大豆 、 油菜 、 花生 、 牛羊 、 生猪 、 淡水养殖 、 天然橡胶 、 棉

 花 、 食糖 、 乳制品 、 种业 、 设施蔬菜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 ( 简称 “ 重点品种 ” )

 , 适当兼顾其他特

 色农产品 , 统筹做好项目谋划设计 。

 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 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 农业产业强镇的建设

 内容和申报条件要求 , 继续参照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 2021 年农业产业融合

 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 农办计财 〔 2021 〕 9 号 )

 执行 。三"资金支持对批准创建或建设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 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 农业产业强镇 , 中央财政分年分类

 给予奖补支持 。( 一 )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奖补资金主要支持规模种养基础设施建设 、 产业链供应链完善提升 、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 智慧农业建设 、 农产品认证与品牌培育 、 联农带农增收等方面 ,( 二 )

 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规模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水平提升 , 农产品初加

 工 、 深加工和物流设施设备建设 , 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等建设 , 市场品牌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 以及

 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壮大等方面 。( 三 )

 农业产业强镇 , 奖补资金主要支持主导产业关键领域 、 薄弱环节发展 , 提升种养基地 、 加工

 物流等设施装备水平 , 培育主导产业经营主体 , 促进主导产业转型升级 、 由大变强 。各地可结合实际采取直接补助 、 政府购买服务 、 先建后补 、 以奖代补等方式 , 积极创新资金使用方

 式,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通过中央财政集中资金引导 , 有效带动地方政府加大投入 , 引导和撬

 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建设 , 提高产业发展的内在活力和竞争力

 奖补资金不能 “ 撒胡椒面 ” , 不搞

 平均分配 , 避免面面俱到 ; 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 、 市政道路.不得列支管理费 , 不得大量用于购买生产

 资料 、 发展休闲农业

 涉及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 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 农业产业强镇布局区域有重合的 ,

 原则上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叠加投资比例累积不超过 20% 。四"工作要求( - )

 加强组织领导 。

 各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 )

 要高度重视 、 高位推动 , 建立由分管省领导亲自抓 ,

 省级农业农村 、 财政部门牵头的工作协调机制 , 统導负责项目申报和建设管理.并做好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中长期规划和项目库建设 。

 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相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 计划财务 、 发展规划 、 乡村产

 6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意见通知业及相关行业处室联合组成项目推进组.加强协同配合 , 形成工作合力 。( 二 )

 强化工作统筹

 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立足优势资源.优化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布局 , 并逐步

 推动与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所在县 ( 市 、 区 )

 相衔接

 要依据申报指标统筹设计.明确主导产业 、 建设布局和

 投资安排.重点对申报条件 、 规划布局 、 建设内容 、 联农带农 、 投入政策 、 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充分研究

 论证 , 形成项目整体申报方案 , 经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党组会或常务会研究并报省政府审定同意后 , 联合

 省级财政部门统一行文上报农业农村部 、 财政部 , 并同步做好竞争性项目答辩评审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 )

 按时报送材料

 各省份应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前报送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材料 ( 分别报

 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 、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各 1 套 , 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 、 乡村产业发展司各 2 套 , 并附

 电子文档光盘 )

 . 超期不予受理 。

 项目实施方案原则上应由各省份农业农村 、 财政部门结合实际 、 深入研

 究 、 自主编制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2022 年 3 月 7 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

 关于征集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的通知农办经 〔 2022 〕 2 号各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农业农村 ( 农牧 )

 厅 ( 局 、 委 )

 、 乡村振兴局 :经过连续二年的遴选推介 , 一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已经成为各地学习借鉴的样板.在乡村治理

 体系建设中发挥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推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 农业农

 村部 、 国家乡村振兴局决定联合开展第四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其中专题征集乡村治理数

 字化典型做法 , 并调度全国乡村治理数字化工作开展情况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 案例征集重点征集各地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决策部署中涌现的典型经验和优秀做

 法 。

 地方推荐的案例应具有一定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 有实效 、 可复制 、 能推广,以县级为主 , 也可拓展至地

 市或乡镇 、 村级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题 :

 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 完善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

 机制 ; 二是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 创新村民协商议事形式 ; 三是化解农村矛盾纠纷 , 加强法治乡村和平安乡

 村建设 ; 四是推进农村移风易俗 , 加强乡风文明建设 ; 五是推进县乡村联动.推动治理资源和服务重心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61

篇二:余建防办【2022】6号

政府系统“强规范、重实干、严督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工作部署,通过项目化、清单化、工程化及“四化”抓落实促进区政府各项工作高标准规范、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提升,结合双台子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区第九次党代会、省市区两会等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强化规范意识、树立干的导向、促进担当作为,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加快实力强、活力足、生态美、品质高的现代化北方水城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任务

 (一)强规范,推动政府系统全面依法履职尽责

 1.规范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可循、有法可查;严格规范执法,梳理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各类市场主体规范经营,合规发展;严格执行制度要求,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公平竞争审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做到依规办事、科学执政;坚持用权必受监督,主动接受区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舆论监督,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重大事项,广泛听取区人大、区政协意见,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落实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群众知晓率、提高群众参与度。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街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2.规范履职理政。养成在吃透党中央精神前提下开展工作的习惯,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安排不折不扣落实落地;旗帜鲜明讲政治,做到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及时向市政府和区委请示报告;完善区政府工作规则、议事规则,把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健全完善政府系统工作体系、指标体系、考核体系,细化量化实化工作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负面清单,形成全方位全覆盖全链条履职尽责网络;强化规矩意识,建立促进工作涵盖“请示、目标、计划、方案、督办、结果、反

 馈”各环节工作闭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准则条例,规范公职人员行为;强化国有企业运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

 牵头单位: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国资局

 责任单位:各街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3.规范从严治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强化党内监督、工作监督、审计监督,注重思想教育、廉洁教育、警示教育,进一步纯洁干部队伍、优化政治生态;一以贯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坚持勤俭节约,真正为基层减负松绑;发扬斗争精神,直面问题、迎难而上,坚持“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和“四化”抓落实,全力缩短“四个距离”,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审计局

 责任单位:各街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二)重实干,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稳定经济运行。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力保障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合理运行区间、健康稳健发展;强化经济走势分析预判,围绕年初目标任务,逐一细化分解、逐一强化支撑,压紧压实、打牢基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灵活调度、创新举措,清单化管理、项目化落实、工程化推进,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全年目标顺利完成。

 牵头单位:各承担经济指标任务单位

 责任单位:各街镇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2.狠抓招商引资。围绕国家和省重点战略布局,结合全市打造“1+2+3”制造业和“3+1+X”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完善产业链图谱和招商地图,锚定世界 500 强、中国 100 强、行业领军、高科技等企业,聚焦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精准开展招商,全力引进一批含金量高、含绿量足、含新量多的产业项目,全年落地项目 50 个以上;科学划分产业结构,围绕开发区产业发展,中试示范基地建设,数字、康养、文旅等产业方向组建工作专班,形成一个产业、一名区级领导挂帅、一个区直部门牵头、一个工作专班推进、

 一套产业链招商图谱、一份重点项目清单“六个一”推进机制,集中优势兵力,打好招商引资攻坚战;实施“重点项目扩量提质”行动,立足产业布局和资源优势,通过引进头部企业以及围绕头部企业布局产业链,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实施“沉睡资源盘活唤醒”行动,全面梳理区域存量低效闲置资源,建立招商资源库,通过腾笼换鸟、借巢引凤、引资扩股、靠大联强等方式,推动辽河左岸酒店、拜斯特科技等一批存量项目有效盘活。

 牵头单位: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投促中心

 责任单位:各街镇、区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3.紧盯项目建设。抓好冬季项目施工,抢抓时间,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 2 月底前开工项目 8 个、续建项目 18个、竣工项目 7 个,完成固投 2 亿元,打牢一季度“开门红”坚实基础;狠抓重点项目建设,严格落实“三级领导包扶”和“项目管家”制度,在项目全生命周期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专班推进锦连、三力等重点项目建设,增加实物量、加快形象进度,以重点项目实施推动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全年开工项目 25 个、续建项目 41 个、竣工项目 20 个,完成固投 22.5 亿元;深入挖掘一二三产等领域项目潜力,做好项目包装储备,建立从 100 万元到 10 亿元以上各梯次项目储

 备库,形成大项目顶天立地、小项目铺天盖地的良好局面;实施重大项目专班推进工程,确保盘锦火车站东站区核心区、盘锦奥特莱斯城市中心、辽河国家公园博物馆、开发区南拓区等重大工程落实落地、加快建设。

 牵头单位: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投促中心

 责任单位:各街镇、区直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4.突出企业服务。要以开展“千人助千企”专项行动为抓手,清单化抓好各类企业及市场主体的精准帮扶,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全力推动融资、资金周转、用工、采购、生产、销售、安全环保等领域问题有效解决,使企业及市场主体留得下、转得灵、发展得好;要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根本目的,奔着问题去、迎着问题上、对着问题干,真发现问题、真解决问题,确保影响企业及市场主体的各类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解决、第一时间清零;要持续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注重企业感受,体会企业所需,提供企业所要,强化“店小二式”服务,不断增强企业获得感、存在感、安全感。

 牵头单位: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街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5.做好对上争取。争资金,吃透学懂弄通中央、省、市关于“十四五规划”、“两新一重”、“三篇大文章”、东北全面振兴、辽宁沿海经济带、辽河国家公园、“一带双创”等各类文件精神,研究新举措、探索新路径、策划新项目、做好项目包装、申报、对接、争取、获批全链条工作,全年完成项目申报 100 个以上,全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一般债和专项债、一般转移支付和转项转移支付等资金支持,全年争取资金不少于 15 亿元;争政策、争试点,聚焦“一带三区”、“五大产业功能区”、“六个高质量”等,把向上争取和产业转型紧密结合起来,以转型促争取、以争取带转型,找准结合重点、提前布局谋划,及时跟踪对接,积极做好与中直、省直、市直部门沟通,全力争取各类政策、试点落户。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街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6.壮大财税收入。控存量,对区内纳税企业实施清单化管理,常态化调度,严防跑冒滴漏;深挖潜,加强与各企业沟通联系,精心做好服务,增强彼此互信,抓早抓小,想尽办法,全力推动各企业域外工程、业务等回归本地结算;扩

 增量,抓实街镇零散税源征管,建立完善区街(镇)财税体制,编制街镇税源清单,实施税收征缴分级分片管理,做实税收留成及奖励返还,各街镇全年共新增税收 5000 万元以上;强贡献,健全完善国有企业绩效考核机制,倒逼企业自我成长、加快发展,全年国有企业营业收入增长 10%以上,做强国有企业财税贡献能力;重清欠,坚持边扶持、边清欠,全年完成企业清欠 4000 万元。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富祥实业

 责任单位:各街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7.推进债务化解。落实国家和省市政策措施控增量、化存量总体要求,拿出足够精力开展融资、化解债务,提前谋划、通盘考虑、清单推进,全年化解债务本息 18 亿元,坚决守住政府性债务风险底线;主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借脑生智,深入挖掘资源潜力,创新融资方式、优化融资手段、丰富融资工具,推动融资工作高效高质运转,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提供坚实保障;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科学压减一般性支出,减少非必要非刚性支出,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花在关键处,全年再科学压减“三公”经费 5%以上。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富祥实业

 责任单位:各街镇、区直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8.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对标《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围绕“信用环境、司法环境、执法环境、审批环境、监管环境、中介环境、经营环境、服务环境”八个领域监督重点,逐一开展自查自纠、清理整顿,形成专项行动方案,集中开展治理清查;对标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区,聚焦只提交一次材料、最多跑一次、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拿地即开工、群众诉求办理等,推出一批特色化、引领性、可复制改革举措,做到全市第一、全省领先;严格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常态化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专项行动,全面推行柔性执法,持续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痛痛快快办事,持续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营商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网格中心

 责任单位:各街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9.增进民生福祉。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集中攻坚解决一批群众

 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衣、食、住、行、用”等“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就业、老旧小区及街路改造、停车难、回迁等一批民生实事落实落地;坚持一线工作法,走出办公室、走街串巷、登门到户,面对面、心贴心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增进感情,推动群众矛盾纠纷及时妥善化解;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一切工作标准,主动站在群众角度思考问题、谋划工作,雷厉风行、事不过夜、一盯到底,确保每一件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不断增进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牵头单位:区委区政府督查室

 责任单位:各街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10.守住安全稳定底线。加强“党建引领、智慧治理”一张网建设,有效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保持打击各类违法犯罪高压态势;对标“六个为零”,全力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坚持“三管三必须”,压实“四个责任”,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清仓起底攻坚行动,确保问题清零、隐患清零、事故为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智慧开发区建设等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等全面完成;毫不放松抓好“人、物、环境”同防,严防死守疫情防控底线。

 牵头单位: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网格中心

 责任单位:各街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三)严督办,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落地

 1.督办压实责任。围绕中央、省、市、区工作部署,重点督查各部门、各街镇责任机制建立情况,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事、落实到岗位、落实到环节、落实到细节,坚决打通落实“最后一厘米”,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形成牵头明确、举措务实、齐抓共管、压茬推进的强大合力。

 牵头单位: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街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2.督办流程管控。重点督查决策机制建立情况,事前是否对工作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事中是否对工作发展态势进行充分评估,事后是否对工作成效进行充分盘点,推动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科学执政、廉洁从政。

 牵头单位: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街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3.督办跟踪问效。建立完善与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考评体系,全面考评工作的经济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做实“以干成事论英雄、以解决问题论能力、以高质量发展项目和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论业绩”的鲜明导向。强化考核结果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绩效发放等方面的运用,通过真督实考,真正考出导向、考出上下、考出动力。

 牵头单位: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街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

篇三:余建防办【2022】6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实施意见 陕政办发〔2022〕6 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要求,培育外贸创新发展新动能,推动我省外贸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外贸领域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为实现“十四五”末全省外贸经营主体和进出口总量双倍增提供有力支撑,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到 2025 年,力争全省跨境电商交易额年均增速保持在 30%以上,相关企业数量突破 2000 家;努力培育 10 家左右全国优秀海外仓企业;各市(区)至少培育认定 1 家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全省培育不少于 30家;西安市争取获批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扩大全省开展保税维修和离岸贸易业务市场主体的数量和规模。到 2035 年,全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规模

 质量明显提升,外贸结构、区域布局更加优化,综合竞争优势更加显现,创新辐射能力更加突出,为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能。

 二、积极运用新技术新工具赋能外贸发展 (三)推广数字智能技术应用。推进中国(陕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多部门、跨行业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拓展地方特色服务功能,利用“信步天下”“外贸大数据平台”等数字工具,为跨境贸易提供便利化服务。支持企业充分利用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推动供应链“数智化”升级。探索贸易数字化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路径。抓好外贸领域省级数字经济试点示范。(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中国信保陕西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跨境电商业态发展。推动植物提取、农副产品、纺织服装、装备制造、工业消费品等特色传统产业借助跨境电商转型升级,鼓励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开展质量体系认证、打造海外自主品牌、建设独立站、参与陕西质量奖评选等。开展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培训,积极制定相关保护措施。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支持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在自贸试验区内适时开展跨境电商进口药品和医疗器械新业态。(省商务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推动西安、延安、宝鸡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加快发展,推进延安综试区保税物流中心(B 型)申建,完善综试区“两平台六体系”功能,做好商务部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评估相关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市(区)申报国家跨境电商综试区,鼓励产业集聚度较高或电子商务发展基础较好的区域创建跨境电商产业园区。〔省商务厅牵头,各市(区)政府(管委会)、省税务局、西安海关、人民银

 行西安分行、外汇局陕西省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拓展畅通跨境电商物流通道。加快中欧班列长安号跨境电商全国集结中心建设,完善“集货仓+海外仓”海关业务监管模式,支持企业通过跨境电商B2B 直接出口、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开展跨境电商出口业务。提升寄递服务质量,促进邮政快递服务与跨境电商协同发展。(省商务厅牵头,西安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西安海关、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培育优秀海外仓企业。鼓励传统外贸、跨境电商和物流等企业运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结构化融资等多种投融资方式,参与数字化、智能化的高水平海外仓建设。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积极为企业建设海外仓提供专项贷款和风险保障。〔省商务厅牵头,各市(区)政府(管委会)、省发展改革委、陕西银保监局、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信保陕西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优化海外仓网络布局。引导支持企业加快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尤其是中欧班列长安号沿线国家和地区布局海外仓。制定出台认定支持办法,鼓励企业设立公共海外仓。发挥我省“一带一路”境外安保协调小组机制作用,为海外仓企业及员工提供安全保障。鼓励海外仓企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建设施工、验收评价、供需物流、信息处理等标准体系,参与中国公共海外仓标准化评价。(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外办、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推动传统外贸转型升级 (九)提升传统外贸数字化水平。支持传统企业运用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外贸发展,优化外贸流程,利用数字化手段提高研

 发设计水平,提升传统品牌价值,开展智能化、个性化、定制化生产和跨境数字营销。鼓励各地建设外贸新业态孵化机构和创新中心,支持中小微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省商务厅牵头,各市(区)政府(管委会)、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创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支持西安市申建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建设,打造内外贸一体化交易平台,带动试点城市周边地区相关产业集聚发展,提高我省特色地产品出口份额,加快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西安市政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西安海关、省税务局、外汇局陕西省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打造外贸新业态聚集区和生态圈。支持我省经开区、高新区、县域工业集中区、综合保税区、国际合作产业园、加工贸易产业园等载体,围绕主导产业和重点产业链培育外贸新业态经营主体,大力引进营销推广、运营管理、金融保险、物流仓储、信息技术、主流平台、综合服务等新业态配套服务企业,以“区中园”“园中园”等形式打造新业态聚集区、构建新业态生态圈,带动区内传统企业利用新业态新模式实现转型升级。〔省商务厅牵头,各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力推动外贸服务向专业细分领域发展 (十二)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发展。修订完善《陕西省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实施办法》。各地要加大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综服企业)培育支持力度。支持综服企业提升海关信用等级,进一步落实完善海关“双罚”机制。对一类综服企业提供绿色办税通道,符合条件的出口退税受理后 5 个工

 作日内办结。设立特殊标识差异化管理,对符合条件的综服企业提供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出口收汇、外汇或结汇资金直接进入委托客户账户等便利化措施。加强综服企业各险种协同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综服企业,纳入信保机构重点客户分级名单并享受优先支持政策。〔省商务厅牵头,各市(区)政府(管委会)、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西安海关、外汇局陕西省分局、中国信保陕西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提升保税维修业务发展水平。加大政策宣传,进一步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保税维修业务,积极推进我省符合条件的保税维修产品列入国家动态目录。制定出台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保税维修综合评估办法,支持自贸试验区和协同创新区内企业按照国家目录开展“两头在外”的保税维修业务。支持综合保税区外有条件的企业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自产出口产品保税维修试点。〔省商务厅牵头,各市(区)政府(管委会)、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西安海关、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稳步推进离岸贸易发展。积极推动陕西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扩面增量”,将离岸转手买卖业务纳入优化单证试点范围,赋予银行在贸易收支业务审核中更大自主权。按照展业原则,坚持实质大于形式,不再规定单证审核种类,切实保障真实合法交易的业务办理。加强中国(陕西)自贸试验区离岸贸易业务创新,鼓励具备条件企业开展离岸贸易。(省商务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外汇局陕西省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政策保障体系 (十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借助信用保险获取银行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方式降低融

 资成本。鼓励企业通过“信易贷”平台进行信用贷款。鼓励银行和支付机构创新安全便捷的支付结算产品,支持支付机构与银行合作为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推进关税保证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开展更多外汇便利化业务。推进中欧班列长安号数字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高水平建设,以铁路提单等为基础开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金融创新。(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外汇局陕西省分局、陕西银保监局、陕西证监局、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信保陕西分公司、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落实财税支持政策。积极发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等政策资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以基金方式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做好外贸新业态税收政策的宣传与落实。支持西安综合保税区、西安高新综合保税区、西安航空基地综合保税区、西咸空港综合保税区等落实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鼓励有条件的综合保税区申请试点。鼓励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经认定的企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政策。(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西安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十七)维护良好外贸秩序。探索建立适应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追溯体系和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强化部门失信联合惩戒,维护行业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省级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利用省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动部门间数据对接,完善构建相关统计体系。推进西安港“一带一路”和中铁联集“陆海联

 动、多点协同”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推动亚欧陆海贸易大通道建设,探索建立公、铁、海、空多式联运,为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提供无间隙立体交通新枢纽。鼓励电信企业为外贸企业开展数字化营销提供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推进宝鸡、延安国际邮件互换局建设。(省政务大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统计局、西安海关、省邮政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中铁西安局集团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推进人才和行业体系建设。鼓励各地制定出台外贸新业态人才引进政策和激励办法。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外贸新业态领域相关专业,通过校际、校企合作共建科班人才培养体系和实习实训基地,培养符合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管理人才和技能人才。指导企业成立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标准、开展行业自律、推动行业创新、促进行业发展。鼓励各类培训评价机构开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各市(区)政府(管委会)、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全力做好组织实施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密切协作配合,积极主动作为,及时出台配套措施,大胆探索创新。省商务厅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省商务厅牵头,各市(区)政府(管委会)、省级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加强精准招商,结合实际出台针对性支持政策,积极引进相关企业和项目落地,助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高质量发展。〔省商务厅牵头,各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

 责〕 (二十二)强化宣传推广。通过培训、展会、政策宣讲等多种形式宣传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成效,复制推广经验做法,营造良好发展氛围,促进我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持续创新发展。(省商务厅牵头,省级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 年 3 月 2 日

篇四:余建防办【2022】6号

1 -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洪教办字〔2022〕6 号

 关于印发《南昌市 2022 年普通高校招生 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及湾里管理局教科体局(教体办)、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 2022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南昌市 2022 年普通高校招生 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在2022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各环节工作中严密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南昌市 2022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南昌市教育局

 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 年 6 月 2 日

 南昌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 年 6 月 2 日印发

  - 2 - 附件:

 南昌市 2 2022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2022 年全国高考将于 6 月 7 日-9 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 2022 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有序组织,做到“应考尽考”“安全平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高考组考防疫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2〕13 号)、《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2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 号)《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 2022 年普通高考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教考字〔2022〕7 号)精神,现结合我市疫情防控政策和普通高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研究部署抓紧抓实疫情防控重点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高考组织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注重科学、严守公平、切实可行、保证安全的原则,把人、物同防要求贯彻到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承接、谁负责”原则,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考试管理,做深、做细、做实高考各项工作,努

 - 3 - 力实现“健康考试”“公平考试”目标。

 二、工作机制 建立完善疫情防控联合工作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在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由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等招考委成员单位(部门)组成的市普通高考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做好高考期间疫情防控的会商、监测、预警、处置、督查等工作,形成教育、卫生健康、学校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

 在市普通高考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医疗卫生保障组,在高考期间,由市卫健委负责各考点应急救援和救治工作,由各县(区)及湾里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区)]卫健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考点医疗保障及卫生防疫工作。各县(区)卫健委和具体承担保障任务的医疗机构要落实好各项工作,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

 为便于高考期间驻点保障工作,根据高考统一规定,设立驻点工作专班,每个考点增设一名副主考(原则上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机构安排一名领导担任),并在高考期间由县(区)卫健委选派医生、护士各至少 1 名,携带常用药品,水银体温计、听诊器等设备,进驻考点进行医疗保障。考点防疫副主考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负责考点内卫生服务团队管理;完善考点内、考场内医疗卫生

  - 4 - 防疫工作流程和处置流程,指导做好人员、物资、场地、监测等防控条件准备,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完善防疫制度,组织防疫培训,开展防疫演练。

 备注:驻点工作专班须对标高考工作人员的选聘要求,选派工作责任心强、政治觉悟高、且无近亲属参加当次普通高考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参与。

 三、工作原则 坚持人员排查、技术指导、疫情处置、医疗保障、卫生监测等工作 “全覆盖、全闭环、点对点”工作原则。

 (一)全覆盖原则:即对考试时间全覆盖、考试场所全覆盖、考试人员全覆盖、清洁消毒全覆盖。

 一是考试时间全覆盖,分为开考前、考试中、考试后三个时间段制定详细防控措施。

 要 强化考前健康筛查。制定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考前健康筛查方案和组考处置预案,明确健康筛查区域范围、项目、时效和人员,以及健康筛查异常考生参加考试的防疫组考方案。要制定考生进入考点的健康筛查结果快速核验方案,避免考点出现人员聚集。要健全完善健康筛查补办快速通道、补打结果报告等补救措施。

 二是考试场所全覆盖,对考点(考场、考务办公室、试卷保管室、视频监控室、公共卫生间、洗漱间、通道等),考点外警戒区域,试卷保密室、试卷保密车辆,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主考、副主考、监考、巡考、防疫、

 - 5 - 医护、考生所在学校辅助人员)、陪同家长等入住的宾馆(酒店)、餐饮店及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等场所提出全流程防控要求。

 三是考试人员全覆盖,对考生、考试工作人员、陪同家长等均提出防控要求。

 强化滞留外省(地)考生劝返工作。各考区要提醒考生按考点所在地防疫要求及时返回,对于返回确有特殊困难的考生,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处置预案。对于健康监测情况不符合当地防疫要求的本地考生和从外省(地)返回考生,不得安排与正常考生同考点(场)参加考试。

 四是清洁消毒全覆盖,对考点(考场、考务办公室、试卷保管室、视频监控室、公共卫生间、洗漱间、通道等),考点外警戒区域,试卷保密室、试卷保密车辆,考生、考试工作人员、陪同家长集中食宿场所(含食堂、宿舍)、卫生间及其他区域提出消毒要求。

 (二)全闭环原则:即对人员排查全闭环、考试流程全闭环、考点学校全闭环。

 一是人员排查全闭环,对全体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做到考前健康申报、体温检测,考试中健康监测、应急处置全闭环管理。

 二是考试流程全闭环,做到考试、出行、应急、监督、监测全闭环管理。

 三是考点学校全闭环,禁止非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

  - 6 - (三)点对点原则:即对人员服务点对点、考点保障点对点。

 一是人员服务点对点,全体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按照属地原则,由学校、属地教育行政和考试机构、卫生行政部门点对点做好体温监测、健康评估等考前准备工作。

 二是考试保障点对点,在每个考点增加一名防疫副主考,负责防疫工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并设置医疗保障点,点对点做好会务医疗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医疗救治

 负责对高考期间突发事件按照及时抢救、就近转运的原则,送至医疗机构,建立急救快速通道,做好应急救治准备。

 (二)疾病控制

 负责对各考点人员排查、物资准备、场所准备、病媒监测、现场消杀、现场处置等卫生防疫工作进行指导、验收。

 (三)卫生监督

 负责对考点周边宾馆、酒店和提供食宿的学校等单位进行饮用水、公共场所等卫生监督检查。

 五、考试前准备工作 (一)考试人员管理 1. 健康监测。

 5 月 24 日起,所有考生(含社会考生)原则上禁止离昌。在南昌市以外学习、工作的考生,必须在 5 月 24 日前回到

 - 7 - 南昌直至考试结束,按要求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两检”(含“落地检”)。考前 14 天实行每日身体健康监测,如实填写《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考考生考试安全承诺书》 (附件1)。

 所有考试工作人员须在考前 14 天之前选定,并进行考前 14 天日常体温和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江西省 2022年普通高考考务人员考试安全承诺书》(附件 2),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与考点考试相关负责同志联系。对异地交叉监考人员的防疫管理,要强化派出地责任,由派出地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提前做好派出人员监测工作,由派出地领队负责汇总派出人员的考前身体监测情况,监测情况报派出地考试机构。

 所有考试工作人员 5 月 24 日起原则上禁止离昌,考前14 天内有国内本土病例报告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人员和考前 3 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工作。

 考生家长如在考前 21 天内有境外、14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7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县(市、区)旅居史,来(返)昌前需主动向属地社区报告,依据我市相应疫情防控规定管理。

 考前 14 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应立即报告县(区)教育考试中心或招考办(以下简称招考办)负责人,并按规定及时就医。

 2. “健康码”申领。外地考生返昌务必提前向属地考区(报考点)报备,同时通过微信“昌通码公众端”小程序申领“昌通码一屏展码”,填写入昌报备人员信息。

  - 8 - 3. 核酸检测。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二)凭证准备

 1. 有效证件。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 。

 2. 一码一卡。持“昌通码”或“赣通码”绿码,大数据通讯行程卡绿卡。

 3. 健康证明。考试工作人员持《江西省 2022 年普通高考考务人员考试安全承诺书》(附件 2),考生持《江西省 2022年普通高考考生考试安全承诺书》(附件 1)。

 4.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考生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见附件 3),考试工作人员在 6 月 7 日第一次进入考点时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 疫苗接种。各考点进一步加强考试工作人员防疫管理,按照依法、依规、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实现考试工作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应接尽接,优先安排接种过加强针(第 3 针)人员参加考试相关工作。

 (三)场所准备

 1. 考点设置。对于身处正常区域且不受疫情影响的考生,仍在原常规考点正常参加考试。各县区需至少设置 1 个常规备用考点。对于因区域封闭、无法正常赴原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可通过设置“重置考点”等措施安排考生参加考试。

 2. 出入口管理。考试开考前至考试结束,考试封闭区域(考试楼)出入口应安排人员全程值守,入口处张贴“单位

 - 9 - 码”。

 3. 体温监测点。各考点要在入口处设置体温监测点,有条件的学校使用红外线体温监测设备,并划分多条体温监测通道,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乳胶手套。配备体温枪、快速手消液、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等。

 4. 临时医 学观察点。在体温监测点附近设置临时体温复测室,供体温异常人员复查体温。配备水银体温计、75%浓度酒精、快速手消液、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医疗垃圾袋、风扇(根据气温自行配备)等。

 5. 医疗救治点。在医疗救治点处悬挂医疗点标识。配备水银体温计、75%浓度酒精、快速手消液、装有含氯消毒剂的消毒喷雾器、常用药品、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乳胶手套、医疗垃圾袋、风扇(根据气温自行配备)等。

 6. 临时健康观察室。在医疗救治点就近相对独立位置设置临时健康观察室 1 间,外围设置警戒线。配备物资同医疗救治点。同时,提前规划设计好各考点教室出现异常情况送救治点指定路线图。

 7. 普通考场。在满足标准化考点要求的基础上,考场内的考生座位横向间距 80 厘米以上,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若地区风险等级提高,考场内座位设置前后左右均应保持大于 100 厘米的间距(考场安排考生人数可低于标准化考场要求)。每个考场桌椅表面需光滑且易于清洁,

  - 10 - 配备快速手消液、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监考人员按每人每半天 1 支的标准配备口罩,学生原则上自备。

 8. 备用或隔离考场。提高备用或隔离考场设置比例,原则上每 10 个普通考场设 1 个备用或隔离考场(每考点不得少于 3 个)。备用或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当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 4 人)。安排具备防疫经验的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

 备用或隔离考场要与普通考场严格区分,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外围设置警戒线,并有专用防疫特殊通道,做明确标识。人员、设施、物品不得接触、交叉和混用。确需接触、交叉和混用的,必须经专业部门消毒。配备常用药品、快速手消液、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乳胶手套、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防护服、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医疗垃圾袋等,配备落地风扇,如需空调,建议使用分体式空调。

 9. 扩大考点警戒范围。为防止出现考点外陪考、送考家长聚集,各县(区)教体局牵头,协调属地公安、交通、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在考点周边设立警戒线,扩大警戒区域范围,仅限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同时加强场外疏导,劝导陪考、送考家长不在场外聚集。考点内设置进出专用通道,有序引导学生进入考点、考场。各考点增设应急疏散通道、

 - 11 - 应急避险区域,制定应急疏散办法。

 (四)环境清洁消毒

 考前,对所有考点的考试场所、通道、区域、桌椅及电梯按钮、楼梯扶手、卫生间、公共休息室等频繁接触部位进行 1 次彻底的清洁消毒。考场在每天开考前提前开窗通风 30分钟以上。空调在使用前,进行一次彻底清洗消毒。6 月 6日所有考点教室在考生熟悉考场全部离场后,进行通风消毒1 次,30 分钟以上,明确张贴完成标识。

 要完善试卷运送、保管、整理、分发等环节疫情防控方案。对试卷运送车辆、试卷保管场所进行彻底消毒,试卷保密室存放试卷前开窗通风,没有窗户的保密室可采用风扇等设备加强机械通风。

 (五)医疗保障准备

 每个考点在高考期间由县区卫健委选派医生、护士、疾控人员各至少 1 名,携带常用药品,水银体温计、听诊器等设备,进驻考点进行医疗保障。

 (六)

 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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