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阶段,我国的医患矛盾主要集中体现在医疗结果、医疗技术、服务态度、医疗费用、医疗时间和医疗贿赂等六个方面,具有数量快速增长、规模急剧扩大、烈度不断增强、分布日益集中与社会舆论影响大等五个特征。同时,我国医患矛盾呈现出四个方面的趋势,即矛盾将持续存在,群体性“医闹”将有所缓和,非医疗过失性矛盾成为主体以及医患矛盾有外溢的趋势。化解医患矛盾,缓和医患关系,应当依据主要的矛盾源,从体制、法律、管理、社会以及医患双方等多方面入手制定应对之策。
〔关键词〕 医患矛盾;医患关系;医疗制度改革;法制建设;管理改革;全社会参与
〔中图分类号〕C91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4)06-0104-08
当前,我国各种社会矛盾十分尖锐。尽管医患矛盾不是最为突出的社会矛盾,但确是一种新型的社会矛盾,而且增长速度较快。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员会统计,2013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患纠纷约7万件,〔1〕大量爆发的医患矛盾让医患双方备受煎熬。2008年,在太原召开的一个关于医疗纠纷全国性的内部会议上披露,我国医疗纠纷正以每年100%的速度增长。〔2〕医患矛盾大量、快速地爆发,冲击正常医疗秩序,给医疗卫生事业造成巨大损失,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本文就现阶段我国医患矛盾的类型、特征、趋势与对策进行探讨。
一、现阶段我国医患矛盾的成因与类型
研究一种社会事实,首先应当对相关概念进行准确完整的定义,从而为后续研究分析奠定基础。因此,我们首先需要对医患矛盾这一核心概念作出准确定义。首先,医患双方主要包括两类人员:医方一般是指医疗服务机构(公立、私立医院)和医务工作人员(医生、护士、管理人员、各类服务人员等);患方是指患者、患者家属以及与患者有关联的其他人员。医患矛盾就是这两类人员之间的互动关系处于对立、排斥甚至冲突的状态。这种不相容或相互排斥可以是情感上的,可以是行为上的,也可以是二者同时存在的。因此,医患矛盾可以理解为医患双方的一种对抗性关系。只要医患关系存在,医患矛盾就难以避免。基于此,我们认为医患矛盾就是指医患双方在医疗服务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内在的情感性的不满或外在的行为纠纷、对抗。在具体的医患矛盾中,双方的不满情绪与对抗行为常常交织在一起。
类型化是我们日常生活中解释事物的基本方式。〔3〕目前,国内关于医患矛盾的分类研究已经取得一定的共识性成果。第一,以矛盾发生的原因为标准,强调医方在诊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过失,分为医疗过失纠纷与非医疗过失纠纷。〔4〕第二,以矛盾发生的主体来源为标准,分为医源性医患纠纷与非医源性医患纠纷。〔5〕第三,其他的分类,如吴小英将医患纠纷分为费用型、风险型、患者延误型、事故型四类;〔6〕何颂跃将医患纠纷划分为诊疗护理过程所致的医疗纠纷、误解性医疗纠纷、医院内感染纠纷等类型;〔7〕汤应武和李江涛区分了原因、激化程度、医务人员有无过失、规模、性质和严重性等六种分类标准,对医患矛盾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类。〔8〕这一分类虽然较为全面,但缺乏对医患互动过程中矛盾源的进一步探究。医患关系的恶化,医患冲突的发生存在具体的矛盾源,这些矛盾源是极为复杂的。因此,从矛盾源的角度来划分医患矛盾的类型,有助于找到化解医患矛盾,改善医患关系现状的应对之策。本文认为,现阶段我国的医患矛盾主要可以分为医疗结果、医疗技术、服务态度、医疗费用、医疗时间和医疗贿赂等六个方面。
1.医疗结果引发的矛盾
这是指由于患方认为医疗效果不符合自己的预期而对医疗机构、医护人员产生不满或对抗的矛盾。一般来说,医疗结果主要包括完全治愈、病情得到缓和、未治愈三种情况。恢复健康,完全治愈,这无疑是医患双方所期盼的医疗效果。但是医疗结果不一定总是会符合医患双方的期待,如病人抢救无效死亡、伤病无法治愈等都会导致非期待的医疗结果。为更好地理解医疗结果所引发的矛盾,需要进一步明确产生相应医疗结果的主客观原因,以便更清楚地进行责任归属。大体来讲,我们可以将这类矛盾再细分为医疗事故型、医学困难型与疗效缓慢型三种形式。医疗事故型,是指由于医护人员的工作过失或者严重违反相关规定对患者造成了不良的医疗结果,这是主要的矛盾形式之一。其中以患者死亡,或者治疗引发严重后遗症为主要的矛盾导火索。医疗事故对患者的伤害往往比较严重,涉及到民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因此医疗事故的处理需要专门的医学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医学困难型是指现有医学暂时无法彻底治愈的伤病,这种情况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医学发展水平有限(无法认识病理、没有解决办法)或者医疗资源不足(没有特效药品、没有相关医疗设备等)而无法实现伤病治愈的目标,这是患方常常不理解、不能接受的医疗结果。疗效缓慢型是指医方采取合理有效的治疗方案对患者进行诊治,但医疗是一个较为缓慢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如果病情复杂,疗效则更为缓慢,部分对医学知识一知半解的患方认为是医方治疗不力或有意延误所致,进而产生矛盾。无论是哪一种具体的矛盾形式,其基本矛盾源就是由于医疗结果所直接引发的。
2.医疗技术引发的矛盾
这是指由于医护人员技术水平不高或者患方认为医护人员技术水平不高而引起的病人痛苦、医疗效果不佳等问题,患者对医方产生不满、甚至冲突。这一矛盾主要存在两种表现形式,首先是医护人员客观上医疗技术水平不高,给患者带来新的痛苦,引发患方的不满、冲突;其次就是患方主观上认为医护人员医疗水平不高,无法胜任对患者的诊疗,因而对相关医护人员表达不满情绪或发生对抗行为。从客观方面上来讲,医护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是有差异的。在日常的医疗服务活动中,“扎错针”的现象并不罕见。“扎错针”的出现,既有医护人员在服务态度上的过失,也有自身技术与经验的不足,还有患者自身的特殊因素影响,如体质因素。但是医疗技术的欠缺有可能就会给患者带来新的痛苦,这种痛苦是患者及其家属常常所不能忍受的,容易引发医患之间的不信任、不满甚至产生对抗。2014年初广州卫视某著名主持人因女友被护士连扎四针火冒三丈,声称想砍人,该事件影响一时。〔9〕医护人员中的年轻人员经常会遇到患者对其医疗技术的质疑。精湛的医疗技术是医护人员获得患者信任,解除患者病痛的基本前提。因此为减少此类矛盾,医方应采取主动,一方面加强培训,提高医疗技术,另一方面则应加强沟通,重视细节工作,提高患方信任水平,为患方提供令其满意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