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哲学是世界观的理论体系。任何哲学研究,在根本上都要回到世界观的把握上来。历来,哲学研究是承认有不同世界观的,但是这种“承认”所包含的逻辑,一般只是在“本体论”上呈现出“物质”和“精神”的立场选择并归结为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划分。这样的划分没有披露哲学历史形式的复杂性以及促进问题探讨向纵深层面的把握。关于哲学史,如果没有世界观的历史形式的梳理,那么哲学就不过是一种简单的平面化结构解析。基于世界观历史形式的观察,哲学经历了古代“自然哲学”和本体论的世界观,近代对“自然哲学”的批判和哲学世界观的变革,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变革和“生活世界”的新世界观重建。这三种形式的基本构筑和变革,使哲学的发展相应地呈现为三个基本的阶段和论域。
[关键词] 世界观的历史形式; 哲学发展的相应阶段; 马克思; 哲学变革
[中图分类号] B0-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8616(2018)03-0038-11
哲学是世界观的理论体系。因此,任何哲学研究,在根本上都要回到世界观的把握上来。这样说,是指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哲学。问题是会有不一样的世界观吗?何以影响哲学呢?笔者认为回答应是肯定的。
历来,哲学研究是承认有不同世界观的,但是这种“承认”所包含的逻辑,一般只是在“本体论”上呈现出“物质”和“精神”的立场选择并归结为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划分。这样的划分不是没有意义,只是没有披露哲学历史形式的复杂性以及不能促进问题探讨向纵深层面的把握。因此,在哲学史的研究中,如果没有世界观的历史形式的梳理,那么哲学就不过是一种简单的平面化结构解析。基于此来观察西方哲学的发展,笔者认为从古到今,其在世界观的表达上经历了三种形式的基本构筑和变革,从而西方哲学的发展可以划分为三个相应的基本阶段和论域,并认为把握这些世界观的变革及其发展的相应阶段和特征,是深入理解哲学理论尤其马克思变革近代哲学的关键。
一、古代“自然哲学”和本体论的世界观
西方哲学起源于古希腊,古希腊哲学是古代哲学的代表。因此,研究西方古代哲学,古希腊哲学具有代表性。然而,古希腊哲学的特点是什么?笔者认为就是其“自然哲学”的属性。这里的“自然”二字,已经暴露了古代希腊哲学在世界观上的历史形式,这个形式就是问题的设置和反思指向“世界本源”统一于“绝对自然整体”的确定性追问并形成相应的事物解释路线和逻辑立场。
古希腊哲学包括从泰勒斯到巴门尼德、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形而上学哲学。它们包括的全部问题可以归纳为“世界是什么”“它由什么构成的”问题。然后,每个哲学家都按照自己的立场来回答这一问题并根据回答来解释具体自然和社会生活现象,形成逻辑原则,构成哲学理论。
这里,先从泰勒斯来分析。泰勒斯是古希腊哲学的鼻祖,在公元前六世纪提出了“万物之源是水” [1 ]5的命题,这是哲学的开端,也是本体论的开端。泰勒斯的这个命题所包含的基本问题就是“世界是什么?” 和“世界由什么构成的?”而在“万物之源是水”的答案中,他的解答逻辑是:世间万物归结为“水”,“水”被理解为 “万物之源”。在泰勒斯提出“水”作为万物之源的“本原判断”时,就形成了作为基始的普遍的“水”与它自己演化出来的特殊的“万物”之间的关系。在“水”是万物之源这个命题中必然包含这样的问题,即“水如何演化为万物?”“万物又如何蕴含着‘水’的性质?”从“水”到“万物”,就是从 “一”到“多”的过渡并内在地包含差异的对立关系;而“万物”归结为“水”来解释则又在逻辑上指认了“多”蕴含着“一”的统一关系。事实上,“水”与“万物”的划分设定了“本原”与“现象”之间包含“一”与“多”的关系。泰勒斯就本体论的“一”的设置构筑了本体论发端的世界观的基因,特点是追求事物统一于“自然”的确定性把握。之后的古希腊哲学都受之影响,“一”与“多”的逻辑设置在形式上没有改变,只是在“一”与“多”的关系的内容上出现了变化。
赫拉克利特提出世界本原为永不停息的“火”,事物的生灭源于“火的燃烧和熄灭”时,就“事物”与“火”的关系及其“转化”的理论设计中,实际上也包含了上述“一”与“多”的关系意涵,力图把“众多事物”的由来归结为“一”的自然本原理解。这也属于本体论的世界观。巴门尼德把“本原”设定为抽象的唯一不动的“存在”,“存在”寓于表现“存在”本身的各种现实现象之中时,这个不变的内质则被指为事物的真正“存在”本身。这里,作为“本原”的 “存在”,具有唯一性和确定性,无疑体现了追求“自然整体”的统一性规定及其世界观思维。接下来的柏拉图吸收了巴门尼德、芝诺等人的思想,建立了以“理念”为本原的哲学思想。这里,“理念”作为“本原”范畴,它不仅具有万物“源头”的含义,而且还有包罗万象的“全体”的含义,具有作为“一”包含着“多”的统一性,把“多”当作了是对“一”的“分有”。柏拉图的“一”的理念设计,实质是把万物归结为客观的“理念”的统一性设定的本体理解,逻辑上与传统一致。
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不同于柏拉图,其哲学出发点是“实体”。他反对抽象的理念,把认识的起点归结为具体的实体。关于实体,可以根据界定而形成为外延不同的范畴,而如何说明这些范畴及其关系则是“实体”哲学在认识论上需要解决的基础性问题。对此,亚里士多德提出了“种属关系”的范畴论和定义方法,把“种”归结为“属”进行解释的命题方式,从而制定了把“属”当作“种”的本质的揭示原则。“本质”即“本原”,对“本质”的确认就是关于事物本原的把握。亚里士多德的“种属关系”,实际上也包含着“一”与“多”的关系,也是其解决“一”与“多”关系问题的思路与方法。按照形式逻辑的原则,对“实体”的认识,就是它作为“种”范畴放到“属”范畴中来进行种差比较并由此规定内涵来完成,这里“属”范畴就被当作“种”的“一”并表达出“统一性”的功能,即归结为“属”的说明就是实现了把具体的实体(事物)还原为“本原”的把握。当然,亚里士多德的“属种关系”又因实体的多元性及其联系的多样性(如“四因说”),而不能自圆其说。为此,他又提出把“实体”划分为“可感实体”与“永恒实体”或“最初实体”与“日常实体”两类。“永恒实体”即“最初实体”,被解释为无体积、不可分、不改变、独立的“神”;而“可感实体”即“日常实体”,则被解释为就是自然界中的以一定質料为基础的各种个别事物 [2 ]。这里,他在“可感实体”和“日常实体”之外,提出“永恒实体”和“最初实体”,意图在于解决关于世界本原的“统一性”问题。因此,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仍然属于追求“自然统一性”的本体论世界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