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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于创新,,善抓落实,,深入推进全省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

时间:2022-12-01 18:05:09 来源:网友投稿

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是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解决公益事业发展深层次矛盾的重要措施。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将其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统筹推进。当前,全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已经完成,改革进入以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的新阶段。全省各级要充分认识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勇于创新,善抓落实,下大气力深入推进试点工作,力争在创新体制机制上取得新突破,趟出新路子。

按照中央编办部署,2012年以来,省里选择18家公立医院和部分文化事业单位开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各地也都结合实际选择部分单位进行了试点。总体来看,试点地区和单位都非常重视,采取积极措施,精心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形成了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省委、省政府把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作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重要内容,统筹部署推进。去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配套文件,专门出台了《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具体政策。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连续三年都对试点工作提出要求。对这项改革试点,多数地方和试点单位都高度重视,制定试点规划,研究政策措施,改革力度很大。比如,济南、青岛等市有关领导专门出席试点单位的理事会成立大会,实地安排部署试点工作;东营、潍坊等市召开试点工作会议,研究推进改革的具体措施。从试点情况看,凡是领导重视、组织有力的地方,试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制定了相关配套政策。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是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内在要求,是确保改革取得实效的关键。在这方面,各地围绕人事管理、收入分配、财政政策、运营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出台了相应配套政策。青岛市编办会同组织、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台了《关于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赋予试点单位一定的人、财、物管理自主权;同时,针对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专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意见》,规定学校可自主选任中层干部,自主制定招生录取方案等。潍坊、乳山、莱芜市莱城区等地相继出台了试点意见、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加大对试点单位的支持力度。东营、菏泽市开展专题研究和调研,分析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制约因素,提出解决措施办法,为下步出台相应政策奠定了基础。

(三)搭建了法人治理的基本架构。建立法人治理结构,首先要搭建好以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及其领导下的管理层为主体的治理架构。各试点单位在这方面下了不少功夫,初步建立起了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协调的治理框架。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组建理事会后,及时召开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单位《章程》,研究选聘院长等重大事项。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建立了以管委会为核心的治理结构,实行管委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东阿县人民医院充分发挥理事会的决策作用,自2013年12月成立以来先后召开了4次理事会议,研究确定院长人选、理事会与党组织的关系、医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等重大事项。可以说,新机制运行比较顺畅,作用逐步显现。

(四)激发了试点单位发展活力。通过试点,各单位在强化公益属性、规范运行、增强活力、提高效率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比如,东营市人民医院通过3年多的试点,医院服务水平不断提高,2014年群众满意度达到97%;青岛市中心医院强化了公益属性,免费为1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心电远程会诊,解决了基层医疗机构技术力量、设备不足问题;平阴县中医院通过改革运行机制,激发了医护人员的工作干劲和服务热情,2014年医院门诊量增加了27%,业务收入增加了13%。

总体上看,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全省面上工作进展还不平衡。有的地方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对试点工作拖一天是一天,没有起到试点先行、探索经验的作用;有的地方创新意识不强,配套政策不完善,工作推进缓慢,有3个市的试点单位甚至还未组建理事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没有根本的改变。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在下一步的改革中认真加以解决。

(一)建好组织架构。这是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是实现规范高效运行的关键。与现行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集决策、执行于一身不同,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以理事会(或董事会、管委会)及其领导下的管理层为主要架构,实现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在前期试点中,虽然大部分单位组建了理事会、管理层,但普遍存在理事会决策作用发挥不充分、理事来源比较单一等问题,有的甚至“换汤不换药”、“新瓶装旧酒”,仍由主管部门或管理层行使决策权,把理事会当做了摆设。对于理事会、管理层的组建要求、人员构成、议事规则、职责权限等,省里的配套政策规定非常具体,各级在试点中要严格执行,确保落实到位。一要发挥好理事会的决策作用。根据单位规模、职责任务、服务对象等方面特点,兼顾代表性和效率,合理确定理事会的构成和规模,其中外部理事要占到多数,充分保障理事会在单位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章程制定等方面的决策权。二要建立由行政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组成的管理层,确保其按照理事会决议履行具体管理职责,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其中,行政负责人由理事会任命或提名,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备案或批准。三要探索设立监事会。对于规模较大、公益性强、监督任务重的单位,可以单独设立监事会,对财务运行、理事和管理层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不设监事会的,由理事会行使监督职责。无论采取哪种模式,都要建立顺畅的监督机制,落实监督责任,形成对决策权和执行权的有效制约。

(二)理顺两个重点关系。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涉及方方面面,理顺关系尤为重要。一是理顺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的关系。要结合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与事业单位去行政化、管办分离改革相衔接,研究人事、收入分配、财政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在人、财、物管理上赋予试点单位更多的自主权,减少主管部门的直接管理和微观管理,强化制定政策法规、行政规划、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职责,切实推进政事分开。二是妥善处理好党的领导和法人治理的关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和改善党对事业单位的领导,是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原则。在试点中,要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采取“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配备方式,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按照章程进入理事会和管理层,理事会和管理层中的党员领导人员按照党内有关规定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理事会和管理层成员的任用与管理,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事业单位章程办理。通过这一方式,实现理事会的决策地位与党的领导相统一、管理层职责发挥与党组织职责发挥相统一、理事会用人权与党管干部相统一。

(三)制定完善章程。章程是事业单位的“宪法”,是法人治理结构的制度载体和理事会、管理层的运行规则。重点要把握好三个方面,一要规范章程内容。2012年,中央编办印发了章程示范文本,明确了章程制定的主要内容。试点中,各级要认真抓好落实,通过章程确定理事会和管理层的关系,明确理事会的职责、构成、会议制度,理事产生方式和任期,管理层的职责和产生方式等重大事项。二要规范制定核准程序。指导试点单位认真起草章程草案,由理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举办单位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备案。各级登记局要重视章程核准工作,按照法人治理的各项要求,认真审核章程的制定程序、组成要素等,使其真正发挥规范单位运行的作用。三要按照章程运行。督促试点单位把章程真正用起来,按章办事,防止章程一定了之、束之高阁。要通过实地核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试点单位履行章程情况的监管,对违反章程的行为严格按规定处理。

(四)健全监管制度。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后,事业单位各方面自主权较大,应及时完善相关监管制度,跟进监管措施,确保其不偏离公益性目标。一是与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相结合,严格考核标准和程序,发挥好服务对象的监督作用,督促提高公益服务质量和效率。二是加强法人登记管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强化法治意识,加强登记管理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确保试点单位依法规范运行。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推进试点单位重要事项和年度报告面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务事项进行社会公示和听证,充分保障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四是建设信用体系。研究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单位自律、公众参与相结合的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实现对试点单位信用情况的常态化监管。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从前期试点情况看,各地对试点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一,有的没有从创新事业单位体制机制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存在等、靠思想,有畏难情绪,推进改革的动力不足,试点工作迟迟没有实质性进展。对此,各级编办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试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认真履行牵头责任,敢于担当、攻坚克难,深入研究制约改革的共性问题,强化措施办法,扎实推进试点工作。要在提高站位上下功夫,主动向党委、政府和编委领导汇报好试点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积极争取领导的重视支持,把试点工作纳入全面深化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统筹谋划,与事业单位管办分离、去行政化等改革协同推进,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同时,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调整,只靠编办“单兵作战”很难取得实质性突破。各级要加强与组织、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以及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在落实法人自主权方面出台“含金量”高的配套政策,借势借力共同做好试点工作。

(二)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是一项开拓性的工作,需要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创新。从目前试点情况看,不少地方思想还比较保守,没有打破条条框框的限制,在管理体制、组织架构、配套政策等方面创新性亮点不多,缺少本地特色和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我们搞的是改革试点,既然是试点,就要在吃透中央和省里试点精神的基础上,大胆试、大胆闯,在政策范围内步子可以迈得再大一点。要树立特色思维,真正铺下身子,深入调研、查找问题,找准切入点,力争在一个或几个方面抓出亮点、取得实效。比如,对于试点单位决策机构的组织形式,省里的配套政策规定比较原则,既可以是理事会,也可探索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可创新的空间很大。只要能够发挥决策作用,能够落实法人自主权,这几种模式都可以去尝试。再如,对于试点单位的选择,只要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社会关注度高、利益关联方较多、规模较大的单位,都可以纳入试点范围进行探索,关键是敢于去尝试、去突破。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检验试点成败的标准,就是看各项试点任务是不是落实到位。各市县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在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确定试点单位,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结合试点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政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对组建理事会、制定章程等重点任务,要深入试点单位,及时了解情况,研究解决问题,靠上进行指导,不能发了文件、开了会就不闻不问、当“甩手掌柜”。今年,省编办将试点工作纳入省对市绩效管理范围,考核权重占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大项的40%。下一步,省编办要建立试点工作台账,加强情况调度和督查考核,及时掌握试点任务的落实情况,工作落实不到位、搞表面文章的不能得分。各市也要建立相应的督查机制,督促各县(市、区)抓好落实,确保试点工作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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