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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别山区传统村落保护的现状与对策建构研究

时间:2022-12-01 19:30:05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 传统村落是我国传统文化遗产的存续空间,是赓续农耕文明的核心土壤,加强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对推动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地处豫南大别山区的信阳市,受独特的地理环境与人文生态的双重影响,形塑了该地区特色鲜明、形态多样的传统村落,存续其间的乡土文化资源彰显着丰富的现代价值。在田野调查基础上,整体考察信阳传统村落的保护现状,并就其问题建构了相应的保护对策。

关键词: 大别山区;传统村落;保护;对策建构

中图分类号: G1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21X(2017)03-0088-06

一、引言

传统村落,原名称“古村落”,如果从时间上去考量,通常是指民国(1912年至1949年)以前建村并存续至今的村落。2012年9月25日,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专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将习惯称谓的“古村落”正式更名为“传统村落”。此后,“传统村落”一词作为常态化学术用语,逐渐被不同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广泛接受。何谓传统村落?在国家住建部等三部门出台的《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2〕184号)中,将其将界定为“拥有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文化遗产,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的村落”。传统村落承载着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是赓续中国农耕文明的基因与根脉,是记忆乡愁和维系华夏子孙文化认同的核心纽带。

信阳市位于鄂豫皖三省交界处,地处豫南大别山腹地,属于南北气候过渡带,受到中原文化、荆楚文化和吴越文化的多重影响,散布其间的传统村落形态多样、特色鲜明,呈现出多元文化互融、民居风貌异质、聚落景观唯美、乡土资源丰厚、自然环境优雅、生态意蕴浓郁等多元特色,彰显了豫南大别山区传统村落的独特风貌。信阳市的传统村落,作为大别山区农耕文明的重要精髓,蕴藏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和生态景观资源,是地方乡村历史、文化、自然遗产的“DNA”与“活化石”,是传承淮河文明与中原文化的重要载体,具有典型的现代利用价值。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现代化和市场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大别山区的传统村落同全国大多数传统村落一样,面临着严峻的生存危机,如何保护和传承好这些村落、以及存续其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学者们开展积极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保护对策和建议。笔者基于对大别山区商城县、光山县和新县的新店、四方洼、四楼湾、丁李湾、毛铺、西河、柿园、游围孜、向楼等传统村落的田野调查,并结合相关的文献资料,尝试对信阳传统村落保护现状进行分析,并就存在的问题建构了相应的保护对策。

二、 传统村落保護的现状:成绩与经验

(一)成立相关领导小组,积极开展调查工作

根据国家住建部等四部局于2012年4月16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的通知》(建村〔2012〕58号),信阳市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调查工作,先后成立了传统村落联合调查领导小组,制订了《信阳市传统村落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指导各县(区)按照要求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订调查方案,开展传统村落调查。具体而言,各县(区)以信阳市第三次文物普查、第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历史文化名村和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申报等材料为基础,筛选确定需要调查的村落,并采用走村入户等方式开展调查和登记工作,不仅掌握了第一手宝贵资料,还为河南省提供了准确翔实的调查数据。截止目前,信阳市共调查登记了132个传统村落,其中经市传统村落联合调查领导小组最终筛选确认的传统村落有115个,相关资料信息已上传到全国传统村落管理信息系统中,大多数村落目前已被列入国家级和河南省级传统村落名录。

(二)申报“传统村落名录”,探索建立四级名录保护体系

自2012年起,信阳市就成了以市住建局局长为组长,市住建局、城乡规划局、文化新局、文物局、财政局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传统村落保护领导小组,并建立了相应的分工与责任落实机制。传统村落保护领导小组成立以来,按照“应查尽查、应报尽报、应保尽报”的理念,积极开展传统村落调查与名录申报,最大限度地使传统村落列入国家和省级保护名录。截止2016年底,信阳市共有22个村落分4批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全省共124个,约占18%),有84个村庄分4批入选“河南省传统村落名录”(全省共591个,约占14%)。同时,信阳市/县两级名录保护制度也正在探索之中,名录保护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三)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从制度上加强传统村落的保护

冯骥才先生曾强调过立法保护传统村落的重要性,认为“传统村落保护必需有法律保障,有法可依,以法为据,立法是首要的”[1]。为了加大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力度,使其保护与利用走上法治化轨道,根据信阳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年度立法计划安排,由市住建局牵头起草了《信阳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2016年5月,《条例(草案)》被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经信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两次会议审议通过,报请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是年9月30日,在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信阳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正式获得批准。通过批准的《条例》共6章43条,包括总则、申报和认定、保护发展规划、保护和利用、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该条例的出台,对加强传统村落的保护、防止传统村落的损毁、传承传统文化等方面都产生了积极影响。

(四)积极争取资金,实施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工程

信阳市住建局会同规划、文化、文物、财政等部门,积极向上级申请传统村落中央补助资金和省级财政支持基金。目前,信阳市的22个中国传统村落全部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每个村落可获得300万元的保护资金; 12个河南省传统村落被列入省级财政支持范围,各村将获得200万的保护资金。此外, 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一些传统村落(如西河村、郝堂村)还积极申请美丽乡村建设“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和国家涉农资金,部分民间资本也参与到村落的保护与利用之中,各项工程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目前,已取得一定开发成效的传统村落有平桥区的郝堂、罗山县的何家冲、新县的西河湾和大塆等。例如,因为郝堂村在其保护与科学开发方面成绩显著,2017年2月9日晚,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特以《郝堂村:建造宜居的村庄》为题,用了近4分钟时间报道了该村从曾经破败不堪的“空心村”,变迁到今天充满生机活力与乡愁韵味的美丽乡村的过程。

三、 传统村落保护所存在的问题

(一)保护意识淡薄,传统村落普查工作进展缓慢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信阳市政府部门的一些领导和工作人员对传统村落的保护意识淡薄,各种推诿扯皮、拖延和不作为等现象时有发生,加之宣传教育的不到位,传统村落中居民百姓的保护意识普遍还不强,常有破坏古民居、古建筑等文化遗产现象发生。由于各级相关部门的保护措施尚未完全出台,加上又缺乏强有力的保护制度,传统村落保护呈现出疲软和乏力之“结症”。另外,信阳市有关传统村落的普查工作推进缓慢,分级管理制度尚未建立。目前,该市虽已成功申报了22个“中国传统村落”和84个“河南省传统村落”,但相对全市所保存的数百个传统村落而言,这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更多的传统村落和细微的信息资料还有待进一步普查和采集,科学定级工作与分级保护管理制度亦亟待开展和建立。

(二)公共服务设施薄弱,传统村落日渐凋敝

在传统村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供给方面,信阳市还存在严重不足。根据笔者所调查的几个传统村落,除了西河湾、郝堂、河家冲、丁李湾等已(在)开发的传统村落外,许多传统村落(诸如毛铺、柿园、向楼等村的交通、卫生医疗、公共文化与体育服务、数字化网络、电子商务等)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还严重不足,公共服务供给与城镇相比,差距十分明显。此外,传统村落的落衰败、凋敝与“空心化”问题也十分突出。从所调查的情况来看,一些传统村落如商城的四楼湾、光山的柿园和向楼、新县的毛铺等,其衰败、凋敝现象严重,村落中的许多古民居、古建筑和文物古迹破败不堪,“人去楼空”现象屡见不鲜,“空心化”“空巢化”和“留守”等問题十分突出。

(三)保护资金短缺,“过度”开发现象时有发生

目前,信阳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和河南省地方财政的支持,社会资本介入较少,存在民间融资不足,多样化的融资渠道不畅,保护资金和开发利用资金严重短缺等问题。由于经济至上理念作祟,信阳市的一些传统村落“过度”开发严重,商业化气息浓厚,古民居推倒重建或大拆大建等现象时有发生,“建设性破坏”和“生产性破坏”等问题日渐突显。正如传统村落保护专家胡彬彬教授所言,“以地方政府为引领、商业模式运作下的过度旅游开发,对传统村落的破坏在我国最为常见”[2]。另外,因为缺乏深入调查和科学规划,部分传统村落在开发利用过程中扭曲了自身文化传统,大别山区乡土文化风韵并未得到充分彰显,独特的乡愁味道日渐淡化,“美丽田园乡村”逐渐成为了“乡村都市”的代名词。

(四)特色品牌缺位,宣传力度亟待加强

传统村落需要在利用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然而信阳市的传统村落在保护与利用方面,对乡土文化资源挖掘尚显不足,缺乏多样化的品牌特色。许多是“千村一律、万村一貌”,尤其缺乏对乡土特色文化元素的提炼与利用,加上一些地方政府急功近利思想的影响,导致部分已开发的传统村落缺乏差异性,“雷同化”特征十分明显。此外,信阳市政府部门在传统村落宣传推介方面,其力度还不够,尚未搭建良好的媒介推广平台,尤其是有关传统村落专业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的缺乏,严重制约了豫南大别山区传统村落文化的对外传播,致使域外旅客对之知之甚少,又加上当地交通闭塞等因素,难以产生“井喷式”或“飓风式”的综合效益。

四、加强传统村落保护的对策建构

(一)开展科学定级工作,拓宽融资渠道,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1.提高保护意识,开展普查与科学定级工作,实施分级管理制度,抢救濒危文化遗产。一是针对一些地方干部和村民对传统村落保护意识不强等问题,应加强宣传和教育,切实提高大家的自觉保护意识;二是组织相关专家和工作者对各区县的传统村落进行普查,根据其生存状况借鉴IUCN(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物种生存委员会对物种濒危等级的划分标准,从“濒危、易危、近危和低危”等4个方面进行科学定级;三是根据传统村落的濒危等级,积极申报国家、省、市、县四级“传统村落名录”,建立四级名录档案保护体系与数据库系统,并制定分级管理制度对之分级管理;四是重点抢救传统村落中的濒危文化遗产,包括古民居、古建筑、古遗址(迹)、各类可移动文物、聚落文化景观等物质文化遗产,以及民俗、民间文艺、传统技艺、传统医药、传统体育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村落濒危遗产档案和濒危警示制度。

2.加强对外交流,多渠道融资,将保护与利用落到实处。一是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争取财政支持,可以积极申请国家和省里的“三农”项目财政补贴、“精准扶贫”资金、传统村落保护资金、“美丽乡村”创建资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文物保护资金、旅游开发资金、公共服务建设专项资金、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等,二是加强与各大文化公司、旅游企业合作,引导企业参与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开发。坚持市场导向,在政府这只“有形的手”的推动下,建立多方筹资、共建共享的投入机制,通过企业化运作、村企共建等形式,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开发;三是要创新各区县的农村金融。通过社区参与和互利共赢等方式,积极引导农村金融资本进入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建设;其四,发挥“互联网+金融”的平台作用,通过网络众筹、P2P网贷、第三方支付、数字货币、大数据金融、金融门户等模式实现网络融资。

3.加强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一是重点建设传统村落的公路交通网。信阳各级政府部门应千方百计争取各类资金,重点建设好各县(区)城到传统村落的公路,有条件的县(区)要及时完成毗邻传统村落间的公路对接,构建互连互通的交通网。二是逐步完善传统村落的公共服务设施。努力争取国家财政资金支持,逐步完善传统村落的交通、环境、卫生、文化、体育、通信网络、电子商务、互联网数字化平台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设施。

(二)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的辩证关系,科学编制规划,切实做到“保护为主、合理利用”

1.做好传统村落中文化遗产的科学分类,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的辩证关系。其一,对濒危传统村落和宗教性、神圣性及祭祀性等文化遗产,应采取重点保护的方式,禁止开发利用;其二,对传统民居、古建筑、古迹遗址、文物等物质文化遗产,应严格遵循文物保护原则,对其修缮要做到“修旧如旧”,严禁以“开发利用”之名对其翻新或重建;其三,对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做到有效保护,在开发利用中防止过度炒作;其四,对于技艺类、民间文艺类、体育类、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不扭曲遗产本真内涵的基础上,鼓励对之进行创意开发和创新利用。

2.以科学规划助推“精致开发”,以“生产性保护”实现“活态”传承。其一,做好科学规划,助推“精致开发”。无论是传统村落的保护还是利用,都应该组织专家学者在基于实地调查的基础上,科学编制规划,尤其是传统村落的开发,更是离不开科学的规划。要因“村”制宜地将规划做到极致,藉此推动传统村落开发的“精致化”。所谓“精致化”,亦就是“特色”和“独一无二”,只有“精致”才能打造出精品、杜绝雷同。其二,实施“生产性保护”工程,“活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文化部出台的《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2012),对传统村落中所保存的传统技艺、民间文学、传统艺术、传统体育和传统医药类等具有市场潜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鼓励采取“项目+传承人+基地”“传承人+协会”“公司+农户”等模式,结合发展文化旅游、会展创意、民俗节庆活动等开展生产性保护,促进其良性发展与“活态”传承,使传统村落有“灵魂”“活”起来。

(三)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探索实施“百村调查工程”

1.地方政府部门应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利用,离不开专家学者的学术智慧,信阳市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强与相关高校及科研机构的合作,多倾听专家们的科学建议和意见。建立“政—研”(政府—高校/科研机构)长效合作机制,积极开展有关传统村落方面的科研规划、创意策划、开发利用等方面的合作项目。

2.探索实施“百村调查工程”,打造传统村落的文化品牌。其一,基于所搭建“政-研”合作平台,策划实施“信阳市传统村落百村调查工程”。具体可由信阳市委、政府牵头,成立“信阳市传统村落百村调查小组”,组织相关专家和文化工作者,运用文献收集、口述史记录、非结构性访谈、定点跟踪调查、参与观察等方法,分批对信阳100个特色传统村落进行调查,重点就村落中的聚落景观、民俗节庆、村落历史、民居建筑、民间技艺、记忆遗产、艺术文化、信仰传统、乡贤文化、特色美食等乡土文化资源深入调查,策划推出一系列具有标志性的科研成果,打造传统村落的文化品牌。冯骥才先生曾言,保护传统村落“要书写村落史、村落志,我们要有这样的文化自觉”[2]。其二,设立专项资金,保障“百村调查工程”的顺利开展。一方面可尝试从“传统村落保护资金”中提取3%左右用作调查研究和出版经费;另一方面信阳市政府和各(区)县政府部门,应按照不低于3%的经费比例给予配套支持。

(四)挖掘资源特色,发展乡村文化创意产业,努力打造“美丽”品牌

1.深入挖掘传统村落中的创意元素与创意符号,大力发展乡村文化创意产业。其一,根据信阳传统村落文化资源的生存现状,有针对性地与国内外著名文化创意企业合作,重点打造一批以影视、动漫、设计、摄影、写生与创作、实景演艺、休闲旅游、会展策划、创意民俗、创意农业、创意生活、健身养生、药膳美食等为主的“特、精、新”乡村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其二,深入挖掘各县(区)传统村落的特色与价值元素,重点策划研发一批具有豫南大别山乡土风味的电视剧、电影、纪录片、音乐和文化创意商品(主要包括创意旅游商品、创意工艺美术产品两大类)等文化创意产品;其三,积极创建乡村文化创客基地与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一方面,要着力培育和吸引国内外文化创意核心层的创意设计类、演艺产业类和新媒体产业类的文化创客和文化创意企业入驻传统村落;另一方面,还要建设一批具有豫南乡土特色和大别山田园风情的“文化创意乡村”。

2.努力打造“美丽”品牌,推动传统村落创新发展。其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以及国家住建部创建“美丽宜居示范村庄”、农业部推介“中国最美休闲乡村”和河南省关于“美丽乡村试点项目”的标准,挖掘传统村落的生态优势与文化特色,建设一批豫南民俗风味浓郁、自然景观优美、产业发展良好、生活自然舒适的“美丽休闲乡村”,打造传统村落的“美丽”品牌;其二,紧紧把握好国家和省里关于“大别山革命老區振兴”和“精准扶贫”等发展战略机遇,因地制宜、顺势而为,在保护好传统村落自然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信阳的毛尖、板栗、茶油、黑猪等特色农产品及传统手工技艺、民居建筑等文化资源,重点发展乡村的生态农业、创意手工产业、民宿产业、休闲旅游产业,努力做到“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与多元“美丽”。

(五)发掘乡土文化的现代价值,推动乡村传统生活方式的复兴,探寻传统村落“差异化”发展模式

1.发掘乡土文化的现代价值,推动乡村传统生活方式的回归与复兴。其一,充分发掘传统村落中乡土文化的现代价值。信阳传统村落中保存有丰裕乡土文化资源,蕴藏着繁富的民间智慧与科学知识,诸如村落中的排水给水设施,聚落形态的景观美学布局,民居中的防灾减灾、防匪防盗、通风防潮和环境卫生等设备系统,建筑上精美的雕花图案,神圣隆重的祭祀礼仪,历史厚重的乡贤文化,异彩丰呈的民俗节庆,精妙绝伦的手工技艺等。这些传统认知经验和乡土知识,对今天我们的建筑设计、美学规划、文化复兴、信仰回归、记忆乡愁、产业发展、乡村治理都具有突出的利用价值。

传统村落是承载文化遗产的生命空间,“人”与“活态文化”又是生命空间中的“灵魂”。“传统村落及其文化保护,绝不能只局限于传统村落建筑的样式与外貌保护,而忽视生活于这些传统村落建筑中的‘人’,以及由‘人’所创造传承的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4]。因此,保护和利用好传统村落,其根本就要是留住人、留住文化、留住他们传统的生活方式。当地政府部门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因村而异”地做好科学规划,采取有序合理的利用方式,努力推动乡村传统生活方式的回归与复兴。

2.学习国内外成功经验,探寻“差异化”模式,防止“过度”开发与“雷同化”建设。其一,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在北美、北欧、澳大利亚、日本和韩国等发达国家、以及我国东南沿海各省及西部的云南、四川、西藏、广西和贵州都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信阳市政府应有计划地组织相关人员到这些地方学习“取经”,在汲取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探寻和创新“差异化”模式;其二,要防止“过度”开发和“雷同化”建设。信阳传统村落的开发和利用,需认真挖掘豫南地区的自然资源优势和乡土文化特色,尤其在利用“生产性保护”方式重点打造生态宜居乡村、休闲旅游乡村和乡村美丽田园景观时,开发要“适度”、利用要“适当”,否则会导致文化失真与碎片化[3],应坚决防 “过度商业化”与“猎奇化”,杜绝“千篇一律”和“雷同化”建设。

(六)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构建动态评估与长效监管机制

1.认真做好宣传推介,提升传统村落的知名度与美誉度。一是通过举行大型推介会、乡村文化创意论坛、学术研讨会、文化大讲堂、民俗/艺术文化节、乡村文化旅游节等活动,扩大信阳传统村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二是充分利用纸质传媒、影视媒体、新媒体、自媒体、移动网络、“互联网+”等媒体和数字化网络平台,积极宣传和推广信阳传统村落;三是创建“中国·大别山传统村落”专业网站与公共微信平台,及时发布国内外和信阳本土有关传统村落的信息,并指派专人负责信息采集与网站维护;四是地方政府部门应加强同国内外知名影视文化公司、传媒企业、实景演艺公司、艺术院校的沟通与合作,拍摄和创作一批以信阳传统村落为题材的影视剧、纪录片、实景演艺作品,扩大其知名度和美誉度,使其经济效益、文化效益和社会效益得以综合呈现。

2.加强监管力度,构建动态跟踪与评估机制。一是成立监管和督查领导小组,加强监管力度。抽调精干人员成立监管和督查领导小组,重点督查濒危和极具价值的传统村落及文化遗产的保护情况,对其保护不作为与开发利用中造成“建设性破坏”的,无论是单位或个人,都应按照《信阳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严厉追责和惩处。二是构建动态跟踪与评估机制,做好适时评估,做到奖惩分明。传统村落的保护不是一朝一夕的工作,不能一蹴而就,需要持之以恒,实施长效管理,应建立动态跟踪机制,适时对之进行评估,及时公布评估结果,奖惩并举,切实保障传统村落得以有效保护和科学利用。

五、结语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传统村落保护的日益重视,尤其是自住建部等国家七部局联合实施“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保护工程以来,地处大别山区的信阳市在传统村落的普查、名录申报与完善、保护法规制定等方面取得了重要成绩。然而,由于受到经济理性与地方寻租行为的影响,在保护和利用的过程中,亦还存保护意识淡薄、公共服务设施薄弱、村落凋敝衰败严重、“过度”开发与品牌特色缺位等问题。科学解决这些问题,不仅需要学术界开展深入的田野调查,因“村”制宜地构建科学合理的保护对策,同时,还需要立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视野,对之赋予其现代意义上的存续价值,实现传统村落中的文化生态财富转化[5]。惟有统筹兼顾到这些客观因素,才能促进大别山区传统村落的有效保护和科学发展。

参考文献:

[1] 冯骥才.传统村落的困境与出路:兼谈传统村落是另一类文化遗产[J].民间文化论坛,2013(1):7-12.

[2] 胡彬彬.我国传统村落及其文化遗存现状与保护思考[N].光明日报,2012-01-15(07).

[3] 冯骥才.中国传统村落何去何从[N].中国艺术报,2016-05-30(S01).

[4] 胡彬彬. 当前传统村落演变态势堪忧:来自農村一线的调查与回访[J].人民论坛,2015(6):64-66.

[5] 杨庭硕,耿中耀.农耕文明与传统村落保护[J].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6(4):73-78.

[责任编辑:王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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