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正规的女校出现于清朝末年。它的出现提高了中国女性的文化素质,为女性参与社会创造了条件。但由于受传统和时代的限制,清末女学的产生并不能使广大中国女性走向独立解放的道路。
关键词:女学;维新派;妇女解放
清末女学的兴起,缘于国家民族的危亡。女子学堂的出现,对于数千年以来就被剥夺了平等教育权的女性来说,是一次基于不平等的解放。回首百年前的一幕幕又能给人以何种启示?
一、女学发展回顾
1.教会学堂的出现
中国最早的女子学堂是由在中国的外国传教士创办的。1844年英国传教士爱尔德赛在空波创办了女塾。由于学校受到来自封建礼教和中国人反抗外来侵略的双重压力,到学堂就读的女生很少,七年之后才达到四五十人。但1850年之后,教会女塾发展较快。据统计从1847年到1860年,传教士在五个通商口岸开办了11所女学堂。到1902年,教会学堂的学生达到4373人,占教会学生总数的43%强。[1]可以说,教会女学堂开幕词了近代中国女子教育的先河。
教会所办学堂出除了初级女子学堂之外,还有女子大学。如1905年创办的岭南大学兼收女生;而华南女子大学,燕京女子大学,金陵女子大学等则专为女子所办。它们的出现,为中国女性接受高级教育,提高自身素质,参与社会事务创造了条件。但是当时能够进教会学校读书的人毕竟是极少的,广大的中国女性仍然禁锢于家庭之中,被剥夺了学习的权利。
2.自办女学堂
中国人自己开办女子学堂,始于甲午战争之后。在反思战争惨败原因时,一部分接触到西方资本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认识到仅仅引进西方的技术和制度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提高国民的精神素质。因此加强国民教育,特别是占人口一半的女性的教育则最为重要。故中国人自己创办的女子学堂是随着维新思想的深入而逐渐出现在中华大地上的。
最早由中国人自己创办的女子学堂是中国女学堂(或称经正女塾)。它是由经元善等人于1898年在上海创办的。学校在开办之际就遭到顽固官绅的反对。一年以后,女塾在压力下被迫部分停办。到1900年,由于经元善遭通辑,经正女塾被迫停办。中国人自己创办的第一所女校就在残酷的社会、政治环境中被迫停办了。但经正女塾所产生的影响却是不可低估的。它的出现开创了中国人自办女学的开始。与此同时,各地女塾也开始出现,如光绪二十八年,吴怀疚在上海办的务本女塾。蔡元培、蒋智由等人创办的爱国女学以及南京的旅宁第一女学等等。从总体上看,这一时期的女学多集中在经济、文化和交通较为发达的地区,且多以私人办学为主。
中国近代女子学校在数量上的发展,是1903年之后的事。1903年清政府公布了癸卯学堂章程,在章程中特意提到女学包括在家庭教育之内,因此国内创办女学成为一股社会潮流。查看此时的报刊杂志,就会发现有关女子学校的内容是不少的,如1904年-1906年的《东方杂志》,几乎期期都涉及了这方面的内容。在这些女校中,既有公立的,也有私立的,既有发达地方的女校,也有偏僻地区的女塾,甚至有的人为办女校不惜牺牲性命、毁家办校,由此可见国人兴办女学的热情。
当然中国近代女校的数量虽发展很快,但总体上还是很少的。1907年,清政府公布了《女子小学章程》和《女子师范学堂章程》之后,女子教育发展很快。据统计,女子初等学堂在1907年有391所,女生人数是11936人,占初等教育学生总数的百分之二。期间,在上海、天津、浙江、安徽、湖北、奉天等地均设有女子师范学堂。师范学堂的设立,为初等女子学堂提供了教师,促进了近代女子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二、女学的影响
从以上可知,清末女学的兴起打破了数千年以来中国女性只能接受家庭教育的限制,为女性走出家门提供了前提条件。但同时,作为时代的产物,清末女学不可避免的带头时代的烙印,留下了许多遗憾。
首先,女学的兴起为社会提供了一些学有所长的专业女性。她们或从事教育或从事医卫工作。如《女子师范学堂章程》就明文规定:女子师范学堂的毕业生自领毕业文照之日起,三年内有充当女子小学堂教习或蒙养院保姆之义务。因此一批接受过近代教育的女性出现在课堂上,促进了女子教育的发展。或者在医疗战线上救死扶伤,培养了一批具有近代医疗技术的专门人才。例如,我国最早的四个女留学生金雅妺等人,都曾在美国学习医术。回国之后,都以行医作为自己的事业。她们在厦门、成都、福州、南昌、九江等地设置医院,开办学校,为中国医学的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此外,还有一些女性在接受了某些专门技术学校的培训后,掌握了一门力所能及的技术,为她们自己能够独立生活创造了条件。
其次,女学的兴起能够更好地把分散于各个家庭的女性组织起来,使她们能够以集体的力量冲击传统的社会制度,为自身的利益和国家的进步奉献力量。
传统女性的最高境界是相夫教子,对于自身所受的拘束则很少意识。女学的兴起,使女性在读书识字的同时不可避免的接触到新事物、新思想,对沿袭已久的封建思想提出质疑,并且以实际行动表示自己的不满。1909年,保定直隶女学堂的全体学生、教师因校长以男女大防为由反对她们参加保定通国陆军学堂的毕业典礼,与以校长为代表的封建势力作为不屈不挠的斗争。她们不仅冲破阻力,全体参加了陆军学堂的毕业典礼,并且因提学使发表歧视女性的讲话而被激怒,全体师生愤然罢课回家。在清末,诸如此类的罢课事件还有好几起。可见,受过新式教育的女性们已经意识到自我解放的问题。
除此之外,受过新式教育的女性比传统女性更加关心国家民族的兴亡。当国家民族面临危亡时,她们勇敢地走向大街小巷,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日俄战争期间,由妇女独力创办的宗盛女学业积极参加拒俄活动:她们创立了“对俄同志女会”,学生可自愿参加;同时还创建了“中国赤十字社”,对学生进行战时救护教育,以便战时学生可以参加抢救伤员。又如1907年,江北发生大水灾,饥民遍野。妇人会会员(大部分是女学生)立于严寒风雪之中,高声演说,苦苦劝捐。又举办各种义画、义演救济灾民。可见受过新式教育的女性所关注的世界已大大超越了传统女性的视野。这种现象的出现不论是对个人还是对国家、民族都是大有裨益的。因此,清末女学的出现,促进了女性的觉醒,使部分女性能够与男性一样,为了中国的繁荣进步,积极参与改造社会的各项运动,并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辛亥革命时期的女中英杰秋瑾、唐群英等人,就是其中的代表。清末女学的出现,为辛亥革命后女性参与政治,并逐步走向自由、解放商定了基础。
但是,我们不能忽视,清末的女子教育还充满了浓厚的封建色彩。清末女学仅仅只是在传统中加入了一些近代社会的要求。在诸多的女子学堂中除了少数由革命派人士所主持的学堂讲男女平等、女性解放之外,其余学校都成了新式“贤妻良母”的培育所。如中国女学堂在其开馆章程中提出:“其教育宗旨,以彝伦为本,所以启其智慧,养其德性,健其身体,以造就其将来为贤母为贤女之始基。”[3]而被许多女子学校视为楷模的务本女塾也是以培养贤妻良母为目的的。迫于社会压力,也为了规范社会办学,清政府颁发了女子学堂章程,其文规定:“中国女德,历代崇重,凡为女、为妇、为母之道,征诸先典史册,先儒诸述历历可据”。[4]并要求学“务时勉以贞静、顺良、慈淑、端俭诸女德,总期不背中国向来之礼教。”[5]在此精神指引下,中国的各式女学堂中以传统“三从四德”为主要内容的修身课,是女学生们必须学习的课程。如《女孝经》、《女四书》、《内则衍义》等也堂而皇之的出现在学堂中。更主要的是女学堂的课程设置以及学校的设置充满了对女性的歧视和男女的不平等。如女子学堂仅有初级和师范两类;在学习年限上,女子所受教育时间比同类的男子学校少一年;在内容上,女学堂的课程仅满足于让女子识字、算数。虽然,女子师范学堂的课程也涉及到教育、历史、地理、算学、格致等,但由于男女之大防的影响,学校的各类教师都由妇女担任,故学堂女生所受教育水平可想而知。因此,女子学堂的学生除少数可以自立,参与社会事务外,绝大多数因所受教育程度远远低于男子,使她们在参与社会竞争的起点就处于不公平的劣势地位。因而,大多数女子在结束学业之后还是被迫回到家庭,以相夫教子作为自己的职业。所以,清末女学的出现并不能使广大妇女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去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她们活跃的潜在才能也得不到有意义的发挥。“如果有什么对人的幸福不可或缺的,那就是应该喜欢他们所习惯的工作。这个为愉快的一生必需的条件,人类的很大一部分是不完全具有的,或者是完全不具备的。”[6]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中国女性要获得真正的幸福,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成因的分析
清末女学产生于中西文化相互冲撞的年代,作为西方近代文明在中国的延伸,女学的出现结束了中国女性不能接受正规学校教育的历史,强烈的冲击了中国的封建传统。加之,中国当时所处的社会、历史环境,女学的出现唤醒了广大中国女性的救国救民热情,为以后中国社会的变革孕育了力量。但事实上,清末的女子学校对广大女性自身的解放来说,其产生的积极意义是十分有限的,绝大多数受过新式教育的女子在结束学业后又回到家庭,成为新式的“贤妻良母”。原因何在?
首先,封建传统的制约是不可忽略的。“贤妻良母”是中国女性的传统形象和生活的基本规范。早在先秦时期我国就有了贤妻良母的概念。但中国女性的贤良形象并不是天生形成的,而是中国文化的衍生物。在儒家经典中,对女性的形象作了许多种限制。可以说贤妻良母就是儒家思想对女性要求的总概括。因此,在清末女学堂中,即使是外国传教士所开办的学校,也不能完全不考虑中国的传统习俗,对女学生的行动行动要求极其严格,如镇江女塾章程就规定,学生只有在指定来领人的陪同下,才能出学校。而深受儒家学说浸染的清朝官员们,在西方强大政治、军事以及文化压力下被迫开放女学,允许女性接受正规的学校教育是不得已的选择。因此在制定女学章程时,尽可能的把传统对女性的要求写入,并在实际操作之中尽可能的按传统去做。况且,当时日本的崛起使中国人看到了东方的希望,因而在制度上竭力模仿日本;当清政府准备开放女学时,也是以日本的女子教育体系为参照物的,而日本女学与西方女子教育相比其保守性是显而易见的。所以清末女学虽然具有近代教育的形式,而实际上内容仍是传统的封建的,是中国近代社会特征的反映。
其次,“贤妻良母”主义的盛行,与维新派人士对女学的认识是紧密相关的。
维新派是具有资产阶级思想的知识分子,他们当中的一些人对数千年以来社会对女性的压迫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并且提出了解放妇女的要求。但由于当时特殊的历史环境,亡国灭种的紧迫感使他们最先想到的是国家民族的兴亡。清末女学的积极倡导者—梁启超在考察美、日等国教育后认为:“女学最盛者,其国最强,不战而屈人之兵,美是也;女学次盛者,其国次强,英法德日是也;女学衰,母教失,无业众,智民少,国之所存者幸矣,印度、波斯、土耳其是也。”[7]换句话说,女学是“天下存户强弱之大原”。由于以上的认识,梁启超在《倡设女学堂启》中就明确提出女学“上可相夫,下可教子,近可宜家,远可善种。”可见,开办女学是为了“相夫教子”、“兴国智民”。当然,梁启超并没有提出明确的“贤妻良母”主张,但由于其“相夫教子”、“兴国智民”的教育观是建立在妇女传统家庭性别基础上的,因此他的这种教育观被时人理解为“贤妻良母”主义,进而成为众多女学堂所遵循的原则,是很自然的。可以说女学能够在中国逐渐发展壮大离不开梁启超等人的积极宣传,但由于他们受时代和社会的局限,没有认识到“人不再是生而即有其生活地位并不可改变地被钉在那个位置上,而是可以自由地运用其才能和有利的机会去获取他们期望的命运。”[8]而限制了女性自由地去选择自己期待的命运的机会。所以中国女性的传统角色并没有因新式女学堂的出现而有所改变,相反更增加了她们“相夫教子”、“兴国智民”的责任。
最后,清末女学所表现出的“贤妻良母”主义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必然结果。中国传统社会是在氏族、血缘没有完全破坏下形成的宗法社会。“在宗法观念下,个人是被重重包围在群体之中的,因此,每个人首先要考虑的是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个人的权利则显得不那么重要。”[9]正是由于传统文化重群体而轻个体的特点,使中国人更多的是强调个人在群体中的义务和责任,而忽视了个人在社会中的权利。当国家、民族处于生死存亡的危急时刻,深受家国一体观念影响的中国人最先考虑的是个人应对社会和国家所负的责任。虽然,中国女性早在西周时期就被剥夺了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利,但作为中国人中的一份子,在危急时刻,女性同样得肩负拯救国家的责任。在此环境中,个人的权利被忽视是不可避免的,更何况向来不受重视的女性的权利。可以说,清末女学中出现的“贤妻良母”主义强调的是女性应为国家、民族所负的责任、义务,而不是作为个体应享受的权利,这应该与整个社会的传统是分不开的。
总之,清末女学的出现结束了几千年以来中国女性不能接受正规教育的历史,使她们有机会摆脱传统的束缚,积极参与社会事务,为国家民族的兴亡,为自身的幸福,而努力奋斗。但是,由于其产生的特殊历史环境,女学在开办之初就具有很强的封建性,中国妇女追求的平等等权利还远远不能够实现。
参考文献:
[1][2][3][7]引自刘巨才《中国近代妇女运动史》P117,P235,P126,P91.
[4][5]引自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P804.
[6][8]引自《从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出发研究女权问题—评约翰•穆勒的〈论妇女的屈从地位〉》,《妇女研究》2001年第5期.
[9]引自张岱年、方克立《中国文化概论》P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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