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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5篇

时间:2022-09-29 09:55:06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开展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5篇关于开展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清县建设浙江省健康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22〕45号) 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开展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5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开展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5篇

篇一:关于开展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清县建设浙江省健康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政办发〔2022〕45 号)

 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德清县建设浙江省健康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7 月 11 日

 德清县建设浙江省健康县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德清 2030”行动纲要》(德委发〔2018〕19号),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社会和个人在健康促进中的作用,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健康中国 2019-2030 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29 号)、《浙江省爱国卫生工作“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21〕145 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决定开展浙江省健康县建设,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持“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的理念,贯彻落实“健康浙江”“健康湖州”“健康德清”部署要求。

 二、总体目标

  通过建设浙江省健康县,推动多部门协作构建“大健康”格局,建立完善健康促进工作机制体系,推动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控制和减少健康危险因素,扩大健康促进场所和健康支持性环境覆盖面,进一步传播健康文化,培育健康人群,立足于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推进健康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卫生与健康事业协调发展,推动健康与经济社会良性互动发展,为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样板地”提供健康保障。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完善健康促进工作体系。建立政府主导的健康县建设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健全健康领域事项多部门协商机制,建立健康促进工作例会、督导通报、考核评价等工作制度。健全以县疾控中心为核心,其它医疗卫生机构为骨干的健康促进专业网络,为全县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开展提供技术支持。建立覆盖村社、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全面实施健康管理员制度。加强专业网络、工作网络两支队伍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培训,提升两支队伍对健康促进理念和策略的认识,提高健康促进与教育业务技能。

  (二)深化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试点。深化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省级试点工作,建立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成立健康专家委员会,全面梳理近 3 年与健康相关的政策文件,对现有的政策及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确定健康优先领域,明确需要优先干预的问题,补充和修改相关政策及措施,充分体现“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策略。以

 落实推进健康浙江 26 项行动为主要载体和抓手,多部门联合推动各行业领域主要健康问题改善和重点健康需求的满足。创新省级示范试点,持续开展健康德清“一镇一品”,在合理膳食、全民健身、优化医疗服务体系等领域,打造健康浙江行动示范样板。

  (三)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全力推进健康村镇建设,全县 50%以上行政村(社区)建设为健康村(健康社区)。引导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健康家庭建设,培育示范家庭、整理典型案例,全县 20%的家庭按照浙江省健康家庭建设标准开展健康家庭建设。长效巩固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创建成效,不断提升健康促进学校金、银牌学校比例。推进健康促进机关建设,50%的机关达到健康促进机关标准。倡导推动健康促进企业建设,20%的企业达到健康促进企业标准。建设无烟环境,巩固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建设成果,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带头禁烟,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

  (四)深入传播健康促进知识理念。深化推进健康知识普及行动,进一步完善健康科普资源库和专家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两库一机制”建设,完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绩效考核机制。系统整合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各类健康巡讲资源,持续开展健康知识“五进”活动年均 300 场以上。部门、镇(街道)融合协同,将主题卫生日健康教育活动融入到宣传、文化、体育等工作中去,提升活动规模和宣传效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传播优势,县域主流大众媒体开设固定的健康栏目,在新媒体传播途径开展面向公众的以健康为主题的公益科普宣传,年均刊播 20 期以上。

  (五)持续打造健康促进支撑环境。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

 题,高水平推进人居环境提升,推进垃圾分类、厕所革命、五水共治、美丽城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除四害村建设,巩固文明城市、卫生城镇创建成果。大力推进健身广场、休闲公园、笼式足球场、多功能运动场等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建成城乡均衡的体育设施网络,构建“10 分钟健身圈”。打造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地域特色,把健康促进与健身运动、休闲旅游、传统文化等项目进行深度融合,广泛建设健康健身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健康小屋等公共设施,营造促进健康的公共环境。

  (六)广泛实施健康促进综合干预。综合分析调查结果,确定不同目标人群存在的重点健康问题,制定实施干预策略,定期评价干预效果,及时调整和完善干预措施。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引导公众提高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上。推广“三减三健”、控烟限酒、全民健身措施,延迟慢病发病年龄,降低慢性病患病率,将成人吸烟率控制在 20%以内,引导各类人群积极参与健身运动,掌握科学锻炼方法,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全面启动阶段(2022 年 4 月—6 月)。制定《德清县建设浙江省健康县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适时召开动员大会,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和专业指导组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开展基线调查,全面启动建设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建设阶段(2022 年 7 月—2022 年 9 月)。深入推

 进健康县建设,深化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试点,开展多部门健康行动,共同建设健康促进场所和健康支持性环境,结合基线调查进行有针对性的综合干预,加强监督指导。

  第三阶段:评估验收阶段(2022 年 10 月—11 月)。对照标准自查提高,完善各类工作项目及相关资料整理建档,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健康县标准,开展建设效果评估,并提交评估资料,迎接评估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县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省级健康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健康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工作方案与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协调管理和考核评价。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督促相关部门、镇(街道)落实职责,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投入保障。健康促进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规范资金管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并举的稳定可持续的健康促进长效投入机制。立项专项经费投入达到省定水平,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

  (三)加强监督管理。建立督导、考核、评估、问责机制,制定重点任务清单,责任分解到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督导及评估结果进行晾晒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对各部门、镇(街道)年度健康德清考核。专业指导机构强化技术支撑,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各单位对健康县理念、方法和建设

 内容的理解,加强工作进展情况的督导,提高建设能力。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政策支持和有关专家专业指导,努力推动建设工作成效与居民健康水平同步提升。

  (四)做好宣传动员。充分发挥政府组织优势、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优势、新闻媒体传播优势,全方位宣传健康县理念,宣传各类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开展的重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常态化做好工作进展和成效的宣传报道,为建设健康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影响力。深入研究本单位、本系统影响健康的公共政策,主动谋划、创新发展本县健康政策和健康措施,推动形成德清特色的健康促进工作品牌。

  附件:1.德清县省级健康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德清县省级健康县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1

 德清县省级健康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王波

  副组长:丁燕英

  成员:姚建强(县政府办)沈艳楠(县政府办)

  梁建红(县委宣传部)宣坚锋(县发改局)

  施剑锋(县经信局)姚新乔(县应急管理局)

  施敏丽(县教育局)黄菊芬(县科技局)

  章陈立(县公安局)吕秋月(县民政局)

  嵇会斌(县司法局)沈忠(县财政局)

 周敏(县人力社保局)邱芳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唐捷(县建设局)杨剑炜(县交通运输局)

  侯海明(县水利局)陈杨名(县农业农村局)

  曹娅芬(县商务局)朱海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许哲锋(县卫生健康局)宋生来(县医疗保障局)

  张铧(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沈建昌(县统计局)

  沈雅萍(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邱连荣(县综合执法局)

  肖新方(县市场监管局)应聿央(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朱伯荣(县总工会)金鑫(团县委)

  吴敏瑾(县妇联)唐炜(县残联)

  嵇开颜(县红十字会)章卓玮(乾元镇)

  徐畅(新市镇)徐燕燕(钟管镇)

  陈福星(洛舍镇)王海荣(雷甸镇)

  施杰(禹越镇)沈星一(新安镇)

  蔡加星(莫干山镇)陈建峰(武康街道)

  许定福(舞阳街道)郑滔(阜溪街道)

  郭宁宁(下渚湖街道)沈群涛(康乾街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健康德清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许哲锋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治国任办公室副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发生岗位变动的,由成员单位接任领导补缺,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 2

  德清县省级健康县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评分要点 评估办法 评分标准 责任部门 一、组织管理(170分)

 1.政府承诺 10 1.1.1 县(市、区)党委政府公开承诺(10分)。

 听取汇报、现场核查

 县(市、区)以党委政府名义承诺实施建设得 4 分;承诺在主流媒体上公布得 2 分;在部门网站或新媒体公布得 2 分;通过宣传栏或宣传资料公布得 2 分。

 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 10 1.1.2 纳入政府重点工作(10分)。

 纳入政府发展规划得 4 分;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得 6 分。

 县政府办、县发改局 2.协调机制 10 1.2.1 建立健康促进县(区)、健康县城领导小组(5 分),成员构成合理(3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2分)。

 主要领导(或常委)任组长得 5分;分管领导任组长得 3 分;成员覆盖超过 80%的政府组成部门及镇街的得 3分,覆盖超过 60%的得 1 分,覆盖不到县政府办

 50%的不得分;分工明确得 1 分;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得 1分。

 10 1.2.2 建立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的工作机制,定期了解各项工作进展,听取政府各部门和居民的工作建议。开展政府牵头、多部门联合督导(10分)。

 每开展 1 次得 5分,最高得 10 分。

 县政府办 10 1.2.3 召开领导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10分)。

 每召开 1 次会议得2.5 分,最高得 10分。

 县政府办 3.工作网络 10 1.3.1 建立覆盖政府有关组成部门、乡镇/街道、学校、机关、企覆盖率达 100%得 10分;90%及以上得 9分;80%及以上得 8分;70%及以上得 7县级各部门

 业、社区、医院等健康促进工作网络。每单位专(兼)职人员承担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10 分)。

 分;60%及以上得 6分;60%以下不得分。

 5 1.3.2 对工作网络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兼)职人员开展培训(5 分)。

 培训覆盖率达 100%得 5 分;90%及以上得 4 分;80%及以上得 3 分;80%以下不得分。

 县卫生健康局 4.专业网络 10 1.4.1 县区设置健康教育专业机构(5 分),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人员配置率达到1.75 人/10 万人口(5 分)。

 有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开展技术指导得 5分;视人员配置情况酌情得分。

 县人力社保局、县卫生健康局 5 1.4.2 建立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核心、覆盖辖专业网络覆盖率达100%得 5 分。

 县卫生健康局

 区内所有医院、公共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促进专业网络(5分)。

 5 每个单位有专(兼)职人员承担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5分)。

 专(兼)职人员配备率达 100%得 5分,90%及以上得 4分,80%及以上得 3分,80%以下不得分。

 县卫生健康局 5 对专职人员开展培训(5 分)。

 专(兼)职人员培训覆盖率达 100%得5 分;90%及以上得8 分;80%及以上得6 分;80%以下不得分。

 县卫生健康局 5.项目管理 20 1.5.1 开展基线调查,具备数据分析能力,了解开展基线调查(或社区诊断)得 10分;完成基线调查县卫生健康局

 当地的主要健康问题,制定科学的干预策略和措施(20 分)。

 报告(或社区诊断报告)得 3 分;当地主要健康问题/优先领域清晰得 2分;健康促进资源分析合理得 2 分;提出的干预策略和措施明确得 3 分。

 20 1.5.2 定期开展技术指导(10分),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10 分)。

 每开展 1 次技术指导得 2 分,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得 2 分。

 县卫生健康局 20 1.5.3 针对基线调查发现的主要健康问题干预效果评估(20 分)

 开展终末调查得 10分;完成效果分析报告得 5 分;效果显著得 5 分。

 县卫生健康局 6.经费保障 20 1.6.1.将健康促进县(区)、健康县城工作纳入当地政府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1)健康促进县(区)、健康县城工作在当地财政立项得 10 分; 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2)当地立项的专

 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20分)。

 项经费 50 万及以上得 10 分(100 万及以上再加 5 分),30 万及以上得 5分,30 万以下不得分。

 二、健康政策(175分)

 1.宣传普及 30 2.1.1 党委政府负责开展“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宣讲(30分)。

 (1)每举办 1 次“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专题讲座或培训班得 5分,最高得 10 分; 县政府办 (2)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各部门、各街道/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讲座或...

篇二:关于开展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

市促进大健康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发展大健康产业的工作部署,加快形成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产业体系,满足人民多层次、多元化健康需求,加快建成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大健康产业集群,结合《深圳市培育发展大健康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 年)》,特制定本措施。

 一、适用机构和重点支持领域 本措施适用于已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大健康领域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本措施重点支持精准医疗、康复养老、精准营养、现代农产品、医疗美容、化妆品等健康服务业以及为其提供支撑的医疗美容设备、康复养老设备、新型营养保健品、现代农产品、数字化健康设备和产品、高端化妆品等健康制造业。

 二、特色化发展康复养老产业 (一)支持康复辅具创新开发。聚焦脑机接口智能辅具、康复机器人、仿生义肢、“3D”打印技术、康复训练设备和类脑医疗器械等创新领域,对科技含量高、占领市场前沿的中高端康复医疗器械设备制造项目,优先列入市重大产业项目库,在土地指标、电气水等要素资源、以及节能审查等环保指标配置上给予重点倾斜。实现规模产业化的项目,择优

 按照项目总投资 2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 1500 万元。

 (二)打造智能康复辅具产业基地。发挥深圳全国首批康复辅具创新试点城市优势,依托坪山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加快建设大湾区辅助器具创新中心、深圳市智能康复辅具产业基地,全力打造国内一流、全球领先的国家级智能康复辅具产业基地。

 (三)

 争创国家级养老示范称号。对新获批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的企业(单位),按照审计确认金额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的资助。对新获批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园区的项目建成验收后,择优按照项目总投资 1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

 ( 四 )打 造养老服务产业生态。加快推进街道社区长者服务中心(站)建设,完善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健康养生、康复理疗等养老服务,打造“一刻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鼓励新建一批连锁化、规模化、品质化、高端化养老服务机构,拓展失能失智照护功能。

 ( 五 )支持养老机构建设。推动医养结合,鼓励医疗机构结合自身功能定位,开设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床位,为老年人提供早期、系统、连续的医疗服务。支持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举办主体依法依规设置医疗机构,符合要求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探索开展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一体化运营管理。养老机构举办主体设置医疗机构,属于社会办医范畴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医疗机构与

 养老机构开展协议合作,提供医疗救治、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等服务。

 三、大力推动精准医疗产业发展 (六)打造基因和免疫细胞治疗产业新高地。支持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基因和免疫细胞治疗重大理论、原创技术、前沿交叉学科基础研究,争取在基因编辑、基因治疗、免疫细胞治疗等领域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和原创性发现。支持开展基因治疗和免疫细胞治疗领域的临床试验和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重点探索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和糖尿病、免疫缺陷疾病、慢性病基因治疗和免疫细胞治疗手段。

 (七)培育发展干细胞等新业态。支持申请干细胞新技术、新产品临床转化、推广应用试点的国家级资质。重点开展造血干细胞、脐带间充质干细胞、储存脐带间充质干细胞、多能干细胞等细胞的基础研究。鼓励做好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及项目备案工作,加快推进我市干细胞与再生医学产业健康发展。对取得市级细胞库资格的,按照项目总投资 4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 3000 万元。

 (八)构建国际一流健康管理体系。大力发展以健康咨询、健康检测、健康干预、慢病管理、家庭医生、健康保险等为主的健康管理产业。建设精神康复、心理治疗、健康体检、疾病早期筛查等机构,提供职业病健康管理服务。

 (九)支持建设细胞与基因生物安全检测平台。对获得

 美国血库协会认定(AABB)或取得实验室资质认定(CMA)或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CNAS)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细胞与基因安全评估检验平台,择优按项目总投资 4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四、探索培育精准营养产业 (十)支持精准营养产品创新开发。鼓励企业围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新型保健食品、营养补充剂和运动营养食品等精准营养产品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对首次获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的产品,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的资助。

 (十一)加大精准营养食品监管力度。推进智慧监管一体化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快建设保健食品等精准营养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并不断完善风险监测、精准监管、应急指挥、大数据服务等功能,着力提升精准营养食品行业现代化治理能力和监管服务水平。畅通部门、区域、行业之间数据通道,推动信息化平台营养健康数据互通共享。

 (十二)支持国家级精准营养科研机构建设。鼓励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重点平台落地深圳,对新获批国家级区域性精准营养创新平台、省级精准营养专项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载体,择优按项目总投资 4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 1500 万元。支持建设市级精准营养创新平台、市级精准营养工程研究中心,按照项目总投资 4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五、全力推进现代农产品产业发展

 (十 三 )

 保障种源自主可控 。支持建立种质资源保护平台,配套完善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以及新种质创制的技术体系和标准体系。对认定的种质资源库,按照项目总投资 4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十四)支持数字化农业技术发展。支持企业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农产品生产、销售全链条全场景的应用与创新,打造种植业信息化、畜牧业智能化、渔业智慧化、种业数字化、新业态多元化、质量安全管控全程化的新型技术方案,择优按项目总投资 4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十五)

 培育特色优势种业企业。实施“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培育工程,认定一批市级“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种业企业。对品种试验、质量检验测试及农作物制(繁)种及种畜禽、水产良种生产、快速育种人工气候室等设施设备建设投入,择优按项目总投资 4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 300万元。对自主开展商业化育种,获得原始品种和实质性派生品种自主知识产权并应用转化的成果,择优按项目总投资4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十六)

 鼓励企业参与国家相关认证。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 ISO9000 质量体系认证、有机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建立 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质量安全体系。

 (十 七 )积极拓展 “ 圳品 ” 品牌影响力。支持企业或科

 研院所争取“驰名商标”“中国农业名牌产品”“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广东省农业名牌产品”等荣誉称号,打造深圳现代农业集群品牌。对获得以上荣誉称号的项目单位在重大项目认定、专项资金申报和应用示范推广等方面予以倾斜。探索制定“圳品”专项标准,推进健康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完善质量追溯体系,打造统一发布、动态管理的健康食品标准公共系统,建立健全健康食品全产业链质量安全监测体系。支持“圳品”培育和品牌推广,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圳品”申报企业及销售企业进行资助。对获评的“圳品”每个产品资助 2 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本资助项目每年资助总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六、鼓励发展医疗美容产业

 (十八)支持电子类医疗美容产品。积极发展用于皮肤美容、口腔美容、中医美容的医用激光、光子、射频及超声设备,水光仪、内窥镜等医疗器械。对新取得Ⅱ类、Ⅲ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单个品种分别给予最高 300 万元、50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进入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或优先审评程序,并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产品,单个品种资助上限再提高 100 万元。单个企业每年累计获得资助最高不超过 1000万元。

 (十九)支持生物类医疗美容产品。积极发展抗衰老药物,支持发展肉毒素、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等医疗美容药品,对取得临床批件的,给予最高 100 万元奖励。对完成Ⅱ、Ⅲ

 期临床试验的,分别给予最高 200 万元、300 万元奖励。对取得药品注册批件的,给予最高 500 万元奖励。对于自主研发,并获得美国 FDA、欧洲 EMA 等国际药品生产规范(cGMP)认证的,给予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资助。

 (二十)支持口腔特色产品。鼓励口腔材料制造企业加大核心技术研发,突破采用新型材料及其制备技术。对围绕新产品开发和工艺改进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并实现产业化的技术创新项目,择优按项目总投资 2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二十一)支持医疗美容服务行业。支持建设国际性、专业化、规范化的规范医疗美容机构,推动发展医疗美容产业跨越性规范发展。对新获得 JCI(国际医疗卫生机构认证联合委员会)国际认证的医疗美容机构(企业),择优按项目总投资 2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制定深圳医疗美容服务行业标准,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资助。积极打造医疗美容之都,促进医疗美容服务机构发展壮大。

 (二十二)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督规范。完善医疗美容机构的执业标准,督促做好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管理工作。建立常态化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加强行业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构建透明可溯源的查询平台,推动医疗美容行业规范化经营。成立深圳市医疗美容质量控制中心,促进医疗服务水平提升和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七、积极发展化妆品产业

 ( 二十 三 )

 支持化妆品生产技术创新。鼓励对新原料、功效原料、香精香料、中国特色植物资源原料、产品配方、生产设备、仪器设备、生产工艺、功能功效、安全评估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鼓励在生物工程与制剂新技术、天然来源功能性物质提取技术的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的研究。对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备案并成功纳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的化妆品新原料,经核准后每项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资助。对利用中国特色植物资源,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备案并成功纳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的化妆品新原料,经核准后每项给予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资助。

 (二十四)

 鼓励创新 化妆品 商业模式。带动行业转型升级,依托龙头电商企业、专业批发市场和直播平台,打造立足本土、辐射周边、影响全国的营销平台,实现企业销售降本增效。引导企业、经销商借助展会、互联网平台,积极与国内外城市对接,建立外销网络,开拓国内外高端市场。

 (二十五)推动建设深圳美丽谷。以深圳美丽谷坪山基地作为我市化妆品产业核心启动区,联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福田华强北、坪山综合保税区、盐田中英街以及我市其他地区,形成“1+N”空间布局。鼓励重大项目落户,世界 500 强企业、中国 500 强企业以及行业龙头企业落地深圳美丽谷。搭建优质公共服务平台,支持社会机构、行业组织和企业提供产业公共服务,面向化妆品产业生态搭建检验检测、功效及安全评价服务、产品包装设计、替代动物实验

 等公共服务平台,择优按项目总投资 4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二十 六 )支持 参与 化妆品 标准制定。支持制定深圳市化妆品优质产品、优质企业行业评定标准,参与化妆品技术、评价标准和检验方法制修订,加快推动我市化妆品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步伐,扩大深圳化妆品品质影响力。

 八、强化要素综合保障 (二十 七 )健全人才保障机制。建立完善多层次大健康产业人才培养体系,强化大健康产业相关学科建设。鼓励校企联合开展专业人才培养,完善大健康人才职称评定和晋升通道。支持企业引进大健康领域高水平管理、研发、服务等紧缺人才,在住房保障、子女就学、医疗保健等方面提供保障服务。

 (二十 八 )强化用地保障机制。优先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用地指标,对在市级大健康产业集群重点片区落地的重点项目,应优先考虑纳入国家、省重大项目清单和广东省先进制造业项目,确实无法纳入的,由市级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予以统筹解决。支持合理利用存量用地和房地产用于发展大健康产业,拓展大健康产业发展空间。由市产业主管部门统筹,大健康产业集群重点区负责对每年的产业用地和产业用房指标予以量化。

 ( 二十九 )

 推动大健康特色产业园区建设 。鼓励各区扩大创新产业用地和用房供给,按照大健康细分领域布局建设

 特色园区,加速重点特色园区建设落地,市级财政资金优先支持大健康重点园区发展。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定期对全市的大健康产业园区进行认定和评估。对于通过认定的特色园区按照建设总投资的 1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 1亿元。经认定的特色产业园区参照市租赁主管部门发布的产业用房租金指导价格进行对外租赁,对符合标准入驻园区的企业,连续 3 年按照租金的 50%的比例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对经认定的特色产业园区运营企业按照运营经费 20%的比例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500 万元。

 (三十)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完善大健康产业统计标准,加强行业自律和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建设“互联网+监管”一体化监管平台,建立动态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机制完善信用公开机制,探索建立失信约束制度。加大对大健康产业相关企业和机构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依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制假售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规范大健康服务机构从业行为。

 ( 三十一 )

 优化大健康 产业 环境 。对经国家、省、市...

篇三:关于开展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

院关于印发《全国健康促进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村卫生站:

 根据《四川省健康促进县(区)创建实施方案》、《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全国健康促进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全国健康促进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精神为引领,全面落实“建设健康中国”战略,坚持“预防为主”工作方针,构建全民参与的健康促进长效机制和工作体系,有效提高居民健康素养,不断提升居民健康水平,为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健康什邡”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健康促进示范县创建工作,创建健康促进医院,探索建立健康促进县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提升医院健康促进专业队伍工作能力,改善健康环境,营造健康文

 化,提高群众健康素养水平和健康素质。

 (二)主要指标

 1. 每季度召开 2 次工作例会。

 2. 将健康促进医院纳入医院目标考核,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医护人员绩效考核。

 3. 全体员工定期体检并接受健康管理。

 4. 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置。

 5. 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知晓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知晓率均达 60%。

 6. 人均期望寿命达 79 岁。

 7. 原发性高血压管理率达 60%,二型糖尿病管理率达 50%。

 8. 开设戒烟指导门诊。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康促进工作机制

 成立健康促进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科室,建立覆盖全医院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

 (二)确定主要健康问题

 通过门诊诊断和需求评估,分析本镇存在的主要健康

 问题,明确需要优先干预的问题和领域,明确解决重点健康问题的策略和措施;定期评价干预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调整重点优先问题。

 (三)搞好健康细胞建设工作

 全面开展健康促进医院的建设,做好本镇内健康学校、机关、企业、村(社区)、家庭等健康教育指导工作。

 (四)开展健康促进重点活动

 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充分利用宣传单、展板、微信、QQ、LED 等传播健康素养核心信息;开展卫生计生主题日宣传、健康知识抢答等活动,为创建健康促进示范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实施步骤 (一)基线调查阶段( 202*年 年 3 3 月 — 202*年 年 4 4 月)

 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建立联络员制度;开展基线调查,明确需要优先干预的问题和领域。

 (二)实施建设阶段( 202*年 年 4 4 月 — 202*年 年 2 12 月)

 针对优先领域、重点问题和重点人群开展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综合干预。

 (三)总结评价阶段(0 2020 年 年 1 1 月 —0 2020 年 年 3 3 月)

 在全院开展项目总结与效果评价,发现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做法。

 (四)评估验收阶段(0 2020 年 年 4 4 月 —0 2020 年 年 7 7 月)

 做好国家健康促进县迎检准备工作,接受国家、省、市各级考核、评估。

 五、 明确职责分工 (一)院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业务工作组织推进各项建 设重点任务,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协调。

 (二)院办公室:承担医院健康促进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印发医院的创建工作方案,承担卫生院健康促进医院、无烟医院创建工作,将健康促进工作融入脱贫攻坚工作内容,提升贫困户的健康素养。

 (三)公卫科:负责牵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工作,家庭医生签约、健康素养促进、卫生日主题活动等统筹协调、各科室培训、技术指导、督查、评价、迎检,组织创建并完成相应档案资料。

 (四)财务科:负责创建经费的分配及项目资金绩效评价。

 附件:卫生院创建全国健康促进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卫生院创建全国健康促进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党支部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支部副书记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办公室主任 **公卫科科长 **公卫科副科长 **住院部主任 **平门诊主任 **护士长 **医务科科长 **财务科科长 **中医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日常工作由**(联系电话:**)负责。

篇四:关于开展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

市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 2021- - 2025 )(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十大新兴产业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新兴产业集聚地的意见》及省政府《关于加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推动十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健康芜湖建设,推动芜湖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根据市产业 推进组工作部署,芜湖市卫健委牵头委托第三方草拟了《芜湖市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文件,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健康产业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维护人民健康,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2016 年 8 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新世纪第一次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明确了建设健康中国的大政方针。2016 年 10 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把健康产业作为推进健康中国的五大重点任务之一。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完善国民健康促进政策”等任务要求,为大健康产业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提供了强大动力。

 安徽省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健康安徽建设,全力推动大健康产业发展。3 月 14日,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安徽省“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提出“把生命健康产业打造成安徽省支柱产业,将安徽省打造成全国重要的生命健康产业聚集地。”同时,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十大新兴产业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新兴产业集聚地的意见》及省政府《关于加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推动十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工作部署,尽快研究出台芜湖市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不仅是惠民生、提升人民健康品质的必然要求,也是扩内需、促就业、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对实现市委、市政府健康芜湖战略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打造省域副中心具有决定性意义。

 二、起草依据 本规划主要是依据《安徽省“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芜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十大新兴产业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新兴产业聚集地的意见》等文件进行编写。

 三、起草过程 (一)成立编制工作专班。2022 年 2 月,成立由大健康产业链链长为组长,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编制工作专

 班。工作专班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规划》编制工作,建立了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并于 2 月 18 日 通过询价方式确定了编制单位。

 (二)收集基础材料。为做好规划编制, 2022 年 3 月,编制单位在全市域进行调研,对照芜湖市大健康产业链情况编制“芜湖市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所需提供资料清单”向单位收集资料,各单位于 3 月底提供了基础材料。

 (三)编写规划草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编制方不能离京调研的情况下,市卫健委组织有关单位与编制方召开了视频调研座谈会。在收集、了解和掌握各部门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等基础上,编制方于 4 月底完成了规划草案。

 (四)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我局分别于 2022 年 6 月底、向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规划征求意见,并就反馈意见修改规划文本。8 月 5 日又组织召开了相关专家与市直有关单位的座谈会,目前已根据修改意见对规划文本进行修改。

 四、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统筹“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立

 足新发展阶段,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服务新发展格局,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坚持高质量发展,以改革为主线,以需求为牵引,以创新为路径,按照“医、药、养、健、管”一体化发展路径,前延后伸、高位嫁接、跨界融合,高质量打造全民全程全周期的大健康产业体系,将大健康产业培育成为芜湖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力争打造成为长三角大健康产业融合示范区,助力省域副中心城市和长三角现代化大城市建设。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重点把握了三个方面: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徽推动健康产业发展的要求和部署。深入贯彻健康中国战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安徽省健康产业发展要求,围绕大健康产业五大领域及芜湖实际,构建芜湖市发展大健康产业的顶层设计。

 二是牢牢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内涵。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人民群众全周期需求为重点,推动“健康+”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创新的引领作用,因地制宜引导特色优势领域优先发展和集聚发展,将绿色生态理念贯穿大健康全产业链发展的各个环节,积极推进大健康产业内外双循环相互促进开放发展新格局,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目标追求,推动大健康产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产业的新通道。

 三是积极对接国家、省及芜湖发展规划。《规划》在坚持与国家《“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 “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等国家规划相衔接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安徽省“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芜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各产业、各区县、功能区“十四五”规划,发挥大健康产业规划的总体性、综合性、引领性作用。

 五、主要内容 《规划》(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共有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规划背景。主要对芜湖市大健康产业资源禀赋、产业链条、发展环境、产业链“双招双引”情况等基础条件进行总结,并从政策、技术、组织变革、新冠疫情等方面分析大健康产业发展空间。

 第二部分为总体思路。提出大健康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提出 2025 年大健康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并从综合实力、产业体系、创新能级、发展环境等 4 个方面提出具体的发展目标。

 第三部分为区域布局。坚持“集散结合、以集为主,城乡融合、特色发展”的布局原则,结合大健康产业范围广、链条长、关联性大,融合性强的特点,依托区域产业资源,以主城区为核心,统筹全市大健康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布局大健康资源,构建“一核、两翼、三带、一网”的总体发展

 格局,形成各县市区发挥比较优势、突出特色、差异发展的态势。

 第四部分为重点领域。根据大健康产业发展基础和资源禀赋,结合国内外大健康产业发展趋势,聚焦“药、医、养、健、管”业态,从耕医药制造、医疗卫生、、养生养老、健身康体、健康管理等五个方面,提出芜湖市健康发展的重点领域。

 第五部 分为主要任务。围绕芜湖大健康产业发展重点领域,以建平台、强创新、育主体、塑品牌、促开放、优生态为主攻方向,提出了推动芜湖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任务。

 第六部分为保障措施。分别从组织领导、体制机制、要素保障、监测考核、宣传引导等 5 个方面着力,提出保障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和规划顺利实施的举措要求。

篇五:关于开展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

dash; 1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驻政办〔 2010〕 58 号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项目审批管理促进新型墙材产业 健康发展的通知

 各县、 区人民政府, 开发区、 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严格新型墙材项目 准入, 规范审批程序, 提高办事效率,加强项目 审批管理, 促进全市新型墙材产业健康发展, 根据河南省发改委《关于做好我省新型墙材项目 审批管理的通知》( 豫发改工业〔 2009〕 2025 号)

 等文件精神,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严格项目准入标准 根据各县( 区)

 原料资源条件和产品类型, 实行不同的准入

  — 2 — 标准。

 1.建设规模。

 烧结和蒸压类:

 依托大型排渣工矿企业的项目不低于年产 2 亿块, 资源丰富地区的项目 不低于年产 1 亿块, 平原地区的项目 不低于年产 6000 万块; 混凝土多孔砖类:

 不低于年产 6000 万块。

 2.工艺装备。

 新建烧结类项目 :

 必须采用 隧道窑工艺, 单线能力不低于年产 6000 万块; 新建蒸压类项目 :

 粉煤灰类产品,单线年生产能力不低于 6000 万块; 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类产品, 单线年生产能力不低于 10 万立方米。

 3.总量控制。

 现有产能超过 2008 年墙材产量的县( 区), 新建项目 须以等量淘汰落后产能为前提, 严格控制新增产能。

 鼓励利用建筑垃圾等生产生活废弃物生产新型墙材, 原则上新建项目规模不受当 地新增总量限制。

 优先支持淘汰落后工艺装备的企业, 联合建设大型新型墙材生产线。

 4.项目 布局。

 严禁在城市市区和产业集聚区内新建新型墙材项目 。

 二、 加强项目审批管理 按照符合总量控制、 准入标准和手续齐全的要求, 各县新型墙材新建和改扩建项目 须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并提供下列要件:

 1.由具备建材设计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 申请报告

 2.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规划意见。

 — 3 —3.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 用地初审意见 4.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 用地预审意见。

  5.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

 6.生产原料来源及稳定供应证明材料

 使用 页岩等矿产资源为原料的, 须提供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的采矿证。

 我市九个县以外的区域内新型墙材新建和改扩建项目 审批手续分别由市城乡 规划局、 国土资源局、 环境保护局等相关部门提供, 并由市发改委牵头联审联批。

 三、 实行总量控制之下的项目准入 根据省每年分配给我市的新型墙材增量和各县( 区)

 资源储量、 市场需求量和已核准项目 数量, 市发展改革委征求市国土资源局、 环境保护局、 城乡 规划局、 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等部门意见后, 对新型墙材年度指标计划进行分配, 及时下达各县( 区)。各县( 区)

 根据分配的指标以县( 区)

 政府主管领导签字同意为准, 自 主确定项目 布局和项目 单位, 并负责项目 审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 加强项目 管理和督查。

 市、 县( 区)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分配的指标在承诺的时间内办理项目 审批手续, 不得突破年度指标, 不得增加审批条件, 不得延长审批时间。

 项目 手续齐全后, 县( 区)

 发展改革行政部门向市发改委申报项目 审批文件。

 四、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市新型墙材联审联批成员单位按照各自 职能, 切实加强项目准入、 建设和生产的督导检查, 严把用地、 环保、 工艺装备、 市

  — 4 — 场准入关口 , 强化监管措施, 严格责任追究, 建立分工负责、 联动配合的长效监管机制。

 国土部门要根据用地预审意见严格对新型墙材企业建设用地的审批管理, 凡违法占用土地或在耕地非法取土的, 要依法予以查处, 对非法新建、 复建和假借新型墙体材料名 义生产粘土砖的企业, 要坚决予以取缔。

 环保部门要强化对新型墙材项目 的环保评价和审批, 未经验收不得投入生产。

 建设部门要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管理, 逐步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范畴, 不经认证不得销售使用。

 电力部门要对强制淘汰的落后产能、 违规新建项目 和使用粘土为原料生产的企业, 采取停电措施。

 对不按项目 批复内容进行建设的, 要责令限期整改, 并不得办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证书。

 对非法新建、 复建和假借新型墙材名 义生产粘土砖的企业, 要坚持予以取缔。

  附件:

 1.驻马店市新型墙材项目 审批流程图 2.驻马店市新型墙材项目 审批表

 二○一○年七月 十四日

 — 5 —附件 1

 驻马店市新型墙材项目审批流程图

  具备丙级以上设计资质的工程咨询中心(含丙级)

 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具有相应资质的环保评价机构

  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企

  业 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县政府 粉煤灰、 煤矸石企业 市发改委

  县发改委 委托 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出具选址规划意见

 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采矿证和储量报告(使用页岩等矿产资源的项目提供)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出具环评审批意见 生产原料证明材料或供货合同 上报项目请示文件 县政府分管领导签批 抄送项目核准文件 下发项目核准文件 核发新型墙体材料确认书 项目用地初审意见

  — 6 — 附件 2 驻马店市新型墙材项目审批表 企业名称

 厂址

 法人代表

 电话

 窑体

 生产线

 生产规模

 总投资

 用地性质

 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发改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政府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发改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此表一式 3 份

  主题词:

 城乡建设 建材 管理 通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 年 7 月 15 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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