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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版“鸦片战争”内容商榷

时间:2022-12-12 11:10:06 来源:网友投稿

关键词 鸦片战争,茅海建,《天朝的崩溃》

中图分类号 G63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0457-6241(2008)05-0060-04

2007年湖南省开始进入新课改,高中历史教材统一采用人教版。恰逢人民教育出版社经过一番大的修订后,发行了《历史》教材第三版,与此前版本相比,精简和调整了不少内容,进步不小。然而笔者仍然发现有值得商榷的内容。这里仅以最新的人教版《历史1(必修)》(2007年1月第三版)第51页“鸦片战争”内容为例,谈一些个人看法。

对于鸦片战争的研究,史学界着墨甚多。笔者印象最深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北京大学教授茅海建先生的成名代表作《天朝的崩溃——鸦片战争再研究》。下面就借助茅海建先生《天朝的崩溃》一书研究成果,结合其他史家论著,作一番商榷。

教材第一段简述了鸦片战争第一个阶段的历史,鸦片战争爆发后,“广东防御严密,英军无隙可乘,就沿海北犯,进攻厦门。厦门守军英勇奋战,击退英军”。

首先,英军北犯是因为广东无隙可乘吗?蒋廷黻先生在20世纪30年代就指出:“这时英国的外相是巴麦尊,有名的好大喜功的帝国主义者。他不但索鸦片赔款,军费赔款,并且要求一扫旧日所有的通商限制和邦交的不平等。……倘若英国深知中国的国情,懿律应该在广州与林则徐决胜负,因为林是主战派的领袖。但英国人的策略并不在此,懿律在广东,并不进攻,仅宣布封锁海口。中国人的解释是英国怕林则徐。……以后义律和懿律就率主力舰队到大沽口。”茅海建先生在其著作中,则进一步进行了深入研究,将这段历史梳理的更加清晰。1840年2月20日英国外相巴麦尊给海军的训令明示:在广东“不必进行任何陆上的军事行动”,“有效的打击应当打到接近首都的地方去”。1840年4月7日印度总督的备忘录规定了远征军立即占领舟山的任务(舟山后来多次成为英军北上的中转站,也是封锁和影响控制华东地区的要地)。1840年6月22日,远征军海军司令伯麦在到达第二天即率军北上进攻舟山;6月28日,远征军总司令兼全权代表懿律率南非等处开来的舰队驶到,不久,侵华军全部到齐,6月30日,率侵略军北上与伯麦会合,仅留小股力量封锁珠江。这段史实表明,从一开始,英国侵略者就不以林则徐为对手,不以广东为目标,而是剑指整个中国,以舟山为中转站,直奔京津。

而当时中国的海防,在“近代海上霸主”的面前,教材所谓“无隙可乘”,是难以成立的。茅先生详细研讨了林则徐的备战与方略,得出结论:“林则徐的这种图上作业,设计得越周密,距实战越远。这是书生议兵最容易犯的错误。”以林则徐最为倚重的虎门为例,在后来的1841年2月虎门实战中,清军统帅仍然是关天培,火炮377门,兵勇8500人,其准备已达到甚至超过林则徐的准备与计划(300余门炮,2000余名兵勇),而最后的战斗结果是:关天培英勇战死,仅横档山一处清军战死250人,百余人受伤,千余人被俘,而在整个虎门之战中,英军的战损则仅仅是5人受轻伤!对西方近代登陆战法一无所知的林则徐,根本不知道海军陆战队是干什么的关天培,他们在广东可能构筑成令对海陆协同作战烂熟于心的英军“无隙可乘”的“严密防御”吗?

其次,对于厦门之战,茅海建先生指出:1840年7月3日,英国的一艘战舰“布朗底”号向中方送信(英国外相巴麦尊致中国宰相书的副本)遇武力阻止,“布朗底”号遂炮轰清军,引发一场一艘英舰对阵8门清军岸炮的小规模炮战。关于“五艘英国军舰进攻厦门,因邓廷桢事先有备而不克,遂攻定海”之说,茅海建先生作了专门的批驳,在此不再赘述。

茅海建先生等史家对历史的梳理,有助于我们深刻认识这段历史,须将问题的重心从“面对我们的备战和抗战,英军连连受挫”转变为“英国对中国的侵略有着充分的准备和明确的目标,是一场蓄谋已久的侵华战争”。威逼北京,图谋中国是英国侵略军一开始就明确的目标,而广东禁烟,仅仅是这场战争的借口,所以,战争一开始,英军目标直指的,就是北京政府,就是中国,而不是简单的什么广东问题,什么赔偿问题。尊重历史的事实与细节,不会削弱我们的历史教育,反而有利于我们加深历史认识。深入认识列强对中国的侵略,认识落后导致的被动挨打,与了解我们先辈的英勇抗争一样,都可以起到爱国主义教育的作用。

教材第二段关于鸦片战争第二个阶段的描写是:“当英军用洋炮洋枪进攻镇江时,清军满族将领海龄率守军用大刀长矛,同敌人浴血战斗。将士们‘血积刀柄,滑不可握,犹大呼杀贼’,最后全部壮烈殉国。”

镇江战役是鸦片战争最为惨烈的一场战斗,也是给英军打击最大的一次战斗。此战英军的兵员损失,占到整个鸦片战争损失的一多半,尽管只是“共有39人毙命,130人受伤,还有3人失踪”。

但是,与英军洋枪洋炮对抗的是清军大刀长矛吗?大刀长矛固然是清军的配备,但并不是其主要装备,尤其不是对抗英军的主要装备。如果是大刀长矛,稍有常识就会知道,那就不用浴血奋战了,因为英军不会只是拼刺刀,他们首先选择的应是射击。镇江之役是城市攻防战,而不是清军主动靠近突然偷袭,在这种条件下,用大刀长矛对付洋枪是没有什么作用的。和英军浴血奋战的八旗军队,用的是土枪土炮,读《天朝的崩溃》一书,茅海建先生在其第一章《清朝的军事力量》中,就已指出:“英军已处于初步发展的火器时代,而清军仍处于冷热兵器混用的时代……清军使用的是自制的老式的‘洋枪洋炮’。就型制样式而言,与英军相比,整整落后了200余年……据估计,鸟枪手与刀矛弓箭手的比例大约是5:5。”考虑八旗兵的装备优势,海龄部队的鸟枪装备要明显高于这一比例。而火炮的配置,绿营也有不少,八旗军队的就更多更好了。尤其是作为军事要塞的城防配置,火炮必是镇江防御设施的重要内容。我们且看战斗经过:“英军第二旅于城东北登陆后,便遭到守军的炮击”“英海军小船在西门一带遭城墙上的清军火炮、抬炮的轰击,损失惨重,狼狈退出”。正是猛烈的炮火,给予轻敌的英军以沉重打击,而后来发生的城内巷战,也多是八旗兵的鸟枪与英军洋枪的对射,这个时候,我方鸟枪射程的劣势多少得到一点弥补。

至于“最后全部壮烈殉国”,则纯粹是瞎说了。镇江之役,“海龄率镇江旗兵、青州旗兵约1600名防守在城内,齐慎率援军2700名驻守城外”,镇江战役是鸦片战争最为惨烈的,也是给英军打击最大的战役,但中方援军伤亡仅1.6%,其中战死仅14人,而八旗兵英勇抗战,最为悲壮,其伤亡(含战死、受伤、失踪)也只达30%,其中,京口八旗1185人中战死170人,失踪24人,青州八旗400人中战死55人,失踪24人。仅就战死而言,是四千多人中的239人,即5.6%左右,何来“全部壮烈殉国”?课本引用的

史料“血积刀柄,滑不可握,犹大呼杀贼”出自镇江之役五十多年后的一部地方史著,镇江人士陈庆年先生于1897年写就的《道光英舰破镇江记》一书,其中,关于青州八旗的英勇作战,是这样描写的:“血积刀柄,滑不可握,犹大呼杀贼。呼未已,而贼之由十三门登者,已蜂拥蚁附而至,犹复短兵相接,腾掷巷战,击毙贼且数十百人。直至全军尽溃,力不能支,始夺门以出。”即使是引用原作,即使仅仅指青州八旗,也是“力不能支,始夺门以出”,而不是“全部壮烈殉国”。

面对洋枪洋炮的是“大刀长矛”,将士们在英勇作战中“全部壮烈殉国”,作为故事描写,是很精彩很动人的。然而作为历史的叙述,却有背历史真实。土枪土炮抗敌,二百余人壮烈殉国难道就不是最真实的民族抗争精神吗?难道就不能体现出“中华民族英勇不屈的斗争精神”(历史课程标准要求)吗?

教材第三段谈及《南京条约》内容,沿袭人教社老版教材观点:“中国海关收取英商进出口货物的关税,由双方商定。”“关税协商”始于《南京条约》这一说法,也值得商榷。

首先,中英《南京条约》的原文是什么呢?该如何理解呢?作为中英双方签署的国际条约,它存在着中英文两个版本,可以相互印证。中文版本的相关条款内容为:“前第二条内言明开关俾英国商民居住通商之广州等五处,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由部颁发晓示,以便英商按例交纳……”而英文版本条款的内容为:“His Majesty the Emperor of China agreesto establish at all the ports which are hy the 2nd Article of this Treaty to be thrown open for the resort nf British Merchants,a fair and regular Tariff of Ex-port and Import Customs and other dues,which Tariff shall be publicly noticed and promulgated forgeneral information。”如果说中文的“秉公议定”还有可能让人产生歧义出现误会的话,英文则明确表明:由中国制定并公开颁布一部公平的、正式的进出口关税和其他费用的则例。中文所指“议定”是“由中国自己议定”,而不是中英双方来议定,英文版内容是有力的证明。很多史家对此作了负责和严谨的分析,除茅先生在《天朝的崩溃》第512-513页对该问题作了详细说明外,经济史学家周育民教授在其著作《晚清财政与社会变迁》(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的第110-111页中也做了认真的辨析;《剑桥中国晚清史》对该项条款的理解表述则是“对英商进出口货物一律秉公征税”。

其次,为什么要求中国新定税则,并且特别强调要公示呢?那是因为“广州的关税由吏员和行商操纵,使每一次关税交纳都成为讨价还价的灰色交易,外商受害,国家无利”费正清教授也持相似的观点:“英国新获得的大部分条约权利把自由贸易的理想应用到了中国沿海:即英国商人应能进人自由市场,‘勿论与何商贸易,均听其便’,而反对跟官办贸易垄断机构打交道(《南京条约》第五条);英国商人‘应纳进出口货物、饷费……由部颁发晓示’,以便按例交纳(第十条)。”

再次,历史上的“关税协商”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茅海建先生作了详尽的梳理。在签署《南京条约》之后第三天,中方代表耆英向英方提交了包含12项内容的外交照会,这份照会“潜藏着不亚于清朝在战争中军事失败的外交失败”,“它是我所见到的中国近代史上最要命的外交文件”。正是缘于对近代外交的无知,导致中方将许多国家主权“主动送给”了英国,而英国则利用中国外交上的无知,大肆运用“欺诈手段”谋夺中国权益。中方连《南京条约》内容都不去深入理解,就主动去找英方协商关税,这样就有了英方趁机欺诈、积极参与1843年海关税则的制订,从而在事实上开了“协定关税”的先例,中方不但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反而为关税税额比先前提高而沾沾自喜。1844年,中美双方签订《望厦条约》,在第二款中规定:“倘中国日后欲将税例更变,须与合众国领事等官议允。”“协定关税”的约定至此才出现在条约上。根据片面最惠国待遇,英国自动获得这一权益。

所以,准确地说,“关税协商”事实上开始于1843年中英双方制定海关税则,条约规定则开始于1844年中美《望厦条约》,而《南京条约》并不存在“中国海关收取英商进出口货物的关税,由双方商定”这一规定。厘清这一历史问题具有深刻的历史教育意义,让我们更深刻地认识到“天朝上国”的愚昧无知,“闭关锁国”的严重危害,同时也进一步认识列强在大肆掠夺中国权益方面所表现出的欺诈。

此外,教材的大幅彩色绘画,仅注释“中英《南京条约》在南京下关江面英国军舰‘皋华丽’号上签订时的场景”,如果再标明该画作者和时间可能更为妥当,除了尊重知识产权外,更便于我们认识这究竟是今天中国人的想象画,还是当时西方随军画家根据现场的加工。这就犹如电影中彩色故事片和黑白纪录片,在对历史场景的表述上,两种影片的历史价值完全不同。树立严谨的历史价值判断,对于广大师生都甚为重要。

真实严谨的历史表述,会多一些厚重,但这恰恰是历史的魅力与价值所在,它不会削弱历史的思想教育,反而会使思想教育更为深刻。

责任编辑 豆艳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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