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后期,巫臣作为晋国使者,来到吴国。巫臣去吴国时,带去兵车、射手、御手,还教给吴国车与人配合的各种阵法,表明中原车战技术入吴的事实。吴越历来以水战和步兵为主,车战技术并未改变吴越的战争方式。《左传》在叙述时把巫臣放在一个引发吴楚争战,引导吴国与中原诸国交通的地位,虽不是事实,但其中饱含着作者对历史个体的关注与叙述热情。
[关键词]巫臣;吴国;《左传》;历史叙述
[中图分类号]K2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18X(2011)07-0137-05
梁葆莉(1977—),女,博士,国家图书馆研究院馆员,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文学及文献;(北京 100081)赵晓辉(1979—),女,博士,北方工业大学中文系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文学。(北京 100144)
楚国、秦国、吴国和越国融入华夏文明,这是春秋时期非常重要的文化事件,因为,只有当这四国进入华夏文化体系,与华夏文化有了碰撞与交流,才会出现战国百家学说互相争锋的盛况,也才会迎来中国古代文化第一个高峰期;只有消除了华夷的种族界限,战国时期的主题才是争霸,也才会出现秦一统中国的历史必然。
楚国与秦国的华夏化在春秋前期和中期基本完成。春秋后期,吴国和越国开始了华夏化的进程。在吴国华夏化的进程中,巫臣出使吴国是一个重要的历史事件。寿梦二年(公元前585年),申公巫臣自晋使吴,受到吴王寿梦的欢迎,吴、晋开始通好。巫臣是楚庄王时代申地县尹,楚共王二年(公元前589年),巫臣携夏姬逃到晋国,做了晋国的邢大夫,寿梦二年,作为晋国的使者,出使吴国。从巫臣出使的全程路线来看,无疑做了一次长途旅行,经过狄地,翻过太行,交接于卫、齐,循着海滨,来到莒国等东夷国家,最后来到吴国。
春秋后期,各国使臣交接往来频繁,巫臣出使吴国,虽是个体事件,但它牵动着历史的脉搏,意味着华夏国家与蛮夷吴国之间文化交流,具有更为重要的历史意义,有鉴于此,本文以巫臣的出使活动为切入点,希冀细致而深刻地展示吴国华夏化的进程。本文主要分析作为使者的巫臣,他究竟给吴国带来了什么?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吴国?记录春秋历史的重要典籍《左传》如何叙述这一事件?通过对这些问题的解答,从而立体地还原吴国华夏化的进程,进而为学界建构春秋时期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的形成提供有力的支持。
一、巫臣以战车入吴考
巫臣在吴国的活动,《左传》记载如下:
以两之一卒适吴,舍偏两之一焉。与其射御,教吴乘车,教之战陈,教之叛楚。置其子狐庸焉,使为行人于吴。吴始伐楚,伐巢、伐徐。子重奔命。马陵之会,吴入州来。子重自郑奔命。子重、子反于是乎一岁七奔命。蛮夷属于楚者,吴尽取之,是以始大,通吴于上国。[1](P835)
饶是如此简略,可也是关于巫臣入吴最详细的记录了。关于这段话,古今众说纷纭,我们需要仔细考辨。
首先,我们需要弄清“两”和“卒”,周代步兵建制中,二十五人为两,百人为卒,这是没有疑问的。《周礼·地官·小司徒》:“乃会万民之卒伍而用之: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2](P325)《周礼·夏官·大司马》中也说“百人为卒”,“二十五人为两”。[2](P873)西周时期,一两卫一车。江永《周礼疑义举》:“在军则以五伍共卫一车,因谓二十五人为两。”指出二十五人共卫一辆车。春秋时期,每车的随从已经发生了变化:
(隐公元年)“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杜预注:“古者兵车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3](P9)
(僖公二十八年)“晋车七百乘”,杜预注:“五万二千五百人。”[3](P382)
(文公十四年),“晋赵盾以诸侯之师八百乘,纳捷菑于邾”,杜预注:“八百乘,六万人。”[3](P494)
通过杜注可知,春秋时期兵车的随从已变成七十五人,比西周时期要多。杜预号称“杜武库”,博学多识,精通兵法,且有实际参加战争的经验,所以,他的注应该是可靠的。据蓝永蔚研究,两附属车时,有相当的独立性,他说:“两不同于伍,因为从战术意义上讲,它已经是一个能够独立实施攻击和防御的基本战术分队了。”[4](P124)但是,蓝永蔚也指出,两的这种独立性是非常有限的,“两只能在战车的一个翼侧行动,即使从战车的单车战术的意义上讲,它的所谓独立性也是极为有限的,在战车的编队战术中,它的独立性就更加微不足道了”[4](P126)。两作为士兵的编制,在战争中与车的关系的确挺复杂。
我们再来分析“以两之一卒适吴,舍偏两之一焉”的含义。关于这句话,历来歧义纷纭。杜预注:“《司马法》:‘车九乘为小偏,十五乘为大偏。’盖留九乘车及一两二十五人,令吴习之。”[3](P690)孔颖达沿袭并细化杜预的说法:“‘以两之一’,谓将二十五人也,又言‘卒’,谓更将百人也,言‘之’者,婉句耳,凡将一百二十五人适吴也。‘舍偏’,谓舍一偏之车九乘也,‘两之一焉’,又舍二十五人也,凡舍九乘车二十五人与吴矣。发首言‘两之一’者,为舍此‘两之一’,故先言之。又言‘卒’者,见巫臣所将非唯有一两也。《司马法》:‘车九乘为小偏,十五乘为大偏。’传言偏不言大,当是留九乘车矣。唯言留一偏,不见元将车数,不知去时几乘车去也。”[5](P837)杜预、孔颖达认为巫臣从晋国带去一百二十五人和若干乘车适吴,给吴国留下二十五人和九乘车,杜、孔的解释,是立足于“两”和“卒”的基本含义,代表了对这句话的传统注解。
这一解释到清时被质疑,最有代表性的观点便是江永,他指出杜注的矛盾:“《左传·桓五年》郑为鱼丽之陈,先偏后伍,伍承弥缝。宣十二年,楚君之戎分为二广,广有一卒,卒偏之两。成七年,申公巫臣以两之一卒适吴,舍偏两之一焉,此三处杜注皆失之。鱼丽之陈,杜引《司马法》:‘战车二十五乘为偏’;楚广之偏,引《司马法》‘十五乘为大偏’;巫臣之偏,又引《司马法》:‘九乘为小偏,十五乘为大偏’。据此,则偏有三法:一为二十五乘,一为十五乘,一为九乘。”[6]江永指出杜注的矛盾之处后,直接点明杜注错误在于以指人的卒、两、伍来释车,所以才产生如此混乱的解释。他引《夏官·司右》“凡军旅会同,合其车之卒伍,而比其乘”,又引其注“车亦有卒伍”,从而说:“贾疏引《左传》‘广有一卒,卒偏之两’,以明车之有卒,又引司马法二十五乘为偏,百二十五乘为伍,以明车之有伍。”“服虔引司马法云五十乘为两,百二十乘为伍,八十一乘为专,二十九乘为参,二十五乘为偏,见孔疏百二十乘当作百二十五乘,脱一五字。”[6]江永凭借充分根据,指出车也分卒、伍、两,以此为基础,他对巫臣适吴所带东西作了全新的解释:
巫臣由晋适吴,欲教吴人车战,素习楚国卒乘偏两之法,以两之一卒适吴,谓合两偏成一卒之车,即是三十乘也。舍偏两之一谓留其卒之一偏,此偏居卒两之一即是十五乘也。质言之以三十乘适吴,谓其半耳。左氏欲明卒偏两之法,故辞繁不杀,此皆言车,未论其人,下别云与其射御,此则并其上,射御者留之,十五乘则三十人也,杜引司马法百人为卒二十五人为两,谓留其九乘及一两二十五人,则两之一卒句如何可通?岂可云二十五人之百人乎?此又误矣。盖车徒各有卒伍之法,徒法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车法两偏为卒,五偏为伍,二十五乘之偏,五十乘为卒,百二十五乘为伍,十五乘之偏,三十乘为卒,七十五乘为伍,而杜皆误以徒法释车也。[5]
这样一来,这个问题就非常清楚了。巫臣去吴国时,带去三十乘兵车,留下十五乘。杨伯峻依循江永之说:“两之一卒是合两偏成一卒之车,即兵车三十辆;舍偏两之一是留其卒之一偏,即留十五辆于吴。”巫臣适吴之时,中原国家作战主要以车战为主,鲁、宋、卫、齐均拥有大量兵车,秦、楚在春秋时期虽被视为蛮夷,但它们参与争霸中原,战车规模不断扩大。这是当时的战争潮流,巫臣携带战车入吴,是车战时代的自然反映。
巫臣给吴国带去的第二样东西,便是射手和御手。射、御本属六艺,从周天子到士大夫都要习得,既用于典礼,更要用于战争。春秋时期,车战为主,射手和御者是车战中重要的成员,这样的例子很多,兹举两例:
(庄公八年)齐襄公田于贝丘。见大豕,从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曰:“彭生敢见!”豕人立而啼。公惧,坠于车,伤足丧屦。[1](P175)
(宣公十二年)楚许伯御乐伯,摄叔为右,以致晋师,许伯曰:“吾闻致师者,御靡旌摩垒而还。”乐伯曰:“吾闻致师者,左射以?,代御执辔,御下两马,掉鞅而还。”摄叔曰:“吾闻致师者,右入垒,折馘,执俘而还。”皆行其所闻而复。[1](P734-735)
第一个例子中,齐襄公在车上射大豕,这是射手与车的结合。第二个例子更为明显,楚许伯在中为御者,乐伯为射手在车左,摄叔执戈盾在车右,将战,御者许伯疾驱车辕,迫近敌营,射手乐伯用利箭射敌,车右摄叔入敌营折馘执俘,车在营外等待,等摄叔出来后返还,这是一幅非常生动的御者、射手和车右的技术表]图画,显然,御者、射手的技术是在战车上展示的,也就是说,春秋初期和中期,御者和射手是车战重要组成部分。
总的来说,巫臣给吴国带去的就是车战的相关技术。除带去战车和辅助的射手、御手外,还教吴人战陈,战陈即战阵,车与人配合形成的阵法。他还教吴乘车,《史记》:“楚之亡大夫申公巫臣怨楚将子反而?晋,自晋使吴,教吴用兵乘车。”即指出巫臣以车战技术入吴的事实。
二、吴越不习车战证
吴国使用巫臣带来的车战技术并取得了胜利。据《史记·吴太伯世家》载:“寿梦初霸,始用兵车。”寿梦时代,主要的战争对象是楚国。《左传·襄公三年》:三年春,楚子重伐吴,为简之师,克鸠兹,至于衡山。使邓廖帅组甲三百、被练三千以侵吴。吴人要而击之,获邓廖。其能免者,组甲八十、被练三百而已。子重归,既饮至,三日,吴人伐楚,取驾。[1](P925)
贾逵:“组甲以组缀甲,车士服之。被练,帛也,以帛缀甲,步卒服之。”[5](P944)显然,楚国采取的主要是车战,战场在衡山、驾地,不可能是水战,吴国势必也以车战回应,并取得胜利。此时,仍然是吴王寿梦时期,如果将这场胜战与巫臣带来的车战技术联系起来,并不牵强。由此看来,巫臣带来的车战技术对吴国发挥了相当的作用。
但是,如果仅据此就认为巫臣带给吴国的车战技术对吴国发生了很大影响,不免失之偏颇。巫臣适吴之前,吴地的兵器主要配合步兵战争。毛颍、张敏说:“吴国兵器多为步战用的短兵,矛最多,次为戈,再次为剑,佩剑持矛是吴国兵器的基本配置。目前所发现的戈戟之盫均较短,显然不能用于车战。直到春秋晚期吴国的主力也仍以步兵为主,吴楚之战及黄池之会,吴国方阵也全由步兵组成。”[7](P213)说明吴国并不具备车战传统。
春秋时期,吴国作战仍以步兵为主。鲁昭公二十三年(公元前519年),吴伐州来:“吴为三军以击于后,中军从王,光帅右,掩余帅左。”[1](P1446)州来在今凤台附近,河湖密布,如此规模的陆战,当然是以步兵为主。鲁定公二年(公元前508年),吴楚战于豫章,《左传》记:“秋,楚囊瓦伐吴,师于豫章。吴人见舟于豫章,而潜师于巢。冬十月,吴军楚师于豫章,败之。”这场战争,吴人以舟作为幌子,实际出动的则是步兵,总起来看,这场战争是水师与步兵互相配合作战,其中的豫章战役、巢地之战,则是步兵之战。
不仅吴楚之间的战争以步兵配合水战为主,吴越之争亦是如此。最典型的当为就李之战:昔者,吴王夫差兴师伐越,败兵就李。大风发狂,日夜不止。车败马失,骑士堕死。大船陵居,小船没水。吴王曰:“寡人昼卧,梦见井嬴溢大,与越争彗,越将扫我,军其凶乎?孰与师还?”此时越军大号,夫差恐越军入,惊骇。子胥曰:“王其勉之哉,越师败矣!臣闻井者,人所饮,溢者,食有余。”[8](P44)
《越绝书》的记述更像小说笔法,虽不能确定为历史的真实细节,但可以明确感觉到故事中突出的“水”背景,船没于水,夫差梦见的也是水漫为患的恐怖景象。所以,从整体上理解这则故事,其中对于吴越水战的记载应是可靠的。越国水师强于吴国,黄池之会后,越国以强大的水师灭了吴国,《国语·吴语》:“于是越王勾践乃命范蠡、舌庸,率师沿海溯淮以绝吴路……越王勾践乃率中军溯江以袭吴,入其郛,焚其姑苏,徙其大舟。”[9](P545-546)死生存亡之际,吴越使用了本土传统水战技术。
吴越两国的水战技术亦很完备:
阖庐见子胥,敢问船军之备何如?对曰:“船名大翼、小翼、突冒、楼船、桥船。今船军之教比陵军(陆军)之法,乃可用之。大翼者当陵军之重车,小翼者当陵军之轻车,突冒者当陵军之冲车,楼船者当陵军之楼车,桥船者当陵军之轻足骠骑也。”[10](P3413)
吴国的船分大翼、小翼、突冒、楼船和桥船,分别对应陆军的重车、轻车、冲车、楼车和轻车骠骑,可见,吴国的舟师建制相当成熟。不但舟师建制很成熟,船上的装备也非常成熟,以大翼的装备为例:
大翼一艘广丈六尺,长十二丈,容战士二十六人,棹五十人,舳舻三人,操长钩矛斧者四,吏仆射长各一人,凡九十一人。当用长钩矛、长斧各四,弩各三十二,矢三千三百,甲、兜鍪各三十二。[10](P1450)
大翼只是吴国的一种战船,但从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吴国兵船装备技术的确非常周密,可与中原国家战车装备技术媲美。如此成熟周密的舟师建制无疑是经过长时间的实践与探索才形成的,不难得知,水战是吴国主要的战争方式,战船则是吴国最重要的战争装备。
经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吴越作为文化共同体,虽也有车战,但以水战和步兵为主。方杰说:“吴越两国的军队,确实都以短兵相接见长,擅长步战和水战,使用的兵器主要是徒戈,其次是矛和剑,还有少量的戈矛合体的戟。”[11](P338)可谓一语中的。
值得一提的是,巫臣在鲁成公七年(公元前584年)给吴国带来了车战技术,当时中原大国却在进行兵制改革。从《左传》中,我们发现中原国家在战争中大多使用战车,例如,鲁僖公二十八年(公元前632年),城濮之战中晋国出动兵车七百乘。鲁宣公二年(公元前607年),大棘之战中,郑取得宋国甲车四百六十乘。鲁襄公十一年(公元前562年),萧鱼之战中,郑国赠给晋国配对的广车、车各十五辆,和其他战车共一百辆。春秋晚期,鲁哀公十一年(公元前484年),艾陵之战中,吴获齐车八百乘。所以,终春秋之世,战车在中原国家的战争中,可以说都是主角。在车战的主流中,还有一个暗流,那就是中原国家的战争中,原来附属于战车的步兵技术不断增长,并且在战争中起的作用越来越大,渐渐有了相对独立的战斗功能。春秋初期,郑国较早使用徒兵,也就是步兵。鲁隐公四年(公元前719年),据《左传》,“诸侯之师败郑徒兵,取其禾而还”,郑国的徒兵承担了较为独立的战斗功能。杜预注:“时郑不车战。”杜注值得追究,因为在鲁隐公元年,郑庄公伐京城大叔时,出动了两百乘兵车。后来在鲁隐公九年,《左传》记:“北戎侵郑,郑伯御之。患戎师,曰:‘彼徒我车,惧其侵轶我也。’”郑国已经有徒兵,面对戎师,醒悟到车战徒兵的劣势,可以说,这很有可能促使郑国在与戎狄的战争中,使用徒兵,但并不排除郑国在与别的国家的战争中使用战车,杜注是基于郑与戎狄战争的特点而言,不能说没有道理。我们知道,春秋初期,郑国是军事强国,曾多次与北方的戎狄交战,而戎狄居住的地方不能一马平川,这势必促使郑国发展具有独立战斗功能的步兵。
鲁僖公二十八年,晋国为了御狄,建立了步兵,更清楚说明了这个问题。据《左传》载:“晋侯作三行以御狄,荀林父将中行,屠击将右行,先蔑将左行。”晋国的西边、西北与东边均有戎狄部族,故晋人文伯有“晋居深山,戎狄与之邻”的看法,既为御狄,此三行应是以具有独立建制的步兵为主,《左传·隐公十一年》杜预注“行”为:“行亦卒之行列。”[5](P146)《周礼·夏官》中行司马也主管步卒。晋国三行的建制,也是从《周礼》而来。考察晋国其后几次大战,鄢陵之战、韩之战、泌之战未有步兵。?之战中,则有三行的痕迹,鲁成公二年,齐晋?之战,逢丑父被晋俘,《左传》载齐侯寻之,“入于狄卒,狄卒皆抽戈楯冒之”,蓝永蔚据此认为,“可见在当时晋军三行中还编有狄族部队”[4](P49),这是非常重要的迹象,表明晋国建立步兵除御狄外,还可以合并狄人部族。
三、《左传》写人的叙述热情
经过以上考证,我们将巫臣使吴放在当时的环境下考察,很清楚地发现,巫臣携带的战车,给吴国带去新鲜的华夏文化因素,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吴国向华夏文化体系靠拢,但这些战车对吴国的军事实力,帮助并不特别大,巫臣并没带去适合吴越地形的步兵技术。在此背景下,我们再来看《左传》叙述历史时所呈现的特点。
为此,我们需要考察巫臣出使吴国时的背景。鲁成公二年,齐晋?之战,齐国兵败求和,晋国实力又振。但同时,楚国也不甘示弱,当年就与齐、秦、鲁、宋、卫、郑、陈、蔡、许、曹、邾、薛、?诸国在蜀地结盟,楚国与晋国争胜的心思非常清楚。鲁成公三年,晋楚互相释放人质,可视为势均力敌情况下的妥协。晋国消灭了?咎如后,国力益强,鲁成公五年,晋国与齐、鲁、宋、卫、郑、曹、邾、杞在虫牢结盟,意在夺回与楚国结盟的国家。鲁成公七年,晋国与齐、鲁、宋、卫、曹、莒、邾、杞在马陵结盟,至此,较稳当地控制了当时局面。然而,楚国依然实力雄厚,所以,晋国需进一步扩大同盟圈,作为楚国的逃亡者,巫臣出使吴国,是应运而生,是个人对时代风云的顺应与利用,可以说,这才是巫臣使吴最本质的原因。
我们再来看《左传》对巫臣的叙述。巫臣为楚庄王时代人,乃楚国北边重要门户申县的县尹,故称申公巫臣,鲁宣公十一年(公元前598年),巫臣登上历史舞台。当年冬天,楚庄王杀夏征舒,想要娶夏姬,《左传》插入了对夏姬身世经历的叙述,夏姬是郑穆公之女,陈大夫御叔之妻,陈灵公、孔宁、仪形父均与之通奸,且不遮避,陈灵公被夏姬之子所杀,《左传》详细叙述了这个女人与陈国君臣之间的淫乱行为,写到三个男人因夏姬而生发的对话,这看似逸出的笔调,显示出作者对政治变革中人物活动的关注,在历史叙述中花费笔墨较多的地方,就是作者叙述历史的温热之处。
《左传》对巫臣与夏姬的叙述可谓不厌其烦。巫臣以君王之德劝止楚庄王娶夏姬,后子反亦欲娶夏姬,巫臣晓以利害关系,加以劝阻。夏姬嫁给连尹襄老,连尹襄老死后,夏姬与其子黑要私通。巫臣设计让夏姬回郑国,然后在郑国聘她为妻,楚共王二年,巫臣出使齐国,意欲不再回来,《左传》如是叙述:及共王即位,将为阳桥之役,使屈巫聘于齐,且告师期。巫臣尽室以行。申叔跪从其父将适郢,遇之,曰:“异哉!夫子有三军之惧,而又有桑中之喜,宜将窃妻以逃者也。”及郑,使介反币,而以夏姬行。
我们常说《左传》是史官文化的产物,大多记录国家大事,巫臣亡楚,本可直线交待过去,此处却荡开一笔,插入申叔跪路遇巫臣的细节,描写巫臣怀三军之惧与桑中之喜的心态,从巫臣使吴的事件来看,这一细节并不是历史进程中“重要”的细节,《左传》却多着笔墨,体现出作者对历史运动中人本身的关注,以记史为重点,但写人时,自有一种热情和温度。
《左传》还善于挖掘历史人物与环境的关系。巫臣携夏姬本欲奔齐,因齐在?之战败于晋,遂奔晋,巫臣奔晋必是考虑了多种因素之后的决定,但《左传》把这一行为完全变成他个人选择的结果,而卸掉了环境情势对他选择的作用,突出了人自身的能动性。巫臣做了晋国邢大夫,因得罪子重、子反,其族人被他俩合谋灭掉,家财也被瓜分,巫臣被激怒,从晋国给子反、子重写信,说:“尔以谗慝贪婪事君,而多杀不辜。余必使尔罢于奔命以死。”[1](P834)然后向晋景公要求出使吴国。使吴之后,除给吴国带去战车及其相关技术外,还教吴叛楚,《左传》如此记述:教之叛楚。置其子狐庸焉,使为行人于吴。吴始伐楚,伐巢、伐徐。子重奔命。马陵之会,吴入州来。子重自郑奔命。子重、子反于是乎一岁七奔命。{1](P835)
从这两段材料来看,《左传》在此并不像国家大事记,它毫不吝惜笔墨地写巫臣对子重、子反的怨恨与诅咒,子重、子反的结局基本上应验了巫臣的诅咒。我们可以深想一步,吴伐楚、伐巢、伐徐,入州来,战争结果岂是还未出使吴国的巫臣一定知晓的?让子重、子反疲于奔命,岂是未使吴国的巫臣一定可以预料的?它还将后面发生的子重、子反一岁七奔命提前叙述,也就是“探后言之”的写法,这样写的效果就是突出巫臣强烈的复仇心理,从而显示出作者对巫臣本身的叙述兴趣和热情。
前面已分析,巫臣使吴,实质上是当时晋国重新整合力量的需要,吴楚战争则是长江流域互相争夺的必然结果,但在《左传》的叙述中,呈现出来的主要是巫臣的个人婚姻和个人恩仇,这样的叙述方法,将人的活动呈现在历史的前台,而把国家之间力量的相互牵制等实质原因放在后台。通过前面的考证,巫臣并没给吴国带来更适合吴越自然地理环境的步兵技术,《左传》把巫臣放在一个引发吴楚争战,引导吴国与中原诸国交通的地位,这虽不是事实,但是其中饱含着作者对历史个体的关注,渗透着他在写人时的叙述热情。
巫臣出使吴国,引发了吴国与华夏诸国的文化碰撞,在文化的交流与碰撞中,人的思想不断提升,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随之提高,可以说,这为战国时期的灿烂文化培植了沃土。《左传》的作者看到了这一事件背后深刻的意义,故而体现出独特的书写特征,倾注丰富的叙述热情,需要后世不断体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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