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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8篇

时间:2022-09-30 08:30:11 来源:网友投稿

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8篇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目录 2022年上半年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工作总结 2022年上半年局党组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报告 意识形态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8篇,供大家参考。

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8篇

篇一: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022 年上半年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工作总结

 2022 年上半年局党组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报告

 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会讲话:坚持问题导向 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

 2022 年上半年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局党委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核心任务常抓不懈,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围绕中心凝聚共识合力,在落实主体责任、聚焦思想引领、健全完善体制、强化阵地建设等方面狠下功夫,努力打造作风过硬、信念坚定的干部队伍,为全局工作提档升级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局党委坚持站在政治高度和全局高度上统领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书记始终坚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时刻将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狠抓严抓。二是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党委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狠抓分管单位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思想动态。三是落实党委工作责任。坚持每季度组织分析研判干部队伍意识形态情况,辨析队伍思想领域突出问题,抵制思想上的错误观点和错误思潮,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让干部明白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隐蔽性和艰巨性,不断扩大意识形态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坚决不给错误观点和言论提供生存空间。四

 是落实定期汇报制度。局党委坚持每半年向上级党委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党委、支部班子成员主动在民主生活会上和述职报告中报告个人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切实形成人人重视、人人担责、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二)夯实理论基础,强化思想武装。始终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放松,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和指示精神。一是高效优质学。高质量开展好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以党建工作为引领,组织各党支部开展体验式、互动式、研讨式学习交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拥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围绕重点学。统筹治国理政、新发展理念、生态文明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突出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重点,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专题授课,组织干部代表深入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新科技新经验的示范地、展示地等进行实地参观学习,丰富授课内容,提升理论学习效果。三是覆盖全员学。以“固定日”专题学习教育会为有效举措,将干部纳入学习教育范围,定期对干部进行政治理论培训、法律法规培

 训、业务知识培训。同时要求全体干部认真做好政治理论学习笔记、撰写体悟文章,开展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展评活动。通过以学促知、以知促行,不断提升全体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素养,在全局营造浓厚的比学赶超学习氛围,为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坚实基础。

 (三)强化阵地管理,加强舆情引导。一是加强文件信息管理。认真宣传《密码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内部文件、文化作品监督管理,加强对交流发言、体会文章等把关和管理,加强对报送信息、调研文章、网站专栏刊发文档的审核和管理,坚决杜绝错误思想、错误言论、错误思潮的出现。二是加强网络媒体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政务微博、微信和干部个人工作微博、微信的日常监管和指导,严禁发布和传播转发不良信息,对在网络平台随意发布错误思潮和言论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党规党纪严肃追责,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三是加强外部媒体合作。保持与各类媒体的密切联系,积极构建“互信互助互动”的媒介关系,及时掌控舆情,推进网络信息通报制度;不断完善重大舆情导控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处置负面舆情,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把握主动权,最大限度地挤压负面舆情传播空间。

 二、存在问题短板

 一是思想武装不强。个别基层党支部基本上停留在读原文、抄笔记、写心得上,满足于一知半解,对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的理解不深刻、认识不透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蕴含的观点、立场和方法,认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还远远不够。

 二是教育方式单一。个别基层党支部基本沿用传统学习教育方式,靠会议传达、念念文件、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学习教育方式较为单一,引不起干部兴趣,参与性不强,停留在“组织要我学”,还没有变成“自我加压学”。再加之基层工作任务繁重,规定学时有时难以保证或常常被压缩挤占。

 三是工作落实不够。个别基层党支部书记没有归位抓队伍,忘记自己的党内身份和职责,不善做、不会做思想政治工作,对干部所思所想、合理诉求及“八小时”以外工作生活掌握不够,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善思考、不会总结提炼。

 三、今后努力方向 在今后的工作中,***局将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狠抓队伍思想建设,积极履行职能,助推全局工作提档升级。

 一是筑牢政治思想,严守政治职责,持续为意识形态工作夯基垒台。牢牢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凝心铸魂、固本培元的战略工程常抓不懈,坚持严在平时,管在日常,使干部真正养成知敬畏、

 存戒惧、守底线的高度自觉。要有科学的世界观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苦乐观,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全力提升政治觉悟、理想信念、革命人生观和道德品质,充分保证全体干部的政治忠诚性、可靠性、纯洁性。

 二是注重理论学习,培育政治素养,不断为意识形态工作立柱架梁。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党史学习教育为基石,倡导“思想政治化、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将意识形态方面的理论知识作为日常性的学习研讨,努力营造“以学习政治理论为乐,以提高政治素养为荣”的良好工作氛围。要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意识形态理论培训是每位基层干部应履行的工作职责,通过对意识形态教育学习的长效培训,不断增强基层干部意识形态方面的政治理论和政治素养,让全体干部做到常怀忠诚之心,自觉遵守党章,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在思想、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

 三是健全常态机制,提升政治能力,长期为意识形态工作积厚成势。一方面,积极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式方法,统筹运用党的建设、组织人事、典型引领、表彰奖励、政策宣传、服务保障等多种体制机制,把经常性意识形态工作与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抓关键少数与抓全体干部、传统手段与信息化手段等有机结合起来,用富于时代性和感召力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凝心

 筑魂。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干部意识形态考核机制,开展定期意识形态专项考核,针对优秀者予以精神奖励激励、合格者予以鼓励,对于不合格者予以通报批评,进行一定的惩处教育,通过考核倒逼干部自觉学习和掌握政治理论,并进行日常性监督,塑造忠诚、正直、公正的政治品格,切实增强每个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感,使每个干部都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使命。

 2022 年上半年局党组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报告

 2022 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局党组通过抓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紧抓“强省会”五年战略机遇,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汇集力量。现将我局上半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区**局党组始终把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将责任扛在肩上、落在实处。一是组建领导小组,确保责任落实。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强化督促考核,将责任落细落实。将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科室、个人年终目标绩效考核,根据**局每年与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情况与科室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年终述职述廉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强化信息员队伍建设,引导正面的舆论导向。将撰写信息被采纳情况纳入年末绩效考核,激励干部职工多看多学多写,

 培养一支信息宣传队伍,提升干部职工写作水平。此外,明确一名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较强的同志对报送的信息进行编辑审核把关,确保正面的舆论导向。四是强化法制宣传,坚持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按照“八五”普法工作要求,拟定法治宣传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将**作为本年度宣传重点,年初列入普法责任清单;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集中宣传学习**次,制作法治宣传展板**期;积极参与线上普法宣传、知识竞赛、在线学法活动,扩大宣传面和知晓率;通过网络在线培训方式,组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约**名参加培训,内部控制报表编制良好率达**%,比上年度提高**%,内控建设水平明显提升;做好局内部制度修订完善,对 3 大类 124 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提升制度可行性,加强制度执行力度。五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年订购党报党刊、报刊杂志共计**元。

 二、强化责任落实,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 结合**年**任务目标、强省会重点工作任务,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加强教育学习,落实思想引领。通过每周党政工作会、局长办公会、党组扩大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省市区相关精神,将学习成效运用到实际工作,保证工作成效。截至目前,共召开党政工作会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区精神**次;中心组理论学习会**次。此外,组织**名干部职工参加**年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考试,成绩均在**分以上。

 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同步推进。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通过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当日”、参与“学习强国”和“**”APP 答题等方式强化干部职工“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在职和退休党员购买党史必读书籍,强化自学和集中学,提升党员政治素养。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与做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相结合。新冠病毒疫情发生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省市区相关要求及时做好干部职工舆情监控,坚持不信谣不传谣,并及时做好正面引导,确保不出现负面舆情。四是严防金融诈骗,确保职工权益。局分管领导多次通过微信群分享预防金融诈骗相关宣传,并在会上多次强调,确保职工理性理财,避免金融诈骗。此外,通过微信群宣传转发国家安全、民族团结、禁毒、扫黑除恶等相关内容。

 三、强化阵地建设,紧盯意识形态工作主攻方向 一是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年初根据省市区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相关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全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并不断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考核和监督制度机制,以制度形式保障意识形态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是利用大数据、新媒体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宣传教育。利用网站、QQ、微信等宣传工具,做好部门动态的宣传工作。截至当前,报送业务信息**篇、党建信息**篇、调研信息**篇、组工网

 宣信息**篇,被各级媒体采用**篇。

 三是严把信息审核关。各业务科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撰写,落实信息审查报送制度,对涉及的敏感内容、有可能引起不良舆论信息层层把关,确保宣传的正确导向。

 四是利用阵地做好宣传。通过打造局宣传阵地和网络“微阵地”,做好对重大会议精神、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疫情防控、生态文明建设、电信诈骗、养老诈骗、禁毒等内容的宣传,不断延伸宣传触角,筑牢抵制不良思想言论侵袭的人民防线。在预防电信诈骗方面,通过“微联盟”,采取文字、图片、视频、案例等形式,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全面揭露犯罪手段,普及防范常识,提高防范意识,增强防范能力。

 五是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动向。不定期召开党组会、党政工作会分析研判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动向,并做好意识形态的分析研判,保障全局不出现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此外,我局还安排专人负责舆情信息报送,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年,共撰写舆情信息**篇。

 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会讲话:坚持问题导向 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特别是在当前的形势下,事关党的前途命运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教育+引导”理念,准确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内涵,营造高度认知认同的氛围环境;坚持“管用+善用”理念,健全制度体系并使之规范化、常态化运行;坚持“创新+管理”理念,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刚才听了宣传部的工作安排,我觉得问题根源是存在“不想抓、...

篇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的系列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我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充分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班子成员和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全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日常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党政办同志具体负责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领导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镇党委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阵地,正确引导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导向,加强强队伍建设,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切实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全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严把网络信息审核关。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对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网上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初审,报主要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发布信息。因信息不实,未经审核而造成负面影响的由相关责任人负责。

 (三)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切实做到可管可控。要按照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要求,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明确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中的责任,切实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三、严肃追查问责 (一)加强督查。结合实际按照工作责任,镇党委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及各村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责任追究。凡在网络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上宣传、发布信息时出现严重错误导向,造成严重后果的;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应对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考核责任。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形成共同防范网络风险、维护网络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学习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网、懂网、用网中化被动为主动,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不断增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复杂网络舆情的驾驭处置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

 (三)突出正面引导。加强党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的站在党的立场上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坚定立场,突出正面宣传引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讲好中国故事,讲好中国共产党故事。

篇三: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形态工作责任制十项推进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 8 个方面 3 篇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十项推进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 8 个方面 1

  坚持问题导向,抓住重点环节,把“建制度、学制度、用制度”贯穿于意识形态工作全过程、阵地管理各方面,推动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落地。

  “建制度”:坚持上级要求与本地实际相结合,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制。郴州市依据中央、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建立“两大类、十八项”工作制度机制体系,解决意识形态工作“谁来管”“怎么管”的问题。建好九项意识形态工作运行机制,即主体责任定期报告、联席会议、分析研判、舆情风险评估、重大问题处置、情况通报、教育培训、督查考核、问责等九项机制。细化九项阵地管理制度,即: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媒体记者采访接待管理、新闻发布申报审批、社科理论类论坛备案审批、社科团体和资助研究项目管理、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新媒体登记备案、新媒体管理巡查、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等九项制度。各县市区委、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对照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建章立制,进一步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细化、量化、具体化。如宜章县出台了《宜章县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指南》,永兴县制定了《永兴县意识形态工作权利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汇编》等。

  “学制度”:创新方式手段,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要求入脑入心。制度要入脑入心,基础在“学”。郴州市把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制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党校主体班教学内容、党员干部教育

 内容和干部理论考试内容,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做实。开展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督导旁听,检查意识形态工作学习情况。市委党校推出《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等课程,对主体班学员进行轮训。组织开展“党委(党组)书记谈意识形态工作”经验交流活动,在市直新闻媒体开辟专栏,邀请县市区委书记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交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经验,探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方法对策。组织编创了《意识形态工作漫画书》和《意识形态应知应会 100 题》两本“口袋书”,将意识形态工作“是什么”“怎么干”“如何追责”等基本问题讲清楚,让广大党员干部方便学、看得懂、记得牢。

  “用制度”:坚持从严从实,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制落地见效。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用制度管住守好阵地。健全完善新闻稿件“三审制”、采编经营“两分开”等制度,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管理统一标准,确保新闻舆论导向正确。制定《郴州市歌舞娱乐场所管理制度》《郴州市出版物审读办法》等制度,强化文化场所、文化产品、文艺活动的监管。建立新媒体内容巡查制度,组织签订“自媒体公约”,推进依法管网治网。建立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两个流程”,做到快速发现、快速报送、快速研判、快速处置。建立社科理论类论坛登记备案审批制度,对全市280 个论坛、讲座、报告会进行登记备案,进行全程监督、分级管理。用制度推进工作落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题督查和专项巡察,组织召开县市区委书记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述职评议会,考核结果作为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考核评先评优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过述职评议和督查巡察,压紧压实责任,倒逼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十项推进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 8 个方面 2

 20xx 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宣传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压实主体责任,增强四种意识,抓好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完善组织领导体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

  1.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实现意识形态工作齐抓共管。局党组将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将其作为分内之事,主抓直管,亲力亲为。一是牢牢把握政治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把握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统一领导。局党组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党的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了一次意识形态的专题学习。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全力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三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党组书记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党建分管领导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局党组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股室、局属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弘扬社会主旋律。一是强化机关干部理论武装。加强学习制度建设,班子成员每月组织中心组学习,完善党员活动日制

 度,坚持每月的 22 日开展党日主题活动,坚持干部职工周一学习制度,坚持不懈开展思想政治学习教育,不断加强党性锻炼,使干部职工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力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切实提高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决策部署的自觉性。二是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扎实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强化责任心、狠抓落实力、奋斗创佳绩”主题教育活动,完善了“有事先找我’’和“有事我先上”责任机制,开展“四为干部评选活动,有效提升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

  3.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大力传播优秀文化。一是深化“创文”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文明出行”“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观演”“文明上网”等重点领域,广泛开展“创文明家庭、树文明新风、做文明市民”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向不文明陋习宣战”主题道德实践活动;二是积极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全年举办了四次讲堂活动。三是开展“以案为鉴”的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环保部、环保厅和市委安排的警示专题会议,学习传达环保系统干部严重违纪案件通报和警示材料,观看了涟源市党风廉洁警示专题片,增强了干部职工遵规守纪的自觉性。

  4.强化舆论引导工作,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一是营造主流舆论生态。为进一步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加强宣教活动的策划与统筹,采取上下联动等方式。今年在“6·5”世界环境日、安全生产日、科技宣传日、应急宣传日、宪法日等重要纪念日,组织开展面向不同层面的环境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开展“绿色生活、我家先行”宣传活动;二是开展主流媒体新闻宣传报道,一篇新闻被湖南卫视采用,两篇新闻被电视台综合频道采用;三是及时向各级媒体和政府上报 20 篇政务信息,被市政府网、市局及省厅等媒体采用的有 42 篇次,

 在省厅官网上稿 15 篇;四是开展宣传平台建设的,与涟源电视台签订宣传合作协议,开辟了“环保知识大家学”专栏,定时播放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和环保公益广告。五是组织市环委会成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保大会精神。通过外宣工作,大力宣传党和政府所取得的建设成果,弘扬社会正效应,提高社会大众对党的执政能力的信心,切实增强全社会对党和政府的认同感。二是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发挥好的网评员和核心网评员队伍的作用,定期搜集社会各种舆情向上级汇报,通过环保微信群、qq 群发布信息,用主流的思想占领网络阵地。同时,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分析,加强正面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坚持同错误思想、错误言论作坚决的斗争,配合打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三是做好平时舆论引导工作。教育机关干部和村社党员、干部上网跟帖注意言行,多做正面引导工作,不听信、发布、传播政治谣言,不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坚持同错误思想作斗争,不忘初心、凝聚人心,汇聚社会正能量。

  (二)、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工作责任制情况

  1.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党组书记作为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始终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一是带头学习,增强政治定力。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及时学习传达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亲力亲为,认真履职到位。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涉及到意识形态方面的重要工作,都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落实,主抓直管,亲力亲为,确保了履职到位。三是以身作则,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时刻注意自身言行,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经常在机关干部会和村社干部会上强调党员干部多传播正能量,不得妄议中央,不得信谣传谣,不要发表与党和政府重大部署相违背的言论。

 2.党组班子其他成员履职情况。按照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意识形态,既对分管业务工作负责,又对分管领域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各班子成员认真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既对自己负责,又对下属负责,保证干好事、不出事。今年以来,我局没有出现重大突发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社会政治大局保持和谐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对基层宣传思想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宣传思想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新闻上稿数量不多,对内对外宣传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2. 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欠缺。存在工作表面形式化,对于综合的分析、研判、检查工作的能力不强;干部宣传写作素质有待提高,稿件数量不多,宣传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等。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继续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龙头,继续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原则,把意识形态工作同经济工作一同部署,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党委书记做到重要意识形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意识形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意识形态事件亲自处置。

  (二)坚持不懈抓好理论学习。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契机,严格落实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

 活会、谈心谈话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抓好中心组和干部的集中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

  (三)切实提高舆论引导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环境保护工作目标,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加大环保宣传力度,积极探索网络宣传和管理的方法。同时,加大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对外新闻报道跟踪协调力度,从严把好关口,防止出现影响我局形象的不利舆论和报道。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十项推进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 8 个方面 3

  《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宿豫办发〔xx〕12 号)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引导和带领全体党员干部群策群力、开拓进取、团结协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突出“工业强区、电商名城、幸福家园”发展战略,紧紧围绕“1135”工程,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的重要作用,深入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开展意识形态工作

 街道党工委开展了多次学习,力求体悟透彻、体会深刻。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下相街道街道负责人以对党负责的态度,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时刻履行监督责任,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加强组织领导,塑造坚定政治立场。

  (一)高度重视。街道党工委在以安全促发展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努力健全完善党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工作分工明确、各相关科室积

 极配合,共同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街道,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了重要日程。

  (二)建设高素质的意识形态工作队伍。街道党工委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努力打造了一支思想理论好、综合素质高、具有丰富意识形态工作经验的干部队伍。

  (三)狠抓好党建工作。要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抓好党建...

篇四: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国资办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办发〔****〕52 号)、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川办发〔****〕48 号)和市委办公室印发的《达州市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达市委办发〔****〕97 号)、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开江县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及 3 个配套文件的通知》(开委办发〔****〕4 号),结合国资办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党委抓意识形态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恩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县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第二章

 责任主体 第三条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党委领导班子对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必须明确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第四条

 党委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三章

 工作责任 第五条

 把握正确方向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导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六条

 定期研判、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建立定期研究制度,国资办党委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健全通报制度,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第七条

 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地、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制定政策、出台措施、开展工作时,充分考虑对社会思想文化的影响,考虑价值导向、舆情民意、社会效果,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指导和督促下级党组织的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本地、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第八条

 加强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摆在突出位置,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引领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坚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重视学习经济、科技、法律、管理和文化历史等知识。充分发挥中心组学习的“龙头”带动作用,严格落实旁听、督导、通报、检查“四项制度”和述学、评学、考学“三个办法”等制度,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领导干部每年基层调研累计时间不少于 90 天。

 第九条

 领导、组织国有企业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科学管理、依法管理、有效管理。1.加强对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的管理。国有企业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应当带头阅看本地、本企业主要媒体内容,带头把握正确媒体宣传导

 向,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负责宣传和新闻媒体的部门应当严格落实新闻通气会制度,及时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明确宣传任务、严明宣传纪律,牢牢把握正确新闻舆论导向。2.加强对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的管理。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当严格执行审批审查制度,涉及意识形态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举办前,须将活动相关情况书面报告国资办党委,经审查同意并按有关程序报批后方可举行。邀请境外专家学者须事先报外事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对学术研讨成果的宣传推广、新闻报道等,国有企业党委(总支、支部)应当严格审查把关。3.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应当主动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敢于发声亮剑,带头批驳错误观念和错误倾向。4.加强对基层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建好管好用好广播电视设施、图书室、党员干部活动室、公共场所。鼓励基层党员干部参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工作,着力铲除封建迷信思想、有毒有害信息、虚假宣传等不良现象存在的社会土壤。

 第十条

 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1.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国资办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应当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互联网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加快完善网络管理的机制办法。建立健全网上舆情统筹研判、通报会商、引导联动、应对处置机制,建立全面覆盖的工作网络、专兼结合的网络工作队伍,加强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工作激励机制。大力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加快构建大网络大舆情全媒体工作格局。

 2.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探索运用网络媒体团结引导服务群众的途径和方法。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网络评论,善于运用新媒体对政策措施进行权威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

 第十一条

 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

 1.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度量衡,评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是非曲直。区分情况、把握分寸,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不能随意上纲上线、把一般问题政治化,也不能丧失政治敏感性、把政治原则问题当作一般的学术和思想问题来对

 待。注意把握好“时、度、效”,遇到突发情况后,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迅速分析研判,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及时表明立场,第一时间妥善处理,防止问题发酵放大。

 2.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应当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强音,通过党报党刊及其所属网站或者党内通报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不能爱惜“羽毛”,当“开明绅士”。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网络“大 V”、网上活跃人士、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应当密切关注动向,坚决防止非法串联、造谣生事,同时采取座谈、约谈等多种方式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危害严重、触犯法律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1.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应当注重同社科理论界、新闻出版界、广播影视界、文学艺术界、教育科技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各领域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和新媒体中代表人士的工作。

 2.畅通联系渠道,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第十三条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保障。国资办要加大对宣传思想文化建设的投入。设立专项资金,保障学习教育、舆论引导、文化事业、对外宣传、精神文明和阵地建设等意识形态工作经费。优先安排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经费,落实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及运行的分级负担经费。党报党刊征订发行经费全额纳入年初财务预算。

 第十四条

 严格党员干部纪律约束。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的执纪监督,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精神的言论,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党中央

 省委、市委和县委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第四章

 督查考核 第十五条

 党委应当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层层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

 第十六条

 党委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党委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本实施细则第三章规定的工作责任,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追究责任。

 1.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不力、疏于监督管理,以致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领域出现重大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或者上级党组织交办的意识形态工作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3.对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4.对本地、本部门(系统)出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隐瞒不报、迟报漏报、不予处理的; 5.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党总支、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6.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7.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8.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9.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10.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电台、电视合、新闻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11.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12.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培训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13.对意识形态领域保障落实不力,导致相关工作难以正常开展的; 14.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八条

 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具有本实施细则第十七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提醒、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第十九条

 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具有本实施细则第十七条所列情形,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追究责任。

 1.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的; 2.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 第二十条

 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具有本实施细则第十八条所列情形,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追究责任。

 1.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及时如实报告并主动查处和纠正,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 2.认真整改,成效明显的。

 第二十一条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

 第二十三条

 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第二十四条

 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一级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应当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宣传部门备案。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演示在此输入您的封面副标题

 一、《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2015年10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办发〔2015〕52号)。办法指出,要强化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要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决守好“责任田”。要不断改进和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着力加强宣传思想阵地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进一步提升网络舆论引导水平,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二、《全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lt;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gt;的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2016年4月5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全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lt;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gt;的实施细则》。《细则》的第九条明确了高校党委要认真贯彻中央、 省委和教育部党组、省委教育工委、所在地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各级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确保高校成为维护主流意识形态的坚强阵地。

 (一)加强课堂教育教学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课堂教学必须坚特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政治纪律,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 决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要从开课、任职、师德等方面规范课堂教学基本要求严格执行教师教学考评、教材使用、教学过程督导制度,把教师课堂思想政治表现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聘任、名师评选、人才遴选、进修访学、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

 (一)加强课堂教育教学管理的责任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发表有要求,对在课堂教学中传播违法、有害观点和言论的,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对顽固坚持违法、有害观点不听教育劝阻的,要视情节调离、解聘;对散布反动言论、编写制作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或从事非法活动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聘用校外人员担任教师的,要严格聘前背景审查,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学习平台等网络课堂管理,严格意识形态审查。对哲学、经济学、政治学、历史学、新闻学、社会学、法学等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学科专业教材的编写、选用要严把政治关。认真做好引进教材的内容审查。

 (二)加强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的责任切实加强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严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由学校党委统一管理,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委宣传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审批,对讲授人资质、背景及讲授内容等进行预审把关,严格实行“一会一报、现场跟听”制度。严格执行国际会议审批规定,涉及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国际会议,对会议合作举办者背景、会议内容、资助情况、出席人员等要从严审查和报批。

 (二)加强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意识形态审查机制,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发布管理,严把成果发布出口关。加强对校内各种宣传媒体、网站、出版物的管理,加强高校图书馆订购境外书报刊和学术文献数据库、接受境外出版物捐赠的管理。加强对学校举办的各种读书会、学术沙龙的引导和管理,绝不给违法、有害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空间。规范师生接受境外媒体采访。外国驻华使(领)馆来访或在学校举办活动,要按规定报批,并从严管控师生参加外国驻华使(领)馆、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的活动。

 (三)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的责任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提升校园网络平台的吸引力和黏着力。建立网络舆情常态监测和预警机制、网络舆情联合应对处置机制,积极主动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健全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的保障机制,及时排查本单位网站存在的安全隐患。完善校园网络使用实名登记制度,及时掌握师生在校园网、主流社交网站上的动态,形成覆盖全面、及时准确、管理有效的高校网络信息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信息通报、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专兼职网络信息监管和网络评论骨干队伍建设,不断增强网络舆情研判和主动发声能力。建立完善与宣传、教育、网信、公安等部门之间的网络信息沟通协作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网上不良信息。

 (四)加强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管理的责任。强化对教育国际合作交流工作的管理,建立高校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的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境外资金准入管理,明确师生接受境外资金资助的范围,规范接受资助的审批程序,建立接受资金资助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对有境外非政府组织资助的合作交流项目,要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先行对资金的数额、来源、背景、用途、管理及附加条件等事项进行严格审查,报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与合作方签署有关合作协议。坚决防范和抵制境外各种敌对势力利用讲学、邀请访问、学术交流、培训、合作等名义从事渗透破坏活动。严禁高校与境外合作开展涉及敏感问题和重要资源信息的项目,加强涉外科研项目保密审查。

 (五)加强重点人教育管理的责任站在教育管控工作第一线,认真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高校重点人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坚持“教育为主,预防在先;依法依规,综合管控;一人一组,一人一策;属地管理,形成合力”的基本原则,突出抓好教育引导、管理约束和依法处理三个关键环节,充分运用法律法规、党纪党规、校纪校规等综合手段,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坚持错误思想,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言论,妄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和师生,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六)加强各类社团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各类社团管理制度,坚持社团成立、年检备案制度,对挂靠的社会组织实行备案制,加强活动监管。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学校要明确学生社团管理部门,配备得力的指导教师,强化学生社团活动的思想政治导向。

 (七)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的责任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严禁在高校传播宗教、发展教徒,严禁在高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坚决制止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思想传播活动,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坚决依法打击,对参与一般活动的要进行教育转化。依法处理和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高校的渗透活动,高校在外籍教师聘用合同中要明确严禁校园传教的相关法律规定,一旦发现有校园传教行为,一律予以解聘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八)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落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点建设地位,发挥马克思主义学科领航作用。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头脑,引导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从优秀青年师生、海外引进教师和学术骨干中发展党员。严格教师队伍管理,加强教师聘用、考核中的政治立场考察,将思想政治表现和课堂教学要求与职称评定、评优奖励等挂钩,严把政治关口。加强知识分子工作,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注意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学术带头人、学科领军人物中代表人士的工作。加强对选送境外高校“交换生”和访问学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责任追究《细则》的第十五条明确了责任追究: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组织书记、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应对不力、处置不当的;

 责任追究(四)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城问题隐瞒不报、不予重视、不予处置的;(五)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和师生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六)管辖范围内的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七)管辖范围内编写的教材、公开发表的课题研究成果和公开发行的出版物、文艺作品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八)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责任追究(九)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十)对本单位举行的教育国际合作交流活动、中外合作办学等管理不到位,出现严重政治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十一)对本单位外籍教师和海外引进人才考察审核不严、管理不到位,出现严重意识形态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十二)管辖范围内出现境外非政府组织、宗教组织等进行渗透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十三)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我校对《全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lt;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gt;的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高校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领域和前沿阵地,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广大师生员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我校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举措和具体做法有:

 (一)坚持问题导向,全方位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组织修订《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把具体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按职责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具体责任主体部门。根据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部门的主体责任,多次论证、征求职能部门意见、召开专题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形成13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去年在意识形态工作大会上,党委书记和党委班子成员、各党总支书记签定了“一岗双责”责任书、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分管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签定了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1. 修订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全方位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和学校发展的实际情况,学校党委适时调整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时调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重点加强意识形态、党建党务、宣传思想政治、学生教育与管理和共青团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的实施方案》,搭建领导干部深入实际、联系学生、走进学生的工作平台,建立健全学校各级领导联系学生的工作机制,促进领导干部转变工作作风;营造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校园环境、维护学校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2. 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一)坚持问题导向,全方位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制定《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lt;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gt;总体工作方案》,一体化构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体系,挖掘育人要素,完善育人机制,逐步形成十大育人体系的“常工方案”。成立学校党委讲师团,组织实施重大主题宣讲、基层理论宣讲,服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定《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干部讲“形势与政策”课实施方案》,推动学校领导干部上讲台,为大一新生讲好“形势与政策”课。2. 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二)全面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打造思想政治教育“金课”,坚定师生为祖国富强而奋斗的信念。学校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和国家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新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和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为抓手,深化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1.筑牢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构建“大思政”全域育人格局

 (二)全面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充分发挥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十方面工作的育人功能,挖掘育人要素,完善育人机制,优化评价激励,强化实施保障,切实构建“十大”育人体系的“常工范式”。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大思政”育人格局,深挖各类课程的思政元素和德育功能,打造思想政治教育“金课”,全面推动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合力育人。1.筑牢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构建“大思政”全域育人格局

 (二)全面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加强对校园网、官微、电子屏、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的管理,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化平台优势,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排查线上线下相结合。利用学校智慧党建平台,增加意识形态工作排查小程序,各党总支可以实时记录、反馈本单位出现的意识形态问题,宣传部可以实时接受反馈情况。同时每个季度各党总支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全面摸排,摸...

篇六: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凝聚全局力量,推动 XX 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二章党组(总支、支部)主要责任 第八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九条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十条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意识形

 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第十一条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包括举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等。

 第十二条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第三章监督考核 第十四条 XX 局党组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将其纳入综合考核当中。重点检查考核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第十五条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六条 XX 局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篇七: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依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细则。

  其次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平安。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凝合全局力气,推动信访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显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指责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务亲自处置。

  第五条党组(支部)分管领导是干脆责任人,帮助党组(书

 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成员依据工作分工,根据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党组(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信访局党组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支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其次章党组(支部)主要责任

  第八条仔细实行党中心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严守组织纪律和宣扬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心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心保持高度一样。

  第九条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务、重要状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支配,维护意识形态平安。党组(支部)至少每半年专题探讨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刚好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状况并提出建设性看法。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状况,统一思想相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十条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平安,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党组(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化培训,增加责随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第十一条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包括举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等。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

  第十二条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平安,牢牢驾驭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肃穆处理。

  第三章监督考核

  第十四条局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纳入对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当中。重点检查考核党组(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心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平安、开展思想舆论宣扬和责任追究的状况。

  第十五条党组(支部)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

 形态工作。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六条每年年底前,局党组组织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将其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运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状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党组(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对党中心或者上级党组织支配部署的重大宣扬教化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组(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务的。

  (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反党章、党的确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平安出现严峻问题的。

  (六)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

 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制度言论,造成严峻影响和后果的。

  (七)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峻后果的。

  第十九条领导班子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赐予通报指责;情节严峻的,进行调整处理。

  其次十条领导干部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赐予指责教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赐予通报指责;情节严峻的,赐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其次十一条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干脆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担当主要领导责任,参加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担当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看法而没有被接受的,不担当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确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

  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文件精神,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引导和管理,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平安。社区支部抓意识形态工作,必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

 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仔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和引导,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正面宣扬、文明创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二、工作原则

  根据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依据工作分工,根据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支部及班子成员组织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内容,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的监督检查范围。党支部每年召开两次专题会议探讨意识形态工作。

  (二)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主动发挥社区宣扬优势,整合现有宣扬手段,加强宣扬阵地管理。充分利用党建网、微信公众号、LED 电子宣扬屏,主动开展意识形态宣扬。开展社会主义主流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正面宣扬和舆论引导工作。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仔细根据上级要求开展社区支部理论学习,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心

 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团结、引导、服务党内外群众。

  (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加强社区意识形态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教化活动加强对社区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化培训。

  (五)加强正面思想舆论引导。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扬为主,开展好党中心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大主题宣扬。宣扬好党的路途方针政策,做好实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宣扬。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扬教化,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知晓率和认知率。对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要敢于触及、主动引导,刚好发出权威声音,作出有劝服力的回答,防止负面炒作、制造事端,确保在社区队伍不出现与党中心不一样的杂音噪

  四、组织领导

  充分相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守好意识形态工作这块责任田,支部成立意识形态领导小组。

  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一、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

 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显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指责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务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扬的领导是干脆责任人,帮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据工作分工,根据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各办公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细则

  要坚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驾驭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1、加强对意识形态组织的领导

  (1)成立以党委书记刘明宇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维护意识形态平安,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扬委员余永福同志详细负责、党委其他成员依据工作分工,合力

 抓好各村(居)委及各部门人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2)党委书记带头仔细履行职责,针对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提出有针对性、有可行性的得力举措。

  (3)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 6 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一次。

  2、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1)根据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必需事先经过本单位党组织批准,报市委宣扬部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不得邀请政治倾向有明显偏差的报告人。

  (2)做好意识形态宣扬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不是宣扬部门一家之事,不能让宣扬部门单打独斗,必需坚持一盘棋、形成大合唱。党委要统揽全局、协调各方,指导和推动我镇各部门把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融入各自工作,推动意识形态与实际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条战线各个部门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履责。

  3、加强意识形态队伍的管理

  (1)主动开展自查活动。通过指责与自我指责活动,了解和相识自身存在的问题。通过学习与教化,仔细贯彻党的理论和路途方针政策,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化培训,并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

 (2)主动同社科理论界、经济界、科学界学问分子交挚友,做好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的工作,通过开展常常性走访、建立联系制度、参与学术活动、邀请座谈等形式,不断拓展同学问分子沟通联系的渠道。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督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1、党委要定期向上级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

  2、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

  3、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状况的重要内容。

  4、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运用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

  根据中心《实施方法》第十条所列的 10 项情形,严格追查问责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必需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不作为慢作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肃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1)对党中心或者上级党组织支配部署的重大宣扬教化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党组)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众性事务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反党章、党的确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旅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峻错误导向的;

  (6)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峻错误导向的;

  (7)丢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宣扬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限制权的;

  (8)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平安出现严峻问题的;

  (9)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讲坛论坛和高等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峻影响的;

  (10)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峻后果的。

篇八: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xx 镇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具体落实方面 (一)落实意识形态领导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1、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2、镇分管宣传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

 3、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牵头领导:xxx 责任单位:党政办、党建办、宣传办、纪检办 (二)落实基层宣传实地阵地建设管理 1.加强对“村村响”广播站的督查指导,严格落实广播稿件“三人联审制”,完善相关台账记录。

 2.各村(社区)及时对本辖区宣传栏、广告牌、电子显示屏、文化活动场地等意识形态阵地内容进行更新,杜绝宣传内容导向错误、文字歧义、污渍破损、内容过时等情况;始终坚持正确方向和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3.镇宣传办不定期下村(社区)督促落实,及时发现各部门单位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并进行指导与整改。

 牵头领导:xxx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三)落实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管理 1、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阵地,志愿队成员名单,管理制度均要上墙。做好活动材料的动态管理,做好日常资料的保存,并定期进行整理和信息报道。

 2、每月结合最新时事以及群众实际需求确定活动内容,及时传播理论、政策、法律、科技、文化,发挥思想引领、道德教化、文化传承服务群众的作用,每月至少开展 1 次志愿服务活动。

 3、镇党委政府必要时给予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保证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活动的顺利开展。

 4、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活动场所(站)要做到整洁、有序、文明、和谐,成为群众感受新时代、新目示新形势、新思想的第一课堂。

 牵头领导:xxx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四)落实其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1.加强新闻舆论阵地管理,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对广播、QQ 群、微信群、公众号等进行规范化管理。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2.加强文化理论阵地管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开展农家书屋自清自查,确保陈列书籍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加强公共场所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

 3.加强宗教思想阵地管理,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宗教与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促进各类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4.加强学校思想阵地管理,强化中小学等教学管理,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学校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有关部署要求,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思想舆论阵地管理,加强学校思想政治课教师、学生辅导员、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牵头领导:xx 责任单位:党政办、宣传办、纪检室、综治办 二、建立责任检查考评体系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评体系,重点检查考核党委领导班子的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党委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党委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情况。

 (一)实行报告制度。镇党委对本辖区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要主动在工作群中进行内部通报;党委班子成员

 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二)纳入监督检查。镇纪委要把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同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三)纳入绩效考核。党建办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绩效核的重要内容,加大意识形态工作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列入干部任前考察的重要内容,以及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严格追责问责,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一)严明问责追责范围。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大思想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书记、村(社区)总支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6.发表的新闻报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7.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讲座、论坛和学校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间题隐瞒不报的; 9.其他未能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追责坚持实事求是。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要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三)问责依据规定实施。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一级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要报上级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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