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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改革家李冲与太和改制

时间:2022-12-18 08:15:05 来源:网友投稿

南北朝时期,北魏孝文帝为了维护封建统治,在太和年间大刀阔斧地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整肃吏治、实行均田、推行汉化、迁都洛阳、移风易俗,进行了一系列具有重大意义的改革,缓解了民族隔阂和阶级矛盾,加速了北方少数民族的汉化进程,促进了各民族大融合的步伐,使北魏政治、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为后来南北归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这场影响深远、史载千秋的改制运动中,汉族政治家李冲发挥了功不可没的作用。

李冲,字思顺,生于公元450年,卒于公元498年,陇西狄道(今甘肃临洮)人,名门之后,曾祖李暠为西凉创建者,父亲李宝官至北魏镇西大将军、敦煌公。他幼年丧父,为长兄荥阳太守李承抚养成人。据史书记载,李冲从小性情静雅厚道,为人大度,善于交游,好经世致用之学,怀济世报国之志。在大哥李承的影响下,他严以自律,不妄戏杂流,深受时人好评,以至受到冯太后的青睐。献文帝末年被选为中书学生,孝文帝初年升任秘书中散,负责宫中文秘工作,不久又升迁为内秘书令、南部给事中,从此开始参与朝政,并以卓越的才智协助冯太后和孝文帝开展“太和改制”。李冲才智过人,踏实肯干,受到冯太后和孝文帝的宠幸与重用,十多年之间不断加官进爵,先后出任中书令、南部尚书、吏部尚书、尚书仆射等要职,成为北魏朝廷“位当端揆,身任栋梁”的重臣。

李冲为官一生,政绩卓著,其最大的贡献是“立三长,行租调,革旧制,建新都”。“立三长,行租调”是李冲协助朝廷推行均田制而实施的一项重大政治、经济改革。北魏初年,北方久经战乱,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人口流徙,田地荒芜,豪强兼并土地十分严重,加之长期沿用的“宗主督护制”, 使无地可种的平民百姓大多依附世家大族(宗主),成为宗主的私有财产,中央政府掌握的人口数很少,严重影响了政府财政收入。太和九年(485年) ,北魏朝廷采纳汉族大臣李安世的建议,颁布均田令,下诏把国家掌握的土地分配给农民,农民向政府交纳租税,并承担一定的徭役和兵役。为了顺利推行均田制,抑制豪强兼并土地、隐匿户口和逃避租调徭役,增加自耕农数量,扩大耕地面积,将农民牢牢束缚在土地上,成为国家的编户,巩固国家的经济基础,太和十年(486年),时任内秘书令的李冲上疏建议:废除宗主监护制,实行三长制,“五家为邻,设一邻长;五邻为里,设一里长;五里为党,设一党长”, 由邻里党长分级负责检查户籍、监督耕作、征收税调、征发徭役和兵役;改革九品混通的赋税办法,实行税收和地租合二为一、按丁口分类征收税赋、征发徭役和兵役的租调制度。李冲的建议得到了冯太后和孝文帝的充分肯定和支持,但也遭到许多大臣的竭力反对,李冲据理力争,始得付诸实行。“均田制”、“三长制”和“新租调制”密切结合,相互支撑,构成了北魏政治、经济的三大支柱,有效地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和控制,对巩固封建统治、推动北魏社会经济发展、促进民族融合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李冲所倡导推行的“三长制”,对后世影响深远,隋唐以后的地方管理体制大都承袭了这一制度,几乎成了中国封建社会地方基层政权的组织模式。

孝文帝亲政后,对李冲更加器重,“亲敬弥甚,君臣之间,情义莫二”,每制定一项礼律,无不访求李冲,而李冲总是“竭忠奉上,知无不尽”,积极参与并推动了孝文帝推行的以汉化为中心的一系列改革。他辅佐孝文帝拟定的《魏律》内容完整,体例合理,废除了十六国以来实行的车裂、腰斩等残酷刑法,对以后的《隋律》《唐律》都有很大的影响,在中国封建法律史上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此外,李冲在整顿吏制、精简官僚机构、选任官吏、重教兴学、实行汉制与移风易俗等方面也协助孝文帝做了大量的工作。太和十七年(493年)孝文帝决定迁都洛阳,封李冲为镇南将军,让他主管营建新都的工程。李冲不负重望,为营建新都事必躬亲、尽心尽力,“勤志强力,孜孜无怠,旦理文薄,兼营匠制,几案盈积,剞劂在手,终不劳厌,年才四十,而鬓发斑白”。太和二十二年(498年),李冲因操劳过度,加之受李彪恶行刺激,深悔自己所荐非人,暴怒伤肝而亡,年仅49岁。南征途中的孝文帝听到李冲去世的消息后悲痛不已,称赞他“忠肃柔明,仁恭信义,能结民心,可谓国之贤也,朝之望也。”亲自为之举哀,并安排他葬在覆舟山下的杜预墓旁,追赠“司空”,谥“文穆”。

李冲从政二十多年,始终清廉自律,公正无私,就是自己的亲外甥犯法也不姑息。虽然后世史家对他有所诟病,但他仍不失为封建官吏的楷模和出色的政治家。《魏书》对李冲“早延宠眷,入干腹心,风流识业,固乃一时之秀。……终协契圣主,佐命太和,位当端揆,身任栋梁,德洽家门,功著王室”的评价,应当说是十分公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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