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会议记录6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会议记录 2022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农村各类要素市场配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会议记录6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会议记录
22 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农村各类要素市场配置、盘活农村集体资产、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培育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前期扬子洲镇前洲村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以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创新为主线,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为目的,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稳定。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民主决策。既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尊重农民群众的选择,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规范操作,试点先行。改革方案要进行充分的民主讨论并进行可行性论证,整个改革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经过合法的民主程序。推进过程中由点及面逐步扩大改革,形成易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确定改革任务,坚持分类实施、有序推进,明确改革路径和方式,夯实改革措施,着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农民的利益关系。
──公平公正、稳步推进。要在民主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下,稳步审慎推进,把公开、公正、公平精神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不流失、农民利益不受损。
三、目标要求
按照“定方案、清资产、确成员、量股份、准分红、建组织”的思路,在扬子洲镇和贤士湖管理处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逐步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构建完善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
2018 年底前,完成扬子洲镇全部行政村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完成贤士湖管理处村(组)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完成贤士湖管理处 2个行政村(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2019 年,完成贤士湖管理处剩余 4 个行政村(组)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2020 年总结验收。
到 2020 年底,初步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力争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 6 万元(不含项目补助和村干部报酬补助)以上,培育一批经济强村。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 年 5 月-2018 年 6 月)
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以区委书记刘闯为总负责,区委副书记、区长高辉红为组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夏小兰,区政府副区长杨峻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扬子洲镇和贤士湖管理处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由镇(处)党(工)委书记亲自挂帅,承担领导责任,明确机构和人员,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各行政村也要相应成立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镇(处)牵头承担宣传发动,组织推进村级清产核资与改革任务。各行政村(组)具体承担清人分类、股权配置、机构设置等改革任务。(责任主体:扬子洲镇、贤士湖管理处和村〈组〉;区农水局等)
2.制定工作方案。扬子洲镇和贤士湖管理处要制定本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方案要包括改革的原因、范围、对象、方式、程序、预期成效和后续管理等内容。各行政村(组)也要制定村(组)级工作方案,并交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同意,报镇(处)审核后报区政府备案。镇(处)会同区农水局等部门指导方案的具体实施。(责任主体:扬子洲镇、贤士湖管理处和村〈组〉;区农水局等)
3.抓好宣传动员。通过进村入户走访,召开村组会、党员会议及村民小组座谈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广泛收集干部群众意见,并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册、村务公开栏等方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
改革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调动参与改革的热情和积极性。(责任主体:扬子洲镇、贤士湖管理处和村〈组〉;区农水局等)
4.开展业务培训和考察调研。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区、镇(处)、村三级业务骨干,使其充分掌握本次改革涉及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精神,重点培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清产核资和股份量化操作办法、股份合作经济组织注册登记和制度建设等内容。各行政村(组)也要组织村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习内容主要包括清产核资、清人分类、股份量化操作办法、股份合作社注册登记等。适时对其他地区试点村进行学习考察,借鉴好的经验做法,了解实用的改革措施,以便更好开展工作。(责任主体:扬子洲镇、贤士湖管理处和村〈组〉;区农水局等)
(二)实施阶段(2018 年 7 月-2019 年 12 月)
以制定方案、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资产量化、收益分配、健全组织为主要内容,以推进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具体步骤和要求如下(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2):
1.清产核资。按照农业部和全省清产核资方案要求,在区农水局的指导下,由镇(处)、村(组)联合成立清产核资小组,对镇(处)、村(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产权界定、资产估价并分别登记造册;清产核资结果要及时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进行审核确认,确认后要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 7 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报镇(处)及区农水局备案。清查对象主要包括扬子洲镇、贤士湖管理处、行政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在清查内容上,要求全面清理核实,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资金、债权债务和非经营性资产,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在全面完成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前提下,清产核资时,对历史遗留的债权、债务、权益等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区农水局会同扬子洲镇和贤士湖管理处出台清产核资过程中遇到问题的处理意见,明确集体资产核销、价值评估、账目调整、违规违纪处理等事宜。清产核资及结果评定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责任主体:扬子洲镇、贤士湖管理处和村〈组〉;区监委、区教科体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城建局、区卫计委、区农水局、东湖国土分局等)
2.清人分类。在清产核资基础上,由村组干部、村民代表组成清人分类和资格界定工作小组。各行政村(组)在镇(处)指导下,制定成员资格界定办法和清人分类方案,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群
众(代表)通过,组织填写《人口调查登记表》,经核对无误后由户主签字确认。调查登记汇总后将《人口调查登记汇总表》公示 7 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编印成册,并报镇(处)备案。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不能打乱原集体所有的界限。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解决成员资格不清的问题,同时保护好妇女权益。区农水局要会同扬子洲镇和贤士湖管理处出台指导文件,明确成员身份确认程序、标准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机制。(责任主体:扬子洲镇、贤士湖管理处和村〈组〉;区妇联、区民政局、区农水局、东湖公安分局等)
3.资产量化。在成员确认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依法的原则,充分考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益和集体经济收入构成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折股量化的资产。重点对经营性资产进行折股量化,非经营性资产(如公益性设施等)原则上不进行折股量化。折股量化资产的范围、方式等事项,应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责任主体:扬子洲镇、贤士湖管理处和村〈组〉;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农水局、东湖国土分局等)
4.股权配置。由村组干部、村民代表组成股权设置小组,制定股权设置方案,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通过。股权设置宜简化,不宜复杂,可设置个人股和集体股。股份量化中股权分配对象的确认、股权配置比例的确定,要张榜公示,并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民主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后方可实施。(责任主体:扬子洲镇、贤士湖管理处和村〈组〉;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农水局、东湖国土分局等)
5.编制清册。各村(组)根据股权设置方案的规定,计算股份数量,编制股东清册,并张榜公示 7 天,公示无异议后建立正式的股东清册台账,并报镇(处)备案。(责任主体:扬子洲镇、贤士湖管理处和村〈组〉;区财政局、区农水局等)
6.登记注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改革后,新成立的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要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合作社章程,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理事会、监事会,并将选举结果报镇(处)和区政府备案。新成立的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要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体按有关规
定进行办理。(责任主体:扬子洲镇、贤士湖管理处和村〈组〉;区市场监管局、区农水局等)
7.股权管理。股改后,股权证书作为参与管理要素,享有收益分配的凭证。量化的股权可以按照股份合作社章程,通过规范、合法的程序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转让,依章程办理,依法管理,防止外来资本的侵占。因人员、资本变动等实际情况而需扩股、缩股或调整的,必须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责任主体:扬子洲镇、贤士湖管理处和村〈组〉;区农水局、区财政局等)
8.档案整理。股改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对工作进行总结,股改村要对改制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决议、人口调查登记表、工作方案、股东清册等重要纸质、影像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装订成册后报镇(处)、区农水局备案。(责任主体:扬子洲镇、贤士湖管理处和村〈组〉;区农水局等)
9.资产运营。股东(代表)大会为改制后集体经济组织的权力机构。重大投资决策、经营方针、年初预算、年度计划及执行情况,须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改制后的股份合作社在进行资产经营时要以集体资产的安全稳定和保值增值为前提,可选择合适的市场主体形式。(责任主体:扬子洲镇、贤士湖管理处和村〈组〉;区农水局等)
10.收益分配。已经获得股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农村集体收益分配的权利,收益分配方案需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制度,明确公积金、公益金提取比例,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集体资产股份收益分配权落到实处。(责任主体:扬子洲镇、贤士湖管理处和村〈组〉;区农水局、区财政局等)
11.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三资管理信息平台),将集体资产股份的登记、变更、交易以及成员名称纳入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归档管理。由区农水局牵头制定《东湖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尽快报区政府审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改革后成立的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一是要及时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理(董)事会、监事会,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股份合作组织章程、股权登记制度、集体收益分配制度、严格的财务公开制度,并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二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村民委员会事务和集体经济事务分离,暂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可提请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兼任
集体经济组织理(董)事长;三是探索建立股权流转机制,农民所持有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流转要封闭运行,严格限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不能突破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责任主体:扬子洲镇、贤士湖管理处和村〈组〉;区监委、区财政局、区农水局等)
(三)总结阶段(2020 年 1 月-2020 年 12 月)
1.总结验收。改革工作完成后,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入户走访等方式,对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责任主体: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农水局等)
2.评先表扬。依据检查验收结果,开展评先选优活动。对全区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责任主体:区委办、区政府办、区人社局、区农水局等)
五、保障措施 1.保障经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改革顺利推进,由区财政对改革任务完成得好的村级组织实行奖补(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并安排相应宣传、培训等工作经费。扬子洲镇和贤士湖管理处也要在本单位工作经费中安排专项经费,以确保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2.强化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操作难度大。区农水局和镇(处)要建立推进蹲点包村制度,由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带队,抽调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加强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
六、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鼓励更多资金、人才、技术等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流动,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壮大。
(一)完善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围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来谋划改革和实施改革。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
篇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会议记录
产权制度改革 “ 三变改革五大合作 ” 实施方案珙县巡场镇三合村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三变改革五大合作”实施方案
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了实现乡村振兴目标,加快脱贫致富步伐,经党支部研究决定,我村拟通过开展“三变改革、五大合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要求,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建资产股份合作社;开展土地承包“三权分置”,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开展乡村旅游,组建旅游股份合作社;开展充分就业村社建设,组建劳务股份合作社;开展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和精准扶贫,组建置业股份合作社。待条件具备时,由五个股份合作社联合组建投资发展集团公司。力争通过三至五年努力,把三合村率先建设成为珙县最为富饶美丽的新农村之一。
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和试点工作队、工作组
1.县乡村三级成立领导小组
县里成立“三变改革五大合作”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主要领导任组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即为试
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乡镇成立“三变改革五大合作”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单位。
试点村成立由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组成的“三变改革五大合作筹建领导小组”,书记任组长,下设资产、土地、劳务、旅游、置业等五个股份合作社筹建小组,分别从事相应的筹建工作。5 个筹建小组的成员原则上即为 5 个股份合作社理事、监事的候选人选。
2.成立县乡镇试点工作队,下设若干个工作组,每个工作组进驻一个村,指导该村开展三变改革、五大合作。由组织部选调后备干部驻村开展试点。乡镇配备相应的干部予以配合,并参加县里的工作组,奋战一月,驻村指导。
二、提出改革申请
2019 年 12 月中旬,以村党支部、村委会名义,向乡镇党委提交改革申请报告。(报告示例附后)
三、开展清产核资
改革申请报告经乡镇党委批准后,抄报给县农村集体资产主管部门,由其组织对本村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净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并出具报告。
四、界定人员身份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村人口按以下分类:
1.拥有土地承包权、且户口在本村的年满 16 周岁以上人员,即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基本股每人一股;其农龄从 16 周岁算起,男的算到 60 周岁、女的算到 55 周岁,每 2 年农龄,得农龄股 0.1 股。
2.以前拥有土地承包权,而现在户口不在本村的,年满16 周岁以上人员,不享受基本股,只享受农龄股,其农龄从16 周岁算起,算到户口从本村迁出为止,每 2 年农龄得 0.1农龄股。
3.不拥有土地承包权、而户口在本村的年满 16 周岁以上人员,不享受基本股,只享受农龄股。其农龄从户口迁到本村算起(迁入时不满 16 周岁的,从 16 周岁后算起),男的算到 60 周岁、女的算到 55 周岁,每 2 年农龄得 0.1 股。
与拥有基本股人员结婚而嫁入本村的妇女或入赘的女婿,其农龄达到 2 周年以上的,可享有基本股一股。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申请人需出示原户籍所在地未取得基本股的证明;不能出具该证明的,可由申请人签署未在原户籍所在地取得基本股的承诺书。
4.具有土地承包权家庭的、户口在本村的 16 周岁以下人员,每人享受福利股 0.3 股。
上述人员名单由资产股份合作社筹建小组予以公示,如有差错请及时予以更正,并将更正情况予以公示。
五、推荐股东代表和理事、监事候选人
1.推荐股东代表
按照代表总数掌握在 51 人以上、101 人以下的规模,按每 20 户推荐一名股东代表的比例,推荐资产股份合作社股东代表。股东代表本人应为本村基本成员(户口在本村,拥有土地承包权),并且能够参加会议、能够参政议政。
持有基本股的村主要干部应推荐为股东代表;不持有基本股的村书记,可作为村集体代表参加股东代表大会。
为了节省成本,提高效率,资产股份合作社股东代表即为土地、劳务、置业、房屋等股份合作社股东代表。
股东代表名单由各村民小组提名,经村党支部审核后报乡镇党委审查。审查通过后,张榜公示,公示时间 5-7 天。如群众有异议的应及时更正,并将更正情况再行公示。
此项工作要求在 2020 年 1 月上旬完成。
2.推荐理事、监事候选人
理事、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代表中,由村党组织推荐。
按照差额选举的方式,由村党组织对五个股份合作社分别推荐 7 名理事候选人(选 5 人)、4 名监事候选人(选 3人)。理事候选人与监事候选人不得重复,不得交叉任职。
资产股份合作社理事长建议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土地股份合作社理事长建议由熟悉本村土地承包情况的同志担任;劳务股份合作社理事长建议由年轻有文化的同志担任,以便组织农民培训等;旅游股份合作社理事长建议由有外出
打工经历的同志担任;置业股份合作社理事长建议由有经营思路、有经商经历,了解房产开发房屋租赁业务的同志担任。
为了节省人力、物力,资产股份合作社的监事、监事长即为其它四个合作社监事、监事长。
理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名单须报乡镇党委审查。
股份合作社理事、监事候选人资格审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确定为村 XX 股份合作社理事、监事候选人:
1、被判处管制及以上刑罚的;
2、涉黑涉恶受到处理的;
3、正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且基本事实清楚的;
4、参加____组织,从事非法____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5、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6、选举期间直接或间接拉票贿选和干扰破坏选举,被有关部门查证基本属实的;
7、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检察院列入行贿人名单的;
8、担任村 XX 股份合作社理事、监事期间,长期外出不能在村积极参政议政,或由于身体及年龄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
9、影响股份合作社工作正常开展的其他因素。
六、筹办股东代表大会和成立大会
1、制作五大股份合作社招牌。并用红绸布覆盖,届时请领导揭牌。
2、制作股东代表、贵宾、工作人员胸牌。建议分别采用红色、橙色、绿色。
3、打印章程(讨论稿)、五个股份合作社的选票(打印份数根据股东代表人数而定)。
4、召开唱票、计票、监票,以及会议记录、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会议。
5、准备股东代表大会会议室、成立大会会场。
6、准备成立大会的表态发言稿、领导讲话稿。
七、召开第一届第一次股东代表大会
2020 年 1 月中旬,召开三合村五大股份合作社第一届第一次股东代表大会。议程如下:
一是审议章程:包括资产股份合作社章程、土地股份合作社章程、劳务股份合作社章程、置业股份合作社章程、旅游股份合作社章程;
二是选举理事监事:采取差额选举方式,五个股份合作社的理事、监事的六张选票一起发给股东代表画票、投票。
三是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推荐理事长、监事长。
四是公布新当选理事长、监事长,并请他们表态发言
八、举行五大股份合作社成立大会暨揭牌仪式
2020 年 2 月 2 日(正月初九),举行五大合作成立大会暨揭牌仪式。
会议议程如下:
1、请市分管领导、珙县领导、特约嘉宾揭牌;
2、请三合村书记汇报三变改革情况;
3、请巡场镇党委书记致词;
4.请特约嘉宾讲话;
5.请珙县领导讲话;
6.请市分管领导讲话。
附件:1. 珙县巡场镇三合村关于开展三变改革五大合作的
申请报告
2. 公示
3.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意向书
4. 三合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社章程
5. 三合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章程
6. 三合村劳务股份合作社章程
7. 三合村置业股份合作社章程
8. 三合村旅游股份合作社章程
篇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会议记录
寨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完善新形势下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和分配方式,切实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 结合本村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根据市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以理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关系为基础,以创新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重点,以明晰和保障村级集体资产的产权主体及其成员的利益为核心,深化村级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推进集体非土地资产和土地资产相分开,社会成员和经济成员身份相分开,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创新和分配制度创新,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接轨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实现资产所有股份化、收益分配股红化、股权流动规范化、监督约束法制化。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民主决策,村民自愿的原则。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尊重农民群众的选择。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民主参与、民主决策的前
2提下,把公开、公正、公平精神贯穿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全过程。
3.坚持从实际出发,依法、规范运作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做到依法办事。对法律、法规不明确或无政策依据的问题,应提交村民大会民主讨论,形成决议,并进行张榜公布。
4.坚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和现实,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依法保障集体资产、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制度,让农民通过改革得到更多实惠。
二、改革后集体经济组织的名称和性质 本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后,新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为大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其性质为集体经济组织,继续承担原有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有关职能。改制后的大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量化到人的集体资产股权仅作为股东享受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依据,所有权属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
三、清查核实现有的集体资产 大寨村目前的资产划分为以下两大类: 1、资源性资产。本村现有已开发市场用地 40 亩,尚未征用的土地 150.6 亩,其中,耕地 120 亩,建设用地 30.6 亩。
2、集体资产。截止 2017 年 5 月 31 日本村资产总额 405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810 万元、货币资金 871 万元,应收款项 2376 万元。
清产核资工作按照省纪委、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农村集体经济
3组织清产核资登记表》表式对固定资产、存货、在建工程等实物性资产进行实地勘察和清点,依法确定原村集体所有的各种资产。清产核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布,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本次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量化的资产为净资产,资源性资产暂不量化。资产价值以原值为原则,确认集体资产权属关系。
改制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用所得的补偿费(不包括政策处理费及劳力安置费)和集体资产置换增值等收益,足额追加到总股本中。
四、股权设置 大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置集体股和个人股。集体股按照集体资产净额的 40%比例折股量化,由全体成员共同所有,由集体经济组织持有。个人股由符合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按村集体资产净额的 60%比例折股量化到人。
个人股由基本股和劳龄股组成。
基本股主要依据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来确定,按人头量化,占个人股的 80%。
劳龄股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村集体参加劳动的年限分配,以年龄标准分段量化占个人股的 20%。即 18 岁—35 岁(不含 35 岁)分配 0.6 股; 35 岁—55 岁(不含 55 岁)分配 0.8股; 55 岁以上分配 1 股。
五、股东资格 改制基准日为 2017 年 6 月 15 日。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中第六条规定,截止到 2017
4年 6 月 15 日 24 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村常住人员(空挂户除外)享有股东资格:
1、本村出生且户口未迁出的; 2、与本村村民结婚且户口迁入本村的; 3、本村村民依法办理领养手续且户口已迁入本村的子女; 4、其他将户口依法迁入本村的。改制后,除以上情形外,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方能接纳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六、股权管理 大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股权管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人口变动情况,每届届满换届时进行一次调整。
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后,由股份经济合作社向股东发放股权证书,作为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的凭据。股权证书不准作为其他证书使用,遗失需及时报失,并申请补办手续。量化股权原则上不得继承、转让,不得退股提现。如在新上项目时,确需吸收成员现金入股,具体购股办法按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规定执行。
七、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原则 1、财务管理。股份经济合作社继续贯彻实施财政部颁布的村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及上级有关财务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自觉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
2、收益分配原则。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后,存量的土地如
5部分或全部被征用,仍然按肥城市农村土地征用后货币资产处置办法执行,货币资产处置后的盈余部分纳入股份经济合作公积公益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年终分配时应兼顾国家、合作社和股东的三者关系,编制财务决算,搞好收益分配(土地征用款和上级专项拨款不列入分配)。股东福利、医疗保险及救助、经营性支出均在收益分配前列支。经营性净收入原则上按以下比例进行分配:①提取公积公益金和福利费不少于 30%;②股东红利分配不超过 70%。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公积金主要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或者转增资本,公益金主要用于公益基础设施建设,福利费主要用于股份经济合作社各项福利性支出。分配由董事会提出,报街道办事处审核后,由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八、组织机构 1、设立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第一届股东代表由本届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直接过渡,董事会经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由村两委成员过渡),原则上采取与党组织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监事会机构与村务监督委员会保持一致。
2、建立股东(代表)大会制度,股东(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重大投资决策、经营方针、年度计划及执行情况,须经大会讨论决定。
3、董事会是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常设决策机构,监事会是监
6督机构,代表全体股东履行监督董事会的工作。董事会(5 人)和监事会(3 人)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是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法人代表。董事会和监事会互不兼任。可连选连任。
以上<<实施方案>>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报新城街道办事处核准后方可实施。
大寨村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 2017 年 5 月 31 日
篇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会议记录
/p>县区街道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
工作指导手册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到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 〔2016〕37 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15 号)以及《XX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做到认真细致、程序到位、操作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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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领导机构及办公室。为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区委、区政府已成立以区委书记为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为第一副组长,主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区 委农办、农牧、财政、民政、审计、工商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牧 局,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具体做好工作督导和政策业务指导。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由书记任组长,副书记、镇长(主任)
为第一副组长,纪检书记、主抓副职等任副组长,农业、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切实担当起直接责任,具体负责组织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
存档:(1-1)乡镇街道会议记录(包含会议现场照片)
(1-2)乡镇街道实施方案、(1-3)乡镇街道领导小组名单 二、开展宣传动员与培训。区、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和村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公开宣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和做法,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为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奠定基础。并且要组织改革村工作班子成员进行有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培训,重点内容是人口排查办法和资产清查登记、股权设置种类和作用、股份配置方法、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的组建和运行,明确改革后合作社与村委会关系等。
存档:(2-1)致农民群众的一封信;(2-2)宣传发动相关图片。
三、改革村建立工作班子。改革村由村党支部主持,成立以村(居)委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部分成员(村民)代表参加的村股改工作组(一般 10-20 人),并在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股改办)的监督下,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形成《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决议》(内容主要包括:《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决定》、《工作组成员人员工作分工的决定》、人员排查和清产核资、改制基准日),报乡镇街道审核后,《改制公告》张榜公布。
存档:(3-1)XX 村关于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会议记录(包含签到表和现场照片)(3-2)《XX 村关于开展集体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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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制度改革的决议》(3-3《XX 村委会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决定》(3-4)《XX 村关于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成员分工的决定》(3-5)《XX 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公告》(3-6)《关于 XX 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申请》(3-7)《(乡镇)关于对 XX 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批复》 四、编制改革工作计划。改革村工作组成员要进行人员 工作分工,可以分为政策宣传组、资产清查组和人员排查组,分别确定负责人和组成人员,并就政策宣传、人员排查和资 产清查工作分别排出计划,列明各阶段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设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工作台账》。
存档:(4-1)XX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台账(计划 表) 五、组织人员排查摸底。人员排查摸底由改革村人员排查组具体负责,乡镇街道股改办监督指导,人员排查截止时间(基准日)由改革村自行确定。排查摸底以改制基准日实际在册(农业户口或土地确权共有人、居民户口世居本村或撤村建居时一次性农转非人员)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人口情况登记记录)为基础,按照《人口摸底表》填写要求,以户为单位编制人口情况底稿,以组为单位编印成册发放到各个户进行相互核对,经核对无误后,由户主签字确认。人员排查摸底情况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形成《XX 村人员排查摸底情况决议》(基准日后表决),报乡(镇、办)备案,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
存档:(5-1)人口摸底表(5-2)会议记录(包含签到表及会议现场照片)(5-3)《XX 村人员排查摸底情况决议》(包含公示照片)
六、组织资产清查登记。资产清查登记由改革村资产清查组具体负责,并在乡镇街道股改办的监督指导下,依据农业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7】11 号),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系列表格填写要求,对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和存货等实物性资产须进行盘存、实地勘察和清点,对往来款项(债权、债务)须经当事人(单位)证实,清查核实村集体签订的合同协议,对集体所有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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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到户的集体土地、机动地等资源性资产进行丈量登记,对盘盈盘亏财产、物资登记造册,做出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代表大会确认后,形成《集体资产清查登记情况的决议》,报乡镇街道备案,并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
存档:(6-1)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6-2)会议记录(包含签到表及会议现场照片)(6-3)《集体资产清查登记情况的决议》(包含公示照片)
七、拟定实施方案草案。在乡镇街道股改办的指导下,改革村在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征询意见的基础上,参照外地经验,结合本村实际,起草拟定《XX 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草案)》。内容包括:
量化资产范围的限定、拟定股权设置及其比例、股权量化对象界定办法、成员股份配置办法、股权管理、股份合作社组织机构、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原则及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存档:(7-1)《XX 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草案)》 八、表决改革实施方案。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草案)初稿拟定后,要召开村党支部、村(居)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联席会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代表会议,就股改方案(草案)等有关问题进行细致的讨论,广
泛征求意见,将股改实施方案(草案)进行《公告》7 天,并根据群众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乡镇街道审核同意,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代表大会表决,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形成《决议》,《请示》乡镇街道政府《批复》,进行《方案公告》。
存档:(8-1)会议记录(包含签到表及会议现场照片)
(8-2)XX 村关于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草案)决议、公告(8-3)关于 XX 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案请示、批复(8-4)XX 村关于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公告 九、编制股东清册。依据乡镇街道政府批准的股份合作制改革实施方案,改革村要在前期进行人员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进行成员界定,编制《股东清册》,按照《折股量化办法》和股权设置将集体净资产折股量化,计算其所享有股份,填写《股份制改革股权情况登记表》及《股权情况汇总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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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内容在村务公开栏中张榜《公示》7 天,经核对审查无误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形成《决议》,建立股东股权台账。
存档:(9-1)《股东清册》(9-2)《折股量化办法》(9-3)《股份制改革股权情况登记表》(9-4)会议记录(包含签到表及会议现场照片)(9-5)股东清册、股权情况表决决议(9-6)《股份制改革股权情况汇总表》(9-7)《村股东清册和股份制改革股权公示》 十、推选产生股东代表。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股东户代表会议,分组提名股东代表候选人,等额投票选举产生股东代表大会的代表人选(股东代表人数一般为 5—15 户推选 1 人,最低不少于 20 人,人数与村民代表基本一致)。形成《会议纪要》,《股东代表情况登记表》张榜公示。
存档:(10-1)会议纪要(含签到表和会议现场照片)(10-2)《股东代表情况登记表》 十一、提名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名单。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大会实行候选人等额选举方式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由村党支部、村(居)委会提名推荐、也可由股东代表十人联名推荐或参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程序由股东(代表)直接提名,并填写《提名推荐表》。董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候选名单须书面《报告》乡(镇、办)股份合作制改革领导小组,依照村民委员会选举有关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与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可部分交叉任职)《批复》后,张榜公布。
存档:(11-1)《提名推荐表》(11-2)董事会、监事会提名报告(11-3)乡镇提名批复 十二、筹备股东代表大会。改革村在乡镇街道股改办的指导下,筹备股东代表大会,筹备内容包括:准备《筹备工作报告》;制订《章程》(草案);拟定《选举办法》(草案);拟定《财务管理制度及工资报酬》(草案);拟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选举《结果报告》以及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任和任用经营管理人员《议案、决议》;拟定《任用经营管
理人员分工决定》;拟定《股东代表大会纪要》,准备会议资料(选票、计票统计表);确定会议召开日期并向股东代表发出《会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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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召开股东代表大会。改革村在乡镇街道股改办的监督下,召开首届股东代表大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大会议程》应当包括:①村改革工作班子负责人作《筹备工作报告》;②表决通过股份合作社《章程》,表决通过董事会、
监事会《选举办法》,讨论通过《财务管理制度及工资报酬》; ③根据候选人提名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公布 《选举结果报告》;④召开首届董事会、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和监事会主任以及任用经营管理人员,根据《议案》形成《决议》进行公布,讨论通过《任用经营管理人员分工的决定》;⑤董事长、监事会主任分别发表就职讲话;⑥六是乡(镇、办)领导讲话;⑦股东代表大会形成《会议纪要》,宣布村股份合作社正式成立。
存档:(13-1)《股东大会通知》(13-2)股东大会议程 (13-3)工作报告(13-4)合作社章程(13-5)选举办法(13-6)财务管理制度及工资报酬(13-7)成员选票(13-8)计票统
计表(13-9)村股份合作社董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选举结果报告(13-10)选举董事长的议案(13-11)关于任用总经
理、财务任用议案(13-12)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13-13)
关于选举股份合作社监事会主任的议案(13-14)首届监事会议决议(13-15)管理人员分工决定(13-16)董事长表态
发言(13-17)监事会主任发言(13-18)股东代表大会会议纪要(含签到表及照片)
十四、依法设立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顺利完成预定事项后,《报告》经乡镇街道政府《批复》,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社填制股东股权证,向全体股东发放《股权证书》。股份合作社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时间调整至当地村级组织统一换届时间,以后各届任期定为三年、随村级组织同步换届。村股份经济 合作社依法设立后,根据有关规定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开设银行基本账户。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或居委会)管理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债权债务等经济事项,要在乡镇街道股改办和有关部 门的监督下,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移交,并按照“三资” 管理规定实行农村集体“三资”由乡镇街道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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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档:(14-1)关于设立 XX 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的请示(14-2)XX 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的批复 十五、总结验收与档案整理。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完成后,乡镇街道要对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进行《初验总结》,并报市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进
行《成果验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要对改革过程中形成的
有关文件、决议、人口排查和清产核资登记报表、实施方案、章程、股东名册等重要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并报乡镇街道备案。
以户为单位颁发证书
资料归档
颁发证书
成立机构
批复核准实施方案
成员备案 XX区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流程图
资产量化
尊 重 历 史照 顾 现 实程 序 规 范群 众 认 可至少七天 盘查核实弄清家底张榜公示至少七天 统一思想业务培训悬挂条幅发放传单
制定章程股东会议通过成立股份合作社设定理事会,监理
成立组织
股权设置
清产核资 宣传动员组织培训
成员资格界定
明晰集体产权归属资产折股量化到人落实到户 草拟方案,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张榜公示,召开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认真审核批复,公示栏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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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乡镇街道关于启动产权制度改革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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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XX 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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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XX 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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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农民朋友,你们好: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是还权赋民、还利与民, 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通过改革,进一步明晰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权益,通过调整改革现行农村经济管理体制结构,实行政经分离,强化民主监督机制。为了确保改革顺利 进行,我们以 “ 致农民一封信 ” 的形式,将改革的各项工作内 容告知如下:
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就是在知道集体资产产权归谁的基础上,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成员界定、股权设置、股权管理、收益分配等为主要内容,把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资产(主要是经营性资产)
折股量化到人、落实到户的一项工作。
二、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目的是为了理顺农村 集体资产管理,避免集体资产流失,同时也为了让村民更广泛的参与到村集体经济管理当中来,让农民知道农村集体资产属于谁,由谁来经营、管理、监督,产生的收益如何分配。
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的范围主要包括 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其中经营性资产 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
篇五: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会议记录
街道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 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根据《XX 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X 委办[2015]26 号)、X 委办[2015]41 号及 X 农[2016]3 号文件精神,为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优化集体资产、资源配置,促进农村经济的和谐发展,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以理顺村级集体经济分配关系为基础,以创新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重点,以明晰和保障村级集体资产的产权主体及其成员的利益为核心,进一步深化村级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资产和非土地资产相分离,农村居民社会成员和经济成员身份相分离,实现农民增收,真正起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是维护农民权益的组织保障。
2、工作目标。根据区委区府工作要求,今年起对我街道下辖的 3 个村逐步进行改制,切实转变村级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民主决策、农民自愿原则。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尊重农民群众的选择。
二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民主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下,把公开、公正、公平精神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
三是坚持规范操作的原则。在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做到依法办事,对法律、法规不明确或无政策依据的问题,必须提交社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形成决议,并张榜公布。
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从各村实际出发,选择广大农民群众普遍接受的改革方式,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农民的利益关系。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 年 2 月 1 日—2 月 29 日)
1、宣传动员。街道召开专题会议统一部署,各村要及时召开党员、组长、村民代表等会议,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宣传载体,切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工作家喻户晓。
2、组织实施改革工作。根据各村实际制定改革工作的目标任务、时间安排、人员分工、人口及资产的清查等一系列操作事项方案。
3、业务培训工作。街道对实施村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6 年 3 月 1 日—11 月 31 日)
1、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清产核资范围包括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对村帐内、帐外全部集体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彻底的清理、核实,确认量化资产。资产清查由村资产清查组具体负责,按照全区统一的表式逐项盘点查实,对固定资产和存货等实物性资产须进行实地盘查,对往来款项须经当事人(单位)证实,对盘盈盘亏财产物资登记造册,作出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资产清查结果报街道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经确认无误后,再经社员代表大会通过。同时,由各村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要求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申请,上报区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经局)批准。
2、人员登记和农龄登记。对本集体经济组织人员和农龄的清查:主要是摸清现有人员和自第一轮土地承包责任制落实之日开始到目前股份制改革时的曾经在册人员以及这些人员在本村工作的年限。在全部摸清本村人员底细和农龄情况后,以组为单位编印成户口变动情况单发放到每家农户,供农户相互核对,经核对无误后由户长签字确认,并张榜公布。
3、制定改革方案。召开座谈会,全面了解村里的实际情况,充分听取广大农民群众的意见,研究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方法,在此基础上,起草改革《方案》,明确股权享受对象的界定、农龄股与人口股的设置及分配比例,确定股权享受对象的确认原则。
4、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就改革《方案》进行讨论并作出决议。经表决通过后,送街道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区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经局)审批。
5、改革《方案》经成员代表大会通过和区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经局)批准同意后,起草组织《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选举办法及相关文件。及时开展股权设置和股份量化工作,并将量化到人的股份享受情况、农龄数和实施方案等全部进行上墙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6、召开股份经济合作社创立大会,选举股东代表、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通过《章程》及有关决议,发放股权证书。
7、建立和健全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代表大会等决策议事制度以及财务管理、奖惩报酬、收益分配、股权管理、经济责任等制度,使股份经济合作社按制度运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总结阶段(2016 年 12 月 1 日—12 月 31 日)
改革工作结束后,各村要认真进行总结,对改革过程中形成的会议记录、有关文件、决议、清产核资报表、实施方案、章程、股东名册等重要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并报街道和区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经局)备案。
四、工作要求
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面广、
工作量大、难度高,而且关系到全体村民的切身利益,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街道建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并抽调人员设立办公室,主要是负责宣传协助和指导各村开展清产核资和人口清查等工作。各村也要建立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成员组成主要从村班子、党员代表、村民组长(社员)代表中产生,为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证。
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办公室要切实抓好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中的清产核资、成员及产权界定、股份量化等环节的具体指导和检查监督,财政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为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提供有力的保障。政法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纪检监察部门要贯彻全局,为整个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做好监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改革结束后,各村需认真进行总结,对改革过程中形成的会议记录、有关文件、决议、报表、实施方案、股东名册等重要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并报街道和区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经局)备案。
附件:XX 街道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XX 街道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街道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XXX
XXX 成
员:XXX
XXX
XXX
XXX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 XXX 同志兼任
副主任:XXX
XXX 成
员: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篇六: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会议记录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把实现乡村振兴作为全党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做到认识统一、步调一致,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一、 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坚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正确方向,发挥村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集体资产。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充实农村集体产权权能。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深入推进集体林权、水利设施产权等领域改革,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农村改革试验区等工作。
二、 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 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动乡村自然资本加快增值,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
(一)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把山水林田湖草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分类有序退出超载的边际产能。扩大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科学划定江河湖海限捕、禁捕区域,健全水生生态保护修复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开展河湖水系连通和农村河塘清淤整治,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加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力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继续开展退耕还湿。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把所有天然林都纳入保护范围。扩大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建立成果巩固长效机制。继续实施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继续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有效防范外来生物入侵。
(二)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粪污处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废弃农膜回收、病虫害绿色防控。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农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扩大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范围。推进重金属污染耕地防控和修复,开
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加大东北黑土地保护力度。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严禁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落实县乡两级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三)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落实农业功能区制度,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地方在重点生态区位推行商品林赎买制度。健全地区间、流域上下游之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建立生态产品购买、森林碳汇等市场化补偿制度。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制度。推行生态建设和保护以工代赈做法,提供更多生态公益岗位。
(四)增加农业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运用现代科技和管理手段,将乡村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生态经济的优势,提供更多更好的绿色生态产品和服务,促进生态和经济良性循环。加快发展森林草原旅游、河湖湿地观光、冰雪海上运动、野生动物驯养观赏等产业,积极开发观光农业、游憩休闲、健康养生、生态教育等服务。创建一批特色生态旅游示范村镇和精品线路,打造绿色生态环保的乡村生态旅游产业链。
三、 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塑造美丽乡村新风貌
乡村振兴,生活富裕是根本。要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把乡村建设成为幸福美丽新家园。
(一)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高度重视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推动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农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支持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加强职业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使绝大多数农村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更多接受高等教育。把农村需要的人群纳入特殊教育体系。以市县为单位,推动优质学校辐射农村薄弱学校常态化。统筹配置城乡师资,并向乡村倾斜,建好建强乡村教师队伍。
(二)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增收。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工多渠道转移就业,提高就业质量。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条件、有意愿、在城镇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有序落户,依法平等享受城镇公共服务。加强扶持引导服务,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
大力发展文化、科技、旅游、生态等乡村特色产业,振兴传统工艺。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鼓励在乡村地区兴办环境友好型企业,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鼓励农民勤劳守法致富,增加农村低收入者收入,扩大农村中等收入群体,保持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
(三)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加快农村公路、供水、供气、环保、电网、物流、信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以示范县为载体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实施通村组硬化路建设。加大成品油消费税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力度。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制定农村通动力电规划,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做好整体规划设计,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步伐,开发适应“三农”特点的信息技术、产品、应用和服务,推动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等应用普及,弥合城乡数字鸿沟。提升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抓紧研究提出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指导意见。
(四)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做好农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巩固城
乡居民医保全国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农村社会救助兜底工作。将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全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构建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创新多元化照料服务模式。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
(五)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大力推进农村地区精神卫生、职业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治。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政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改善条件。加强乡村中医药服务。开展和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倡导优生优育。深入开展乡村爱国卫生运动。
(六)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种举措,稳步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坚持不懈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粪污治理,加快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努力补齐影响农民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总结推广适用不同地区的农村污
水治理模式,加强技术支撑和指导。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北方地区农村散煤替代,有条件的地方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和新能源利用。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安全住房保障机制。强化新建农房规划管控,加强“空心村”服务管理和改造。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开展田园建筑示范,培养乡村传统建筑名匠。实施乡村绿化行动,全面保护古树名木。持续推进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建设。
四、 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和党内法规,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实现乡村振兴作为全党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做到认识统一、步调一致,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注重协同性、关联性,整体部署,协调推进。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做好顶层设计,注重规划先行、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典型引路。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五、 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
5 年来,粮食生产能力跨上新台阶,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迈出新步伐,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村民生全面改善,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农民获得感显著提升,农村社会稳定和谐。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和“三农”工作积累的丰富经验,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良好基础。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乡村最为突出,主要表现在:农产品阶段性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农业供给质量亟待提高;农民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竞争的能力不足,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亟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民生领域欠账较多,农村环境和生态问题比较突出,乡村发展整体水平亟待提升;国家支农体系相对薄弱,农村金融改革任务繁重,城乡之间要素合理流动机制亟待健全;农村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待强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乡村是一个可以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我们有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有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有亿万农民的创造精神,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支撑,有
历史悠久的农耕文明,有旺盛的市场需求,完全有条件有能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立足国情农情,顺势而为,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举全党全国全社会之力,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六、 目标任务 到 2020 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高,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村对人才吸引力逐步增强;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农业生态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各地区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得以确立。
到 2035 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相对贫困进一步
缓解,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宜居乡村基本实现。
到 2050 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资料来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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