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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河城区市容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文完整)

时间:2023-04-16 09:50:05 来源:网友投稿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河城区市容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河城区市容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彦淖尔市政府?【公布日期】2008.10.17?【字号】巴政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河城区市容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供大家参考。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河城区市容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河城区市容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巴彦淖尔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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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日期】2008.10.17?

  【字

  号】巴政办字[2008]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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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行日期】2008.10.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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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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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正文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河城区市容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政办字〔2008〕212号)

  临河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临河城区市容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十月十七日

  临河城区市容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城市环境,落实“迎庆创城”任务,充分发挥临河在全市城市发展中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推进富裕、文明、和谐巴彦淖尔的建设进程,实现城市环境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㈠规划管理执法综合整治

  ⒈拆除临时违章建筑。严格按照城市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依法拆除三街、四路、五大出口两侧的临时违章建筑。严肃查处城市改造中突击建房、乱搭乱建、掏门改窗等行为,确保城市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

  ⒉严密监控平房建设。批准建设的民房要在施工现场的显眼位置张贴证件复印件,严格按照规划审批要求进行建设,杜绝移位、挤占巷道、超平米、改变使用性质建设现象。

  ⒊规范大型公建项目。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把“一书、两证”关,坚决杜绝边开工、边办证的现象。在各工程项目的监察管理过程中,对放线开槽、做基础、起主体、封顶等各环节进行全程监管并做好记录,避免间距不足、超高、超跨现象发生。加大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管理力度,高标准设置施工现场围栏,硬化施工现场出口,促进建筑施工场地规范化管理。

  ㈡交通秩序综合整治

  ⒈严禁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重点整治胜利路、金川大道、新华街两侧车辆乱停乱放行为。沿街商业门点具备停车条件的,车辆必须在指定停车区域内有序停放;不具备停车条件的,业主要指导车主到邻近指定停车区域停放。所有停放在主次干道两侧的自行车、摩托车,必须停放在划定的停车区域,不得挤占人行道、盲道和绿化带,保持人行道和盲道畅通无阻。

  ⒉取缔海天商厦地下停车场的超市,金川大厦地下停车场的网吧、游戏厅,蓝宇大厦地下停车场的游戏厅、快餐店,恢复三个商厦地下停车场的停放车辆功能。到商厦购物的车辆及商厦职工的自行车全部停放在三个地下停车场,确保商厦人行道畅通。

  ⒊清理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从事机动车出售、维修、装饰和清洗等经营活动。取缔育红东街、光明街、庆丰街两侧不具备条件的修车、洗车、售车网点。

  ⒋取缔人民公园东门停车场。

  ⒌在条件允许的路段设置、施划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

  ⒍对市区内的车辆实行分类、定时、限路段行驶。

  ⒎加强对进城畜力车的规范化管理。

  ㈢废旧回收市场、煤炭市场、砂石料市场的清理整顿

  坚持取缔与整治双管齐下,对影响市容市貌、污染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废旧回收点和煤炭销售点进行清理整顿。继续对南至曙光街、北至北二街、东至富强路、西至前进路,中心区域内的46家废旧回收点和27家煤炭销售点进行清理,凡被列入清理整顿范围的废旧回收点、煤炭销售点和砂石料市场必须按时限分批迁至指定市场内,逾期不按规定搬迁的,依法从重处罚直至取缔。

  ㈣市容市貌综合整治

  ⒈对“三街四路四大出口”(新华街、乌拉特大街、解放街,胜利路、建设路、团结路、金川路,临狼、临五、临杭、临磴出口)两侧建筑物实施整容换装。

  ⒉严禁沿街商业门点店外经营、倚门销售,对玻璃贴字、悬挂条幅要规范管理。

  ⒊对三街四路四大出口全面实施亮化。

  ⒋认真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集中力量解决市容市貌中影响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脏、乱、差等突出问题。

  ⒌清理临时流动商贩,禁止沿街叫卖现象。

  ⒍加强污水口、收水口的监督管理,严禁垃圾污水混倒。

  ⒎清理整顿城区禽畜屠宰点,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严禁沿街屠宰。

  ㈤广告、门牌字号综合整治

  ⒈规范广告市场,依法拆除无批件、擅自经营的户外广告及占道牌匾。

  ⒉逐步改造旧城区门牌字号。对无手续、破旧、过期、不规范的门牌字号全部进行拆除更换,主干道必须使用新材质制作的门牌字号。新区街道和新开发小区的门牌字号必须遵循“一店一牌、一街(一区)一景、整齐规范”的原则,统一材质,合理布局,并全面实施亮化工程,切实提高标准和质量。

  ⒊及时清洗、覆盖

  “乱喷、乱涂、乱贴”的小广告,加大打击喷涂非法小广告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使城市“牛皮癣”治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⒋搞好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抓好中心城区和新区主干道范围内大型户外广告运营设置工作。有规划手续、但没有安装亮化设施的广告必须亮化;审批期限到期可设公益广告,对既不设公益广告又无广告内容的广告位一律拆除;规划审批的墙体广告,建筑物亮化的,广告位可以保留;若建筑物没有亮化的,广告位必须安装射灯等亮化设施,否则予以取缔。

  ⒌清理整顿临时性户外广告设置行为。

  ⒍清理整顿车体广告。

  ㈥噪声扰民综合整治

  加大建筑施工现场施工噪声管理力度,清理住宅楼下开设餐饮、娱乐等生活噪声扰民行为。

  ㈦园林绿化、环卫、市政设施综合整治

  加大对市政、环卫、园林绿化、公用设施的监管力度,查处损坏城市道路、市政设施、园林设施及城市绿化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㈧沿街商业网点综合整治

  ⒈对于有营业执照的8368户沿街商业门点,凡存在污染环境、噪声扰民等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居民生活的,责令限期整顿。对拒不整改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取缔。

  ⒉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的1068户商业门点。

  ㈨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⒈全面清理卫生死角,特别是四大出口环境卫生。

  ⒉合理配置保洁设备、设施,做好环境保洁。

  ⒊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清运基建垃圾实行严格审批、统一地点、一车一单、集中倾倒。运输实行全封闭、全苫盖,保证无遗留、泄漏现象发生。

  ⒋加强对供热企业烟尘污染的管理。

  ㈩加大便民市场建设力度

  按照“以人为本、疏堵结合、既要管理、又给出路”的工作理念,采取“规划地段、进场经营、集中管理”的工作办法,加快落实今年选址的10个便民市场的建设步伐,以便就地就近引导商贩入市经营,逐步取缔马路市场。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发动社会力量、民间资金建设封闭或半封闭的便民市场,便于流动商贩进入现有市场经营。

  二、实施步骤

  “市容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工作,从2008年10月18日开始至2009年1月28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08年10月18日至28日)

  “市容综合治理百日会战”领导小组召开市区两级动员大会、发布百日会战公告,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和良好的社会氛围。各部门召开行业系统形势分析会和任务落实会,进一步统一思想,细化工作方案,制定落实措施。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08年10月29日至2009年1月19日)

  在“市容综合治理百日会战”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密切配合,进入实质性工作阶段。具体工作过程中,对经多次说服教育拒不整改的单位或个人,要由相关单位联合进行依法停业整改、强制拆除,对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由市区公安局依法进行处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第三阶段:检查评估验收阶段(2009年1月20日至28日)

  “市容综合治理百日会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对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提前完成任务的工作组可以提前撤出,完不成工作任务的成员单位继续工作,直至任务的完成。各项工作圆满结束后,召开总结大会,表彰奖励会战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㈠为确保“市容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并取得丰硕成果,成立巴彦淖尔市“市容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永纲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邢国良

  市政府副秘书长

  连

  泽

  临河区区长

  蒋新国

  市执法局局长

  成

  员:赵子斌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府督察室主任

  杨玉林

  市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贾

  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郝

  忠

  市规划局局长

  薛维林

  市建委主任

  魏智英

  市公安局副局长、临河区公安局局长

  杨

  继

  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程国权

  市交通局局长

  徐茂龙

  市环保局局长

  李

  强

  市房管局局长

  韩宪成

  新区建设办主任(市城投公司总经理)

  刘

  健

  市商务局局长

  利

  军

  市工商局局长

  王静瑗

  广电局局长

  刘还俊

  文体局局长

  王永清

  巴彦淖尔日报社社长

  贾

  勇

  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王智和

  临河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蒋新国,副主任王智和办公室成员:

  渠广益

  临河区宣传部副部长

  吴锦光

  临河区执法局局长

  闫永生

  临河区建设局局长

  高文应

  临河区工商局局长

  岳喜明

  临河区环保局局长

  邬永贵

  临河区环卫局局长

  王银保

  临河区园林局局长

  邬二平

  临河区房管局局长

  苏平静

  临河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高建荣

  临河区商务局局长

  安子江

  临河区市政维护处主任

  王志强

  临河区交通局局长

  张喜良

  临河区卫生监督所所长

  张春智

  临河区爱卫办主任

  各办事处主任

  ㈡围绕目标任务,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成效

  市、区执法局:

  1、行使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2、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一是对门前四包实施全程管理;二是清理整顿主次干道沿街叫卖、流动商贩、店外经营、倚门销售行为;三是查处主次干道两侧餐饮业、美容业等产生的污水乱倒行为;四是对城市“牛皮癣”进行清洗覆盖。

  3、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按照《城乡规划法》严格监管大型公建和民建项目。

  4、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严肃处理城市集中区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建筑施工噪音等行为。

  5、划定非机动车辆停车位,对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停放进行严格管理。

  6、整顿街道门牌字号、户外广告。

  7、规范公交车车体广告。

  8、规范管理进城畜力车。

  9、协调、联系各成员单位完成百日会战工作任务。

  市、区建设部门:

  1、加强对建筑施工场地文明施工的检查管理工作,严格管理施工现场的卫生及安全工作。

  2、加强市政建设施工现场管理,及时清除市政建设施工后的基建废土。

  3、按时按要求完成临河城区街景亮化工作。

  4、解决主干道两侧商业网点下水改造工程。

  5、会同规划、房管、城管执法部门拆除大型公建的尾留工程。

  市、区交警部门:

  1、负责对城区各主次干道机动车辆乱停乱放、随意调头、随处候客、非法载客、不按规定行车线路行驶等不遵守交通秩序的行为进行集中治理整顿。

  2、有条件的路段要设置停车位置。

  3、配合市政、城管执法部门查处超重、占道经营、散装运输等违反城市管理

  要求的机动车辆。

  4、清理整顿车行道、人行道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辆。

  市、区公安局:

  1、侦破、打击、处理违法办证行为及喷涂、张贴办证广告者。

  2、严厉打击各种破坏、盗窃、收购各类公用设施行为。

  3、严厉惩处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妨碍执行公务的暴力抗法行为。

  4、组织专门力量加强配合城管执法部门实施城市管理工作。

  市、区交通、运管部门:

  1、负责停车场(点)的选址、建设以及卫生保洁、停车场内各类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和整顿工作。停车场的设置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不符合城市管理要求的全部取缔。要在各类停车场设置标志。

  2、所管理的广场和停车场及其周边不得安置任何摊点,已安置的摊点要坚决清理取缔。

  3、负责城市出口停车场地的秩序、卫生管理。

  4、对公交车辆进行行业管理。

  5、清理育红街、光明街、庆丰街上不具备条件的修车、洗车、售车网点。

  市规划部门:

  1、负责城市规划的编制与审批(包括大型户外广告的审批)。

  2、负责便民市场、煤炭、砂石料和废品市场的规划工作。

  3、负责对违章建设行为进行鉴定。

  市新区建设办(市城投公司):

  1、加快新区道路、管网、水系、绿带建设,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2、加强商业广告的运作,会同城管部门清理整顿现有的无证、破损的商业广告。

  市、区房管局:

  配合建委、规划等部门清理整顿完工工程项目未拆迁的建筑物。凡未完成拆除的不予办理房产手续。

  市、区工商局:

  1、对便民市场、临时市场内的秩序进行管理,并配合有关部门对市场卫生进行管理。

  2、配合有关部门整顿主次干道两侧临街的修理、加工、制作、洗车行业,对不具备经营条件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为其核发营业执照,该取缔的取缔。

  3、严格控制主次干道两侧临街开设店铺及住宅楼、商住混合楼经营餐饮业、娱乐业的审批发证,凡不具备室内排水设施、卫生设施的,工商局不予办理有关证照,已开设的要采取措施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予以取缔。

  4、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取缔无照经营的煤炭市场、废品回收点、砂石料市场和主次干道两侧无照经营的1068户商业门点。

  市、区环保部门:

  1、严把审批关。凡从事餐饮、娱乐、服务业的,必须严把环保第一审批关。

  2、对现有在住宅楼、商住混合楼经营餐饮业、娱乐业和供热企业等产生油烟、异味、粉尘、噪声、振动等严重扰民行为要严查严管,限期整改,完不成治理任务的限期搬迁或取缔。

  3、在主次干道两侧临街开设饭店、娱乐场所、美容美发等不具备室内排水设施的,环保局不予办理有关证照,已开设的要采取的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予以取缔。

  4、严格控制建筑工地施工噪音污染,严把夜间施工审批关。

  市、区卫生监督所:

  1、严把审批关。住宅楼、商住混合楼经营餐饮业,已批准开设经营的,要限

  期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不再审核发放相关证照。

  2、负责对主次干道两侧、广场内不符合城市管理和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的露天加工、制作、销售各种食品摊点进行查处、清理。

  3、在主次干道两侧临街开设饭店、娱乐场所、美容美发店等不具备卫生设施,卫生不合格的不予办理有关证照,已开设的要采取措施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予以取缔。

  市、区商务局:

  1、严把煤炭销售点、禽畜屠宰点经营证件的审批关。办理相关证照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市容市貌管理规定。

  2、加强对便民市场、农贸市场等专业市场的卫生和秩序管理。

  市、区宣传部门:

  1、牵头组织广电局、报社、电台积极宣传报道百日大会战情况。

  2、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提高城市意识、法制意识、文明意识。

  园林局:

  1、负责园林绿化设施养护和管理,保持卫生整洁,设施完好。

  2、负责城市道路两侧行道树、花池(坛)、地的管护和卫生保洁工作,及时清理、更换和补植死亡或遭人为破坏的苗木。

  3、负责对管护、更新苗木花草产生的渣土进行及时清运。

  4、合理配置城区苗木种类,适当引进适应本气候条件的花草树木新品种,并广泛推广应用于城市绿化、美化。

  5、严肃处理人为破坏园林树木的行为。

  市政维护处:

  1、及时修复、更换城市公用排水系统丢失、破损的雨水箅、井盖等设施。

  2、及时处理城市公用排水管网的堵塞、溢水问题,为城市排污应急救助。

  3、及时修复破损的路面。

  4、及时清运市政施工产生的渣土。

  5、及时修复破损的路灯等照明设施。

  环卫局、爱卫办及办事处:

  1、做好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的清扫保洁工作。

  2、及时清运居民生活垃圾。

  3、在城区主次干道合理配置保洁设施(如垃圾桶、果皮箱等)。

  4、加强城区厕所清扫、保洁工作。

  临河区政府:

  1、协调各部门落实好百日会战各项任务。

  2、搞好市场建设,包括便民市场、煤炭市场、废旧回收市场的选址、砂石料场清理、整顿工作。

  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督查室:

  对各单位实施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报。

  四、保障措施

  ㈠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容综合治理百日会战”是一次浩大的社会工程,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项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组织精干人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具体责任人,分组划片,切实做到领导到位、工作到位。要按照工作性质和任务,划分阶段实施,组织集中攻坚战役,确保成效。要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通报情况,解决存在问题,推动下阶段工作。各工作小组都要根据总方案要求,制定详细具体的行动计划,排出时间表,既要独立完成本组工作,还要配合其它小组工作,形成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全力以赴为百日会战服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㈡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采取多角度、全方位的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宣传面广、影响大的新闻媒体进行宣传造势,坚持媒体宣传与自我宣传相结合,正面宣传和反面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将宣传教育融入本次会战的全过程。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本次行动上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凝聚各方力量,形成“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临河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良好氛围,迅速掀起“市容综合治理百日会战”的热潮。

  ㈢规范操作、文明执法。在合理安排执法力量、集中攻坚的同时,要注意工作方式,以说服、疏导为主,尽量减少矛盾。坚持严格执法和有情服务相结合,树立队伍形象。各执法部门要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严明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在落实战役任务的同时,严格执行队伍管理的有关规定,不能盲目从事、粗暴执法,要坚持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㈣突出重点,打造亮点。突出重点,就是突出五大出口和“三街四路”七条主干道这两个重点;打造亮点,就是要围绕集中整治战役确定样板示范街路和样板示范工程。其中,胜利路、新华街、建设路、团结路、解放街必须建成整齐、有序、美化、亮化的样板示范街路,临陕、临五、临磴出口要建成示范出口。同时对集镇和郊区提出明确要求,积极配合参与行动。

  ㈤强化考评,严明奖罚。领导小组要随时掌握了解各工作组及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定期与不定期日常检查、抽查、联合检查及社会评价等方式,考核各单位完成各项任务的情况,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或个人将进行表彰奖励;对推诿扯皮,考核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㈥强化保障,落实经费。“市容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工程浩大,任务艰巨,面临着许多实际问题和困难,如行动中需要的机具设备、增加的基础建设及宣传中需

  要的相关费用等,要拨出专向经费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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