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人民政府领导:
本人是玉龙县宝山乡宝山行政村长丰四社xx,女儿王*诗于临沧师专毕业,我已随她一起转为非农户口。现已50多岁,没有正常工作,而且身体不是很健康,经常生病。年收入不能维持正常生活,没有生活来源,艰难度过每一天。
所以本人xx特向政府申请求助,以保障城市最低生活标准。望政府批准为盼。
此致!
申请人:xx
201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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