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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及方案7篇

时间:2022-09-28 13:35:26 来源:网友投稿

街道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及方案7篇街道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及方案 -2-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街道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及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

街道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及方案7篇

篇一:街道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及方案

2 -2022 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2022 年是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以下简称垃圾分类)工作全面推进年。围绕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习惯养成打基础上台阶两项基本工作,充分发挥示范街道(镇)引领作用,全面推广先进经验,带动全市工作水平显著提升。坚持推进垃圾分类全体系规范,深入开展各环节全流程再造,尽快实现全链条效能大幅提升;建立健全法规政策体系、形成常态化执法机制,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充分发挥政府、人大、政协以及媒体的作用,通过协同化监督促进垃圾分类工作有力开展;广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提高全民参与水平。(二)主要目标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进一步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城市区域对 5000 个以上居民小区入户宣传,撤桶并点 3000 处,建设密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 255 处,推动 1000 个居民小区定时定点分类投放,5000 个居民小区实现指导员站桶

 - 3 -指导,全市厨余垃圾精准分出率达 15%以上,推选 200 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农村区域创建 10 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道)、200 个示范村(社区)和 1000 个示范户,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进一步成效。结合分类投放情况,调整优化分类收运体系,重点建设厨余垃圾收运专线。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平度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成投运,推进胶州市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全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 38%,资源化利用率达 85%。二、主要任务(一)源头减量1.限制过度包装。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09)等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指导和监督生产企业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要求,经常性地开展治理过度包装执法活动。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建立健全快递包装治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全市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达 85%,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 4.25 万个。加强对果蔬、农副产品等生产、销售环节的管理,大型商超、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推行净菜上市。(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市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任务措施均需各区、市政府落实,不再列出。)2.禁止或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

 - 4 -号),推动公共机构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鼓励有条件的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探索使用直饮净水机替代塑料瓶装水;督导农贸市场推广使用可降解购物袋,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塑料购物袋;开展电商快递包装协同治理,逐步降低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的使用;到2022 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到 2022 年底,全市城市和县城(市、区)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倡导全市范围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倡导“光盘行动”,引导适量消费。通过公益广告、主题宣传等形式,持续推广“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党政机关、市直国企带头采取优化食堂配餐、改进内部管理、加强引导监督等方式,遏制“舌尖上的浪费”;贯彻《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发改办环资〔2021〕949 号),将反食品浪费专项执法结合到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建立反食品浪费监督检查机制,依法严厉查处各类浪费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曝光食品浪费典型。(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市场

 - 5 -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持续推进“绿色办公”。结合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推进公共机构无纸化办公,鼓励使用再生制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办公场所倡导不使用一次性纸制品;推动公共机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加强塑料、纺织品、玻璃等可回收物收集利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负责)6.加强园林垃圾管理。进一步完善园林垃圾分流运输体系,加强沿道路作业管理,避免大量枯枝落叶在清扫后就近倒入生活垃圾桶;在落叶集中季节,对园林垃圾打包,采取设置场地集中暂存、适当粉碎堆肥后回用于公园绿地养护等措施,缓解末端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压力。(市园林和林业局等负责)(二)分类投放1.加强示范引领作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典型案例推广和示范创建工作,城市区域推选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 200 个,农村区域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道)10 个、示范村(社区)200 个、示范户 1000 个;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公共机构典型案例100 个,生活垃圾分类学校典型案例 60 个;积极推送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服务优秀企业和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基地(中心)典型案例。(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持续改善投放环境。积极推广“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指导员站桶指导”示范模式,实施投放点位置优化和密闭投放点新改

 - 6 -建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等设施设置工作的通知》(青城管〔2021〕124 号)要求,督促新建住宅小区开发、旧区改建开发单位同步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鼓励使用智能开锁、视频抓拍监控、称重数据实时上传等智能化手段,提高投放桶点智慧化管理水平。(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升级改造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按照完善投放设施设备、改善投放品质环境、提升投放便利程度、促进投放习惯养成的原则,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升级改造导则》,利用三年时间,逐步完成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升级改造;结合参与社区(村庄)规划建设等,探索改造共享花园式垃圾分类投放点。(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强化生活垃圾投放管理。明确定时定点小区验收标准和各区(市)任务数量,落实主投放点指导员站桶指导制度,积极吸纳志愿指导员补充指导员队伍,重点针对厨余垃圾投放准确率实施攻坚。依托有害垃圾集中投放日、有害垃圾预约投放机制,提升有害垃圾收集量;通过设置可回收物智能回收设备、实施可回收物二次分拣等手段,提升可回收物有效收集量。(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7 -5.实施厨余垃圾投放精细化管理攻坚行动。以居民小区为单位,逐步建立生活垃圾产生(收运)量基础信息库;结合推选示范小区工作,以厨余垃圾投放容器(口)定时锁闭、指导员站桶指导、强化执法检查等为抓手,逐步实现厨余垃圾定时投放、专人看管、管执联动;强化餐厨废弃物管理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明确各区(市)厨余垃圾分出量年度任务,确保全市厨余垃圾分出率达到目标要求。(市城市管理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全面规范垃圾分类前端硬件设施。新设置和改造的垃圾分类投放点、新更换的垃圾投放容器,应使用住建部新版垃圾分类标志;规范设置大件垃圾、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加强日常管理;以居民小区、公共机构为重点,推动各类场所具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能力,做到“专桶专投”;统一公示栏内容,明确宣传栏形式,完善指示栏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7.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巩固提升“管行业就要管垃圾分类”,公共机构、学校、宾馆、餐饮、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快递、公共交通、医院、建筑工地、银行网点等行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每季度总结一次本行业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配置、宣传发动等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法律责任的情况,宣传引导本行业按标准要求配置垃圾分类设施,其中各公共机构和窗口单位在2022 年 6 月底前率先完成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和改造。(市机关

 - 8 -事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青岛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分类收集1.严防混合收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居民小区保洁人员(拖桶工)的分类收集作业培训,有效减少不同类别桶混合收集情况;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采取预约收集并由收运人员现场指导二次分拣等形式,确保收集过程中的垃圾纯净度。(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改善分类收集方式。各区(市)选取一定数量的居民小区(村庄)推行换桶直运模式,新增 40 个居民小区推行小车进楼院收集模式,改善现有人工拖桶、三轮车挂钩拖桶等方式,不断提升机械化分类收集水平;2022 年 6 月底各区(市)完成生活垃圾转运站排查,并制定新建、改建、整合、提升实施方案,争创省级模范转运站。(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进一步规范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收集运输。加强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收集作业公司信息公开,探索建立预约上门收集、设置密闭箱收集等收集渠道,丰富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收集手段;逐步建立定期定点收运与预约上门收运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完善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收运体系。(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9 -4.逐步完善厨余垃圾收运作业计量机制。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排放登记台账和制度,实行收集、运输、处置联单管理;新增80 个居民小区加装厨余垃圾计量称重系统,未加装的居民小区(村庄)建立手工填单模式,逐步实现居民厨余垃圾收运量统计。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政府投入与收费相协调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分步有序推进;结合现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执收情况,充分考虑非居民单位承受能力,逐步到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分类运输1.加强分类装车点管理。摸排建立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装车点台账,因地制宜调整装车点,再减少沿道路设置的装车点 100处,垃圾桶在装车点停留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升级调整厨余垃圾收运线路。根据厨余垃圾分类投放情况,合理调整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线路,设置厨余垃圾日间收运线路达 225 条,配置厨余垃圾分类运输车辆达 300 辆以上,逐步形成一次运力与厨余垃圾分出量相匹配的收运线路。(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强分类运输作业协同监督。市、区(市)两级城市管理部门通过媒体公示作业车辆信息,公示栏新增和更换时,同步公示作业车辆信息,数量不少于 1300 处;加大微信有奖举报宣传

 - 10 -力度,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对生活垃圾运输作业企业分类装车情况、生活垃圾运输作业企业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分类收集情况的双向监督机制;生活垃圾运输作业企业发现装车点的厨余垃圾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应当要求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拒绝接收并及时报告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综合执法)部门或者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倒逼各居民小区(村庄)和单位在源头强化分类投放管理,提升分类投放质量。(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分类处置1.规范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处置。建立装修垃圾分拣处置机制,设置装修垃圾中转分拣场,打通再生骨料、可回收物、有害垃圾、轻质可燃物等协同处置渠道;推进大件垃圾分拣和处置场选址、建设工作,满足大件垃圾处理需求;加强对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分拣处置场区监督管理,并向社会公示。(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提升有害垃圾运输和处理效能。各区(市)定期报备有害垃圾归集点收集的有害垃圾数量;建立有害垃圾运输和处理协调机制,危险废物处置企业根据有害垃圾收集情况,每半年清运和处置一次有害垃圾,清运和处置情况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及时协商解决清运和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青岛海湾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11 -3.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理能力。推进胶州市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平度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成投运,推动小涧西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达产运行;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明确本区域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方式、处理设施能力和处理设施建设时间,鼓励有条件的区域开展居民社区(村庄)就地堆肥、镇(街道)微循环处置等,作为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有益补充。(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回收利用1.构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继续完善各居民小区可回收物投放功能,确保各居民小区均有可回收物垃圾桶或智能回收箱等自助型“两网融合”投放点。落实《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商流通函 〔2021〕176 号),支持再生资源回收点进社区,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按产生废弃物数量合理布局回收点;对难以设立固定站点的区域,探索使用统一管理、规范作业的流动回收车,在社区、商超、学校、办公场所等推广智能回收终端,综合借助电话、便民服务平台等各种方式,构建便民利民的回收网络。(市商务局、市发展改...

篇二:街道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及方案

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十四五”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部署,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城〔2021〕15 号)相关要求,加快建立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 2022 年底,北海市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满足市本级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需要,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到 2025 年底,北海市区域范围内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 35%以上。

 县、城区初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机制,到 2022 年,建成区至少有 1 个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银海区、铁山港区、涠管委至少有 1 个街道(集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 2025 年底,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生活垃圾回收利

 用率达到 35%以上。合浦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参照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到 2025 年底,县城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35%。

 二、主要任务 (一)

 建立健全 体制机制建设。

 1.调整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增加市委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组长,增加成员单位;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北海市有关工作精神,通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和《北海市 2021 年生活垃圾分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及“四定”任务安排表的要求,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各项日常工作。(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2.组织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2021 年修订)的通知》。(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3.建立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督查考核工作机制,加强督查考核,落实城区、街道、社区属地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各管理主体的监督。组织开展常态化日常检查、联合督导,月度、季度测评考核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市商务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旅游文体局、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市住建局、市卫健委)

 4.2021 年底前,各县、区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内所有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和相关企业,确保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无漏洞、无死角,管理全覆盖。(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

 (二)完善分类体系建设。

 1.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DB45/T1896-2021),区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区域范围内各类垃圾投放设施标识清楚,投放设施配套合理。统一配置设计美观、标识易懂、规格适宜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在分类投放和收集环节,建设四分类垃圾分类亭,在公共场所和住宅小区等地方设置二分类果皮箱、四分类垃圾桶;(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市住建局)

 2.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配齐、配全标识规范清晰的运输车辆,统筹安排分类运输路线、时段。到 2021 年底前,至少满足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示范点及所有公共机构的分类需求;此后随着生活垃圾分类范围扩大逐步提高,到 2025年底,要满足建成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需求。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逐步推行密闭、高效的厨余垃圾运输系统,

 减少装车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滴漏”。(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

 (三)加快各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

 1.加快建立并完善可回收物收运、处理机制。引导垃圾处理企业强化垃圾分拣处理,分离可回收物后,按不同种类分别运送至相应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生产领域的资源再利用企业进行回收利用。强化产品制造企业与销售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逐步探索推动废弃电子产品、包装物等再生资源品种逆向物流体系建设。优化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整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范城市收旧行为,鼓励实施企业化运作。加强资源回收利用环节中社会企业的进驻和支持,引进有资质的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利用试点工作,从源头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逐步提升。(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

 2.规范大件垃圾管理,在全市合理布局建立大件垃圾临时收集处置点,并建立各项管理制度。2022 年底前,各县、区基本建立大件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

 3.规范有害垃圾收集处理,加快建立并完善有害垃圾收运、处理机制。在全市合理布局建立有害垃圾暂存点,并建立各项管理制度。有害垃圾暂存点建设应至少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相匹配,到 2025 年底前,有害垃圾暂存能力要满足建成区范围内生

 活垃圾分类需求。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有害垃圾收运至暂存点全流程,以及暂存点的管理。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有害垃圾,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加强后续运输、处置工作的监督、指导。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有害垃圾后续运输、贮存、处置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实行联单管理制度,交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后续运输、处置工作的监督、指导。(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

 4.到 2022 年底,北海市基本建成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具备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的家庭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到 2025年底,各县、区基本建成厨余垃圾处理收运、处理体系。2021 年10 月份前厨余垃圾应急处理工程建成;2022 年 11 月份前北海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成运营。加强对餐饮业餐厨废弃物的监管,实行统一收运管理。(责任单位:市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

 5.加快其他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 2022 年 8 月份前本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投产,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处置。(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

 (四)推进垃圾源头减量。

 1.推动建立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制度,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

 有关规定。(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2.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资委)

 3.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旅游、住宿、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倡导“光盘行动”。(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旅游文体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

 5.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倡导“绿色办公”。(责任单位: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五)加强宣传教育。

 1.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街道、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充分运用各种有效方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知识,努力形成人人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市、市住建局)

 2.切实从娃娃抓起。以学生为重点,把生活垃圾分类纳入课堂教学来教育,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的生态文明教育

 长效机制。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家庭积极参与。(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

 3.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和公益活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引导、监督。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主题实践等活动,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自觉参与到志愿服务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习惯。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及社会组织作用,加强行业培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市委宣传部、团市委)

 六、保障措施

 1.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建立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引导企业回收利用低值可回收物。(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

 2.做好经费保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应按照四类垃圾的收运及处理工作需要来足额保障工作经费,合理安排四类垃圾投放、收运及处理设施项目建设运营经费,充分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等业务经费,市级财政给予相应补助,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充分动员,指导行业各管理责任主体根据本单位目标任务,合理的统筹安排生

 活垃圾分类业务工作经费,确保配套设施建设、宣传推广、日常管理等工作正常开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财政)

篇三:街道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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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

  2022 年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管理考核办法 (**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细则)

  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2 2022 年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管理考核办法

 为深入推进我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检查、考核、监督、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要求,规范垃圾分类奖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标:

 街道列入考核范围的试点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引导强化广大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正确率,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

 二、考核对象:

 **街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试点小区(**、**、**)的物业服务管理企业。

 三、考核主体:

 街道分类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辖区内物业企业管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四、考核内容和标准:

 根据我街道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计划,具体按:1.工作机制、2.基础工作、3.目标任务4.宣传督导、5.分类设施、6.分类收运、7.队伍建设、8.分类投放、9.分类实效、10.奖惩机制等十个方面工作的履行情况进行分别考核。(具体标准以检查考核测评表为准附件 2)。

 五、考核方式:

 1、实行日常巡查抄告、月考核、季度汇总兑现考核奖补资金,年度评优等方式,街道分类办结合各级督查通报的问题,采取不定期、不定时进行检查考核。

 2、考核采用百分制,每月总分为 100 分,市、区两级督查抄告占得分 30%,街道分类办日常检查考核占得分 70%进行考核。

 3、季度分数汇总,作为当季考核奖补资金兑付依据,每季度考核成绩年底进行总评,依次排名

 得出街道年度优秀管理物业企业,作为评比先进和兑现奖励的依据。

 六、奖惩措施:

 (一)设立考核奖金与诚信保证金 1、考核奖金:根据《**区生活垃圾分类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专项用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居民小区资金补助,主要包括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体系运行等工作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奖励引导、公开透明”原则。

 2、奖补资金的对象为街道开展试点小区垃圾分类工作,依照实际开展垃圾分类居民户数确定奖补基数,街道按照最高 120 元/户/年的标准进行奖补。

 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需向街道交纳相应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维护保证金,数额:以垃圾分类亭每座 2000 元标准核定进行缴纳,街道对于未缴纳保证金、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街道对物业公司不予考核奖励。

 (二)奖补标准 1、按照市、区两级督查+街道分类办、属地社区日常巡查考核相结合的模式,季度综合汇总,

 考核平均分高于合格标准的物业企业给予奖补,具体成绩以得分高低分档发放奖补。88 分(含 88 分)以上按每季度 30 元/户标准拨付,80-88 分(含 80 分)按每季度 25 元/户标准拨付,75-80 分(含 75 分)按每季度 15 元/户标准拨付,70-75 分(含 70 分)按每季度 10 元/户标准拨付,70分以下不予奖补。

 2、街道按照试点小区规划建设垃圾分类亭,要求每个分类亭至少配备 2 名桶边督导分拣员,主要负责桶边现场分类、分拣指导及单元楼周边暴露垃圾的拾捡工作,确保能够面对面对居民垃圾分类工作日常劝导和宣传引导,鼓励居民养成主动分类的良好习惯。

 街道以每个分类亭每月 1000 元的标准作为督导员补助资金,要求所有桶边督导员年龄控制均在60 周岁以下,具有初中文化学历、身体健康、熟悉业务,上岗工作时间(早时 7-10 点、午时 14-17 点)应统一配备工作服、帽子、红袖章、手套、证件及必备的劳动工具,在规定时间负责桶边值守,(日常检查未在岗发现一次扣除 200 元),并对居民投放情况进行监督,现场做好各类工作台账记录,在检查发现督导员有顶替、工作照片、电话信息等不符的、弄虚作假发现一次直接扣除 300元。(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物业企业必须依法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统一购买社会保险,无法购买社会保险的人员应当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所聘人员合法权益。

 制定管理措施,如发生安全事故、劳资纠纷、治安问题等,均由物业服务企业自行承担)。

 3、月度检查考核和日常工作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由街道分类办、社区进行汇总反馈给物业企业,在规定时限内未整改完成,每项按双倍分值进行扣分,检查将落实第三方代为整改,所需费用在奖补金和保证金中扣除。

 4、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服务不到位,被新闻媒体曝光的一次扣 1000 元,导致到街道上访一次扣 2000 元,被市、区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一次扣 3000 元,因物业企业管理不到位,导致小区垃圾分类亭基础设施设备、宣传氛围被破坏丢失等现象,除维修恢复外一次扣 1000 元,垃圾分类督导员、志愿者及服务人员数量达不到核定的规定标准,每月按缺额人数每人 1000 元标准在考核兑付资金中扣除,次月未整改到位双倍扣除。

 5、落实定时定点标准化四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实现专人管理,小区未执行垃圾分类撤桶并点模式,检查发现一处扣除保证金 500 元,在当月考核直接定性为不及格。

 街道按照小区规划建设分类亭数量,以每一个分类亭每月 200 元补助垃圾收集清运工作,负责小区垃圾清运必须具备(营业执照、法人身份信息、生活垃圾清运资质、合同、健康证)方可进行补助,杜绝出现有积存垃圾、垃圾满溢、污水外溢、混装混运等现象,要求垃圾收运封闭式车体,

 达到分类收运车辆标准、标识清晰、干净整洁,(在法定节假日期间,要加大收运力度)。

 (三)惩罚方式 街道分类办下达的重点任务和目标未能按时间节点完成,按照不少于 1000 元的标准在当季考核奖补资金扣除。

 1、在市、区季度考核排名倒数第一和不及格的单位,取消该季度奖励考核经费,每低于合格标准 1 分,扣除保证金总额的 10%直至扣完为止,扣除保证金需在次月前补缴齐全,方可进入次月考核。

 2、在市、区季度考核中连续两个季度排名末位和不及格的单位,由街道对物业企业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上报区分类办、住交局进行备案处罚,纳入企业信用服务等级评价,同时扣除当季度督导员、清运费等补助资金。

 3、资金管理,垃圾分类奖补资金,各物业企业严格落实用于垃圾分类工作事项,要做到专款专用、独立账户、使用流向清楚,街道分类办每季度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资金管理混乱,街道将拒绝拨付补助资金。

 4、一票否决,在文明创建、城市管理、垃圾分类示范点考核迎检中,被抽检到的小区因管理服

 务不到位,工作不作为,被大幅度扣分的,导致街道考核分数排名倒数第一,视作当月考核不合格,扣除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交纳的全额保证金。

 (四)宣传引导 1、为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提升源头分类实效,分类小区要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年度物业企业要制定居民分类投放积分奖励方案,建立一户一档资料,对投放正确率、积分高的、配合支持的家庭,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物质奖励兑换制度,同时街道将补助 1000-1500 元资金作为鼓励。每季度至少组织 1-2 次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专项工作会议及业务培训会,要针对性每月对小区 10%居民开展入户上门宣传,至少每月报送 1 篇图文信息,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工作创新,在市级媒体以上每发布垃圾分类宣传报道(今日芜湖、芜湖新闻网等主流媒体)的物业企业考核中直接奖励稿件员 200 元,图文信息被市、区媒体录用及协助配合社区、街道相关部门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的,根据考核细则作相应加分。

 2、为奖励先进,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全年四个季度考核成绩均 85 分以上(含 85 分),主动配合街道部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街道设置年度优秀管理奖,奖励金额为 40000 元,其中(15%用于奖励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5%用于奖励垃圾分类资料报送员,15%用于奖励直接从事垃圾分类参与

 此项工作的在岗员工,剩余奖励资金由物业企业用于在垃圾分类工作建设中)。

 七、考核结果运用:

 1、每季度召开专项考核会,请小区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分别做经验交流和表态发言。

 2、街道检查考评结果,每季度考核情况报送区分类办,同时建议其在行业和政府职能部门网站进行公示。

 3、在市、区季度考核中连续两季度排名末位和不及格的单位,被一票否决物业服务企业,由街道对物业负责人进行约谈,上报区相关部门,同时建议解聘该物业企业从事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4、对年度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成绩优异的单位,除获得考核奖金外,另予推荐参加各类物业评先评优。

 5、年度成功创建区级以上示范荣誉的小区物业企业,按区、市、省级示范级别分别奖励 3、4、5 万元。

 八、本考核办法 2022 年度元月 1 日起实施,具体情况由街道分类办负责解释。

 附件 1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户数情况表 序号 单位 户数 分类亭数量 备注 1

  2

  3

  备注:(小区后期增设分类亭数量均纳入考核范围)

 附件 2 **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细则 考核日期:

  被考核单位:

  总得分 :

 类别 考 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分数 得分 常 态考核

 工作机制 小区执行撤桶并点制度,无分散投放点。

 未执行撤桶并点制度或执行撤桶并点制度不彻底的,扣 30 分。

 现场检查 30 分

 分 类居 民小区 基础工作 1.物业公司建立垃圾分类管理体系;有专人负责、责任明确;年度有目标、月度有计划总结。

 2.开展群众参与、信息报送、提供宣传或培训指导。

 (1)健全垃圾分类管理体系、组织架构(0.5 分); (2)签订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相关服务合同(0.5 分);制定督导员管理工作职责(0.5 分); (3)有年度、每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0.5 分); 每月至少开展 1 次群众参与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1 分); (5)每月不少于 10%上门入户宣传登记(1 分); (6)每月至少一次垃圾分类工作培训、专项会议、(1 分); (7)每月至少在区、市级主流媒体上报一篇垃圾分类宣传稿件信息(5分)

 查看资料 10 分

 以上事项需照片、台帐

 目标任务 1.街道下达的重点目标任务未能按时间节点完成。

 (1)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区域)达到年度任务要求(2 分); (2)阶段性完成街道分类办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2 分);

 4 分

 宣传督导 1.物业工作人员、清洁人员和督导员知晓垃圾分类标准等要求。

 2.小区大门出入口、主干道或楼栋下设置垃圾分类宣传牌、分类亭位置指示牌;在主要通道等粘贴海报、LED 屏幕播放、设置宣传专栏等方式宣传垃圾分类。

 3.每个集中投放点配备 2 名专职督导分拣员,执行定点定时督导制度,引导居民正确投放。

 随机抽查 1 名工作人员进行询问,不知道的、拒绝回答问题直接扣(1分); (2)小区内未设置引导指示牌或宣传氛围设施数量过少的,位置不合理的扣(1 分); (3)分类亭宣传资料陈旧、粘贴受损或被覆盖未及时处置、,影响美观的每处视情扣(2 分); (4)未按月公示小区居民分类质量情况,在分类亭荣誉榜未体现扣(2分); (5)小区督导分拣员和收运人员姓名、电话、上岗时间等信息未公示、更新不及时、粘贴不规范,每缺一类扣(2 分); 现场检查 8 分

  分类设施 1.做到配置齐全、日常管理到位,投放点周边及分类垃圾桶干净整洁、没有垃圾满溢现象、桶无破损、标识规范准确。

 2.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有专人管理,有储存台账。

 3.设置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有专人负(1)四分类收集容器配置不足扣(1分); (2)垃圾桶破损、脏污、宣传牌破损、地面有污水,每一项扣(2 分); (3)桶未盖合、垃圾满溢每处扣(0.5分); (4)投放点周边保洁不到位每处扣(0.5 分); (5)发现一处集中投放点垃圾满溢现 场 检 查 查看资料 10 分

 责,分区管理、有运输台帐。

 4.分类亭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维护。

 或单元楼下有袋装垃圾每一处扣(1分); (6)垃圾桶标识错误或模糊不清的一处扣(0.5 分); (7)未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和可回收物暂存点扣(0.5 分); (8)暂存点设置在一起未分区管理的、没有储存台账扣(1 分);(查看台账)

 (9)未设置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扣(1 分); (10)设置在一起未分区管理的混有生活垃圾扣(1 分);没有清运运输台账(1 分);(查看台账)

 (11)分类亭设施设备、宣传氛围、在日常管理维护不到位,导致损坏严重,按实际维修费用计算,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

 分类收运 1.分类收运车辆标志统一、标识清晰,车容整洁、密闭、满足收运需求,符合分类收运。

 2.建立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分类计量体系,按照一定的标准分出,分出量达标,有准确的清运台账记录。

 (1)未配备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的扣(2 分);(2)分类运输车辆车容不整、不密闭、标志标识不清、标识错误、污秽明显的,扣(1 分); (由环卫统一清运小区除外); (3)每月检查小区清运台帐与相应中转站台账是否一致,弄虚作假的扣(2 分);(参照环卫统一清运数 13 分

 3.科学合理分配分类收运车辆收运责任区和收运时间,确保责任区内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日产日清。

 4.收运作业人员应着装规范整齐,安全规范作业。

 据); (4)有混装混运现象,未实现分类垃圾分类运输的每发现 1 次扣(3分);有沿途撒漏现象的,每发现 1次扣(1 分);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按照一定的标准分出,没有清运台账或台账不真实的一类扣(1 分); (5)发现集中投放点分类垃圾桶内垃圾投放明显不准确,扣(1 分)桶; (6)垃圾未日产日清的,每发现 1次扣(1 分); (7)收运人员未规范着装,每发现1 次扣(0.5 分);着装不整洁,每发现 1 次扣(0.5 分);

 队伍建设 1.以社区为单位成立培训员、志愿者队伍,开展宣传、指导、劝导等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1)未按要求配足配好专职垃圾分拣督导员、志愿者、宣传员等队伍扣(2 分); (2)未规范作业服装和作业工具扣(1 分); (3)上班期间不得脱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扣(2 分);督导员对每日分类情况...

篇四:街道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及方案

甬街办发〔2018〕33 号

 甬江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各社区:

 为深入推进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切实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和成效,不断改善街道城乡生态环境,现根据《2017 年江北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循环利用工作实施方案》通知精神,结合本街道的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区统一部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强化政府推动,健全法规制度,创新参与模式,强化辖区居民分类意识,提高源头分类质量,提升回收利用比例,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

 减量化和资源化,为街道新型城镇化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根据区垃圾分类中心文件精神,2018 年初要完成上报的试点工作,6 月 30 日前要完成总量的 60%,年底前辖区内小区全部完成。街道按照区垃圾分类中心要求,通过全街道上下的共同努力,至 2018 年 10 月底,确保街道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 100%;分类实施范围内公众分类知晓率达到 95%、垃圾分类收集服务满意率达到 80%;创建 2 个以上垃圾分类示范小区。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甬江街道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四、工作任务 街道垃圾分类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 2018 年 1 月至 4 月,先行启动朱佳苑、滨湖晴园、湖景花园、梅堰社区一期二期四个社区五个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第二阶段 2018 年 5 月至 7 月,启动三水湾、天境花园、永红家园、红景佳苑、御湖华苑、江城国际等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市、区垃圾分类中心垃圾桶(袋)配发情况以及各小区垃圾桶点位改造情况视情推进,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第三阶段 8 月到 10 月底达到全覆盖。

 一是提升街道统筹能力。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

 议,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分类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考核监督,坚持重点考核与全面推进相结合,按照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形成垃圾分类比学赶超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社区、各物业公司要根据本辖区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措施,依托街道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以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社区、物业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分类设施、宣传培训、规范收运、督导机制、资金保障等体系建设,加强力量配置,落实专门人员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夯实“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服务工作。

 三是提高源头分类质量。各社区、物业公司要督促居住小区定期维护分类收集容器,确保有分类投放点位,投放环境整洁。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成果激励制度,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物业公司经费激励,提高物业公司积极性。

 四是完善分类收运处理体系。街道积极配合区相关职能部门,拓宽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渠道,探索解决废玻璃、废泡沫、大件垃圾等利用出路;进一步规范居住小区分类垃圾的分类收集,确保居住小区垃圾收集集中点的合理性,减少垃圾收集对道路通行、环境卫生的影响。设置曝光台,接受媒体和公众监督,切实解决分类垃圾混收混装、污染环境、流向不规范等问题。

 五是 加强桶袋设施收放管理。各社区、物业公司对实施分类的小区做到垃圾桶“数量合理、种类齐全”,并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加强家用垃圾桶和厨余垃圾专用袋等物资发放登记工作,

 做到“不断档、全入户、不浪费、不挪用”。

 六是创新工作模式,提升社会参与度。街道、社区和物业公司充分利用全媒体多样化的传播形式,持续、深入、生动地宣传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和生活垃圾分类法规知识技巧,让市民深切感受到生活垃圾分类是法定义务,是提升文明素养、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街道、社区和物业公司三级要强化分级分类培训,覆盖从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作业服务人员、志愿者等各类群体;要持续开展“垃圾去哪儿了”公益环保考察活动,让更多市民群众特别是分类督导员、物业管理人员、一线保洁员等亲身体验到垃圾分类的绿色实践,提升认可度和成就感。

 五、工作要求 一 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是从根本上改善区域环境卫生的一项有效措施,是一项环保工程、民心工程,各社区、物业公司要从环境建区的高度,按照市、区专项工作整体部署要求,将垃圾分类工作抓好、抓实。

 二 是认真组织,高效运作。各社区、物业公司要根据方案划分的职责分工,落实岗位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到人,以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三 是强化监管,严格考核。重点做好入户劝导工作及落实生活垃圾弃置点常态化现场监管,按照“两率”(“投放正确率”和“分类正确率”)达标要求开展经常性的自查,推动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

 四 是落实保障,长效管理。社区、物业公司要严格按照职责

 要求,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配套资金,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街道、各社区要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从设施配置、作业规范、队伍管理、宣传培训等方面,建立管理制度和工作台帐,建立健全各项长效管理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年度目标,建立常态化考核评价机制,积极发挥考核评价作用,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保质保量完成。

 六、奖励机制 根据甬江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考核细则,评出各小区垃圾分类分数,再根据小区户数计算系数(小区户数为 500 户以下的,系数为 0.8;户数为 500 户至 1000 户的,系数为 0.9;户数为 1000户至 1500 户的,系数为 1.0;户数为 1500 户至 2000 户的,系数为 1.1;户数为 2000 户及 2000 户以上的,系数为 1.3),相乘得出奖励金额。根据考核总分 100 分的比例发放奖金。

 附件:1.甬江街道实施垃圾分类工作管理领导小组 2.甬江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考核细则

 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办事处 2018 年 11 月 20 日

 甬江街道实施垃圾分类工作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陈海波 副组长:葛利忠

  朱霞萍

  周

 明

  孙

 宏

  操

 扬 成

 员:余美珍

  李

 丽

  石金贺

  潘信法

  任亚鸿 庄博明

  魏莺莺

  罗振奋

  李琥琼

  张金丹 唐晏明

  王

 巍

  金海滨

  邵必丰

  朱德勇 王俊生

  张

 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甬江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考核细则 单位:

 填报人:

  电话: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1. 管理体系

 (0 30 分)

 组织管理体系 1.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落实管理人员。不符合的扣分。

 5 分

 2.建立垃圾分类宣讲员队伍,开展常态化服务。不符合的扣分。

 5 分

 3.建立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不符合的扣分。

 5 分

 监督检查机制 1.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垃圾分类工作检查督办活动,不符合的扣分。

 5 分

 2.建立检查考评通报机制,不符合要求的扣分。

 2 分

 经费投入和保障 经费预算、安排、使用科学合理,专款专用。不符合的扣分。

 4 分

 信息管理 1.建立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2 分

 2.及时总结报送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动态、工作经验等工作信息。

 2 分

 2. 运行体系

 (8 38 分)

 推进实施情况 开袋扫码率未达到要求的(每位小区督导员开袋扫码 20 袋/天),10 分全扣。

 10 分

 检查合格情况 督导单上有要求整改的扣 1 分,最多扣 8 分。

 8 分

 分类收集容器设置 分类收集容器整洁率达 70%以上,不符合的,每发现1处扣1分,累计最多扣 5 分。

 5 分

 分类投放效果 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要按规定分类投放。发现不按要求分类投放的,每发现 1 处扣 1 分,累计最多扣 5 分。

 5 分

 作业人员 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熟练掌握作业方式方法。检查组随机抽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 1 次扣 1 分,累计最多扣 5 分。

 5 分

 有害垃圾收集 各小区进入出口按照规定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3 分

 再生资源回收 必须有再生资源回收方式。

 2 分

 3. 日常工作的 工作计划 1.制定垃圾分类工作计划、推进实施方案,未制定的扣分。

 4 分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组织推动

 (8 18 分)

 工作会议 2.定期组织垃圾分类工作会议,不符合要求的扣分。

 4 分

 工作落实 1.按照工作计划规定进度落实工作,不符合要求的扣分。

 3 分

 2.召开垃圾分类动员部署会议,不符合要求的扣分。

 3 分

 开展全民行动日 活动 每月按要求组织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行动日活动,并及时报送活动方案和开展情况,留档资料齐全。不符合要求的扣分。

 4 分

 4. 宣传培训

 (4 14 分)

 宣传工作 1.有垃圾分类宣传栏,宣传内容多样化。不符合要求的扣分。

 3 分

 2.将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纳入社区活动之中。不符合要求的扣分。

 6 分

 培训工作 1.组织管理人员开展垃圾分类培训,培训资料齐全,不符合的扣分。

 3 分

 2.组织作业人员开展垃圾分类培训,培训资料齐全,不符合的扣分。

 2 分

 5. 媒体报道

 (附加分)

 正面报道 1.有区、市级媒体报道加 5 分;省级媒体报道加 10 分;多个媒体连续报道加 15 分。

 15 分

 2.媒体报道被区、市级领导批示的加 10 分。

 10 分

 负面报道 1.有区、市级媒体报道扣 5 分;省级媒体报道扣 10 分;多个媒体连续报道扣 15 分。

 15 分

 2.媒体报道被区、市级领导批示的扣 10 分。

 10 分

 总

 分

  考核人员签名:

  甬江街道党政办

  2018 年 11 月 20 日印发

篇五:街道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及方案

1 页 共 4 页 2 2022 乡镇 街道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工作 方案 (详细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提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关于印发〈2022 年生活垃圾分类攻坚年活动责任分解〉的通知》(绍市生活垃圾分类〔2022〕2 号)、《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事宜的通知》(绍市生活垃圾分类〔2022〕3 号)《关于印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考核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绍市生活垃圾分类办〔2022〕5 号)要求,切实推进本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各项工作,特制定 2022 年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生活垃圾“控增量、促减量、提质量”的工作要求,以“提高分类率,提升分类质量”为重点,着力提升垃圾分类实效,在全社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二、垃圾分类活动工作目标

 今年本街道要按照本地分类办发布的标准和要求实现以下目标:实施强制分类覆盖;扩大可回收物回收覆盖范围,

  第 2 页 共 4 页 推进可回收物收集网络体系建设,设立 1 个回收点,完成回收点建设;完善本街道强制分类制度。

 三、组织架构

 成立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共同任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 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社会事务办,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街道城建办、社会事务办、农办、党建办、经发办、综合办、纪委等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具体统筹、协调、推进、督查全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专班化运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生活垃圾管理联席会议,每季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汇报一次工作。

 各村(社)作为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做好配套方案制定、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资金保障等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工作措施

 (一)推进分类覆盖。围绕 2020 年底前实现“5 个全覆盖”目标,全面排查摸底、制定推进计划,采取两种模式、稳步推进分类覆盖。一是城区管理模式,在居住小区实行“撤桶并点”,按每个小区(或每 300 户)配置一个标准化的垃圾厢房,用于“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定时定点的分类投放,

  第 3 页 共 4 页 同时合理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的分类收集点。二是农村管理模式,每家农户设置其他垃圾、易腐垃圾 2 个小垃圾桶,由收集员上门收集。按照“一车分桶”清运,易腐垃圾运送至垃圾资源化利用站处置。

 (二)提升分类质量。全面推进“四分法”垃圾分类,强化日常督导巡查,不断提高垃圾分类准确率。建立分类督导队伍,实行定时定点投放,实施单位、公共场所强制分类,推行信息化管理,确保分类信息可追溯、收运处置全透明。

 (三)健全回收处置体系。在深化前端分类的同时,对各类垃圾严格落实分类收集运输、分类处置,提高回收利用率,杜绝混收混运。并采取分散布点与集中处置相结合的方式,设置临时堆放点,优化设备,提升垃圾处置规范化、资源化、减量化能力。实施统一收运,设置暂存点、开避回收处置专线等,实现能收尽收和资源化处置,加强源头减量管理。

 (四)凝聚社会合力。通过多种形式、多种媒介、多种举措,不断浓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氛围,开展志愿服务、巾帼宣传、“小手拉大手”等主题活动,让垃圾分类理念入脑入心,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结合文明实践,全面投放高质量公益广告,汇聚宣传教育各方力量,逐步形成垃圾分类社会共治的大格局。

  第 4 页 共 4 页 (五)建立考核评估。对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街道各科室、村(社)、企业、个人,就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利用各环节构建考评体系,通过考核倒逼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推进工作落到实处。建立以垃圾控量、日常管理和居民参与度为重点的生活垃圾考核系统,对垃圾总量增长快、分类质量差的村(社)、在全街道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将垃圾控量情况、易腐垃圾分出量及资源化处置量情况,与各村(社)垃圾分类工作补助经费挂钩,以考核推动工作绩效提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组织体系,确定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联络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牵头协调推进本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二)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全力推动本街道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三)加强工作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严格落实,逐月推进。

篇六:街道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及方案

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深化推动我街道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进程,不断提升我县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根据《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法(试行)》(建村〔20xx〕411 号)、《20xx 年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政办函〔20xx〕10 号)和《市 20xx 年农村人居坏境整治工作要点》(农居发〔20xx〕1 号)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

 根据“统筹规划、按部就班”的原则,着力构建“政府推动、全民参加、设施完善、分类精确、循环利用”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不断完善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和服务,全面提升垃圾分类掩盖范围,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

 根据分步实施的原则,全面推动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基本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技术标准体系。到 20xx 年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村居掩盖率达 60%以上,农户知晓率达 60%以上,投放精确率达 60%以上。

 三、主要任务 ?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

 各(村)居要根据市、县、街道统一部署,做好农村垃圾分类规划,根据街道下发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激励制度和考核方法,加大对垃圾分类相关经费的投入,准时召开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部署动员会议,夯实分类基础,确保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二)加强垃圾分类队伍建设 ?

 各(村)居要配备了不少于 1 名的垃圾分类指导员,负责指导农户正确投放垃圾,劝阻和制止违反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的行为。

 各(村)居要配齐专职人员,特地负责收集、运输、分拣和处理等垃圾分类日常工作,并定期到街道参与人员培训。

 (三)开展宣扬训练 ?

 街道设立 1 处以上有规模的宣扬阵地,各村居要设立 1 个以上宣扬栏,各组

 要设立 1 面以上宣扬墙。要广泛动员已有志愿者队伍,特殊是党员志愿者参加垃圾分类宣扬指导工作。街道每年组织开展 2 次以上进校内、进村组的互动实践活动。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普及垃圾分类学问,宣扬垃圾分类工作实施状况和典型阅历,不断提升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加率。

 (四)完善分类处置设施建设 ?

 街道要结合人口分布和经济进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布局各(村)居投放、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

 1.街道要设立 1 处以上分拣中心。

 2.每个村居要分别设立 1 处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暂存点。

 3.街道要建设 1 座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理站,做到选址合理、环境干净、配套齐全、专人管理,渗滤液妥当处置,管理制度上墙并落实到位。

 4.集镇、重点村、集中居住小区分别设立 1 处以上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点。

 5.集镇、重点村单户配置二分式垃圾桶,其他区域可联户配置分类垃圾桶并发放农户二维码。

 (五)规范收运处理 ?

 街道按需增配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收运车,车辆要有明确标识和归属地名称,运输力量与实际垃圾产生量相匹配。同时要结合实际状况制定收运方案并公示,定时上门或定时定点收集,收运作业要有台账记录。

 四、保障措施 ?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要成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

 (二)强化资金保障。街道要对生活垃圾分类中涉及的收集设施、转运车辆以及处置终端建设统筹规划,支配专项经费,确保垃圾分类各项工作正常运作。

 (三)强化督查考核。街道将不定期对比本方案的目标任务开展村居督查,并于年终集中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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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街道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及方案

2022 年 年 x xx 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关于垃圾分类的具体工作要求,为稳步推进我街道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紧抓重点工作任务,并结合《2022 年 xx 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2022 年 xx 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进一步提出了工作提升要求,加快补齐各项短板弱项,全面提升我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水平,力争在 2022 年上级有关考核评估中取得高分。

  一、工作目标

  通过常态化落实往年工作任务并进一步开展落实提升行动,进一步深化示范片区建设,优化社区标准化示范创建。

  加强垃圾投放设施建设,推动群众习惯养成,辖区所有社区、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 100%覆盖,分类投放收集点升级改造数量占收集点总量比例达到 50%以上,每季度入户宣传居民户数不低于辖区居民户数 25%,知晓率提升到 90%以上,参与率提升到 80%以上,纵深推进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工作机构

  为全面推进我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普及、简便、长效”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睦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成院: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方案的制定、检查指导、监督考核等日常工作。

  三、重点工作任务及提升行动

  (一)科学管理

  1.体制机制提升行动。加强监督、考核、指导和协调作用,建立完善的检查评估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导向作用,提升常态化季度评估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街道要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生

 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持续开展;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年度工作计划,建立成效评估制度并定期对各社区的垃圾分类工作跟进督导和通报,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落实持续稳定且充足的人员保障,各街道、社区要落实相对固定的人员负责垃圾分类工作,并纳入日常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宣传发动

  2.党建引领提升行动。建立健全党建引领机制,街道各基层党组织积极研究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党员和干部参与垃圾分类、有效服务群众,充分发动党员干部充当垃圾分类督导员,积极参与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督导、宣传工作。配合做好区、街道、社区三级常态化联动工作制度。

  3.社区治理和志愿服务提升行动。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社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将垃圾分类纳入居民自治制度,社区自治组织每月至少 1 次组织开展民主协商研究垃圾分类工作,以生活垃圾分类为抓手,积极推行群众自治。每月至少 1 次调动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市场主体等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全街道范围的志愿活动或公益活动。

  4.宣传工作提升行动。常态化开展社会面宣传和入户宣传活动。每月至少 1 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各社区每季度入户宣传居民户数不低于城区居民户数 25%,营造“爱护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氛围,发挥街道、社区的带动作用,树立全民厉行节约意识。

  (三)分类体系

  5.分类投放提升行动。辖区居民小区均达到《xx 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指引(试行)》标准,生活垃圾分类实现有效覆盖;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规范分类标识,指引居民准确投放;八大产生源垃圾分类点位分类投放设施布局、配置及管理方便群众、体现人性化,分类投放准确,居民小区全部实现楼道撤桶;厨余垃圾投放点干净整洁、无异味且配置破袋设施;有害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规范。街道办组织社区居委会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开展桶边指导工作。

  6.分类处置提升行动。街道设置有害垃圾收集日并定期组织活

 动,落实收运处理协议签订,确保有害垃圾去向清晰、有效处置。

  四、有关要求

  (一)狠抓重点工作落实。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方法,坚持“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机制,坚持抓重点工作法、“小切口大变化”工作法,以科学制度方法确保取得实效。

  (二)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按照区分类类的有关要求,街道对各社区的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季度考评,定期提醒、通报。对于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不力的,将在年度绩效考核直接扣分,并按程序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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