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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个人所得税务政策202210篇

时间:2022-09-25 15:35:08 来源:网友投稿

最新个人所得税务政策202210篇最新个人所得税务政策2022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知识讲解国家税务总局XX市税务局2022年4月22日 目录01综合所得汇缴政策简介02日常预扣预缴政策简介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个人所得税务政策202210篇,供大家参考。

最新个人所得税务政策202210篇

篇一:最新个人所得税务政策2022

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知识讲解国家税务总局XX市税务局2022年4月22日

 目录01综合所得汇缴政策简介02日常预扣预缴政策简介03 申报提醒 04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一

 综合所得构成 01ABC工资、薪金所得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D稿酬所得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综合所得收入额和减除项目 02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应纳税所得额所有收入额AB减除费用 • 年60000元专项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 其他扣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住房租金支出•赡养老人支出•补充养老保险(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

 专项附加扣除 03扣除范围:学前教育、学历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小学至博士)扣除标准: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扣除方式:按照 100%扣除,或者按照 50%扣除子女不限个数扣除范围:学历(学位)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标准:每月400元;取得证书的当年3600元《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扣除范围:赡养年满60岁的父母;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扣除标准: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每月不超过1000元扣除方式:非独生子女,指定分摊、均摊或约定分摊子女教育1继续教育2赡养老人3

 专项附加扣除 03扣除范围: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 1500 元/月;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 万的,1100 元/月;不超过 100 万的, 800 元/月扣除方式:夫妻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选择一方扣除;不同的,各自扣除。夫妻双方不得同时享受住房租金及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4扣除范围:本人或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住房,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标准:每月1000元扣除方式:选择一方扣除若婚前双方分别首套住房贷款,婚后扣除办法:由一方扣1000或者双方各扣500住房贷款利息5

 专项附加扣除 03扣除范围: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扣除时间: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扣除扣除对象: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6

 专项附加扣除 03

 日常预扣预缴政策简介二

 01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已预扣预缴税额级数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1 不超过36000元的 3% 0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7 超过960000的部分 45% 181920工资薪金所得实行累计预扣

 劳务报酬所得按次超额累进预扣 02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费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费用按20%计算劳务报酬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40%的超额累进预扣率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1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劳务报酬所得预扣税额=预扣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0%预扣 03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再减按70%计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费用按20%计算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适用20%的比例预扣率

 ★全年一次性奖金“分期”计税★ 04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1 不超过3000元的 3% 0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10% 2103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20% 14104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2660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4410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1607 超过80000的部分 45% 151601、年终奖除以12个月:66000÷12=5500元2、以得数套税率和速算扣除数:10%税率、210元速算扣除数3、年终奖应纳税额=66000×10%-210=6390元例:单位2021年1月28日发放工资及奖金,其中张某年终奖66000元

 预扣预缴调整 0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13 号①对 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如新入职的大学生)② 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③《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2020年7月1日之前就业或者实习的纳税人,如存在多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19 号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

 综合所得汇缴政策简介三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概念 01ABC汇总收入额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 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和扣除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计算年度应纳税额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 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D减去已预缴税额减去2021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本年度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01综合所得类型 收入额的计算工资、薪金所得 全部工资薪金税前收入劳务报酬所得 全部劳务报酬税前收入×(1-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全部特许权使用费税前收入×(1-20%)稿酬所得 全部稿酬税前收入×(1-20%)×70%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

 )

 速算扣除数1 不超过36000元的 3 0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 10 2520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 20 16920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 25 31920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 30 52920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 35 859207 超过960000元的 45 1819202021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 =[(综合所得收入额- 60000元 -“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 - 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捐赠)× 税率-速算扣除数]-2021年已预缴税额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概念(年度汇算计算公式)

 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0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一)

 本来应当办理年度汇算且需要补税,但因政策规定免除其办理义务的纳税人。①2021年度需要补税但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②2021年度应补缴税额低于400元。(二)

 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果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完全一致,既不需要退税也不需要补税,便无需办理年度汇算;或者纳税人自愿放弃退税,也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取得 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则不适用豁免政策。

 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02纳税人如何知道自己是否符合豁免政策的要求找扣缴单位查自己查通过预填服务查纳税人可以向扣缴单位提出要求,按照税法规定,单位有责任将已发放的收入和已预缴税款等情况告诉纳税人。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电脑登录电子税务局网站,查询本人的收入和纳税申报记录。开始汇算前,税务机关将通过网上税务局(手机APP、网页端),根据一定规则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如果纳税人对预填的结果没有异议,系统就会自动计算出应补或应退税款。

 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03情形一 :当年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01 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超过6 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例】某纳税人1月领取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预缴个税90元;其他月份每月工资4000元,无须预缴个税。全年看,因纳税人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无须缴税,因此预缴的90元税款可以申请退还。02 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例】某纳税人每月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有两个上小学的孩子,按规定可以每月享受2000元(全年24000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但因其在预缴环节未填报,使得计算个税时未减除子女教育附加扣除,全年预缴个税1080元。其在年度汇算时填报了相关信息后可补充扣除24000元,扣除后全年应纳个税360元,按规定其可以申请退税720元。

 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0303 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 6 万元、“ 三险一金 ” 等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 健康保险、 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例】某纳税人于2019年8月底退休,退休前每月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1-8月预缴个税720元;后4个月基本养老金按规定免征个税。全年看,该纳税人仅扣除了4万元减除费用(8×5000元/月),未充分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年度汇算足额扣除后,该纳税人可申请退税600元。04 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情形一 :当年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

 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0305 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例】某纳税人每月固定一处取得劳务报酬1万元,适用20%预扣率后预缴个税1600元,全年19200元;全年算账,全年劳务报酬12万元,减除6万元费用(不考虑其他扣除)后,适用3%的综合所得税率,全年应纳税款1080元。因此,可申请18120元退税。06 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07 有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情形一 :当年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

 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03情形二 :当年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01 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5000 元/ 月)02 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 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等

 办理时间 05一般规定 年度汇算时间: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特殊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此期限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申报信息及资料留存 08申报信息一般情况下,仅申报纳税申报表。如需变更个人信息,需填报或修改基础信息;如需新增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需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申报信息,纳税人需仔细核对,确保真实、准确、完整。资料留存年度汇算申报表与纳税人综合所得收入、扣除、已缴税额、税收优惠等有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留存5年(2022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 09基本原则:方便就近情形一:

 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的①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②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居民个人已在中国境内申领居住证的,以居住证登载的居住地住址为经常居住地;没有申领居住证的,以当前实际居住地址为经常居住地。情形二:

 由扣缴义务人办理的可向扣缴义务人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 10需注意事项为避免税款不能及时、准确退付,纳税人一定要准确填写身份信息资料和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对于2021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简易方式办理退税。税务机关将提前推送服务提示、预填简易申报表,纳税人只需确认已预缴税额、填写本人银行账户信息,即可通过网络实现快捷退税。只要纳税人在申报表的相应栏次勾选“申请退税”,即完成了申请提交。税务机关 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核程序后即可为纳税人办理退税,退税款直达个人银行账户。一般情形便捷退税退 税

 10 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符合条件的中国境内账户建议填报银行柜面开立的银行卡,以及Ⅰ类卡...

篇二:最新个人所得税务政策2022

XX税务服务中心 2022年1月

 暂行办法主要内容

 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主要内容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 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前教育阶段(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高中教育阶段(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 )高等教育阶段 (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1

 • 其他规定• 1.纳税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每月1000元 扣除,也可以选择由配偶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

 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多子女的每个孩子都可以选择一方或者双方扣(从孩子的角度)• 2.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每月 400 元或 每年 3600 元 )主要内容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不能超过48个月。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年3600元定额扣除。该证书是否属于允许扣除的有效证书按照人社部门的职业资格目录文件确定(人社部发)2017年68号共140个证。未取得证书的不能扣。几个证书不能叠加扣除。2

 • 其他规定• 1.个人接受本科(含)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但不得同时扣除• 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限额内据实扣除(超过自负15000元的基础上)主要内容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减除医保报销部分,对纳税人个人负担医疗目录范围内的自费部分支出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据实扣除,但最多只允许扣8万。3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 其他规定• 1.纳税人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由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 。• 2.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3.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分别计算扣除额(每个人都是1.5万元起扣点,不能叠加)• 4.纳税人应当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复印件等• 5在次年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预扣预缴环节不能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定 额 扣 除)主要内容纳税人本人、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4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 其他规定• 1.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银办发[2019]71号)。• 2.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3.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在婚后是有变化的,增加了夫妻双方可以选择扣除方式和金额的内容,可以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5.留存资料:合同、还款支出凭证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定 额 扣 除)纳税人本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主要内容(一)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名词解释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5

 • 其他规定• 1.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2.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3.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主要工作城市不同的,可以分别扣除。• 4.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5.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赡养 60岁以上一位或多位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扣除:主要内容独生子女:每月 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 2000元,但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 1000元三种分摊方式:一是平均摊;二是约定摊;三是老人指定摊。约定摊和指定摊需要签订书面协议,指定摊效力优先于约定摊。6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定 额 扣 除)

 • 其他规定• 1.被赡养人范围:一是年满60岁(含)的父母;• 二是子女已经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3.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选择的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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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最新个人所得税务政策2022

一次性奖金实务处 理个人所得税XX 税务服务中心2022 年3 3 月

 什么是全年一次性奖金全年一次性奖金有关政策contents目录01020304单独计税与并入综合所得的区别如何申报全年一次性奖金

 一、什么是“全年一次性奖金”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 所 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 国税发 〔2005 〕9 号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1二、“全年一次性奖金”相关政策

 财政 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 的通知 知 ( 财税 〔2018 〕164 号 )(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2二、“全年一次性奖金”相关政策

 财政 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 政策的公 告 ( 财政 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 年第42 号 )为扎实做好“六保”工作,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将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规定的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3二、“全年一次性奖金”相关政策

 “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方法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单位2021年3月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36000元,单独计税,作为财务该笔应扣缴个税多少?36000/12=3000元,按照月度税率表,适用3%税率。因此,应缴纳个税36000*3%=1080元。2“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方法单位2021年3月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36001元,单独计税,作为财务该笔应扣缴个税多少?36001/12>3000元,按照月度税率表,适用10%税率档,速算扣除数为210。因此,应缴纳个税36001*10%-210=3390.1元。

 三、两种计税方法的对比01 02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税款后,按照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规定,依照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进行年度汇算。

 三、两种计税方法的对比02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税款后,按照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规定,依照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进行年度汇算。

 全年一次性奖金到底并不并入综合所得?例1:

 假设张三是某公司员工,其每月工资固定为8000元,月减除费用为5000元,三险一金1500元,本年每月还有子女教育1000元、赡养老人1000元与住房租金1000元,三项专项附加扣除合计3000元,年终公司发放给张三一次性奖金36000元,且无劳务报酬等其它综合所得收入、无其他扣除。选择一:张三选择将奖金单独计税1 、 首先将36000 元/12 月≤3000 元 , 根据 月度税率表 中适用的税率 为3% , 速算扣除数为0 ;2 、 用36000 元奖金全额乘以找到的适用税率3% , 减去速算扣除数0, 即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36000 ×3% -0 =1080 元 。3 、 张三每月工资薪金8000- 减除各项费用扣除小于0 , 所以除全年 一次性奖金外的综合所得无需缴税 。综上 , 张三选择奖金单独计税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80 元 。

 全年一次性奖金到底并不并入综合所得?例1:

 假设张三是某公司员工,其每月工资固定为8000元,月减除费用为5000元,三险一金1500元,本年每月还有子女教育1000元、赡养老人1000元与住房租金1000元,三项专项附加扣除合计3000元,年终公司发放给张三一次性奖金36000元,且无劳务报酬等其它综合所得收入、无其他扣除。选择二:张三选择将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1 、 首先算出张三的综合所得即 :8000 ×12+36000 =132000 元 ;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 :132000 -60000 -1500 ×12 -3000 ×12 =6000 元 ;2 、 综合所得计税方式下适用 年综合所得税率表 , 税率为3% , 速算 算 扣除数为0 , 得6000 ×3%-0=180 元 。3 、 计算所得便是张三该笔奖金选择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税时的应纳 纳 税额 , 也是张三今年需要缴交的个税 。

 因此,张三在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选择将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更有利于自己。全年一次性奖金到底并不并入综合所得?

 全年一次性奖金到底并不并入综合所得?例2:居民个人李四2020年1月从单位取得2019年度全年绩效奖金48000元,2020年全年工资120000元,不考虑三险一金,无其他所得收入,专项附加扣除全年共计12000元。无其他事项。选择一:选择全年一次性奖48000元单独计税1、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48000÷12=4000,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2、全年一次性奖应纳个人所得税=48000×10%-210=4590(元)3、综合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0-60000-12000)×10%-2520=2280(元)4、李四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4590+2280=6870(元)

 全年一次性奖金到底并不并入综合所得?例2:居民个人李四2020年1月从单位取得2019年度全年绩效奖金48000元,2020年全年工资120000元,不考虑三险一金,无其他所得收入,专项附加扣除全年共计12000元。无其他事项。选择二:选择全年一次性奖48000元并入2020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0+48000-60000-12000)×10%-2520=7080(元)

 四、如何申报全年一次性奖金点击左侧【综合所的申报】打开页面,点击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填报】;1收入及减除填写

 四、如何申报全年一次性奖金1收入及减除填写导入下拉选项,可自行选择批量导入,或点击【添加】逐个填录;

 四、如何申报全年一次性奖金2税款计算所得项目下拉选项,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点击【重新计算】;

 四、如何申报全年一次性奖金3附表填写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个人所得税减免事项报告表”;

 四、如何申报全年一次性奖金4申报表报送点击【发送申报】即可成功申报。

 操作要点1234计算税款时 , 需要切换“ 所得项目” ,页面默认显示为正常工资薪金所得 。按照实际情况选择性填写 写 3 附表填写 ,享受减免等 。系统存在校验 , 不允许仅申报员工 的全年一次性奖金 , 而未申报当月正 常工资薪金所得 。4 申报表报 送 模块 , 可使用“ 导出申 报表” 功能查看计税详情 。

 谢谢大家!

篇四:最新个人所得税务政策2022

2022 税收新政解读

 据《大连发布》2021 年 4 月 11 日消息:4 月 10 日,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做客大连新闻传媒集团 FM103.3《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直播节目,就减税降费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等相关话题,与听众和网友进行互动交流。

 一、官方解答:2021 年,国家实行一系列减税新政 减税新政内容有哪些?这些政策优惠力度有多大?

 纳税人如何享受这些政策?

 (一)问:2021 年实行哪些减税新政策?今年的减税降费与以往相比优惠力度有多大? 答:2021 年年初以来,国务院先后三次部署推进减税降费,继续加大对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的政策倾斜力度,并扩大政策实施范围,继续为市场主体纾困,帮助市场主体走出困境稳健发展,主要有四大项:

 第一、自今年 1 月 1 日起到明年底,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额不到 100 万元的部分,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第二、自今年 1 月 1 日起, 继续执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75% 的政策,到 其中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提高到 100%,刚刚发布的财税 13 号公告对此项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

 第三、今年 4 月 1 日到明年底,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起征点, 由 现行月销售额 10 万元提高到 15 万元。

 第四、自今年 4 月 1 日起,扩大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行业范围,将运

  2 输设备、电气机械、仪器仪表、医药、化学纤维等制造业企业纳入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范围,实行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这项政策能够减少企业的资金占用,让企业账面上的“活钱儿”动起来。

 上述 4 项政策的实行,预计全国今年将新增减税超过 5500 亿元。

 (二)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来说有什么作用,大连如何落地执行?

  答: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是为了更好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更多运用市场化、公平普惠激励政策,撬动企业和全社会增加研发投入,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促进经济结构优化。要想核心技术不受制于人,必须鼓励科技创新,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3 月 24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实施提高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等政策,会议决定,今年 1 月 1 日起,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 75%提高至 100%。这相当于企业每投入 100 万元研发费用,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00 万元。

 年 (三)问:今年 4 月 月 1 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由现行月销售额 10 万元提高到 15 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这个政策? 答:新政策规定要点有两条 1、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

 但为剔除偶然发生的不动产销售业务的影响,使纳税人更充分享受政策,政策明确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 15 万元,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仍未超过 15 万元的,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

  3 人免税政策。

 2、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确定其是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四)问:符合哪些条件可以适用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 答:“首违不罚”是税务部门在税收执法中进行的一个探索,一经推出就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公布了十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从 4 月 1 日起施行。(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首违不罚”十项清单)

 公告规定,10 项清单中的事项首次发生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也就是说,“首违不罚”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的事项; 2.危害后果轻微; 3.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

 但是,如果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再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税务机关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的税务行政处罚。

 二、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一直是纳税人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问:个税年度汇算如何办理? 工资收入不超过12万元还需要汇算吗?怎样查询大病医疗支出情况?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填报社保费信息?

  4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也做出了解答 (二)问: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有哪些办理方式? 答:2021 年个税年度汇算时间为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办理年度汇算的三种方式 一是自己办。即纳税人通过网络、邮寄、大厅等方式自行办理; 二是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为便利纳税人,今年的汇算期将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也视同任职受雇单位了。主要是针对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或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实习生等情形纳税人向单位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自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三是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和条件,自主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办理年度汇算。

 (三)问:纳税人去年工资收入不 超过 12 万元,但是需要补税 600 元,还需要进行汇算清缴吗?

 答:依据有关规定,纳税人在 2020 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1.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 12 万元的; 2.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 400 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因此,如果纳税人去年的综合所得,也就是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合计不超过 12 万元,且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则

  5 不需要办理 2020 年度个税汇算。

 入 (四)问:纳税人去年全年工资收入 7 万,年奖 终奖 5 万,财务申报的时候年终奖单独计算缴纳了个人所得税金,汇算的时候还能把年终奖并入工资收入计算税款吗? 答: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 号)规定的,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可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因此,纳税人公司发放的年终奖,已按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申报个税的,可以在汇算清缴时重新选择是否并入综合所得。

 (五)问:孩子今年 6 月高中毕业,9 月才开始上大 学,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应该填写高中还是大学,中间的暑假能享受扣除吗?

  答:根据专项扣除办法规定,子女教育按照每月定额扣除,接受义务教育期间都能进行扣除,包括寒暑假。因此,高中阶段和大学是两个不同的教育阶段,高中阶段的子女教育终止时间纳税人可以填写到 8 月份;9 月份孩子上大学,当月新增一条“高等教育”的子女教育记录。

 (六)问:如何查询去年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情况? 答:纳税人可手机下载官方“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注册、登录、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通过首页“年度费用汇总查询”模块查询。其中,查询信息中显示的“符合大病医疗个税抵扣政策金额”即为可扣除金额。

 根据专项扣除办法规定,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金额超过 15000 元的部分,在 80000 元限额内可据实扣除。

  6 如,某纳税人查询本人“年度个人自付总金额”为 30000 元,则“符合大病医疗个税抵扣政策金额”即为 15000 元(30000-15000)。” (七)问:灵活就业人员在个税汇算清缴时如何填报已缴纳的社保费信息? 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的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栏目下的“专项扣除”模块,按照缴费月份据实填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额。缴费凭证号为非必填项,如纳税人确实没有凭证号的,可填写“暂无”并在备注中详细说明缴费日期、缴费基数等情况。

篇五:最新个人所得税务政策2022

请在此输入您的标题目录CONTENTS01 个税汇算清缴时间及范围02 个税汇算清缴流程03 个税计算方式04 个税答疑

 1 请在此输入您的标题一、个税汇算清缴时间及范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2021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简单来说就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相关税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1 请在此输入您的标题一、个税汇算清缴范围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一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二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三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1 请在此输入您的标题二、个税汇算清缴流程1、下载注册“个人所得税”:打开个人所得税后显示首页页面,点击【个人中心】-【登录/注册】,可自行注册并登录。2 、 在【个人中心】模块下【个人信息】、【任职受雇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可分别查看和修改相应的基础信息,添加银行卡。

 1 请在此输入您的标题二、个税汇算清缴流程3 、 在首页依次点击【常用业务】-【收入纳税明细查询】,纳税记录年度自动选择“2020年”,可查看2020年度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合计”、“已申报税额合计”。

 1 请在此输入您的标题二、个税汇算清缴流程4、在首页依次点击【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2020年度”,可查看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果前期忘记填报或者需要修改,可以在首页依次点击【我要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或【专项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废】模块-选择“2020年度”,填报或修改相应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 请在此输入您的标题二、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准备资料T ext子女教育信息;子女、配偶身份证件号码(如无配偶,可不填写)。子女教育住房租赁信息:租赁合同、房屋地址、租赁方信息;工作城市信息。住房租金 患者信息; 医疗信息:按照相关就医凭证据实填写,含个人负担金额、医药费用总金额等。大病医疗产权证明:如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贷款合同。T 住房贷款利息继续教育信息: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教育阶段、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信息。教育类型、证书取得时间、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继续教育 被赡养人信息:包含身份证件信息、出生日期; 共同赡养人信息(独生子女则无需填写)。赡养老人

 1 请在此输入您的标题二、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享受条件:子女年满3 周 岁 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扣除标准: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方式: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扣除时间: 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补充: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1、子女教育《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1 请在此输入您的标题二、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享受条件: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标准: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扣除方式: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扣除时间: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补充: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2、继续教育

 1 请在此输入您的标题二、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享受条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扣除标准: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扣除方式: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扣除时间: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补充: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3、大病医疗

 1 请在此输入您的标题二、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享受条件: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标准: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扣除方式: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扣除时间: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补充: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4、住房贷款利息

 1 请在此输入您的标题二、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享受条件: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扣除方式: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扣除时间: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补充: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5、住房租金

 1 请在此输入您的标题二、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享受条件: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扣除标准:(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扣除方式: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扣除时间: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6、赡养老人

 1 请在此输入您的标题二、个税汇算清缴流程5 、 返回首页,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选择“2020 年度”。6、选择“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带入申报数据,阅读须知,并在 倒计时结束后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进入基本信息部分,请核实或选择受雇单位及个人信息。

 1 请在此输入您的标题二、个税汇算清缴流程7 、 查看全年收入,点击“工资薪金”,查看全年申报收入金额。8、选择“奖金计税方式选择”,查看全年一次性奖金金额,选择 “单独计税”,最后点击“确定”保存设置

 1 请在此输入您的标题二、个税汇算清缴流程9、如当年有申报劳务报酬,则查询信息是否正确。如有未报税“劳务报酬“,请选择“劳务报酬”标签,点击“新增”,录入相关信息,即可。10 、 修改完成后返回“申报标准页面”,即可查看更新后的收入及应纳税额所得额,同时查看”专项扣除“(社保公积金)及“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完整,点击“保存”,再点击“下一步”。

 1 请在此输入您的标题二、个税汇算清缴流程11、其他附加扣除信息填报,主要涉及“商业保险”及“捐赠”支出,按照下图操作。“商业保险”需提供“税优识别码”(保险公司销售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及时为购买保险的个人开具发票和保单凭证,并在保单凭证上注明税优识别码),“个人捐赠”需提供受捐赠单位信息,填写的捐赠金额,必须要有财政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或医院出具实物捐赠证明才能抵扣,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1 请在此输入您的标题二、个税汇算清缴流程12、查看应纳税额,点击“保存”,点击“提交申报”,显示申报信息已提交成功后即可,按照操作要求补缴或退税。

 1 请在此输入您的标题二、个税汇算清缴流程13 、 “更正”/“作废”操作流程,点击“年度汇算清缴”,点击 “申报详情”,选择申报记录,下方有“更正”/“作废”标志。

 1 请在此输入您的标题三、个税计算年度汇算清缴:全年应纳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三险一金“为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月度预缴计算: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1 请在此输入您的标题三、个税计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1 请在此输入您的标题三、个税计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免税收入

 1 请在此输入您的标题四、个税答疑答疑

篇六:最新个人所得税务政策2022

税务服务中心2022年4月21日

 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提出,着力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完善减负纾困等政策,夯实经济稳定运行、质量提升的基础。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坚持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减税与退税并举。一方面,延续实施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并提高减免幅度、扩大适用范围。另一方面,综合考虑为企业提供现金流支持、促进消费投资、大力改进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今年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前 言

 3中小微企业、制造业 阶段性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 地方“六税两费”政策扩围 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大规模退税减税预计2022年退税减税约2.5万亿元,其中留抵退税约1.5万亿激励创新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设备器具加速折旧 投入基础研究优惠大力改进留抵退税制度优先安排小微企业,存量6月底前一次性退还,增量足额退还。重点支持制造业,全面解决制造业、电力燃气等行业留抵退税问题规模性 连续性精准性 导向性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概况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特点

 4213 564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 财税〔2022〕2号 财税〔2022〕2号的解读加大留抵退税政策力度财税〔2022〕14号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2022年第4号的解读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财税〔2022〕13号 税务总局公告〔2022〕5号“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财税〔2022〕10号 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 2022年第3号的解读困难服务业增值税优惠 财税〔2022〕11号包含3个政策设备器具税前扣除 财税〔2022〕12号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概况已发布的文件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税〔2022〕15号 税务总局公告〔2022〕6号 税务总局公告〔2022〕6号解读7

 一二目录CONTENTS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加大留抵退税政策力度三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四五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促进服务业纾困发展增值税政策六七“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

 6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P A R T01

 7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税2022年第15号适用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业务:

 适用业务: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免政策内容: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免征增值税,暂停预缴增值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减按1%征收,减按1%预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判断是关键

 8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超过15万未超过15万合计月销售额开具专票:按5%征税开具普票或未开票:免税开具专票、普票、未开票:均按5%征收率季度45万销售、出租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和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征税的项目等

 9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3%征收率选择免税:开具免税普通发票发票开具3%征收率放弃免税:开具3%税率专用发票5%征收率:开具5%税率的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3%征收率选择减税:开具1%税率的普票或专票3%征收率放弃减税:开具3%税率的专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022年3月底前已经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应当如何处理?

 10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月销售额合计超过15万月销售额合计未超过15万如何申报主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主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季度45万 适用差额征税政策: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存在销售不动产业务: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他业务取得的销售额仍可免征增值税。

 11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一、计税依据项 目 栏次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1 100000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2 100000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3 0(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4 200000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5 200000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6 0(三)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7(7≥8) ——其中: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8 ——(四)免税销售额 9=10+11+12 300000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10 0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11 0其他免税销售额 12 300000A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经营不动产租赁和咨询服务。2022年第二季度取得咨询服务收入40.3万元,其中10.3万元(含税)开具3%的专票,30万元开具免税普票,另取得不动产租赁收入21万元(含税),开具5%专票。例题

 12加大留抵退税政策力度P A R T02

 13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变革史2018 2019 2019 2020 2021部分行业试行一次性留抵退税常态化留抵退税制度(全行业,增量,60%,50万,6个月)加大先进制造业退税力度(部分先进制造业,增量,100%,大于0,每月)扩大先进制造业退税范围(全部先进制造业,增量,100%,大于0,每月)阶段性抗疫退税政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量,100%,大于0,每月)2022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增量+存量增量:100%,大于0,每月存量:一次性退还五步走

 14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3大规模留抵退税新政文件2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新 新 旧

 15留抵退税新政主要内容 2-1

 16留抵退税企业类型加大留抵退税政策力度一般企业(原政策)制造业等行业小微企业增量 按月全额退还存量 一次性退还增量 6个月,60%扩围新增均包含个体工商户一般纳税人

 17加大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制造业属于门类,包含31大类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属于门类,包含3大类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属于大类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属于大类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属于门类,包含8大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属于门类,包含3大类《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共20个门类,97个行业大类留抵退税涵盖了47个行业大类,占比48.45%

 18加大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农副食品加工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制造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9加大留抵退税政策力度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社会人文科学研究气象服务、地震服务、海洋服务、测绘地理信息服务质检技术服务、环境与生态监测检测服务、地质勘查、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工业与专业设计及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创业空间服务、其他科技推广服务业

 20加大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增量留抵税额:当期留抵税额 2019.3.31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Min(当期留抵税额,2019.3.31)增量留抵税额:当期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0前后一次性获得存量-A企业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1、2022年4月期末留抵税额为150万元:增量50万元,存量100万元2、 2022年4月期末留抵税额为80万元:增量0万元,存量80万元例3、5月期末留抵税额为30万元续只能一次性退

 21留抵退税基本条件 2-2

 22纳税信用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未因偷税被处罚2次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无骗税情形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加大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前提条件

 23加大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判断时间点 当前非A、B级待新一年度发布再判断当前不是A、B级,在2022年4月发布2021年度纳税人信用等级后,达到A、B级的,可按新的判断个体工商户可自愿申请、申请后不退出自愿申请参照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参加评价,并延续适用。申请留抵退税当期的纳税信用等级已退税的,如纳税信用等级因年度评价、动态调整等原因,不再是A、B级的,不需退回纳税信用等级判断

 24留抵退税适用主体 2-3

 25建议判断顺序一般企业制造业等行业小微企业否否增量/存量增量/存量增量是是是加大留抵退税政策力度

 26加大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小微企业如何划型《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营收、资总《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资产总额划型依据依据中无营收、资总指标或未列明的行业有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指标的行业微型:100万元以下小型:2000万元以下中型:1亿元以下大型:1亿元及以上资产总额:上一会计年度 年末值营业收入:上一会计年度 增值税销售额1.不足1年需折算2.纳税申报、稽查查补、纳税评估3.差额征收,按差额后增值税销售额12

 27行业 微型 小型 中型农、林、牧、渔业 Y<50万 50万≤Y<500万 500万≤Y<20000万工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Y<300万 300万≤Y<2000万 2000万≤Y<40000万建筑业 Y<300万或Z<300万 300万≤Y<6000万左且300万≤Z<5000万6000万≤Y<80000万左且5000万≤Z<80000万批发业 Y<1000万 1000万≤Y<5000万 5000万≤Y<40000万零售业 Y<100万 100万≤Y<500万 500万≤Y<20000万交通运输业 Y<200万 200万≤Y<3000万 3000万≤Y<30000万仓储业 Y<100万 100万≤Y<1000万 1000万≤Y<30000万邮政业 Y<100万 100万≤Y<2000万 2000万≤Y<30000万住宿业 Y<100万 100万≤Y<2000万 2000万≤Y<10000万餐饮业 Y<100万 100万≤Y<2000万 2000万≤Y<10000万信息传输业 Y<100万 100万≤Y<1000万 1000万≤Y<100000万

 28行业 微型 小型 中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Y<50万 50万≤Y<1000万 1000万≤Y<10000万房地产开发经营 Y<100万或Z<2000万100万≤Y<1000万左且2000万≤Z<5000万1000万≤Y<200000万左且5000万≤Z<10000万物业管理 Y<500万 500万≤Y<1000万 1000万≤Y<5000万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Z<100万 100万≤Z<8000万 8000万≤Z<120000万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Y<100万100万≤Y<2000万 2000万≤Y<10000万铁路运输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其他房地产业

 29行业 微型 小型 中型银行业存款类金融资产 Z<50亿 50亿≤Y<5000亿 5000亿≤Y<40000亿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资产 Z<50亿 50亿≤Y<200亿 200亿≤Y<1000亿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及典当行Z<50亿 50亿≤Y<200亿 200亿≤Y<1000亿证券业金融机构 Z<10亿 10亿≤Y<100亿 100亿≤Y<1000亿保险业金融机构 Z<20亿 20亿≤Y<400亿 400亿≤Y<5000亿信托公司 Z<20亿 20亿≤Y<400亿 400亿≤Y<1000亿金融控股公司 Z<50亿 50亿≤Y<5000亿 5000亿≤Y<40000亿除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Z<50亿 50亿≤Y<200亿 200亿≤Y<1000亿金融业

 30小微企业划型判断顺序判断划型结果计算指标数值确定划型行业加大留抵退税政策力度例A企业从事通用设备制造业,上一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9个月,累计增值税销售额900万,无稽查查补和纳税评估销售额。1、“通用设备制造业”属于工业,采用营业收入的指标;2、年增值税销售额=900÷9×12=1200万元;3、在300万≤Y<2000万这档,属于小型工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Y<300万 300万≤Y<2000万 2000万≤Y<40000万

 31加大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制造业等行业判断经营期不满3个月经营期满12个月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等行业的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不能判断为制造业等行业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

 32加大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制造业等行业判断同时从事上述多项业务,以相关业务销售额合计数计算销售额比重,确定是否属于制造业等行业,以销售额占比最高的一个行业作为最终行业判断结果例某纳税人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期间共取得增值税销售额1000万元,其中:生产销售设备销售额400万元,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销售额200万元,提供建筑服务销售额400万元。该纳税人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期间发生的制造业等行业销售额占比为60%[=(400+200)/1000]。因此,该纳税人当期属于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退税申请时,“退税企业类型”勾选收入占比最高的“制造业”,无需勾选“交通...

篇七:最新个人所得税务政策2022

【重要通知】关于 2022 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重要通知 各位领导、同事,大家好:

  2022 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已陆续开展,经针对近期申报结果核查得知,个别员工填报存在错报、瞒报、虚报信息等严重违纪行为,现对汇算清缴申报工作做以下重要说明:

  1 1 、汇算清缴工作是极为重要的 个人行为 ,所有填报信息务必 准确、真实,一旦核查出虚假提报,将严重影响个人信誉、影响个人购房购车等资格并受到相应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责令改正并通知扣缴义务人;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

 2 2 、员工对个税系统现有数据进行核实,如有异议,请 联系相关公司进行确认后再进行修改或增加 ,不要随意操作。

 3 3 、 切勿轻信非官方或非专业人士的所谓“退税攻略”, 不如实申报年度汇算数据,将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还会对个人纳税信用产生影响 。

 案例一:

 虚报减免税优惠金额

 纳税人张某 2019 年度取得工资薪金收入 166,478.50 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 62,297.16元,无专项附加扣除,无其他扣除或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全年应纳税额 7,898.13 元,已缴税额 7,316.13 元。

 张某在年度汇算申报时,填报“其他自然灾害受灾减免个人所得税”优惠项目,申请退税7316.13 元。

  根据政策规定,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个人所得税减征需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经税务部门核实,纳税人张某未进行过备案,实际不存在符合条件的减免。

  税务人员辅导张某办理了更正申报,并补缴税款 582 元。

  案例二:得 未查询导入劳务报酬所得

  纳税人蔡某 2019 年度取得工资薪金收入 11 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 1.5 万元,取得劳务报酬 30 万元,无专项附加扣除,无其他扣除或准予扣除的捐赠额,相关所得在预扣预缴环节均按规定预缴个人所得税。

 年度汇算时,蔡某没有查询、导入其劳务报酬所得,仅将工资薪金所得纳入汇算范围,导致少申报劳务报酬收入 30 万元,少申报应补税额 2400 元。

 税务人员辅导蔡某进行了申报表更正,并补缴税款 2400 元。

  4 4 、9 2019 年度专项附加扣除进行补充或者修改的,请填入符合条件的信息, 务必不要随意填写 。

篇八:最新个人所得税务政策2022

税务服务中心2022 年3 月

 目录CONTENTS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政策解析及风险防范复杂的“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享受的条件,搞清楚了吗?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再扩围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01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政策解析及风险防范

 一、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政策解析及风险防范

 一、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政策解析及风险防范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 延长 6 个月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 2021 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 年第 30 号)

 一、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政策解析及风险防范【案例】纳税人A属于30号公告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且按月缴纳相关税费,已经按规定缓缴了所属期为2021年11月的相关税费,缓缴期限3个月,按原政策将在2022年3月申报期结束前缴纳。《公告》发布后,2021年11月相关税费缴纳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可在2022 年 9 月 申报期内申报缴纳2022年8月相关税费时一并缴纳。若纳税人A按季缴纳相关税费,已经按规定缓缴了2021年第四季度相关税费,缓缴期限3个月,按原政策将在2022年4月申报期结束前缴纳。《公告》发布后,2021

 年第四季度相关税费缴纳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可在2022 年 10 月 申报期内申报缴纳2022年第三季度相关税费时一并缴纳。

 一、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政策解析及风险防范【案例】纳税人B是年销售额30万元的制造业个体工商户,且实行简易申报,按季缴纳,纳税人无需操作确认缓缴相关税费,税务机关2022年4月暂不划扣其2021年第四季度缓缴的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相关税费继续延缓缴纳期限6个月,延长缓缴期限的税费在2022年10月划扣2022年第三季度应缴税费时一并划扣。

 一、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政策解析及风险防范申报方式 税款所属期 纳税申报期 缓缴期限 缴税时间按月申报2021年10月税费 2021年11月 3+6 2022年8月2021年11月税费 2021年12月 3+6 2022年9月2021年12月税费 2022年1月 3+6 2022年10月按季申报 2021年第四季度税费 2022年1月 3+6 2022年10月制造业中小微企业 2021 年第四季度延缓缴纳的税费在 2022 年 1 月 1 日后《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一、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政策解析及风险防范

 一、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政策解析及风险防范制造业小型企业100%制造业中型企业50%

 一、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政策解析及风险防范A农、林、牧、渔业F 批发和零售业 K 房地产业 P 教育B 采矿业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Q 卫生和社会工作C 制造业 H 住宿和餐饮业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S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E 建筑业 J 金融业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T 国际组织GB/T 4754—2017

 一、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政策解析及风险防范GB/T 4754—2017

 一、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政策解析及风险防范纳税人登记行业与实际经营不一致的,如何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一是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信息为非制造业的,可以向税务机关提供 制造业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超过 50%的说明,享受延缓缴纳政策,后期需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行业信息更正 。 二是对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为制造业的,可向 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行业信息 ,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一、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政策解析及风险防范年销售额销售额销售额是指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 差额后 的销售额确定。“年”如何把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立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的销售额确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2022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按照实际申报期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一、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政策解析及风险防范【案例】 纳税人E属于制造业企业,于2021 年 4 月 28 日成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立不满一年,其实际经营月份9个月,总销售额为1200万元,则《公告》所称年销售额为1200万元/9×12=1600万元。 纳税人F属于制造业企业,于2022 年 1 月 20 日成立 ,若按月申报,首个申报期为2月,销售额为100万元,其实际经营1个月,则《公告》所称年销售额为100万元/1×12=1200万元。若按季申报,首个申报期为2022年4月,销售额为300万元,其实际经营3个月,则《公告》所称年销售额为300万元/3×12=1200万元。成立时间,以纳税人在税务系统中办理信息确认的时间为准。

 一、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政策解析及风险防范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2年1月、2月、3月、4月、5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对于在本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所属期为2022年1月的上述税费,企业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缓缴政策。延缓期限为6 个月

 一、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政策解析及风险防范【案例】 纳税人G属于《公告》规定的制造业中型企业,且按月缴纳相关税费,在2022年3月申报期结束前,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法申报2月相关税费后,界面自动弹出是否延缓缴纳《公告》规定各项税费金额50%的提示。纳税人需进行确认,确认不缓缴的,纳税人在该界面填写理由,并依法缴纳相关税费;确认缓缴的,界面跳转进入缴款界面并缴纳应缴税费金额的50%,剩余部分缴纳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可在 2022 年 9 月申报期内申报缴纳 2022 年 8 月相关税费时一并缴纳 。 若纳税人G按季缴纳相关税费,在2022年4月申报期结束前依法申报2022年第一季度相关税费后,确认延缓缴纳的操作流程同按月缴纳的纳税人,缓缴的税费在2022 年 10 月申报期内申报缴纳 2022 年第三季度相关税费时一并缴纳 。

 一、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政策解析及风险防范【案例】 纳税人I是年销售额30万元的制造业个体工商户,且实行简易申报,按季缴纳,纳税人无需确认,2022年4月暂不划扣其2022年第一季度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相关税费延缓缴纳6个月,缓缴的税费在2022年10月划扣2022年第三季度应缴税费时一并划扣。

 一、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政策解析及风险防范申报方式 税款所属期 纳税申报期 缓缴期限 缴税时间按月申报1月税费 2022年2月 6 2022年8月2月税费 2022年3月 6 2022年9月3月税费 2022年4月 6 2022年10月4月税费 2022年5月 6 2022年11月5月税费 2022年6月 6 2022年12月6月税费 2022年7月 6 2023年1月按季申报第一季度税费 2022年4月 6 2022年10月第二季度税费 2022年7月 6 2023年1月

 一、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政策解析及风险防范享受2021年第四季度缓缴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申报时: 产生的 应补税款 与2021 年第四季度已缓缴的税款一并延后缴纳入库 ; 产生的 应退税款 由纳税人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

 一、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政策解析及风险防范情形一:汇算清缴需要补税的纳税人,产生的应补税款可与 2021 年第四季度已缓缴的税款一并延后缴纳入库。【案例】:

 纳税人K,按季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2022年1月申报税款属期为2021年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时,应缴纳税款10万元,按照最新政策规定,其缓缴期再延长6个月可推迟至2022年10月缴纳入库。2022年4月,该企业完成202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结果显示汇算清缴需要补税20万元。由于其享受了2021年度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缓缴政策,该笔20万元的汇算清缴补税可与此前的10万元缓税一并在2022年10月缴纳入库。

 一、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政策解析及风险防范情形二:汇算清缴需要退税的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办理退税。【案例】:

 纳税人L,按季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2022年1月申报税款属期为2021年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时, 应缴纳税款 10 万元 ,按照最新政策规定,其缓缴期再延长6个月可推迟至2022年10月缴纳入库。2022年4月,该企业完成202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结果显示汇算清缴 可退税 25 万元 。相对而言,及时取得25万元的退税更有利于企业, 因此其可以在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后,选择申请抵减缓缴的 10 万元预缴税款,并就剩余的 15 万元办理退税。

 一、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政策解析及风险防范情形二:汇算清缴需要退税的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办理退税。【案例】:

 纳税人M,按季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2022年1月申报税款属期为2021年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时, 应缴纳税款 10 万元 ,按照最新政策规定,其缓缴期再延长6个月可推迟至2022年10月缴纳入库。2022年4月,该企业完成202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结果显示汇算清缴 可退税 2 万元 。相对而言,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四季度的10万元预缴税款更有利于企业,因此该企业可暂不办理退税业务, 待 2022 年 10 月,先申请抵减 2 万元退税,再将剩余的 2021 年四季度缓缴税款 8 万元缴纳入库。

 一、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政策解析及风险防范【案例】 按月预缴申报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涉及多个月份缓缴企业所得税的,2021年度汇算清缴应补税款延缓到何时缴纳?对于存在多笔缓缴业务的企业,可随同最后一笔缓缴税款,缴纳汇算清缴的应补税款。

 一、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政策解析及风险防范【案例】 纳税人N,按月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于2021 年 11 月 (税款属期为2021年10月)和2022

 年 1 月 (税款属期为2021年12月)享受两笔缓税,金额分别为5万元和10万元。按照最新政策规定,其缓缴期再延长6个月可分别推迟至2022 年 8 月 、2022 年 10 月 。2022 年 4 月 ,该企业完成202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结果显示汇算清缴 需要补税 20 万元 。由于其享受了2021年度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缓缴政策,2021年11月的5万元缓税最迟可在2022年8月缴纳入库, 汇算清缴补税的 20 万元可与 2022 年 1 月的 10 万元缓税一并在 2022

 年 10 月缴纳入库 。

 一、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政策解析及风险防范预缴方式 税款所属期 预缴税款时间 缴税时间按月预缴2021年10月所得税 2022年8月可随同最后一笔缓缴税款,缴纳汇算清缴的应补税额2021年11月所得税 2022年9月2021年12月所得税 2022年10月按季预缴 2021年第四季度所得税 2022年10月 2022年10月

 02复杂的“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享受的条件,搞清楚了吗?

 二、复杂的“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享受的条件,搞清楚了吗?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闽财税 [2019]5 号一、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减按 50% 征收 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 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 、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二、复杂的“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享受的条件,搞清楚了吗?

 二、复杂的“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享受的条件,搞清楚了吗?

 二、复杂的“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享受的条件,搞清楚了吗?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

 二、复杂的“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享受的条件,搞清楚了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非新设立企业)2021 年前成立2021 年办理 2020 年度汇算清缴结果判断2022 年办理 2021 年度汇算清缴结果判断2022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期间是否享受减免2022 年 7 月 1 日至次年 6 月 30 日期间是否享受减免

 二、复杂的“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享受的条件,搞清楚了吗?【案例】A公司于2020年6月成立,9月1日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 年 5 月 ,A 公司办理了2020年度的汇算清缴申报,结果确定是 小型微利企业 。A公司于2022

 年4月征期申报2022 年 1-3 月的“六税两费” 时,可以享受减免优惠吗?

 二、复杂的“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享受的条件,搞清楚了吗?【案例】B公司于2020年6月成立,9月1日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 年 5 月 ,B公司办理了2020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确定 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2022 年 4 月 ,B公司办理了2021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确定是 小型微利企业 。问题 1 :

 B公司于2022年4月征期申报3 月 的“六税两费”时,可以享受减免优惠吗?问题 2 :

 B公司于2022年7月征期申报6 月 的“六税两费”时,可以享受减免优惠吗?问题 3 :

 B公司于2022年8月征期申报7 月 的“六税两费”时,可以享受减免优惠吗?

 二、复杂的“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享受的条件,搞清楚了吗?申报期上月末判断首次汇算清缴期前按次申报:设立时判断首次办...

篇九:最新个人所得税务政策2022

22年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讲解(所得税)

 目 录所得税类优惠政策介绍 1制造业缓缴政策介绍 2缓缴政策申报操作 3

 1所得税类优惠政策介绍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 4 号 )(国务院常务会议2022年1月19日决定)。规定把相关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原政策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一)对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继续按一定限额依次扣减税收和相关附加。

 —— 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以下称第三方防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 。原政策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二)

 减按15%征收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所得税。

 一、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二、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原政策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三)免征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补助、奖金及单位发给个人的预防药品等实物的个人所得税。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于初创科技型企业需符合的条件,从业人数继续按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按均不超过5000万元执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变。原政策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四)放宽初创科技型企业认定标准。

 ——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企业选择适用上述政策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享受其他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企业可按现行规定执行。政策依据:《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五)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六)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制造业缓缴政策介绍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0号)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3个月。《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规定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为6个月。

 ——部分税费,是指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1. 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2021年第四季度,是指所属期2021年10、11、12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缴纳)——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是指缓缴期限在原先的3个月基础上,继续延长6个月

 2. 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是指所属期2022年1、2、3、4、5、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缓缴期限:6个月——部分税费,是指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全部税费(一)制造业小微企业(二)制造业中型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享受主体

 •销售额是指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立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的销售额确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2022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按照实际申报期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销售额的确定

 3缓缴政策申报操作

 0102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选择需要申报的税费种模块,进入申报表界面。制造业小微企业申报操作

 0102第二步:按照正常申报流程进行填表保存后,点击申报。弹出弹窗提示如图。制造业小微企业申报操作

 0102第三步:点击确认后显示:申报成功!制造业小微企业申报操作

 0102第四步:在【税费缴纳】模块中可以看到税款已经延缓缴纳制造业小微企业申报操作

 0102第一步:按照正常申报流程进行填表保存后,点击申报。跳出弹窗提示如图。制造业中型企业申报操作

 0102第二步:点击【确认】,则申报成功。弹框提示当期需要缴纳部分的金额,点击【确定】,即可使用三方协议实时缴款。制造业中型企业申报操作

 0102第三步:在【税费缴纳】模块中可以看税款已经延缓。制造业中型企业申报操作

 0102第一步:登录扣缴客户端,切换到经营所得页面。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操作

 0102第二步:如实填写申报表后,提交申报表,系统会提示确认是否符合缓缴政策。选择“符合并享受该政策”,点击确定,即可完成申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操作

 温馨提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缓缴后不影响纳税信用评价,也不产生滞纳金,在缓缴到期之日前缴纳税款即可;——缓缴税款不影响纳税人通过银税互动获取贷款的金额;——缓缴期限届满前税务部门将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对纳税人进行缴款提示。

 谢谢大家

篇十:最新个人所得税务政策2022

务局 2022 年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情况汇报范文 区税务局 2022 年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状况汇报范文

  今年以来,*区税务局坚决贯彻党中心、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仔细落实减税降费、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税费实惠政策,在服务我区经济发展中贡献税收力气。现将有关工作开展状况报告如下:

  一、详细做法及成效

 (一)建立健全机制,统筹政策落实

 区税务局高度重视减税降费、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费实惠政策落实工作,并将政策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我局按上级工作统一部署刚好成立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实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发挥各相关部门主体作用,承接落实减税降费等税费实惠政策落实任务,统筹做好政策落实工作。今年以来召开减税降费工作机制专题工作会议*次,传达学习党中心、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总局、省局、市局关于新出台、延长期限、持续实施部分税收实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文件等,听取问题反馈,研讨解决方

 法,支配布置工作。会后制定减税降费任务清单,督促跟踪工作任务,推动税费实惠政策落实工作。

 (二)建立任务清单,严格排查责任

 依据上级文件要求,比照国务院督查通报状况,组织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状况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并下发专项排查整治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清单,压实人员责任,依据工作事项逐项确定排查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完成时限,进一步全面深化排查减税降费等政策落实状况。开展制度落实大检视活动,扎实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的大检视工作。经排查,区局未发觉上述有关问题。

 (三)开展四送一服,赋能企业发展

 制定《*区税务局四送一服双联专项行动落实方案》,围绕减税降费政策落地,推深做实万名税干进万企推动税费政策落地主题活动:一是让专项活动活起来。全员参加,让气氛活起来;编制了政策清单,发放清单,推动税收政策落地,开展政策提示等措施,让政策活起来;开展企业帮扶,核实消退疑点问题,提升企业信用等级,让企业诚信品质活起来。本次活动实地走访企*家,走访问题*个,解决问题*个。二

 是让服务春风吹到户。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走进**社区安置区,设立税法宣扬询问台,发放税费实惠政策宣扬手册,为前来询问的社区居民介绍解读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社保等税费实惠政策。通过上门走访,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加快审核流程,办理申请出口退税时审核时间由规定的*个工作日压缩到*个工作日办理完毕,极大地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我局刚好为询问、申请企业办理了税收减免手续,为**科技有限公司等四户企业办理房产税、土地运用税困难减免*万元。三是部门联手解难题。*市轻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小区项目,因历史遗留缘由,按正常程序不能为该项目拆迁安置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在此次专项行动期间,*区税务局实行一事一议一案一策的方法,容缺为*户安置户办理契税完税手续,便利了安置户到不动产部门办理房产证件。进一步激发企业经济发展活力,保障企业和群众的利益,*区税务局联合区财政局走访企业调研减税降费政策效果,联合调研组深化辖区各行业具有代表性的*户小微企业中,走访企业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了解经营和减税降费状况,聚焦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直达快享见实效,切实增加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足度。

 (四)做好宣扬辅导,精准落实政策

  一是强化政策宣扬解读,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宣扬。利用网站、微信、电话、电子税务局平台等渠道,一类一策、一户一策精准辅导,加强政策宣扬,线下发放《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实惠政策》、《税费实惠政策文件汇编》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税收实惠政策汇编》*多册,邮寄《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政策汇编》*户,线上微信群推送政策*条,推送企业*多家;通过短信平台对*户纳税人发送政策辅导短信*条,其中:电影行业*户、广告业、消遣业*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户,小规模纳税人*户(有税),一般纳税人*户(有税)。二是开展税法宣扬进校内活动。*月税收宣扬月期间区局青年税干走进*区育新小学,开展与税‘童’行活动,将党史教化和税法宣扬搬入课堂,让护税强国的种子在孩子们的心中生根发芽。用漫画形式讲解税收带来祖国美,用趣味问答和一个个税收小故事,点亮每个孩子心中爱国护税的小火种。国庆节前夕,联合司法局、团市委、市教化局、市税务局组成的税宣志愿服务小分队来到*市*学校大礼堂开展迎国庆税法进校内志愿服务主题活动。税务干部以税收学问普及、互动问答和趣味嬉戏的形式,激发学生了解税收爱好,培育青少年诚信纳税意识。三是开展专场税收政策辅导培训。组织开展了房地产企业税收政策辅导培训和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税收政策辅导培训*场次,涉及企

 业*多家。四是政策精准对接。区局召集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家企业代表进行了座谈,倾听了企业心声,了解了企业科技研发状况,辅导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面对面回答了加计扣除问题,现场答疑解惑,解决了企业研发费用不知道如何加计扣除问题。

 (五)优化办税服务,升级服务质量

 一是合并财产行为税申报表。将房产税、城镇土地运用税、车船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环境爱护税等*个财产行为税税种合并一表申报,纳税人通过*省电子税务局网页即可实现多税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纳、一张凭证有效解决过去财产行为税纳税申报存在的表单多、入口多、填报多等问题,减收了漏报、错报。二是开展纳税人满足度大提升工作。刚好调整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构成及职责,在全局建立联络员机制,按月召开联络员会议,召开区局会议部署和支配工作,对标分析*年满足度调查结果,拿出详细举措。出台方案,细化*区税务局春风行动*大类*项*条举措,社会满足度大提升*大类*项*条举措和*个专题活动。整理下发《*区税务局提升满足度工作责任清单》。三是后台前置服务。在办税服务厅应急办公室增设后台人员,建立前后台连接业务处理台账,支配业务管理部门处理后台业务。

 目前,共处理前后台业务*笔。线上问需服务。充分利用问卷星问需包保服务平台,在办税服务厅、分局办公场所张贴优化营商环境问需求、解难题、优服务二维码,定期与实时相结合开展网上问卷调查,线上收集企业反映问题*条,并全部解决,实现线上问需求、线上解难题。节假日不打烊服务。从*月份起,节假日窗口人员轮番值班,开设综合受理窗口,共办理涉税(费)业务*笔,契税业务*笔。青年突击解难题。以党建为引领,在难办证专项工作期间选调青年党员突击队充溢到窗口一线,增设办税窗口、应急窗口,服务老弱病残孕等特别群体,削减纳税人缴费人办理业务的等待时间。组织青年业务骨干征期内在自助办税辅导纳税人运用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税务 Ukey。

 (六)做好汇算清缴,核实办理退税

 一是重点化解存量风险。逐户开展多缴税款核实工作,目前正常户多缴税金清理及退抵税工作已完成。二是宣扬落实个税政策。通过 APP 提示、短信提示、电话沟通辅导、面谈沟通辅导,普发短信提示消息*多条,电话辅导近*人次,面谈沟通辅导*余人,解答电话及上门询问*人次、进一步宣扬了个人所得税税收学问,提高了扣除信息填报及汇算清缴的精确性。

  (七)关注意点群体,服务跟踪到位

 一是加强宣扬培训辅导。编印《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实惠政策》宣扬手册,通过*给全体纳税人发送短信、电话宣扬、通过微信群、线上推送政策、发放宣扬资料等途径加强税费实惠政策精准宣扬。同时加强与区扶贫局、经信局、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工商联等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沟通合作机制,拓宽政策宣扬途径。二是跟踪宣扬更新台账。区局每月关注跟踪重点群体和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费实惠政策状况,建立更新台账,电话辅导和解答问题,同时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实惠政策询问专窗。截至目前,我局共有享受吸纳退役士兵就业税收实惠政策*户企业*人,减免税收*万元;享受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实惠政策*户企业*人,减免税收*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准备

 (一)精准宣扬辅导

 一是接着落实好实惠政策宣扬、解答工作。持续开展非接触式宣扬辅导,加大宣扬力度,提高宣扬的精准度,扩大

 政策传播力和影响力,同时利用问需包保服务平台、微信群、QQ 群等方式在线解答纳税人疑问,做到精准解读、精细辅导。持续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了解和驾驭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税费实惠政策及服务措施,确保税费实惠政策切实落实到位。二是亲密跟踪政策落实效果。依据上级下发和区局自行扫描应享未享、错误享受疑点数据在持续做好整改的基础上,分析政策享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对于基层无法解决的问题刚好向上级反映,并提出解决建议。

 (二)落实线上包保

 依据省局出台的《关于明确当前线上包保服务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全面实施线上包保责任制,刚好更新包保清册,实行分级包保、包保到企、责任到人。逐户核实包保对象享受税费实惠状况,包保责任人逐户对包保对象推送政策,刚好跟进辅导。对包保对象遇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销号清单,切实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三)做好学习提升

 区局政策部门刚好整理将国家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转发到区局税务人员微信群、FTP,供大家刚好线上线下学习

 自学。通过学习兴税平台组织全员学习减税降费相关税收实惠政策,组织学问题库测试,以全面提升税务人员对减税降费和疫情防控相关税费实惠政策的理解和执行实力。

 (四)优化服务举措

 强化办税服务厅功能,全面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各项措施,落实首问负责、领导值班等纳税服务制度。选派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业务骨干全程值班,现更多业务从线下转向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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