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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事件”的反思与建言(之二)

时间:2022-11-11 09:20:05 来源:网友投稿

主任,是事件的受害者。同时其实这个患者也是受害者,也值得同情。这不仅仅是医务人员的悲哀,也是这个患者的悲哀,延伸开来也是全体患者的悲哀。为什么说患者也值得同情呢,首先他是一个病人,从医生的角度来讲,患者也是弱者,是需要同情的,在治病的过程中,病人的心态、思想发生了变化,没有调整好,整个社会的宣传和氛围误导了他,使他走到了这一步。这是一个社会问题,从长远来看,医患关系的调整,医患关系的和谐需要各方面的努力,不是仅仅是某一方做出来的。

我们希望政府能够加大对医院正常秩序的维护,能够及时介入、指导、解决问题。维护好医院正常的环境有利于维护患者的健康,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立性和政府的形象,而不能把她作为一种解决问题的临时手段。我们的态度非常明确,我们迫切要求建立第三方解决机制,而且要有维护这种机制的手段。

必要诊治、过度治疗与医疗风险

秦国桓公“讳疾忌医”,疾病从肌肤之间到血脉,再到肠胃,最后到骨髓,无治而亡,于是扁鹊发出“病易治,人难医!”的感叹。

患者祁女士说,患者对医疗要有正确认识,如果一个人真的得了重病,机体受到损害了,想通过看病,花了不少钱想要恢复到原样那确实不太可能。但是很多人不明白。就像现在中医包括西医都得让大家慢慢了解,大家都得提高医学知识。前些日子,我看报道有个人嗓子哑,结果是糖尿病造成的,现在老百姓都不懂,现在医学在发展,但是病症也在发展。老百姓咳嗽了,可能就以为是感冒了,不会想到其他的。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院长陈仲强教授说,做3项检查很明确的疾病,做5项检查更全面,这种叫过度医疗?检查的更全一点可以在更大的范围排除其他可能性,诊疗更准确。但社会不理解,说叫过度医疗。在临床路径上,这个病应该做几项检查,比如说标准的需要做10项检查,你做了3项检查就行了。但反过来说,我真的做了3项检查,5项检查,病人会说你少做了,才导致我遗漏,医生很难办。最后想到了一个办法,做路径。路径规定了需要做那些检查及治疗。做到了就做到了,但还会有遗漏,但不能苛求患者再做几项检查,会有过度医疗、保守医疗的嫌疑,所以这种环境很微妙。

魏亮瑜说,作为患者,一定要看到,医疗技术还是有局限性的,要认识到,医疗是个缺陷技术,有问题的技术,医疗的定义是基于患者的利益,用于患者,而又可能对患者带来害处的缺陷技术。我们知道产品是没有残次品的,医疗结果实际上就是个残次品。简单地说,是药三分毒,做手术是有风险。作为医生,我们也希望药物没有毒副作用,做手术没有风险,但现阶段达不到。实施这个手术就有可能有害处,“两害相权取其轻”,是疾病带来的害处和医疗介入的害处相比较,最后医疗介入带来的害处小一点,我们选择了医疗介入。医疗技术本身就是一个缺陷技术,很多患者意识不到,整个社会,政府的投入、媒体的宣传都很关键。这个不是商品买卖,不是有个什么统一的标准,不是花了钱,我们医生也想长了肿瘤了,我们能隔空取物,不开刀、不流血、不要伤口感染、不用麻醉,就能切除。医疗做不到的。这个患者就是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想着找的同仁医院的耳鼻喉科的专家,也很权威了,为什么就不能给我治好了呢。如果全体患者意识不到这个问题的话,都像那个书法家那样的话,很打击医生的积极性的,可能就是全体患者的悲哀了,以后医生难度大的手术就不做了,成功的几率比失败的几率还要低的话,我为什么还要做呢,我尽心尽力地做了,还得不到患者的理解。但是我们也能理解和同情患者。同时也说到医院怎么做的问题,如果确实出现了损害的结果了,残疾了、出现术后并发症、甚至死亡了,对患者以及家属是多大的痛苦和影响,这个损害谁也不能否认吧,医院说没责任,患者也没责任,那是谁的责任,不是胡说八道嘛。患者就很理解不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在现有医疗技术条件下,医院按照诊疗规范,该做的都做了,患者也没责任,我是来看病,不是来送命的。到底责任在谁呢。这就是医疗风险的问题,如果出现了这种医疗风险,应该谁来承担的问题。其实就是医疗风险的承担者到底应该是谁,这又回到了观点的普及和宣传,还有如何化解医疗风险的问题。

医患沟通需要技巧

在卫生部部长陈竺看来,好的医生都应该是人道主义者。他说:“人在生病的时候往往最脆弱,这个时候医生如何对待他,会对他产生巨大的影响。而如今,有多少医生在给病人看病时,能抬头看病人一眼?一旦病人问得过多、问得不专业,又有多少医生能够笑脸相待并耐心解答?”医学从来不是一门纯粹的科学,它是和人打交道的,医生职业的冷漠也是最可怕的,因为它影响的是一个人的生命。

战国时期著名医家扁鹊,也有“下医治病、中医治人、大医治国。”之说。所谓的“下医治病”就是说一般意义上的医生救治病人;“中医治人”就上升了一个层次,意思是从一个人的思想上去救治他,这个也仅仅限于救治少数的人群;“大医治国”就是最高境界了,通过提升全社会的文化、道德等多方面的品级来达到让一个国家脱离困境,走向繁荣富强的目的。

金大鹏认为,临床医学的最大特点是为人民健康服务。医疗机构和医生面对的是有生物属性和社会属性的一个个人,现在医学的进程决不能降低满足病人精神方面的需求。医学是人类医学。一个好的医生,需要精湛的医术和艺术服务。“西医之父”希波克拉底有句名言:医生有三个武器:手术、药物和语言。对病情的判断,对病情的治疗,要跟病人说清楚,艺术的服务很重要。我们的吴阶平院士也说过优秀的医生一是要具备崇高的医德,二是要具备精湛的医术;同时还必须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换句话说,就是要把精湛的医术与人文精神结合在一起,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方向。一是要跟患者说清楚,二是要由专门的医疗机构、医学专家来做技术鉴定,我们过去是有这个程序的,不是光靠调解。是以疾病为中心,还是以病人为中心?

说到同仁医院的这个患者,如果是喉癌,侵犯了喉上神经和喉返神经,切除后必然是要以失音为代价才能达到根治喉癌;如果不是,通过局部的手术,加上必要的放疗和化疗,可以提高病人的生命质量。这些技术范围需要专门的技术专家做医疗鉴定的,调节是以科学医学技术为依据的,及时与病人沟通,跟病人说清楚。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院副院长范肖东教授说,现在我们医院有一门课程:医患沟通技巧,其中最重要的是:如何传达坏消息。比如说恶性肿瘤,通常是不告知患者本人的,害怕患者接受不了,但是现在的资讯这么发达,很多患者都是知识分子。对于临终的、重大疾病的或者是手术确实有风险的患者,一定要告知病情,让患者有自主选择或拒绝治疗的权利。另外,患者有权知道自己还有多少时间可支配。如果确实不能挽救患者的生命,一定要减小患者的痛苦。第三,要给患者机会达成他最后的愿望。如何告知坏消息,包括了告知的内容,一步步让患者接受,而不是回避或隐瞒。另外,告知也包括了对治疗结果的说明。当然,以后我们也可以给患者开设课程,包括如何求医、如何向医生获取更多的资讯、如何配合治疗。至少目前可以对医护人员去讲授医患沟通技巧。

陈仲强说,关于院方是如何处理的问题,作为医务工作者也要主动意识到在就医诊断的过程当中的高风险性,要做好充分的沟通,使患者能够充分理解诊断、治疗的高风险性、对疾病转归、预后情况的了解。阐述不要过于简单,使患者存在一个潜在的期望值,防止万一没有达到患者期望值而导致的纠纷等。服务过程应使患者在经受疾病这折磨时感受到心理的关怀、能够尽快的恢复疾病。发现苗头时及时处理。

医患维权需要机制

金大鹏说,我对这个事件的看法,第一、依法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要自己的维护权益,但要依法办事,不应该违法实行侵犯,危害别人的利益和安全,要为医生创造好的尊重医生的执业环境。第二、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和完善医疗纠纷、医疗差错,医疗事故处理的长效制度,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利益,这点非常重要。因为同仁医院的这个患者这个事件是从2006年一直持续到2009年,如果我们有长效的处理机制,及时做医疗事故鉴定,及时跟病人家属说清楚,就不会有这样的悲剧发生。当然我们的医疗保险做好是更好的。

建立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的长效机制,很重要的是做医疗事故的鉴定,鉴定完后再调解。我们都说需要第三方,但是公立医院需要做什么,公立医院建设公立性应该做什么,这些都是公立医院改革应该明确的。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纠纷不单单是医疗属性,还有社会属性。医生是高风险职业,医疗事业要健康的发展,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纠纷在鉴定过程,医生也好,人民也好付出的代价,是医学的一笔财富。医院、政府、全社会都应该给医务人员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同时医务人员也要对自己高要求,用医学技术治病是第一个层次;用头脑来治病是第二个层次;用爱心来治病是第三个层次;用自己的生命来治病,是最高层次。一个好医生应该把自己的生命倾注在为病人解除疾苦,救死扶伤事业中去,作为医生的最好的价值和辉煌。我认为这是一个好医生的必经之路:用技术、用心、用爱、用生命,把救死扶伤作为天职。生命是重于泰山的。也正是这样,医疗机构、政府、全社会都应该给医务人员创造好条件,医生呢,也应在实践,重于泰山的事业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我们希望政府能够加大对医院正常秩序的维护,能够及时介入、指导、解决问题。维护好医院正常的环境有利于维护患者的健康,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立性和政府的形象,而不能把她作为一种解决问题的临时手段。我们的态度非常明确,我们迫切要求建立第三方解决机制,而且要有维护这种机制的手段。

魏亮瑜认为,其实像同仁医院的这次事件,各个医院都碰到过,只是说受伤害的程度和数量的不同而已。像我们医院每年也有50、60例的样子。跟其他医院一样,肯定外科系统比内科系统要多,妇产科、骨科、心胸外科等等外科系统,风险高的科室肯定要多些。现在患者越来越多,医院在更多情况下是提供一种服务。但我个人的观点我不认为这是一种服务的提供或者买卖合同的提供,因为我之前说了医疗行为是种缺陷产品,要讲服务的话那得符合国家服务的标准体系,我们会按照诊疗常规去做,但是很多都是未知的。大家都知道航天事业高科技攻坚技术,有很多未知领域。其实医疗的未知也是,很多疾病连发病机制、发病原理都不清楚。医疗过程是在人与人沟通,为病人服务的过程中,我们也认可会出现医疗纠纷,从技术层面来讲,医院也会发生医疗事故,这个不用去否认,这是个天然的现象,只是几率的问题。就跟交通事故一样,司机也不想的,但总会有人疏忽大意的,有技术不好的,作为医院来讲,我们肯定加强管理。

这就是国家为什么在某些事件政策出台一些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或者说保险制度的建立,意外嘛,意外就是谁都没责任,但是后果又发生了。现在也在推行手术意外险或者其他保险机制的引入,或者社会保险机制、商业保险机制以及国家救济途径,所以讲这是个社会问题。如果真是双方都没有责任,那么更多就应该是一个国家的投入问题,一个社会救济途径的问题,一个社会保险介入的问题,一个商业保险介入的问题,这四大块,就好比建房的四个顶梁柱,房子就盖起来了,这个社会才能和谐。现在更多就是, 医院认为医院没有责任,患者也不可能承担责任,但是受害的是患者,因为损害后果发生在患者身上的,是风险的承受者。所以我们也理解患者,人讲道理,话不讲道理,人都死了, 你总得给我点说法;医院也说,那在我医院去世的人也不止你家一个,如果都理赔的话,那国家也承担不了。所以说要从社会层面上去考虑的。但是我们作为医方,作为医院的管理者,作为整个医疗的运行管理和监管部门,第一,从把握医疗质量、控制医疗质量的角度,我们要加强管理;第二,我们也要加强医生的医德、技术方面的提高。我们也要求医生与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一定要加强沟通,加大医学知识的普及,以及医疗风险的告知,一定要说到位,这是我们能做的。但是仅仅是医方一方的努力也是不够,整个社会机制的不建立,政府的投入不加大,舆论的导向不正确,患者自身的医学知识、风险意识不提高都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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