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范式分化出三种具体解释模式,“第二国际”和“西方马克思主义”实际上重蹈了“实证科学范式”与“新形而上学范式”的覆辙,而“苏联马克思主义解释模式”更是退回到前科学的“旧形而上学范式”。作为中国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者,从马克思主义范式的演化过程中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是,在跨学科研究和多学科整合成为当今方法论“显学”的情况下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学科分化与整合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将大力推进人文社会研究的进一步科学化同充分注意人文社会科学的特殊性统一起来。
[关键词]人文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范式;学科分化;多学科整合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18X(2007)11-0051-07
姚顺良(1948—),男,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心研究员、哲学系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史。(江苏南京 210093)
一
马克思主义产生于19世纪40年代,其产生既有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和思想文化前提,也有着直接的科学背景。
恩格斯曾反复强调,自然科学的发展为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其唯物史观的产生提供了科学前提。这在其《反杜林论》的“概论”和《费尔巴哈论》的“第四章”以及未完成的《自然辩证法》手稿中都有详细的表述。他认为,19世纪30-40年代,自然科学的发展一方面提出了需求,要求“两个取代”——用唯物论取代唯心论,用辩证法取代形而上学;另一方面,这一时期自然科学的发展也为这种变革提供了条件。为此,他回顾了自然科学的形成和发展史。自然科学最初是在哲学中孕育的,在古代只有三门出现萌芽,即数学、力学、天文学。自然科学真正从自然哲学中分离出来,是15世纪中叶至17世纪。用“漫画”的方式简单地说就是三个阶段:哥白尼“日心说”的提出是自然科学的“独立宣言”(恩格斯的比喻),从理论方面为独立的自然科学奠定了理论形式,从内容上说,确立了天上的物理学。接着,是伽利略,在方法上,他确定了自然科学的实验原则,在理论内容上确立了地上的物理学。到了17世纪,牛顿将理论和方法结合起来,把天上的物理学和地上的物理学统一起来,创立起经典物理学的完整体系。牛顿经典物理学的创立,标志着自然科学的形成,后来其他自然科学都是仿照它来建立的。
在此基础上,恩格斯将自然科学自身的发展又划分为两个阶段:到18世纪末为止是其发展的第一阶段,这一阶段自然科学研究有两个特点:一个是收集材料,一个是分门别类研究;因此带来了经验主义的认识方法和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从19世纪开始,在恩格斯看来自然科学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一是由搜集材料变为整理材料,这样就要求从经验方法上升到理性方法;二是由分门别类研究转入寻找内部联系和跨学科的综合研究,这样就要求以辩证法代替形而上学。但是,此时既有的(黑格尔的)理性辩证法又是唯心主义的,因而必须用唯物论取代唯心论,把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改造为唯物主义辩证法,然后运用于自然科学。恩格斯认为,19世纪上半叶的“三大发现”恰好为唯物论取代唯心论、辩证法取代形而上学提供了科学依据。能量守恒定律与笛卡尔提出的物质不灭定律结合起来,表明物质和运动既不能创生也不能消灭,只能由一种形态变成另一种形态。细胞学说表明了生物的统一性:从解剖学上来说,生物体都是由细胞(体细胞)构成的;从发生学上来说,生物都是从一个生殖细胞发育而成的。达尔文进化论则进一步从生物种群演化角度,证明了包括人类在内的物种之间的联系和转化。恩格斯认为,马克思主义就其世界观来说,正是顺应着自然科学发展提出的“两个取代”的需要、并利用了“三大发现”的成果而产生的。
恩格斯的上述说法不够准确。且不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发表于1859年,而马克思主义早在1845-1848年已经创立,因此达尔文进化论至多只能被看作马克思主义的“自然史基础”或间接支持;更重要的是恩格斯对自然科学史的分期是错误的。诚然,恩格斯所提出的自然科学从古代萌芽到17世纪形成的历史叙述是基本正确的,但他对自然科学形成后自身发展的阶段划分则是错误的。自然科学的发展确实经历了两个阶段,不过不是恩格斯所说的18-19世纪之交,而是其去世后不久的19-20世纪之交。恩格斯给予了高度评价的所谓自然科学“三大发现”,仍然属于以牛顿为代表的经典自然科学阶段;只是到了相对论和量子力学创立后,才进入现代自然科学阶段。
其实,马克思主义产生的直接科学前提并不是自然科学。马克思主义不是一种自然科学理论,而是一种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理论。尽管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曾经讲到,“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密切相联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但他明确表示不研究“自然史,即所谓自然科学”,“我们所需要研究的人类史”。[1](P20)自然科学发展对马克思主义产生的作用,至多只是一种间接的影响:一是自然科学的发展及其在人类精神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带来的巨大影响,使科学化成为人类认识的主流,造成了人文社会研究科学化的潮流,并在19世纪30-40年代达到关键点;二是生物学的发展特别是达尔文的进化论为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马克思《致拉萨尔(1861.1.16)》的话: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不仅第一次给了自然科学中的‘目的论’以致命的打击,而且也根据经验阐明了它的合理的意义”。[2](P575)这就是说,生物界存在的“客观合目的性”的揭示为从无机界的客观因果性向人类社会的自觉目的性的过渡提供了“中介”。
马克思主义产生于人文社会科学形成的关键时期。与自然科学一样,人文社会科学最早也孕育于哲学之中。从西方来说,最早混沌一体的“自然哲学”,只是到了苏格拉底,哲学才从天上降到人间、从关于日月星辰的玄思转变为对人生本身的关注。从亚里士多德开始,各门学科才有所分化。整个古代,至多可以说出现了历史学、法学和伦理学等人文社会学科的萌芽。人文社会科学真正从哲学中独立出来,是随着自然科学的形成,从16-17世纪开始的。
首先是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的形成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16-17世纪是货币主义和重商主义,这是经济学的孕育期。从17世纪中叶威廉·配第从流通领域转向生产领域研究开始到19世纪20年代,是经济学的古典期,形成了包括法国重农主义在内、以英国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为代表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而从1823年李嘉图去世以后,开始了从古典政治经济学向现代实证经济学的转折期。接着是法学和政治学。把古希腊开始到中世纪的古代自然法理论,改造成为近代自然法理论,是现代法学产生的标志。其代表人物就是格劳修斯、霍布斯、洛克等。而政治学则从马基雅维利开始摆脱了伦理学的束缚,然后产生了“社会契约论”,其代表人物为霍布斯、洛克、卢梭等。
在此基础上,维科提出“新科学”的构想,人文社会科学开始酝酿着总体性的变革,到19世纪30-40年代达到了高潮。1830-1840年,孔德出版了《实证哲学教程》三卷,提出社会学的研究也应该像自然科学那样成为经验科学。孔德不仅开创了西方现代哲学的科学主义思潮,而且被公认为西方实证社会学的创始人。社会学之后就是科学人类学和实验心理学。人类学最初的形态是民族学和人种志学,从19世纪60-70年代开始,先在德国,后来在美国发展起来。70年代美国摩尔根出版的《古代社会》,就是当时的一个代表。而实验心理学,则是在90年代,由冯特等人开创的。
马克思恩格斯开始自己政治理论活动的时间分别是1837年和1839年,而马克思主义的形成则是1845-1848年间。这一时期,正处于经济学与人类学的产生之间,而与社会学的形成同时代。这清楚地表明,马克思主义本身正是在人文社会研究的科学化潮流中产生的,它代表了人文社会科学以社会关系和历史演进的研究为中介,实现从经济学上升到人类学研究的趋势。
二
19世纪30-40年代,不仅是人文社会科学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现代人文社会研究范式形成和分化的关键时期。西方现代人文社会研究中彼此对立的两大类型范式,正是从这一时期开始的。
一是实证主义的科学范式。主要以孔德、约·斯·穆勒和斯宾塞为代表。他们认为,人文社会研究要实现科学化,就必须完全按照自然科学的方式,采用自然科学的研究模式。具体来说,就是经验观察、实验、归纳、数量化等等;特别是价值中立性,即强调“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绝对对立和绝对分离。威廉·配第就强调经济学要变成科学,就要量化、经验观察而不是靠假设。他当时把经济学叫做“政治算术”。被马克思称为“英国政治经济学之父”、《政治算术》一书的作者威廉·配第,把自己看成是一门新科学的真正奠基者。他认为,“他的方法‘不是传统的’。他不是把一连串比较级和最高级词汇同空论拼凑在一起,而是立志要用terms of number,weight or measure(数字、重量或尺度)来说话,只利用从感性的经验中得出的论据,只研究as have visible Foundation in nature(在自然中具有可见的根据的原因)。”[3](P42)而马尔萨斯和萨伊、巴师夏和凯里等人抛弃李嘉图学派的“劳动价值论”,只讲“价格决定”,正是基于这一方法论基点。直到当代,弗里德曼在《价值经济学的方法论》中,仍然坚持,从原则上说,“实证经济学是独立于任何特别的伦理观念或规范判断的……简言之,实证经济学是,或者可以说是一门‘客观的’的科学,这里‘客观’一词的含义完全等同于任一自然科学上的定义。”
另一种则恰恰相反,可以称之为人本主义的“新”形而上学范式。这一范式在哲学上最初滥殇于叔本华1819年提出的“意志主义”,到后来新康德主义特别是狄尔泰明确提出“历史主义”,即认为历史研究完全不同于自然研究,它具有单一性、不可逆性,只能描述和评价,而不能寻找规律。最后形成了现象学和解释学范式。胡塞尔指出:“19世纪的下半叶,现代人的整个世界观都受到实证科学的规定,并使自己受到实证科学所造就的‘繁荣’所迷惑。这种独特性表明,对于那些真正的人来说,极为重要的问题被轻描淡写地抹去了。”“早在伽利略那里,一个以数学的方式构成的理念的世界已经取代了这个唯一现实的,通过知觉现实地被给予的、被经验到并可能被经验到的世界——我们的日常生活世界,这是值得重视的最重要的世界。”[4](P52)胡塞尔试图为人文社会研究奠定精密科学的基础,实际上没有做到。经过海德格尔发展出存在论解释学,到了伽达默尔最终奠定了一套不同于自然科学的人文社会研究范式。这就是:自然科学研究的是主体之外的客体,而历史模式研究的是历史文本;前者从心与物的关系进行解释,后者则解释为心与心的关系;前者力图寻获存在于客体中的真理,后者则寻获人与历史的对话而产生的一种意义,这种意义不能离开理解者本身而存在;前者用的是科学方法,后者则强调对话;在性质上,前者是可重复的、封闭的,后者则是唯一性、不可封闭的。强调人的历史性的合法偏见构成了理解的基础,强调“效果历史”(真理的历时性)、“视界融合”(真理的共同性)和“问答逻辑”,目的不是寻找文本在本体论上的意义(那是找不到的),而是关注文本在现象学上是怎样获得意义的。
从完成形态说,上述两大类型的范式之间的对立集中表现为知识论-逻辑学范式同生存论-解释学范式的对立。前者在强调科学普遍性的同时,抹杀了人文社会科学同自然科学的区别,后者则在突出人文社会研究特殊性的同时,否定了科学的普遍性。
马克思则在这两大类型范式之外,提出了自己的历史主义的理性科学范式。他一方面顺应社会历史研究科学化的趋势,承认人文社会研究像自然研究一样能够而且应该变为科学;另一方面又反对简单地照搬自然科学的研究范式,强调人文社会科学的特殊性,认为人文社会研究的科学化不是自然科学化,而是有着自己的历史性限度。马克思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实质上正是一种新的实践论-历史学范式,使人文社会研究“历史科学”化。这一点,从马克思对待当时英法德三国人文社会研究的成果的态度上,可以看得十分清楚。在经济学领域,马克思将古典经济学称为科学,认为其终结于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对马尔萨斯和萨伊、巴师夏和凯里为代表的实证经济学转向持否定态度,将其称之为“庸俗经济学”。在社会学和历史学领域,马克思肯定理论历史学即法国复辟时代(1815-1830)的历史学家基佐、米涅、梯叶里和梯也尔的历史理论;而对以孔德、约·斯·穆勒为代表的实证社会学持否定态度。同时,马克思对德国黑格尔法哲学特别是费尔巴哈哲学人类学的批判,也反映了马克思在反对思辨理性哲学的同时,并不赞同蕴涵在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哲学中的非理性主义(“我欲故我在”)倾向。而这一倾向指向的,正是从叔本华和后来的尼采开始,经过新康德主义(狄尔泰)和胡塞尔“现象学”,在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那里完成的“从旧形而上学到新形而上学”的道路。这表明,马克思创立的实践论-历史学范式,既不同于实证主义的分析理性,也不同于新形而上学的非理性主义,是一种“历史理性”或“辩证理性”范式。
三
马克思的实践论-历史学范式形成以后,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的演化过程。
第一阶段是这一范式的原初形态时期。这就是19世纪50-70年代。它首先是在马克思自己的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中加以应用并经受检验。用马克思自己的话说,唯物史观的基本结论和基本方法是“我所得到的、并且一经得到就用于指导我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5](P82)。这种应用研究及其成果主要体现为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和《资本论》,政治学研究和《法兰西阶级斗争》、《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法兰西内战》等。
第二阶段则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学派”的形成和马克思主义研究范式的实证主义化时期。马克思创立的范式真正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发生影响,是在19世纪80-90年代,即第二国际时期。造成这一转变的原因有三:一是19世纪70年代以后,欧洲资本主义进入和平发展时期,工人运动也日益转入合法斗争。同时,人文社会科学发展有了长足的发展,科学主义特别是进化论思潮风靡世界。二是一大批知识分子接受马克思主义,这主要有两次高潮:70年代末-80年代初一大批知识青年(如伯恩施坦和考茨基)和造反领袖(如普列汉诺夫)接受马克思主义,80年代末-90年代初知识精英和主流学界(弗兰茨·梅林、安东尼奥·拉布里奥拉等)接受马克思主义。三是恩格斯的号召、指导和示范。恩格斯反复强调:“我们的历史观首先是进行研究工作的指南,并不是按照黑格尔学派的方式构造体系的诀窍。必须重新研究全部历史,必须详细研究各种社会形态存在的条件,然后设法从这些条件中找出相应的政治、私法、美学、哲学、宗教等等的观点。”“……您一定会注意到,在依附于党的青年著作家中间,是很少有人下一番功夫去钻研经济学、经济学史、商业史、工业史、农业史和社会形态发展史的。”[6](P692)在这一背景下,一方面,出现了一大批运用马克思主义范式研究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伦理学、美学、宗教学、历史学、思想史、社会主义史以至于人类学、生态学的著作,在当时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异军突起,形成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学派”(考茨基语)即人文社会科学中的“马克思主义学派”。另一方面,也带来了马克思主义范式实质上的蜕变,即马克思主义范式的实证主义化,唯物辩证法被解释为经验主义发生学,历史唯物论被解释为经济决定论,进化主义和折衷主义成为流行的倾向。这种蜕变也不可避免地引发了马克思主义范式的分化。
第三阶段是马克思主义范式分化、“实证科学模式”和“新”“旧”形而上学模式三足鼎立的阶段。马克思主义范式的分化,萌芽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形成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在西方,人们常常把第二国际时期马克思主义范式的实证化,归因于恩格斯。诚然,恩格斯的世界观确实带有实证主义倾向,早在70年代的《反杜林论》中,恩格斯就认为,哲学将随着实证科学的发展而趋向消亡。他说:“在以往的全部哲学中还仍旧独立存在的,就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其他一切都归到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实证科学中去了。”[7](P65) 他把唯物史观同达尔文学说等量齐观的说法[7](P574)和晚年通信中正确强调上层建筑反作用时的某些提法[6](P690-734)也在某种程度上诱发了进化主义和折衷主义的倾向。不过,把恩格斯仅仅看作“实证科学模式”的源头是不公正的,实际上,后来分化出来的三种模式都可以追溯到恩格斯。在同普列汉诺夫和安东尼奥·拉布里奥拉的通信中对二人的肯定,表明他同样是另外两种模式的源头。普列汉诺夫正是通过与恩格斯的通信,确立了“斯宾诺莎和18世纪唯物主义——费尔巴哈——马克思”的解释路径,开创了后来苏联“辩证唯物主义”模式。而安东尼奥·拉布里奥拉则通过“实践哲学”的解释路径,实际上预示了后来由卢卡奇等人开创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模式。拉布里奥拉认为,“实践哲学”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8](P297)在其最后一批哲学著作中,拉布里奥拉更是明确指出,修正主义者所鼓吹的回到康德去,同某些“正统派”鼓吹回到斯宾诺莎和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去一样,其含义在于:不是摒弃历史唯物主义,就是毫无益处地重复陈旧的东西,或者纯属折衷主义的混乱。[9](P299)
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马克思主义范式最终分解为三种具体解释模式。
一是实证科学模式(科学认知模式)。这是以第二国际主流派,包括最初的“修正派”和后来的“中派”,其中除了伯恩施坦和考茨基以外,还包括路德维希·伏尔特曼和卡尔·伏伦德尔、麦克斯·阿德勒和鲁道夫·希法亭、亨利希·库诺夫等人。这一模式后来除了在“西方马克思主义”中的“科学的马克思主义”流派(德拉·沃尔佩和科莱蒂的“新实证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及阿尔都塞的“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中一度变形重现之外,基本上消解在西方人文社会科学的实证主义范式即知识论-逻辑学范式之中了。
二是新形而上学模式(人学解释模式)。由安东尼奥·拉布里奥拉发轫的对马克思主义范式的“实践哲学”解读,不仅在意大利经过克罗齐的中介,直接导致了后来葛兰西的“实践哲学”;而且同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到20年代的卢卡奇和科尔施对马克思主义范式的黑格尔式解读方向一致。“西方马克思主义”主流派(“批判的或人道的马克思主义”)正是沿着这一方向,从“历史实践”出发,经过“社会批判”,最终到达“个人生存”,构成了同西方生存论-解释学范式相一致的“新形而上学解释模式”(人学解释模式)。
三是旧形而上学模式(玄学解释模式)。由普列汉诺夫开启的向“哲学唯物主义”复归的道路,经过列宁进一步向黑格尔辩证法的返回,最终在斯大林时期形成了“苏联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解释模式。这一模式自认为实现了科学与哲学的统一,是一种“科学-哲学解释模式”,实际上是向前现代、前科学的旧形而上学范式的回复。苏联在斯大林时期用历史唯物论研究取代社会学研究,中国大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甚至进一步企图用“自然辩证法”取代自然科学的基础理论,就是明证。
不过,上述三种具体解释模式的失败,并不意味着马克思开创的实践论—历史学范式的潜力已经耗尽。恰恰相反,前两种解释模式在消融或归化于西方人文社会研究两大范式的过程中,为它们输入了强大的历史主义因素,推动了它们的发展:即使就最后一种解释模式来说,它也为前苏联和中国人文社会研究从前科学向科学的转变提供了一个“桥梁”。特别是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人文社会研究中知识论—逻辑学范式和生存论—解释学范式出现危机,“颠覆性的后现代主义”一味破坏、而所谓“建设性的后现代主义”只能求助于向宗教回归的情况下,我们恰恰需要在一定意义上“回到马克思”,回到马克思提出的“历史科学”范式,从马克思主义范式的原初形态中汲取活力。
四
回顾马克思主义研究范式形成和演化的历史过程,认真总结其经验教训,对于正确看待人文社会科学中学科分化与整合的关系问题,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
(一)如何看待人文社会科学中学科的分化和整合问题,不是单纯的科学方法问题,而是涉及到如何看待科学的范式问题
一般说来,知识论-逻辑学范式以自然科学的方法为楷模,强调科学的经验基础和分析理性,认为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必然体现在学科的不断分化之中。相反,生存论-解释学范式则从人生存的不可分割性和社会是一种主体间性出发,强调跨学科的整合,但认为这种整合是“先定的”,它不以经验分析为基础、反而构成了经验和分析的前提,并因而认定人文社会研究的非科学性质。只有马克思的实践论——历史学范式,才用社会历史实践将知识和人生连接起来,用历史理性将分析理性与非理性统一起来,既承认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分化的必然性,又承认跨学科联系、多学科整合的必要性,坚持学科分化与整合两种趋势之间有张力的统一。这一立场,从马克思对待政治经济学的态度中可以清楚地看出来。在马克思主义形成时期,政治经济学还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经济学,因而马克思认为当时政治经济学是“唯一的一门真正的社会科学”。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认为:“政治经济学,在以前无论是金融资本家、银行家、商人,即一切与经济关系直接有关的那些人所研究过的,无论是像霍布斯、洛克、休谟这些有全面教养的人们研究过的(在他们看来,它是百科全书的知识的一个部门),只是通过重农学派才变成一门特殊的科学,并且从那时起它才被作为一门科学加以探讨。作为一门独立的专门的科学,它还得包括其他一些关系,如政治关系、法律关系等等,因为它常把这些关系归结于经济关系。但是它认为这一切关系对它的从属只是这些关系的一个方面,因而在其他方面仍旧让它们保留经济学以外的独立的意义。”[1](P483)这就是说,马克思既把政治经济学看成一门基础社会科学,通过它来实现经济学、法学和政治学的学科整合;同时又充分承认各学科的独立意义,反对对社会和人的简单化、片面化理解。
(二)必须坚持学科分化与整合的统一,任何割裂这种统一的做法最终必然重蹈了人文社会研究中的实证主义范式和人本主义范式的覆辙
从马克思的原初范式分化出来的“第二国际解释模式”和“西方马克思主义解释模式”,便是如此。在考茨基看来,马克思主义不是一种哲学,而是和达尔文的进化论具有同样性质的“经验科学”[10];所谓“辩证的唯物主义”或“历史的唯物主义”,就是唯物主义方法和辩证(或历史)方法“这两种考察方式”的统一:前者即经验归纳的方法,是要“把作为科学出发点的概念确定下来”[11](P27);后者即“发生学方法”[11](P27),“了解现象的唯一方法就是研究现象怎样发生”[12](P17)。从这种观点出发,就必然会抹杀马克思主义范式的批判精神,只重视学科分化和经验知识的增长,忽视人文社会科学的特点和多学科的整合。第二国际后来对社会生活理解中出现的“因素论”和折衷主义就是明证。与之相反,“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则强调人文社会研究的总体性和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性质。卢卡奇认为:“不是经济动机在历史解释中的首要地位,而是总体的观点,使马克思主义同资产阶级科学有决定性的区别,总体范畴,整体对各个部分的全面的、决定性的统治地位,是马克思取自黑格尔并独创性地改造成为一门全新科学的基础的方法的本质。”[13](P76)科尔施则把马克思主义与哲学的关系看作是一种不可分割的内在本质关系。“我把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9世纪40年代的辩证唯物主义的、批判的革命理论描述为一种‘反哲学’,尽管它实质上仍是属于哲学的。”[14](P61)科尔施的初衷和该提法的原初涵义是要强调马克思主义的批判精神,强调理论与实践的不可分割性,但这种“反哲学的哲学”最终必然走向“新形而上学”。
(三)在坚持学科分化与整合相互统一的同时,必须在两者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
人文社会科学从开始的经济学、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等学科分化以来,有了很大发展。特别是随着人类学、文化学、文化人类学的发展,迫切需要超出学科的分割,以便对人与社会进行完整的把握。可以说,跨学科研究、多学科整合已成为今天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大趋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特别是鉴于马克思主义范式本身是主张跨学科研究和多学科整合的,我们更应强调这种统一是有张力的统一。
强调在学科分化与整合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首先在于,必须看到学科的分化是跨学科研究和多学科整合的基础。就拿经济学-社会学-人类学来说,在坚持整个人文社会研究自身的统一性及其同自然科学的差异性的前提下,同时也要看到人文社会研究不同领域的可分性,以及人文社会研究同自然科学的联系。这就是说,比如,经济学就更接近自然科学,这是因为经济学研究的物质生产领域,是人与自然直接发生关系的领域,是人文社会研究中最接近自然科学的领域。“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变革,是“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5](P83),因而可以更多地借鉴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
强调在学科分化与整合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还必须看到,任何整合是相对的、暂时的、历史的,而不是绝对的、永恒的、一劳永逸的。这不仅是因为任何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都只能选取人类生存和社会生活的某一侧面,只能出自研究者的某种自觉或不自觉的目的,而且更受制于社会认知或历史理解的一般规律。正如马克思所说:“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15](P92)所以马克思强调社会认知的历史性,警告辩证法“要了解自己的限度”。必须适应历史和认识的不同发展阶段打破已有的整合,重建新的整合,不断地“建构——解构——重构”。这也要求我们在“分化”与“整合”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唯其如此,才能避免重蹈“苏联马克思主义”旧形而上学模式(玄学解释模式)的覆辙。
马克思主义范式演变为“苏联马克思主义”旧形而上学模式(玄学解释模式)的这一教训,对于东方人、特别是中国人来说,有着十分重要的警醒意义。同样,在科学研究领域中,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知识论-逻辑学范式和学科分化对于今天中国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我们应在积极推进人文社会研究进一步科学化的前提下,借鉴生存论-解释学和多学科整合的成果,而不要盲目跟在“颠覆性的后现代主义”后面跑,甚至沉醉在“东方文化”、“中国传统文化”虚幻的优越感之中。我们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心的同仁在20世纪90年代提出“回到马克思”,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层面上,也正是为了强调在学科分化与跨学科研究、多学科整合之间的有张力的统一,强调在促进研究的科学化的前提下注意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历史性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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