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通过对浙江省内22个调查点(城市和农村调查点各11个)共计9 798人的调查表明浙江全省鱼虾类人均消费量为108.5 g/d(农村和城市分别为93.43 g/d和121.54 g/d)。
根据监测结果计算40个样本中甲基汞含量中位数为0032 mg/kg,第95百分位的含量值为0.070 mg/kg。40个样本中镉含量中位数为0.037 mg/kg,第95百分位的含量值为0.13 mg/kg。浙江沿海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通过食用鱼虾类食物摄入的甲基汞平均水平分别为0.35和0.46 μg/kg·bw,分别占PTWI值的21.9%和28.8%,高摄入量水平分别为0.76和0.99 μg/kg·bw,分别占PTWI值的47.5%和61.9%。摄入的镉的平均水平分别为2.25和2.92 μg/kg·bw,分别占PTMI值的9%和12%,高摄入量水平分别为7.90和10.3 μg/kg·bw,分别占PTMI值的32%和41%。
结合浙江沿海居民鱼虾类膳食消费特点,风险评估表明浙江沿海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通过食用鱼虾类食物摄入的甲基汞和镉含量均低于FAO和JECFA制定的每周和每月可耐受摄入量,浙江海域海捕虾甲基汞风险较低,但沿海城市居民高摄入量水平有一定风险,镉风险均较低。
3 小结
对浙江海域海捕虾中4种重金属进行测定与分析,结果表明这4种重金属在虾肉中均有一定的残留量。甲基汞含量:日本对虾>鹰爪虾和假长缝拟对虾>哈氏仿对虾;无机砷含量:假长缝拟对虾>鹰爪虾和日本对虾>哈氏仿对虾;铅含量:日本对虾>鹰爪虾>哈氏仿对虾>假长缝拟对虾;镉含量:哈氏仿对虾>日本对虾和假长缝拟对虾>鹰爪虾。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判定海捕虾中甲基汞、无机砷、铅和镉含量都小于规定限量,全部合格。风险评估表明浙江沿海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通过食用鱼虾类食物摄入的甲基汞和镉含量均低于FAO和JECFA制定的每周和每月可耐受摄入量,浙江海域海捕虾甲基汞风险较低,但沿海城市居民高摄入量水平有一定风险,镉风险均较低。浙江居民可以安全放心食用浙江海域海捕虾产品,建议适量食用并均衡饮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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