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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培训会5篇

时间:2022-09-30 08:30:53 来源:网友投稿

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培训会5篇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培训会 新抚区民政局“双随机”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培训会5篇,供大家参考。

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培训会5篇

篇一: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培训会

抚 区 民政局 “双随机”检查 实施方案

  根据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6〕31 号)要求,为规范民政执法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建立民政局“双随机”(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推进民政执法检查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严谨,提高监管效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为新抚区新一轮全面振兴提供良好的发展软环境。

 (二)基本原则

 1 1 .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2 2 .坚持公正公开原则。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不同领域检查对象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结果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3 3 .坚持高效便民原则。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努力实现执法成本最小化和执法效能最大化;转变执法理念,为人民群众提供

  优质高效服务,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4 4 .坚持协同推进原则。建立健全相关信息数据共享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和备案管理制度,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中,建立和完善“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并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使之逐步成为事中事后监管的主要方式。

 (二)合理确定随机抽查事项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全面梳理本局的监管事项,制定随机监管事项清单。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监管职能的,均应当列入清单;凡法律法规规章并未赋予监管职能的,不得列入清单开展检查。清单发布后,各业务部门不得在公布的清单事项外实施抽查。法律法规规章有调整的,各业务部门及时通知局综合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调整。

 (三)依法确定随机抽查主体

 1. 确定随机抽查的市场主体。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定抽查的市场主体,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凡列入清单内监管事项所对应的市场主体(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均应列入市场名录库。市

  场名录库应当包括市场主体名称、法定代表人、经常居住地、联络人、联系方式、监管责任处室等。市场名录库首批名单由局业务部门提供,局综合办公室汇总并上报。市场名录库实行定期更新制度。每年 6 月、12 月,根据市场主体的变动,定期对市场名录库进行修订。

 2. 确定随机抽查的执法主体。根据执法人员名单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应当包括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号,执法领域等内容。执法人员名录库实行实时更新,局根据执法人员变动情况实时更新执法人员名录库。

 (四)

 抓好随机抽查工作实施

 1. 合理安排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较多的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迹象的市场主体要加大抽查力度。

 2. 合法、合理开展抽查。开展抽查工作,必须持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 2 人以上组成一组一同进行。抽查时,执法人员应当出示执法证并记录在案。抽查中,如需要提取相应市场主体的证据时,原则上应当提取证据原件,原件确实难以提取的,可以提取复印件,但应邀请市场主体相关工作人员见证并签字记录。开展抽查,应当制作相应的抽查笔录,并听取相关市场主体的申辩。

 3. 加强随机抽查结果应用。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予以通报,依法进行处罚,并纳入本系统市场主体程序档案,做到“惩处一例警示一片”。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推广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全局同志要充分认识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要性,积极落实工作任务和措施,依法高效发挥监管职能,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加强领导。按照要求,对随机抽查工作,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具体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对本部门随机抽查监管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同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要严肃工作纪律,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对检查对象开展随机抽查时,不得妨碍检查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三)强化落实。区综合办公室负责本局随机抽查机制的建立、落实和督促检查;社会组织登记业务部门及时向需要协助的行政执法机关提供社会组织单位名单。要严格责任落实,对工作落实到位、成绩突出的个人,积极向区推荐予以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注重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局综合办公室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报道,注重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争取各界支持。要加强行

  政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新抚区民政局 2016 年 11 月 28 日

篇二: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培训会

局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机制常态化运行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方式,建立民政局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随机抽查的方法,完善社会组织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切实解决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的现象,减少和杜绝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社会组织创新发展。

  二、指导原则

 (一)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社会组织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规章并未赋予监管职能的,不得列入清单开展检查。

  (二)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随机抽查制度公开、随机抽查过程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公开,保障监管对象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民政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制定发布《民政局社会组织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

 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比例等。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作适当调整,对实际工作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本年度 3、9、11 月份对县内登记的社会组织进行抽查,确保 5%以上。

 (二)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依照《民政局社会组织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求,根据工作实际和监管能力等情况,结合社会组织信用情况和分类监管的要求,分类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避免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于投诉举报较多或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检查对象或风险较高的区域和行业,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检查对象或风险较低的行业,可适当降低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按照“全面覆盖、动态管理、合理分工、分类分级负责”的原则,承担监督检查职责的科室按照监管职责,监督抽查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社会组织名单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逐步实现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之间的随机匹配。

 (三)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对抽查发现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要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措施,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社会组织守法自觉性。建立健全社会组织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红灰黑名单公示制度,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四、时间步骤 1、2020 年 3 月,第一阶段主要是民办非企业; 2、2020 年 9 月,第二阶段主要是协会组织;

 3、2020 年 11 月,第三阶段主要是公办养老机构。

篇三: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培训会

机一公开调查报告

 引导文:李克强总理在全国两会中提到,‚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 !

 自查报告( ( 一) )

 今年 3 3 月份以来,根据县政府统一安排,荥经县民政局以深化简政放权、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为重点,积极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强化制度保障。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 组长、相关股室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领导部署。制定《荥经县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对随机抽查的项目、时间进行统一细化安排,并就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整改。

 二、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利用每周例会的时间组织学习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进行统一培训,促使我局执法人员全面掌握执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二是针对执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讨论,研究解决方案,交流工作经验,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 以群众为基础开展执法活动。

 坚持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把群众关切作为工作的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和关心的问题进行抽查,合理规划抽查工作的时间、范围和频次,改变陈旧的执法模式和观念,形成机动灵活的工作状态,既提升了执法工作水平,同时也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2016 年上半年,县民政局已针对我县各乡镇的殡葬工作情况、殡葬服务机构的服务情况和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等开展了多次随机抽查工作,处理了多起乱埋乱葬、殡葬服务乱收费和社会组织违规开展活动现象。同时将随机抽查与社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相结合,更好的发挥执法部门的作用,突出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优越性和实用性。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继续简政放权和优化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执法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解决群众突出矛盾,提高群众满意度。

 自查报告( ( 二) )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扎实做好职业资格改革,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和监督检查……记者昨日获悉,我省出台了《 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进一步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全省经 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行政审批做到‚零超时‛

 ‚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严格按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或‘提前办结’。‛《方案》指出,我省将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持续精简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审批事项征求市县政府的意见,在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同时,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回头看‛,确保各项举措落地生效。

 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也是此次改革工作的重点。对此,我省将制定出台《企业投资项目 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江西省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工作方案》等多个文件,加快建设全省上审批系统,在年底前实现省、市、县三级同平台运行,将保留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全部纳入上审批系统和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投资项目可并联的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

 实施‚三证合一‛简化登记

 6 2016 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据了解,我省将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巩固‚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成果,做好信息共享和存量企业证照换发工作,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整合社会保险登 记证和统计登记证,适时实施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登记制度。

 与此同时,推进整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实施‚两证合一‛登记制度,实现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 ; 加强企业登记后电子档案、信息共享等有关税收征管基础工作,简化税收征管办事程序; ; 进一步扩大简易注销改革试点范围,建立更加宽松便捷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完善监管机制规范市场

 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我省还将以政务公开的方式推动简政放权,并实施公正监管。同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 开‛监管机制,今年县级以上部门都将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 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江西) ) ,加大数据归集力度,充分发挥监管平台在分类监管、重点监管、联动监管、精准监管中的有效作用,并加大对失信行为和‚黑名单‛的曝光力度。

 ‚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综合监管体系,对县级工商、质监、食药监整合运行情况开展督查。‛《方案》指出,我省将推进综合监管,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继续推进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并统一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主体资格、文书、执法证 件、执法服装和标识,统一投诉举报平台和案件管理系统等; ; 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清风‛行动,严厉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建设综合性创业服务平台

 《方案》指出,为给‚双创‛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我省将继续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和‚互联+ + ‛行动的实施,深入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计划‛,进一步简化优化项目审批; ; 建设综合性创业服务平台,整合小微企业名录,培育、创建一批国家和省级创新创业平台和示范基地,并推进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整合法 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此外,我省将建立完善‚三去一降一补‛统计指标体系,开展‚三新‛专项统计调查,全面监测企业微观发展和新生市场主体情况,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点对点‛全方位法律服务,为‚双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篇四: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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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2019 年 9 月 3 日,灵台县人民政府印发了《灵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灵政发〔2019〕27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全面加强全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下面,围绕县政府《实施办法》从四个方面作以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15 年 9 月,李克强总理考察天津海关,工作人员展示了“双随机”的抽检方式:需要开箱检验的货品,以及负责检验的工作人员,两者都由计算机随机抽取。这样,过关的企业不知道自己是否会被检查,也不知道会被谁检查,“想作弊都不知道找谁”。总理当场赞许这一方式“是一项制度创新”,完全压缩了寻租交易空间。他说,这不仅增强了监管科学性和执法公正性,也为政府转变职能提供了重要启示。总理当即要求随行人员,汲取其中的普遍性理念加以推广,让寻租无门、腐败无路,李克强总理亲自提出、倡导并推动此项改革措施。

  — 2 — 2018年2月2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首次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写入党中央文件。

 国务院于 2019 年 1 月 27 日发布了《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 号)(以下简称《意见》)。

 二、编制过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精神及市政府印发的《平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平政发〔2019〕33 号)文件要求,2019 年 9 月 3 日县政府印发了《灵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灵政发〔2019〕27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全面加强全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三、主要内容

 (一)统一规范监管工作平台

 《实施办法》明确,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2017 年 11 月已建成运行的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作为全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为各有关部门开展本系统随机抽查提供支撑。

 平台登录地址(两种登录方式):

  — 3 —

  政务专网访问地址:http://29.22.32.16/sectoral

 政务外网访问地址:http://59.219.193.248/sectoral

 (二)调整完善随机抽查“ 四库” 建设

 计划任务库是双随机工作的起始点,在进行双随机工作前必须先制定相应的计划,计划发布后各单位根据计划制定相应的任务。检查主体名录库是双随机工作检查对象的来源,在进行双随机工作时必须建立完善本部门的检查主体名录库,检查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的其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主体,产品、项目、行为等客体。抽查事项库是双随机工作的法律依据和执行范围,各部门建设完善本部门的抽查检查事项。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是双随机工作的具体执行人员,各部门完善建立自己的执法人员名录库。

 (三)《实施办法》对“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责任的规定

 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出现问题的,应结合执法检查人员工作态度、工作程序方法、客观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该免责的依法依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

 (四)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

 结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确定的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五支综合执法队伍和市政府《实施方案》对“市场监管领域”涵盖的 16 个部门,对应确定了县级

  — 4 — 层面 16 个部门作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单位。建立由分管副县长为召集人、县市场监管局局长为副召集人,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灵台分局、县税务局、县烟草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五)科学实施随机抽查检查

 联合抽查的牵头部门根据抽查工作计划,按照抽查涉及的对象范围和参与部门,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抽查可以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涉及专业领域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工作,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六)强化抽查结果公示运用

 《实施办法》要求,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甘肃政务服务网、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信用甘肃等网站及各级信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对于涉企抽查检查结果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等平台,为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创造

  — 5 — 条件。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要纳入部门联合惩戒的范围。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七)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

 全面实施“双随机、 一公开” 监管,并不意味着除了“双随机”抽查,不能再行启动对相关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也不意味着只要按照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完成了抽查任务,就不再对抽查对象之外的市场主体负有监管责任。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解决日常监管的措施,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同时,还要坚持靶向处理,注意坚持多年来形成的行之有效的监管方式方法。除完成双随机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外,要结合地方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大数据分析、投诉举报、其他部门或上级部门转办交办获得的信息,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现有的专项检查、重点监管、全覆盖监管等方式的有机统一,最大程度地减少“运动式执法”和随意布置检查任务。对于群众投诉举报的、大数据监测发现的、转办交办的或者政府部门通过其他手段掌握的违法违规线索、案件等,也要依职权开展核查和处理,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四、主要创新和亮点

 (一)减轻企业负担

 一是为治愈人情监管、选择执法、执法扰民、执法不公等顽疾提供了良方。

 二是使政府监管检查行为透明化、制度化、标准

  — 6 — 化,使企业自身对其行为有明确预期,解决了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成本浪费。

 三是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避免了重复检查带来的企业反复迎检,节约了大量行政成本。

 (二)规范监管行为

 一是以“列清单”的方式确定日常性检查事项,防范了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过度干预。

 二是极大压缩了监管部门与市场主体双向寻租空间,降低了“监管俘获”发生几率。

 三是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使监管行为规范化、透明化,也促进跨部门信息交换共享,克服市场监管的“信息瓶颈”。

 (三)提高监管效能

 一是锻造了一把“达摩克里斯之剑”,使企业时时对法律充满敬畏,真正发挥“市场秩序第一责任人”的作用,以较小监管成本达到较大监管成效,减轻监管压力。二是通过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相结合,对不同信用、风险水平的市场主体设定不同抽查比例,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高效配置。三是通过制定抽查工作计划,合理分配监管力量,充分整合相近监管事项,降低行政成本。

篇五: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培训会

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5 5 篇

  【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法制办关于报送**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分府法字[**]1 号)要求,推进财政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县财政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分财监[**]1 号),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放管服”工作部署为指导,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稳步推进我县财政监管工作有序高效运行。

 二、工作目标 统筹使用执法力量,整合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执法,依托《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围绕上级财政部署、**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以及社会、群众密切关注的问题,突出财经纪律维护、民生问题解决,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开展执法行动,提高监管效能。

 三、随机抽查事项 (一)会计监督检查 (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 四、随机抽查方式和工作要求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 对照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结合工作实际,针对财政监管领域确定“双随机”监管执法事项,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主体等内容,录入“江西省双随 机 一 公 开 行 政 执 法 监 督 平 台 ” ( 网 址 :http://xzzf.jiangxi.gov.cn/xzzf/login.jsp)。

 (二)科学制定抽查计划 我局执法检查股室根据各自执法检查职责开展“双随机”抽查,每次抽查活动

 开展前,要制定具体计划,明确抽查时间、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比例范围、抽查频次,并报财政监督局备案。

 (三)确定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 鉴于抽查的频率与次数不尽相同,各执法检查股室可根据实际需求适时开展“双随机”电脑摇号工作。通过登陆“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采用随机摇号抽取方式,现场摇号确定被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一年内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一般不超过 2 次,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2 人。现场随机生成的抽查对象、执法人员名单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双随机”抽查情况公开 各执法检查股室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应有计划、有通知、有抽查记录,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溯。抽查实行“一抽查一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 “双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执法检查股室务必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公平公正执法意识 在开展“双随机”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做到“双随机”抽查的发起、随机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档案齐全、全程留痕,主动接受监督。

 【篇二】

 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开展,着力提升全市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根据全市 2020 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安排和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决策部署,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创新监管方式,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

 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确保监管依法有序进行,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优化监管流程,提升监管效能,切实减轻学校和教育机构负担,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三)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证监管对象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方法步骤 (一)调整完善“两库一单” 1.动态调整抽查事项清单。坚持于法有据、符合实际工作需求的标准,各处室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本单位所承担业务范围的监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甄选,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列明抽查事项名称、法律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

 2.调整完善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坚持全领域覆盖、突出重点的标准,调整完善监管对象名录库,明确单位名称、具体地址等要素。遴选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明确所在单位、检查事项等要素。

 3.全程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对监管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并公开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二)规范执法检查流程 1.科学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加强处室间执法检查协调,整合各处室检查事项,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检查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由业务处室提出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包括抽查事项名单、监管对象名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工作任务、时间进度等),政策法规处汇总,报局领导审定后公布实施。

 2.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强化科学分类,突出监管重点,防止“随机”变成“随意”,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根据社会信用情况对监管对象名录库进行分类管理,对信用级别不高的监管对象适当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

 3.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发起处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检查工作安排,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

 4.全面准确记录检查情况。实地抽查要严格依照程序进行,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检查结果,由监管对象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积极推广使用电子化手段,全程记录执法过程,实现责任可追溯。

 5.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构成行政处罚要件的,要及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增强监管对象遵法守法的自觉性。

 6.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及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处室务必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探索实践,不断优化随机抽查方案,提高检查效果,努力达到既减轻监管对象负担又提高监管质量的目标,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分工。政策法规处负责统筹协调“双随机”抽查工作,业务处室负责业务范围内抽查事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开展执法人员专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监管能力和认识水平,确保监管质量;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监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检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顺利推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严格工作纪律。检查过程中,严肃工作纪律,不得妨碍监管对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纪检监察部门实时对各业务处室组织实施的“双随机”抽查过程进行督查,对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篇三】

 各县(市、区)民政局、**新区社会事务局、**经济开发区农业农村办公室,局机关各行政执法处室:

 根据**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编制、报送 2020 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邯双随办函﹝**﹞4 号),按照《**市民政局关于 2020 年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并依据均衡开展、突出重点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进行部门内部“双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整合,实现内部抽查“应联合尽联合”,防止单一事项的检查和各自为政的检查,实现部门内部针对相同检查对象的不同检查事项的内部联合抽查全覆盖、常态化。本着对重点检查事项抽查比例不设上限即比例高、任务重的可分批次、一般检查事项严格限制抽查比例的要求,结合我市民政部门监管重点和监管职能,按照不低于 5%的抽查比例,科学制定 2020 年度抽查计划及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现将市本级 2020 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安排如下:

 一、双随机抽查事项 (一)抽查时间 1、公墓双随机抽查时间为 1 月份至 3 月份。

 2、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时间为 3 月份至 9 月份。同时进行与养老机构双随机内部联合抽查。

 3、养老机构双随机抽查时间为 9 月份至 11 月份。

 (二)抽查比例 1、公墓双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总数的 5%。

 2、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总数的 5%。与养老机构双随机内部联合抽查部分不低于 5%。

 3、养老机构双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总数的 5%。

 (三)抽查依据 1、公墓抽查依据。《殡葬管理条例》。

 2、社会组织抽查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

 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

 3、养老机构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四)抽查主体 1、市本级监管的公墓。

 2、市本级监管的社会组织。

 3、市本级监管的养老机构。

 (五)抽查内容 1、公墓抽查内容 公墓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存在炒买炒卖等违规经营现象;是否存在违规预售现象;是否违反公墓建设标准;是否违规建有家族墓穴;是否未经许可擅自改变许可内容。

 2、市属社会组织抽查内容 对社会组织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3、养老机构抽查内容 对养老机构的服务范围、服务质量和运营管理等事项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六)抽查方式 根据工作计划,制定检查方案并公示,然后对随机抽取情况进行公示,最后公示检查结果,充分利用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公墓名录库、市属社会组织名录库、养老机构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不低于 5%的公墓、市属社会组织、养老机构进行检查;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派选不少于两名执法人员。检查人员要出示执法证件并填写实地检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由被检查主体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必要时可请有关人员见证。

 二、抽查结果运用 (一)对抽查结果正常的公墓、市属社会组织和养老机构,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抽查结果有问题的公墓、市属社会组织和养老机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经限期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示。

 (二)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法作出处理,并记录在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公开。

 (三)公墓、市属社会组织和养老机构检查结果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的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及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民政局是市本级公墓、市属社会组织和养老机构“双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法定责任主体。

 (二)组织业务培训。实施“双随机”抽查前,将组织执法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悉抽查方式、抽查流程、抽查内容,确保“双随机”抽查取得实际效果。

 (三)严明工作纪律。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一定要遵守“八项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准在迎检单位吃饭、收受礼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市民政局 1 月 20 日前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市本级“双随机”抽查计划。各县(市、区)民政局参照市局制定计划、抓好落实。

 【篇四】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要创新,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双随机办﹝2020﹞1 号《关于编制 2020 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财政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抽查内容及时间安排 我局 2020 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将利用“双随机与双告知”系统进行抽查,按照随机编组、随机匹配的方式选派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定于 2020年 7 月至 10 月进行,对我区**年 76 个决算部门按照 5%的抽查比例进行检查。

 二、抽查工作流程 (一)两库名单的确定

 确定抽查对象,2020 年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对 76 个决算部门按照 5%的抽查比例随机进行抽查;确定执法人员,被抽取的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 2 人。

 (二)抽查结果的公示 抽查结束后,应通过政府网站或本部门网站,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公示率应达到 100%。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处理并公示处理结果。对检查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要依法移送有关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管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科室要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抽查工作任务和目标,加强对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明显实效。各股室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增强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任务,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的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工作失职或消极不作为的人员,按照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三)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大宣传力度,各责任股室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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