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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优化营商环境9篇

时间:2022-10-02 17:15:04 来源:网友投稿

工程建设优化营商环境9篇工程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XX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为对标先进城市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建设优化营商环境9篇,供大家参考。

工程建设优化营商环境9篇

篇一:工程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对标先进城市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办理建筑许可环节、压缩时限、降低成本、加强质量控制和信用监管,不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持续优化我市建筑许可营商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围绕“一网通办”,深化改革提升

 (一)分类细化管理,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细化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对工业、仓储、一般住宅、既有建筑饰装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等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制定“主题式”、“情景式”审批流程。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复杂程度、区域位置等情况,制定更加精准的分类改革措施和要求,实现精细化、差别化管理。(牵头部门: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审批部门)

 (二)提高办理建筑许可效率。按照项目建设审批四个阶段,每阶段牵头单位各负其责,研究制定具体办法措施,进一步压缩跨度办理时间。实施一站式办理施工许可,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试行取消强制外部监理,鼓励推行工程质量保险,逐步实施一站式联合验收备案,推行联合监督检査。将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仓储类项目办理建筑许可环节压缩到 4 个,

 平均办理时间压缩到 5 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一般住宅项目环节精简至 10 个以内,时间压缩至 40 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审批部门)

 (三)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网上办理。进一步优化工程审批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不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水平和各系统平台的兼容性,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审批、备案、评估评审、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全部线上办理。除复杂事项以及需要现场踏勘、听证论证的事项外,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从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到证件制作的全流程全环节在线办理。加强对审批全过程线上监管,实行审批环节亮灯预警管理,及时分析研判审批运行情况,有针对性地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服务效能。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从勘察、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数字化图纸闭环管理,各部门在线使用“一套图纸”,并按照电子档案要求实时归集、动态维护、安全管理。探索建筑信息模型应用,选定有条件的区域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三维电子报建。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审批部门)

 (四)加快推行电子证照,实现建筑许可领域电子证照全覆盖。实行全流程电子证照、电子批文、电子签章、电子图纸、电子档案。推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规划核

 实意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竣工备案文件等事项实现电子证照或电子批文。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电子签章(包括审批部门、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中介机构、设计人员的电子签章),建设单位通过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申请,审批通过后,自行下载打印加盖电子签章的相应证书批文。鼓励采用加盖有效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作为申请材料,减少纸质材料扫描录入量。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申请材料从初级电子化(纸质版扫描成 pdf.jpg 等不可量化分析格式),向全过程申请信息数字化(申请表格 WPS或 Word、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 CAD 等可制表制图分析的量化格式)转变,逐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数字化管理。(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审批部门)

 (五)提升网上审批服务便利度。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服务工作机制,明确网上咨询服务、在线并联审批、联合会商等办理流程、时限和服务责任。持续完善工程审批系统网上信息发布、咨询服务、申请、互动、投诉建议等服务功能,探索设置智能申报指引,辅助企业快速确定审批流程、事项清单、材料清单,自动关联相关电子证照和前序成果材料。持续丰富移动端信息获取、信息查询等功能,推动实现更多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牵头单

 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审批部门)

 (六)持续降低办理建筑许可成本。聚焦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不动产登记费等办理建筑许可涉及的相关费用,探索以政府补贴等形式减轻企业负担。对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完善费用减免政策措施,研究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进一步调整优化中心城区工业和物流仓储等类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

 总建筑面积 2000 平方米以下的物流仓储用地建设项目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市政设施施工不再收取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对于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因工程建设需要,按规定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由施工方做出承诺,在工程结束后自行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市政专业维修队伍按原貌修复市政道路及设施,不再收取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维护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修复维护后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移交管理;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无法通过验收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市政专业维修队伍代为修复,修复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进一步清理规范水电气暖行业收费。贯彻落实《国务院办

 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 号)要求,加快清理水电气暖等市政公用服务的不合理收费名目,严格落实“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的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的要求;落实好我省有关规定,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费用,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和政府合理分担,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形成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机制,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价格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供电公司)

 二、紧盯重点事项,破解堵点难点

 (一)进一步完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建设。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以更好更快方便市场主体办事为导向,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度,从规划期限、规划目标、规划内容信息平台等方面理顺“多规”关系。持续完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功能,整合更新各类规划信息数据,形成空间规划“一张蓝图”。加强规划信息集成共享,提升项目空间信息查询、规划自动核查、空间初步论证、空间详细论证、部门协同会商、项目查询跟踪、规划实施指引等应用服务能力。(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各有

 关部门)

 (二)加快推进区域评估和成果运用。持续推进区域评工作开展,在计划批复项目用地区域,深化落实区域评估。强化评估成果运用,加快将区域评估成果数据纳入“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实行区域评估成果与工程建设项目坐标对应,成果可分析。对于已经实施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豁免或简化办理相应的评估评价事项,相应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探索将地质初步勘察纳入区域评估范围。(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气象局)

 (三)加快推进项目策划生成,依托 XX 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一步完善项目策划生成机制,有效利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统筹协调项目建设条件及评估评价事项要求,加大策划生成系统运用推广力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建立健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并将平台数据纳入到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同步开展空间初步论证、空间详细论证,并根据需要通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征求其他相关部门意见。各部门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上反馈的意见可作为本部门正式意见,作为后续项目审批依据,如无特殊情况,各部门后续审批意见不得与“多规合一”业务

 协同平台会商时提出的意见相抵触(电力公司事项特殊情况除外)。发改委根据有关政策和相关部门空间论证意见作出相应决定。(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

 (四)落实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规范技术审查服务,实行“多审合一”。加快实行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制定公布技术审查事项审查内容和标准,按照“统一标准、集中服务、结果互认、依法监管”要求,理顺规划、住建、人防、消防、气象、通信等部门施工图审查机制,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多审合一”工作,全面提升施工图审查质量和效率,增强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

 同时,建立施工图审查监管机制,?加强对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资质标准的监管,采取集中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调审和现场检查。对机构资质及人员资格不符合规定要求和政策性审查把关不严、错审、漏审、违规简化程序等问题,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审批部门)

 (五)全面实行联合测绘。落实《XX 省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技术导则(试行)》要求,统一测绘技术标准和规则,在用

 地、规划、施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各阶段,由一家具备相应测量测绘资质的单位承担办理建筑许可所需各项量测绘服务,深入推进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和测绘成果在线共享使用,实现“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避免重复测绘,减轻企业负担。(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住房保障中心〉等相关部门)

 (六)持续优化联合验收。出台联合验收实施细则,全面落实“一家牵头、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联合验收模式。针对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精简联合验收所需测绘成果,提高联合验收时效。(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审批部门)

 (七)深化中介服务改革。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功能,推动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进驻,充实中介服务资源库。明确中介服务管理制度,优化中介服务用户评价和政府主管部门评价的“双评价”机制,对中介服务行为实施网上展示、服务委托、成果提交、监督评价等全过程管理全方位、全过程监管。(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价格服务中心〉、各相关审批部门)

 (八)优化市政公用服务程序。全面优化供水、排水、供电、燃气、热力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流程,可将市政公用

 服务报装提前到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理,推行“一站式”集中服务、主动服务。市政公用服务单位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时获取项目市政公用服务接入需求、设计方案、图档等相关信息,实现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接入。规范市政公用行业管理,公开服务标准和服务费用,加强服务质量监督和用时管理。实行市场化机制开展设计、施工业务,实现用水用气用热企业建筑区划红线外工程零收费。(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供电公司,责任单位:燃气公司、自来水公司、热力公司)

 (九)提升电力服务。优化高压外部工程审批流程,对于10 千伏高压客户,150 米以上不涉及新建开闭所的线性电力工程,在市辖区采取工程施工与规划许可审批、挖掘道路许可手续办理同步进行的模式,由项目管理单位采用施工承诺制,压缩行政审批时长。压缩小微企业客户获得电力接入时限,10 千伏单电源客户可控办电时间不超过 16 个工作日,涉及上级电源改造的低压客户办电时间不超过 5 个工作日,不涉及上级电源改造的低压客户办电时间不超过 2 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

 (十)优化水气暖获取。按照能减尽减的原则,将获得用水、用气、用热报装必需要件全部浓缩进 1 张表单,将申报材料精简为 1 项;全面优化整合用水、用气、用热报装流程,压缩

 为申请受理、勘验开通 2 个环节,报装时限控制在 3 个工作日以内;针对工改系统中转办的项目,实行用水用气用热报装“零上门”、“零资料”。(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十一)优化用水用气用热报装红线外工程审批。对直接接入用户的长度不超过 200 米的沿市政道路和跨越市政道路的中低压燃气管线、供水管线及供热管线工程,免于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及市政道路占道、破路、破绿等审批事项的,免于办理临时占用、控掘城市道路许可、临时占用绿地许可、破绿许可等审批手续,采取施工前告知、验线测量和定期统计报送等工作模式,工程完工后,验线资料和竣工资料及时向规划和住建部门备案。施工期间保证道路通行正常,施工完成后由市政养护部门按照不低于原设计的标准进行修复,项目单位负责承担路面修复、树木移植或砍伐、绿化恢复费用。(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

 三、聚焦改革动态,探索试点引路

 (一)探索社会投资项目“极简审批”模式。探索社会投资项目“极简审批”模式。探索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项目“零审批”制度,从原来的“先批后建”逐渐向“先建后验”转变。项目建设单位自主组织技术条件和法律法规审查,根据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专家评审等参建单位意见,认为已满足建设条件的,经由建...

篇二:工程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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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 | 市 州巡礼改革审批制度优化营商环境— — 毕节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上线运行文_ 孙继林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 李文勇

 杨金腾8 月 15 曰 , 毕节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正式上线运行 , 实现了毕节市工程

 建设项目审批从策划生成 、 立项到

 竣工验收的全周期管理 , 为工程建

 设项目审批减流程 、 减材料 、 减时

 限 、 提效能提供了信息保障 , 也意

 味着毕节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进入新阶段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上线

 运行 , 取消不合理 、 不必要的审批事

 项 , 减少保留事项的前置条件 , 使审

 批流程大为缩减 , 效率大大提高 , 实

 现了

 "四个一 ” 。一个系统统一管理 。

 市工业和

 信息化局按照横向到边 、 纵向到底的

 原则 , 整合建设覆盖地方各有关部门

 和县 ( 区 )

 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

 系统 。

 系统具备多规合一特点 , 生态

 环境 、 人防 、 住建 、 电力 、 水务 、地

 震 、 气象等部门在线并联审核 , 对工

 程建设项目提出建设条件以及需要开

 展的评估评价事项等要求 , 为项目建

 设单位落实建设条件 、 相关部门加强

 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同时 , 积极鼓励项目建设单位

 进行前期项目咨询 , 制定并实施项目

 生成管理办法 , 加速项目前期策划生

 成 , 简化项目审批或核准手续 。-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 。

 由市政

 务服务中心 ( 大厅 )

 整合各部门和各

 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 ,

 在各县 ( 区 )

 政务服务中心 ( 大厅 )

 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线上

 线下窗口 , 统一收件 、 发件 、 咨询 。

 构建 T+9 ” 窗口服务体系 , 为申请

 人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咨询 、 指

 导 、 协调和代办等服务 , 帮助企业了

 解审批要求 , 提供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清单 , 提高申报通过率 。同时 , 探索建立工程建设项目行

 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服务 , 对工程建

 设项目审批过程中的相关收费实行集

 中式缴纳 , 大幅减少缴费次数 。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 。

 各审批

 阶段均实行一份办事指南 、 一张申请

 表单 、 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

 运作模式 , 各审批阶段牵头单位负责

 整合制定本阶段所有事项所需材料的

 办事指南 、 申请表单 , 由同一审批阶

 段内各审批部门共同使用 , 不得要求

 申请人重复提交 。— 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 。

 建立

 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 ,

 明确部门协调 、 督查 、 上下联动的

 沟通反馈机制 、 多规合一协同规

 则 、 管理系统运行规则 、 事中事后

 监管制度 , 完成改革涉及相关地方

 法规 、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 “ 立改

 废释"工作 。毕节市在各县 ( 区 )

 政务服务中心 ( 大

 斤 )

 设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线

 上线下窗口 , 为申请人提供工程建设项

 目审批咨询 、 指导 、 协调和代办等服

 务 。

 图为威宁自治县工程建设项目网上

 办事大斤操作培训会现场 。

 ( 毕节市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供图 )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

 改革办负责人胡军介绍 , 2020 年上半

 年 , 将建成全市多规合一的业务协同

 平台 , 实现与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管理平台互联互通 , 积极助力工程建

 设项目审批改革工作 , 为优化毕节市

 营商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 孙继林单位/毕节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哈文丽 )

 回

篇三:工程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市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印发 XX 省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X 发改公管〔XX〕X 号)部署和要求,XX 市公管局紧密结合实际,强化部门联动和综合治理,以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为重点,以开展标后联合检查为抓手,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基本开展情况

 (一)自查抽查。XX 市(含四县)XX 年 6 月 1 日至XX 年 11 月 20 日期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类项目共 X 项,其中市政房建项目 X 项、交通项目 X 项、水利项目 X 项,市公管局会同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随机抽取了 X 个项目开展检查,其中市政房建项目 X 项、交通项

 目 X 项、水利项目 X 项,抽取比例为 X%。初步发现问题 3类 X 个;通过重点核查,认定问题线索 X 条。其中,限定履约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的项目 X 个,涉嫌设定超出招标项目实际需要的资质资格条件的项目 X 个。

 (二)制度清理。制度清理工作中,共梳理《XX 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办法》、《XX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目录管理办法》等招标投标管理规范性文件X 件,其中保留 X 件,废止 X 件,修改 X 件。

 二、工作主要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实施。市公管局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作为检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标准,将本次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与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问题专项整治有机结合,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确保整治范围不能打折扣,整治内容不能搞变通,整治任务不能有拖延,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同时强化专项整治内容、方法以及有关法律政策等专项知识,严把法律政策适用关,确保整治成果经得起检验。市公管局会同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两次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统一思想认识,部署整改任务;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县公管部门开展两轮调研督导,全面查缺补漏,督促任务落实落细。

 (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 责分工。市公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联合制定《XX 市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内容和范围、方式和步骤,明晰各项工作完成时限。同时制定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专项整治发现问题纠正情况统计表、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统计表,要求各单位按时填报,做到线索信息及时畅通。市公管局牵头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各单位指派一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市公管局负责数据统计、材料上报工作,同时牵头开展制度清理工作;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治落实到位;各县发改委(公管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县级整治任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协助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三)全面排查问题,推进线索办理。根据《专项整治发现问题纠正情况统计表》中 18 个方面问题,市公管局会同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组织专项检查小组和评标专家,对照整治内容,深入开展问题自查和全面排查。同时广泛征集各类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所发现的问题线索,市公管局及时会同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召开案件线索分析研判会议,共同调查核

 实,发现招标人、代理机构问题线索的,采用提醒约谈、信用评价相结合,依法依规纠正处理,确保各条线索件件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针对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问题过高问题,市公管局正在修订《XX 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要求招标(采购)人根据招标采购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三种及三种以上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由中标人在招标(采购)人提供的形式中自行选择确定。目前该管理办法正在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针对设定超出招标项目实际需要的资质资格条件问题,由于项目已经完成招标,市公管局会同市住建局严肃指出招标人违法情形并责令承诺不再发生相关违法行为。

 (四)加强日常监管,优化交易环境。一是健全交易规则,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清理,破除招投标领域隐性壁垒,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权利;二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招标投标提升行动,全力推进全流程全领域招投标电子化,探索运用电子保函收取投标保证金,大力推行使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研究落实工程担保制度,建设单位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要对等向建筑业企业提供工程款支付保证金,有效节省建筑企业的资金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激发建筑市场活力;三是优化服务水平,围绕国办 41 号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以项目运转流程为主线,通过合理化场地分区、智能化设备识别,有效提升交易保障能力,扩大有效和高端服务供给。四是建立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公布投诉和行政复议受理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引导市场主体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申请行政复议。

 (五)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制度建设。为持续优化交易环境, 一是出台《XX 市政府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负面清单》,进一步强化招标主体责任,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质量,梳理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投标工作中常见问题,围绕标前准备、招标文件编制和发布、开标评标定标、发布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以及监督与纪律等五个阶段,以编制指引的方式列明负面行为内容,明确哪些应该为、哪些不能为、哪些必须为,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人需求的基础上,有效防止了以不合理条件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

 二是出台《关于政府性资金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落实责任主体,规范编制程序,提高招标文件编制的合法性、公正性、严谨性,确保招标项目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三是制定《XX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政府性项目容缺受理制度》(试行),明确招标人在提供项目招标的主要材料,其他材料有欠缺的情况下,作出书面承诺后即

 可先予登记进入交易程序,为项目落地最大限度节约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三、存在问题

 在肯定成绩、坚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信心和决心的同时,也要看到,对标对表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要求,对标对表企业群众期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1、仍存在履约保证金现金支付形式比例过高、质保金收取比例不规范问题,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政策落实不够到位。

 2、仍存在个别项目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或者业绩、奖项要求。市场资源配置合理性、科学性不够,在满足招标(采购)人对高质量高水平的招标采购需求与保持市场主体平等入场和更大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之间存在矛盾。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需要部门间同向发力、主动作为、强化执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各类市场主体需求,下决心打一场营商环境建设的攻坚战、决胜战,形成高水平营商环境与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的崭新局面。

 一是进一步破除阻碍营商环境优化的制度性藩篱。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关于“根据优化营商环境需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及时制定或者修改、废止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修订招标范本文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优化评标评审办法,废止各类妨碍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的规定,清理、排查、纠正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是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互联网+监管”的深入推广运用,减轻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电子保函应用,落实修改后的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强化对公共资源交易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息公开,持续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审批信息、交易信息、履约及变更信息、监管信息、信用信息等在依法公开和共享。通过市场化不断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借助交易全程电子化不断降低交易成本,借助监管智能化提升监管效能。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强化信用监管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中的重要作用,必须强化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对失信主体要坚决依法依规惩治直至逐出市场,促进招标采购市场主体信用自律,只有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才能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发生,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从而促进更大力度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篇四:工程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化营商环境暨工程建设工程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本来这个会我们上周就要开,定的主题是“最多跑一次〞改革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今天会议的主题之所以加了工程建设工程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这个议题,是因为中央和省、市纪委都把招投标领域纳入了今年专项整治重点,X 号全省通报了第一批招投标失信企业和个人名单。X 月 X 日,市里召开了工程建设工程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XX 亲自出席、亲自督战,市纪委 XX 书记作发动部署,这几天相关部门在抓紧制定方案,所以会议推到了今天。事实上,当前工程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影响了公平正义,损害了营商环境,开展这项专项整治,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今天组织各单位召开这个会,目的就是要推动深化改革、提升效劳水平、维护公平正义、激发市场活力,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开展、加快建设绿富双赢新 XX 提供优良的营商环境保障。刚刚,XX 同志、XX 同志分别宣读了工作方案、作了工作介绍,XX 同志强调了有关规定,住建、城投、公安、电力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讲得都很好。XX 县长既向大家交办了任务,又作了详细的工作安排,各单位务必认真领会、抓好贯彻、严格落实。下面,就如何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和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我再讲三点意见,概括起来,就是做到“三

 个在前〞、构建“三种关系〞:

 一、把观念转在前,着力构建政商“新〞关系

  这个“新〞,是政府在新时代新征程中要有新气象新作为,从而助推企业在新常态新环境中取得新突破新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首先要紧紧扭住解放思想这个“总开关〞,在认识上深化、在观念上更新。

 1. 要坚守“人民至上〞的观念。

 “我将无我、不负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屡次告诫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开展思想,但凡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但凡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今年,中央、省、市纪委都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群众关切的焦点问题纳入专项整治重点,去年市委开展了专项巡察,今年 4 月份专门召开了巡察集中反应会,可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民心所向、群众所盼,是党委政府情感所系、责任所在。改革是什么,就是改掉毛病、革除问题,以前存在问题,所以要改、要革;优化也是一样,和专项整治一个目的,就是整改问题、提升质量。现在我们推行“最多跑一次〞,就是以前存在不止一次甚至很屡次的问题,以前流程繁琐、部门众多、材料成堆,群众搞不清、来回跑、很疲惫,抱怨态度差、效率低、事难办,推行“最多跑一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就是对群众诉求最好的回应。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很好,既贯彻了上级要求、又结合了我县实际,实施“44321〞工程直面问题、切中要害、具体实在,“101〞改革实现“领照即开业〞,

 “170 改革〞实现“拿地即开工〞,“160 改革〞实现“交房即交证〞,表达了新效率、彰显了新气象,是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开展思想的生动实践。各责任单位要坚持“人民至上〞,对标对表抓执行、逐条逐项抓落实。

 2. 要培养“效劳至上〞的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党的十九大明确要求,要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效劳型政府。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按照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使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升,我县营商环境持续向好。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与市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我们在改革的力度上、效劳的水平上还有不小差距,比方审批事项“放小不放大〞“明放暗不放〞“你放他不放〞“无关紧要的就放、关键核心的不放〞等改革“假把式〞问题,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效劳意识不够强、效劳态度不够好、效劳能力不够足,甚至还存在“索、拿、卡、要〞等迎风违纪行为以及“庸、懒、散、拖〞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等现象仍然存在,直接损害了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侵蚀了政府公信力、影响了我们党执政的群众根底。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务必放下“官老爷〞的架子,拿出“店小二〞的态度,带头改良工作作风,带头增强效劳意识,做到“不叫不到、随叫随到、效劳周到〞,做到“无事不插手、有事不撒手、好事不伸手、难事不放手〞,人人拿出优质效劳,齐心协力优化营商环境。

 3. 要树牢“开展至上〞的观念。

 开展就是硬道理,开展就是第一生产力。当前区域竞争非常剧烈,受疫情影响,全国各地都在放狠招、下猛药。比照全省乃至全国县市区而言,我县总体开展水平还很不够。自己跟自己比,每年都在进步、开展态势良好,但放在全省、全国而言,我县在开展方位中还处于偏后位置。软环境影响硬实力,这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在优化营商环境上还落于人后、亟待发力。优化营商环境,说直白点就是“你发财,我开展〞,地方和企业是“命运共同体〞,只有企业“丰收〞、才有地方“税收〞,只有地方给“平台〞,企业才有“舞台〞。离我们近的 XX 经开区明白这个道理,做得很好,?2021 年全国经开区营商环境指数报告?中营商环境指数位居中部第一,今年他们又实行了“一枚印章管审批〞,办事流程更加简化、办事效率全面提速。区域竞争,不进那么退,小进也是退,面对竞争剧烈的区域开展态势,我们只有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改革、比学赶超,切实当好效劳企业和群众的“店小二〞,让企业“发财〞、经济开展,才能真正实现全面小康、绿富双赢。

  二、把问题改在前,着力构建政商“亲〞关系

  这个“亲〞,是亲近的亲。今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以公正监管维护公平竞争,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没有公平公正,就没有营商环境,目前影响公平公正的“重灾区〞,就是工程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长期以来,一些企业和个人罔顾商业道德,肆意践踏法律,

 有的借用冒用领导干部名义,到处打牌子、提篮子;有的腐蚀拉拢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搞量身定做、明招暗定;有的弄虚作假,出借或挂靠资质;有的串通一气,组织围标串标;有的工程施工不履约,随意变更,非法转包分包,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污染了社会风气,导致诚信守法者的利益难以保障,正常的市场秩序难以形成,优良的营商环境更无从谈起,因此,开展这项专项整治迫在眉睫。会议印发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单位务必对标对表省市要求、高质高效落实方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保障措施,全领域立行立改抓整治、全过程从严从实抓整治,着力营造标准有序、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让企业和政府“亲密无间〞,用好的营商环境吸引好企业关注 XX、投资 XX、兴业 XX。

 1. 要坚决整治“站位不高〞的问题。招投标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环境,更严重损害政府形象、侵害群众利益、腐蚀干部队伍。因此,开展这项专项整治,不仅仅是一项业务工作,更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稳固巡视巡察整改成果的一项政治任务,整治成效好不好是对我们的一种政治考量,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刮骨疗伤的勇气推进专项整治。

 一方面,这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 XX 开展了三次巡视或巡视回头看,都指出了工程建设招投标方面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要求,“加强国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看紧重大工程,严惩靠企吃企、关联交易、设租寻租、利益输送等顽症〞。中纪委赵乐际书记在全会工作报

 告中强调,“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腐败〞。整治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就是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

 另一方,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举措。县纪委监委近年查办的大案要案以工程建设领域尤为突出。工程建设工程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竞争剧烈,既是一些失信违法者浑水摸鱼、捞取巨额利益的“捷径〞,也是腐败现象多发频发的“温床〞。一些不法商人为了承接工程工程,千方百计“围猎〞领导干部,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平时鞍前马后搞好“效劳〞,逢年过节进贡送礼,一些领导干部失去原那么和底线,沦为商人谋利的工具,逐步滑入腐败的深渊。“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的教训十分惨痛,站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角度,我们必须痛下决心去除工程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腐败这个“绊脚石〞“肠梗阻〞。

  2. 要坚决整治“监管不力〞的问题。刚刚,X 同志宣读了有关规定,这些规定就是招投标工作中的“红线〞“禁区〞,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坚决不触“红线〞、不越“禁区〞。这个规定是转发市里的,从我县实际来看,在抓好招投标领域监管上,重点是要管住五大行为主体。

 一是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严禁为他人在工程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提供便利;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工程招投标;严禁以借资、入股分红等形式在工程建设工程招投标中谋取利益;严禁为“打牌子〞“提篮子〞等行为创造条件、提供时机。

 二是监管部门。工程建设工程招标实施过程中,有些监管部门不作为甚至失职渎职,审批把关不严、对投诉举

 报应付了事等有直接关系,必须严肃问责,促使监管部门认真履职尽责。

 三是招标人。对于阻碍公平竞争、损害营商环境的形形色色的土政策、土方法,必须下大气力逐步去除。招标人违规的,除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四是投标人。对那些肆无忌惮违法犯罪、严重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迎风违规违法、人民群众反映特别强烈的企业和个人,要坚决打击、坚决曝光、坚决纳入黑名单。

 五是招标代理机构。当前,取消资格审批后,招标代理机构鱼龙混杂,有的弄虚作假、毫无商业底线,有的充当不法掮客、上下通吃,成为违规利益链条上重要一环,是搞乱市场秩序的重要推手,必须加大管理力度。

 3. 要坚决整治“惩办不严〞的问题。

 一是排查要严。要建立健全纪委监委、公安、审计与各行政监管部门之间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和重要问题线索会商机制。各职能部门要建立经常性检查机制,对中标工程的合同履约、现场施工、工程人员、资金支付、工程变更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问题线索。二是办案要严。对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不够是一个老大难问题。从现实情况来看,不是没有案子可查,更多的是不愿查、不敢查、不会查的问题。必须动真碰硬、严查严办,释放违纪违法必查的强烈信号,形成高压和震慑。

 三是惩戒要严。要解决刑事判决、行政处分和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以及跨部门、跨地区失信行为信息的共享互认问题。要严格执行“黑名单〞公布制度,让它真正“通上电〞,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各监管部门不能讳疾忌医,不能投鼠

 忌器,只要是失信违法者,一律都要纳入黑名单。在惩戒期内,相关部门要实行联合惩戒,限制其从事招投标活动,取消财政补贴资格,列入税收重点监控对象,限制申报有关资质资格,不仅要让他们曝光出丑、无处遁形,而且要让他们“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寸步难行〞。

  三、把纪律挺在前,着力构建政商“清〞关系

  这个清,是清爽的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商关系既要“亲〞、也要“清〞,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商人老板之间既要同向发力、又要各安其道,有交集而无交易。今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职能部门和重要岗位的相关负责人都来了,大家要时刻保持警惕、时刻挺纪在前,把握好“亲近有为,清白无私〞的总要求,既积极履责、担当作为,又谨小慎微、严格自律,决不能谈商色变、为官不为,更不能勾肩搭背、搞利益输送,坚决防止被“围猎〞、被腐蚀,始终做到心中有戒、往来有度,着力构建清清爽爽的政商关系。

 1. 要履职尽责。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开展本单位本系统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和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任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亲自抓、亲自管,及时调度、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对照工作方案,组建专门工作班子,研究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硬化工作措施,严格按照要求,抓好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进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是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工作面广、

 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专业性强,单靠一个或几个部门的力量难以取得好的成效。各单位一定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做到部门利益、行业利益、个人利益服从全局和整体利益,坚持改革、整治、优化工作一盘棋,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及时沟通情况,协商解决矛盾,确保无缝对接。特别是在肃清法治环境、维护市场环境上,要通力合作、聚指成拳,坚决打击影响企业开展或工程建设的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打掉村霸、市霸、街霸、路霸、沙霸、水霸等影响营商环境的黑恶势力。

 2. 要常态督责。县政府督查室要会同行政审批效劳局对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跟踪督查,跟踪问效。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切实履行好监督根本职责,靠前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坚持优化营商环境、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将监督检查贯穿于改革、优化、整治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催促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县委巡察办要把被巡察单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责任情况...

篇五:工程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建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按照区委、区政府实施“一号改革工程”对标学习深圳优化营商环境及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大反思大提升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按照“对标一流、找准差距、制定措施、奋力赶超”的工作思路,围绕学习讨论、问题查摆、对照反思、整改提升四个环节步骤展开,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情况 (一)学习研讨,增强行动自觉。7 月 17 日,我局专题召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大反思大提升动员部署会,传达全区部署会议精神,会后及时制定《xx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大反思大提升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全局工作。7 月 21 日,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局各党支部以“主题党日”形式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全局干部职工手写营商环境心得体会 98 篇。通过专题动员及学习研讨,引导干部职工深刻认识营商环境对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问题查摆,形成问题台账。坚持对标深圳,从队伍建设、工作程序、服务作风等方面逐一查摆单位科室、干部职工在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方面存在的差距,形成三张问题台账清单,共查摆单位问题 3条,科室问题 86 条,个人问题 176 条。问题台帐明确整改时限及责任人,实行限时销号,确保问题及时解决,努力建设一支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素质过硬、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三)开门纳谏,提高服务水平。为切实找准找实造成服务群众、企业中梗阻、效率低、质量差等问题的根本原因,通过电话热线、网络邮箱、登门拜访、微信沟通等方式积极征求企业意见建议,共征求意见建议 70 余条,涉及企

 业 64 家。聚焦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短板弱项,坚持具体问题与思想问题、作风问题、能力问题一并解决,真正让群众和企业发自内心的满意点赞。

 (四)整改提升,深化审批改革。推进施工许可质监安监并联审批,实行“一站式”服务;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对于行政许可及备案审批事项,坚持做到网上“能上尽上”;继续精简优化审批手续,把涉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事项的受理材料进行分类精简优化,切实为 xx 优化营商环境贡献住建力量。

 (五)干部联企,开展实地走访。一是做好“一次办好”事项清单落实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主要领导带队到辖区各热力公司服务大厅开展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认真听取了企业工作人员“一次办好”等工作汇报,与企业 主 要 负 责 人 作 深 入 交

 流。提高服务质量,落实“一不三一”。制定简化用暖报装实施方案,从源头抓起,扎实工作作风,增强担当意识,主动提供业务办事指南和服务手册,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二是对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针对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进行明确分工,要求各责任人积极进行联系对接,深入房地产企业一线了解并解决企业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加大各项优惠扶持政策的宣传和讲解,确保企业在第一时间享受到政策好处。

 (六)承诺践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自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以来,我局通过新闻媒体、自媒体等渠道积极进行宣传,依托 xx 电视台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承诺报道,在爱张店 APP、xx 日报、鲁中晨报等发表《xx 区住建局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不见面开标 ”xx 建设项目招投标网上即可完成》《xx 区住建局做好加减乘除法,助力蓝天保卫战》等文章进行宣传,受到了广大市民群众的好评。

 二、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成果 1.切实优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明确行政审批各事项的核心要件,精简不必要的受理材料,对非要件材料实施容缺受理制度,实现涉企依申请事项100%容缺受理;严格按照市主管部门出台的文件要求,优化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对消防手续的办理时限进行进一步压缩,消防设计审查由 10 个工作日压缩到 3 个工作日,消防验收及备案由 20 个工作日压缩到 10 个工作日。

 2.全面推行网上审批流程。对于行政许可及备案等审批事项,坚持做到网上“能上尽上”,包括消防、人防、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全部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办理,实行企业自主在线申报、行政主管单位在线审批,线下复核纸质材料后办结出证流程。截止目前,共为 98 个建设项目在线办理了各类

 审批事项;同时,积极推行政务许可预约办理制度,与企业线上沟通审核无误后,预约办理,做到申报材料随时审核、提出问题随时解决,材料齐全一次办好。

 3.全力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积极落实《建设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简明操作手册》等制度,将建设项目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提高工程管理人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深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特别在节假日、夏收及汛期等安全事故易发时期,加强对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力度。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的管理,要求其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实施,遇到问题立即处理整改,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4.积极创新服务方式。房屋征收工作中引入潍坊成德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智能化服务系统,由专人负责操作,评估公司将各住户的信息核对无误后,按照统一格式传输到系统内,各项数据可以一键汇总,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签约效率和准确率大幅提高。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是将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一号改革工程”,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主动与企业交流座谈,认真总结经验,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二是提高服务效能。在严格执行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要求的基础上,推进棚户区改造、及信访案件办理等各领域服务工作,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效能,全面提高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获得感。

 三是积极构建帮扶平台,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帮扶指导,便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为建筑业企业晋升资质提供帮扶,为企业提升发展潜力做好服务。

 四是继续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开展政策措施、服务承诺落实情况“回头看”,把每个办事环节、每个服务岗位、每名干部的服务职责,具体实化固化到办理时限、服务标准、服务态度等细节上,真正用制度管好人,管好事。

篇六:工程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汇报 、 “清廉企业”建设工程工作方案 两篇

 某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汇报 供借鉴

 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营商环境各项工作部署,坚持立足职能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强化工作保障。一是组织制度到位。及时调整成立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起草制定市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优化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主体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2020 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任务和责任分解》和企业开办、企业注销、市场监管以及知识产权提升方案升级版等制度文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学习传达到位。先后组织召开市局党组会议、全市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以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专题会和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部署会等会议,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总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部署优化营商环境、电视问政等重点工作任务。三是宣传引导到位。在市局网站开辟专栏,及时公布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发布市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动态,切实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推出市局“十不准”,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四

 是工作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全市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年度工作要点等要求,围绕上级关于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要求、通报精神和反馈的问题等,强化工作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和整改工作。

  (二)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开展企业开办、注销提升行动,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全面推进企业开办“六个一”体系建设。完善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完成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系统,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 1 个工作日内完成。市场主体加速增长,新增各类市场主体**万户,总量达**万户。设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今年以来,全市注销企业**万户。优化审批服务,出台《优化生产经营主体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对相关企业的申办、变更等行政许可事项,在适用范围内实行告知承诺,取消发证前现场检查或者实行先批后查。根据政务服务网阜阳分厅公示的行政许可(备案)事项“承诺时限”,持续压减办理时限、环节,对不需现场检查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办理环节减少为 2 个环节。

  (三)全面提升监管效能。深入开展市场监管提升行动,出台《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2020 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等文件,确保日常监管“双随机”全覆盖。今年以来,全市**家单位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累计抽查市场主体**家。实施跨部门协同监管,制定《部门联合抽查实施办法》

 等,督促市直各部门按照抽查清单事项相连相近、监管互补和业务实际需求等,积极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有效对接,合理确定随机联查部门以及随机联查的事项、发起方式、抽查比例等。

  (四)扎实开展知识产权工作。落实《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要求,大力培育高价值专利和知名品牌,2020 年,全市新申请发明专利**件,获发明专利授权件.截至目前,全市有效发明专利共有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件。全市商标注册申请量1**件,新核准注册商标**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件。推动专利商标混合质押,办理专利、商标质押**笔(件),融资金额**亿元。

  (五)全力服务企业发展。常态化开展“四送一服”工作,开展政策宣讲**场次,调研企业**家。全面推进“个转企”工作,累计完成“个转企”**户。做好市级领导调研走访“四送一服双联”企业复工复产和包联项目推进情况的联络、协调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四送一服双联”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组织质量管理和检验检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到包联企业开展“质量提升”帮扶活动,引导企业积极导入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推动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操作性、稳定性仍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力度应进一步加大。三是我市企业知识产权意识薄弱,知识产权工作发展不平衡。

  三、下一步工作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市场监管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持续开展企业开办和企业注销提升行动。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规定,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减环节、压材料、降成本、提效率,完善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系统平台。围绕破解企业注销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进一步深化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简化普通注销登记程序,切实破解企业注销难题。二是持续开展监管提升行动。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确保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部门全覆盖、抽查事项全覆盖、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严格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抓好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共享。三是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提升行动。实行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率,夯实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基础。大力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保持商标注册持续稳步增长。积极推进商标、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实现知识产权价值提升。四是持续强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加强统筹协调,持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评价工作的政策措施。认真梳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深入剖析存在问题原因和症结,完善工作措施,及时补缺补差,确保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有序开展、确定实效。

 “清廉企业”建设工程工作方案 供借鉴

 仅供参考

 为贯彻落实市委实施“清廉”建设工程部署,按照《“清廉”建设工程 2020 年工作要点》和《市“清廉”建设工程工作机制》,围绕建设清廉企业,营造良好政企关系和营商环境,构建清朗和谐的社会根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现就“清廉企业”建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企业的绝对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企业延伸,引导广大企业经营管理者将诚信廉洁、守法经营的发展理念融入企业制度、文化和经营活动中,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加强企业内部腐败问题治理,不断推动企业诚信合法经营、落实生产安全责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生态环境,全面建成清廉程度高、政商关系纯的优良政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将企业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由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国资委为责任部门的工作推进机制,分解落实任务,做到有计划、有安排,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成立“清廉企业”建设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强力推进“清廉企业”建设。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排名第一的为牵头部门,下同),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2.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督促相关企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廉政建设作为企业“一把手”工程,强化“一岗双责”,坚持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与项目审批、资金申报、奖励评优等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是有违反廉洁纪律的企业当年一律不予支持。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3.切实加强国企领导班子建设。加快推进“清廉国企”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重要内容融入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制定《市国资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提升“清廉国企”建设在企业年度领导班子考核中的比例和权重。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二)加强制度建设,拓宽教育渠道

  4.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规范。向全市重点企业发放《规范政商交往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规范》,加快推进“亲清政企通”服务平台推广和应用,助力政企聚正气,清上更加亲,推动政商交往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5.指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科学决策、规范企业内部管理,重点加强关键岗位和环节监控,

 健全工程招标、物质采购、产权转让、资产租赁、财经管理等各项内控制度,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超前化解权力运行中容易引发腐败问题的风险。推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已建立并运行现代企业制度的优秀示范企业予以奖励。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

  6.深化法规纪律教育。举办企业经营管理者专题培训班,将企业廉政宣传教育融入各类培训,加大法制观念培养,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依法经营和管理现代企业的能力。督促指导企业将廉政教育纳入职工教育计划,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廉政法规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不断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法纪防线。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三)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破解难题

  7.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着力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为推进“清廉企业”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完善机关内部管控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主动作为,把“最多跑一次”改革贯穿到政府运行各环节。推行行政审批“无差别受理”新型服务模式,整合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8.畅通政企交流沟通渠道。搭建政企沟通桥梁,畅通企业服务途径,通过座谈会、恳谈会、走访调研,建立微信群、QQ 群、公众号

 等方式,及时掌握和解决企业诉求;开辟企业服务绿色通道,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提升企业服务效率水平。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国资委)

  9.为企服务解难题。拓展企业服务渠道,通过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开展项目资金申报、税收、社保等国、省、市涉企政策解读的线上线下宣传培训。开展重点企业全覆盖大走访,积极宣讲和推动政策落实,收集整理和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难题。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四)党建引领发展,倡导廉洁从业

  10.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党的组织,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一切责任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突出政治功能,推动企业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小微企业党组织建设,扩大企业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消除企业党建盲区。市国资委要持续推进国有企业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整顿软弱落后党支部。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11.积极发挥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推进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引导企业打造“廉洁守法、诚信经营、服务社会”的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坚守廉洁从业底线。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12.打造国企标杆示范点。压紧压实“清廉国企”建设企业党组织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清廉文化建设机制,推进清廉文化“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岗位、进家庭”活动,形成全员参与清廉文化建设的局面。发挥国企清廉文化的引领示范作用,打造国企标杆示范点,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维护公正公平的市场秩序贡献力量。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部门党委(党组)要坚决扛起实施“清廉企业”建设的政治责任,明确责任要求,分步骤、分阶段推进落实。各级企业党组织书记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强化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分管领域日常业务工作。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部门党委(党组)和企业党组织要聚焦“清廉企业”建设,积极创新传播方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的作用,深入宣传进展动态、工作成果,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形成合力,打造一批典型做法和样板经验。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核。部门党委(党组)要对照“清廉企业”建设任务要求,定期开展监督指导,要将“清廉企业”建设情况纳入单位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将适时对清廉建设情况开展督查,对思想重视不够、工作推进不力以及协作配合不到位等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篇七:工程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1 - 柳州市柳江区优化营商环境工程建设项目 报建指标百日攻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厅函〔2019〕23 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优化营商环境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指标百日攻坚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建政务〔2019〕3 号)和《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指标百日攻坚实施细则〉的通知》(柳建管字〔2019〕22 号)精神,按照柳江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百日攻坚行动的决策部署,为加快推进柳江区优化营商环境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指标落实工作,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2019 年 6 月底前,通过百日攻坚行动,力争使柳江区营商环境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指标达到全区领先的总体目标。其中,备案类工程建设项目从投资许可、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三个阶段办理时限压缩至 40 个工作日,办理环节优化至 11 个,申请总材料简化至 33 项(含特殊环节 4 项);核准类工程建设项目从投资许可、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三个阶段办理时限压缩至 53 个工作日,办理环节优化至 13 个,申请总材料简化至 48 项(含特殊环节 9 项)。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柳江区范围内使用国有建设用地新建、改建、扩建的备案类和核准类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 2 - 第四条

 备案类工程建设项目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申请办理投资项目备案开始至施工许可证核发完成;核准类工程建设项目从申请选址意见书核发开始至施工许可证核发完成。

  第二章

 审批内容

 第五条

 备案类工程建设项目 (一)审批时限:40 个工作日。

 (二)材料清单、流程图:详见附件。

 (三)审批阶段:划分为投资许可、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三个阶段。

 投资许可阶段备案类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投资项目备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节能审查四个办理环节。在该阶段,同步并行启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同步并行启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和节能审查,并在施工许可证核发前完成审批。

 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规划总平面图(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包含同步出具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意见书或确认书)、建筑设计方案审定(含人防设计条件建筑风貌、色彩、立面、夜景、灯光等各项城市设计要求的综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四个环节。在该阶段同步并行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并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完成。

 施工许可阶段审批主要包括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批、施工许可证核发三个环节。消防设计审核与人防设计审批两个环节并行办理。

  - 3 - (牵头单位:按不同阶段和并行环节分别由区发改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行政审批局牵头;配合单位:柳州市生态环境局柳江分局、柳州市消防支队柳江大队、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人防办等相关部门)

 第六条

 核准类工程建设项目 ((一)审批时限:53个工作日。

 (二)材料清单、流程图:详见附件。

 (三)审批阶段:划分为投资许可、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三个阶段。

 投资许可阶段核准类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包括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投资项目核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节能审查五个环节。其中,选址意见书核发与用地预审并行办理。在该阶段,同步并行启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和节能审查,并在施工许可证核发前完成审批。

 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规划总平面图(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包含同步出具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意见书或确认书)、建筑设计方案审定(含人防设计条件建筑风貌、色彩、立面、夜景、灯光等各项城市设计要求的综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非规划许可事项)四个环节。在该阶段同步并行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并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完成。

 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批、施工许可证核发三个环节。消防设计审核与人防设计审批两个环节并行办理。

  - 4 - (牵头单位:按不同阶段和并行环节分别由区发改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行政审批局牵头;配合单位:柳州市生态环境局柳江分局、柳州市消防支队柳江大队、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人防办等相关部门)

 第三章

 精简事项

 第七条

 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价事项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工程设计前完成即可,其他评价事项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即可。(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柳州市生态环境局柳江分局、区行政审批局按职责牵头负责)

 第八条

 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7〕61 号),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查、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已取消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牵头单位: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区行政审批局等相关部门。)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保证金、押金、保险、市容规费收缴、资金到位证明等施工许可前置事项,改为由建设单位承诺在取得施工许可证 3 个月内缴纳各种规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

 第 九条

 对能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的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调整到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完成审批。(牵头单位:

  - 5 - 区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按职责牵头负责;配合单位:区相关部门)

 第十条

 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调整到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行政审批局、柳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柳江客户中心、柳江供电局,港华燃气公司、通信部门按职责牵头负责;配合单位:区相关部门)

 第四章

 审批方式

 第十一条

 设立专项窗口、实行一窗进件、一窗出件。依托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服务窗口,集中相关职能部门审批业务,整合业务人员,按照“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牵头负责,并联审批”的运行模式,统一接件、统一出件。每一个审批阶段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应当共享申报材料。(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柳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柳江客户中心、柳江供电局,港华燃气公司,配合单位:区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

 推行承诺制审批方式。对于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事项,或对已实施区域评估的工程建设项目,依法推行告知承诺制度,公布告知承诺的审批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企业向相关审批部门出具承诺书,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材料、按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后,启动项目建设;审批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没有履行承诺的,依法予以处理,由企业承担违反承诺造成的

  - 6 - 法律责任和所有经济损失;依托社会公共信用平台,对于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实施惩戒,不得适用承诺审批制度模式。(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按职责牵头负责)

 第十三条

 实施“区域评估”审批模式。在明确功能定位的基础上,以功能区或园区为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考古调查勘探和文物影响评估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实现区域内建设项目共享评价结果、规划目标统一,缩短项目落地时间。(牵头单位: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按职责负责。)

 第五章

 联合会审

 第十四条

 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审批办理的事项,实行由工程建设项目综合审批服务窗口统一协调,由牵头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同步联合审查、联合验证、多证联办,做到“一窗受理、并联评审、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同步办理。(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行政审批局按职责牵头负责;配合单位: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

 各相关单位,各县、城区(园区)要依托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窗口建立提前预审服务机制,针对不同类型项目提前介入、上门服务、超前辅导、预审预核等措施,指导建设单位充分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申报材料要件齐备、一次性达到窗口进件的规范要求。(牵头单位:园区管委会、相关部门)

 第十六条

 多方案合审。行政审批或规划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建筑设计方案阶段多方案合审,将涉及住建、人防、园林绿化、卫生、

  - 7 - 绿色建筑、文物保护等方案合并审查,同步审定。(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园林所、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规划许可阶段如确需提交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的项目,城市规划委员会在收到申报材料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议。(牵头单位:区人民政府。)

 第十七条

 推行施工图联合审查。按照“统一标准、整合机构、并联审批、共同监管”的思路,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批的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委托一家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认定的综合审图机构进行统一技术审查。在综合审图机构认定完成前,住房城乡建设、消防、人防主管部门可对现有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结果进行互认。技术审查合格后,实施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批并联审批。(责任单位:区住建局、人防办按职责牵头负责;配合单位:区相关部门)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审批部门按规定提出补正、退回修改或需要公示、上规委会、专家评审或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评审的,不计入审批时间。土地储备整理阶段未涉及建设单位,不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计时。

 第十九条 严格执行精简、合并、承诺事项等改革举措。建设单位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受理窗口”进行咨询、报件、受理和结果送达,后台各审批部门共享申请材料,实行分阶段并联审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力争让企业“只进一次门、最多跑一次”。

 第二十条

 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加快推进自治区、市、县三级跨部门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推行申请材料、审批证照和批准文件电

  - 8 - 子化,解决“信息孤岛”问题,实现信息资源实时共享,有效解决项目审批互为前置条件、重复提交申请材料等问题,形成审批全过程信息资源共享的工作平台。

 第二十一条 之前已办理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按照原审批要求进行。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 2019 年 4 月 5 日起施行。

  附件:1.备案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清单

  2.核准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清单

  3.备案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4.核准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 1 -

 附件 1 备案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清单序 号 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名称 实施机构 材料 数量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及依据 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 事项名称 办理时限 1 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备案 区发改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1 1.网上申报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2.《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2 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核发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 l。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 资或者入股合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3 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柳江分局 1 1.审查申请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包含数据光盘)

 《环境影响评价法》 1.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单位和中介机构协议确定 4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首次登 记 区自然资源局 3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合同、划拨决定书,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材料)

 3. 土地缴税凭证 1.《中国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 2 - 序 号 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名称 实施机构 材料 数量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及依据 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 事项名称 办理时限 5 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审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5 1,总平规划方案申请表; 2.总平面规划图3份及电子文件1份(图纸上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公章,电子报批规划指标校验光盘,用地路网附地形图(l∶ 500或1∶1000 )); 3,国有建设...

篇八:工程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甘政办发〔2022〕92 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关于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 年 8 月 8 日

 关于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措施。

  一、强化项目前期服务

  (一)深化区域评估。各地要扩大区域评估应用范围,在有条件的区域全面开展节能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文物保护、气候可行性论证、交通影响评价等评估评价事

 项的区域评估,进一步细化功能分区,评估成果动态更新、共享使用,不再进行单个项目的评估评价。确需进行单个项目评估评价的,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台实施细则,予以简化办理。

 (二)推行“用地清单制”。各地要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由工程所在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公用服务单位依据土地普查现状和评估评价指标,分别提出技术设计控制指标和要求,由自然资源部门汇总形成清单一并发放给土地受让单位,土地受让单位根据清单开展工程方案设计。

 (三)全面实行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应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实时更新工程建设项目“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叠加集合各类规划建设要求和区域评估成果,策划生成项目;项目经过策划生成后,方能进入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要全面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避免管控要求相互矛盾,简化项目后续审批手续,加快开工速度。

 (四)全面开展项目前期辅导。各地要依托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靠前自动发起前期辅导,精准识别项目审批服务部门和事项,生成“项目审批服务一张图”,清晰展示审批事项前后置关系、审批流程、办事指南、申请材料等,工程项目开展前期辅导的占比要达到 100%,提升项目申报便利度。

  二、规范审批服务事项办理

 (五)健全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四个清单”。省工改办分类制定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技术性审查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市政公用服务事项清单。各地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22〕35 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 年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74 号)有关要求,规范统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名称、类型、编码、依据、材料等清单要素;要以“四个清单”规范化实现“一张表单”标准化,进一步规范事项、优化流程、精简材料,确保清单之外无事项、流程之外无环节、指南之外无材料。

 (六)全面推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自然资源部门要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设计方案、图档信息同步推送至明确需要办理的部门,对建设单位提交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进行联合审查(不再单独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实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一次受理、一站式审查。

 (七)推进设计方案审查分级分类管理。各地要制定豁免清单,简化或取消简易低风险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减少前期已进行策划生成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程序,下放审查权限,精简规委会审议范围,聚焦重点工程、重要地段建设项目审查,全面提升设计方案审查工作效率。

 (八)进一步优化市政公用服务程序。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在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和设计方案审查阶段提前介入,提出建设要求。各地市政报装提前到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理,市政公用服务单位要主动实时

 获取项目接入需求、设计方案、图档等相关信息,同步开展设计、方案答复等前期工作,实现企业“无感报装”;推行水电气暖通信外线接入工程网上一表申请、并联审批、同步办理,相关审批部门联合进行现场查验和监管指导。

 (九)鼓励推行“一个章子管挖占”。各地要规范整合道路占用开挖修复事项,由牵头部门统筹协调并将有关审批事项同步推送至相关部门,根据各部门意见反馈情况进行审批。打造“一个章子管挖占”并联审批监管机制。

 (十)推行“一套图纸”数字化管理。各地房建市政工程图纸全过程数字化管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在线完成图纸的编辑、审查、变更、确认、归档等业务协同,数字化图纸一网归集、在线管理,实现建设单位施工图“一次申报”,全程在线应用。

 (十一)推进房建市政项目“拿地即开工”改革。各地要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提前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排放)核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水等相关手续,重塑项目审批模式,实现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

 (十二)推行“多段式”联合验收。各地要以竣工验收为基础,整合各类专项验收,分类制定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实施细则,鼓励各地推广“一枚印章管验收”。根据不同的项目类别和验收主体,明确具体的专项验收事项,专项验收与竣工验收同步开展,原则上实现一次性联合验收。不能实行一次性联合验收的,按照施工节点

 将验收工作流程划分为多个验收阶段,按照项目建设实际情况优化整合验收资源,合理分配验收时间,破除验收堵点,提高验收效率。

 (十三)深化“联合测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全流程联合测绘。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开发全省统一的“联合测绘”业务功能模块,为联合测绘提供数据传输、管理和共享,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规划测量核实、绿化面积核实测量、人防核实测量以及不动产登记涉及的不动产测量等进行整合,实现“多测合一”。同时,将不动产首次登记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全面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

  三、统一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服务、管理

 (十四)推行乡村小型建设项目简易审批试点。各地要针对乡村建设项目制定便捷审批流程,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开展审批,推动村庄小型建设项目简易审批。

 (十五)打造工程项目审批服务大数据分析中心。各地要以“一次都不跑”“全在线上跑”为目标,打造一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监管系统,实行项目立项、审批、施工、竣工验收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打造为工程建设项目数据应用分析基座,建立“工程审批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之间的映射关系,实现数据同源。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区块链应用,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十六)规范中介服务机构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工程建设项目网上中介超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引导中介机构零门槛进驻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介服务超市,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全部纳入中介超市统一管理,加强中介服务全过程行为、时限、评价管理,实现中介服务公开透明。

 (十七)全面实行电子证照、电子批复、电子印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着力提升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统一版面式样、统一数据格式、统一编码规则、统一数据归集、统一证照制发。支持事项办理证照信息免填写、纸质材料免提交,实现电子证照数据采集、生成、共享和应用的全流程管理。

 (十八)持续优化升级市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各地要开发前期辅导模块,实现“项目审批服务一张图”精准告知;完善中介超市模块,实现申报准入、公告下单、报名接单、委托交易、评价处理等环节全流程线上管理;完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完善图层要求,丰富图层内容;开发电子档案管理模块,实现“一企一档,一人一档,一项目一档”;建立企业“电子卡包”,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证照归集服务;开发“数智赋能”模块,为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权威性、基础性的数据支持和咨询服务;开发移动端申报模块,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指尖办”“刷脸办”;开发“工程审批智能助手”模块,实现智能引导申报,工程审批热点问题24 小时掌上智能问答服务;提升系统申报界面、审批界面交互友好程度,自动关联相关电子证照和前序结果材料。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密切协作配合,抓好政策执行。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明确任务清

 单、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落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考核评价。

篇九:工程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高效办成一件事 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 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优化政务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21〕7 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64 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一事联办”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6 号)、《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2021 年工作要点》(鄂营商发〔2021〕1 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 2021 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 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全省住建领域营商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市场主体办理的高频事项,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 3 类企业资质类审批事项企业感受时间压减 50%,24 项常规变更审批事项申请实行“零材料”,全省住建领域企业资质实行电子证照(附件 1);优化 17 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一事联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附件2);进一步压缩 7 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规范联合验收,提高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附件 3)。

 二、主要任务 (一)推行“一直两零”

 1. 行政审批“直通车”。厅本级审批的(委托审查事项除外)建筑业、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 3 类企业资质的新申请、升级等事项,取消市州受理、转报环节,企业通过“行政审批信息平台”直接将资料提交至省厅,市州主管部门通过“行政审批信息平台”获取企业申报信息,实行动态监管。(牵头单位:审批办;责任单位:信息中心,各市、州住建局、房管局;完成时间:2021 年 3 月底前)

 2. 常规变更“零材料”。厅本级审批的建筑业、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房地产开发等 7 类资质的 24 项常规变更事项,所需佐证资料通过与市场监管部门对接企业登记注册信息,获取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等资质证书变更事项的相关信息,实现部分企业资质常规变更“零材料”。(牵头单位:审批办、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各市、州住建局、房管局;完成时间:2021年 5 月底前)

 3. 获取证书“零跑动”。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全省住建领域企业资质(含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行电子证照,各地有自建系统的,在自建系统中生成电子证照并与省厅共享。企业资质类行政审批事项从企业申请至领取证书全程网办,实现政务服务“零跑动”。(牵头单位:审批办、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各市、州住建局、房管局;完成

 时间:2021 年 3 月底前)

 (二)优化“四办”服务

 4. 深化“一网通办”。简化办事程序,对“二级建造师企业名称变更”实行“超时默认、自动用印”。压缩审批时限,“户外广告设置”事项单独办理时限不超过 5 个工作日。精简申报材料,将“挖掘城市道路”等 4 个事项的申报材料进一步精简归并。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相融合,开展预约、延时服务和帮办、代办服务,提升“综窗受理”和“一窗通办”水平。(牵头单位:城管处、审批办、注册中心;责任单位:住保处、房产处、城建处、市场处、质安处、公积金处、信息中心,各市、州住建局、房管局、城管委、园林局、公积金中心;完成时间:2021 年 5 月底前)

 5. 试行“一事联办”。对“申请公租房”和“树木修剪、移植” 试行“一事联办”,通过“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减跑动”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省厅于 3 月 31 日前拟定建议方案,5 月 31 日前试点市州参照建议方案,结合实际推进实施,形成《“一事联办”标准规范(草案)》并报送省厅。12月 31 日前,完成试点城市的“一事联办”事项上线运行和评估工作。(牵头单位:住保处、城管处;责任单位:信息中心,各市、州住建局、房管局、城管委;完成时间:2021 年 12月底前)

 6. 推动“全省通办”。加快建设全省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妥善解决好施工图跨地域审查不便利等问题,督促施

 工图审查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统一网上申报、网上传图、网上审查的办事流程和服务标准,实现全省施工图联合审查网上通办,原则上取消线下图审。建设省级监管中心,督促各级主管部门加强对勘察设计、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全流程监管,完善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差异化监管、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牵头单位:质安处;责任单位:信息中心,各市、州住建局;完成时间:2021 年 12 月底前)

 7. 探索“跨省通办”。对“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等 8 个事项实行“跨省通办”。省厅统一跨省通办标准,明确业务审批或服务模式,6 月 30 日前,制定标准化工作运行和监督管理机制,按照“全程网办、代收代办、两地联办”的方式,明确事项办理流转程序,建立通办授信体系。各市州公积金中心要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定期协商制度

 (牵头单位:公积金处;责任单位:各市、州公积金中心;完成时间:2021年 12 月底前)

 (三)深化工程项目审批改革

 8. 优化审批流程。细化政府投资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社会投资带方案出让土地类工程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政府投资市政类(非独立占地)线性项目、改造类(规划条件不变)工程建设项目、一般工业类投资建设项目等 7 类工程项目的审批流程,3 月 31 日前,各市州将审批流程和事项清单配置到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结合地方实际,6 月底前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

 等项目“主题式”“情景式”审批流程,并将审批流程和事项清单同步配置到工程审批系统。(牵头单位:审批办;责任单位:各市、州住建局,襄阳市、十堰市、荆门市审批局;完成时限:2021 年 6 月底前)

 9. 优化施工图审查。建立施工图分类审查制度,取消低风险项目施工图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对新建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二千平方米、建筑高度不超过 24 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多层住宅和建筑物性质为办公等的一般公共建筑;跨度小于 12 米、吊车吨位小于10 吨的单层或跨度小于 6 米、楼盖无动荷载的 3 层以下多层厂房、仓库、公用辅助用房等工业建筑;小型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建筑装饰工程;城市支路及附属设施、小型给水排水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低风险项目,取消施工图审查,建设单位作出质量安全承诺即可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对特殊工程项目和低风险项目以外的一般项目,采取承诺制办理施工许可,在房屋建筑工程地下室底板(承台)施工前,市政项目和改、扩建建筑工程在正式施工前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替代措施,减少项目开工前的程序和时间。(牵头单位:质安处;责任单位:各市、州住建局;完成时限:2021年 6 月底前)

 10. 优化联合验收。规范联合验收,除特殊建设工程外,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实行备案抽查制度。督促市县进一步完善联合验收的工作机制,从职能划分、验收内容、验收方

 式、协调联动、信息化建设、工作督导等方面优化联合验收工作模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牵头单位:质安处;责任单位:法规处、城建处、城管处、村镇处、标科处、市场处、审批办、省质安总站、省发展中心,各市、州住建局、城管委、园林局;完成时限:2021 年 6 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市、州住建系统各部门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围绕当地市场主体反映的难点堵点问题,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3 月 31 日前,市、州住建系统各部门将工作方案和领导小组名单(含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至省厅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 加强督办检查 。市、州住建系统各部门要建立营商环境问题投诉、处置、回应机制,持续开展营商环境明察暗访,及时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问题。省厅各牵头处室要加强对市州落实情况的行业指导和督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推进、落实。进一步优化《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考评指标体系(暂行)》,每月通报各地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并作为年度省政府督查激励的参考依据。

 3. 加强宣传引导。市、州住建系统各部门要广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讲好住建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故事。省厅将通过厅网站、简报等方式向全省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每月 30 日前,各市、州“申请公租房”一事联办工作向

 住保处报送进展情况;城管委、公积金中心分别向城管处、公积金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州住建系统其它部门,向省厅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省厅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办)联系人:陈楹、张海霞;电话:、;邮箱:

 住保处联系人:黄晓竹;电话:;邮箱:

 城管处联系人:徐俊;电话:;邮箱: 公积金处联系人:杨锦; 电话:

 ;邮箱:

 附件:1.推行“一直两零”事项清单 2.优化“四办”服务事项清单 3.《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省优化营商环境 2021 年重点任务清单》任务分解清单

  推行“一直两零”事项清单

 类别 改革事项 改革目标 改革措施 责任单位 完成 时限 行政审批“直通车” 建筑业企业资质新申请、增项、升级、重新核定以及符合建市〔2014〕79 号文件规定的简易程序。

 企业感受时间减少 50% 取消市州受理和转报环节,省厅收到企业申报资料后,通过“行政审批信息平台”将申报资料共享至企业所属市州。

 牵头单位:审批办;责任单位:各市、州住建局、行政审批局、房管局 2021 年 3 月底前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新申请、增项、升级、延续。

 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新申请、升级、延续 常规变更“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详细地址、经济性质变更(建申报材料减少 100% 通过与市场监管部门对接企业登记注册信息,获取企业名称、牵头单位:审批办;责任单位:各市、州住建2021 年 5 月底前

 材料” 市〔2014〕79 号文件规定的简易程序除外)

 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等资质证书变更事项的相关信息,实现变更“零材料”。

 局、行政审批局、房管局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变更(建市〔2014〕79 号文件规定的简易程序除外)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变更(建市〔2014〕79 号文件规定的简易程序除外)

 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变更(建标造函〔2016〕200 号文件规定的除外)

 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企业名称、注册资本变更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变更 获取证书“零跑动” 全省住建领域企业资质(含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行电子证照。

 企业就地打印资质证书

 全省住建领域企业资质实行电子证照,各地有自建系统的,在自建系统中生成电子证照并与省厅共享。

 牵头单位:审批办、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各市、州住建局、行政审批局、房管局 2021 年 3 月底前

 优化“四办”服务事项清单 改革方式 改革事项 具体措施及有关要求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网通办 二级建造师企业名称变更 实行“超时默认、自动用印”。

 牵头单位:注册中心;责任单位:信息中心 2021 年 12 月底前 户外广告设置 门店招牌实行备案制。压缩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时间,单独办理时限不超过 5 个工作日。

 牵头单位:城管处;责任单位:各市、州城管委 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1.将所需材料“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精简为“项目实施来源文件”,对相关要件进行简化,除改变道路红线或新增永久设施的项目,不需要提供规划意见,同时,申请企业提供项目合法来源证明,可代替施工许可证或立项文件。

 2.将施工总平图、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市政工程安全保障措施等材料精简归并为占道挖掘方案、桥梁安全技术审查意见或安全保护协议。对地下管线保护实施告知承诺制。

 占用城市道路审批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一事联办 申请公租房 1.试点先行。根据住建部关于全国公租房信息系统贯标联网工作有关要求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一事联办”工作方案的通知》,2021 年仙桃、天门市作为全省首批试点城市,率先完成相关贯标联网工作,年底前,完成仙桃、天门等试点城市的“一事联办”事项上线试运行工作,省厅对试点城市推进情况进行评估。

 2.延伸服务。推动仙桃、天门等试点城市将住房保障便民服务端口向基层延伸,设在城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便于居民就近解决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的申请、复核、公示等相关事项,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牵头单位:住保处;责任单位:信息中心,各市、州住建局、房管局 2021 年 12 月底前 树木修剪、移植 省厅于 3 月 31 日前拟定建议方案,5 月 31 日前,黄冈、鄂州等试点城市参照省厅拟定的建议方案,结合实际推进实施,形成《“一事联办”标准规范(草案)》并报送省厅。8 月 31日前,省厅制定全省通用标准规范并印发实施。12 月 31 日前,各市州完成“一事联办”事项上线运行和应用实施工作。

 牵头单位:城管处;责任单位:信息中心,各市、州城管委 2021 年 12 月底前

 全省通办 施工图联合审查 建设全省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对全省图审机构和设计单位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年底前,全面推行施工图数字化审查,原则上取消线下图审。建设省级监管中心,通过“一网通办”实现“全省通办”,统一联合审查的办事流程、办事窗口和服务标准,督促各级主管部门加强对勘察设计、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全流程监管,完善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差异化监管、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牵头单位:质安处;责任单位:信息中心,各市、州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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