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家与代理商合同协议5篇厂家与代理商合同协议 代理商合同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就甲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厂家与代理商合同协议5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厂家与代理商合同协议
商合同 甲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 乙雙方就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約定區域內經銷甲方生產的系列食品事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及相關法律法規, 本著誠實守信、 互利互惠原則, 經友好協商, 達成如下協定, 雙方共同遵守。
一、 代理權 (一)甲方同意將其自有品牌 系列產品(甲方發行之現金卷除外)授權於特定區域內由乙方代理銷售。
(二)乙方並同意其所銷售之前項系列產品系以 (爲品牌商標, 且商品來源概由甲方獨家提供。
(三)乙方未經甲方之同意, 不得利用甲方之品牌使用於非甲方所生産或販售之相關商品。
(四)在本合同終止或乙方代理權被取消時, 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甲方的任何商標。
二、 經銷區域 (一)上海市:
區;
(二)外地:
省
市; (三) 國家; (四) 乙方之代理經銷之區域範圍以本合同约定地區之境內爲限。
在上述區域內, 甲方同意乙方爲代理經銷商。
在未經甲方同意時, 不得越區(國)銷售。
(五)若因實際業務需要而欲推展中國其他城市或區域時, 在經得甲方書面同意後, 乙方始得以開始經營並銷售之。
三、 合同有效期間 (一)本合約之有效時間, 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共計 年。
(二)任一方如未於契約屆滿前二個月以書面通知他方為修改或續約之意思表示時, 本契約即依原約定之期間及條件到期解約。
四、 乙方資格 乙方若連續 3 個月內, 向甲方進貨之實際銷售總金額未達到人民幣 元時, 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所有授權代理區域之經營銷售權。
五、 付款及交貨日期 (一)本合同有效期間, 乙方向甲方訂貨需以正常經銷往來之電匯(T/T)方式繳付貨款。
(二)甲方于接受乙方訂單及電匯(T/T)單據後, 甲方需在 日內, 負責向乙方所指定的地點交貨。
(三)如遇特殊情況, 雙方可另行協商縮短或延長交貨日期。
六、 交貨地點、 運輸負擔 (一)經雙方協議, 交貨地點為 ; (二)如經銷商每筆訂單銷售總金額在上海市内超過人民幣 元, 及/或在上海市外超過 人民币 元時, 則由甲方負責送貨上門, 運費由甲方承擔;如未超過時, 由甲方代辦托運\, 托運費由經銷商承擔(或分別承擔一半)。
七、 貨物簽收和異常情況處理:
(一)甲方交貨後, 非因本條規定情形, 不予退貨。
(二)本合同約定産品的質量執行國家質量標準或行業標準;確屬産品質量問題, 甲方無條件予以同品種調換, 否則不予退換。
(三)乙方提貨時必須立即檢驗貨品數量、 品名是否符合該次訂單要求;如發現包裝破損、 産品丟失或數量短缺等異常情況,需立即電話聯絡甲方告知情況, 並在 24 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經核查確屬甲方責任的, 甲方將無條件予以調換或補足;不屬甲方責任的, 甲方書面通知乙方, 全力協助乙方向運輸、 公安等相關部門尋求解決。
(四)乙方在收货后 24 小时内若未提出书面异议, 则视为货品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八、 經銷折扣 (一)乙方銷售本產品(包括生鮮類蛋糕, 但僅限上海市), 不得低於甲方產品定價的 7.5 折。
(二)將甲、 乙雙方協商同意, 乙方代理折扣為甲方產品定價的 6.5 折;但乙方单笔订单销售总金额符合以下情形時, 可另發給獎金; ¥10,000 元以下 无 ¥10,000 元以上(含 10000 元;下同) 按订单金额之 %; ¥30,000 元以上 按订单金额之 %; ¥50,000 元以上 按订单金额之 %; 1、 每 (半年、 一年、 季度), 銷售總金額達到人民幣 元時, 可享 折; 3、 前兩項折扣後金額, 甲方於下(半年、 一年、 季度)核算後返還乙方; (三)所謂銷售金額, 係為產品實際折扣後的含稅價; (四)針對節慶專案或特價產品, 甲乙雙方可以書面另行約定產品折扣價格, 不受本項約束; 九、 甲方之權利與義務:
(一)按照訂單及本合同約定方式向乙方供貨。
(二)甲方應保證所生產之產品, 符合國家食品衛生部門所規定之標準。
若因甲方生産上之疏忽而導致乙方及乙方客戶之損失, 經公信單位證實無誤後, 甲方須全數負責。
(三)乙方代理經銷甲方之産品以甲方目前現有生産之産品爲主。
其餘相關産品由甲方持續開發與完成檢驗後, 陸續提供予乙方並授權乙方銷售。
(四)支援乙方推廣活動。
例如:
提供 POP 陳列品、 佈置專櫃之物料及有關陳列設計之提議, 並必須在甲方願意下, 提供基本所需物資。
(五)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産品介紹及行銷人員學術或産品品質上之培訓課程;甲方及時爲乙方提供産品資訊。
(六)甲方需管控各地之産品銷售價格, 以避免(水貨)之情事發生並影響乙方市場之銷售情形。
設若發生(水貨)之問題, 甲方需與乙方共同合作 (七)監督乙方在合同約定區域內的經營行爲, 包括乙方執行甲方價格政策、 管理制度、 營銷政策、 促銷政策的情況以及乙方是否跨區域經營等, 有權追究乙方違反甲方上述制度的責任。
(八)甲方產品價格變動時, 應提前 20 天以書面通知乙方。
十、 乙方之權利與義務 (一) 享有在本合同約定區域經銷合同約定産品的權利; (二)乙方需全力宣傳及推廣甲方之産品; (三)乙方出貨應采(先進先出)之原則, 不得發出任何過期商品; (四)乙方應保持其所經銷産品之安全庫存量, 以因應市場之正常需求並避免斷貨; (五)乙方應提供適當之倉儲設備, 以儲存銷售本合約之商品。
同時要求對商品應避免過熱、 潮濕、 蟲害、 毒物、 惡臭物、重壓等損害, 以保持適當之食用狀態。
(六)如因乙方儲存不當等过失、 过错所引起之商品損害, 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按照甲方制定的價格政策銷售産品, 未經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改變産品價格。
(八)乙方在合同約定區域通過報紙、 電視、 電臺等媒體宣傳時, 不得有損甲方品牌並應提前將相關宣傳資料交甲方審核備案。
因宣傳不當給甲方品牌造成侵害的, 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損失。
(九)乙方在代理过程中不得同时经销与甲方产品相类似的其他品牌货品。
(十)乙方在代理過程中與第三方發生的債權債務關係與甲方無涉。
十一、 保密條款:
(一)依本合同所取得之他方機密資訊不得洩漏、 告知或移轉予他人或對外發表, 但業經他方事前公開或书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本條前款之約定於本合同終止或消滅後一年內, 仍適用之。
十二、 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之各項條款時, 違約方在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外, 还应負損害賠償責任。
十三、 合同終止 (一)雙方可協議變更、 終止本合同, 但必須以書面為之;非依本合同约定, 任何一方並無片面終止合同之權利; (二)任一方違反本合同之規定, 並且經他方書面通知後三十日內仍不補正者, 他方得終止本經銷契約; 十四、 庫存貨品 乙方相關商品之存貨由甲乙雙方視實際情形共同協商處理之。
十五、 轉讓限制 任何一方非經他方事前書面同意, 不得將本合同全部或一部之權利或義務轉讓與第三人。
十六、 通知送達:
凡本合約所規定之應向對方以書面方式通知之相關事項, 雙方同意均須以挂號郵件方式按合約上之地址通知對方;若合約地址有所變更, 需馬上通知對方。
十七、 爭議處理
(一) 本合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法規為依據; (二) 因履行本合同或與合同條款而產生的一切爭議, 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如無法解決時, 雙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爲管轄法院。
十八、 其他規定 本協定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 由雙方各執一份, 具同等效力。
篇二:厂家与代理商合同协议
明:所提供的标准合同或协议文本及具体条款,不是最终法律文本,仅供参考,不建议直接使用,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修改后再使用,就该合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代理商加盟协议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邮箱:
甲、乙双方为共同开发市场,创造知名品牌,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共存共荣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加盟甲方以及销售“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授权区域和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地区的授权销商;授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授权范围 乙方可以用“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的名义进行一切合法的商业活动;乙方在宣传其渠道时,前面不得冠以其他厂商的名称,如乙方违反以上宣传原则,甲方有权取消其分销商资格。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
3、加盟费、市场保证金 在本协议签署当日,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加盟费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无论何种情况,该项费用不退回。同时,乙方将在签订本协议当日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市场保证金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合同期满,如乙方严格履行本协议,甲方将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一次性足额(不计利息)退还乙方。
4、首批进货 为保证__________________产品的健康经营,确定首批进货金额须达到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_______日内负责将首批订货发给乙方,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首批,则本合同自动作废。
5、供货价格 甲方按内部统一价格供货给乙方,今后产品涨价由甲方根据市场调价。
6、结算方式 现款现货,款到发货。
7、运输
运输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可代办运输,但运输费用及相应的保险金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货物在运输途中产生意外事故,索赔事宜由乙方负责,但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
8、订货及换货 对于甲方的新产品,乙方必须按规定订购,发货后_______日内如乙方所订购的某个品种滞销,可向甲方申请换货,但乙方必须保证该产品具有二次销售价值(如包装完好、内容物无短缺等),但其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销售任务及销售奖励 1、销售任务 乙方在协议期间内的销售任务是:_______万元,每(月/季度)任务分解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销售奖励 乙方在完成以上销售任务的情况下,由甲方给予相应的销售奖励,销售奖励分为季度返利和年度返利两种形式进行:
(1)季度返利:乙方连续三个月 100%完成上述销售任务的,按实际回款的_______%作为乙方的广告费用支持,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发票进行报销。
(2)年度返利(按以上年度销售任务):年度销售任务完成率在 80%-100%以上(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给予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元)的奖励;年度销售任务完成率在100%以上(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给予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元)的奖励。
(3)兑现方式:销售奖励由甲方在一个月内以等值货品形式予以兑现。
(4)特殊优惠的产品可计入销售任务,但不计入销售奖励。
三、甲方义务和权利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产品地区总代理,负责产品在__________________地区的总体推广、销售加盟、促销活动、策划支持、产品配送等事宜。
2、如乙方连续_______个月现金进货额没有达到本协议约定的销售任务量的_______%,甲方有权缩减乙方的经营市场区域范围,连续_______个月现金进货额没有达到销售任务量的_______%,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的加盟经营权。
3、甲方对于产品质量保证期限_______年,质保期间甲方将负责免费维修。若出现产品机头被擅自拆开、产品在超出范围或不按说明书所述的环境条件下使、火灾、地震及水灾等自然灾害引起故障等情况,甲方不负责产品质保,但可提供有偿维修。
4、甲方在本合同下承担的责任都不超过引起该责任的产品的价格,不管该责任是基于违反合同还是侵权。
5、甲方拥有其所发布资料的最终解释权。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在授权区域市场内拓展市场、开办自营店。乙方承诺在授权区域内积极推广甲方品牌和产品,积极开拓销售渠道和网点,如乙方经营业绩突出,甲方将适当进行奖励或返利。
2、乙方不得进行跨区销售或低价窜货,如该区域甲方尚未有其他加盟商的,则必须事先知会甲方,并补签加盟合同;否则,一经证实且影响到其他授权商利益时,甲方予以其销售量_______%对乙方进行处罚。
3、乙方对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营销政策及宣传等事宜。
4、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名义进行除产品销售之外的商业活动,更不得利用甲方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否则,乙方必须承担其一切法律责任,甲方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
权利。
5、乙方不能掺杂经营假冒本公司产品,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信息,并协助甲方进行打假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6、本协议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与甲方签订在区域内的加盟优先权;若甲方同意与乙方续签本协议,乙方的加盟费不需再付,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违约责任 1、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国家有关法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由于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军事行动、政府法令、电讯部门故障及检修信道中断造成无法查询等)致使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七、其他 1、本协议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三:厂家与代理商合同协议
界华人冠军俱乐部 代理商合作协议书 甲方:世界华人冠军俱乐部国际有限公司 乙方:
双方本着合作共赢, 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1、
乙方投资三十万元人名币作为票务代理费, 甲方提供价值三十万的课程会员卡 2、
甲方为乙方无偿推广五次,(如每场成交 20 人, 三场就是 100 人, 前 15 人成交的三十万全部给乙方,15 人以外的所有人,均按 30%提成,按 85 人算:85 人*(19800—1800)
*3 0 %=459000 元, 即三次可盈利近五十万), 如果5 次推广未完全售完, 乙方可请甲方有偿推广, 或由一方自行销售余下学习卡。
3、
5 次推广演讲的所有门票收入均归由乙方, 按2 0 0 人演讲一场计算, 2 00 *3 8 0 元(门票, 一天算)
=7 6 0 0 0 元; 去掉成本, 一次活动, 单是门票收入就可以有五万, 这样5 场活动就有2 5 万纯收入;
4、
乙方必须提供每次听课人数最低不得少于1 5 0 人, 精准客户群是女老板,女企业家协会, 直销团队领袖, 妇联, 各中小企业老板, 1 0 0 人以上。
如未达到要求老师有权不出场, 每次赔偿老师5 万元 5、
每场必须收取与会者的名片, 用于会后抽奖, 每次提供与会者名单, 用于甲方了解与会人士的组成。
6、
甲方负责培训乙方助教的整体会务流程, 包括站位, 引为, 签到, 收款等工作, 乙方需提供会场的全程录像, 课程结束后, 录像带需交由甲方。
7、
甲方的课程单价为人民币 19800 元, 乙方不得低于此单价在市场推广, 如乙方违反低于此价, 一经甲方查证, 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并不予退还代理费。
8、
甲方同时为支持乙方的推广, 同时附赠 a.价值人民币 8800 元陈安之老师的 NAC 心里课程名额一个;
b.价值人民币 9800 元的冠军大讲堂课程每年两个名额;
c.价值 12800 元执行力走火大会课程两个名额;
d.价值 8800 元《如何打造销售冠军团队》 两个名额;
9、
乙方必须提供四星级以上的会场, 费用由乙方承担。
10、
乙方必须服务好乙方所开发的学员, 得到最好的口碑和顾客满意度 11、
甲方无条件提供乙方技术支持, 并配合乙方做好每次会务工作, 包括以电子版的形式提供票样, 易拉宝, 背景板, 宣传资料。
乙方的营销策划宣传需通知甲方, 经甲方确定后方可实施 12、
每次课程结束后, 乙方负责尾款的收取, 学员的服务及以上报完款名单给甲方 13、
乙方如向甲方购书 1000 本为 8 折, 2000 本为 7 折, 3000 本为 6 折 13、 代理商不得借用世界华人冠军俱乐部的名义, 作出任何违法社会安全有损甲方名誉的活动, 一经发现并查证, 甲方有权解除合约并不退还代理费 14、 乙方必须每月至少一次召开会员聚会, 提供会员交流分享学习的平台 15、 此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并一致通过, 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密协议内容, 此协议不得透露给除甲乙方之外的第三方, 如乙方不能对合同内容进行有效保密, 其导致的甲方经济损失,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带来的实际经济损失, 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乙方代理费 不予退还。
19.本协议甲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0.本协议一式两份, 签字盖章即为生效 21.如有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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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厂家与代理商合同协议
機構代理商合作合同甲方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網址:www.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網址:www._________
公司賬號:_________
2
開戶銀行: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
第一條 協議項目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_________網絡代理體系和管理規范》(以下簡稱規范)的有關規定(即_________網絡代理商申請資格規范),甲方申請成為_________網絡機構代理商,並完全接受乙方的規范,經乙方初步審核符合規范中規定的該級_________網絡機構代理商申請資格,簽署本機構代理商合作協議。
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授權給甲方“_________網絡代理商”資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戶(以下簡稱客戶)在乙方處進行域名註冊、網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推出的其它業務(以上代理業務項目依據《_________網絡代理商服務和產品價格》為準)。
第二條 《_________網絡代理體系與管理規范》作為本協議之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應。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將按照本規范的各項有關規定對甲方及所有_________網絡代理商實施申請、審批、業績統計、考核、定級、獎懲等方面的統一管理。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1 積極宣傳推廣本協議第一條之業務及其增值服務,
3 維護乙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向客戶告知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以次充好、削減服務項目、對免費項目收費等損害乙方和/或客戶利益的行為。3.1.3 依照乙方規定提交預付款_________元,甲方承認第一次支付的預付款為必須完成的業績,甲方上述預付款未使用完而終止本協議,不得要求退還預付款餘額。甲方同時向乙方提交保證金_________元,甲方未完成第一次支付的預付款的業績而要求終止本協議的,不得要求退還保證金;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完成第一次支付預付款的業績且沒有其他違反本協議及代理商規范的行為,保證金將在本協議到期或解除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退還甲方;甲方出現違反本協議或代理商規范的行為,乙方有權視具體情況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款項。
3.1.4 依照乙方規定就第一條之業務享受乙方指定的代理價格。甲方自行與客戶約定的服務價格。
3.1.5 向乙方及時提供客戶的相關資料和支付相關費用以保證業務的順利進行。
3.1.6 保證服務質量,不得損害乙方整體市場形象,也不得從事其它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
3.1.7 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傳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廣告內容中使用“_________網絡網絡授權代理商”字樣和統一標識,未經正式授權,甲方不得以乙方“辦事處”或“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乙方授權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商業活
4 動。且不得將”_________網絡”與甲方作任何實質性聯系,其企業名稱不得出現“_________網絡”等引人誤解其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字樣。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為,使他人誤以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關聯公司或其他實質性關系單位。
3.1.8 甲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1.9 與_________網絡正式簽署代理商協議後,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和任何與乙方構成直接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本協議內容的合作,否則乙方有權隨時取消其代理商資格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3.1.10 甲方與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或者其它不正當競爭。
3.1.11 本協議所稱“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
(一)與乙方處於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業、技術領域;
5
(二)與乙方經營范圍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與乙方所提供的產品、服務或者所面向的客戶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3.1.13 甲方應遵守並促使其用戶遵守乙方的各項服務和產品的在線申請/註冊條款,甲方的用戶違反前述條款的行為將被視為甲方的行為,乙方將直接向甲方追究責任。
3.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2.1 鑒於第一條之業務在甲、乙雙方之間進行,乙方不與客戶發生直接經濟往來。
3.2.2 甲方遞交的國際域名註冊業務,由於實行即付即註方式,一經甲方遞交,乙方便視為甲方及客戶同意註冊此域名,乙方將在甲方的預付款餘額足夠的前提下及時實行註冊;甲方要求的國內域名註冊,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線申請及必需文件後,即開始進行查詢、註冊;虛擬主機設立和開通等其它業務必須在甲方預付款餘額足夠或收到甲方匯款憑證傳真後按業務合同進行。其它業務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申請後及時處理。
3.2.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後服務,詳細條款由甲、乙雙方之間具體的業務合同確定(包括電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後服務隻對甲方,不面向客戶。
3.2.4 及時將與甲方代理業務有關的價格細則和變化,市場動態指導通知甲方(一般用電子郵件方式)。
6
3.2.5 向甲方提供業務范圍內的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范圍。
3.2.6 對因甲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客戶或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2.7 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隻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
3.2.8 對於甲方與其客戶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甲方與客戶自行解決,乙方不介入甲方與客戶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戶的任何損失負責。
3.2.9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修訂定價和代理規范;甲方保證接受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內對《_________網絡代理項目與價格體系》和《_________網絡代理體系與管理規范》的修訂。修訂一旦作出,乙方會提前 15 天發送電子郵件或在乙方網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訂從規定的日期起生效。
第四條 對代理的獎懲
本站合同范文·銷售合同的格式范例·辦公傢具銷售合同·苗木銷售合同·電子產品銷售合同·房產銷售代理合同·建材銷售合同·手機銷售合同·銷售代理合同書范本·傢具專賣店加盟合同協議書 4.1 依據規范和(_________網絡代理項目與價格體系)對甲方的代理業務給予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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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本協議關於優惠的計算不包含國內、國際域名註冊機構所收取的域名註冊費用和年費。
4.3 甲方成為乙方機構代理商後,如果不符合規范中的考核標準,或者有違反代理商信譽和宗旨的,或者違反本協議,以及給客戶或者乙方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本協議終止。
第五條 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六條 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
6.1 在履行本協議期間,甲方隻能在本協議約定的范圍內適當地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名義,不超越甲方授權工作范圍的行為,更不得用於其它的目的和事項。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時,應當完全為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約定的內容服務,不得夾帶其他業務內容或經營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傳材料、名片、市場宣傳、網站建設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授權的名稱、域名和網站,都必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並獲得乙方的書面許可,方可進行。否則視為對乙方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侵權,應負相應的責任。共 2 頁,當前第 1 頁 12
6.2 甲方及其職員承諾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及在本協議期滿後不對乙方所有或將要擁有的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進行貶低
8 或者其它任何損害,也不對乙方互聯網網頁或者網站進行任何貶低、抄襲、歪曲、破壞或其它損害。在協議期間甲方應努力工作以維護、提高上述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的價值。
6.3 甲方承諾,若與乙方終止、解除本協議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與上述乙方之商標、企業名稱、域名有任何實質性聯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第七條 協議變更、終止及違約責任
7.1 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預期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對本協議繼續不履行、履行不正當或者違約,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3 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為需要終止,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在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後,方可終止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7.4 在 7.3 之情形下,對方應繼續完成當月的財務結算,各自明確責任。
7.5 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
9 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7.6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7.7 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第八條 爭議解決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並接受其仲裁規則。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將無條件服從該仲裁裁決。
第九條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解除或延遲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於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
9.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否則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9.3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見、不能克
10 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等。
第十條 附則
10.1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2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具有溯及力。雙方可根據後繼立法或變更後的法律,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用書面形式。
10.3 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10.4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瞭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10.5 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內容和對方當事人的商業機密均負有保密的義務。
10.6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上述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於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11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共2 頁,當前第 2 頁 12
篇五:厂家与代理商合同协议
商合同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 乙雙方就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約定區域內經銷甲方生產的系列食品事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及相關法律法規, 本著誠實守信、 互利互惠原則, 經友好協商, 達成如下協定, 雙方共同遵守。
一、 代理權
(一)甲方同意將其自有品牌 系列產品(甲方發行之現金卷除外)授權於特定區域內由乙方代理銷售。
(二)乙方並同意其所銷售之前項系列產品系以 (爲品牌商標, 且商品來源概由甲方獨家提供。
(三)乙方未經甲方之同意, 不得利用甲方之品牌使用於非甲方所生産或販售之相關商品。
(四)在本合同終止或乙方代理權被取消時, 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甲方的任何商標。
二、 經銷區域
(一)上海市:
區;
(二)外地:
省
市;
(三) 國家;
(四) 乙方之代理經銷之區域範圍以本合同约定地區之境內爲限。
在上述區域內, 甲方同意乙方爲代理經銷商。
在未經甲方同意時, 不得越區(國)銷售。
(五)若因實際業務需要而欲推展中國其他城市或區域時, 在經得甲方書面同意後, 乙方始得以開始經營並銷售之。
三、 合同有效期間
(一)本合約之有效時間, 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共計 年。
(二)任一方如未於契約屆滿前二個月以書面通知他方為修改或續約之意思表示時, 本契約即依原約定之期間及條件到期解約。
四、 乙方資格
乙方若連續 3 個月內, 向甲方進貨之實際銷售總金額未達到人民幣 元時, 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所有授權代理區域之經營銷售權。
五、 付款及交貨日期
(一)本合同有效期間, 乙方向甲方訂貨需以正常經銷往來之電匯(T/T)方式繳付貨款。
(二)甲方于接受乙方訂單及電匯(T/T)單據後, 甲方需在 日內, 負責向乙方所指定的地點交貨。
(三)如遇特殊情況, 雙方可另行協商縮短或延長交貨日期。
六、 交貨地點、 運輸負擔
(一)經雙方協議, 交貨地點為 ;
(二)如經銷商每筆訂單銷售總金額在上海市内超過人民幣 元, 及/或在上海市外超過 人民币 元時, 則由甲方負責送貨上門, 運費由甲方承擔;如未超過時, 由甲方代辦托運\, 托運費由經銷商承擔(或分別承擔一半)。
七、 貨物簽收和異常情況處理:
(一)甲方交貨後, 非因本條規定情形, 不予退貨。
(二)本合同約定産品的質量執行國家質量標準或行業標準;確屬産品質量問題, 甲方無條件予以同品種調換, 否則不予退換。
(三)乙方提貨時必須立即檢驗貨品數量、品名是否符合該次訂單要求;如發現包裝破損、産品丟失或數量短缺等異常情況,需立即電話聯絡甲方告知情況, 並在 24 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經核查確屬甲方責任的, 甲方將無條件予以調換或補足;不屬甲方責任的, 甲方書面通知乙方, 全力協助乙方向運輸、 公安等相關部門尋求解決。
(四)乙方在收货后 24 小时内若未提出书面异议, 则视为货品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八、 經銷折扣
(一)乙方銷售本產品(包括生鮮類蛋糕, 但僅限上海市), 不得低於甲方產品定價的 7.5 折。
(二)將甲、 乙雙方協商同意, 乙方代理折扣為甲方產品定價的 6.5 折;但乙方单笔订单销售总金额符合以下情形時, 可另發給獎金;
¥10,000 元以下 无
¥10,000 元以上(含 10000 元;下同) 按订单金额之 %;
¥30,000 元以上 按订单金额之 %;
¥50,000 元以上 按订单金额之 %;
1、 每 (半年、 一年、 季度), 銷售總金額達到人民幣 元時, 可享 折;
3、 前兩項折扣後金額, 甲方於下(半年、 一年、 季度)核算後返還乙方;
(三)所謂銷售金額, 係為產品實際折扣後的含稅價;
(四)針對節慶專案或特價產品, 甲乙雙方可以書面另行約定產品折扣價格, 不受本項約束;
九、 甲方之權利與義務:
(一)按照訂單及本合同約定方式向乙方供貨。
(二)甲方應保證所生產之產品, 符合國家食品衛生部門所規定之標準。
若因甲方生産上之疏忽而導致乙方及乙方客戶之損失, 經公信單位證實無誤後, 甲方須全數負責。
(三)乙方代理經銷甲方之産品以甲方目前現有生産之産品爲主。
其餘相關産品由甲方持續開發與完成檢驗後, 陸續提供予乙方並授權乙方銷售。
(四)支援乙方推廣活動。
例如:
提供 POP 陳列品、 佈置專櫃之物料及有關陳列設計之提議, 並必須在甲方願意下, 提供基本所需物資。
(五)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産品介紹及行銷人員學術或産品品質上之培訓課程;甲方及時爲乙方提供産品資訊。
(六)甲方需管控各地之産品銷售價格, 以避免(水貨)之情事發生並影響乙方市場之銷售情形。
設若發生(水貨)之問題, 甲方需與乙方共同合作
(七)監督乙方在合同約定區域內的經營行爲, 包括乙方執行甲方價格政策、 管理制度、 營銷政策、 促銷政策的情況以及乙方是否跨區域經營等, 有權追究乙方違反甲方上述制度的責任。
(八)甲方產品價格變動時, 應提前 20 天以書面通知乙方。
十、 乙方之權利與義務
(一) 享有在本合同約定區域經銷合同約定産品的權利;
(二)乙方需全力宣傳及推廣甲方之産品;
(三)乙方出貨應采(先進先出)之原則, 不得發出任何過期商品;
(四)乙方應保持其所經銷産品之安全庫存量, 以因應市場之正常需求並避免斷貨;
(五)乙方應提供適當之倉儲設備, 以儲存銷售本合約之商品。
同時要求對商品應避免過熱、 潮濕、 蟲害、 毒物、 惡臭物、重壓等損害, 以保持適當之食用狀態。
(六)如因乙方儲存不當等过失、 过错所引起之商品損害, 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按照甲方制定的價格政策銷售産品, 未經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改變産品價格。
(八)乙方在合同約定區域通過報紙、 電視、 電臺等媒體宣傳時, 不得有損甲方品牌並應提前將相關宣傳資料交甲方審核備案。
因宣傳不當給甲方品牌造成侵害的, 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損失。
(九)乙方在代理过程中不得同时经销与甲方产品相类似的其他品牌货品。
(十)乙方在代理過程中與第三方發生的債權債務關係與甲方無涉。
十一、 保密條款:
(一)依本合同所取得之他方機密資訊不得洩漏、 告知或移轉予他人或對外發表, 但業經他方事前公開或书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本條前款之約定於本合同終止或消滅後一年內, 仍適用之。
十二、 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之各項條款時, 違約方在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外, 还应負損害賠償責任。
十三、 合同終止
(一)雙方可協議變更、 終止本合同, 但必須以書面為之;非依本合同约定, 任何一方並無片面終止合同之權利;
(二)任一方違反本合同之規定, 並且經他方書面通知後三十日內仍不補正者, 他方得終止本經銷契約;
十四、 庫存貨品
乙方相關商品之存貨由甲乙雙方視實際情形共同協商處理之。
十五、 轉讓限制
任何一方非經他方事前書面同意, 不得將本合同全部或一部之權利或義務轉讓與第三人。
十六、 通知送達:
凡本合約所規定之應向對方以書面方式通知之相關事項, 雙方同意均須以挂號郵件方式按合約上之地址通知對方;若合約地址有所變更, 需馬上通知對方。
十七、 爭議處理
(一) 本合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法規為依據;
(二) 因履行本合同或與合同條款而產生的一切爭議, 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如無法解決時, 雙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爲管轄法院。
十八、 其他規定
本協定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 由雙方各執一份, 具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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