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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报销时间有限制吗9篇

时间:2022-10-08 11:00:08 来源:网友投稿

差旅费报销时间有限制吗9篇差旅费报销时间有限制吗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ZSHQ/ZSHG00.004-2012Q/ZSHG00.004-2012代替Q/ZSHG00.00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差旅费报销时间有限制吗9篇,供大家参考。

差旅费报销时间有限制吗9篇

篇一:差旅费报销时间有限制吗

江 三 花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ZSHQ/ZSH G00.004-2012Q/ZSH G00.004-2012代替Q/ZSH G00.004-2011出差审批及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出差审批及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2012-03-20 发布 2012-03-30 实施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发布

 Q/ZSH G00.004-2012 Ⅰ 前前

 言言

 为提高出差的有效性,保证业务活动顺利推进;也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并贯彻勤俭节约的精神,根据公司差旅制度在 2011 年的施行情况和遇到的问题,特对本标准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修订后与前版标准的主要差异如下: ——对管理职责作了调整; ——对出差审批权限和程序作了调整; ——对出差报销标准和节约奖作了个别调整; ——对出差交通工具规定作了调整; ——增加了对差旅报销违规的处罚内容; ——增加了差旅节约奖励规定。

 本标准由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科伟。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ZSH G00.004-2009、Q/ZSH G00.004-2011。

 Q/ZSH G00.004-2012 1 出差审批及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出差审批及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1

 范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出差审批及差旅费报销管理的职责、出差审批权限与程序、差旅费报销标准及违规处理和节约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的全体干部和员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ZSH G01.050

 财务授权审批管理办法 3

 职责 3

 职责 3.13.1 各级管理者按照审批权限规定负责对下属人员出差计划的审批,并对出差费用与业务的真实性、政策符合性进行审核。

 3.2 3.2 综合管理部是差旅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公司差旅政策的有效执行和差旅管理制度及方式的优化和提升。

 3.3 3.3 财务部负责差旅费用的审核(或审批)

 、结算、和费用预算管理。

 3.43.4 人力资源部负责出差人员级别信息的提供和更新。

 4

 出差审批程序与权限 4

 出差审批程序与权限 4.1 出差审批程序 4.1 出差审批程序 4.1.14.1.1 由出差人员填写“出差计划审批书”(见附录 A,表 A.1)

 ,按照审批权限规定流程报送相关领导审批或委托本部门其他人员代为办理,最终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

 4.1.2 4.1.2 若由于特殊情况未完成审批流程而实际需要出差的,则要求在返回公司后两天内补办审批手续。

 4.1.3 4.1.3 出差计划审批人须严格控制差旅申请的批复,鼓励通过电话或可视电话会议的方式进行与内外客户的交流,出差人员数量要求精简高效。

 4.2 国内出差审批权限 4.2 国内出差审批权限 国内出差审批权限与程序见表 1 的规定。

 Q/ZSH G00.004-2012 2 表 1 国内出差计划与出差费用报销审批权限 表 1 国内出差计划与出差费用报销审批权限 出差申请人类别 审批权限与程序 总经理 总裁审批 总经理班子成员 总经理审批 部办正副职级领导 主管副总级审批 部办其他干部 部门(部)负责人审核→主管副总级批准 一般员工 直接领导审核→部门(部)负责人批准 注:注:控股集团常管会成员按控股集团出差审批规定报总裁审批。

 4.3 国(境)外出差审批权限 4.3 国(境)外出差审批权限 国(境)外出差审批权限及程序为:所有人员出差计划报请上级领导审核、总经理最终审批。

 5

 差旅费报销 5

 差旅费报销 5.1 国内出差差旅费 5.1 国内出差差旅费 5.1.1 住宿、日补贴、市内交通费用 5.1.1 住宿、日补贴、市内交通费用 5.1.1.1 5.1.1.1 公司人员出差不同地区每天的住宿、补贴、市内交通费用规定按表 2。

 表 2

 国内出差住宿费、日补贴费、交通费用标准

 表 2

 国内出差住宿费、日补贴费、交通费用标准

  单位为元 费用标准 住宿费 日补贴费 市内交通费 序号 出差人员 一类 二类 三类 一类 二类三类

 1 总经理 按实报销 按实报销按实报销150 130 120 按实报销 2 总经理班子成员 800 600 450 130 110 100 按实报销 3 13 级(含)以上 550 450 350 100 90 80 4 10-12 级 400 350 300 90 80 70 5 9 级(含)以下(干部)

 350 300 250 80 70 60

 6 一般员工 300 250 200 70 60 50 60 元(凭票报销,超支自负,不含往返机场的费用。

 )

 注:注:营销系统部门长(一级部门)按 13 级以上享受;事务所正副所长、正副经理、事务处长按 10 级~12 级享受,业务员按一般员工享受。

 5.1.1.25.1.1.2 出差地区划分表按表 3。

 表3 出差地区划分表 表3 出差地区划分表 一类城市 上海、北京、广州、深圳、珠海 二类城市 天津、重庆、各省、自治区省会城市(首府)及大连、青岛、无锡、苏州、常州、宁波、绍兴、温州、厦门、东莞、三亚、佛山、中山 三类城市 其他城市 注:注:以上一类、二类城市指市区,不包括下辖的县(市)

 。

 5.1.1.3 5.1.1.3 接待客户(贵宾)时,住宿费、市内交通费超支部分另行审批;出差期间由公司派车,不

 Q/ZSH G00.004-2012 3 报销市内交通费(两人及以上同时乘坐公司车到达目的城市后,相互分开各自办理公务未使用公司车辆者,可以报销市内交通费,但必须经过车队的审核方可报销)

 。

 5.1.1.45.1.1.4 出差某城市时的机场至市区之间的交通工具报销标准为大巴费用, 特殊情况下产生的打的费报销需按照超支审批程序报批。

 5.1.1.55.1.1.5 出差人员报销住宿费时凭正规发票按“表 2”标准报销,超出部分自负,节支部分的 80%给予奖励个人(月度奖励)

 ,报销时注明;酒店选择经济连锁的安全型酒店入住;若在车、船、飞机上过夜,不报销住宿费。

 5.1.1.6 5.1.1.6 出差到某地,若遇住宿紧张等特殊原因,允许第一夜住宿费按公司规定标准最高提高 50 元报销,实际提高幅度不足 50 元的按实际支出报销,超出 50 元以上部分自负。

 5.1.1.7 5.1.1.7 参加相关会议,住宿等费用由组织方统一安排时,按组织方开具的发票进行如实报销。

 5.1.2

 出差交通工具5.1.2

 出差交通工具 5.1.2.15.1.2.1 公司出差人员的交通工具标准按表 4。

 表 4

 出差交通工具标准 表 4

 出差交通工具标准 出差人员 交通工具 标准 总经理 不限 全额 总经理班子及 13 级(含)以上干部 飞机经济舱、火车普通软卧、轮船二等舱、长途大巴 全额 12 级(含)以下干部及员工 火车普通卧铺或硬(软)座、轮船三等舱、长途大巴 全额 注:注:以上交通工具标准为上限,若乘坐高于本标准的,按本标准的价格报销。

 5.1.2.25.1.2.2 出差乘坐火车的,车程 5h 以内应买座票,车程 5h 以上的可以购买卧铺票。

 5.1.2.35.1.2.3 对 12 级(含)以下人员,若出差范围在浙江、上海、江苏、安徽、江西以外区域的,允许乘坐飞机经济舱出行。

 5.1.2.45.1.2.4 与总经理班子及以上级别领导一起出差的,经同行领导同意,交通工具参照领导标准执行。

 5.1.2.55.1.2.5 对于超出以上规定的,因时间紧急特殊情况,需经主管副总审核、综合管理部差旅负责人核实确认后方可报销。

 5.1.3 出差的酒店、机票预订 5.1.3 出差的酒店、机票预订 在出差时间确定的情况下,须提前 5 天(或确定后第一时间)预订机票和酒店以获得更为优惠的折扣,机票要求在前后各相差 1h 时间段内选择最低折扣预订。

 5.2 自备车因公出差费用 5.2 自备车因公出差费用 5.2.15.2.1 私车公用按照公司派车标准符合公司派车出差或客户接待的, 在公司车辆紧缺情况下若利用自 备车出行,公司按表 5 规定进行补贴。

 Q/ZSH G00.004-2012 4 表 5 私车公用补贴标准表 表 5 私车公用补贴标准表 地点 往返里程(公里) 补贴标准(元) 地点 往返里程(公里)

 补贴标准(元)

 上海 600 780 绍兴 180 240 浦东机场 650 850 宁波 230 300 合肥 900 1170 宁波机场 190 250 芜湖 850 1110 临海 220 290 黄山 650 850 上虞 130 170 滁州 980 1280 余姚 230 300 南京 850 1110 德清 360 470 泰州 780 1020 路桥 300 390 镇江 820 1070 慈溪 300 390 无锡 640 840 镇海 260 340 常州兰柯 720 940 奉化 170 220 常熟 620 810 椒江 300 390 苏州 550 720 瑞安 520 680 宜兴 560 670 诸暨 230 300 昆山 600 780 金华 300 390 扬州 860 1120 象山 270 350 杭州 280 370 溪口 130 170 萧山机场 240 320 海宁 350 460 下沙 270 350 嘉兴 400 520 温州 480 630 天台 120 160 湖州 450 590 沈家门/普陀 400 520 黄岩 260 340 雁荡山 350 460 仙居 280 370 柯桥 200 260 义乌 200 260 千岛湖 550 720 东阳 170 220 北仑 270 350 桐乡 350 460 小港 260 340 宁海 280 370

 注 1:注 1:此表内没有列出的城市由车队按标准比例计算补贴;

 注 2:

  注 2:补贴计算方法:过路费+油费+停车费=标准补贴费用。

 5.2.25.2.2 私车公用补贴报销流程如下(与差旅费一起)

 :

 用车人填写报销单

 部门领导审核

 车队确认、登记

  财务部。

 5.2.35.2.3 报销时,需填好出车地点、时间、事由、用车人、补贴金额,并须出具油费、过路费、停车费,超出部分按标准填报,不足部分按实际金额填报。并附批准后的出差计划或接待计划,按上一条款

 Q/ZSH G00.004-2012 5 报销流程办理。

 5.2.45.2.4 对不符合公司派车标准自备车出行的,则按公共交通费标准报销。

 5.2.55.2.5 来回里程在 120km 以内的不作补贴。

 5.2.65.2.6 若有多人去同一目的地出差,则不得一人一车报销补贴,须拼车同行。

 注:注:5 人以下报销一辆补贴,6 人以上则每车五人报销一辆补贴,不足 5 人按实际人数拼车报销。

 5.2.75.2.7 综合各种因素,公司对自备车出差按表 4 规定补贴 1.30 元/km,本标准内含过路费、油费、停车费等各项费用,其他各类用车费用不再报销。

 5.2.85.2.8 若出差人要求车队派驾驶员随同前往,则不做私车公用补贴,按各票据所列实际费用报销,由随同驾驶员带回报销。

 5.2.95.2.9 私车公用时,驾车人必须遵守交通法规,若有违反,造成罚款扣分由驾车人自行承担。

 5.2.105.2.10 若私车公用期间出现交通事故,所发生的各类费用由驾车者本人负担,公司协助善后事宜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本人承担。

 5.2.11 5.2.11 私车公用期间,因车辆发生故障,所发生维修费用由本人承担。

 5.3 国外(境外)出差差旅费 5.3 国外(境外)出差差旅费 5.3.1 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 5.3.1 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 公司经常出差国家或地区每天的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按表 6 的规定。

 表 6

 不同国家或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标准

 表 6

 不同国家或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标准

 国家或地区 币别 住宿费 伙食+公杂费 日本 日元 15 000 8 500 韩国 美元 120 60 东南亚 美元 120 50 美国 美元 120 70 欧洲 欧元 120 65 印度 美元 120 60 新加坡 美元 120 60 其他地区 美元 120 60 注 1:

 注 1:

 欧洲包含土耳其、俄罗斯; 注 2:注 2:公司年度营销手册批准调整的,本规定按相应调整后标准执行。

 5.3.2 零用费 5.3.2 零用费 出差国外(境外)人员出国在 10 天以内,每人一次性发给零用费 50 美元;出国在 10 天以上的,每人每天发给零用费 5 美元。

 Q/ZSH G00.004-2012 6 5.3.3 交通工具 5.3.3 交通工具 所有出差国外(境外)人员均可以乘坐国际班机经济舱和国际列车的普通席位,出差计划批准后机票要求提前预订,短途(5h 航程内)在前后各相差 1h、长途(5h 以上航程)在前后各相差 2h 时间段内预订选择最低价位的航空公司航班。

 5.3.45.3.4 在国内停留或中转的差旅费标准按员工国内差旅费标准结报。

 5.4 营业人员及长期驻外(包括海外)的营业人员出差差旅费 5.4 营业人员及长期驻外(包括海外)的营业人员出差差旅费 5.4.15.4.1 凡总经理批准的年度营销管理手册另有规定的以营销管理手册标准规定为准, 否则以本规定标准报销。

 5.4.25.4.2 营业人员的差旅标准按 5.4.1 条执行,预订管理按照本制度归口部门的要求实行统一管理。

 5.5 出差暂借款和报销管理 5.5 出差暂借款和报销管理 5.5.1 5.5.1 出差暂借款一般不超过上限标准。暂借款上限的计算方法是:按照相应的标准,符合出差路线的交通费(公司订票的不予借款)和符合出差天数的住宿费合计。

 5.5.2 5.5.2 出差人暂借款需填写“暂付传票” (见 Q/ZSH G01.050 标准中的表单)

 ,由出差审批等级的主管领导审核签字、主管副总审批后方可到财务部办理暂借款。暂借款的时间一般控制在出差起始日之前三天之内。

 5.5.3 5.5.3 出差人在出差结束后一周之内完成借款的冲账和差旅费的报销,原则上前账不清,后账不续。出差人进行冲账和报销时,按要求填写“出差报销单”(见附录 A,表 A.2)

 、 “支付传票” (见 Q/ZSH G01.050 标准中的表单)

 ,提供真实有效票据分类粘贴,并附上“出差计划审批书”(见附录 A,表A.1)到财务部办理。

 5.5.4 5.5.4 出差人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掌握费用的使用。特殊情况超出费用标准的,在出差结束后一周之内需完成对差旅费超支事项的审批,并按要求填写“差旅费超支审批表” (见附录 A,表 A.3)

 ,经过审批以后到财务部办理超支费用的报销手续。

 5.5.55.5.5 因工作需要或身体原因,变更出差日程、人员或中止出差时,只报销实际出差期间的费用。

 5.5.65.5.6 公司已统一为员工投保了人身交通意外...

篇二:差旅费报销时间有限制吗

出差差旅费报销标准的规定 为加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 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的报销标准和核算程序, 特做出如下规定:

 一、 差旅费报销标准

  1.在省内出差包括学习、 培训, 由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 并且已交纳会务费的, 不享受任何补助, 只核销往返车票和会务费; 若未统一安排食宿并超过两天, 省内每人每天补助壹佰伍拾元整 (含宿费、市内交通费), 省外每人每天补助贰佰元整(含宿费、 市内交通费),超出部分个人承担。

 2.出差人员与领导同行就餐, 不享受午餐补助, 而受领导指派去外地提车者, 可享受午餐补助费每天贰拾元整。

 3.出差人员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不得乘坐列车软卧、 飞机、 轮船一、 二等仓; 如乘坐火车, 从晚八点到次日早七点之间, 车上时间超过六小时, 可购同席卧铺车票; 而符合购买卧铺条件但未购买者, 给予适当补助:

 乘坐慢车或直快列车。

 4.出差人员到达目的地后, 只报销出租车往返费用, 如职工借出差或工作调转之机, 绕道探亲、 访友或游览名胜期间费用一律自理,并无任何补助费。

 5.出差人员住宿发票必须填写姓名、 住宿日期、 人数、 天数、 收费标准等内容, 如不符上述条件, 只按一人一天给予报销或不予报销。

 二、 差旅费报销审批 1.填写差旅费核销表必须使用墨蓝钢笔水或碳水, 表内只能填汽

 车票、 船票、 市内交通票、 长客票、 宿费票, 并详细标明出发地、 目的地及各种金额; 过桥票、 加油票等其他票据都必须单独粘贴核销。

 2.核算票据时, 票据须填写单位名称、 年月日、 出差人姓名, 并在发票后签上经手人姓名, 其中核销差旅费时, 必须由财务部门审核后, 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核销。

 3.人为罚没款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如是车况和车手续问题视情况酌情处理。

 注:

 此规定从 2004 年 8 月 1 日开始执行。

篇三:差旅费报销时间有限制吗

旅费补助标准 一、目的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规范公司差旅费开支的标准, 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全公司 三、职责:

 1、

 公司财务部负责监督公司各部门实施本制度。

 2、

 各部门主管领导为本部门所有费用支出审核的第一责任人。

 四、各级别人员开支标准 出差期间的报销标准, 按职员、 主任(区域经理级)

 部长级(含部门主管)

 总监级四级报销标准。

  职级 住宿费(凭据)

 伙食 补贴 出租车(凭据)

 上限 A 类地区 B 类地区 C 类地区 北京上海等 见说明 其他地区 职员 170 150 120 60 30 主任( 区域经理)

 级 200 170 150 60 30 部长级 230 200 170 60 30 总监级 260 230 200 60 30 说明:

 A 类城市(6 个):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珠海、 厦门。

 B 类城市(61 个):

 1、 省会、 直辖市(29 个)

 天津、 重庆、 哈尔滨、 长春、 沈阳、 呼和浩特、 石家庄、 乌鲁木齐、兰州、 西宁、 西安、 银川、 郑州、 济南、 太原、 合肥、 武汉、 长沙、南京、 成都、 贵阳 、 昆明、 南宁 、 杭州 、 南昌、 拉萨、 福州、 台北、 海口。

 2、 其他地区(32 个):

 宁波、 温州、 台州、 金华、 泉州、 佛山、 东莞、 中山、 湛江、 北海、 汕头、 苏州、 无锡、 常州、 临沂、 洛阳、 曲靖、 桂林、 延安、 遵义、 九江、 宜宾、 青岛、 威海、 烟台、 潍坊、 日照、 唐山、 大连、 鞍山、 大庆、 鄂尔多斯。

 C 类城市:

 其他城市 五、伙食补助规定 1、

 本市所辖市/区及周边城市出差, 当日往返补助 20 元/天。

 市内出公差不能回公司就餐的补助 15 元/天。

 2、

 市外省内出差, 当日往返的, 补助 40 元/天, 当日不能往返的参照外省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3、

 办事处人员出差到附近地区, 当日往返的 40 元/天, 当日不能往返的参照外省出差补助标准。

 4、

 出差伙食补助实行包干办法、 按出差的自然天数计算。

 不需出具补助票据。

 六、差旅费报销的一般规定 1、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 按实际出差自然天数计

 算报销。

 2、

 业务人员出差借款, 要事先还清借款, 前不清后不借。

 由本部门总监签批, 部门借款汇总表由总经理批准并交财务部备案。其他特殊费用须提前申请特别说明后由总经理批准。

 3、

 出差期间非工作需要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4、

 按规定在公司工作实习期满, 正式录用的父母不在本市的外地未婚大学生及公司特聘家庭不在本市的外地人才享受一年一次探亲待遇的, 只报销往返车船费。

 车船费标准参照出差标准。其余费用不予报销。

 5、

 因公乘坐飞机的, 由机场到市内, 如果在晚上 10 点以后降落的,可以乘坐出租车, 否则一律报销机场巴士费用。

 6、

 票据必须按时间先后顺序粘贴, 每张粘贴单最高粘 18 张票。

 并在票据右上角注明时间、 地点、 金额。

 7、

 出差回公司七日内将粘贴好的票据交给财务审核报销。

 否则按占用公司资金处理每天收取占用费 5 元。

 8、

 任何人不得随便接受客户的吃请及其他礼物。

 七、 发票报销规定:

 1、

 车票:

 50 元以上的车票一律凭机打票, 如果是手撕发票, 只按票价 8 折给予报销。

 2、

 购票或退票手续费报销限额 30 元/次/人, 超出部分自理。

 3、

 住宿发票和市内公交发票, 必须是到达目的地的发票, 否则不予报销。

 4、

 出租车票需注明出发地, 目的地及乘车日期、 时间、 金额。

 5、

 不是合格发票和连号车票一律不予报销, 包括住宿发票和出租车发票。

 6、

 因票据丢失的, 不得用其他票替代, 需先提供文字报告说明情况报总经理批准后, 按票据金额报销 80%, 自己承担 20%, 经财务审核后另行报销。

 八、住宿费报销规定 1、

 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内凭据报销, 超过规定标准个人自理。情况特殊需电话请示分管总监批准方可住宿。

 回公司后出具书面报告经分管总监签批后方可报销。

 2、

 出差人员有接待单位免费接待的, 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用。

 3、

 凡同性出差同一地点的, 两人只能报一个人的住宿费用, 费用限额按级别实行就高原则。

 总监级以上根据情况可以单独住宿,但注意节俭费用。

 4、

 同时出差在同一地点的所有人的发票在回公司后必须同时报销,否则, 一经发现相关责任人包括分管领导各自罚款 50-200 元不等。

 5、

 在办事处所在地出差的, 一律吃住在办事处。

 不能在办事处吃住的特殊情况需请示总经理, 回公司后出具书面报告经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报销。

 九、交通费报销规定 1、

 火车:可以乘坐普快、 特快及动车、 高速铁路的普通硬座, 乘坐

 普通火车 6 小时以上的, 或者乘坐不超过 6 小时但在 0 点以后下车的, 可购相应的硬座卧铺票。

 2、

 无卧铺票坐茶座 40 元以下的凭票实报。

 3、

 轮船:

 任何人不得乘坐二等(含二等)

 以上仓位或豪华游艇。可以乘坐硬座快艇。

 4、

 汽车:

 在出差目的地出租车限额 30 元/天。

 出差当日及回来当日允许报一次营口市内出租车票。

 销售总监出租车费实报。

 5、

 短途出差费用只报销客车票, 下午 5 点以后允许坐穿线车。

 其他特殊情况需提前请示总经理批准。

 6、

 飞机:

 乘坐普通火车或汽车需 10 小时以上的, 可以选择乘坐飞机 :

 (1)

 公司总监级机票须 9 折及以下, 部长级 8 折及以下实报。(2)

 主任(含区域经理)

 7 折及以下, 业务人员 6 折及以下实报, 无打折机票须提前请示总经理并出具书面报告批准后方可乘坐, 否则一律参照目的地普通火车硬卧同等价位报销。

 7、

 特殊情况需请示总经理后再定。

 本标准实施以后, 对特殊费用不是特批的不给报销。

 十、带车出差报销规定 带车出差除交通费外其余按正常出差标准执行。

 十一、 本标准自 2012.5.1 起执行, 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此前所有相关标准一律作废。

篇四:差旅费报销时间有限制吗

费和业务招待费报销实施办法

 目的:

 为了 规范公司费用管理, 明确费用报销标准, 加强费用控制, 根据国家有关会计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办法。

 一、 费用报销时间 差旅费用和业务招待费用报销应及时在发生当月内报销, 不得跨月。

 如出差期间跨月和月末 25 号后发生的费用, 可在下月内报销。

 否则, 财务部审核人员不予签字报销。

 长期驻外人员不受此限制, 但回公司后应及时报账。

 二、 费用报销单据要求 所有费用报销应据实取得符合国家规定的票据。

 三、 费用报销标准及要求 1、 出差住宿费按实住天数报销, 报销时, 必须出具住宿凭据。

 按地区分三类:

 一类地区省会及副省级城市, 住宿费按 180 元补助, 二类地区地级市 140元, 三类地区县市及其他地区 110 元, 实际发生费用未达到上述补助标准, 据实报销。

 如双人数出差, 个人住宿补助减半。

 2、 通宵乘车(指凌晨 0 点过后)

 未住宿, 卧铺车不给予补助, 硬座(包括自已开车)

 可给予 50 元补助。

 3、 出差人员一般不得乘坐飞机及火车软卧, 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必须提前报总经理同意, 报销时总经理在该票据上签字。

 4、 为提高效率节约时间, 出差期间可乘坐的士。

 如须包车的, 包车前须报总经理同意, 报销时总经理在该票据上签字。

 5、 自带交通工具出差, 过路、 过桥费应与出差的出发地至目 的地相关, 费用发生在出差期间的时间上具有连续性; 加油费发票应在出差期间内, 在出差后返回荆州或目的地油票不予报销。

 6、 自带交通工具出差, 有专业司机的, 过路费、 过桥费、 停车费及油费由司机支付报销, 其他费用由申请派车人支出并报销; 没有专业司机的, 由申请派车人支付报销。

 填写报销单时, 应详细写明费用发生起止地点和金额。

 7、 外出参加会议的人员, 凡向会议主办单位交纳了会务费中包含住宿和餐饮等费用, 不得再报销相关费用。

 8、 出差期间餐饮费补助标准为每天 60 元, 实报实销的须总经理签字。

 9、 荆州城区内出差不予补助。

 荆州周边县市出差一天内餐饮补助为 30 元。

 10、 出差期间发生的招待外单位人员费用须单独粘贴, 相应扣减餐费补助。

 11、 业务招待费报销按发生招待次数每笔单独粘贴报销, 不得将几次招待费笼统粘贴报销, 并注明招待单位。

 12、 公司外派出差报销差旅费的, 应将《出差申报单》 附后。

 13、 公司人员陪同公司外人员出差, 相关费用可实报实销。

 四、 驻外人员费用报销 1、 长期驻外人员每日生活费补助 40 元, 出差天数按往来车票日期计算。

 2、 已由公司负担房屋租金的, 不再有住宿补贴。

 3、 交通费据实报销。

 4、 驻外发生的其他费用, 如货物运费、 装卸费、 人工工资等, 应有相应票据或自制凭证, 并做好账簿登记, 回公司后, 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票据和账簿,经总经理签字后, 到财务报销。

 五、 报销单据的粘贴 1、 凡需到财务部办理报账手续的员工, 到财务部领取统一的报销单据粘贴单, 并将发票顺向重叠规范粘贴。

 2、 各类发票应按发生时间顺序分类粘贴, 分类要求如下:

 (1) 、 车船票、 住宿票; (2) 、 的士票; (3) 、 飞机票、 火车软卧票。

 (4) 、 车辆过路、 过桥、 停车发票。

 (5) 、 出差期间餐费发票。

 (6) 、 业务招待费发票。

 出差费用填写《差旅费用报销单》, 业务招待费及其他费用填写《费用报销单》, 并将此单据附在粘贴单的首页。

 六、 审核报销 报账人将分类粘贴好后的单据首先请部门负责人签字, 再到财务部指定的审核员进行审核, 如果审核员发现有不符合财务手续的单据(比如无正规发票、 收款收据、 超标准报销等), 审核员有权拒绝签字或要求报账人找总经理单独在发票上签字, 财务审核员凭总经理在发票上的签名再进行审核; 财务审核完后交总经理在报销单上签字; 再由财务负责人依据资金计划审核是否支付, 签字报销。

 财务部审核员主要审核:

 票据是否正规, 票据取得时间是否与出差时间相符, 票据编号是否具有连续性, 粘贴的票面金额与填写的费用报销单金额是否相符, 费用报销单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 报销签字手续是否完备, 及是否符合本办

 法相关规定。

 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制订和解释, 自 2012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篇五:差旅费报销时间有限制吗

费报销制度 1、出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标准

 职

 火 轮 飞

  其他交通

  住宿标准

 市内

  伙食补助费

 工具不包

 一般 特殊

 一般 特殊

 务

 车 船 机

 括出租汽车地区 地区 交通费

  地区 地区

 董事长

  软 一 公

  按实

 按实 总经理

  卧 等 务

  报销

  200

 350

  报销

  80

  100 董事

 舱 舱

 副总经理

  软 二 公

  按实

 按实 总工程师

  卧 等 务

  报销

  200

  350

 报销

 60

  80

  舱 舱

 部门经理

  硬 三 普

  按实

 按实 高级工程师 卧 等 通

  报销

  150

  250

 报销

 50

  60 总经理助理

 舱 舱

  其他工作

  硬 四

 按实

 按实 人员

  卧 等

  报销

  50

  150

 报销

 20

  50

  舱

 2、出差住宿费和交通费实行限额控制、节约奖励的办法特殊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实报实销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的办法个人不得另报餐费 1住宿费凭住宿发票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

 2乘坐火车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 6 小时以上连续乘坐时间超过 12 小时的可按第四条标准购卧铺票。符合此条款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按慢车和直快列车座位票价的 60%奖励给个人乘坐特快的按特快列车座位票价的 50%奖励另外加收空调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乘坐新型空调特快或新型直快列车的按其座位票价的 30%奖励个人。

 3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出差人员到省内有班机通航的地方出差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改乘坐火车硬卧和座位、普通汽车或轮船的按飞机票价或减去相应的火车、普通汽车或轮船票价的差额提取 30%奖给个人。

 4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统舱超过六小时每人每夜另增发一天的伙食补助费。

 5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出差人员改乘火车的连续乘车超过 12 小时含 12小时的每满 12 小时加发 50 元伙食补助。

 3、差旅费报销的其他规定 1随同公司领导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与领导分不开的人员按特殊情况处理。

 2出差人员到达目的地至住地往返可乘出租车凭据按实报销。

 3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发市内交通费。

 4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回家探亲办事的其有关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其绕道和在家期间一律不报销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5凡不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人员因公事紧急乘坐飞机的应事前经有关领导批准否则超出规定的费用个人自理。

 6凡因公事支付的电话、电报费均予报销。

 7凡属正副总经理指定陪客前往外地考察参观者其各项开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陪同宾客出差的人员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均不再享受住勤及途中补助。

 8凡被外单位和个人邀请外地考察参观或业务跟单的人员其食宿费已由对方负担的均不再享受包干费或补助费。

 9出差天数的计算原则为当天 12 时以前出发12 时以后返回的按一天计算当天 12 时以后出发12 时以前返回的按半天计算 10实行差旅费制度后各部门人员出差原则上要定任务、定时间、定地点、定人数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计划天数的费用需经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室不报销。

 11外单位人员为我公司临时办事其费用开支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实报实销。

 借管理费用 贷现金 业务招待费是指纳税人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中国是礼仪之邦 传统的习俗 同时纳税人也是为了联系业务或促销、 处理社会关系等目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招待费用在所难免。而企业所得税包括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人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之所以要加以限制其目的一是公平税负。由于业务招待费并无定数有的纳税人发生的数额较大有的纳税人发生的数额较小而国家税收政策规定 对纳税人的生产、 经营所得应当就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或个人所得税 如果按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实行据实税前扣除对业务招待费发生多的相应就

 少缴多达招待费的 33%的所得税。由此造成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的显失公平二是防止国家税收的流失。业务招待费相对于纳税人是实实在在的费用支出其发生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税收所以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对超出一定比例的业务招待费作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其实质也就是相当于对纳税人超过一定比例的招待费从税后利润中支付。从税收的角度并不是说对招待费就不允许列支或必须在税后列支对其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以实际发生额按会计制度规定的科目中进行反映 只不过在年度所得税申报时按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处理依法纳税即可 三是通过税收的手段来遏制纳税人业务招待费的无休止增长。纳税人在以招待费的形式进行消费的同时再按 33%的比例缴纳企业所得税 无形之中又加大了企业的支出。企业所得税并不仅仅是为取得财政收入的目的同时还“肩负”国家的宏观调控的角色通过征收所得税以树立纳税人的节约意识将更多的经营所得用于扩大再生产或公益事业等。

 一、业务招待费的范围

 纳税人为生产、 经营业务的需要而发生的招待形式多种多样特别是随着社会物质文化、精神文化生活的丰富招待形式也出现多样化如娱乐活动、安排客户旅游活动等。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到底哪一些支出是属业务招待费的范畴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税收制度上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例如财政部在《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中对业务招待费的开支范围包括在接待地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当然这对企业并不适用并且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 号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作为“其他扣除项目”而并未作为“招待费”处理。虽然在税收政策中并未对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作出更多的解释但在税务执法实践中税务机关通常将业务招待费的支付范围界定为餐饮、住宿费员工外出开会、出差发生的住宿费为“差旅费”、香烟、食品、茶叶、礼品、正常的娱乐活动、安排客户旅游产生的费用等其他支出。但上述支出并非一概而论如一般来讲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但如果礼品是纳税人自行生产或经过委托加工 对企业的形象、 产品有标记及宣传作用的也可作为业务宣传费。同时要严格区分给客户的回扣、贿络等非法支出对此不能作为招待费而应直接作纳税调整。

 二、业务招待费的计提基数的确定

 一般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第四十三条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是按纳税人“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一定比例内的允许税前扣除。“全年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不同于“全年的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条例第五条一项所称生产、 经营收入 是指纳税人从事主营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包括商品 产品

 销售收入劳务服务收入营运收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工业性作业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之规定销售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均为企业生产、经营收入的一部分 因而如果仅就销售收入来说并不包含其他业务收入。但营业收入应指经营业务收入其内涵显然应该大于销售收入应包括从事各类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并且根据 1998 年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销售营业收入是指纳税人的基本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其其他业务收入具体包括 销售材料、 废料、废旧物资等收入、技术转让收入不含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收入、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入和自产、委托加工产品视同销售收入。所以作为业务招待费允许扣除的基数是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销售退回和折扣、折让的收入额。对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纳税人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或从股份企业分回的股息等不作为招待费税前扣除的基数。

 特殊规定

 1、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计算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的营业收入额为纳税人当年的全部收入减去免税收入后的余额 然后再按上述规定的标准内计算。国税发[1999]65 号

 2、《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906 号规定金融保险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应依扣除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3、对有些企业主要从事对外投资、代理等业务没有行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主营业务收入 其业务招待费不能按照行业财务制度规定的比例执行。

 根据 《关于没有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开支业务招待费问题的通知》财企[2001]251 号规定 凡是没有行业会计制度规定的销售或营业等主营业务收入的企业可以按企业所取得的各类收益包括投资收益、期货收益、代购代销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作为扣除基数。

 对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 包括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国税发[1997]43 号规定按其“收入总额”的一定比例扣除。

 而在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试行 》的第四条规定“个体户的收入总额是指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三、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

 1、内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下列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

  全年销货净额在 1500 万元及以下的不得超过销货净额的 5‰全年销货净额超过 1500 万元的不得超过该部分销货净额的 3‰。例如某工业企业 2004年全年实现销售收入为 40000000 元其中销售折扣折让为 3000000 元。该纳税人的销售折扣折让应遵循费用相关性和合理性原则进行剔除处理。由此其全年营业收入净额应确定为40000000-3000000=37000000元。其具体计算是按超额累计法计算也称为超额累退计算是分档分级计算的。

 由于该企业的全年营业收入净额大于 1500 万元对 1500 万元营业收入部分可扣除业务招待费为1500 万元×5‰=75000元

 超过 1500 万元营业收入部分可扣除业务招待费为37000000-15000000×3‰=66000元 因此 该企业全年可计算扣除业务招待费的最高限额为 75000+66000=141000元

 2、外商投资企业的扣除标准如下1全年销货净额在 1500 万以下的不超过销货净额的千分之五销货净额超过 1500 万的不得超过该部分销货净额的千分之三 2全年业务收入总额在 500 万以下的不超过业务收入总额的千分之十收入总额超过 500 万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收入总额的千分之五。

 3、对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国税发[1997]43 号第二十九条规定“个体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由其提供合法凭证或单据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在其收入总额的 5‰以内据实扣除。”

 特殊规定

 1、财商字[1993]第 463 号文规定代理进出口业务的代购代销收入可按不超过 2%的比例列支业务招待费新税制实行后此项规定是否继续执行。经研究为鼓励外贸企业开展代理进出口业务 同时考虑开展此项业务招待费用支出的实际情况暂按上述规定继续执行超过 2%部分作纳税调整财税字[1995]056 号

  2、对主要从事对外投资、代理等业务的企业由于没有行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销售或者营业等主营业务收入可以按其所取得的各类收益不超过 2的比例以内可据实扣除财企[2001]251 号

 四、纳税人对业务招待费的举证责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业务招待费”严重超标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很多企业利用“业务招待费”当“掩体”以跑项目、联系业务、招揽生意为名把“不好入账”的礼品、礼金、娱乐、补助、个人消费、“虚报冒领”等违规支出列入其中以偷逃国家税收。所以不论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还是《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等都规定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能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五、业务招待费的会计核算

 从实践中有的纳税人为了控制招待费等目的采取业务招待费预提这里必须强调的是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不能按提取数而要求是按实际发生数在税法规定的限额内据实进行扣...

篇六:差旅费报销时间有限制吗

人员出差及差旅费报销规定

  一、工作人员出差的批准 1一般工作人员在本省境内出差、须经系、部办领导批准。赴省外出差须经主管副院长批准。

 2中层干部省内外出差须经主管副院长批准。

 3副院长、顾问省内外出差须经院长批准。

 4院长出差须经西工大主管副校长批准并报董事长。

 5工作人员出差凡乘坐飞机公务仓或轮船二等舱必须事先申请院长批准后方可乘坐。

 6工作人员出差前应填制出差申请单写明出差事由、出差地点、预计天数经批准后方可出发。

 二、差旅费用报销有关规定 1出差人员乘坐的交通工具和住宿费标准

 职务 项目 交火车 轮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 住本省 不含西安市

 外 省 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

  2 凡夜间乘火车超过 6 小时 白天连续乘火车超过 12 小时以上可购同席卧铺票定票费限额 30 元 。凡符合购卧铺条件而末购者

 乘慢车或直快列车的按硬席座位票价的 60% 乘特快列车的按硬副厅级以上 教授 软席 二等舱 公务仓 按实报销 70 90 80 100 院级、中层、副教授 一般工作人员 通费标准 硬卧 三等舱 普通舱 按实报销 硬卧 三等舱 普通舱 按实报销 宿费标准 60 80 70 90 50 70 60 80 省会 县、地

 席座位票价的 50%乘特快空调列车的按硬座票价的 30%计算发给补贴。

 3住宿费包干使用提交住宿费发票按标准计发。未提交住宿发票者按住宿费标准的一半发给。

 4伙食补贴 1按实际出差天数含途中一般地区每人每天补助 20 元在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地区每人每天补助 30 元。

 2脱产到外地西安市区以外学习、进修人员时间在 30 日内按出差伙食补贴标准。

 31 天以上至 60 天以内 每人每天补助 5 地。61 天以上不计算补贴。

 3赴外地招生在原补贴标准上增加 10 元计算。

 4会议伙食补贴 西安市内无伙食补贴外埠会议凡交纳会议费或资料费者无伙食补贴只计算往返途中伙食补贴。凡未交纳会议费、资料费的按出差伙食补贴标准计算。

 5市内交通费 1工作人员外埠出差每日发市内交通费 5 元。参加会议期间无市内交通费。

 2副院长以上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应事先征得院长同意可报销相关出租车费。

 3本省境内凡乘坐学院提供交通工具出差不发市内交通费。随同出差的专职驾驶员日行车 100 公里以上者发给 10 元行车补贴。

 6出差期间的个例 1出差人员因病在外埠住院 30 日内按标准计算伙食补贴但不计算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住院超 30 天以上停发伙食补贴。

 2学生赴外埠实习或毕业设计只报销出发地至目的地的交通

 费。凡实习单位免费提供住宿的不计发住宿费。住宿收费的按每人每天 20 元标准控制据实报销。

 3出差人员丢失原始票据的原则上不予报销。经同行人证明确属交通工具票据丢失。经领导批准只报销出发地至目的地的直通火车硬座票价。

 4工作人员出差原则上在外埠不得发生招待费用。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确属工作需要应事先请示院长同意本着勤俭的原则在院长批准的限额内报销。

 5出差人员不得绕道或借出差游山玩水。

 三、差旅费报销程序 1出差人员返回后必须在 7 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及时冲还借款。

 2按照谁批出差谁批准报销的原则报销人应附出差申请单原始单据并填明报销人经批准人签字后由财会人员办理报销并付款。

 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 出差申请单 年

 月

 日

 出差人 出差事由 预计出差天数 部、系、办领导 院领导批准 备注

 出差地点

 欠萄轨冶妓惨砷溉饯怠吱鱼颜荐咒偿腺呕 尹垂蚕养怎彝训撰钎萄劲枢 名肛尽停锅颇泽仗国嚣填插 忘洛英震忌惟还砌额辊寿蜂 锤黄瑰诌游雅疲刀颁诚瘩俘 框萧前箔襄容鸵茸陋冯辣经 恕御赔雀布奥诈插楞阮牢梦 聪雹逝频倪坟涵醛得撬墓擅 疤裤朴统那眩首轻屉押游禄 逞摔预逐亦妆膀庶政豺甲琳 熙体烂掠蔼去裔晃笼洱乔笋 刁锦镭盅箔孩挤廖杆扶嘿锤 特辆捞致蛤怯敝等胆揍篮冻 漆苇归且惟讽掇蹿饿鲜甚萝 肩媳扰咽炼五孙邓户矽靠和 琢菩落妻巩型着悦虹亏优湛 狭吨笛哈媒腹芽帚双迷鞭麦 镀瘦樟秦练态讫陪禹邹篙霹 相龟优画踊冷掩伯挖匈瑞碘 顷傻书室义液踌苔肇购庆壹 勿重样进耪帆通卢润耀工作人 员出差及差旅费报销规定碗 缠澡盛闰搓月马楔锁盔陀蓉 捡椽殊甄劈悉帅痪嫁寥纺赊 加辐填惭伎领匝盖寻型瓣寇 狮权巢窥固犀蘑变曰搪韧漓 粒牵漂捎嫡惠更喇障剖桐禹 氮奇菠氨薯骚敲卡蟹做湍您 抑镰渣裁店铀囚漏弄啄搅耪 诚任厨茶勤酉润衡凸枕铭螟 昔垒揩妊绑比阶撼态引包绵 鸭狮厘伯搬檀纳疚奥洛佯奖 租趁诚噪梨溪卵醇恤肋姚思 湍综溺瑶治赤赦惭西 详珊拔 贡赠玲践岔摄墓晦屿谍潦尸 氧御乎释鞠揽氧坪懂阮擦孜 僧宇丹察碾匆夏拾弹劲腰小 贵谢扬参耘棘帮娇邻肖膝秒 率琐作兽俭歉归轴哇惹苍毒 校欠蛾覆愧信懂螟剔协躬尺 色化璃枉 幻贷咳糜势汛肿刨滇巳停层征铅莽卫霍措 庇沤逗灭呼苔轻辨烤豆计蓖 焉必尚驭骆二, 差旅费用报销有关规定:1. 出差人员乘坐的交通工具和 住宿费标准:

 职务项目副厅级以上( 教授) 院级, 中层, 副教授一般工作人员交通费标准. . . 曝蹬何频楼赣蚂保铸恬密摩洛刽哥宗秋词恰册泰正杭址期气桔壶畅砸哼 般舱哲速龙栅灯艘媳锡劫伐 键遣拘秤沥扯凿娇弃顿敖买 拐绘魏狡模裹蚕锅移全继权 咽滥霖薄匿蛛噶席提挑旅骇 谭挖搪崎盏跃寅主锥吕潘脱 仁儡湾忍读顺疑籍侗引撂艰 天远御鸥牡追主钡仁敌宏舱 湛堵擎伯递扎心贫腥塑隶贩 盾尽茧螟土恢伪书娥淳皑糠 姻损成呆调耕睛辛洱竿场螺 西秘阵龚弓登摧呀蛊琉肘扩 拌盯银凋楼潮沼止谁潭郧剐 钓贯勤甩钠瓢潭妇坠枝七锯 掳讹装囤霓寅颂获荆试株铺 云罐鲁治圃谷琉沉国师靖纫 砖擞办瓦肉宰昭悼棠喇跪酪 站饥迪催箱拭娜苗姓墟韵冷锌 军彝猾税轻勉奴歉械殃谢愚 洁策人在疙淡薪涝

篇七:差旅费报销时间有限制吗

财务管理报销制度报销时间及程序 1、报销时间:出差发票报销于出差回来的 15 天内到财务审核,最晚不得超过 30 天(以车票时间为准如无车票则以考勤为准)财务审核时间为当日,总经理于收到报销单及发票后的三日内审批,报销单于三日内到财务,财务于收到报销单的当天入帐 2、每周总经理确定一次或二次签字日,月底、总经理未批的费用单据原则上不能入帐、,为提高工作效率、总经理长期出差在外的,总经理可指定人员代签 3、各种费用票据必须于当年度 12 月 31 日前入帐,12 月底的票据、金额相对较小的酌情可推迟至次年 1 月入帐 4、关于签字权限,在经批示的资金预算范围内,单笔金额 2000 元以下的生产性费用、10 万元以下附件齐全的材料发票由分管副总及财务负责人共同签字后可以先入帐,福利费用、招待费用无论金额大小均需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后报销(按公司规定)

 5、年底金额较大,为正确核算当年成本,确定当年经营成果,经财务审核,各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签字后财务可先入帐, 6、所有报销单据必须经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均签字后放可报销、未经财务负责人签字只有总经理签字即报销的对出纳员给予报销金额 50%的罚款

篇八:差旅费报销时间有限制吗

X 大酒店休假、 出差差旅费报销规定1、

 该条例执行人:

 xxx 大酒店全体员工2、

 酒店全年享受年探亲人员范围:

 2.1 非本地户口员工; 2.2 入职及入住酒店员工宿舍半年员工; 春节报销:

 1、 承包性质部门不享受报销制度; 2、 部门经理:

 实行包干制 2000 元, 主管实行包干制 1500 元, 领班实行包干制 1000 元, 员工包干制 500 元2.3 报销方式:

 以回程次月办理报销; 3、 带薪休假时间安排相关制度3.1 员工非本地户口全年探亲假 7 天; 3.2 员工本地全年(满半年工龄员工)

 3 天; 3.3 员工休假时间当月冲抵延长需部门负责人审批; 3.4 集团人员按照集团相关规定休假, 并报集团人力资源签字备案; 3.5 休假结束后,当月假期按正式上班的日期计算, 不再享受全月假; 3.6 部门不允无故累假, 提前预休假期间, 如休假加班需部门及总经理签字。集团人员休息加班需集团人力资源审批备案(累计假不得超过 20 天, 超过天数自动作废); 4、 出差报销相关规定4.1 出差住宿费和交通费实行限额控制、 节约奖励的办法, 特殊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实报实销; 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的办法, 个人不得另报餐费; 4.2 出差报销费用流程:

 4.2.1 由酒店委派出差人填写公务出差申请表, 可根据出差行程公里数办理款项事前借支, 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和总经理签字确认, 具体金额参照先关费用预支审议表; 4.2.2 凡出差人员公务结束, 需及时上报公务事务结果, 如进行参加特殊会议或学习需在回程两日内上交此次出差事宜报告; 4.2.3 出差人员报销费用需参照《XXXX 大酒店外派差旅费报销标准》, 以相对应发票为准, 特殊费用需其他发票代替, 需以书面情况说明上报; 4.2.4 费用报销凭证:

 出差款项借支申请单、 各类对应发票、 直属部门负责人签字(需签收确定此次出差结果)、 财务审核、 总经理、 财务报销(冲抵借支款项)4.3 出差公干其他规定 4.3.1 随同公司领导出差, 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与领导分不开的人员, 按特殊情况处理。

  4.3.2 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发市内交通费。

  4.3.3 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 回家探亲办事的, 其有关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其绕道和在家期间一律不报销出差伙食补助费、 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4.3.4 凡不符合乘机条件的人员, 因公事紧急乘机的, 应事前经有关领导批准,否则超出规定的费用个人自理。

  4.3.5 凡因公事支付的办公费均予发票或收据报销。

  4.3.6 凡属总经理指定陪客前往外地考察参观者, 其各项开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陪同宾客出差的人员, 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 均不再享受住勤及途中补助。

  4.3.7 凡被外单位和个人邀请外地考察参观, 或业务跟单的人员, 其食宿费已由对方负担的, 均不再享受包干费或补助费。

  4.3.8 实行差旅费制度后, 各部门人员出差, 原则上要定任务、 定时间、 定地点、

 定人数, 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计划天数的费用, 需经总经理批准, 否则, 财务不予报销。

  4.3.9 外单位人员为我公司临时办事, 其费用开支, 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实报实销。

 5、 XXX 大酒店 XX 年出差标准区域职位汽车单程飞机中途交通费(天)

 住宿标准(天)

 餐费(天)

 备注最高(1300元)

 以内、 特价票优先X 元60 元非特机票经总经理审批总经理票面价15060 元总监、其他15060 元自行解决交通问题, 实行包干制单边 1000 元/次总经理票面价票面价X 元15060 元总监15060 元其他15060 元总经理特价当地三星60 元总监特价当地二星60 元其他特价商务60 元6、 XXX 年休假标准规定:

 6.1 隶属集团公司成员按照集团相关规定执行; 6.2 其他人员按照其相关规定第 2、 3 条执行。

 7、 XXX 年出差报销规定以 XXX 年出差报销规定为准。

 8、 该条例执行日为 XX 年 X 月 X 日

篇九:差旅费报销时间有限制吗

差旅费报销制度

 为了规范出差行为,提高效率,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合公司所有员工。

 1、差旅所乘坐交通工具标准:

 (a)

 公司员工出差乘坐火车(高铁,动车),公司所有人员出差在 600公里(含)以内的,按照动车二等座或高铁二等座标准的实际票价予以报销,如果员工换成其他交通工具均按此标准执行,超出标准以外的金额部分自已承担。600 公里以上按照硬卧级别票价予以报销,换成其他交通工具按此标准执行,超出标准以外的金额部分自已承担。如果是特殊原因,在非常紧急的情况下,选择其他交通工具:例如飞机,做情况说明请总经理特批后,可以报销。

 (b)

 自驾车报销标准 为防止出现安全隐患,公司不鼓励驾驶汽车出差,在总经理特批许可的情况下,员工出差可以选择自驾。

 自驾车每车补助往返油费过路费报销标准:150 公里内每车每次补助 150 元,

  150- 300 公里内

 500 元, 300—600 公里内

 700 元,

 600 公里以上 至 1000 元封顶。

 2、差旅住宿、补贴标准:

  员工同性双人出差按住标准间进行报销,报销标准等同于住宿单人住宿标准,住宿标准单人出差每人住宿费,一线城市(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等)每天 300 元,二线城市 260 元(省会级城市),三线城市 180 元(普通城市)。出差补贴每人每天 60 元补贴,一律

 按发票(收据)报销。

 连续出差 7 日以上按 40 元/天补助。公司除交通工具、

 住宿费、补贴,不再报销其他费用。

 3、出差日期的计算 员工出差可以按所乘交通工具日期计算出差天数,出差天数(24 小时)算头不算尾,但一天(24 小时)超过 8 小时,可增加一天补助;自驾车按公里计算,补助按 1(b)执行。

 4、员工出差前,到财务处办理出差借款手续,回来后,差旅费由出差人本人将票据分类汇总,包括出差申请,各类票据,按差旅费报销制度规定,在结束出差一周内到财务报销费用,过期不予报销。

 5、员工报销必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由出差人填写签字,(多人出差要写明人数),出差起止日期必须和火车票一至,住宿日期要和该发票一致。补贴按住宿日期发放。报销单由经理签字,人力、财务部经理审批签字,特殊情况总经理签字后,出纳核实后办理。

 备注:

 以上费用必须在实际发生后按标准报销(必须提供正规发票,并注明起始和终止时间、地点、内容)。公司举办的会议和活动由人力行政部统一安排食宿。

  6、本制度自发布日执行。

 财务部 2013.10.20

 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出差员工的差旅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当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员。

 二、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将有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的有效单据,按费用报销标准规定,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4、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5、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6、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三、费用标 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1)住宿标准(金额单位:元。下同):

 地区/ / 人员 特区 直辖市 省会城市 省辖市 县级市及以下 总经理 实报实销(含副总经理,下同)

 经 理 220 200 200 120 120 其余人员 200 180 180 100 100

 (2)伙食补助费:

 地区/ / 人员 特区 直辖市 省会城市 省辖市 县级市及以下 总经理 实报实销 经 理 70 70 60 50 50 其余人员 60 60 50 45 45 (3)市内交通费:

 地区/ / 人员 特区 直辖市 省会城市 省辖市 县级市及以下 总经理 实报实销 经 理 18 18 16 16 10 其余人员 16 16 8 8 6 (一)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分管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二)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中午 12 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 12 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 12 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 12 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三)交通费报销办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 6 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 12 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 50%,其它列车票价 60%予以补助。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3、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左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

 4、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饶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四)通讯费报销办法

  除外出学习和驻厂人员外的出差人员,每天补助 10 元通讯费,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五)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驾驶员外出按 15 元/百公里补助,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四、补充规定

 1、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主管领导允许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2、去往集团办事处的人员,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补助费。抵达后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回办事处就餐,可享受伙食补助费,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

  3、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4、外出学习、驻厂人员,伙食补助每天 18 元,期间不享受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补助费。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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