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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5篇

时间:2022-10-12 11:20:08 来源:网友投稿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5篇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为扎实做好“六保&r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5篇,供大家参考。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5篇

篇一: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

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42 号 为扎实做好“六保”工作,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将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 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94 号)规定的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篇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

用工类企业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和日常扣缴业务讲解阎传雨2021年8月26日

 /Contents 目 录一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政策讲解二、2020年度汇算政策新变化三、劳务用工类企业个税汇算的难点四、日常扣缴申报中应注意事项五、2021年汇算应做的前期准备

 一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政策讲解

 1、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含义年度汇算,通俗讲就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即将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合并为“综合所得”,以“年”为一个周期计算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平时取得这四项收入时,先由支付方(即扣缴义务人)依税法规定按月或按次预扣预缴税款。年度终了,纳税人需要将上述四项所得的全年收入和可以扣除的费用进行汇总,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预缴的税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税额或者应退税额,在法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结清税款的行为。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基本公式2020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 -60000元 -“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 - 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捐赠)×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2020年已预缴税额依据税法规定,2020年度汇算仅计算并结清本年度综合所得的应退或者应补税款,不涉及以前或往后年度,也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计算方法

 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注意:(1)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分别计算扣除额;(2)纳税人应当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复印件等。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由父母/夫妻一方扣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6项

 财税[2018]164号一、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的政策(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 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 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全年一次性奖金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二)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 哪些人需要办理2020年度汇算清缴?补 退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退 哪些人需要办理2020年度汇算清缴?1.2020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2020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5000元/月;(2)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 哪些人需要办理2020年度汇算清缴?(二)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包括:补

 个人扣缴单位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自然人远程办税端自行申报( ( 网上税务局、邮寄申报、办税服务厅申报) )集中申报集中申报 WEB 端委托代理申报代理申报 WEB 端委托扣缴单位办理集中申报委托涉税服务机构代理申报年度汇算的申报渠道:

  未按照规定办理汇算清缴对个人信用是否会产生影响?【信用惩戒】纳税人纳税申报情况将纳入个人纳税信用管理。个人存在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提供虚假资料申报享受税收优惠、不配合税务检查、虚假承诺等行为,记入信用记录,构成严重失信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为居民个人办理汇算清缴的,将纳入纳税信用管理。

 二、2020年度汇算政策新变化

 2020年度汇算政策的新变化

  2020年度汇算政策的新变化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1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2019• 书面2020• 书面• 电子(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提醒】完成确认后,纳税人需要将除本单位以外的2020年度全部综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如实提供给单位,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1.单位代为办理确认:增加电子等方式

 2.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实习生可以要求单位代办 2020年度汇算政策的新变化支付工资薪金的员工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实习生任职受雇单位—— 可以要求单位代办任职受雇单位除支付工资薪金的单位外,还包括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主要是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或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实习生等情形。

  2020年度汇算政策的新变化个人自行申报地选择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有2处任职的,任选1处申报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主要收入来源地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主要收入来源地,是指纳税人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三项所得 累计收入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3.增加“主要收入来源地”概念

  2020年度汇算政策的新变化申请2020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19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19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拒不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19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4.与2019年度汇算相关联

  2020年度汇算政策的新变化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5.增加“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三、劳务用工类企业个税汇算的难点

 劳务用工类企业汇算难点建筑劳务公司、劳务服务公司、机械类加工厂、水产养殖场等等。由于其行业和员工的特点,成为个税年度汇算的难点。

 劳务用工类企业汇算难点1.员工数量多,任职时间短,多处任职;

 劳务用工类企业汇算难点2.部分员工文化素质相对不高,年龄偏大;

 劳务用工类企业汇算难点3.企业对员工的管理和沟通联系基础薄弱,流动性强

 四、日常扣缴申报中应注意事项

 日常扣缴申报应注意事项1.维护好扣缴申报系统的人员信息(员工信息采集一定要完整和准确,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银行账号等。联系方式不能出现11111111,固定电话或者财务电话等情况。)

 日常扣缴申报应注意事项《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 扣缴义务人首次向纳税人支付所得时,应当按照纳税人提供的纳税人识别号等基础信息,填写《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并于次月扣缴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义务人对纳税人向其报告的相关基础信息变化情况,应当于次月扣缴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日常扣缴申报应注意事项2.保证任职受雇情况的真实性和支付工资的规范性。(劳动合同、银行转账记录、工资发放记录、会计处理凭证等)

 日常扣缴申报应注意事项3.对离职的员工,要及时在扣缴申报端进行处理(设置为非正常,填写离职日期,报送数据)

 日常扣缴申报应注意事项4.积极适用预扣预缴新政策,关注基本减除费用新变化,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尽量少扣缴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一、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二、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四、本公告所称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是指自纳税年度首月起至新入职时,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未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过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 特别提醒:关注基本减除费用新变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一、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二、对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特别提醒:关注基本减除费用新变化

 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特别提醒:关注基本减除费用新变化一般情况5000元/月*员工当年截止至本月在本单位任职月份数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

 五、扣缴单位2021年汇算应做的前期准备

 扣缴单位汇算前期准备1.新招聘的员工,入职或发放工资时,应提示辅导其及时下载注册个人所得税APP。

 下载APP注册登录

 扣缴单位汇算前期准备2.提醒员工注意通过手机APP查询收入情况,出现不实任职受雇和收入信息的,及时申诉。防止“被收入”导致需要汇算补税。1、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含义

 扣缴单位汇算前期准备3. 提前取得和留存好员工签字授权的委托代理申报书,便于届时集中申报或代理申报。(注意银行卡信息和联系方式一定要准确有效,集中申报时,注意要知道员工的所有收入信息)1、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含义

 扣缴单位汇算前期准备集中申报注意事项:1.注意银行卡信息和联系方式一定要准确有效,防止退库失败。2.集中申报时,注意要填报员工的所有收入信息。1、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含义

 扣缴单位汇算前期准备4. 及时对扣缴申报表中的错误数据进行更正:建议在每年的3月1日前完成对上一年的错误数据更正,汇算期更正扣缴数据,会影响纳税人汇算的准确性。1、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含义

 扣缴单位汇算前期准备5.有效发挥班组长、项目经理的联系纽带作用。1、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含义

 劳务派遣企业“两税”注意事项12企业所得税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税前扣除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政策依据:《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上述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从用人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确认为收入,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付给职工的工资薪金、福利费等及为职工支付的社会保险费作为合理的成本费用允许在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劳务派遣企业“两税”注意事项12个人所得税派遣企业支付工资:一般情况下,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由用工企业转账给派遣企业,再由派遣企业统一发放给劳务派遣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

篇三: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

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知识讲解国家税务总局XX市税务局2022年4月22日

 目录01综合所得汇缴政策简介02日常预扣预缴政策简介03 申报提醒 04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一

 综合所得构成 01ABC工资、薪金所得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D稿酬所得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综合所得收入额和减除项目 02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应纳税所得额所有收入额AB减除费用 • 年60000元专项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 其他扣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住房租金支出•赡养老人支出•补充养老保险(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

 专项附加扣除 03扣除范围:学前教育、学历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小学至博士)扣除标准: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扣除方式:按照 100%扣除,或者按照 50%扣除子女不限个数扣除范围:学历(学位)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标准:每月400元;取得证书的当年3600元《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扣除范围:赡养年满60岁的父母;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扣除标准: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每月不超过1000元扣除方式:非独生子女,指定分摊、均摊或约定分摊子女教育1继续教育2赡养老人3

 专项附加扣除 03扣除范围: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 1500 元/月;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 万的,1100 元/月;不超过 100 万的, 800 元/月扣除方式:夫妻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选择一方扣除;不同的,各自扣除。夫妻双方不得同时享受住房租金及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4扣除范围:本人或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住房,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标准:每月1000元扣除方式:选择一方扣除若婚前双方分别首套住房贷款,婚后扣除办法:由一方扣1000或者双方各扣500住房贷款利息5

 专项附加扣除 03扣除范围: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扣除时间: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扣除扣除对象: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6

 专项附加扣除 03

 日常预扣预缴政策简介二

 01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已预扣预缴税额级数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1 不超过36000元的 3% 0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7 超过960000的部分 45% 181920工资薪金所得实行累计预扣

 劳务报酬所得按次超额累进预扣 02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费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费用按20%计算劳务报酬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40%的超额累进预扣率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1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劳务报酬所得预扣税额=预扣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0%预扣 03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再减按70%计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费用按20%计算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适用20%的比例预扣率

 ★全年一次性奖金“分期”计税★ 04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1 不超过3000元的 3% 0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10% 2103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20% 14104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2660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4410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1607 超过80000的部分 45% 151601、年终奖除以12个月:66000÷12=5500元2、以得数套税率和速算扣除数:10%税率、210元速算扣除数3、年终奖应纳税额=66000×10%-210=6390元例:单位2021年1月28日发放工资及奖金,其中张某年终奖66000元

 预扣预缴调整 0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13 号①对 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如新入职的大学生)② 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③《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2020年7月1日之前就业或者实习的纳税人,如存在多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19 号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

 综合所得汇缴政策简介三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概念 01ABC汇总收入额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 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和扣除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计算年度应纳税额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 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D减去已预缴税额减去2021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本年度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01综合所得类型 收入额的计算工资、薪金所得 全部工资薪金税前收入劳务报酬所得 全部劳务报酬税前收入×(1-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全部特许权使用费税前收入×(1-20%)稿酬所得 全部稿酬税前收入×(1-20%)×70%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

 )

 速算扣除数1 不超过36000元的 3 0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 10 2520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 20 16920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 25 31920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 30 52920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 35 859207 超过960000元的 45 1819202021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 =[(综合所得收入额- 60000元 -“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 - 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捐赠)× 税率-速算扣除数]-2021年已预缴税额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概念(年度汇算计算公式)

 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0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一)

 本来应当办理年度汇算且需要补税,但因政策规定免除其办理义务的纳税人。①2021年度需要补税但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②2021年度应补缴税额低于400元。(二)

 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果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完全一致,既不需要退税也不需要补税,便无需办理年度汇算;或者纳税人自愿放弃退税,也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取得 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则不适用豁免政策。

 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02纳税人如何知道自己是否符合豁免政策的要求找扣缴单位查自己查通过预填服务查纳税人可以向扣缴单位提出要求,按照税法规定,单位有责任将已发放的收入和已预缴税款等情况告诉纳税人。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电脑登录电子税务局网站,查询本人的收入和纳税申报记录。开始汇算前,税务机关将通过网上税务局(手机APP、网页端),根据一定规则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如果纳税人对预填的结果没有异议,系统就会自动计算出应补或应退税款。

 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03情形一 :当年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01 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超过6 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例】某纳税人1月领取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预缴个税90元;其他月份每月工资4000元,无须预缴个税。全年看,因纳税人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无须缴税,因此预缴的90元税款可以申请退还。02 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例】某纳税人每月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有两个上小学的孩子,按规定可以每月享受2000元(全年24000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但因其在预缴环节未填报,使得计算个税时未减除子女教育附加扣除,全年预缴个税1080元。其在年度汇算时填报了相关信息后可补充扣除24000元,扣除后全年应纳个税360元,按规定其可以申请退税720元。

 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0303 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 6 万元、“ 三险一金 ” 等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 健康保险、 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例】某纳税人于2019年8月底退休,退休前每月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1-8月预缴个税720元;后4个月基本养老金按规定免征个税。全年看,该纳税人仅扣除了4万元减除费用(8×5000元/月),未充分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年度汇算足额扣除后,该纳税人可申请退税600元。04 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情形一 :当年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

 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0305 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例】某纳税人每月固定一处取得劳务报酬1万元,适用20%预扣率后预缴个税1600元,全年19200元;全年算账,全年劳务报酬12万元,减除6万元费用(不考虑其他扣除)后,适用3%的综合所得税率,全年应纳税款1080元。因此,可申请18120元退税。06 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07 有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情形一 :当年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

 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03情形二 :当年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01 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5000 元/ 月)02 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 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等

 办理时间 05一般规定 年度汇算时间: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特殊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此期限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申报信息及资料留存 08申报信息一般情况下,仅申报纳税申报表。如需变更个人信息,需填报或修改基础信息;如需新增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需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申报信息,纳税人需仔细核对,确保真实、准确、完整。资料留存年度汇算申报表与纳税人综合所得收入、扣除、已缴税额、税收优惠等有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留存5年(2022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 09基本原则:方便就近情形一:

 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的①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②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居民个人已在中国境内申领居住证的,以居住证登载的居住地住址为经常居住地;没有申领居住证的,以当前实际居住地址为经常居住地。情形二:

 由扣缴义务人办理的可向扣缴义务人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 10需注意事项为避免税款不能及时、准确退付,纳税人一定要准确填写身份信息资料和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对于2021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简易方式办理退税。税务机关将提前推送服务提示、预填简易申报表,纳税人只需确认已预缴税额、填写本人银行账户信息,即可通过网络实现快捷退税。只要纳税人在申报表的相应栏次勾选“申请退税”,即完成了申请提交。税务机关 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核程序后即可为纳税人办理退税,退税款直达个人银行账户。一般情形便捷退税退 税

 10 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符合条件的中国境内账户建议填报银行柜面开立的银行卡,以及Ⅰ类卡...

篇四: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

中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个人取得年终奖不再适用优惠算法,既不能再单独计税,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有两种计税方式进行选择:一种是将年终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进行计算;一种是单独使用年终奖政策进行计算。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一

 综合所得构成 01ABC工资、薪金所得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D稿酬所得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综合所得收入额和减除项目 02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AB减除费用 • 年60000元专项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 其他扣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住房租金支出•赡养老人支出•补充养老保险(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

 专项附加扣除 03扣除范围:学前教育、学历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小学至博士)扣除标准: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扣除方式:按照 100%扣除,或者按照 50%扣除子女不限个数扣除范围:学历(学位)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标准:每月400元;取得证书的当年3600元《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扣除范围:赡养年满60岁的父母;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扣除标准: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每月不超过1000元扣除方式:非独生子女,指定分摊、均摊或约定分摊子女教育1继续教育2赡养老人3

 专项附加扣除 03扣除范围: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 1500 元/月;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 万的,1100 元/月;不超过 100 万的, 800 元/月扣除方式:夫妻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选择一方扣除;不同的,各自扣除。夫妻双方不得同时享受住房租金及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4扣除范围:本人或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住房,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标准:每月1000元扣除方式:选择一方扣除若婚前双方分别首套住房贷款,婚后扣除办法:由一方扣1000或者双方各扣500住房贷款利息5

 专项附加扣除 03扣除范围: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扣除时间: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扣除扣除对象: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6

 专项附加扣除 03

 免税补贴/补助 04(1)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专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2)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补贴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在延长离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3)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超过规定标准发放的部分并入工资薪金所得。(4)生活补助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职工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5)救济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6)抚恤金(7)工伤补贴

 免税补贴/补助 04(8)差旅费津贴(9)误餐费(10)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11)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公务用车改革后发放的符合标准的公务用车补贴;江西目前无通信补贴免征政策。(12)生育津贴(13)商业健康险

 日常预扣预缴政策简介二

 工资薪金所得实行累计预扣 01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累计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减除纳税人申报的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预扣预缴税率表),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作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01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已预扣预缴税额级数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1 不超过36000元的 3% 0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7 超过960000的部分 45% 181920工资薪金所得实行累计预扣

 劳务报酬所得按次超额累进预扣 02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费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费用按20%计算。劳务报酬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40%的超额累进预扣率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1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劳务报酬所得预扣税额=预扣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0%预扣 03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再减按70%计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费用按20%计算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适用20%的比例预扣率

 支持疫情防控个人所得税政策 04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9 9 号①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 ,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②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 ,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③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10 号①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 ,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②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综合所得汇缴政策简介三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概念 01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居民个人自行汇总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支出等情况“汇”收支1依法计算本年度应纳税额,减除已预缴税额,确定该纳 税年度应补税额或者应退税“算 ”总账2自行办理纳税申报,结清税款 “清”税款34多退少补 缴退税

 012020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 =[(综合所得收入额- 60000元 -“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 - 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捐赠)× 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概念(年度汇算计算公式)

 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0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一)

 本来应当办理年度汇算且需要补税,但因政策规定免除其办理义务的纳税人。①2020年度需要补税但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②2020年度应补缴税额低于400元。(二)

 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果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完全一致,既不需要退税也不需要补税,便无需办理年度汇算;或者纳税人自愿放弃退税,也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则不适用豁免政策。

 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02纳税人如何知道自己是否符合豁免政策的要求找扣缴单位查自己查通过预填服务查纳税人可以向扣缴单位提出要求,按照税法规定,单位有责任将已发放的收入和已预缴税款等情况告诉纳税人。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电脑登录电子税务局网站,查询本人的收入和纳税申报记录。开始汇算前,税务机关将通过网上税务局(手机APP、网页端),根据一定规则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如果纳税人对预填的结果没有异议,系统就会自动计算出应补或应退税款。

 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02如何知道自己是否符合豁免政策的要求

 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03情形一 :当年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01 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超过6 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例】某纳税人1月领取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预缴个税90元;其他月份每月工资4000元,无须预缴个税。全年看,因纳税人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无须缴税,因此预缴的90元税款可以申请退还。

 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0302 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例】某纳税人全年预缴个税1080元,有两个上小学的孩子,按规定可以每月享受2000元(全年24000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但因其在预缴环节未填报,使得计算个税时未减除子女教育附加扣除。其在年度汇算时填报了相关信息后可补充扣除24000元,扣除后全年应纳个税360元,按规定其可以申请退税720元。情形一 :当年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

 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0303 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 6 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 健康保险、 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例】

 某纳税人于2019年8月底退休,退休前每月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1-8月预缴个税720元;后4个月基本养老金按规定免征个税。全年看,该纳税人仅扣除了4万元减除费用(8×5000元/月),未充分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年度汇算足额扣除后,该纳税人可申请退税600元 。情形一 :当年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

 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03情形二 :当年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01 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5000 元/ 月)02 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 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等

 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04(1)(2)(3)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纳税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未足额享受的扣除纳税人在纳税年度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

 办理时间 05一般规定 年度汇算时间: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四分引导方案2 . 党政机关人员 办理时间:4月1日-20日。其中,承担具体组织协调疫情防控工作的部门和具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单位和人员,排在5月10日至6月30期间进行。4. 事业单位人员 4月21日至5月15日。其中,医疗机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媒体机构办理时间为5月1日至15日(有疫情防控任务的各级医疗机构和相关单位,可以根据防控形势的需要,由市、县区主管税务机关从实际出发,作出相应延后或调整)。

 办理方式 06 自己办,即纳税人自行办理税务部门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网页端、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提供涉税咨询,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年度汇算。单位办,即由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的扣缴义务人办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完成年度汇算和退(补)税。请人办,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代办纳税人可自主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需签订委托授权书)

 办理方式(单位办)

 06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完成年度汇算和退(补)税。1. 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 ;2. 补充提供其 2021 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扣除、税收优惠、已缴税额等信息,并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集中汇缴...

篇五: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

GO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主 要 内 容人员信息类风险与防范1收入信息类风险与防范2申报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事项 3

 人员信息类风险与防范纳税人基础信息是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基础,不完整、不准确的个人信息将对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和申报纳税及汇算清缴产生不利影响,甚至产生涉税风险。1、纳税人的真实性是否准确。2、纳税人信息是否准确。3、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准确。

 人员信息类风险与防范(一)、 纳税人的真实性是否准确。要求:全员申报风险:多报 or

 少报防范:如实填报1、多报人员扣缴义务人存在虚列人数(虚列名册、假发工资现象)的同时个税申报的人员数跟缴纳社保的人员数差距较大达到分解高工资达到少缴个税的目的 或者个税申报系统申报的工资薪金跟企业所得税年报中申报的工资薪金差距较大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人员信息类风险与防范例1:近期,广东省某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举报信息,对某制造企业实施税收检查,通过核查“账实”差异、细审工资费用数据,查实该企业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采取虚列人员、分解工资的方式逃避代扣代缴义务,偷逃个人所得税20多万元。结果该局依法对企业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0多万元的处理决定。企业带来名誉和纳税信用评级等多方面的损失。

 人员信息类风险与防范2、少报人员扣缴义务人存在少列人数达到少缴个税的目的 或者隐藏人数,从而达到小微企业标准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按“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优惠政策:不超过100万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100万至300万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提 醒!!

 为了少缴企业所得税,目前有部分单位始终申报老板一个人或者长期只给1、2个员工申报个税情况存在。

 人员信息类风险与防范(二)、 纳税人信息是否准确。要求:如实填报风险:信息不准确导致申报异常防范:仔细核实1、姓名和身份证。一般不会出问题,否则校验通不过。一人多号,公安解决,去大厅并档。生僻字等问题,去大厅白名单解决。特殊问题无法解决的办税大厅处理。

 人员信息类风险与防范2、 、 入职离职时间要求实事求是,否则会申报异常入职时间提前 多扣基本扣除入职时间滞后 没有基本扣除离职时间不填 一直扣除五千例:2:某单位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发现部分人员没有扣除5000元/月的基本扣除,导致个人多缴个人所得税,经仔细查询个人信息时发现该部分人员的入职时间在申报期之后,系统比对默认无基本扣除

 人员信息类风险与防范例3:某单位7月新入职员工,由于系统中设置入职时间为1月1日,会导致该员工多扣6个月5000元基本扣除,导致少缴税款。3、电话号码要求本人号码,便于汇算清缴、核实事项。现状:目前发现部分单位申报表中个人电话号码为11111111111或者电话号码与本人真实电话号码不一致的现象比较严重。影响:在汇算清缴、核实事项过程中我们无法联系到纳税人会影响纳税人汇算清缴甚至可能会导致纳税人多缴税款或者产生涉税风险。

 人员信息类风险与防范4、 任职受雇类型证券保险行业的劳务关系要特别注意,关系到基本扣除等项目的连续性。一般的雇佣关系就选择雇员,一般性劳务选择其他。注意:个人从事保险营销和证券经纪取得的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收入,不含增值税,并对其开具发票的过程中,依法缴纳的地方税费和附加,以及展业成本,准予扣除,再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税款。和工资薪金计税方式类似,有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项目。

 人员信息类风险与防范5、特殊人群要注意指年龄超过65岁及低于合法用工年龄(一般到18岁)的人员,该部分人员是重点核实的主要对象。注意:退休金不属于劳务所得,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退休金以外的收入,需要申报交纳个人所得税;退休后返聘所得的劳务收入,每年超过六万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人员信息类风险与防范(三)、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准确建议:由纳税人自行下载APP填报,扣缴义务人的风险较小,同时有利于以后纳税人的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1、本人任职单位要准确,否则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不能推送到正确的任职单位。如发现有自己未工作过的单位可以在APP中申诉,防止自己的信息被冒用,通过系统导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不能发现信息被冒用的情况,有利于保护纳税人自身权益。

 注意人员信息类风险与防范2、配偶、子女身份信息的准确与否关系到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能不能足额享受。3、父母身份信息的准确与否关系到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能不能享受。4、共同赡养人的身份信息准确与否关系到本人能够享受到多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 扣除。5、配偶身份信息准确与否关系到住房贷款和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合理,足额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注意人员信息类风险与防范注意:个人、配偶、子女、父母身份信息在后台会进行交叉比对,通过公安、民政、教育和填报人之间信息匹配,发现疑点会推送核实,纳税人在填报时的身份证号码和各种关系不能随便乱填,不匹配的数据会被校验出来。

 收入信息类风险与防范要求:全员全额如实准确申报风险点:1、单位员工的工资长期为0元或者1元、和5000以下的其他数值的,明显未如实申报。正常情况下,一个企业应该有一定的人员,那么就会有一定的人工薪酬支出。如果人员薪酬长期为0或者一元,会被怀疑存在皮包公司虚开发票的行为、或者规避个税的行为,结合企业经营情况如发票开具等方面数据,会被税务部门重点关注的、列入日常监控对象。

 收入信息类风险与防范2、部分规模较大或经营状况较好的单位长期申报税额为0元,明显存在异常。税务机关会依靠金税三期系统中的同行业信息和征管数据来分析企业可能出现的税收方面的问题,更加严格,更加精准。无中生有、虚造员工,常见手段还有虚增工资、阴阳工资一旦被查到,将面临追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数额巨大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例4、 一家新三板公司公司2011年账列应付工资科目为5,013,120.00元,其中列支工作人员2,779,470.00元,销售及相关人员工资714,500.00元,外勤人员工资1,519,150.00元。

 收入信息类风险与防范检查发现账列外勤人员发放的工资其中有1,211,400.00元无签字记录、转账凭证或收据有效发放依据。对于无有效发放依据的工资属多列工资1,211,400.0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302,850.00元。3、个税申报系统申报的工资薪金跟企业所得税年报中申报的工资薪金差距较大,存在部分员工虽然发放工资但是没有进行全员全额个税申报。注意:目前我们分局管户部分企业就发现有未全员全额申报的现象,造成少缴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风险很大,部分企业我们也已经电话核实了相关情况。

 收入信息类风险与防范4、存在自然人股东借款长期不还未代扣个税。注意:个人从法人企业列支消费性支出和从投资企业借款的管理。对投资者本人、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的相应所得,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规定,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即使表面上不属于利益相关人,税务征收机关通过推论可以确定为利益相关。5、公司年终存在向自然人股东分红未代扣个税现象。例5:企业对股东甲分红100万元,未代缴个人所得税,甲直接取得100万元红利,甲表示很高兴。如果哪天被查到了,税款还得由甲来交,需要吐出20万元来缴税;企

 收入信息类风险与防范业应代扣代缴而未扣税款,要被处以未扣税款50%以上至3倍的罚款,即罚款10万元至60万元。其实对企业来说,分红100万元,是否代缴税款,总的支出都是100万元。投机取巧,最终还得至少多掏10万元,那就不好了。6、存在向员工发放福利、补贴、津贴等但是未并入工资薪金申报个税情况。注意: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我们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单位发放的取暖费、防暑降温费补贴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取得2倍或3倍的等加班工资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收入信息类风险与防范7、存在聘用退休人员、临时人员上班但是未申报个税,支付外部人员劳务费虽已代扣个税,但是没有申报个税现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8、个别公司存在人为随意变更个税申报的税目如将“工资薪金所得”变更为“股息、红利所得”或者将“股息、红利所得”变更为“工资薪金所得”等现象达到少缴个人所得税现象。

 收入信息类风险与防范9、年终一次性奖金只能按规定享受一次,有部分单位存在一直已发放,从来未申报的现象。注意:按照《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但不能不申报个人所得税。

 收入信息类风险与防范10、扣缴义务人在填报申报表时随意添加免税项目,目前条件下绝大多数人是没有免税项目的,免税项目要符合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的才可以填报。注意:跟工资薪金有关的免税主要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抚恤金、救济金(指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

 或没有收入信息类风险与防范11、其他扣除项目填写要求规范,不仅仅要求填报数目,而且要求填报其他扣除的内容,不是什么都可以往里装的。注意:在实践中我们发现,有些单位将党费、年金等费用填入其他项目,这个不可以。党费不是扣除项目;年金是有专门的填报栏目。12、对申报收入数据随意加工,填报数据不实,如收入中提前扣除三险一金和基本扣除。注意:申报收入要求如实,有单位对政策理解错误,在申报收入时填入已扣除三险一金和基本扣除数字,造成扣除项目重复计算,导致少缴税款。

 申报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事项1、尽量签订三方协议,做到申报、扣款及时。2、申报前在系统设置里的税款计算一般设置为在线算税模式,防止申报软件内数据不全导致计税错误。3、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建议由纳税人在APP自行填报,扣缴义务人在计算税款时要切记下载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每次都要)

 ,防止漏扣专项附加扣除导致税款计算不准确。4、申报完成后的备份数据在第三方介质内保存,防止硬盘损坏导致数据丢失,后续数据恢复补充很困难。

 责任与追究扣缴义务人未履行扣缴义务,需要承担履行法定义务并接受处罚。扣缴义务人责任的类型可以分为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未按期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解缴外,从应解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责任与追究扣缴义务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计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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