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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癸卯学制中的实业教育制度述评

时间:2022-10-19 17:55:05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实业教育是职业教育的前身,是我国近代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904年,清政府颁布了癸卯学制,实业教育制度由此确立。这一时期的实业教育初步形成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框架,并培养了一批技术人才,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会的需求,为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清末;癸卯学制;实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0)02-0159-02

鸦片战争以后,满清朝野有识之士认为,中国之所以失败,并不是败在表面上的枪炮不如人,而是败在教育上的落后。清政府也逐渐意识到,要想利用西方的坚船利炮,必须培养为己所用的技术人才。以洋务派为代表的先进分子创办了众多的洋务学堂,培养了大批翻译、军工、商业方面的人才,成为中国近代职业教育的开端。甲午战败后,中国创巨痛深,国势危如累卵。“兵战不如商战,商战不如学战”成为国人共识。迫于内外压力,清政府于1904年颁布了癸卯学制,揭开了中国职业教育的新篇章。

实业教育的宗旨

如张之洞所言,癸卯学制总的教育宗旨是“以端正趋向、造就通才为宗旨”。这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共同遵循的教育宗旨,并把“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作为指导思想。1906年,学部奏请把“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作为教育宗旨,忠君、尊孔成为首要的教育总则,实业教育也不例外。

《实业学堂通则》的设学要旨指出:“实业学堂,所以振兴农工商各项实业,为富国裕民之本计;其学专求实际,不尚空谈,行之最为无弊,而小试则有小效,大试则有大效,尤为确实可凭,近来各国提倡实业教育,汲汲不遑,独中国农工商各业,固步自封,永无进境,则以实业教育不讲故也。”①这就明确了实业教育是振兴农工商业使国家富强的基础,中国国穷民苦正是由教育上的落后造成的。管学大臣张百熙认为:“国民生计,莫过于振兴农工商实业,兴办实业学堂,有百益而无一害。”可见实业学堂的根本要旨是为国富民足。

《奏定学堂章程》详细规定了各级实业学堂的办学宗旨:初等实业学堂以教授农工商最浅近之知识技能,使学生毕业后能从事简易农工商业为宗旨;中等实业学堂以教授农工商必需知识,使学生将来能从事农工商业为宗旨;高等实业学堂则以教授高等技艺,培养专门人才并为学堂储备教师及管理人员为宗旨。另外,规定艺徒学堂以教授工业技术、培养技术工匠为宗旨;实业教员讲习所则以培养本学堂及实业补习普通学堂、艺徒学堂教员为宗旨。

实业学堂的建立

各级学堂的设立癸卯学制虽然作为全国统一学制,实业学堂系统也已初具规模,但是清政府并没有整体规划设计,实际上仍是各省督抚按照当地情形自行处理。《学务纲要》也只能要求各省“就地方情形审择所宜,亟谋广设”。1905年,清政府废科举、设学部以后,实业教育逐步走入正轨,开始有系统、有计划地办学。1906年,学部在《通行各省举办实业教育》一文中指出:“实业教育所以振兴农工商诸政,教养相资富强可致。中国地利未尽,工业未精,商业未盛,惟求其故,由于无学。”要求各地设初等实业学堂及实业补习学堂等各类实业学堂。鉴于初建条件限制,设置学堂由初级到高级分步实施。省、府、州、县分立高、中、初等实业学堂,以省为主,逐步形成完整的实业教育体系。但对于“尤足使广众人民均有可执之艺虽薄技粗工,亦使略具科学之知识,所以厚民生而增国力”的实业补习普通学堂和艺徒学堂等简易学堂,则要求各地在初等与高等小学堂附设,以方便民众学习。

女子职业教育受封建传统束缚,女子教育一直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清末学制中也没有关于女子教育的规定。1907年,学部规定女子有受教育的权利,此后,各地陆续开办女子学堂,诸如福建、杭州的蚕桑女学堂,上海、北京、天津的女医学堂等。这种女子职业教育具有很大的进步意义。

教育经费筹措实业学堂中属部门办的由部门拨款;省办学堂由各省自筹经费。但是由于统治者的腐败,加之战败赔款,清政府财政捉襟见肘,实业教育经费如果全部依赖政府拨款,必然入不敷出。因此,在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的前提下,鼓励民间办学,既能节约开支,又能推广学校。为此,清政府特立专条,有官员或士绅捐资兴学的,给以奖励。由于政府重视和鼓励私人办学,1907~1909年3年间,全国实业学堂数从137所增至254所,增长了85%以上,并且实业学堂的增长速度也高于普通学堂。②而同一时期的民族工业也有较大发展,这与实业学堂的发展也具有一定的联系。

实业学堂的课程设置

各实业学堂章程详细规定了所设科目及课程门类,这是中国职业教育系统划分科目与课程规范化的开端。学堂章程是参照国外尤其是日本的实业学校制定的,并针对国内实业应备的科目分门罗列,予以变通,编订而成。章程具有较强的统一性和灵活性,各省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形予以调整,不必全部照搬。课程大体可分为普通学科、实习学科、实习三类。其中普通学科课时较少,处于辅助地位;实习学科课时较多,占主要地位。普通学科中的修身、中国文学、算术、体操四门为各类学堂的共同必修课,中等以上实业学堂要求学习外语。

初等实业学堂初等实业学堂分为农业、商业、商船三大类。其中,初等农业学堂分为农业、蚕业、林业、兽医四科。普通课除必修课以外,还开设了中国文理、格致等课程;实习科目以农业科为例,设土壤、肥料、作物、农产制造、家畜、虫害、气候及实习共8门课程。初等商业学堂开设地理、簿记、商品学、商事要项、商业实践加上必修的四门课共9门课。初等商船学堂又分航海、机轮二科,前者有科目10门,后者有8门。初等实业学堂的课程内容较为浅近,课程门数也比较少。

中等实业学堂中等实业学堂分为农业学堂、工业学堂、商业学堂。农业学堂分预科和本科,本科又分为农业、蚕业、林业、兽医、水产五大科类。预科有修身、中国文学、算术、地理、历史、格致、图画、体操等课程,外国语为加设课程;各科普通课程有修身、中国文学、算学、物理、博物、理财大意、体操等。除普通课程必修以外,各科可自行开设符合自身需求的科目,如水产业可开设地理、水产业法规等课程。农业科的实习科目有土壤、肥料、作物、园艺、农产制造等12门。中等工业学堂分为预科和本科,预科开设科目等同于中等农业学堂,本科分为土木、金工、造船等十大科类。各科普通科目有修身、中国文学、算学、物理、化学、图画、体操等;各科的实习科目多少不一,电气科有7门,木工科有8门,矿业科有8门,染织科有7门,窖业科有6门,漆工科有5门;各科除规定科目以外,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加设地理、历史、博物、外语、理财学法规、簿记等科目。中等商业学堂同样分为预科和本科,预科开设科目同农工科,本科不分类,所开设的普通科目仍是修身、中国文学、算学、体操四门;实习科目有商业地理、商业历史、外语等9门。由此可见,中等实业学堂较初等学堂科目更多,学习内容更加广泛深入。

高等实业学堂高等实业学堂分为农业学堂、工业学堂和商业学堂。高等农业学堂分为本科和预科,本科又分为农学、森林、兽医三类科目。预科科目有人伦道德、中国文学、外语、算学、动物学等10门。农学科科目4年中有21门,包括农学、园艺学、化学、昆虫学、养蚕学、畜产学等;实习农业则有耕牛马使用法、农具使用法、家畜饲养法、肥料制造法、干草法等25门科目;森林学科目有30门,兽医学科目有32门。工业学堂分为13科,其中机器科专门科目有工作法、铁钢论、应用力学、电气工学等7门;电气科专门科目有电气磁气、工作法、应用力学、电气工学、发动机、工场实习及实验等6门;土木科专门科目有测量学、河海工、道路铁路、桥梁等7门;其他科的实习科目也各有6~8门。此外,各科尚有普通科目15门,包括人伦道德、算学、物理、化学、应用化学、应用机器学、图画、制图等。高等商业学堂分为预科和本科,预科科目有商业道德、书法、作文、算学、簿记、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法学通论、外语、体操等共10门;本科不另分科,共有18门科目。高等工业学堂只有13科,反映了当时工业还不太发达,不可能设置更多的科目;普通科目中的专业基础课程的门数为9门,也反映了当时科学技术发展水平还不高的现实。

实业教育的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机构从中央到地方设有四级行政机构管理实业教育。1905年,清政府在中央设立学部,包括总务、专门、普通、实业、会计五司,分管全国教育行政事宜,其中,实业司专门负责管理实业教育,除对癸卯学制进行调整和补充以外,还具体负责制定实业教育发展原则,颁定各项章程,统一课程标准,规定教学内容等。地方上,在省一级设立提学使司,统辖全省学务。在省会设置学务公所,下分总务、普通、专门、实业、会计、图书6课,每课设课长、副课长与课员,选有学行的官绅,由提学司详请督抚委派。另设学务议绅4人,并设议长1人,由学部慎选奏派。县一级设立劝学所,统一管理全县的教育事宜。劝学所设总董1员,由县视学兼任,以综核各区事务。每区设劝学员1人,由品行端正并热心学务的士绅充任以负责本区劝学工作。劝学员主要负责本区的调查筹款、研究办学事宜、拟定办法、劝导兴学以推广学务等。至1909年,全国共设立劝学所1558所,只有五分之一的州县未设立。在实业学堂内部,初等实业学堂设堂长,中、高等实业学堂设监督,主持学堂一切教育工作。各级实业学堂设正、副教员,正教员负责授课,副教员协助正教员工作。中等实业学堂还设有掌书、文案、会计、庶务等;高等实业学堂则设有教务长、庶务长及掌书、文案、会计、杂务等官职。学生管理工作设兼学,由教员兼任,负责学生考勤与功课勤惰及起居等,高等实业学堂另有斋务长与专司,负责考查学生品行。

学业考试管理与普通学堂一样,实业学堂考试分为五种,即临时考试、学期考试、年终考试、毕业考试、升学考试。临时考试不定期举行,没有升降赏罚,目的是考察学生的记诵解悟能力;学期考试每半年一次,于暑假前由监督、堂长会同教员负责举行,其目的是考察优劣、甄别淘汰;年终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及格者升级,不及格者留级再考,再不及格则令其退学;毕业考试最为严密,由地方长官会同学堂监督、教员亲自主持。

实业教育的师资与学生

教员学制初建,创设学堂的最大困难就是找不到现成的教员。清政府从四个方面入手解决师资匮乏的难题。第一,设立实习教员讲习所。最初设想是学生来源于初级师范学堂、中学堂以及同等以上之实业学堂毕业生,但由于新式学堂初办,难以找到此类合格学生,因此酌量变通为,年龄在17岁以上,25岁以下,文理明通者,先补习一年普通学科,再入正科学习。第二,延聘外国教习。由于癸卯学制是仿照日本所定,所以聘请的教员以日本人居多。据统计,1897~1909年,中等以上42所各类实业学堂聘请的日籍教员多达145人。③第三,留学生回国充任实业学堂教员。选派学生赴东西各国留学,等出洋中等实业学堂学生学成归国后,即开办中等实业学堂,先教授普通简易之艺术,等到出洋的高等学堂学生毕业回国后,再增设高等实业学堂。第四,由实业学堂毕业生任教。《实业学堂通则》规定:“力能延聘外国教师者,届时添聘数人充本学堂正教员,而以毕业学生充助教”。④教员任期一般为2~3年,除辞退者以外,一般任期满后再决定聘退。教员聘期未满不得自行告退。另外,规定外国教员不得进行传教活动。

学生在学生入学方面,《实业学堂通则》规定:“高等农工商业学堂,以年在18岁以上,中等学堂毕业的学生中考选入学;中等农工商业学堂,以年在15岁以上,在高等小学堂毕业的学生中考选入学;初等农工商业学堂,以年在13岁以上,初等小学堂毕业的学生考选入学;实业补习普通学堂,以在高等小学修业2年以上,及年过15岁,已在外操作实业,愿增充其学力者考选入学;艺徒学堂以年在13岁以上,已毕业于初等小学的考选入学。凡投考实业学堂的学生,均需品行端谨,体质强健,其学力与各学堂程度相当,取具妥实保人保结,始准考选入学”。⑤在学生待遇方面,实业学堂的学生入学,除实业教员讲习所免费、艺徒学堂听各省厅州县酌定外,余均应收学费。实习教员讲习所毕业生必须按规定服务6年,否则缴还学习时补贴费用。学生毕业政府奖给出身。高等小学堂毕业由地方官考核,升入中等学堂归学政考试给奖,中等学堂毕业由道府大员考核,升入高等学堂者归督抚会同学政考核给奖,高等学堂毕业须奏请朝廷简放主考,会同督抚学政考核。中等实业学堂毕业分别奖以拔贡、优贡、岁贡;高等实业学堂毕业,其最优等、优等、中等者均作为举人,分别以知州、知县、州同用。

虽然清末的实业教育还停留在模仿学习阶段,并且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学制本身也存在一些缺点,但毕竟使中国的实业教育前进了一大步,为我国的职业教育奠定了发展的基础。

注释:

①杨学为:《中国考试通史(第三卷)》,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82页

②③李蔺田:《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史》,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26页,第36页

④《奏定实业学堂通则》(1904年1月13日),《设学要旨第一》,第6节

⑤《奏定学堂章程·实业学堂通则》(光绪二十九年),《入学资序章第二》,第1~4节

作者简介:

吕建强(1984—),男,山东平度人,硕士,供职于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研究方向为教育史。

(本栏责任编辑:王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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