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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9篇

时间:2022-10-05 12:35:2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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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9篇

篇一:企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李*谢制作 李 A 谢老师制作

 城区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全面管控安全风险,合力攻坚顽瘴痼疾,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保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全县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 2022 年 3 月底,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质量是安全基础,安全是生产前提”为宗旨,提高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聚焦教训汲取、风险管控、隐患根治、打非治违、措施落地,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坚持“全方联动、全民参与、全面排查、全力整治、全程严查”,持续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巩固提升,深入开展滚

 动式、拉网式、地毯式的“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严查失职渎职,严肃追责问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以抓落实的韧劲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的动态平衡,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二、组织领导 成立城区“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领导组(以下简称“集中行动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领导“百日攻坚”集中行动。

 组长:虚拟庄甄 副组长:虚拟庄贾、虚拟庄唯、虚拟庄苏、虚拟庄艾 成员:虚拟庄、虚拟庄淘、虚拟庄拼 各行政村、社区书记,相关站所负责人 集中行动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原彦峰担任,负责“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等工作。

 三、重点范围 覆盖所有行业领域,突出两个重点,共 12 个领域,分别是、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危废处置、金属冶炼、消防安全、城镇燃气、工地临时建筑、民爆物品、文化旅游、森林防火、开采矿产资源。

 四、重点内容

 在全面落实省、市、县确定整治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明确城区“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重点内容。

 1、危险化学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攻坚和巩固提升重点任务要求,全面排查辖区范围内加油站、加气站等危化企业,针对冬季特点开展防火、防爆、防雪、防滑、防静电、防冻凝为重点的安全检查。严格检维修及动火等作业。严防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环节和“两重点一重大”安全风险,全力推进危化产业转移项目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范围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责任站所:安监站)

 2、道路运输。按照《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攻坚和巩固提升重点任务要求,及时查漏补缺,以“两客一危一货”为重点,排查非法运营、“三超一疲劳”等行为。重点检查农村道路,对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重点路段,及时发现排除险情、消除隐患,切实保持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严管高压态势。遇有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加强道路管路管控。保持农用机动车违法载人严管严查高压态势。(责任站所:交通站)

 3、建筑施工。按照《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攻坚和巩固提升重点任务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结束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抓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紧盯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点排查冬季施工防冻防滑措施落实不到位、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等安全隐患。要认真落实施工现场防坍塌、防疲劳作业、防高空坠落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员工生活区的防火安全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农村房屋建筑“四办法一标准”规定,确保安全。(责任站所:住建站)

 4、城镇燃气。严格按照市县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和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学校、商场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管道设施以及燃气管网、入户管道、居民用气等安全风险隐患。(责任站所:住建站)

 5、工地临时建筑。对工地内临时建筑私拉乱接电线等违规现象进行排查。工人宿舍一律使用 36V 低压供电,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全面排查使用年限长、存在构件老化或损坏等结构安全隐患的临时建筑以及使用燃烧性能低于 A 级要求的材料搭建的临时建筑。加强工地内临时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务工人员消防安全教育,足额配备消防器材,确保临时建筑

 逃生通道畅通。(责任站所:住建站)

 6、民爆物品:加强民爆物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全过程安全管控,切实防范民爆物品流向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严格规范民爆物品库房安全保卫工作,严防民爆物品丢失及被盗。(责任站所:安监站)

 7、文化旅游:治理歌舞、游艺、剧院、互联网营业等场所消防设施器材未定期维护、保养、检测以及疏散通道、疏散标志不符合规定等隐患;整治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对旅游产品、旅游线路未进行安全评估,未落实旅游包车“五不租”制度等行为。完善景区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严防群死群伤事故。(责任站所:文化站)

 8、危废处置:按照《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攻坚和巩固提升重点任务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结束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全面排查“煤改气”、清洁型煤燃用、渣土和垃圾清理、污水处理、涉爆粉尘企业的风险隐患。(责任站所:环保站)

 9、金属冶炼。按照冶金工贸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

 任务要求查缺补漏,突出高温熔融金属吊运、煤气(天然气)、配套危化装置、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等重点,深入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肃查处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全面消除重大事故隐患。(责任站所:安监站)

 10、消防安全: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攻坚和巩固提升重点任务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结束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商住混合体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紧盯商场、县场、养老院、医院、文博单位、“三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老旧高层建筑,全面排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占堵疏散通道、停用消防设施等安全隐患。(责任站所:安监站)

 11、森林防火:按照全省《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和森林防火“双八条”措施要求,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防火源带入山内林内,严格落实网格化巡查和定点责任看护制度,坚持以推进林长制为抓手,切实盯住“五头”、看好“五口”、严查“五边”。要提高火灾防范意识和扑救能力,加强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打早、打小、打了”。(责任站所:林业站)

 15、开采矿产资源:按照全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

 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内容组织实施。(责任站所:国土所)

 五、方法步骤 采取“企业自查自改、城区全面排查”的方式,开展“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具体分两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2022 年 1 月 10 日前)。结合季节、节日特点,制定“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1 月 7 日前报城区“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全面自查自纠,相关情况上报城区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集中整治(2022 年 1 月—3 月底)。城区有关站所要对辖区内所属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逐一进行排查整治。

 六、机制保障 在用好用足全省“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考核、一追溯”的“12341”闭环工作机制,实行“发现问题、信息处置、移交办理、信息公开、提级核查、重点督导、考核通报”七步法全过程闭环管理的基础上,坚持我中心实际,切实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

 (一)包保督导。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担当、主动担责、主动出击、主动作为、主动化解各类风险,严格落实乡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排查责任制,特别是村级要强化基层治理网格化管理,落实网格员的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发现及报告责任。“一把手”要带头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抽查、突查,把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冬季用电防火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来抓。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领导干部要在岗带班,完善信息报告机制,做好应对冬季极端天气物资储备、人员准备,确保万无一失。

 (二)每日调度。城区“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汇总,各检查组,各安全负责人要及时将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上报。

篇二:企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市 XX 医院安全生产 “百日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防治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医院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市卫健委下发《抚顺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卫健委决策部署,按照“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深入开展 XX 市 XX 医院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排查隐患、整治隐患、清缴隐患,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 市 XX 医院是市属大型综合性三甲医院,担负着为抚顺市市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重任,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康,做好医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促进市委、市政府和市卫健委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医院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竖骨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

 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稳定。

 三、工作内容和方式 全面排查医院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和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具体内容 1、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标准和程序的贯彻执行情况。

 3、工作重点:正在维修施工场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施工安全责任、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具有放射源的科室,采供血科室、冷链库、三级生物实验室、运输、保藏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的科室;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特别是关键设备、装置(如供电供水供热设施、防火防盗设施和电梯等 )、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危险物品的容器(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急救车辆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门诊、急诊科、病房、急救中心、公共卫生信息网络设施、集体食堂、集体宿舍等人员聚集场所(如门诊、急诊人员聚集的场所安全警示标志、防火设施完好状况和疏散通道的畅通状况)。

 4、要积极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要与相关部门建

 立沟通和联动机制,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解决医疗机构在安全管理和医疗执业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内部治安保卫保障机制和工作机制,健全机构和队伍,有效落实防盗窃、防扒窃、防诈骗、防火灾、防破坏等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制订防恐怖、防破坏、防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要采取有力措施,保护患者在院期间生命和财产安全,努力化解医患矛盾纠纷,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

 5、组织全院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重点检查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用电、用火、用油、用气场所消防设施配置等防范措施情况,楼梯、通道、电梯、安全出口的标识和畅通情况,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

 6、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三类人员(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和教育培训情况。

 7、应急管理情况。特别是病伤者应急救援和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8、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同时,还要对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防范措施和长效机制的情况进行督查,促进整改存在

 的问题。

 四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医院成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卫健委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统一领全院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

 医院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要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对本小组的安全生产负总责,责任层层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自查工作,并及时向院安委办报告。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科室把这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要结科室实际情况和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完善应急预案,从指挥系统、人员组织、后勤保障、处置措施、报警程序等方面,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医疗救援到位、急救药品到位、应急物资到位。对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区分性质和程度,区分轻重缓急,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强化整改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整改到位。

 (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院安委办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切实规范监督检查方法和程序,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责令整改。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科室加强督促检查。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并提出防范措施,制订应急预案;对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

 整改。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广泛发动职工群众。要加强全院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法人主体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激励和督促机制,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四)标本兼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医院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附件 1:

 XX 市 XX 医院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领导小组 一、主要职责 XX 市 XX 医院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卫健委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的决策部署,统一领导医院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指导和督导

 全院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XXX

 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XXX

 党委副主任

  XXX

 副院长 XXX

 副院长 XXX

 纪委书记

  XXX

 副院长

  XXX

 副院长

  XXX

 副院长 XXX

 工会主席

  XXX

 总会计师 成

 员:XXX

 办公室主任 XXX

 人力资源部部长 XXX

 后勤保障部副部长 XXX

 科教科科长 XXX

 干部保健科负责人 XXX

 纪检监察室负责人 XXX

 公卫科副科长 XXX

 护理部负责人 XXX

 保卫科副科长 XXX

 医务部副部长 XXX

 医务科负责人

 XXX

 设备科负责人 XXX

 信息中心负责人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 XX 医院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副书记李宏伟兼任,副主任由院办公室主任张淑芬兼任,成员由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人员组成,负责全院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的组织协调、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XX 市 XX 医院

 2019 年 1 月 11 日

篇三:企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2022 年 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 “ 百日行动 ” 实施方案 参考范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的通知》(xx〔2022〕x 号)等要求,巩固全市住建领域质量安全综合治理阶段性成果,推动安全隐患整改,决定在全市建筑施工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现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

 二、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 15 条硬措施以及省、市具体工作措施,紧盯高温及汛期安全生产不利条件,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开发区、园区薄弱地区和重点部位、环节,强化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和督查交办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 15 条硬措施以及省、市具体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二)国务院安委会第一考核巡查组 6 月中下旬在我市延伸考核巡查期间交办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省安委会第六综合检查组对我市开展综合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三)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各地检查以及企业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四)项目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主要岗位人员是否配备、到岗履职到位,是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并建立隐患整治台账;施工单位“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单位是否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安全检查等制度,是否落实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带班检查制度;是否组织开展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五)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是否认真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 37号),加强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审批、验收等环节管理,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作业,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建立危大工程清单和安全文明措施费支付责任,严格落实施工单位现场管理和监理单位旁站监理责任,确保危大工程安全风险受控。

 (六)起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是否认真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加强起重设备分包单位管理,推行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严禁分包给无资质或挂靠资质的单位;是否严格落实起重设备安装、顶升加节(附着)、拆除等作业现场监督和旁站监理责任;是否加强起重机械日常检查维保巡查,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聘请起重设备安全专家、检测机构定期开展检查,消除风险隐患。

 (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风险辨识评估、作业审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安全培训教育、应急处置等制度;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专项方案,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是否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监督、旁站,坚决杜绝盲目施工作业、盲目施救行为。

 (八)高坠事故预防常态化管理情况。是否认真落实《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安徽省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安全管理措施》(建质函〔2020〕495号)及《xx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模板脚手架安全管理的通知》(建管函〔2021〕320号)、《xx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高

 处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建管函〔2019〕431 号);是否认真组织排查高处作业在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落实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常态化开展安全巡查检查,加强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检查和高处作业防护措施检查,严格防范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事故发生。

 (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建设工程火灾风险防控治理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是否落实消防安全技术和管理要求,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和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等制度;是否加强生活区、办公区、集中停放充电区等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开展灭火及应急疏散应急演练;是否按规定配备安装消防设备设施,生活区配备独立式烟感探测报警器。

 三、工作方式 (一)深入开展自查整改。“百日行动”期间,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要牵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对照主要内容认真组织安全排查,对排查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到位,隐患整改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和问题

 清单,自查工作要贯穿 “百日行动”全过程,直至各类安全隐患整改到位、隐患消除。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前一阶段大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检查工作贯穿“百日行动”全过程,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分级建立台账清单。

 (三)加强专项督查。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加强对本地区工作开展情况督导,市住建局将组织由副县级领导带队的督查组对各地区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情况开展督导。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百日行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进一步细化检查方案,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用心用力,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确保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百日行动有序实施、取得实效。

 (二)狠抓问题整改。各相关单位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必要时要责令停工整

 改,及时查验施工单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对企业自查工作流于形式或隐患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要严肃处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优势,多种形式宣传报道“百日行动”进展和成效,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突出企业和项目,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广泛发动项目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积极举报身边安全隐患,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篇四:企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1 -

 XXX 公司安全生产百日攻坚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国资委部署要求,深刻吸取 XXX 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持续用力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排险除患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XXX》,结合公司实际,即日起,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市国资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坚持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全面开展地毯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进行集中攻坚,着力解决存在问题,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生命线,确保企业生产运营安全平稳有序,以实际行动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成立 XXX 公司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 2 -

 组成如下:

 组

 长:XXX 成

 员:XXX、XXX、XXX 三、重点工作 专项行动的范围为 XXX 公司各生产经营单位。各单位要全面梳理本单位工作重点、薄弱环节,重点对事故多发、隐患突出的重点环节实施攻坚,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进行深入整治。

 (一)重点整治领域

 专项行动期间,重点做好以下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

 1. 新建项目 领域。

 一是严格落实“硬六条”措施。对建筑施工项目落实安全生产“硬六条”措施的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二是整治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按照《XXX》,对违法转包、分包行为进行再排查、再治理,并形成长效机制,构建法治化、规范化的公开竞争良好环境; 三是整治危大工程安全风险。要以夏季汛期高温施工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为重点,地毯式排查所有危大工程,深入整治事故隐患,强化危大工程风险管控,严格落实“六不施工”硬性规定; 四是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重点整治超资质范围承包、违规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行为,确保施工单位资质能力与施工要求相适应。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杜绝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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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五是整治特殊作业安全风险。严查交叉作业情况,吊装、动火等特殊作业一律不准进行交叉作业,特殊作业做到有风险研判、有方案审批、有防护措施、有旁站监理、有消除隐患。

 2. 交通运输领域。一是定期对公车进行安全检查,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 二是加强大雾、台风、强降雨等恶劣天气下安全警示提醒,做好行车安全管理; 三是对全体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行车教育,帮助驾驶员克服麻痹思想,杜绝超速、超员、超载、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3.。

 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排查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和储存、使用量较大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风险,以及在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风险,严格分库、分类存放,严禁混放、混装。

 4. 城镇燃气领域。对使用燃气的单位食堂、宿舍等场所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排查整治用气环境、设施设备、防范措施等方面的问题; 5. 消防安全领域。一是持续做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等专项行动,确保“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 二是结合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工作,严防“小火亡人”,加强高层和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仓库堆场、“三合一”场所、出租物业等重点领域的消防隐患排查,对自动消防设施系统、用电用气用火及电

 - 4 -

 气设备安全状况等关键部位严格彻底检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三是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私拉乱接飞线充电现象。

 6 6. . 特殊作业领域。一是落实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领域,严格遵守动火作业“三个一律”、高处作业“三个必须”、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准”等规定要求;二是落实作业审批、现场监护、装备佩戴、应急救援等工作程序。

 (二)重点整治行为

 专项行动期间,重点对以下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1.违法转包、分包及资质挂靠的行为; 2.停业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行为; 3.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 4.安全生产虚假培训、使用假证、无证上岗的行为; 5.超核定能力组织生产的行为; 6.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7.新、改、扩建项目未经审查验收擅自组织建设或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 9.未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行为; 10.风险隐患未依法落实“双报告”规定或未按规定期限整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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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时间安排及实施步骤 自发文之日起至 2022 年 7 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2 2022 年 年 4 4 月 月 1 15 5 日前)。各单位要深刻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组建工作小组,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动员部署,切实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二)全面整治,排险除患(2 2022 年 年 4 4 月 —7 7 月)。各单位进行全面隐患排查,要边排查、边整改、边提升,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整改落实。

 (三)建章立制,总结提升(2 2022 年 年 7 7 月底)。各单位要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深入分析共性问题和重大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专项行动,是市委、市政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稳定大局,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落实,务求工作实效。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研究、亲自部署推动、亲自带队检查,亲自协调解决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其他领导同志要按分工落实落细各项工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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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发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群众监督参与”作用,对本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舆论氛围。要依托各种媒体平台,深入宣传专项行动中采取的有效、有力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兼顾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风险防控和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形进行通报,推动工作落实。

 (三)加强信息报 送。各单位专项行动联络人负责跟踪掌握本企业工作情况。请各单位于 4 月 15 前报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 7 月 15 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专项行动期间,要落实“每周一报”,每周二前向上级安委办报送统计表和典型案例、阶段工作总结,每周报送典型案例不少于 1 个。

 XXX 公司将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展期间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单位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年度考核。

篇五:企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重装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 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全国自建房安全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深刻吸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房屋建筑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堵塞漏洞,彻底消除因房屋建筑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隐患,保证公司范围内房屋建筑安全,切实防范房屋建筑安全事故发生,按照集团党委会要求,公司决定从即日起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特制定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所属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全国自建房安全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及集团的安排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把这项工作不折不扣抓紧抓好。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件头等大事来抓。公司各所属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结合本单位房屋建筑实际情况,细化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技术、资金、人员、力量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房屋建筑

 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要加强督导督查,组建“领导+专家”工作专班,下沉一线对排查整治工作逐级进行督导检查,要协调多部门参与隐患的整改治理工作,有力推动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方案。

 要严格落实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规定和要求,对工作进行细化部署,确保动员部署到位,压力传导到位,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公司各所属企业要结合房屋建筑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房屋建筑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方案,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公司将房屋建筑安全列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重点内容。

 要积极与集团相关建筑设计企业对接,发挥集团协同协作优势,争取集团相关建筑设计企业和安全专家参与隐患的评估、排查、督导,确保隐患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深入彻查整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力量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以此次排查为契机,对办公楼、科研楼、车间厂房、库房、宿舍楼、产权住宅楼、营业用房等房屋建筑安全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大排查,澄清底数、拉出清单、建立台账,做到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死角,全面检查和排除各类房屋建筑安全

 隐患。要突出重点,重点排查整治经营性房屋建筑安全,要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销项,坚决消除经营性房屋建筑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置;对暂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采取措施严密监控,必要时要及时组织人员撤离。特别是列入临界、超龄和其他特殊情况,目前依旧有居住、生产的房屋建筑,要立即聘请专业房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的,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住户、生产企业撤离。要制定完善应对房屋建筑突发安全事故、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公司将对房屋安全排查治理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和不良影响的单位,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强化应急,整治火灾隐患。

 以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为契机,全面开展房屋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针对经营性房屋、燃气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储存、粉尘涉爆、液氨液氧、有限空间作业等易发火灾事故的房屋建筑物全面进行消防隐患自查自纠,按照有关标准要求,配齐配足消防设备设施。同时完善消防安全应急专项预案,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广大职工群众火灾逃生意识。

 (五)积极应对,确保安全度汛。

 以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为契机,全面开展房屋建筑防汛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针对老旧厂房、

 经营性房屋、公共使用性质房屋、境外工程房屋建筑、地下排水管网、防雷接地等全面进行防汛隐患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完善防汛度汛安全应急专项预案,确保安全度汛。

 (六)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要通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使公司现有存量房屋建筑安全得到有效改善,坚决杜绝经营性违规自建房屋增量发生。要建立常态化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机制,结合房屋建筑实际情况,加快研究完善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研究建立房屋体检制度,强化房屋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保障,确保公司房屋建筑安全 。

 二、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公司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韩晓军 副组长:王志伟 成

 员:肖

 平

 鲁德恒

 闫

 杰

 陈万隆

 王晖球 王社昌

 杨正洪

 郝

 平

 张

 非

 杨

 靖

  毛天宏

 周晓峰

 王卫国 职责:贯彻集团有关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各项要求,全面部署公司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二)公司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组

 长:王志伟 副组长:李国俊

 范林琦

 成

 员:杨继东

 邱智毅

 徐建堂

 刘赵卫

 朱红兵

  夏兴玉

 向

 彪

 梁宏彦

 张庆东

 刘红军

  安智睿

 周永红

 朱

 凯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生产部。

 职责:

 1.贯彻落实集团及公司有关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部署,协调推进公司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

 2.组织召开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重要事项。

 3.负责对各所属企业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司部署要求落实到位。

 4.对履职不到位导致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动不力、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企业及其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

 5.向公司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向集团上报公司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

 三 、实施方案

 (一)推进思想认识再提升 。(5 5 月底前)

 公司党委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作为“第一议题”学习,同时,在安委会上专题传达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5 日召开的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机集团党委及安全生产委员会专题会议要求。

 各所属企业党委要在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上迅速传达学习上述内容,深刻领悟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确保思想与行动保持高度一致。

 (二)各所属企业成立专项行动组织机构。(5 5 月底前)

 各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推动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立即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工作专班要配置得力,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保扎实推进排查整治工作。

 (三)开展全面梳理排查工作。(6 6 月)

 根据行动实施方案,在公司范围内组织开展房屋建筑资产全面梳理排查工作,目的是全面摸清风险家底,对办公楼、科研楼、车间厂房、库房、宿舍楼、产权住宅楼、营业用房等房屋建筑安全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大排查,澄清底数、拉出清单、建立台账,做到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死角,全面检查和排除各类房屋建筑安全隐患。

 全面梳理排查工作要高度关注以下方面:公司经营发展部会同相关部门要重点关注总部和中国二重房屋建筑资产;二重

 装备要重点关注临界、超龄房屋建筑;中国重机要重点关注境外项目房屋建筑;中国重型院要重点关注辛家庙老区房屋建筑;成都重机重点关注写字楼防火应急;万航模锻要重点关注临界、超龄房屋建筑;万安公司重点关注营业性房屋和中国二重委托管理的房屋建筑;中机对外重点关注出租房;镇江公司重点关注地下管网。

 通过全面梳理排查工作,形成房屋建筑安全隐患风险排查问题清单,能立行立改的立行立改,对于暂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工作计划或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具体实施负责任人和预计完成时点等,同时制定监控使用措施,确保使用可控受控。

 (四)

 全面推进整治工作。(6 6- -8 8 月)

 各所属企业要按房屋建筑安全隐患风险排查问题清单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置;对暂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采取措施严密监控,必要时要及时组织人员撤离。特别是列入临界、超龄和其他特殊情况,目前依旧有居住、生产的房屋建筑(如:二重装备部分老旧厂房、万安管理的部分老旧住宅等)要聘请专业房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的,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住户、生产企业撤离。要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

 (五)因地制宜开展应急演练。

 (6 6- -7 7 月)

 各所属企业要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应急预案,尤其是针对火灾、防汛隐患要组织一次实战化应急演

 练,提高各类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

 (六)分析评估总结工作。(8 8 月)

 公司及各所属企业要根据房屋建筑安全隐患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进行分析评估总结,行之有效的措施要从管理制度上进行固化。

 通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建立常态化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各所属企业要结合房屋建筑实际情况,加快研究完善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研究建立房屋体检制度,强化房屋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保障。

 公司将对房屋安全排查治理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和不良影响的单位,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各所属企业要在 2022 年 5 月 27 日前将本单位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送公司安全生产部,要在 2022 年 8 月 25 日前将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重大安全隐患以及整改方案报送公司安全生产部。

篇六:企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精神,深刻汲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市委、市政府定于 2022 年 6 月初至 9 月上旬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此次行动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及时排查发现各领域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危险因素、薄弱环节、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即查即改,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坚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突出重点,突出防范重大风险,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企业自查与部门核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切实解决专项整治不扎实、走过场问题,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总体要求,彻底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贸行业重点整治事项清零任务,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范围内容

 坚持全覆盖原则,彻查隐患,不留死角,全面排查我市地方煤矿、建筑施工和在建项目、消防、交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金属非金属矿山、特种设备、自然灾害防范、学校、养老机构、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并坚决整改、认真解决。

 (一)“百查”的要求 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全方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覆盖率实现百分之百,对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岗位、重点部位隐患的排查率达到百分之百,隐患整改率达到百分之百,坚持做到查隐患、跟踪问效,坚决防止隐患整改拖沓不实、虎头蛇尾。

 (二)“五整”的内容 1.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

 2.深入开展危险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3.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领域专项整治。

 4.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5.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和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全面遏制”的目标 全面遏制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全力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目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要严查生产经营单位以下行为:

 1.生产经营单位各种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生产经营活动是否符合核准许可范围。

 2.是否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是否配齐配强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

 3.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是否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是否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建立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档案,是否按要求开展培训教育并如实记录。

 6.是否保证安全生产资金足额投入并使用。

 7.生产经营场所的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8.是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体系,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9.是否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应急救援预案是否经过论证或备案,是否按规定建立应急抢险队伍,是否按要求储备应急物资。

 10.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并经考核持证上岗。

 11.企业是否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1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是否开展了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安全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3.是否落实职业危害防护规定,对作业场所的生产性毒物、粉尘、噪声、振动、高温、辐射以及其他职业危害进行定期检测、评价。

 14.是否依法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5.是否按规定为本单位全体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16.是否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

 17.是否对危险工艺、危险品和重大危险源进行备案监控。

 18.是否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

 19.是否存在危房,是否存在有坍塌、倾倒隐患的建筑物和生产、民用设施。

 20.是否落实因暴雪、地震等极端天气导致事故灾难的防范措施。

 21.人员聚集场所建筑物及相关设施是否有消防验收手续;人员聚集场所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

 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私接电源线路、违规用火用电等行为,是否制定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并演练;使用液体燃料餐饮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燃料箱、液氨、燃料阀系统是否有液、气泄漏;厨房操作间通风换气是否良好,密闭的空间是否安装排风、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三、方法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县区、行管部门集中排查和主管市长带队督查检查同步推进的方式进行,此次行动不设排查隐患和整改问题时间节点,排查隐患和整改问题同步进行。

 四、责任分工 按照“三个必须”和《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的意见》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规范》的要求明确任务,坚持“谁排查谁签字,谁的问题谁解决,谁出问题问谁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重点领域的自查、集中排查、督查检查责任。

 (一)自查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开展自查,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和整改台账,并承担自查责任。

 (二)集中排查。由各县区政府,各行业、业务主管部门组织集中排查,并承担集中排查督促整改的责任

 (三)集中督查检查。由市政府各位副市长分战线组织集中督查,各职能部门牵头负责,按照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开展重点督促检查,全力推进此次活动的深入开展。

 第一检查督查组。牵头部门:市公安(消防、交警)、安监、煤管、国土资源、民政等。

 重点排查:

 地方煤矿安全:所有地方煤矿已全面停产,对安全不达标、隐患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一经发现一律不予验收。各级监管部门监督煤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基础管理工作,坚决查处煤矿存在的突出隐患,坚决预防煤矿发生各类事故。在停产期间,重点检查全市地方煤矿停产是否到位,绞车等提升设备是否上封条,确保煤矿停工、停产到位。

 敬老院安全:各类公办、私办养老场所是否经民政等部门批准,取得相关证照;是否通过消防部门消防设施验收;是否针对居住房间、食堂、消防、照明、电源等重要设备开展隐患排查;是否设立必要的逃生通道。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单位各种证照、环评及安全有关的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对现役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设计检测;是否落实液氨经营、使用企业安全防范措施。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是否研究制定、细化完善各项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科学应对、妥善处置各类事故。凡是举行大型集会、旅游、焰火燃放和商业促销等活动,主办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提前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公安机关是否安排足够警力,加强巡逻值守、安全防范和应急响应,是否严格实行人员分流限流,是否把参加活动人员控制在安全和有效监管范围内。

 消防安全:是否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着重解决一批影响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是否认真做好防火工作,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督促各有关单位、重点场所以及各社区、村屯广泛开展自检自查,深入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

 交通安全:是否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是否查处“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对校车等重点车辆进行严格管理;是否存在驾驶无牌、假牌、套牌车情况,是否存在酒后驾车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检查督查组:牵头部门:市教育、体育、卫计委、广播电视台等。

 重点排查:

 校园安全及校车管理:是否开展专题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救技能,是否开展避火、避震疏散等专项应急演练,是否定期排查教室、宿舍、食堂等关键部位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是否对车辆伤害、踩踏、火灾、危房坍塌等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是否建立制度并安排专人对学校的健身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管理与维护,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是否对校车运行安全进行严格的管理。

 卫生系统各医院:是否落实消防、用电、特种设备、特种药品安全防范措施。

 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是否开展自检自查行动,是否及时消除了问题和隐患,网吧等娱乐场所是否取得行业许可证,是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第三检查督查组:牵头部门:市农委、林业、水务、畜牧兽医、供销社、气象、农机总站等。

 重点排查:

 相关单位:重点检查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做好冬季渔业船舶和渔港水域安全监督管理。是否指导渔业船员培训、安全教育和考核发证工作;农用机械牌照、检测、从业人员安全条件是否具备。林业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具备消防及安全生产条件、运输等机械设备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是否加强水库、水力设施等方面的冬季安全管理,针对危险因素是否制定专项预案。

 第四检查督查组:牵头部门:市商务、粮食、市场物业处、食药监、市场监督管理、旅游等。

 重点排查:

 食品药品生产流通安全:餐饮、服务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人员集中就餐点是否具备安全条件;药品生产企业是否落实企业责任制度。

 商贸流通场所:是否具备安全营业条件,是否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是否具有重大应急救援处理预案,各种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等。

 特种设备安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是否符合要求;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检测;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制定使用特种设备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是否制定并落实相关管理措施。

 粮食部门:是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是否对仓储、仓库严格排除整治隐患。

 旅游场所:是否设置警示标志、大型游乐设施设备是否检测,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健全,重点部位是否上齐上全设备监控设施,冬季娱乐场所安全条件是否具备。

 市场监督领域:重点检查有关单位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危险品的行为。

 第五检查督查组:牵头部门:市住房保障、城乡建设、人防办、城管、城乡规划等。

 重点排查:

 建筑施工安全:冬季建筑施工企业、开发企业和室内装修单位是否开展大中型在建项目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否开展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否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是否存在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

 城镇燃气安全:城镇燃气企业、燃气管网、燃气供应站、使用燃气的餐饮业等场所。餐饮场所是否存在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是否建立独立的瓶组气化站,餐饮场所使用液化石油气存瓶总重量、安全装置、警示标志、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建立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液化石油气充装站企业设施设备是否检测检修和保养,是否履行24 小时值班记录、及时处置紧急事故、抢修服务等职责,燃气设施重点部位是否采取防冻措施;管道天然气企业是否有巡线巡检、

 设施设备检测检修和保养记录,燃气工程是否进行审批和竣工验收备案,是否履行值班记录、抢修服务等职责;是否进行入户安全检查及安全用气宣传,并做好入户安检工作记录;经营场所、场站设施等是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各类燃气储存、输配设施以及强检的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报警系统、消防器材、避雷设施等设备是否完好和定期检验,燃气设施重点部位是否采取防冻措施。

 第六检查督查组。牵头部门:市工信委、交通运输、产业园区和项目建设服务中心等。

 重点排查:

 客运企业:是否加强安全管理、是否加强运营客车、危险品运输车等安全运营监管;客车、危险品运输车是否安装及使用 GPS定位系统;从事水上运输的营运船舶是否办理了船舶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员证书以及船舶营运证书;危险化学运输单位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民爆器材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生产设备、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是否开展日常隐患排查治理。经营单位安全条件、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备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铁路道口安全:各铁路道口两侧是否设立了安全警示标识、限速标识,铁路道口两侧是否设置自动报警装置。电业、通信企业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工业企业安全: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到位,是否开展隐患排查和安全大检查工作,企业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企业隐患整改是否到位,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是否到位。

 此外,各战线在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和治理整顿的同时,也要抓好其他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坚持全覆盖,不留死角。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按照排查隐患全覆盖原则进行自检自查,彻底排除隐患和问题。龙煤鹤矿公司要组织所属地面企业和矿井地面附属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整改要求 对检查督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坚持即查即改,确需延期整改的,要确定整改时限按期整改,未经整改验收的安全生产隐患单位,一律停止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地方煤矿停产期间要死看死...

篇七:企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制作,文中所有名称都为虚拟杜撰。

 全县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李*谢制作

 李 李 A 谢老师制作 [ 选取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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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县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 百日攻坚 ” 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全面管控安全风险,合力攻坚顽瘴痼疾,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保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虚拟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商务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 年 6 月底,在全县工矿商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质量是安全基础,安全是生产前提”为宗旨,提高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聚焦教训汲取、风险管控、隐患根治、打非治违、措施落地,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坚持“全方联动、全民参与、全面排查、全力整治、全程严查”,

 持续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巩固提升,深入开展滚动式、拉网式、地毯式的“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严查失职渎职,严肃追责问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以抓落实的韧劲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的动态平衡,为县域工矿商贸行业领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二、组织领导 组长:虚拟庄甄 局长 副组长:虚拟庄贾 副局长 虚拟庄唯、虚拟庄艾、虚拟庄苏 成员:各股室负责人 组长负责组织领导“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副组长负责“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等工作,各股室人员负责“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的具体实施落实等工作。

 三、工作时段 2022 年 1 月 17 日--2022 年 6 月底 四、整治范围 县属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领域。

 五、整治内容 在全面落实省、市、县确定集中整治内容的基础上,结合

 实际明确县属工矿商贸行业“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重点内容。

 (一)共性内容 1.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2.严厉打击新、改、扩建项目未经审查验收擅自组织建设或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3.严厉打击停产停业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行为; 4.严厉打击非法转包、分包及资质挂靠的行为; 5.严厉打击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 6.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 7.严肃整治相关单位为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供电、供水、供气、供应火工品的行为; 8.严肃整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 9.严肃整治安全生产虚假培训、制售和使用假证、无证上岗的行为; 10.严肃整治未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行为; 11.严肃整治重大隐患未依法落实“双报告”规定或未按

 规定期限整改的行为; 12.严肃查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专项内容 以三年行动整治内容为主,结合实际在工矿商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行动,配合开展及落实相关工作。

 1、按照工贸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要求查缺补漏,突出高温熔融金属吊运、煤气(天然气)、配套危化装置、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等重点,配合牵头部门深入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肃查处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对照“重点执法事项 18 条”(钢铁 8 条、有限空间 4条、涉爆粉尘 6 条),普遍开展一次精准检查,全面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2、主动配合开展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消防等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和时间节点向牵头部门报送工作信息。

 3、督促监管行业开展自查自改、整改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督导主管行业企业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

 4、督导商务系统企业落实“三管三必管”有关要求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

 六、方法步骤 坚持“五个结合”(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企业自查自纠与监管部门督查,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攻坚行动与目标责任考核,督政与查企、线上调度检查与线下现场突查相结合),采取“企业自查自改、县级全面检查、县级重点抽查”的方式,强力开展“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2022 年 1 月 20 日前)。各工矿商贸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方案,全面自查自纠,同时,确定 1 名人员作为专项行动联络人,联络人有关信息(见附件 7)一并报送。

 (二)集中整治(2022 年 1 月 21 日—3 月底)。开展对辖区内及所属行业领域企业逐一进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三)综合督导(2022 年 1 月—3 月底)。配合县“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领导组办公室督导组对“百日攻坚”行动进行督导检查。

 七、机制保障

 用好用足“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考核、一追溯”的“12341”闭环工作机制,实行“发现问题、信息处置、移交办理、信息公开、提级核查、重点督导、考核通报”七步法全过程闭环管理,全面推进自查自纠、集中整治、综合督导阶段工作,推动“百日攻坚”行动顺利开展。

 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台账化管理,确定时间表和责任人,加强督促、对账销号、限时清零。坚持安全生产“六个清单”台账管理,及时统计汇总,每月底前上报。

篇八:企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2022 年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 市司法局 局 2 2022 年工作要点 2 2 篇

 市司法局 2 2022 年工作要点 供借鉴

 (一)聚焦”四大目标任务”。

  一是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根据国家、省、X 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制定全年法治督察考核计划,强化考核促进法治建设责任落地压实。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常态化落实党政机关年终述法制度,督促各部门、各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打造”亲商爱商有氛围、护商助商有渠道、企业吹哨有底气、市场秩序有保障”的”四有”法治化营商环境品牌。

  二是全面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司法所省级规范化建设全部达标。以《司法所标准化工作手册》为牵引,从司法所工作制度、档案管理、外观标识等对司法所工作进行统一规范,推动司法所建设向品牌化、特色化方向发展。全年完成全市不少于 2 个示范司法所打造任务。推动司法所建设均衡发展和升级改造,年底前实现12 个司法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建设标准。

  三是积极拓展法律服务行业”双招双引”,不断强化上合示范区法律服务保障工作。力争年底前再引进 1-2 家大所强所,有计划地对全市律师进行培训,不断规范和优化全市法律服务行业秩序和优化法

 治营商环境。加强上合示范区公证窗口运行机制建设,完善服务配备,为园区招商引资和落户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保障。

  四是高标准开展法治宣传规划,扎实做好”八五”普法起步工作。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述法、旁听庭审等制度。全面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完善”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加强法治教育进”第一课堂”,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典型。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训工程,不断提高村级领导干部法治乡村建设能力。常态化开展”蓝马甲”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构建全民普法大格局。

  (二)推进”四项重点工作”。

  一是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规范程序、立卷归档等相关配套制度。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作用,加强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

  二是强化监督制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行政执法检查单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落实,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挥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优势,常态化开展陪同执法、体验式执法监督等活动。

  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提高采取听证、案件研讨会等方式

 审理复议案件的比例。强化检司合作,制定《检察机关推动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阶段实质性化解办法(试行)》,与检察院联合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持续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100%,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四是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新模式,推进网格化管理。依托社会治理大联动管理机制,将”网格化管理”引入到社区矫正工作中,利用现有的社区管理体系和信息平台,根据”街道-社区-小区-楼栋-居民”的五级网络组织体系,把两类人员的排查、走访、监管、帮扶等日常管理工作列入网格员的工作内容,形成立体化、全方位、广覆盖的社区矫正动态管理服务模式。

  (三)提升”四个服务项目”。

  一是深入抓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服务。建立健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推动矛盾纠纷实现多元化解。创新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指导相关市直部门成立行政调解组织,以非诉方式和手段化解行政领域的各类矛盾纠纷。年底前在镇街和市直部门打造不少于 2-3 个行政调解工作示范点。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和特色品牌调解室建设。年底前,成立不少于 5 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各镇办至少打造 5 个特色化品牌化人民调解工作室。

  二是推进法律援助”减证便民”服务。畅通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讨薪、工伤案件,本市户籍的一二级残疾人、65岁以上老年人,权益受损申请法律援助的,一律免于经济困难状况审

 查。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对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申请人,因与所在居(村)或街道(镇)发生纠纷,难以开具经济困难证明的申请人,可由申请人以采取书面承诺方式申请法律援助。

  三是拓展综合公证法律服务。打造家事综合公证服务体系,开拓远程视频办证功能,加大代办认证业务的力度,着手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及其赋强、反担保合同、意定监护协议、遗产管理人资格等公证业务,满足群众多元化公证服务需求。开拓办理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在二手房交易中引入公证,开展二手房交易资金办理提存、监管等业务。开展金融领域司法辅助业务,加强与法院、金融机构的合作对接,发挥”赋强”公证的强大优势,从源头上减少讼源。

 四是做优全市重大项目法律服务。建立完善 X 市法律人才库,根据全市工作需要,及时成立或组建法律服务团队,以”一个项目、一个团队、全程服务”为模式,积极为社会治理、舆情处置、信访维稳、临空经济区建设等提供”及时+高效+专业+优质”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可供参考 2 2022 年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供借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xx 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长沙市望城区“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结合正在开展的房屋建筑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本质

 安全提升、基础管理规范、顽瘴痼疾扫荡”行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为根本遵循,以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为主要抓手,以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为主线,以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党委政府属地包保责任,集中利用 100 天左右时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强力推进“打非治违”,切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个人防护责任,全力做到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见底和重大风险管控到位,坚决守住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全力维护全镇平安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职责

  在 xx 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序组织开展,各村(社区)及各有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切实抓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加强联合执法,实行联合惩戒,落实“打非治违”驻点督导制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的整治。

  三、整治对象和重点内容

 在全镇各村(社区)、各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和燃气、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整治并曝光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关于“3·21”东航航空器坠毁事故和“4·29”特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2.中共 xx 市委办公室 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贯彻〈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任务分工》的通知(xx〔2022〕xx 号)和 xx 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贯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任务清单》的通知(xx〔2022〕xx 号)贯彻落实情况。

  3.省委省政府、xx 市委市政府以及 xx 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全省、xx 市以及 xx 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动员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部署、巩固提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工作部署、三年行动以来的重大风险管控情况和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专项问题

  1.烟花爆竹方面

  (1)非法组织生产的;

  (2)非法出租、转让经营许可证的;

 (3)非法违法经营礼花弹等 A、B 级产品的;“黑老大”、“鱼雷王”、超规格“大炮”等违禁品的;

  (4)非法储存、运输、燃放、销毁、处置烟花爆竹产品的;

  (5)非法零售店、店外摆放、超量储存的;

  (6)打击仓库安全无“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的;

  (责任单位:应急办、派出所、各村(社区)

  2.危险化学品(含成品油)方面

  (1)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

  (2)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经营汽油、煤油、柴油、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成品油的;

  (3)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开工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

  (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进行评估(评价)和备案的;

  (5)非法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

  (6)非法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

  (7)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责任单位:第(1)(3)(4)(7)项由应急办牵头组织;第(2)项由派出所牵头组织;第(5)项由派出所及交管站等有关部门按有关法规分工牵头组织;第(6)项由环保站牵头组织)

  3.交通运输方面

  (1)“两客一危一校”车辆“五不两确保”措施不落实的;

 (2)加强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快递快送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3)全面排查省、县镇公路安全设施及警示标识和危桥危隧风险隐患;

  (4)排查渡口码头和客运船舶安全隐患;

  (5)涉水“签单发航”“六不发航”等制度措施是否落实;

  (6)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酒后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的;

  (7)非客运车(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载人的;

  (8)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9)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跨区域营运的;

  (10)客运车辆擅自变更行驶路线或驾驶员私拉乱运、异地经营的;

  (11)客车不进客运站,在旅客集散地非法违法载客的;

  (12)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非法挂靠经营的。

  (13)农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依法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行为;使用证书和牌照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型号不符的行为;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符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等。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交管站、文化站、农机站、各村(社区)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4.道路交通领域

  (1)严查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落实情况;

  (2)严查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情况;

  (3)严查客运企业落实主体安全生产责任情况;

  (4)严厉打击超载、超员、超速违法行为;

  (5)严查逾期未报废的各类重点车辆并跟踪督办;

  (6)严查“一盔一带”“酒驾醉驾毒驾”。

  5.建筑施工和燃气方面

  (1)无资质、无许可非法施工的;

  (2)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或违法转包、分包工程的;

  (3)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的;

  (4)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的;

  (5)燃气及燃气管道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第(1)(2)(3)(4)项由规划站牵头组织,第(5)项由应急办负责)

  6.消防方面

  (1)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2)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3)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4)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5)辖区内企业、建筑工地、居民集中区以及车站、码头、超市、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违章动火作业的。

  (责任单位:应急办、学校、敬老院、各村(社区)等相关部门配合)

  7.应急管理方面

  (1)未建立应急救援机构或者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未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的,高危企业没有建立救援队伍或未与邻近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的;

  (2)未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且未按规定进行备案、培训和演练的;

  (3)未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封闭应急救援通道的;

  (4)未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

  (责任单位:应急办、各村(社区)及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责任和实施时间

  本次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的大检查和“打非治

 违”工作,各村(社区)、相关部门既要全面摸清各自辖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底数,落实“打非”主体责任和督促企业落实“治违”主体责任,又要全力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在辖区内开展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结合本镇...

篇九:企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及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全省非法盗采矿产资源案件和各类重大事故教训,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 安发〔2021〕x 号)和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 安委发〔2021〕x 号)要求,xx 经济开发区决定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543”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全面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滚动式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严查失职渎职,严肃追责问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我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 xx 经济开发区“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领导组

  组

  长:

  副 组 长:

  (二)成立 xx 经济开发区“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开发区“百日攻坚”办公室)

  开发区“百日攻坚”办公室设在开发区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应急管理部部长 xx 担任,负责“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统筹协调等工作。

  三、重点范围

  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突出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工地临时建筑、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废处置、特种设备、冶金工贸、消防安全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四、重点内容

  (一)重点行业领域共性内容

  1.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2.严厉打击新、改、扩建项目未经审查验收擅自组织建设或

 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3.严厉打击停产停业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行为;

  4.严厉打击非法转包、分包及资质挂靠的行为;

  5.严厉打击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

  6.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

  7.严肃整治相关单位为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供电、供水、供气、供应民爆物品的行为;

  8.严肃整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

  9.严肃整治安全生产虚假培训、制售和使用假证、无证上岗的行为;

  10.严肃整治未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行为;

  11.严肃整治重大隐患未依法落实“双报告”规定或未按规定期限整改的行为;

  12.严肃查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内容

  1.危险化学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攻坚年重点任务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结束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排查整治非法小

 化工和出租场所非法建设化工生产线。严防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环节和“两重点一重大”安全风险,全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各类行为。(应急管理部牵头)

  2.建设施工:按照《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攻坚年重点任务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结束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抓好各行业领域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反工程规划许可、未办理手续擅自施工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紧盯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点排查冬季施工防冻防滑措施落实不到位、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等安全隐患。(建设环保管理部牵头)

  3.工地临时建筑:对工地内临时建筑私拉乱接电线等违规现象进行彻底整治。工人宿舍推广使用集中供热、区域供热、空气能取暖等安全取暖方式,一律使用 36V 低压供电,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全面排查并拆除使用年限长、存在构件老化或损坏等结构安全隐患的临时建筑,拆除使用燃烧性能低于 A 级要求的材料搭建的临时建筑。加强工地内临时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务工人员消防安全教育,足额配备消防器材,确保临时建筑逃生通道畅通。(建设环保管理部牵头)

  4.城镇燃气:严格按照省、市《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市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

 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学校、商场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管道设施以及燃气管网、入户管道、居民用气等安全风险隐患。全面安排部署并落实餐饮行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工作,加快推进老旧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建设环保管理部牵头)

  5.园区:按照《开发区(园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攻坚年重点任务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结束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开展涉爆粉尘、液氨制冷、危险化学品停车场、建设施工、受(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全面完成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整改生产装置、生产工艺、设备管线等方面存在的泄漏爆炸风险隐患。(应急管理部牵头)

  6.危废处置:按照《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攻坚年重点任务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结束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全面排查治理“煤改气”、清洁型煤燃用、渣土和垃圾清理、污水处理、涉爆粉尘企业的风险隐患。(建设环保管理部牵头)

  7.特种设备:按照《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攻坚年重点任务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结束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生产企业、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压力容器、电梯和盛装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易

 燃易爆介质的承压类特种设备,进行集中整治。(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牵头)

  8.冶金工贸:按照《冶金工贸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攻坚年重点任务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结束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开展以高温熔融金属吊运、煤气(天然气)、熔炼炉铝水出口自动控流、除尘系统控爆等环节部位为重点的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整治。严肃查处企业未落实煤气区域检维修、有限空间、高空作业等危险作业审批、安全条件确认等违规违章行为。对照《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企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普遍开展一次精准执法检查。(应急管理部牵头)

  9.消防安全: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攻坚年重点任务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结束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全省商住混合体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紧盯商场、市场、医院、“三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老旧高层建筑,排查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占堵疏散通道、停用消防设施等安全隐患。(播明派出所牵头)

  (三)责任追究重要内容

  1.依据《刑法》、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危险作业、安全生产等条款规定,依法依规打击盗采资源、危险作业等违法犯罪行为。凡违反“三违”等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对直

 接责任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纪检监察机关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监管部门、人员与违法违规企业、人员相互勾结、利益输送以及为利益集团站台撑腰、提供庇护等问题。对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负有领导和其他责任的人员,要启动责任追溯机制,不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要依规依纪追责问责,涉及违法犯罪的,要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各相关部门要全面起底问题线索,重点对近三年来有举报、反复举报和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进行起底汇总,建立专项台账,尽快处置,逐一销号。需要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要依纪依法移交。

  五、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查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监管部门督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攻坚行动与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从即日起至 2022 年 3 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2022 年 1 月 10 日前)

  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同时,确定 1 名副科级干部作为专项行动联络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制定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消除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要上报属地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2022 年 1 月—3 月底)

  各相关部门对所属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逐一进行检

 查;开发区“百日攻坚”办公室要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系会议,组织督查检查,全面推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扎实开展。

  (三)综合督查、强化落实(2022 年 1 月—3 月底)

  开发区“百日攻坚”办公室组织由处级领导带队的督查组,并邀请新闻媒体等单位人员参加,对相关部门“百日攻坚”行动进行督导检查、提级核查和“开小灶”。

  六、保障机制

  开发区“百日攻坚”办公室实行“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考核、一追溯”工作机制:在处理问题线索上,盯住不放,实行“发现问题、信息处置、移交办理、信息公开、提级核查、重点督导、考核通报”全过程闭环管理。在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上,毫不留情,涉嫌犯罪的,按权责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涉嫌失职渎职的,按权责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处理。在营造打非治违消除隐患氛围上,公开透明,对交办问题清单和查处整改进展情况每周公开、对办理结果及时公开。在考核问效上,将“四个一批”(整改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依法打击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案件、关闭取缔一批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人员)作为评价集中行动开展效果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在责任追究上,开发区班子成员,对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且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启动责任追溯机制。

  xx 经济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参照省、市“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考核、一追溯”工作机制,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应

 工作机制,切实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确保“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取得实效。

  (一)发现问题。开发区“百日攻坚”办公室公布举报电话、邮政信箱,抽调专人负责接收处置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将群众举报和各行业领域主管监管部门督查检查等渠道发现和收集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事故隐患、事故瞒报信息,梳理汇总,形成每日问题线索清单。

  (二)广泛发动。开发区“百日攻坚”办公室制定《xx 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举报奖励办法》,并在开发区网站等进行发布。财政管理运营部要对举报资金予以全力保障。

  (三)信息处置。开发区“百日攻坚”办公室对每日问题线索清单进行逐项编号、建立台账,按照问题线索涉及的责任单位和归属地进行分类,形成问题线索交办清单。

  (四)移交办理。开发区“百日攻坚”办公室按照问题线索交办清单,隔日向各相关部门进行交办。

  各相关部门在收到交办清单后,立即进行核实,如有异议,2个工作日内向开发区“百日攻坚”办公室反馈;如无异议,要自交办之日起,7 个工作日之内向开发区“百日攻坚”办公室反馈办理结果,反馈情况要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并签字确认。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涉嫌失职渎职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处理。

 (五)反馈奖励。对于办结的实名举报线索,由承办单位在办结后 3 个工作日内,向实名举报人进行反馈。对于符合《xx 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举报奖励办法》中奖励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奖励。

  (六)信息公开。开发区“百日攻坚”办公室要与综合数据信息中心建立联动机制,在开发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对问题线索交办清单进行每日公布,对查处整改进展情况(包括 2021 年 11 月市政府安委办集中组织开展的攻坚年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大督查、大盘点、大起底发现反馈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每周公开,对办理结果及时公开。其中,办理结果重点包括“违法性质、停产整顿、关闭取缔、行政处罚、吊销证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提级核查、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党纪政务处分、刑事责任追究”等 10 项内容。

  (七)提级核查。开发区“百日攻坚”办公室对交办问题线索未按期办结、“接而不办”、“虚假办结”等要提级核查,从重处理,严肃追责问责。

  (八)重点督查。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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