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活质量的改善,促使人们越来越重视医疗卫生服务,尤其是基层医疗卫生的监督,更是成为了社会关注的重要民生问题。该研究就中国现阶段的基层医疗卫生监督进行了介绍,剖析了其中存在的种种不足,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
[关键词] 基层;医疗;卫生监督
[中图分类号] R1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5)03(c)-0014-02
所谓医疗监督,就是指察看并加以看管,也指从事监督工作的人, 对现场或者某一个特定的环节、过程进行监视、管理和督促,使其结果能达到预期的目标[1]。基层医疗卫生监督工作开展的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基层医疗卫生的服务质量,关系着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因此,更好地开展基层医疗卫生监督工作成了国家发展的重中之重[2]。
1中国基层医疗卫生监督存在的不足
当前中国在基层医疗卫生监督工作中做了许多努力,取得了很多重大突破,但是仍然存在着许多不足,亟待尽快完善。
1.1缺乏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价格的监管
中国的医药市场可以说是个暴利的行业,一盒感冒药在医院卖的价格可能是几十元,但在小药店里却只卖十几元,甚至是几元。在不同地方卖的价格也不同,这就导致虚假药品流入市场,非但不能治好人们的疾病,反而会造成副作用。同时,在很多医院中还存在商业贿络的问题。这种行为对于抬高药品的价格、腐蚀医疗卫生服务队伍、败坏卫生行业形象以及增加群众负担,都起了很不好的作用,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3]。比如,跨国医药巨头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经营期间,为了打开中国的市场,增加销售、提高价格,竟然利用旅行社等渠道,向中国的某些政府官员、医院、医生等大肆行贿。
1.2基层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力量薄弱,医疗卫生监督几近空白
就中国现状来看,中国的基层医疗卫生监督机构只设到了县级,而县级以下则是由县级管理,派遣卫生监督员,甚至有的偏远地区县级都没有卫生监督。这就导致了农村的医疗卫生监督十分薄弱,常常发生各种违法犯罪的行为[4]。2013年3月18日,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首次发布《2012年上海市卫生监督状况报告》,报告显示,只2012年一年里,上海就取缔了无证行医点2052户次,作出行政处罚案件1383件,总计罚款超过了715万元人民币[2]。由此可见,执法力量不到位,就会存在许多有侥幸心理的人,从事非法行医。特别是农村,更是无证行医的“重灾区”,因为没有医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管,其非法行医导致的医疗事故屡见不鲜。
1.3医疗卫生监督机构职责不清,权限不明
国家卫生部颁布制定的《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问题》中,明确规定了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对卫生监督体系进行了规范。国家和省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规章制度、组织协调、培训指导和宏观管理,加强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执法情况的监督和大案要案的督查督办;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作为一线监督执法力量,承担这主要的日常监督执法任务[5]。但是,尽管我国明文规定了各级的职责所在,但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错位、缺位、越位”,执法单位应该管什么,不应该管什么,应该管哪里,不应该管哪里,在管理过程中承担着怎样的责任,执法工作人员还是不很明白。这就使得执法部门的交叉混乱,一出现问题就相互扯皮推诿。
1.4监督体系不完善
对中国如此庞大的医疗体系,单单依靠政府机关和执法部门进行监督,使医疗市场出现混乱的情况,医疗卫生监督不全面,不彻底,常出现顾此失彼的情形。
1.5 执法部门权力的滥用及不负责现象
中国的现状是政府部门人员闲杂人等多,不干活的人居多,并且工资不高,于是就会出现某些官员滥用权力之便收受贿赂,给不法分子创造违法犯罪的有利条件,权力的滥用,给中国的医疗卫生市场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发生事情时不及时处理,掩盖、推脱现象频发,极度的不负责[6]。
2健全基层医疗卫生监督制度的对策
2.1加强卫生监督机构的执法力度
给予执法机构行政与处罚的双重权利,对于在医药行业中出现的商业贿赂,故意抬高药价以及非法行医严惩不贷,严厉打击非法犯罪行为,杜绝因监督不力而导致出现的医药事故。只有解决了医疗卫生监督行政权力和执法权力问题,才能够更好地进行监督[7]。
2.2设立卫生所
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且农村人口居于大多数,这就要求中国的基层医疗监督必须要深入到农村里面去。只有走进农村,才能更好地对农村的医疗卫生进行监督。因此,可以在县级以下设立卫生所,派遣监督人员,不定期对农村的医疗卫生进行监督,逐渐改变农村在基层医疗卫生监督层面的空白。
2.3明确执法人员职责,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执法人员是做好基层医疗卫生监督工作的关键所在。首先,要贯彻落实好执法人员的职责,让他们明白自己到底应该做什么,才能让他们各尽其能,从而更好地进行工作。其次,要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素质和法律素质。专业素质,执法人员必须具有从事执法的职业资格以及能力,才能对医疗卫生进行监督,才能提供医疗服务;法律素质,随着依法治国战略的实行,我国越来越重视法律在管理国家中的重要地位。执法人员必须了解中国关于基层医疗卫生监督工作的相关法律,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权限进行执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取证,然后按照法律进行处罚与取缔。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能够有效地进行基层医疗卫生监督,从而促使我国整个医疗卫生服务的发展[8]。
2.4完善法律,建立多层次的现代医疗监督体系
基层医疗卫生监督开展的种种瓶颈,归根结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不完善。国家没有制定出能够有效合理地进行监督的法律,致使一部分非法分子钻空子就进行非法活动。因此,我国应该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制定出一系列的法律,来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市场,从而更好地进行监督。医疗卫生监督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活健康,直接关系到我国医疗事业的发展,因此至关重要。对基层医疗卫生的监管,需要建立多层次的监督体系,逐步形成政府部门、卫生部门、消费者以及行业自身全方位监督的体系,充分发挥各个成员的力量,进而使监督由被动转变为主动,从而使监督成为无处不在的行为。
2.5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国家赋予监督机构监督权力的同时也要监督其行为。好的监督能够改善医疗服务的质量,反之亦然。因此,执法监督权是一把双刃剑。我们要更好地进行监督就要保证执法监督人员的廉洁守法。一方面要从体制上对卫生执法机关在医疗监督权上进行有效的制约,防止监督权力的滥用;另一方面也要建立相应的渠道,以便发挥人民群众对卫生监督机关执法工作的监督。
中国的基层医疗卫生监督还比较薄弱,还需要国家和人民的共同努力。只有做好监督工作,才能确保医疗服务质量,才能维护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才能打击不良法犯罪,确保人民身体健康,推动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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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霍烽.吉林省医疗卫生监督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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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5-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