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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工作规划2篇

时间:2022-10-04 20:30:07 来源:网友投稿

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工作规划2篇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工作规划 消费者权益工作计划(共11篇) 在2013年的工作中,***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继续履行自身职责,总结经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工作规划2篇,供大家参考。

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工作规划2篇

篇一: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工作规划

者权益工作计划(共 11 篇)

  在 2013 年的工作中,***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继续履行自身职责,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以努力营造市场安全消费环境为目标,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努力维护市场消费安全。创新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红盾执法震撼”行动的成果,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索证索票制度,探索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监管的新模式,按照 A、B、C、D 不同类企业抓好重点业户、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有效巡查。

 1、要对包装食品、散装食品、裸装食品、冷冻食品、现场制作食品和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实施分类监管。加强对米、面、油、酱油、食醋等 35 类实行生产许可管理的食品的市场检查,严格查验其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以及“QS”质量安全标志,并对消费安全危害大的食品探索按风险度进行管理,强化对婴幼儿奶粉、白酒和儿童食品等高风险食品的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监管。继续在全辖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的认定工作。按照市局的要求,2013 年要在分局每个社区、行政村有一户示范店的基础上扩大认定范围。

 3、抓亮点工程。按照市局的总体安排,分局将抓

 城乡结合部做为抓亮点的重点,主要是要抓好端窝打点、打击非法仓储行

 为。

 4、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制度,有计划对一线监督人员及食品经营者进行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确保“5 个 100%和一个彻底解决”目标的实现。分局将在 2013 年进行两次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培训,培训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二、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活动。

 1、开展元旦、春节、3.15、五一、六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的专项执法检查。

 针对节日食品市场的特点,借鉴几年来开展食品市场监管的经验和做法,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有针对性地加强节日食品市场监管工作,认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要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为重点区域,重点加大对小食品店、小商贩、小摊点、小集市的检查力度,重点查处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活动,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办工作。

 2、开展儿童食品市场、农村食品市场、夏季饮品、奶制品市场的专项整治活动。要采取各种措施,严厉打击下面的行为无证照经营食品行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违禁使用化学品加工食品、在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行为;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和不合格食

 品行为;

 非法印制食品假包装、假标示、假商标等违法行为。

 3、开展房地产、装饰材料专项整治。

 4、深入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促进消费维权协调发展。

 流通服务业。重点为餐饮、住宿、及洗浴行业;电信服务业。

 5、认真落实省局抽查通报。针对省局下发的抽查通报,迅速及时的反馈到所里,并定期督促,坚决将抽查通报中所列不合格商品清理出辖区市场。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办案。在本科室积极办理消费者保护案件的基础上,指导工商所办理此类案件。每个工商所至少要办理一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案件,5000 元以上案件应及时向综合执法科汇报,3 万元以上案件及时向市局消保分局汇报。食品案件,提倡多办简易处罚,以经营者能够承受的小额处罚,触动其重视食品安全,守法经营。

 ***工商分局综合执法科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

 XX 支行 2015 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

 2015 年,XX 支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总

 分行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人民银行 XX 县支行和“优化金融生态、服务百姓民生”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机制建设,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县域的深入开展。

 一、深入调研,明晰维权思路

 通过组织金融机构座谈、走访县消费者协会、走访企业民众、走进镇村农户、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就目前个人金融市场发展、金融消费纠纷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广泛调研,准确把握全县金融消费整体水平,以及金融消费者的消费理念、维权意愿和维权方法。计划在 2 月下旬,组织人员到江阴、宜兴等试点地区,学习其先进做法和成熟经验。在全面了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金融消费争议热点、金融消费保护需求的基础上,明确“以金融消费者满意为目标,突出制度建设、突出宣传普及、突出创优环境”的总体工作思路。

 二、密切配合,畅通维权渠道

 提请 XXX 为组长,XXX 为副组长,负责领导和管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全县各金融机构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员制度,加强动态反馈,实行信息共享。聘请政府

 相关人员、新闻记者、消协成员、消费者代表担任金

 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特约监督员,并颁发特约监督员聘书,由其对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及时传递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不断增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合力。通过建立与县消费者协会的协作机制,实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及金融消费纠纷处理上的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通过建立与县文明办的协作机制,共同推进金融业行风评议工作;通过建立金融机构同业协作机制,共同推进金融机构行业自律,增强金融机构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内生动力;通过建立与县人民法院的协作机制,积极参与金融消费纠纷案件的诉前调解,共同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调研,收集金融消费纠纷典型案件,及时通报辖区金融机构,发挥警示作用。

 三、有序推进,落实维权责任

 准备在 3 月初,组织召开全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推进大会,传达学习中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点评推进会精神和人民银行 XX 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分析当前全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和现状,明确各金融机构的责任,布置下一阶段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任务。同时,在会上组织各金融机构签订《XX 县金融机构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公约》,要求金融机构牢固树立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观念和

  合规经营理念,加强自律、健全机制、优化流程、服务民生,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完善机制,保证维权效果

 一是完善投诉受理机制。成立 XX 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公布投诉电话和维权受理机构、责任部门、受理范围和处理时限,构建、完善“受理-分办-跟踪督查-办结-反馈”工作流程。金融消费者在县内金融机构购买、使用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时,认为自身权益遭到侵害的,可以向金融机构投诉,也可以向 XX 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投诉。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将按照“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案必查、调处高效、文明服务”的承诺主题,加强组织领导与沟通协调,实施金融消费投诉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确保申诉受理、分办处理、跟踪督办、反馈结果等各环节高效运转,切实维护好金融消费者权益。

 二是完善纠纷处理机制。上线运行南京分行开发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投诉处理、进度监测、结果反馈、统计分析等流程全面、实时电子化运转。依法合理运用指导咨询、道义劝告、调解协商、执法检查等手段处置金融机构的侵权行为,适时开展金融消费侵权行为集中整治活动。规范金融机构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程序,明确金融机构的责任,实现与人民银行投诉处理机制的“无缝”对接。注重案例搜集分析工作,保持对多发性、

 常见性案例

 的敏感度,建立健全投诉案例档案,详细记录案件的发生原因和处理过程,注重分析案例的表现特征和案例背后体现的问题,积极探索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有效方法。

 三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两综合、两管理”的范围,作为对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情况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根据金融机构工作开展情况,按照《XX 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细则》规定的评价方法,对金融机构履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评价,定期在同业内通报,对认真履行义务、保护积极的金融机构给予表彰,对侵权较多或保护不力的金融机构要向社会通报、披露。对评价等级低或被投诉情况较严重的金融机构,将其列入下一分析评价期重点监督对象,并视情节选取部分金融机构进行专项检查或综合检查。

 五、立体宣传,提升维权意识

 一是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全县行”活动。将宣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六五”普法规划和2012 年重点普法内容。通过多种渠道和载体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宣传金融知识,增进社会公众对现代金融的了解程度和认知水平,帮助其全面、准确地理解国家金融政策和改革措施,适时提示潜在的行业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

 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和公众的投资理财行为,保持金融市场的稳健运

 行,维护市场信心。大力提高金融消费者对金融违法违规行为的识别能力,指导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切切实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计划在 4 月份,商请广播电视台、日报、政务网等平面和网络媒体对人民银行组织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系列专题报道,扩大社会影响。通过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邀请各金融机构负责人,走进直播间接听金融消费者热线,宣传解读金融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积极搭建金融机构与金融消费者之间联系和沟通的桥梁。

 二是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社区行”活动。抓住“3.15”、“5.18”、“12.4”等重要节点,在街道社区、市民广场、重要商贸区开展集中宣传和咨询活动。围绕“引导金融投资者合法理财,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一主题,宣传金融法律法规和金融知识,积极推介储蓄国债、“升息宝”、基金定投、“稳得利”、“如意金”、“灵通快线”、“珠联币合”等大众理财产品,并安排拥有 CFP 证的理财师进行现场讲解。制订统一规范的宣传标识和宣传标语,印制县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手册》,并要求各金融机构网点利用 LED 屏幕滚动播放。

 三是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乡村行”活动。

 根据我县特点,将全县划分为北、中、南三个大片,组织下设农村网点

 的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三家金融机构开展分片宣传和流动宣传。同时,借助农村反假货币宣传工作站和示范站,开展阵地宣传。重点选择金融活动比较活跃、金融侵权较多的镇区以及留守人员较多、金融消费相对欠缺的地区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普及宣传。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安排

 一、 成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日常工作

 联络小组。

 领导小组职责:一是负责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加强与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司法机关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二是研究部署本机构内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定、审定本机构内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制度、工作规划、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三是“统一受理、分项办理、统一答复”的原则,统筹协调本机构各职能部门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方面的履职行为。四是研究确定由本机构内对金融消费者发生侵权行为的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联络小组职责:具体负责金融消费者投诉工作的案件转接、处理、回复、移交。

 二、 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三、 拟定工作制度,制定工作流程。

 四、 对外公布投诉电话,投诉电子邮箱。各网点设置投诉箱。

 以上内容与 10 月 20 日前报中国人民银行 XX 支行备案。

 五、 建立金融机构消费者投诉咨询台账,对金融消费者投诉

 和咨询的数量及处理结果等进行汇总,分析应涵盖投诉

 趋势、重点争议领域等方面,认真填写《金融消费者投诉咨询汇总表》,并形成书面报告,于每季度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 XX 支行报送。

 六、 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包括:组织机构、

 制度安排、义务履行、信息管理、争议处理、宣传教育、信息沟通等方面。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总作总结分别于 7 月 5 日和次年 1 月 5 日前向中国人民银行 XX 支行报送。

 XX 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

 2015 年,XX 银行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继续抓紧、抓实、抓好,强化主动服务意识,

 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实现客户零投诉,切实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行成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行长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支行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同时,结合人事变动情况,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及时调整,确保活动正常开展。

 二、加强制度学习。

 修订文明服务规范实施细则、网点服务规范指引,对基本服务规范、服务环境规范、服务仪容仪表规范、服务礼仪规范、服务行为规范、服务语言规范、特殊情况服务规范、服务纪律规范和服务监督规范等方面进行再明确、再细化。组织学习《仪...

篇二: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工作规划

CB-QC-XB-302 案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版次:0/A1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为进一步完善盘锦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深化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素质,引导金融消费者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理念和风险防范意识,培育金融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方案。第二条 范围(一)本方案明确了本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容与要求。(二)本方案适用于本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管理。第三条 术语与定义无第四条 政策与原则机制完善、形式多样、层次丰富、注重实效。(一)坚持金融消费者教育与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目标相结合,将金融消费者教育作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工作内容,推进

 PJCB-QC-XB-302 案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版次:0/A2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二)坚持全面教育和阶段性的重点教育相结合,普及金融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揭示金融市场风险,增强金融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三)坚持形式多样与注重实效相结合,提高金融消费者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坚持传统教育与创新模式相结合,创新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思路与工作机制,不断拓展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的阵地。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第五条 消保部牵头组织各项活动的实施。第六条 支行及总行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第三章 内容与要求第七条 金融政策宣传宣传党和国家的宏观经济、金融政策、货币政策,宏、微观经济金融形势等。第八条 法律法规普及重点普及讲解《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反洗钱法》、《征信业管理条例》、《人民币管理条例》、《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PJCB-QC-XB-302 案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版次:0/A3以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等。第九条 金融知识教育普及金融基础知识,介绍金融市场结构、分析金融产品,介绍金融消费技巧等。第十条 金融风险教育介绍识别金融风险的方法、揭示金融市场存在的风险、金融产品风险,介绍自我保护的途径等。第十一条 金融消费理念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增强金融消费者信心,了解金融风险与投资机会,从而能作出体现一定金融素养的消费选择。第十二条 工作安排本行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五年方案从 2016 年开始实施,至 202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 年 3 月底前。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计划的意见和措施,做好宣传、发动阶段的各项工作。(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 年至 2020 年。各支行执照本规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制定本行的年度实施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为具体项目,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认真组织实

 PJCB-QC-XB-302 案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版次:0/A4施,确保本规划全面贯彻落实。(三)验收总结阶段2020 年下半年。为检验金融消费者教育规划工作成效、巩固工作成果,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辖内各基层网点开展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检查、验收活动,总结经验积极推广,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第十三条 工作措施(一)组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宣讲团”,由消保部牵头组织,选派优秀青年员工为成员。宣讲团成员不定期面向学校、社区等开展金融知识宣讲活动。(二)组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青年志愿服务队”,由消保部牵头组织,选派各业务部门业务骨干和青年员工组成,深入我行网点所在社区、学校、企业以及“金融消费者教育点”开展青年宣传服务活动。(三)设立“金融消费者教育点”,要求选择一家标杆网点设定“金融消费者教育点”开辟专门区域,放置宣传材料,并配备人员,面对客户开展咨询和宣传活动。(四)建立“金融知识宣传服务站”。将“金融知识宣传服务站点”的设立同终端有机结合起来,采取设置固定的宣传栏、联合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开办金融知识讲座、办理小面额人民币和残损币

 PJCB-QC-XB-302 案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版次:0/A5兑换等公益活动形式,联合打造“金融知识宣传服务站”(五)组织“3.15 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现场宣传教育活动。每年 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后,将积极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现场宣传教育活动。并于每年 9 月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六)建立金融消费权益公示制度。要求各行在网点醒目位置,按照规定的统一格式和标准公布消费者投诉处理渠道、处理流程和时限,以及投诉受理电话,本单位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的机构名称和联系电话。(七)建立金融消费风险提示机制。要求利用对媒体宣传机构、网点、刊物等载体,通过信息披露、产品解读、风险提示、案例分析等形式进行风险提示,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风险识别能力、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能力。(八)开展特色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各行要结合自身网点、人员、产品机构等实际情况,利用我行网站和平面媒体等渠道,以橱窗、电子屏、宣传折页、热线、微信公众号等为载体,开展特色宣传教育活动,以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第十四条 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支行、总行各部门积极配合,具体实施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研究制定金融

 PJCB-QC-XB-302 案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版次:0/A6消费者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落实金融消费者建议等。各支行及部门要明确第一责任人,细化目标任务,确保活动取得实质性成效。(二)激励约束机制保障通过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妥善处理金融消费者的矛盾,将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列入考核范围。对于教育工作开展有力的网点,给予适当的奖励,并通报表扬;对于开展不力的网点将给予通报批评。(三)制度保障各支行要根据规划纲领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完善内部考核和奖惩办法,充分调动一线员工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第四章 附 则第十 五 条 消保部负责对本规定的可操作性、适宜性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对文件进行更改,确保文件适用,具体执行《文件控制程序》。第十 六 条 审计稽核部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相关登记簿登记的完整性等进行集中检查、督促整改。第十 七 条 审计稽核部负责每年一次对本规定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并督促整改。

 PJCB-QC-XB-302 案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版次:0/A7附件一:流程图无附件二:风险控制要点无附件三:外部合规文件3.1 中国人民银行法3.2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3.3 商业银行法3.4 保险法3.5 反洗钱法3.6 征信业管理条例3.7 人民币管理条例3.8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附件四:内部合规性文件4.1 文件控制程序附件五:支持性记录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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